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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五藏六府虚实大论第三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本篇全文见《素问·调经论》。自“黄帝问曰”至“乃能立虚”见《太素·虚实补写》;自“曰:虚实之形”至“针道毕矣”,见《太素·虚实所生》。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五脏六腑与神、气、血、形、志、经络,病因等方面的关系及其虚实变化,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五脏与神、气、血、形、志的关系;五有余、五不足的症状及治疗方法;血气相并、阴阳相倾导致虚实变化的病机;风雨寒湿、饮食起居、阴阳喜怒等引起脏腑经络虚实寒热变化的病机;补虚泻实的针刺手法等。

黄帝问曰:刺法言〔1〕:有余写之,不足补之。何谓也?
岐伯对曰:神有有余〔2〕,有不足;气有有余,有不足;血有有余,有不足;形有有余〔2〕,有不足;志有有余,有不足。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3〕。志意通达,内连骨髓,而成身形〔4〕。五藏之道〔5〕,皆出于经渠〔6〕,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故守经渠〔7〕焉。

〔1〕刺法言 言,按《内经》文例,凡引用古文献语,皆云“曰”,如本经卷五第一上及第二、卷十二第十均作“刺法曰”可证,然《素问》、《太素》此文亦与本经同,是知古经传文已如此。因两义皆同,姑依其旧。刺法,古医籍名,详见卷五第一上。

〔2〕有有余 有,《素问》、《太素》均不重。疑《素问》、《太素》脱去“有”字重号,遂变为一字。下气、血、形、志各条同此例。

〔3〕志 此下《素问》、《太素》均有“而成此形”四字,按此四字似与上下文义不相属,疑涉下而衍。明抄本有“而成”二字,亦无义。

〔4〕而成身形 原作“而成形”,《素问》、《太素》均作“而成身形五藏”,《素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五藏二字。”今据补“身”字。王冰注:“意志者,通言五神之大凡也。骨髓者,通言表里之成化也。言五神通泰,骨髓化成,身形既立,乃五藏互相为有矣。”

〔5〕道 《说文·辵部》:“道,所行道也。”此指运行气血之通道,亦即经脉之道,与下文所谓“何道从来”、“何道从去”之道义同,详所论有风雨伤人,先客于皮肤,依次传入孙脉、络脉、大经脉等。是此气血运行之道,亦为邪传之道。

〔6〕渠 《素问》、《太素》均作“隧”。《说文·水部》:“渠,水所居。”《国语·晋语二》:“景霍以为城,而汾、河、涑、浍以为渠。”是渠即沟渠也,血行脉中,故喻之为渠。《素问》王冰注:“隧,潜道也。”《诗·大雅·桑柔》:“大风有隧。”毛传:“隧,道也。”此以脉行通道以喻隧。故两义皆通。下同。

〔7〕守经渠 《素问》王冰注:“血气者,人之神。邪侵之则血气不正,血气不正,故变化而百病乃生矣。然经脉者,所以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故守经隧焉。”

神有余则笑不休,不足则忧〔1〕。《素问》作悲。王冰曰:作忧者误。血气未并,五藏安定〔2〕,邪〔3〕客于形,凄厥〔4〕《素问》作洒淅〔5〕。起于毫毛,未入于经络〔6〕,故〔7〕命曰神之微〔8〕。神有余则写其小络之血〔9〕,出血勿之深斥〔10〕,无中其大经,神气乃平。神不足者,补其虚络〔11〕,切而致之〔12〕,刺而和之〔13〕,无出其血,无泄〔14〕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曰:刺微奈何?曰:按摩勿释〔15〕,着针勿斥〔16〕,移气于不足〔17〕,神气乃得复。

〔1〕不足则忧 《太素》同。《素问》作“不足则悲”,王冰注:“一作忧,误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并全元起注本,并作忧。据王冰注文,《素问》古本中,亦有作“忧”者,而王注云误,未必然也。关于神不足而言忧之义,可参看本经卷一第一“心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之解文及引杨上善语。

〔2〕血气未并,五藏安定 《素问》王冰注:“并谓并合也。未与邪合,故曰未并也。”《类经》十四卷第十八注:“并,偏聚也。邪之中人,久而不散,则或并于气,或并于血,病乃甚矣。今血气未并,邪犹不深,故五藏安定。”《医学纲目》卷七刺虚实注:“五藏之血气未并为实,未离为虚者,安定其所,而阴阳均平。”按并,偏斜相就而不得平衡之状。《周礼·考工记·舆人》:“大与小无并。”郑玄注:“并,偏邪相就也。”邪与斜通。

〔3〕邪 此上《太素》有“神不定则”四字。

〔4〕凄厥 《素问》作“洒淅”,《太素》作“洫泝”。按洒淅,恶寒貌,义存乎声,故诸书之字,或同或异,于义则一也。如《素问·刺疟》“洒淅洒淅”,本经卷七第五及《太素·十二疟》均同。《素问·刺疟》“洒洒然”,本经作“凄凄然”,《太素》作“洒洒”。《灵枢·百病始生》“洒淅喜惊”,本经卷八第二作“洒淅善惊”,《太素·邪传》作“洫泝喜惊”。《灵枢·刺节真邪》“洒析动形”,义均同。详本文前曰“邪客于形”,后曰“起于毫毛”,当是外邪客于皮毛。然经文言外邪所致恶寒貌,除此文外余均不曾言“凄厥”。据本经卷十第一下云:“虚邪之中人也,凄索动形,起毫毛。”疑本文当作“凄索”为是。

〔5〕淅 此下明抄本有“音音”二小字音注。按“音音”“音昔”之误,本经卷七第五可证。

〔6〕经络 《素问》、《太素》同。经,明抄本无。

〔7〕故 明抄本无。

〔8〕神之微 《素问》王冰注:“始起于毫毛也,尚在于小络,神之微病,故命曰神之微也。”

