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针道第四1
本篇自“夫针之要”至“针害毕矣”、自“凡刺之而气不至”至“致气则生为痈疡”,见《灵枢·九针十二原》、《太素·九针要道》。自“用针之理”至“针论毕矣”、自“写必用方”至“无忘养神”,见《灵枢·官能》、《太素·知官能》。自“凡刺虚者实之”至“神无营于众物”,见《素问·宝命全角论》、《太素·知针石》。自“黄帝问曰”至“逆之有咎”,见《素问·刺禁论》、《太素·知针石》。自“写者以气方盛”至“九针之论不必存”,见《素问·八正神明论》、《太素·本神论》。自“刺针必肃”至“此刺之道也”,见《素问·诊要经终论》。自“刺诸热者”至“如人不欲行”、自“病高而内者”至“不下复始矣”,见《灵枢·九针十二原》、《太素·诸原所生》。“刺虚者,刺其去;刺实者,刺其来”,见《灵枢·寒热病》、《太素·寒热杂说》,又见《灵枢·卫气行》、《太素·卫五十周》。自“刺上关者”至“伸不能屈”,见《灵枢·本输》、《太素·本输》。
提要:本篇重在论行针之道,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神的重要意义及“守神”、“养神”的方法;针刺气至的情况及意义;虚实补泻的施术方法及注意事项;针刺的某些禁忌;针刺大寒大热的方法及刺诸寒热的原则等。
夫〔1〕针之要,易陈而难入〔2〕,粗守形〔3〕,工守神〔4〕,神乎神,客在门〔5〕,未覩其疾,恶知其原〔6〕。刺之微,在速迟〔7〕。粗守关,工守机〔8〕。机之动,不离其空〔9〕。空中之机,清静以微〔10〕。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11〕,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12〕,不知机者,叩之不发〔13〕知其往来,要与之期〔14〕。粗之闇乎〔15〕,妙哉工独有之也〔16〕。往者为逆,来者为顺〔17〕。明知逆顺,正行无问〔18〕。迎而夺之〔19〕,恶得无虚。追而济之〔20〕,恶得无实。迎而随之,以意和之〔21〕,针道毕矣。
〔1〕夫 此下明抄本有“《九墟》及《太素》并作小”八小字校文。今《灵枢》、《太素》均作“小”。按《灵枢》有专篇名“小针解”,其所解经文,大部分与此下经文相契合,故疑该篇原系取起首二字“小针”为题,遂有“小针解”之名。若之,则作“小”为是,然尚待再考。
〔2〕易陈而难入 《灵枢·小针解》云:“所谓易陈者,易言也。难入者,难着于人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言者甚易,行之难着。”陈,说也。《文选·古诗十九首》:“欢乐难具陈。”李善注:“陈,犹说也。”言亦说也。《荀子·法相》:“然而不好言,不乐言。”杨倞注:“言,讲说也。”故以言训陈。入,古训着入,义不明。入犹受也,受犹用也。《国语·吴语》:“其臣箴谏以不入。”韦昭注:“入,受也。”又《吕氏春秋·赞能》:“而舜受之。”高诱注:“受,用也。”此言针之要,讲说容易,使用则难。
〔3〕粗守形 《灵枢·小针解》云:“粗守形者,守刺法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守刺规矩之形,故粗。”《灵枢发微》注:“粗工者,下工也。下工泥于形迹,徒守刺法。”按粗者,医而不精,技属乎下。形,形象之谓,诸如刺法之形,穴位之形,皆有形可见,有象可循,故粗者守之,守形易也。
〔4〕工守神 工,原作“上”,明抄本、《太素》均作“工”。工与上文粗为对文,精巧也。《广雅·释诂三》:“工,巧也。”此言医之精巧者,故据改。《灵枢·小针解》云:“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写也。”《太素》注:“守血气中神明,故工也。”按后文曰:“用针之要,无忘养神。”《素问·八正神明论》曰:“故养神者,必知形之肥瘦,荣卫血气之盛衰。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此正可明工者守神之义也。
〔5〕神乎神,客在门 据《灵枢·小针解》云:“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似当作“神乎,神客在门”。然据后文复有“形乎形,目瞑瞑”、“神乎神,耳不闻”句义,则此亦当作“神乎神”为是。《太素·九针要解》注:“神者,玄之所生,神明者也。神在身中以为正气,所以身中以神为主,故邪为客也。邪来乘于正,故为会也。门者,腠理也。循正气在腠理出入也。”《灵枢发微》注:“所谓神者,人之正气也。神乎哉,此正气不可不守也。邪气之所感有时,如客之往来有期,名之曰客。客在门者,邪客于各经之门户也。”《类经》卷十九第一注:“神乎神,言正气盛衰,当辨于疑似也。客在门,言邪之往来,当识其出入也。”
