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提要:本篇主要阐述大肠手阳明脉在臂部十四个双穴共二十八个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壮等,故以此名篇。
大肠上合〔1〕手阳明,出于商阳〔2〕。商阳者,金也,一名而明〔3〕,一名絶阳,在手大指次指〔4〕内侧,去爪甲角〔5〕如韭叶,手阳明脉之所出也,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壮。
〔1〕上合 上,原脱,据《灵枢·本输》、《太素·本输》及此后关冲、少泽二穴文例补。《类经》卷八第十六注:“按诸经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经独言之者,盖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肠、大肠俱在下,而经则属手,故皆言上合某经也。”
〔2〕商阳 手阳明大肠与手太阴肺相表里,同属金,其音商,此穴为手阳明脉,性属阳,故名商阳。
〔3〕一名而明 原脱,据《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医心方》卷二补。
〔4〕手大指次指 谓手大指侧之次指,即食指。非大指与次指也。此经脉部位用于表述手指与足趾之特定用语。
〔5〕角 原脱,据明抄本、《外台》卷三十九、《素问·缪刺论》新校正引本经、《太素·本输》注引《明堂》、《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及诸井穴文例补。
二间〔1〕者,水也,一名间谷,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前内侧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溜也,为荥。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壮。
〔1〕二间 二者,商阳之次穴也。间者,间距也。穴当商阳后一个距段,次排二位,故名二间。
三间〔1〕者,木也,一名少谷,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后内侧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注也,为俞。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壮。
〔1〕三间 穴当商阳后两个距段,次排三位,故名三间。
合谷〔1〕,一名虎口,在手大指次指〔2〕歧骨〔3〕间,手阳明脉之所过也,为原。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壮。
〔1〕合谷 大指与次指两骨合拢处,形如山谷,故名合谷。
〔2〕次指 《素问·刺疟》与《素问·气穴论》王冰注、《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同。《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均无此二字。盖古经已自不同,然义尚无异。
〔3〕歧骨 原脱,据《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补。明抄本作“政骨”,“政”为“歧”之误,足证明抄之据本,亦有“歧骨”二字。
阳溪〔1〕者,火也,一名中魁〔2〕,在腕中上侧两筋〔3〕间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行也,为经。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1〕阳溪 穴当腕中上侧两筋间凹陷处,若溪谷焉,故名阳溪。
〔2〕中魁 《太素·本输》注引《明堂》作“中槐”。按槐与魁俱取声于鬼,古韵同属微韵。是槐当为魁之假借。
〔3〕筋 原作“傍”,据正抄本、《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改。
偏历〔1〕,手阳明络〔2〕,在腕后三寸,别走太阴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1〕偏历 《太素·十五胳脉》注:“手阳明经上偏出此胳,经历手臂,别走太阴,故曰偏历也。”
〔2〕手阳明络 本经卷二第一下云:“手阳明之别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别走太阴。”此言手阳明脉于此别走手太阴脉,故为手阳明之别络。
温溜〔1〕,一名逆注,一名蛇头,手阳明郄,在腕后少士五寸,大士六寸〔2〕。刺入三分,灸三壮。大士、少士,谓大人小儿也〔3〕。
〔1〕温溜 溜,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均作“留”,音义皆同。溜者,流也。《医经理解·穴名解》:“温为阳气,阳气所注,故曰温溜。”
〔2〕少士五寸,大士六寸 少,《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均作“小”,义同。大,正抄本作“太”,义亦同。《资生经》卷一引《明堂》云:“在腕后五寸六寸间。”本经卷十一第二又云“在腕后五寸”。而今皆不拘少士、大士之说,于腕后五寸处取穴。
〔3〕大士、少士,谓大人小儿也 明抄本、无此十字注文。
下亷〔1〕,在辅骨〔2〕下,去上亷一寸,辅〔3〕齐〔4〕兑肉〔5〕其分外邪〔6〕。刺入五分,留五呼〔7〕,灸三壮。
〔1〕下亷 亷,侧边也。穴当前臂上方至肘外侧,上亷穴之下,故名下亷。
〔2〕辅骨 《医宗金鉴》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肘下之骨曰臂骨。臂骨有正、辅二骨,辅骨在上,短细偏外,正骨偏内,长大偏内,俱下接腕骨也。”
〔3〕辅 此上原有“恐”字,“恐”下有原注“疑误”二字。明抄本作“恕”字。宋本《外台》卷三十九作“怒”字。《经穴汇解》卷四改作“与”字。按作恐、作恕、作怒,或改作与,与上下文义均难属。正抄本、明刊《外台》、《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无此字,今据删,并删原注。
〔4〕齐 正抄本、明刊《外台》卷三十九、《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无,疑衍。