〔9〕小络之血 血,《素问》守山阁本改作“脉”,又王冰注曰:“邪入小络,故可写其小络之脉。”是王所据本似亦作“脉”。

〔10〕出血勿之深斥 《太素》杨上善注:“斥……推也,勿深推也。神之有余气浅,故刺小络出血也。斥者深,则触其大经者也。”

〔11〕补其虚络 原作“视其虚络”,《素问》、《太素》均同,然此下气不足均作“补其经渠”,血不足《太素》作“补其虚经”,形不足均作“补其阳络”,志不足均作“补其复溜”。且作“视”与补写之法亦不合,是视为补形近致误,今改。本经卷一第一曰:“心藏脉,脉舍神。”第十一曰:“血者,神气也。”络亦属脉,血之府,神之舍,故神不足者,络亦虚。

〔12〕切而致之 切,《素问》作“按”。切与按义同。《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不待切脉望色听声写形。”张守节正义引杨玄操云:“切,按也。”《素问》王冰注:“抑按虚络,令其气致。”致,至也。

〔13〕刺而和之 和,《素问》、《太素》均作“利”,利,和也。《广雅·释诂》:“利……和也。”王念孙疏证:“《周语》云:人民龢利。表记:有忠利之教。《后汉书·章帝纪》利作和。是利与和同义。和、龢古通用。”《素问》王冰注:“但通经脉,令其和利,……以神不足,故不欲出血及泄气也。”

〔14〕泄 泄在经文中,多为泄泻或气向外泄越之义,与补泻之泻不同。故此“泄”字,与上文“无出其血”之“出”字义同。

〔15〕按摩勿释 释,去也,舍弃也。《吕氏春秋·论人》:“释智谋。”高诱注:“释,亦去也。”《汉书·文帝纪》:“今释宜建。”颜师古注:“释,舍也。”王冰注“手不释散”,义不甚确。《太素》杨上善注:“释,停发也。”于义为是。此当为按摩病处,不能舍去,即不可间断,直至气至为止。与上文“切而致之”之义相近。

〔16〕着针勿斥 着,俗又作着。着针者,针刺入病处也。《素问》王冰注:“着针于病处,亦不推之”。

〔17〕不足 原作“足”,此下原校云:“《素问》作不足。”言足,义难通,既足何需移气。《太素》本句作“移气足神”,文虽不同,亦含不足之义,故据《素问》补“不”字,并删原校。

气有余则喘欬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血气未并,五藏安定,皮肤微病,名曰白气微泄〔1〕。有余则写其经渠,无伤其经〔2〕,无出其血,无泄其气〔3〕。不足则补其经渠,无出其气〔4〕。曰:刺微奈何?曰:按摩勿释,出针视之,曰:故将深之〔5〕,适入必革〔6〕,精气自伏〔7〕,邪气乱散,无所休息〔8〕,气泄腠理,真气乃相得〔9〕。

〔1〕白气微泄 《太素》杨上善注:“肺藏外主皮肤,内主于气,今外言其皮肤病,其内言于气之微病。五色气中,肺为白气。泄者,肺气泄也。”按神、血、形、志四论中,不曾以色代脏,故杨氏解肺为白气,窃有疑焉。白为迫之假,白气者,迫气也。

〔2〕写其经渠,无伤其经 《太素》杨上善注:“经隧者,手太阴之别,从手太阴走手阳明,乃是手太阴向手阳明之道,故曰经隧。隧,道也。欲通藏府阴阳,故补写之,皆取其正经别走胳之也。写其阴经别走之胳,不得伤正经者。”杨注指出施针具体部位,可供参考。

〔3〕无出其血,无泄其气 上一“无”字,明抄本作“光”,疑为无之古字“无”之误。《素问》王冰注:“气谓荣气也。针写若伤其经,则血出而荣气泄脱,故不欲出血泄气,但写其卫气而已。”按下文气不足之治云“补其经隧,无出其气”,而此气有余之治,亦云“无泄其气”,理似难通,故王注不得不作出无泄荣气但写卫气之解,虽可自圆其说,终觉疑团未释,今存疑。

〔4〕无出其气 《素问》王冰注:“针补则又宜谨闭穴俞,然其卫气亦不欲泄之。”

〔5〕故将深之 《素问》、《太素》均作“我将深之。”此后明抄本有“《素问》故作我”五小字校文。《素问》、《太素》作“我”,文简义明,本经作“故”,亦通。故,今也。《尔雅·释诂》:“故,今也。”郭璞注:“今亦为故,故亦为今。此义相反而兼通者。”之,语气词。故将深之,今将深刺也。

〔6〕适入必革 原作“适人必革”。《太素》杨上善注:“革,改也。夫人闻乐气,身心欣悦,闻痛及体,情必改移。欣悦则百体俱纵,改革,情志必拒,拒则邪精消伏之也。”《素问》王冰注:“革,皮也。我将深之,适人必革者,谓其深而浅刺之。”王氏训革为皮,在经文中难得此例。杨注切近文义,然未解“人”字之义。《太素》萧延平按:“《甲乙》……适人作适入。”如是则文安理顺,无需费解。适,副词。革,改也,更也。上言“故将深之,”,然非真欲深,故针刚入后,必改而为浅。盖“人”为“入”形近而误,故据改。

〔7〕精气自伏 《素问》王冰注:“胁从则人怀惧色,故精气潜伏也。”按此乃医者特言“将深之”,使病人精神内向,气得伏匿,然后浅刺,则不至于泄气。

〔8〕邪气乱散,无所休息 《素问》王冰注:“以其调适于皮肤,精气潜伏,邪无所据,故乱散而无所休息。”