〔6〕未覩其疾,恶知其原 疾,原作“病”,据《灵枢》、《太素》改。原,《太素》作“源”,义同。《灵枢·小针解》云:“未覩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恶知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灵枢发微》注:“若未能先覩何经之疾,则恶知其病源所在,自有所治之处哉。”恶,疑问代词,表反诘,怎么也。
〔7〕刺之微,在速迟 速,《太素》作“数”,又据《灵枢·小针解》文,似本作“数”。《灵枢·小针解》云:“刺之微在数迟者,徐疾之义也。”《太素·九针要解》:“刺之微妙之机,在于徐疾也。数,疾也。”
〔8〕粗守关,工守机 工,原作“上”,据《太素》及《灵枢·小针解》改,与前文一致。《灵枢·小针解》云:“粗守关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上守机者,知守气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五藏六府,出于四支,粗守四支藏府之输,不知营卫正之与邪往来虚实,故为粗也。机,弩牙也,主射之者。司于机也,知司补写者,守神气也。”《类经》卷十九第一注:“粗守关,守四肢之关节也。上守机,察气至之动静也。”按本经卷一第六云:“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者,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藏。”粗守关者,徒知守此四关,而不解察气之往来动静,待时而动也。《说文·木部》:“机,主发谓之机。”段玉裁注:“机之主用于发,故凡主发者,皆谓之机。”此以射者守弩之机,以喻刺者守气之机,以示其要也。
〔9〕机之动,不离其空 之下原有“不”字,据《灵枢》、《太素》删。其,《太素》无。《灵枢·小针解》云:“机之动,不离其空中(按中字疑衍)者,知气之虚实,用针之徐疾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以因于空,所以机动由于孔穴,知神气虚实,得行徐疾补写也。”按空同孔。
〔10〕空中之机,清静以微 静,明抄本作“净”,净与静通。以,《灵枢》作“而”,义同。《灵枢·小针解》云:“空中之机,清静以微者,针已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太素·九针要解》注:“神在孔穴,针头候得气已,神清志静,密意守气,行于补写,不令有失,故为微也。”此言机在孔中,清静而不乱,微妙而有序,故气之至,机之动,必密守而勿失。清,静也。《淮南子·本经训》:“太清之始也。”高诱注:“清,静也。”微,妙也。
〔11〕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 逢,《太素》作“迎”,逢与迎通。《说文·辵部》:“迎,逢也。”《方言》卷一:“逢、逆,迎也。自关而东曰逆,自关而西或曰迎,或曰逢。”《灵枢·小针解》云:“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写也。”《太素·九针要解》注:“气盛不可补之,补之实实也。气往而虚,不可写之,写之虚虚也。”又《素问·离合真邪论》云:“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无逢其冲而写之。……故曰其来不可逢。此之谓也。故曰:候邪不审,大气已过,写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如其气方来,乃邪气正盛,邪气盛则正气大虚,不可乘其气即迎而补之。当避其邪气之来鋭。其气已往,则邪气已衰,而正气将复,不可乘其气往,追而泻之,恐伤其正气。”此文言“小针解”若据下文言往来及迎追之义,似相悖矣。来者气盛为实,岂有其气来实而不可迎而夺之者?往者气少为虚,岂有其气往虚而不可追而济之者?然“其来不可逢”者,非不可夺,避其鋭气也。“其往不可追”者,非不可济,随之已不及也。此正所以见上文所谓“工守神”、“工守机”及下文所谓“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之妙用。
〔12〕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 《灵枢·小针解》云:“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利机挂以丝发,其机即发,神气如机,微邪之气如发,微邪来触神气之谓之挂也。微邪来至,神智即知,名曰智机。不知即失,故曰易也。”《素问·离合真邪论》:“不可挂以发者,待邪之至时而发针写矣。”王冰注:“言轻微而有,尚且知之。”此言知机道者之发机,不需用挂发之微者,机已发矣。喻刺者知应气之速,立即发针也。可犹用也。《素问·离合真邪论》又云:“知其可取如发机。”义犹同。