〔5〕兑肉 鋭肉也。《医经理解·穴名解》:“肘下臂肉高起者,谓之辅兑肉也。”
〔6〕辅齐兑肉其分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八字。《循经考穴编·手阳明之经》作“鋭肉外斜缝中。”邪同斜。
〔7〕留五呼 《医心方》卷二无此三字。
上亷〔1〕,在三里下一寸,其分抵〔2〕阳明〔3〕之会外邪〔4〕。刺入五分,灸三壮〔5〕。
〔1〕上亷 穴当前臂上方至肘外侧,下亷穴之上,故名上亷。
〔2〕抵 此下明抄本有“音底”二小字音注。
〔3〕明 原脱,据明抄本、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补。
〔4〕其分抵阳明之会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九字。《外台》卷三十九惟有“阳明之会”四字。按此文义不明,存疑待考。
〔5〕三壮 原作“五壮”,《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均作“三壮”。按此前后诸穴亦均为灸三壮,故据改。
三里〔1〕,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兑肉之端。刺入三分,灸三壮。
〔1〕三里 原作“手三里”。按本经文例,手足部位同名腧穴,均不加冠手、足字样,此“手”字当系后人傍注,误入正文,今据本卷目録、《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删。里,计间距名称。如《太素·本输》。“胃出于厉兑……入于下陵。下陵者,膝下三寸,胻外三里也。”注:“人膝如陵。陵下三寸,一寸为一里也。”是指同身寸之一寸为一里。此穴距肘端三寸,故名三里。
曲池〔1〕者,土也,在肘外辅骨屈〔2〕肘曲骨〔3〕之中,手阳明脉之所入也,为合,以手按胸取之〔4〕。刺入五分〔5〕,留七呼,灸三壮。
〔1〕曲池 池者,储水处也,以象脉气之储留。穴当曲屈肘部之位,故名曲池。
〔2〕屈 原脱,据正抄本、《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二引本经、《外台》卷三十九、《素问·痹论》及《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补。
〔3〕曲骨 原脱“曲”字。《素问·痹论》及《素问·气穴论》王冰注作“两骨”。正抄本、《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二、《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均作“曲骨”,据补。
〔4〕以手按胸取之 《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六字。《素问·气穴论》王冰注、《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以手拱胸取之”。《说文·手部》:“拱,敛手也。”拱手,双手合于胸前。按胸,以手按胸部。此皆欲作屈肘状,以便于取穴,故文虽异而义不殊。
〔5〕五分 原作“五寸”,据明抄本、正抄本、《医心方》卷二改。
肘窌〔1〕,在肘大骨〔2〕外亷陷者中,刺入四分,灸三壮。
〔1〕肘窌 窌,窍穴也。以其在肘部,故名肘窌。
〔2〕肘大骨 《释骨》:“臂骨……其在肘者曰肘骨,曰肘大骨,曰肘外大骨。”此指肱骨而言。
五里〔1〕,在肘上三寸〔2〕,行向里大脉中央〔3〕。禁不可刺,灸十壮〔4〕。
〔1〕五里 臑会为手阳明之络,此下五寸横平处即是本穴,故名五里。
〔2〕三寸 《医心方》卷二作“三寸半”。寸下《太素·本输》注引《明堂》有“手阳明脉气所发”七字,盖本篇之命题已标明为“手阳明”,故诸穴皆不再言手阳明脉气所发,当是本经原删,故不从。
〔3〕行向里大脉中央 里,原作“裹”,据明抄本、正抄本、四库本、存存轩本及《太素·本输》注引《明堂》、明刊《外台》卷三十九、《铜人》卷一、《资生经》卷一改。杨上善注:“大脉,五藏大脉气输也,故禁刺不禁灸也。”按此当指手阳明脉气,从曲池至肘窌,乃向外侧斜行,由肘窌至五里,又需向内上斜行,故曰“行向里”。又《千金》卷二十九无“央”字,宋刊《千金》无“向”、“央”二字,义并通。《医心方》卷二无此七字。
〔4〕十壮 原作“三壮”,据《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改。
按:
本经腧穴主治部分,言及灸五里时,皆言“左取右,右取左”,如卷七第五治痎疟、卷八第一上治寒热颈疬、卷十一第六治嗜卧、卷十二第五治目等皆是。又《太素·本输》注引《明堂》亦云“左取右,右取左”。本经不载者,当是在各主治项下均已言明,故腧穴项中,或系皇甫谧有意删除。
臂臑〔1〕,在肘上七寸〔2〕肉〔3〕端,手阳明络会〔4〕。刺入三分,灸三壮。
〔1〕臂臑 穴当上臂臑部,故以此命名。
〔2〕七寸 原作“七分”,据明抄本、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改。
〔3〕肉 原作“腘肉”,据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改。
〔4〕手阳明络会 络下原有“之”字,据明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删。《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均作“手阳明络”,若此,则与偏历穴、臑会穴同,故不可从。《针灸聚英》卷一上、《针灸大成》卷六均云:“手阳明络、手足太阳、阳维之会。”《类经图翼》卷六云:“手阳明络也,络手少阳之臑会。一曰手足太阳、阳维之会。”由于“手阳明络会”一文,义不甚明,以上各说,虽出自后世医籍,亦必有所据,故存之以供参考。
大肠上合〔1〕手阳明,出于商阳〔2〕。商阳者,金也,一名而明〔3〕,一名絶阳,在手大指次指〔4〕内侧,去爪甲角〔5〕如韭叶,手阳明脉之所出也,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壮。
〔1〕上合 上,原脱,据《灵枢·本输》、《太素·本输》及此后关冲、少泽二穴文例补。《类经》卷八第十六注:“按诸经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经独言之者,盖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肠、大肠俱在下,而经则属手,故皆言上合某经也。”