〔9〕气泄腠理,真气乃相得 气,指邪气也。得,各得其宜也。《大学·经一章》:“虑而后能得。”郑玄注:“得,得事之宜也。”《素问》王冰注:“邪气既泄,真气乃与皮腠相得矣。”

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悲〔1〕,《素问》作恐。血气未并,五藏安定,孙络外溢,则络有留血〔2〕。有余则写〔3〕其盛经出〔4〕血。不足则补其虚经〔5〕,内针其脉中,久留之,血至《素问》作而视〔6〕。脉大,疾出其针,无令血泄。曰:刺留血〔7〕奈何?曰: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8〕得入于经,以成其病〔9〕。

〔1〕悲 原作“慧”,《太素》作“悲”,又《素问》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经》及《太素》并同。”今据改。

〔2〕络有留血 《素问》、《太素》均作“经有留血”,按下文刺留血云:“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得入于经。”是知留血尚未入经,仍在于络,故当以本经为是。

〔3〕写 原作“刺”,据《素问》、《太素》及前后诸有余条文例改。

〔4〕出 此下原有“其”字,于义不妥,故删。

〔5〕补其虚经 原作“视其虚”,《素问》作“视其虚经”,《太素》作“补其虚经”,义胜,今据改补。

〔6〕而视 《太素》与本经同作“血至”,疑《素问》误。

〔7〕血 原脱,据《素问》、《太素》补。

〔8〕恶血 按上文“经有留血”,《太素》杨上善谓“血微邪也”,且上文两言留血,是血尚未至为恶,故疑恶为留之误。

〔9〕病 《太素》同,明抄本及《素问》均作“疾”,义同。

形〔1〕有余则腹胀,泾溲不利〔2〕,不足则四肢不用。血气未并,五藏安定,肌肉蠕一作溢〔3〕。动〔4〕,名曰微风。有余则写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5〕,曰:刺微奈何?曰:取分肉间,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得复,邪气乃索〔6〕。

〔1〕形 《太素》杨上善注:“形者,非唯身之外状名形,举体皆名。”

〔2〕泾溲不利 泾,《太素》无。杨上善注:“溲,四支不随也。有本经溲者,经即妇人月经也。”杨氏此注与《太素》卷六首篇不同,该篇“经溲注云“女子月经及大小便不利”。是本文训“溲”疑有脱误。然训“经”为月经,亦非是。《素问》王冰注:“泾,大便。溲,小便也。”王氏训“泾”为大便,不详所据。按巠、泾、经三字,古互通。如金文大克鼎、毛公鼎等,经均作巠。又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谓燕王章》中之“经阳君”,今《战国策·燕策十三》、《史记·苏秦列传》均作“泾阳君”。《说文·川部》:“巠,水脉也。”是此文本作“巠溲不利”,应训小便不利。亦如本经本卷第十一所谓“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是以小便喻水泉。后世传抄古医经时,将“巠”字别加偏旁,义反晦矣。

〔3〕溢 此下明抄本有“音染,又音然”六小字音注。

〔4〕蠕动 《太素》作“濡动”,《素问》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蠕作溢,《太素》作濡。”按濡当为蠕之同音假借,溢为濡之误。《类经》卷十四第十八注:“脾主肌肉,故微邪未深者,但肌肉间蠕动,如有虫之微行也。”此解为肌肉间蠕动,当是一种感觉,义不甚确。蠕,微动也。《荀子·劝学》:“端而言,蠕而动。”杨倞注:“蠕,微动也。”此当指肌肉微微而动。

〔5〕有余则写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 《素问集注》张志聪注:“阳谓阳明也。阳明与太阴为表里。盖皮肤气分为阳,脾所主,在肌肉。故当从阳以补泻。泻刺其阳者,从内而出于外也;补刺其络者,从外而入于内也。”

〔6〕索 尽也,散也。《尚书·牧誓》:“惟家之索。”孔安国传:“索,尽也。”《礼记·檀弓上》:“吾离羣而索居。”郑玄注:“索,散也。”《素问》王冰注:“卫气复旧而邪气尽。索,散尽也。”

志有余则腹胀飧泄〔1〕,不足则厥〔2〕。血气未并,五藏安定,骨节有伤〔3〕。有余则写然筋血者〔4〕,出其血〔5〕。不足则补其复溜〔6〕。曰:刺未并〔7〕奈何?曰:即取之〔8〕,无中其经,以去其邪,乃能立虚〔9〕。

〔1〕飧泄 此下明抄本分别有“音孙”、“音泄”四小字音注。

〔2〕厥 《太素》杨上善注:“足逆冷也。”《素问》王冰注:“厥谓逆气上冲也。足少阴脉下行,今气不足,故随冲脉逆行而上冲也。”按本经卷二第一上云:“肾足少阴之脉,起于小指之下,斜趋足心,出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以上踹内……”是则足少阴本自上行。王注言足少阴脉下行,非是。今从杨注。

〔3〕伤 《素问》、《太素》均作“动”。王冰释为“鼓动”,骨节鼓动,义颇费解,仍从本经。伤有伤害之义,言骨节为邪气伤害。

〔4〕写然筋血者 《素问》新校正云:“杨上善云:然筋当是然谷下筋。再详诸处引然谷者,多云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误作筋字。”此说当是,如本经卷五第三:“邪客于足少阴之络……无积者,刺然骨之前出血。”“邪客于足阳蹻之脉……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嗌中肿……缪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三处文虽稍异,而作“然骨之前”则均同,是知此一称谓,当是古代针刺部位一特有概念。

〔5〕出其血 《太素》同,《素问》无此三字。按上文言“血者”,乃指有留血之络脉,为针刺之部位,此言“出其血”,乃指刺法要求,不可无,疑《素问》脱误。

〔6〕复溜 为足少阴脉之经穴,可治足胻寒,不能自温。故取治志不足之厥。

〔7〕刺未并 《素问》、《太素》同。按上文神、气、形三者,均言“刺微”,血言“刺留血”,而此则言“刺未并”,“未并”一语,五者均有“血气未并”之说,故对志无特殊意义,且与“骨节有伤”之病,亦无必然性联系,疑此处有脱误。