〔13〕不知机者,叩之不发 者,《灵枢》作“道”。叩,《太素》作“抧”,当为“扣”之误,扣与叩通。《素问·离合真邪论》作“扣”,可证。《灵枢·小针解》云:“扣之不发者,不知补写之意也,血气已尽而气不下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不知机者,谓钝机也。钝机也,叩之不发。谓无智之人,行于补写,邪气至而不知有害,血气皆尽而疾不愈。下,愈也。”按叩,发动也。《论语·子罕》:“我叩其两端而竭焉。”何晏注:“叩,发动也。”又《素问·离合真邪论》云:“不知其取如扣椎。”盖知机道者如发机,弩之机,不需挂发之微即可发。不知机者如扣椎,椎无机,虽若扣椎之甚亦不发也。
〔14〕知其往来,要与之期 《灵枢·小针解》云:“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太素·九针要解》注:“知虚实可取之时,为知往来要期也。”
〔15〕粗之闇乎 《灵枢·小针解》云:“麤之闇者,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
〔16〕妙哉工独有之也 妙,《太素》作“眇”,眇与妙通。《汉书·律历志》:“究其微眇。”颜师古注:“眇读曰妙。”工,原作“上”,据明抄本、《灵枢》、《太素》改。也,《灵枢》、《太素》无。《灵枢·小针解》:“妙哉工独有之者,尽知针意也。”按工独有之者,亦如前言守神、守机等之义也。
〔17〕往者为逆,来者为顺 《灵枢·小针解》云:“往者为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往者气散,故少气逆也。来者气集,故气实顺也。”
〔18〕明知逆顺,正行无问 知,明抄本作“之”。《灵枢·小针解》云:“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者,知所取之处也。”《太素·九针要解》注:“明知气之逆顺,即行补写,更亦不须问者,谓善知处也。”按明者,洞察无遗也。正行者,径行无疑也。无问者,勿更讯访也。
〔19〕迎而夺之 《灵枢·小针解》云:“迎而夺之者,写也。”《类经》卷十九第一注:“逆其气至而夺之,写其实也。”
〔20〕追而济之 《灵枢·小针解》云:“追而济之者,补也。”《类经》卷十九第一注:“随其气去而济之,补其虚也。”
〔21〕以意和之 此言明知逆顺者,意犹定矣。善用迎随之法,以调其虚实。和犹调也。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1〕,满则泄之〔2〕,菀陈则除之〔3〕,邪胜则虚之〔4〕。大要〔5〕曰:徐而疾则实〔6〕,疾而徐则虚〔7〕。言实与虚,若有若无〔8〕。察后与先,若亡若存〔9〕。为虚与实,若得若失〔10〕。虚实之要,九针最妙〔11〕。补 写之时〔12〕,以针为之〔13〕。
〔1〕虚则实之 《灵枢·小针解》云:“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补之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诊寸口脉虚当补所由之经也。”又《素问·针解》云:“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按虚则实之,为治虚之大法,实之者,补之也。《小针解》言气口脉虚者,据脉诊以言虚也。《针解》言针下热者,据针感以言实也。此皆以例解文者。
〔2〕满则泄之 《灵枢·小针解》云:“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写之也。”《太素·九针要解》云:“诊寸口脉实当写所由之经也。”《素问·针解》云:“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按满则泄之,为治实之大法,泄之者,泻也。满者,盛也,盛即实也。
〔3〕菀陈则除之 菀下明抄本有“音苑,又鬰”四小字音注。《灵枢》、《太素》均作“宛”。菀、苑、宛均通,藴郁也。《灵枢·小针解》云:“宛陈者则除之者,去血脉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宛陈谓是经及胳脉聚恶血也。”《素问·针解》云:“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王冰注:“菀,积也。陈,久也。除,去也。言络脉之中血积而久者,针刺而除去之也。”按杨、王注是,菀陈者,经络中有恶血藴结也。除之者,针刺出其恶血也。
