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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提要:本篇主要阐述大肠手阳明脉在臂部十四个双穴共二十八个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壮等,故以此名篇。

大肠上合〔1〕手阳明,出于商阳〔2〕。商阳者,金也,一名而明〔3〕,一名絶阳,在手大指次指〔4〕内侧,去爪甲角〔5〕如韭叶,手阳明脉之所出也,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壮。

〔1〕上合 上,原脱,据《灵枢·本输》、《太素·本输》及此后关冲、少泽二穴文例补。《类经》卷八第十六注:“按诸经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经独言之者,盖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肠、大肠俱在下,而经则属手,故皆言上合某经也。”

〔2〕商阳 手阳明大肠与手太阴肺相表里,同属金,其音商,此穴为手阳明脉,性属阳,故名商阳。

〔3〕一名而明 原脱,据《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医心方》卷二补。

〔4〕手大指次指 谓手大指侧之次指,即食指。非大指与次指也。此经脉部位用于表述手指与足趾之特定用语。

〔5〕角 原脱,据明抄本、《外台》卷三十九、《素问·缪刺论》新校正引本经、《太素·本输》注引《明堂》、《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及诸井穴文例补。

二间〔1〕者,水也,一名间谷,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前内侧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溜也,为荥。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壮。

〔1〕二间 二者,商阳之次穴也。间者,间距也。穴当商阳后一个距段,次排二位,故名二间。

三间〔1〕者,木也,一名少谷,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后内侧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注也,为俞。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壮。

〔1〕三间 穴当商阳后两个距段,次排三位,故名三间。

合谷〔1〕,一名虎口,在手大指次指〔2〕歧骨〔3〕间,手阳明脉之所过也,为原。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壮。

〔1〕合谷 大指与次指两骨合拢处,形如山谷,故名合谷。

〔2〕次指 《素问·刺疟》与《素问·气穴论》王冰注、《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同。《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均无此二字。盖古经已自不同,然义尚无异。

〔3〕歧骨 原脱,据《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补。明抄本作“政骨”,“政”为“歧”之误,足证明抄之据本,亦有“歧骨”二字。

阳溪〔1〕者,火也,一名中魁〔2〕,在腕中上侧两筋〔3〕间陷者中,手阳明脉之所行也,为经。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1〕阳溪 穴当腕中上侧两筋间凹陷处,若溪谷焉,故名阳溪。

〔2〕中魁 《太素·本输》注引《明堂》作“中槐”。按槐与魁俱取声于鬼,古韵同属微韵。是槐当为魁之假借。

〔3〕筋 原作“傍”,据正抄本、《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改。

偏历〔1〕,手阳明络〔2〕,在腕后三寸,别走太阴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1〕偏历 《太素·十五胳脉》注:“手阳明经上偏出此胳,经历手臂,别走太阴,故曰偏历也。”

〔2〕手阳明络 本经卷二第一下云:“手阳明之别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别走太阴。”此言手阳明脉于此别走手太阴脉,故为手阳明之别络。

温溜〔1〕,一名逆注,一名蛇头,手阳明郄,在腕后少士五寸,大士六寸〔2〕。刺入三分,灸三壮。大士、少士,谓大人小儿也〔3〕。

〔1〕温溜 溜,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均作“留”,音义皆同。溜者,流也。《医经理解·穴名解》:“温为阳气,阳气所注,故曰温溜。”

〔2〕少士五寸,大士六寸 少,《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均作“小”,义同。大,正抄本作“太”,义亦同。《资生经》卷一引《明堂》云:“在腕后五寸六寸间。”本经卷十一第二又云“在腕后五寸”。而今皆不拘少士、大士之说,于腕后五寸处取穴。

〔3〕大士、少士,谓大人小儿也 明抄本、无此十字注文。

下亷〔1〕,在辅骨〔2〕下,去上亷一寸,辅〔3〕齐〔4〕兑肉〔5〕其分外邪〔6〕。刺入五分,留五呼〔7〕,灸三壮。

〔1〕下亷 亷,侧边也。穴当前臂上方至肘外侧,上亷穴之下,故名下亷。

〔2〕辅骨 《医宗金鉴》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肘下之骨曰臂骨。臂骨有正、辅二骨,辅骨在上,短细偏外,正骨偏内,长大偏内,俱下接腕骨也。”

〔3〕辅 此上原有“恐”字,“恐”下有原注“疑误”二字。明抄本作“恕”字。宋本《外台》卷三十九作“怒”字。《经穴汇解》卷四改作“与”字。按作恐、作恕、作怒,或改作与,与上下文义均难属。正抄本、明刊《外台》、《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无此字,今据删,并删原注。

〔4〕齐 正抄本、明刊《外台》卷三十九、《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无,疑衍。

〔5〕兑肉 鋭肉也。《医经理解·穴名解》:“肘下臂肉高起者,谓之辅兑肉也。”

〔6〕辅齐兑肉其分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八字。《循经考穴编·手阳明之经》作“鋭肉外斜缝中。”邪同斜。