〔8〕即取之 《素问》王冰注:“不求穴俞,而直取居邪之处,故云即取之。”此即所谓“以痛为俞”之法。

〔9〕虚 空无也。此指邪气去后,原为邪居处则空虚无邪也。

按:

以上五节,论神、气、血、形、志病变,是对前文“五藏之道,皆出于经渠,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故守经渠”的进一步阐发,体现了五脏及其所主与经脉在生理、病理方面的有机联系。列举五有余、五不足等病,其中神与血,重在神志病,形与志,重在水谷运化及四肢病,气重在呼吸气病。皆举其要者,例述而已,并非以偏概全。有关“血气未并,五藏安定”之说,对人体健康,确有特殊意义,故每节必予强调。若欲“血气未并,五藏安定”,犹需以养神为首务,故杨上善曰:“夫神者,身之主也。故神顺理而动,则其神必安,神安则百体和适,和则腠理周密,周密则风寒暑湿,无如之何,故终天年而无不道者也。若忘神任情,则哀乐妄作,妄作则喜怒动形,动则腠理开发,腠理开则邪气竞入,竞入为灾,遂成百病,夭丧天年也。”杨氏此论,于守经之道,可谓得其要领。

曰:虚实之形,不知其何以生?曰:血气已〔1〕并,阴阳相倾〔2〕,气乱于卫,血逆于经〔3〕,血气离居,一实一虚〔4〕。血并于阴,气并于阳,故为惊狂〔5〕。血并于阳,气并于阴,乃为炅中〔6〕。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闷善怒〔7〕。血并于下,气并于上,乱而喜忘〔8〕《素》作善忘。

〔1〕已 明抄本作“以”,义同。

〔2〕倾 《说文·人部》:“倾,仄也。”《淮南子·说山训》:“重钧则衡不倾。”高诱注:“倾,邪也。”倾,偏斜也。偏斜则不平衡。

〔3〕气乱于卫,血逆于经 《太素》注:“十二经气乱卫气也。十二经血留于营经也。或曰血流也。”《素问》王冰注:“卫行脉外,故气乱于卫。血行经内,故血逆于经。”

〔4〕血气离居,一实一虚 《太素》注:“血气相并,离于本居处,故各有虚实也。夫血气者,异名同类,相得成和。今既相并,一实一虚。虚实所生,是所由者也。”《医学纲目》卷七刺虚实注:“夫五藏之虚实,皆生于血气之离并耳。有余者,血气并于其募,盛而实也。不足者,血气离去其藏,衰而虚也。”

〔5〕血并于阴,气并于阳,故为惊狂 《类经》卷十四第十九注:“血并于阴,是重阴也。气并于阳,是重阳也。重阴者癫,重阳者狂,故为惊狂。”

〔6〕血并于阳,气并于阴,乃为炅中 《类经》卷十四第十九注:“血并于阳,阴在表也。气并于阴,阳在里也。故为炅中。炅,热也。”

〔7〕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闷善怒 闷,《素问》作“惋”。按烦闷一词,《内经》与《太素》、《甲乙》文常互异,如烦惋、烦悗、烦寃、烦懑等,然其义则同,皆烦闷也。《素问吴注》注:“血为阴,并于上部,则心火为阴所蔽,故烦惋。气为阳,并于下部,则肝木为阳所炙,故善怒。”

〔8〕血并于下,气并于上,乱而喜忘 《类经》卷十四第十九注:“血并于下则阴气不升,气并于上则阳气不降。阴阳离散,故神乱而喜忘。”

曰:血并于阴,气并于阳,如是,血气离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曰: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流〔1〕,温则消而去之〔2〕。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3〕。

〔1〕寒则泣不流 不流,《素问》、《太素》均作“不能流”,从本句与下句句式分析,似《素问》与《太素》义胜。流,行也。

〔2〕消而去之 消,《说文通训定声》叚借为销。销,熔化也。血得寒则滞濇不行,得温则熔化。去,《广雅·释诂》:“去,行也。”

〔3〕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 《素问》王冰注:“气并于血则血少,故血虚。血并于气则气少,故气虚。”

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乃言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是无实乎?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1〕。故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2〕。今〔3〕血与气相失,故为虚焉〔4〕。络之与孙脉,俱注〔5〕一作输。于经,血与气并,则为实焉。血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6〕,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7〕。

〔1〕有者为实,无者为虚 《太素》注:“血并则血有气无,气并则气有血无。是以言虚不无其实,论实不废有虚。故在身未曾无血气也。”

〔2〕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 《类经》卷十四第十九注:“有血无气,是血实气虚也。有气无血,是气实血虚也。”

〔3〕今 孙鼎宜曰:“今字衍”。此说可参。

〔4〕血与气相失,故为虚焉 《太素》注:“所言虚者,血气相并。相失为虚,相得为实耳也。”《素问》王冰注:“气并于血,则血失其气。血并于气,则气失其血。故曰血与气相失。”

〔5〕注 《素问》、《太素》均作“输”,与此下原校同。有关气血流注用语,经文中多言“输”,然亦言“注”,如本经卷一第十论营气行时,均言注,故两义皆通。

〔6〕血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 原作“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本篇言并处多矣,如“血并于阴,气并于阳”、“血并于阳、气并于阴”、“血并于下,气并于上”、“血并于上,气并于下”、“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等,并,均系动词,乃一病机性动态。故此文若将“并”作副词解,则与他文大相径庭,盖系衍一“之”字而复误读所致。今据明抄本、《太素》删“之”字,并纠正句读。《太素》注:“大经血气皆实,走膈以上,以下无气,故手足逆冷,卒暴死也。”《素问发微》注:“且是气血也,专并于上,则气上而不下,故当为大厥之证。”按此大厥者,猝暴厥死之病也。马注义胜。