〔4〕邪胜则虚之 《灵枢·小针解》云:“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写其邪也。”《素问·针解》云:“邪胜则虚之者,出针勿按。”王冰注:“邪者,不正之目,非本经气,是则谓邪,非言鬼毒精邪之所胜也。出针勿按,穴俞且开,故得经虚,邪气发泄也。”按《小针解》释经文义,《针解》言施针之法,文虽异,义则同。
〔5〕大要 古医籍名,《内经》曾多次言之。如《素问·五常政大论》云:“大要曰: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
〔6〕徐而疾则实 《灵枢·小针解》云:“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素问·针解》云:“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王冰注:“徐出谓得经气已久乃出之。疾按谓针出穴已,速疾按之。则真气不泄,经脉气全。故徐而疾乃实也。”按本文与下文“疾而徐则虚”,即后世所谓徐疾补泻之法。然其具体施术之法,《小针解》与《针解》之说解,已不尽同,是则古法已有差异矣,今两存其说。
〔7〕疾而徐则虚 《灵枢·小针解》云:“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素问·针解》云:“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王冰注:“疾出针谓针入穴已至于经脉,即疾出之。徐按谓针出穴已,徐缓按之。则邪气得泄,精气复固。故疾而徐乃虚也。”
〔8〕言实与虚,若有若无 言下原有“其”字,据《灵枢》、《太素》删。《灵枢·小针解》云:“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素问·针解》云:“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若无若有者,疾不可知也。”王冰注:“寒温谓经脉阴阳之气也。言其冥眛,不可疾而知也。夫不可即知,故若无。慧然神悟,故若有也。”《太素·知针石》注:“言寒温二气,偏有多少,为虚实也。言病若有若无,故难知也。”按《小针解》与《针解》说解不尽同。并存二说。
〔9〕察后与先,若亡若存 若亡若存,原作“若存若亡”。此前后韵文,皆两句相押。此文失韵,非是,故据《太素》改。先、存,古文韵。《灵枢·小针解》云:“察后与先,若亡若存者,言气之虚实,补写之先后也。察其气之已下与常存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若先实者,写而已之,令后虚也。若先虚者,补而存之,便后实也。”《素问·针解》云:“察后与先者,知病先后也。”《类经》卷十九第七注:“察后与先,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后也。若存若亡,察气之行与不行,以为针之去留也。”诸解不已,并存供参,张注似胜。
〔10〕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与,原作“为”,据《灵枢》、《太素》及此上文例改。《灵枢·小针解》云:“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佖然若有得也。写者怳然若有失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补之,得于神气,故佖然也。佖,文一反,色仪和也。写,失于邪气,故怳然也。”《素问·针解》云:“为虚与实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新校正云:“详自篇首至此,与《太素·九针解篇》经同而解异,二经互相发明也。”按新校正言极是,故当并存供参。其所言《太素·九针解篇》,今作《九针要解》,即《灵枢·小针解》文。其不言《灵枢》者,以所见《灵枢》不全,疑缺此篇也。
〔11〕虚实之要,九针最妙 要,原作“妙”,据《灵枢》、《太素》改。《素问·针解》云:“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
〔12〕补写之时 《素问·针解》云:“补写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王冰注:“《针经》曰:谨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此所谓补写之时也。”
〔13〕之 此下《千金翼》卷二十八第九有“重则为补,轻则为写。虽有分寸,得气即止”十六字。按此前诸文,皆上下两句押韵,而本文无韵。又《内经》刺法无言轻重者,故当系后人语。
写曰迎之,迎之意〔1〕,必持而内之〔2〕,放而出之〔3〕,排扬出针〔4〕,疾〔5〕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6〕,血不得〔7〕散,气不得出。补曰随之〔8〕,随之意,若忘之〔9〕,若行若按〔10〕,如蚊蝱止〔11〕,如留如环〔12〕,去如絶弦〔13〕,令左属右〔14〕,其气故止〔15〕,外门以闭〔16〕,中气乃实〔17〕。必无留血,急取诛之〔18〕。