〔2〕商阳 手阳明大肠与手太阴肺相表里,同属金,其音商,此穴为手阳明脉,性属阳,故名商阳。
〔3〕一名而明 原脱,据《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医心方》卷二补。
〔4〕手大指次指 谓手大指侧之次指,即食指。非大指与次指也。此经脉部位用于表述手指与足趾之特定用语。
〔5〕角 原脱,据明抄本、《外台》卷三十九、《素问·缪刺论》新校正引本经、《太素·本输》注引《明堂》、《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及诸井穴文例补。
二间〔1〕者,水也,一名间谷,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前内侧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溜也,为荥。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壮。
〔1〕二间 二者,商阳之次穴也。间者,间距也。穴当商阳后一个距段,次排二位,故名二间。
三间〔1〕者,木也,一名少谷,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后内侧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注也,为俞。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壮。
〔1〕三间 穴当商阳后两个距段,次排三位,故名三间。
合谷〔1〕,一名虎口,在手大指次指〔2〕歧骨〔3〕间,手阳明脉之所过也,为原。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壮。
〔1〕合谷 大指与次指两骨合拢处,形如山谷,故名合谷。
〔2〕次指 《素问·刺疟》与《素问·气穴论》王冰注、《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同。《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均无此二字。盖古经已自不同,然义尚无异。
〔3〕歧骨 原脱,据《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补。明抄本作“政骨”,“政”为“歧”之误,足证明抄之据本,亦有“歧骨”二字。
阳溪〔1〕者,火也,一名中魁〔2〕,在腕中上侧两筋〔3〕间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行也,为经。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1〕阳溪 穴当腕中上侧两筋间凹陷处,若溪谷焉,故名阳溪。
〔2〕中魁 《太素·本输》注引《明堂》作“中槐”。按槐与魁俱取声于鬼,古韵同属微韵。是槐当为魁之假借。
〔3〕筋 原作“傍”,据正抄本、《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改。
偏历〔1〕,手阳明络〔2〕,在腕后三寸,别走太阴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1〕偏历 《太素·十五胳脉》注:“手阳明经上偏出此胳,经历手臂,别走太阴,故曰偏历也。”
〔2〕手阳明络 本经卷二第一下云:“手阳明之别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别走太阴。”此言手阳明脉于此别走手太阴脉,故为手阳明之别络。
温溜〔1〕,一名逆注,一名蛇头,手阳明郄,在腕后少士五寸,大士六寸〔2〕。刺入三分,灸三壮。大士、少士,谓大人小儿也〔3〕。
〔1〕温溜 溜,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均作“留”,音义皆同。溜者,流也。《医经理解·穴名解》:“温为阳气,阳气所注,故曰温溜。”
〔2〕少士五寸,大士六寸 少,《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均作“小”,义同。大,正抄本作“太”,义亦同。《资生经》卷一引《明堂》云:“在腕后五寸六寸间。”本经卷十一第二又云“在腕后五寸”。而今皆不拘少士、大士之说,于腕后五寸处取穴。
〔3〕大士、少士,谓大人小儿也 明抄本、无此十字注文。
下亷〔1〕,在辅骨〔2〕下,去上亷一寸,辅〔3〕齐〔4〕兑肉〔5〕其分外邪〔6〕。刺入五分,留五呼〔7〕,灸三壮。
〔1〕下亷 亷,侧边也。穴当前臂上方至肘外侧,上亷穴之下,故名下亷。
〔2〕辅骨 《医宗金鉴》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肘下之骨曰臂骨。臂骨有正、辅二骨,辅骨在上,短细偏外,正骨偏内,长大偏内,俱下接腕骨也。”
〔3〕辅 此上原有“恐”字,“恐”下有原注“疑误”二字。明抄本作“恕”字。宋本《外台》卷三十九作“怒”字。《经穴汇解》卷四改作“与”字。按作恐、作恕、作怒,或改作与,与上下文义均难属。正抄本、明刊《外台》、《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无此字,今据删,并删原注。
〔4〕齐 正抄本、明刊《外台》卷三十九、《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无,疑衍。
〔5〕兑肉 鋭肉也。《医经理解·穴名解》:“肘下臂肉高起者,谓之辅兑肉也。”
〔6〕辅齐兑肉其分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八字。《循经考穴编·手阳明之经》作“鋭肉外斜缝中。”邪同斜。
〔7〕留五呼 《医心方》卷二无此三字。
上亷〔1〕,在三里下一寸,其分抵〔2〕阳明〔3〕之会外邪〔4〕。刺入五分,灸三壮〔5〕。
〔1〕上亷 穴当前臂上方至肘外侧,下亷穴之上,故名上亷。
〔2〕抵 此下明抄本有“音底”二小字音注。
〔3〕明 原脱,据明抄本、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补。