〔7〕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 《素问集注》王芳侯注:“气复反则生,谓复归于下也。盖阳气生于下而升于上,血气并逆,则气机不转而暴死,反则旋转而复生。”

按:

本篇根据气血失调所致病变,提出虚证与实证,重在论述气血偏倾之机理,故与本经卷七第一中所谓“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说,有所别。又本文提出“血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一段,对某些卒厥病机,作出了简要而概括的分析,对指导临床实践有重要意义。

曰:实者何道从来〔1〕,虚者何道从去?曰:夫阴与阳,皆有输会〔2〕,阳注于阴,阴满之外〔3〕,阴阳紃音巡。平〔4〕,《素》作均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名曰平人。夫邪之所生,或生于阳,或生于阴〔5〕。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6〕;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起居〔7〕,阴阳〔8〕喜怒。

〔1〕何道从来 从何道来也。道,此指经脉运行气血之道。

〔2〕阴与阳,皆有输会 《素问发微》注:“阴阳者,阴经阳经也。”《类经》卷十四第十九注:“俞会,经穴有俞有会也。”此指阴经与阳经之脉,皆有俞窍相会通。

〔3〕阳注于阴,阴满之外 《太素》注:“藏府阴阳之脉,皆有别走,输会相通。如足阳明,从丰隆之穴,别走足太阴。太阴从公孙之穴,别走足阳明。故曰外也。”《素问发微》注:“手足有六阳经,有六阴经,皆有俞穴所会。阳经注而之内,阴经注而之外也。”

〔4〕紃平 今《素问》作“匀平”,《太素》作“旬平”,杨上善注:“甲子一日一迎为旬。旬,迎也。阴阳之脉,五十迎无多少者,名曰旬平。旬平和气以充其身也。”按杨注非是。紃与旬通,《国语·郑语》“季紃”,《竹书纪年》、《史记·楚世家》均作“季徇”。徇与旬通。旬者均也。《说文通训定声·坤部》:“旬,叚借为均。”《易·丰》:“虽旬无咎。”王弼注:“旬,均也。”是则旬平即均平,均平犹匀平。

〔5〕或生于阳,或生于阴 《太素》注:“阴,五藏也。阳,六府也。风雨寒暑,外邪从外先至六府,故曰生于阳也。饮食起居,男女喜怒,内邪生于五藏,故曰生于阴也。”《类经》卷十四第十九:“风雨寒暑,生于外也,是为外感,故曰阳。饮食居处,阴阳喜怒,生于内也,是为内伤,故曰阴。”二说义可互参。

〔6〕风雨寒暑 《素问识》:“简按:据下文,宜云风雨寒湿。”此说可参。

〔7〕起居 《素问》作“居处”。

〔8〕阴阳 《太素》注训为“男女”。《素问绍识》:“阴阳喜怒之阴阳,盖指房室。杨释以男女,其意为然。”

曰:风雨之伤人奈何?曰:风雨之伤人也,先客于皮肤,传入于孙脉,孙脉满则传入于络脉,络脉满乃注〔1〕于大经脉〔2〕。血气与邪气并客于分腠之间,其脉坚大,故曰实。实者外坚〔3〕,充满〔4〕不可按,按之则痛。曰:寒湿〔5〕之伤人奈何?曰:寒湿之中人〔6〕也,皮肤收〔7〕,《素问》作不收。肌肉坚紧,营血濇〔8〕,卫气去〔9〕,故曰虚。虚者摄辟〔10〕,气不足,血濇〔11〕,按之则气足以〔12〕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1〕注 《素问》、《太素》均作“输”,义均通。

〔2〕大经脉 孙鼎宜曰:“大字疑衍。”

〔3〕外坚 孙鼎宜曰:“外坚当作外邪,上文误。”按此文与后文寒湿伤人所谓“虚者摄辟”之“摄辟”二字为对文,若作“外邪”,则文义不对,故孙说非是。

〔4〕充满 此文与后文寒湿伤人所谓“气不足”相对为文,若以该文例之,疑此前脱“气”字。

〔5〕寒湿 《太素》注:“次论寒湿之气也。雨气上浸,湿气下入,有斯异也。畧不言暑耳。”按前文言“风雨寒暑之伤人”,此只言寒湿而不言暑者,似可证前文有误。杨注言畧者,疑非是。

〔6〕中人 前文言“伤人”,此言“中人”,义亦同。中亦伤也。《后汉书·王允传》:“以事中允。”李贤注:“中,伤也。”

〔7〕皮肤收 《太素》同。《素问》作“皮肤不收”。按不收,松弛也,与寒湿中人及下文肌肉坚紧之义均不合,故《素问》非是。《太素》注:“皮肤收者,皮肤急而聚也。”《素问》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当以杨注为是。

〔8〕濇 明抄本及《太素》、《素问》均作“泣”。泣,经文通濇。

〔9〕卫气去 卫气减退也。去,减也。《管子·山至数》:“春秋国谷去参之一。”尹知章注:“去,减也。”

〔10〕虚者摄辟 摄辟,《太素》作“慑辟”。《素问》作“聂辟”,王冰注:“聂谓聂皱,辟谓辟迭也。”《素问识》:“简按聂辟,褶襞也。《仪礼》:襚者以褶。《礼记》:衣有襞折曰褶。通作襵。《一切经音义》:襵皱,之涉、知猎二反。褶,犹褶迭也。亦细褶。王注义同。”按《灵枢·根结》:“肠胃辟。”本经卷五第六作“慑辟”,《太素·刺法》作“摄辟”。是则摄辟、慑辟辟、聂辟者,皆襵襞之假借也。襵襞,言衣之褶迭襞积。此以皮肤松弛而皱缩,若衣之皱折焉。本指松弛不足状,与前文“实者外坚”适成对文。