〔1〕迎之,迎之意 《灵枢》、《太素》均无。按本文与后文“随之,随之意”为对文,故本经是。
〔2〕必持而内之 而,《灵枢》无。持者,亦如后文所谓“持针之道,坚者为宝”之义。《类经》卷十九第七注:“凡用写者,必持内之,谓持之坚而入之鋭也。”内同纳。
〔3〕放而出之 放者开也。此言开放孔穴而出针,使气可以外出也。
〔4〕排扬出针 扬,《灵枢》、《太素》均作“阳”。出,《灵枢》作“得”,非是。《太素》注:“出针必放之,摇大其穴,排阳邪而出针。”《灵枢发微》注:“排阳气以得针,则邪气自得泄矣。”《类经》卷十九第七注:“排开阳道以泄邪气。”按诸注从“阳”释义,均非。阳与“扬”通。《易经·夬》:“扬于王庭。”汉帛书本作“阳”。孙鼎宜《内经章句》:“排阳犹推扬,谓转针也。”按此说当近是,排,引申为推动,摆动之义,《广雅·释诂三》:“排,推也。”《素问·八正神明论》:“复以吸排针也。”《太素·本神论》注:“排,推也。候其吸而推运其针也。”排古又与摆义通。扬,摇动也。《吕氏春秋·必已》:“尽扬播入于海。”高诱注:“扬,动也。”是排扬出针者,摇动其针,扩大其孔,然后出之。
〔5〕疾 《灵枢》作“邪”。
〔6〕按而引针,是谓内温 《太素》注:“以手按其所,针引之后,暖气内聚以心,持针不令营血得散,外闭其门,令卫气不得泄出,谓之补也。”《灵枢发微》注:“其补者,按而引针以入之,是谓内温。使血不得散,气不得出,此则所以补之也。”《灵枢识》:“简案:连下二句言补法。若病当用泻法,而反按而引针以补之,是谓内温。引针谓退其针。温,藴同。乃《素问》温血之温。谓血气藴畜于内,而不得散泄也。诸注并接下文补曰为释,恐误。”按本文与下二句以补法为释固非,故丹波氏加“反”词为训当是,盖前言“放而出之。排扬出针”,不当按之。今按而引针,则血不得散,气不得出,是谓内温也。据此,温从藴义为是。
〔7〕得 明抄本无,疑脱。
〔8〕随之 之,《太素》无。《灵枢集注》张志聪注:“随之者,追而济之也。”按随、追义同,亦顺也,此言顺随其气而行针,补法也。
〔9〕若忘之 忘,《灵枢》作“妄”。《太素》注:“随气呼吸,而微动针之也。”《灵枢发微》注:“若人之意,妄有所之。”《类经》卷十九第七注:“妄,虚妄也。意若妄之,言意会于有无之间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之,往也。若妄之者,虽追之而若无有所往。”按杨注不明,张介宾连上句“意”字为训,非。张志聪训“妄”为无有近是,然“之”字系语末助词,不必训往。盖妄与忘古通,《老子·十六章》:“不知常忘作,凶。”朱歉之校释:“忘妄古通。”妄忘又与亡通。《诗·大雅·假乐》:“不愆不忘。”《说苑·建本》作“不愆不亡”。亡,无也。若忘之,若亡之也。后文“形乎形,目瞑瞑……慧然在前,按之弗得”,亦若无之义。此言针下微妙,似有似无者也。
〔10〕若行若按 行,明抄本作“得之”。按,《太素》作“悔”。杨上善注:“欲去欲作,为行悔也。”《灵枢发微》注:“若人之出,妄有所行,若人之指,妄有所按。”《类经》卷十九第七注:“若行若按,言行其气按其处也。”据明抄本文义,似当作“若得之,若按之”,与上文“若忘之”并列。言虚者之气微,故其刺也,若无若得若按。按,止也。与后文义亦合。
〔11〕如蚊蝱止 蚊,《灵枢》作“蟁”。按蚊为蟁之俗体。《太素》注:“针在皮肤之中,去来微动,如彼蚊虻止。又皮肤微觉有之也。”蝱同虻。
〔12〕如留如环 “环”,《灵枢》、《太素》均作“还”。环与还古通。《说文通训定声·干部》:“环,叚借为还。”杨上善注:“针在皮肤之中,若似留停,人(按疑为又之误)如还去。此皆言其候气者也。”《灵枢发微》注:“如有所留而复有所还。”此言虚者气微难复,或留或返,气尚未壮也。
〔13〕去如絶弦 《太素》注:“即疾出针,如弦絶者,言其速也。”《灵枢发微》注:“及针将去时,如弦之絶。即始徐而终疾者也。”
〔14〕令左属右 《太素》注:“左手按穴,右手行针,内气已补,右手出针,左手闭门,使气相续不灭也。属,续也。”《灵枢发微》注:“右手出针,而左手闭其门,乃令左属右之法。”按令、属,表左右手之连续动作,杨注言使气相续不灭,义欠安。
〔15〕其气故止 《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其正气故得止于内。”此以闭其穴门,故与泻法之气外出者不同。
〔16〕外门以闭 以,《灵枢》、《太素》均作“已”,以已古通。杨上善注:“痏孔为外门也。”出针按穴,故外门已闭。
〔17〕中气乃实 《太素》注:“补已不泄,故内气得实也。”中气,义如杨注,非后世中气之谓。