〔4〕其分抵阳明之会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九字。《外台》卷三十九惟有“阳明之会”四字。按此文义不明,存疑待考。
〔5〕三壮 原作“五壮”,《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均作“三壮”。按此前后诸穴亦均为灸三壮,故据改。
三里〔1〕,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兑肉之端。刺入三分,灸三壮。
〔1〕三里 原作“手三里”。按本经文例,手足部位同名腧穴,均不加冠手、足字样,此“手”字当系后人傍注,误入正文,今据本卷目録、《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删。里,计间距名称。如《太素·本输》。“胃出于厉兑……入于下陵。下陵者,膝下三寸,胻外三里也。”注:“人膝如陵。陵下三寸,一寸为一里也。”是指同身寸之一寸为一里。此穴距肘端三寸,故名三里。
曲池〔1〕者,土也,在肘外辅骨屈〔2〕肘曲骨〔3〕之中,手阳明脉之所入也,为合,以手按胸取之〔4〕。刺入五分〔5〕,留七呼,灸三壮。
〔1〕曲池 池者,储水处也,以象脉气之储留。穴当曲屈肘部之位,故名曲池。
〔2〕屈 原脱,据正抄本、《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二引本经、《外台》卷三十九、《素问·痹论》及《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补。
〔3〕曲骨 原脱“曲”字。《素问·痹论》及《素问·气穴论》王冰注作“两骨”。正抄本、《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二、《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均作“曲骨”,据补。
〔4〕以手按胸取之 《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六字。《素问·气穴论》王冰注、《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以手拱胸取之”。《说文·手部》:“拱,敛手也。”拱手,双手合于胸前。按胸,以手按胸部。此皆欲作屈肘状,以便于取穴,故文虽异而义不殊。
〔5〕五分 原作“五寸”,据明抄本、正抄本、《医心方》卷二改。
肘窌〔1〕,在肘大骨〔2〕外亷陷者中,刺入四分,灸三壮。
〔1〕肘窌 窌,窍穴也。以其在肘部,故名肘窌。
〔2〕肘大骨 《释骨》:“臂骨……其在肘者曰肘骨,曰肘大骨,曰肘外大骨。”此指肱骨而言。
五里〔1〕,在肘上三寸〔2〕,行向里大脉中央〔3〕。禁不可刺,灸十壮〔4〕。
〔1〕五里 臑会为手阳明之络,此下五寸横平处即是本穴,故名五里。
〔2〕三寸 《医心方》卷二作“三寸半”。寸下《太素·本输》注引《明堂》有“手阳明脉气所发”七字,盖本篇之命题已标明为“手阳明”,故诸穴皆不再言手阳明脉气所发,当是本经原删,故不从。
〔3〕行向里大脉中央 里,原作“裹”,据明抄本、正抄本、四库本、存存轩本及《太素·本输》注引《明堂》、明刊《外台》卷三十九、《铜人》卷一、《资生经》卷一改。杨上善注:“大脉,五藏大脉气输也,故禁刺不禁灸也。”按此当指手阳明脉气,从曲池至肘窌,乃向外侧斜行,由肘窌至五里,又需向内上斜行,故曰“行向里”。又《千金》卷二十九无“央”字,宋刊《千金》无“向”、“央”二字,义并通。《医心方》卷二无此七字。
〔4〕十壮 原作“三壮”,据《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改。
按:
本经腧穴主治部分,言及灸五里时,皆言“左取右,右取左”,如卷七第五治痎疟、卷八第一上治寒热颈疬、卷十一第六治嗜卧、卷十二第五治目等皆是。又《太素·本输》注引《明堂》亦云“左取右,右取左”。本经不载者,当是在各主治项下均已言明,故腧穴项中,或系皇甫谧有意删除。
臂臑〔1〕,在肘上七寸〔2〕肉〔3〕端,手阳明络会〔4〕。刺入三分,灸三壮。
〔1〕臂臑 穴当上臂臑部,故以此命名。
〔2〕七寸 原作“七分”,据明抄本、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改。
〔3〕肉 原作“腘肉”,据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改。
〔4〕手阳明络会 络下原有“之”字,据明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删。《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均作“手阳明络”,若此,则与偏历穴、臑会穴同,故不可从。《针灸聚英》卷一上、《针灸大成》卷六均云:“手阳明络、手足太阳、阳维之会。”《类经图翼》卷六云:“手阳明络也,络手少阳之臑会。一曰手足太阳、阳维之会。”由于“手阳明络会”一文,义不甚明,以上各说,虽出自后世医籍,亦必有所据,故存之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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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二--脉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 卷之二--经脉根结第五
- 卷之二--经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风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两傍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误作“六”,据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门侠巨阙两傍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容两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门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阳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阴及股并阴蹻四穴阴维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阳及股并阳维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阳及股并阳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上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中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1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2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缪刺第三