〔11〕血濇 渖,明抄本作“泣”,音义皆同。《素问》、《太素》均无此二字。

〔12〕以 原脱,据《素问》、《太素》补。

曰:阴之生实奈何?曰:喜怒不节〔1〕,则阴气上逆〔2〕,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之〔3〕,故曰实。曰:阴之生虚奈何?曰:喜则气下〔4〕,悲则气消,消则脉空虚〔5〕。因寒饮食,寒气动藏〔6〕,一作重满〔7〕。则〔8〕血泣气去,故曰虚。

〔1〕喜怒不节 《素问》新校正云:“按经云: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疑剩喜字。”《类经》卷十四第十九注:“按下文以喜则气下为虚,而此节所重在怒,故曰实。观阴气上逆之意,言怒可知。又《举痛论》曰:怒则气上。正此之谓。”按经文(见本经卷一第一)明言,怒则气上逆,喜则气缓,本文又云,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是知本文之喜,非情志之喜,当系偏义复词。新校正疑为剩文者,非是。

〔2〕阴气上逆 《素问发微》注:“怒气不节,则肝为阴经,阴气上逆,上逆则下虚。”

〔3〕走之 原作“走乏”,据明抄本、《素问》、《太素》改。走,趋向也。《汉书·高帝纪》:“步从间道走军。”颜师古注:“走,谓趋向也。”

〔4〕喜则气下 按据此上“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与下文“悲则气消,消则脉空虚”之文句例之,此下疑有脱文,抑或此句为错简文。

〔5〕空虚 《素问》作“虚空”,《太素》无“空”字。按经文言脉虚,少有空虚二字连用之文例,故疑“空”字衍。

〔6〕动藏 《素问》作“熏满”,《太素》作“熏藏”。按熏可训动。《癸巳存稿》云:“《史记·酷吏列传》云:舞文巧诋,下户之猾,以焄(同熏)大豪。索隐云:以焄逐大豪也。案《汉书》作以动大豪。注:师古云:讽动也。动与熏形近矣。”又《吕氏春秋·离谓》云:“众口熏天。”高诱注:“熏,感动也。”此释熏,亦有动义。是《太素》作“熏藏”,与本经“动藏”,义亦同。《素问》作“熏满”者,疑满为“藏”之误。

〔7〕一作重满 明抄本无此校文。今《素问》作“熏满”,疑重为“熏”之误。

〔8〕则 据本段文例,此上疑脱“动藏”二字。

曰: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不知所由然?曰:阳受气于上焦〔1〕,以温皮肤分肉之间。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不通则寒〔2〕独留于外,故寒栗〔3〕。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4〕,下焦〔5〕《素问》作下脘。不通,胃气热熏胸中〔6〕,故内热。上焦不通利〔7〕,皮肤致密,腠理闭塞《素问》下有玄府二字〔8〕。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厥气上逆〔9〕,寒气积于胸中而不写〔10〕,不写则温气〔11〕去,寒独留,则血凝泣,凝〔12〕则腠理不通〔13〕,其脉盛大以濇〔14〕,故中寒。

〔1〕阳受气于上焦 《太素》注:“阳,卫气也。卫出上焦,昼行阳二十五周,以温皮肤分肉之间。”本经卷一第十二云:“上焦开发,宜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此亦言卫出上焦,以其有熏肤充身之功,是阳气,故云阳受气于上焦。

〔2〕寒 此下《素问》有“气”字。

〔3〕寒栗 身寒战栗。《素问》王冰注:“栗谓振栗也。”栗亦作栗,义同。《素问·疟论》:“寒栗鼓颔。”王冰注:“栗谓战栗。”《汉书·杨恽传》:“不寒而栗。”

〔4〕谷气不盛,上焦不行 《类经》卷十四第二十注:“上焦之气,水谷精微之所化也。今劳倦不慎,而形气衰少,伤脾阴也。故谷气不盛,则上焦不行。”上焦不行者,卫气不得运行,上焦不得开发也。

〔5〕下焦 《太素》亦作“下脘”,与《素问》同。若据下文言及“胃”,似当以作“下脘”义胜。

〔6〕胃气热熏胸中 《素问》“热”字重,《太素》作“胃热熏中”。三者文虽异而义则同。

〔7〕上焦不通利 按前文两言“上焦不通”,均无“利”字,故疑“利”字为剩文。

〔8〕《素问》下有玄府二字 明抄本无此校文。《太素》亦同本经,无“玄府”二字。然从上下文义而论,似以《素问》语气较顺。

〔9〕厥气上逆 《素问吴注》注:“厥气,寒厥之气也。”《素问集注》张志聪注:“厥气上逆,下焦之阴气,厥逆于上也。”

〔10〕写 输出也。《诗·周南·蓼萧》:“我心写兮。”毛亨传:“输写其心也。”

〔11〕温气 《素问》王冰注:“温气,谓阳气也。”

〔12〕凝 据此上文例,疑此下脱“泣”字。

〔13〕腠理不通 《素问》、《太素》均作“脉不通”。按上文言“寒气积于胸中而不写”,如是则卫气不得泄越。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此所以言腠理不通也。若据上文言血凝濇,作“脉不通”亦通。

〔14〕其脉盛大以濇 《太素》注:“脉大汗濇。”《素问发微》注:“此节脉,若作外诊之脉,理宜沈濇。今曰盛大而濇,是在中之脉,非外见者。”《素灵类纂约注·病机》:“昂按:阴盛中寒血濇之人,何以反得盛大之脉。”又《类经》卷十四第二十注:“或寒气伤藏,或食饮寒凉,寒留中焦,阳气乃去,经脉凝滞,故盛大而濇。盖阳脉流利多滑,不滑则无阳可知,此内伤证也。”按诊脉之候,言盛大而复言濇,似难兼见。张介宾注,尚未言明。杨注“脉大汗濇,与本文难合。故马莳、汪昂有所疑焉,不无是理。今并存诸说,以供参考。