〔18〕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太素》注:“补者,留其气也,不可留于客邪血也。邪血留者,可刺去之。故曰急诛之也。”《灵枢发微》注:“如有留血,当急取以责之。但此补法,必无留血者也。”《灵枢识》:“简案:以理推之,此间恐有遗脱。”按本文似与上下文义难属,马注特加“但”词,予以转述。故丹波氏“恐有遗脱”之说,可参。
持针之道,坚者为宝〔1〕。正指直刺〔2〕,无针左右〔3〕。神在秋毫〔4〕,属意病者〔5〕。审视血脉,刺之无殆〔6〕。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衡〔7〕。一作冲。神属勿去,知病存亡〔8〕。取血脉者,在俞横居〔9〕。视之独满,切之独坚〔10〕。
〔1〕坚者为宝 宝,原作“实”,原校云:“《素问》作宝。”今《素问·针解》新校正引本经作“宝”。《灵枢》亦作“宝”。按作“宝”是,宝与上句道字,古韵皆幽韵,故相押。今据改,并删原校。《太素》注:“持针不坚,则气散不从针。”《灵枢集注》:“坚者,手如握虎也。”《素问·针解》云:“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王冰注:“壮谓持针坚定也。”是坚与壮,义亦同。宝,贵也。
〔2〕正指直刺 《类经》卷十九第七注:“正而无斜,则必中气穴。”又《素问·针解》云:“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与此义同。
〔3〕无针左右 《太素》作“针无左右”,义胜。杨上善注:“若针入左右不当于穴,其病不愈也。”此言正针直刺,不得刺左右也。
〔4〕神在秋毫 毫,《太素》作“豪”毫与豪古通。《礼记·经解》:“差若豪牦。”释文:“豪,依字作毫。”杨上善注:“秋豪谓秋时兔新生豪毛,其端鋭微也。谓怡神在针端调气,故曰神在秋豪也。”按秋毫,喻细末也。《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俞樾注:“鸟兽夏时毛羽脱落,至秋更生也,新生之毛,其细可知。故人言细,必称秋毫。”在,察也。《尔雅·释诂》:“在,察也。”是神在秋毫者,言医之所察,细末可见。若限于针端,则与后文“属意病者”及“必在悬阳及与两衡”相抵牾。
〔5〕属意病者 注意病者之神情及变化。属,注也。《国语·晋语五》:“恐国人之属耳目于我也。”韦昭注:“属,犹注也。”
〔6〕审视血脉,刺之无殆 《太素》注:“审视十二经脉及诸胳虚实,刺之无殆也。殆,危也。”
〔7〕必在悬阳及与两衡 必,原作“心”,据明抄本、《灵枢》、《太素》改。衡,《灵枢》作“卫”,马莳、张介宾、张志聪等从卫气作解,非是。《太素》注:“以所言方刺之时,先观气色者也。悬阳,鼻也,悬于衡下也。鼻为明堂,五藏六府气色,皆见明堂及与眉上两衡之中。”按衡,眉上也。《汉书·王莽传》:“盱衡厉色。”颜师古注:“孟康曰:眉上曰衡。盱衡,举眉扬目也。”如本经卷一第十六及《灵枢·论勇》“长衡直扬”之衡,皆同此义。杨注“悬阳,鼻也”说,不知何据。阳,古与扬通。扬,眉上下也。《诗·墉风·君子偕老》:“扬且之晢。”毛亨传:“扬,眉上广。”孔颖达正义:“眉之上,眉之下,皆曰扬。”按扬与阳通,故悬阳,义当悬扬。
〔8〕神属勿去,知病存亡 《太素》注:“故将针者,先观气色,知死生之候,然后刺也。”《灵枢发微》注:“使吾之神气,属意于病者而勿去,则病之存亡可得而知也。”
〔9〕取血脉者,在俞横居 取血脉者,《灵枢》无“取”字,《太素》作“血所”。杨上善注:“血脉,胳脉也。有脉横居输穴之中。”《灵枢集注》张志聪注:“腧,经腧也。《刺节真邪篇》曰:六经调者,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是此言在腧有横居之血络而为恶血者,当取其血脉也。
〔10〕视之独满,切之独坚 《太素》注:“视之满实,切之独坚者,是横居胳脉也。”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1〕,浊气在中〔2〕,清气在下〔3〕。故针陷脉则邪气出〔4〕,针中脉则浊气出〔5〕,针太深则邪气反沈〔6〕,病益甚。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7〕,病各有所舍〔8〕,针各有所宜〔9〕,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10〕,无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11〕。是为重病〔12〕,病益甚。取五脉者死〔13〕,取三脉者恇〔14〕。夺阴者死〔15〕,夺阳者狂〔16〕。针害〔17〕毕矣。
〔1〕邪气在上 《灵枢·小针解》云:“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太素·九针要解》注:“高在头,风热邪气多中人头也,故曰在上也。”此邪气者,天之轻清之邪,多中上部。