〔7〕留五呼 《医心方》卷二无此三字。

上亷〔1〕,在三里下一寸,其分抵〔2〕阳明〔3〕之会外邪〔4〕。刺入五分,灸三壮〔5〕。

〔1〕上亷 穴当前臂上方至肘外侧,下亷穴之上,故名上亷。

〔2〕抵 此下明抄本有“音底”二小字音注。

〔3〕明 原脱,据明抄本、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补。

〔4〕其分抵阳明之会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九字。《外台》卷三十九惟有“阳明之会”四字。按此文义不明,存疑待考。

〔5〕三壮 原作“五壮”,《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均作“三壮”。按此前后诸穴亦均为灸三壮,故据改。

三里〔1〕,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兑肉之端。刺入三分,灸三壮。

〔1〕三里 原作“手三里”。按本经文例,手足部位同名腧穴,均不加冠手、足字样,此“手”字当系后人傍注,误入正文,今据本卷目録、《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删。里,计间距名称。如《太素·本输》。“胃出于厉兑……入于下陵。下陵者,膝下三寸,胻外三里也。”注:“人膝如陵。陵下三寸,一寸为一里也。”是指同身寸之一寸为一里。此穴距肘端三寸,故名三里。

曲池〔1〕者,土也,在肘外辅骨屈〔2〕肘曲骨〔3〕之中,手阳明脉之所入也,为合,以手按胸取之〔4〕。刺入五分〔5〕,留七呼,灸三壮。

〔1〕曲池 池者,储水处也,以象脉气之储留。穴当曲屈肘部之位,故名曲池。

〔2〕屈 原脱,据正抄本、《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二引本经、《外台》卷三十九、《素问·痹论》及《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补。

〔3〕曲骨 原脱“曲”字。《素问·痹论》及《素问·气穴论》王冰注作“两骨”。正抄本、《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二、《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均作“曲骨”,据补。

〔4〕以手按胸取之 《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六字。《素问·气穴论》王冰注、《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以手拱胸取之”。《说文·手部》:“拱,敛手也。”拱手,双手合于胸前。按胸,以手按胸部。此皆欲作屈肘状,以便于取穴,故文虽异而义不殊。

〔5〕五分 原作“五寸”,据明抄本、正抄本、《医心方》卷二改。

肘窌〔1〕,在肘大骨〔2〕外亷陷者中,刺入四分,灸三壮。

〔1〕肘窌 窌,窍穴也。以其在肘部,故名肘窌。

〔2〕肘大骨 《释骨》:“臂骨……其在肘者曰肘骨,曰肘大骨,曰肘外大骨。”此指肱骨而言。

五里〔1〕,在肘上三寸〔2〕,行向里大脉中央〔3〕。禁不可刺,灸十壮〔4〕。

〔1〕五里 臑会为手阳明之络,此下五寸横平处即是本穴,故名五里。

〔2〕三寸 《医心方》卷二作“三寸半”。寸下《太素·本输》注引《明堂》有“手阳明脉气所发”七字,盖本篇之命题已标明为“手阳明”,故诸穴皆不再言手阳明脉气所发,当是本经原删,故不从。

〔3〕行向里大脉中央 里,原作“裹”,据明抄本、正抄本、四库本、存存轩本及《太素·本输》注引《明堂》、明刊《外台》卷三十九、《铜人》卷一、《资生经》卷一改。杨上善注:“大脉,五藏大脉气输也,故禁刺不禁灸也。”按此当指手阳明脉气,从曲池至肘窌,乃向外侧斜行,由肘窌至五里,又需向内上斜行,故曰“行向里”。又《千金》卷二十九无“央”字,宋刊《千金》无“向”、“央”二字,义并通。《医心方》卷二无此七字。

〔4〕十壮 原作“三壮”,据《太素·本输》注引《明堂》、《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改。

按:

本经腧穴主治部分,言及灸五里时,皆言“左取右,右取左”,如卷七第五治痎疟、卷八第一上治寒热颈疬、卷十一第六治嗜卧、卷十二第五治目等皆是。又《太素·本输》注引《明堂》亦云“左取右,右取左”。本经不载者,当是在各主治项下均已言明,故腧穴项中,或系皇甫谧有意删除。

臂臑〔1〕,在肘上七寸〔2〕肉〔3〕端,手阳明络会〔4〕。刺入三分,灸三壮。

〔1〕臂臑 穴当上臂臑部,故以此命名。

〔2〕七寸 原作“七分”,据明抄本、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五改。

〔3〕肉 原作“腘肉”,据正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医心方》卷二改。

〔4〕手阳明络会 络下原有“之”字,据明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删。《铜人》卷五、《资生经》卷一均作“手阳明络”,若此,则与偏历穴、臑会穴同,故不可从。《针灸聚英》卷一上、《针灸大成》卷六均云:“手阳明络、手足太阳、阳维之会。”《类经图翼》卷六云:“手阳明络也,络手少阳之臑会。一曰手足太阳、阳维之会。”由于“手阳明络会”一文,义不甚明,以上各说,虽出自后世医籍,亦必有所据,故存之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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