曰:阴与阳并,血气已〔1〕并,病形已成,刺之奈何?曰:刺此者,取之经渠。取血于营,取气于卫〔2〕。用形哉〔3〕,因四时多少高下〔4〕。曰:血气已并,病形已成,阴阳相倾,补写奈何?曰:写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5〕;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6〕,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如利其路〔7〕,是谓大写。必切而出〔8〕,大气乃屈〔9〕。曰:补虚奈何?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10〕,候呼内针,气出针入〔11〕,针空四塞,精无从去;方〔12〕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13〕,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14〕,动无后时〔15〕,《素问》作动气候〔16〕时。近气不失,远气乃来〔17〕,是谓追之〔18〕。

〔1〕已 明抄本作“以”。已、以互通。后文“已”字同。

〔2〕取血于营,取气于卫 《太素》注:“刺于脉中营血……刺于脉外卫气。”《素问》王冰注:“营主血,阴气也。卫主气,阳气也。”

〔3〕用形哉 《素问吴注》注:“用形哉,言因其形之长短阔狭肥瘦而施刺法也。”《经传释词》卷一:“用,词之由也。《诗·君子阳阳》传曰:由,用也。由可训为用,用亦可训为由,一声之转也。《礼记·礼运》: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用,亦由也,互文耳。”

〔4〕四时多少高下 《太素》注:“须因四时之气,观病轻重,发针多少,又须量病高下所在,取之令中,不同刺微之易也。”《素问吴注》注:“因四时多少高下者,如曰以月生死为痏数,多少之谓也;春时俞在颈项,夏时俞在胸胁,秋时俞在肩背,冬时俞在腰股,高下之谓也。”按本文所谓“多少高下”,是一个总的原则,如阴阳之多少,经脉气血之多少,亦多少也;其高者,引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亦高下也。故当灵活领会其精神,不可拘泥。

〔5〕以开其门,如利其户 《太素》注:“人之吸气,身上有孔闭处,皆入聚于肾肝,呼气之时,有孔开处,气皆从心肺而出。”《素问》王冰注:“言欲开其穴而泄其气也。”门、户,皆指孔穴而言,以孔穴为脉气出入之门户也。如,通而,下文“如利其路”同。

〔6〕下 去也。《周礼·秋官·司民》:“岁登下其死生。”郑玄注:“每岁更着生去死。”

〔7〕摇大其道,如利其路 《素问吴注》注:“内针在肉,左右摇之者,乃大其孔穴之道,如利邪出之路也。”道、路,皆指针孔也。

〔8〕切而出 《素问吴注》注:“切,切脉之切。谓以指轻按而亲切之,所以散其正气也。”《类经》卷十四第二十注:“必切中其疾而后出针。”《素问集注》张志聪注:“切,急也。”《素问直解》注:“切,按也。必切而出,谓右手持针,左手必切其穴,而使之外出,然后大气乃屈。”按本经卷五第四云:“写曰迎之。迎之意,必持而内之,放而出之,排扬出针,疾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若据此文义,切者,按针也。

〔9〕大气乃屈 《素问》王冰注:“大气,谓大邪气也。屈,谓退屈也。”《素问直解》注:“大气,即相并之盛气也。”相并之盛气,亦可谓邪,此与王冰注,义亦不悖。

〔10〕持针勿置,以定其意 《太素》注:“持针勿置于肉中,先须安神定意,然后下针。若医者志意散乱,针下气之虚实有无,皆不得知,故须定意也。”《素问吴注》注:“言持针勿便放置,以定病人之意,意定则真气亦定而不摇夺。”按本经卷五第四云:“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心在悬阳,及与两衡,神属勿去,知病存亡。”又云:“凡刺之真,必先治神,……静意视义,观适之变。”若据此文义,医者病者,皆需定意,故杨、吴两说,所言皆是。置,措置也。在此引申为将针刺入之义。

〔11〕气出针入 《太素》注:“呼气出时,针入穴者。”气,指病者之呼气。

〔12〕方 《太素》注:“方,正也。候气正实,疾出针。”

〔13〕气入针出,热不得还 还,《太素》作“环”,杨上善注:“夫虚者多寒,得热为补。环,转也。疾出针,使针下热气不得转也。”按还与环通。《类经》卷十四第二十注:“气入针出,则针下所致之气,聚而不退,故热不得还也。”按还,杨注为转,张注为退,观上下文义,训退义胜。

〔14〕精气乃得存 律以上下文句式,疑“得”字为剩文。

〔15〕动无后时 原作“动后时”,据《素问》新校正、《太素》改。前云“方实而疾出针”,此云“动无后时”,义相近也。凡出针或行针,均当应时而动,勿后其时。

〔16〕候 原作“后”,据明抄本、今本《素问》改。

〔17〕近气不失,远气乃来 《素问》王冰注:“言但密闭穴俞,勿令其气散泄也。近气谓已至之气,远气谓未至之气也。”

〔18〕追之 《素问》王冰注:“追言补也。《针经》曰:追而济之,安得无实。则此谓也。”

曰:虚实有十〔1〕,生于五藏〔2〕五脉耳。夫十二经脉者,皆生百《素》作其。病,今独言五藏。夫十二经脉者,皆络三百六十五节〔3〕,节有病,必被〔4〕经脉。经脉之病者〔5〕,皆有虚实,何以合〔6〕之乎?曰:五藏与六府为表里,经络肢节,各生虚实,视其病所居,随而调之。病在血,调之脉〔7〕;病在血,调之络〔8〕;病在气,调之卫〔9〕;病在肉,调之分肉〔10〕;病在筋,调之筋〔11〕,病在骨,调之骨〔12〕;燔针劫刺其下〔13〕,及与急者〔14〕。病在骨,焠针药熨〔15〕;病不知所痛,两蹻为上〔16〕;身形有痛〔17〕,九候莫病,则缪刺之〔18〕;病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则巨刺之〔19〕。必谨察其九候〔20〕,针道毕〔21〕矣〔22〕。