〔2〕浊气在中 《灵枢·小针解》云:“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入于胃,其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谷入于胃,化为二气,清而精者,上注于肺,以成呼吸,行诸经隧。其浊者,留于肠胃之间,因于饮食不调为病。故曰在中也。”此浊气者,饮食之浊气也。中者,中焦肠胃也。
〔3〕清气在下 清与凊通。《集韵·劲韵》:“凊,寒也。或作清。”《灵枢·小针解》云:“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也。”《太素·九针要解》注:“清,寒气也。寒湿之气,多从足上,故在下也。”此清气者,地之寒湿之邪,多中下部。
〔4〕针陷脉则邪气出 《灵枢·小针解》云:“针陷脉则邪气出者,取之上。”《太素·九针要解》注:“上谓上脉,头及皮肤也。”《类经》卷二十二卷五十九注:“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如《刺禁论》所谓刺缺盆中内陷之类是也。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脉,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灵枢集注》注:“陷脉,额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之表邪去矣。”按陷脉之义,《小针解》亦只言“取之上”,是以上文“邪气在上”为据也。然则陷脉究指何处,疑古已不详矣。详《灵枢·邪气藏府病形》言六腑病中有脉陷一症,如胆病者,“亦视其脉之陷下者,灸之”,则陷脉亦或指脉之陷下者。是邪气在上者,当视上部脉之陷下者刺之,则邪气出矣。
〔5〕针中脉则浊气出 《灵枢·小针解》云:“刺中脉则浊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中者,中脉,谓之阳明,是胃脉也。阳明之合者,胃足阳明合三里。至巨虚上廉与大肠合,至巨虚下廉与小肠合也。”
〔6〕针太深则邪气反沈 气,原脱,据《灵枢》、《太素》补。《灵枢·小针解》云:“针大深则邪气反沈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故曰反沈也。”《太素·九针要解》注:“针过其分,邪从针入,病更益深,故曰反沈也。”按本文与前文在上、在中、在下三病,似不相属,而清气在下者,又不言针,故疑此间或有脱文。
〔7〕皮肉筋脉,各有所处 《灵枢·小针解》云:“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言经在筋肉,胳在皮肤也。”此言皮肉筋脉,处所不同,深浅有别。刺皮刺肉刺筋刺脉,各有其宜,不可不辨。如本卷第一言“刺深浅之分”者,义在此也。
〔8〕病各有所舍 此言病各有其处所。舍,处所也。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故气之虚处,即邪易舍处。上文言“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亦病各有所舍也。
〔9〕针各有所宜 本卷第一言九针主治皆有别者,即针各有所宜也。又言诸刺法之主治不同者,亦各有所宜也。
〔10〕各以任其所宜 律之后文“各任其所为”,疑“以”字衍,宜为“为”之误。
〔11〕无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 《灵枢》作“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太素》作“无实实,无虚虚,无损不之(按之为足之误)而益有余”。《灵》《太》不若本经义胜。“无”字统领下文。按此言无犯“实实虚虚”之诫。《难经·八十一难》云:“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此皆中工之所害也。”杨注:“上工治未病,知其虚实之原,故补泻而得其宜。中工未审传病之本,所治反增其害也。”
〔12〕重病 《灵枢》作“甚病”。重病者,本自有病,而又增针害也。重,去声。《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九注:“无实者,无实实也。无虚者,无虚虚也。反而为之,不惟不治病,适所以增病。”
〔13〕取五脉者死 《灵枢·小针解》云:“取五脉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针尽大写其诸阴之脉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五藏中虚,用针者,大写五藏之脉,阴絶故死也。”按《小针解》言“诸阴之脉”,杨注言“五藏之脉”,名异而实同,五脏者,阴也。五脏之经脉,阴经也。