- 卷之五--针道第四1
- 卷之五--针道第四2
- 卷之五--针道终始第五
- 卷之五--针道外揣纵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虚八风大论第一
- 卷之六--逆顺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论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虚实大论第三
- 卷之六--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第四
- 卷之六--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 卷之六--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论第六
- 卷之六--阴阳大论第七
- 卷之六--正邪袭内生梦大论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论第九
- 卷之六--五藏传病大论第十
- 卷之六--寿夭形诊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论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气盛衰大论第十二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阳明脉病发热狂走第二
- 卷之七--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痉第四
- 卷之七--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下
- 卷之八--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藏积发伏梁息贲肥气痞气贲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胀第三
- 卷之八--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肾风发风水面胕肿第五
- 卷之九--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痛第一颔项痛附
- 卷之九--寒气客于五藏六府发卒心痛胸痹心疝三虫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发欬逆上气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胁满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胆及诸藏府发悲恐太息口苦不乐及惊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肠中鸣短气第七
- 卷之九--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引背少腹控睾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疝遗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肛第十二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 卷之十--热在五藏发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动发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浆不消发饮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 卷之十一--阳厥大惊发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气乱于胃肠发霍乱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 卷之十一--动作失度内外伤发崩中瘀血呕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气聚于下脘发内痈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鸣囓舌善忘善饥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气客于厌发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卧不安不得偃卧肉苛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发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发衂第七鼻鼽息肉着附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痹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 卷之十二--妇人杂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