〔1〕虚实有十 《素问发微》注:“神气血肉志,各有虚实,是计之有十也。”

〔2〕五藏 《素问》、《太素》此二字均迭。

〔3〕节 《太素》注:“节,即气穴也。”《素问集注》张志聪注:“乃筋骨之会。”按节虽亦指穴,然称三百六十五穴有病,于义难安,且下文云“经络肢节,各生虚实”,正与本文相应。是此节字当指关节,张注“筋骨之会”,于义为是。

〔4〕被 及也。《尚书·尧典》:“光被四表。”

〔5〕者 《素问》、《太素》均无。疑衍。

〔6〕合 应合也。《史记·乐书》:“合生气之和。”张守节正义:“合,应也。”《素问·五运行大论》:“在人合之柰何?”王冰注:“合谓中外相应。”

〔7〕病在血,调之脉 原作“病在脉,调之血”,《素问》同,新校正云:“按全元起及《甲乙经》云:病在血,调之脉。”《太素》亦作“病在血,调之脉”,且无下文“病在血,调之络”六字,适与后文“病在气,调之卫”对文,又明抄本作“病在血,调之也”,“也”字当属误文,是原与《太素》等同,故本文误,今据改。

〔8〕病在血,调之络 《太素》无此六字,以前文已云“病在血,调之脉”,复云“病在血,调之络”,义相近矣。今仍依其旧。

〔9〕病在气,调之卫 《素问》王冰注:“卫主气,故气病而调之卫也。”按此与前文“取气于卫”,义亦同矣。之,原作“诸”,义虽通,然律以上下文例则不一,故据明抄本、《素问》、《太素》改。

〔10〕病在肉,调之分肉 《素问经注节解》注:“按拥护一身者,肉也。然而前后左右各有部分,故曰分肉。肉之所分,经络系焉。观其病在何部,则知其内属何经,然后或用药或用针也。”

〔11〕病在筋,调之筋 《素问》王冰注:“适缓急而刺熨之。”按缓急者,筋病候也,故筋病者,当据其病候而调之。

〔12〕病在骨,调之骨 《太素》无此六字。按下文“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当是承此上“病在筋,调之筋”而来,故本文居此,与上下文义均不属,其必有误。又后文复云“病在骨,焠针药熨”,与本文义亦相重,故《太素》无此文,当是。

〔13〕燔针劫刺其下 《类经》卷十七第六十九注:“燔针,烧针也。劫刺,因火气而劫散寒邪也。”按燔针劫刺,详见卷二第六注。下,在此引申为部位或处所也。

〔14〕及与急者 及与,同义复词。急者,筋急之病也。

〔15〕焠针药熨 焠针,《太素》作“卒针”,注云:“卒,穷也。痛痹在骨,穷针深之至骨。”此说疑非是,卒当系焠之坏文。《素问吴注》注:“上文言燔针者,内针之后,以火燔之暖耳,不必赤也。此言焠针者,用火先赤其针而后刺,不但暖也,此治寒痹之在骨者也。药熨者,以药之辛热者,熨其处也。”《素问识》:“简按《玉篇》:火入水谓之焠。《史·天官书》:火与水合为焠。然则焠针,烧针而入水者乎?官针篇云:焠刺者,刺燔针则取痹也。王注燔针,则云烧针,注焠针,则云火针,知是燔针焠针,即火针也。《千金方》云:火针,亦用锋针,油火烧之,务在猛热,不热即于人有损也。”按《说文·火部》:“焠,坚刀刃也。”段玉裁注:“王襃传:清水焠其锋。郭朴《三仓》解诂曰:焠,作刀鉴也。……师古云:焠谓烧而内水中以坚之也。按火而坚之曰焠,与水部淬义别。”据《说文》与《千金》所云,燔针、焠针,均以针加火也,其别当不在火其赤与不赤,若《千金》所谓油火者,或即焠之义也。

〔16〕两蹻为上 《太素》注:“诸骨病不定知于病之所在者,可取足少阴两阴蹻。两阴蹻是足少阴别,足少阴脉主骨者也。上者,胜也。”《素问》王冰注:“两蹻,谓阴阳蹻脉。”按上文所言“病不知所痛”,似非指骨病,且阴蹻左右穴称两蹻,义亦难安,故杨注非是。

〔17〕身形有痛 此亦指身形有不定之病痛也。

〔18〕缪刺之 《素问》王冰注:“缪刺者,刺络脉,左痛刺右,右痛刺左。”缪刺,详见本经卷五第三。

〔19〕巨刺之 《素问》王冰注:“巨刺者,刺经脉,脉左痛刺右,右痛刺左。”巨刺,详见本经卷五第三。

〔20〕必谨察其九候 此总括诸病证而论,凡病之在血、在气、在筋、在骨,病不知所痛或知所痛,均必谨察九候,以定其诊也。

〔21〕毕 《素问》、《太素》均作“备”。毕,竟也,尽也。毕、备,两义皆通。

〔22〕矣 此下明抄本有“焠,音卒”三小字音注。

按:

本篇详述了五脏与神气血形志、经脉的关系;指出了实证与虚证形成的病因、病机及针刺治疗大法,强调了守经渠的重要意义。故治之大法,要在调经而已。正如高士宗所云:“十二经脉,内通五脏六腑,外络三百六十五络。相并为实,相失为虚,寒热阴阳,血气虚实,随其病之所在而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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