〔14〕取三脉者恇 恇,原缺末笔,系避宋太祖赵匡胤讳所致,今正。《灵枢·小针解》云:“取三阳之脉者,唯言尽写三阳之气,令病人恇然不复也。”《说文·心部》:“恇,怯然。”又如《素问·通评虚实论》:“尺虚者,行步恇然。”皆怯弱也。
〔15〕夺阴者死 死,原作“厥”,据《灵枢》、《太素》改。《灵枢·小针解》云:“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五里在肘上,不在尺中,而言尺之五里者,寸为阳,尺为阴也。阴尺动脉,动于五里,故曰取尺五里也。五往者,五写也。”按杨注言“五里在肘上,不在尺中”者非。《灵枢·论疾诊尺》有黄帝“无视色持脉,独调其尺”之问,下文有曰“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臂中独热者,腰腹热;肘后麤以下三四寸热者,肠中有虫”。是浑言之,肘前后,亦当尺也。详《小针解》“五里五往”之说,亦见于《灵枢·玉版》,见载于本卷第一下,故马莳、张志聪等亦以此文为释,今姑从之。
〔16〕夺阳者狂 《灵枢·小针解》云:“夺阳者狂,正言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夺阳阳虚,故狂。此为禁之正言。”《灵枢发微》注:“取三阳之脉而夺之已尽,故曰夺阳者狂也。”按《小针解》文义不明,杨注亦未得其义。又《灵枢·通天》言太阳之人,“无脱其阴而写其阳,阳重脱者,易狂”。与本文理亦同。
〔17〕针害 《太素》注:“针害者,言前所禁甚也。”此前乃言针刺之当禁忌者,故曰针害。害,忌也。《战国策·楚策一》:“秦之所害于天下莫如楚。”郭希汾辑注:“害,忌也。”
用针之理,必知形气之所在〔1〕。左右上下〔2〕,阴阳表里〔3〕。血气多少〔4〕,行之逆顺〔5〕。出入之合〔6〕,诛伐有过〔7〕。知解结〔8〕,知补虚写实〔9〕,上下之气〔10〕。明通于四海〔11〕,审其所在。寒热淋露〔12〕,荥腧异处〔13〕。审于调气,明于经隧〔14〕。左右支络〔15〕,尽知其会〔16〕。寒与热争,能合而调之〔17〕;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18〕;左右不调,把而行之〔19〕;明于逆顺,乃知可治。阴阳不奇,故知起时〔20〕。审于本末,察其寒热,得邪所在〔21〕。万刺不殆〔22〕,知官九针〔23〕,刺道毕矣〔24〕。
〔1〕必知形气之所在 《太素》注:“形之所在肥瘦,气之所在虚实。”按形者,有象可见,气者,有应可知。浑言之,人之一身,唯形气耳。故欲明针理,必知形气所在。详此下诸文,皆四字句韵文,故疑此或当作“形气所在”四字。
〔2〕左右上下 《太素》注:“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居其里。男左女右,阴阳上下,并得知之。”
〔3〕阴阳表里 《太素》注:“五藏为阴居里,六府为阳居表。”按杨注举其一端言之。盖人一身,若以性属言之,阴阳而已,若以形层言之,表里而已。
〔4〕血气多少 《太素》注:“三阴三阳之脉,知其血气之多少。”按知血气之多少者,以明刺之或出气恶血,或出血恶气也。三阴三阳脉血气之多少,详见本经卷一第七。
〔5〕行之逆顺 《太素》注:“营气顺脉,卫气逆行。”《类经》卷十九第十注:“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反者皆谓之逆。”按营卫气血之行,或循经,或不循经,皆有逆顺。又经脉之屈折出入,亦顺逆也。如本经卷三第二十四言手太阴脉“顺行逆数之屈折”,即其例也。又按“顺”字,与上下句韵皆不叶,故疑当作“行之顺逆”。逆,古铎韵,与下文“诛伐有过”句可相押也。
〔6〕出入之合 合,史崧音释:“一本作会。”《铜人》卷三引亦作“会”。按会与合义通。《尔雅·释诂上》:“会,合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出入之合者,经脉外内之气血,有本标之出入,有离而有合也。”详经中经脉、根结、经别诸文,皆言经脉之出入离合者。
〔7〕诛伐有过 诛,原作“谋”,据《太素》、《铜人》卷三改。杨上善注:“诛伐邪气恶血。”按诛伐,翦除攻伐者也。此引申为攻泻之法。如刺其恶血为诛伐有过;泻其实邪,亦诛伐有过。诸刺其痈脓,决其停水,皆诛伐有过也。
〔8〕知解结 《铜人》卷三作“雪污解结”。按此文原当系四字句韵文,故当以《铜人》引文为是。又此下疑脱一韵句。
〔9〕知补虚写实 按诸论皆针刺需知,非“补虚写实”一端耳,故“知”字无义,剩文也。
〔10〕上下之气 原作“上下气门”,据《太素》改。气,古物韵,上句“实”字,古质韵,气、实旁转相押。若作“气门”,则失韵,故删“门”字。
〔11〕明通于四海 明,《太素》无。通,《铜人》卷三无。律之后文“明于经隧”例,疑“通”字衍。《灵枢·海论》云:“经水者,注于海,海有东西南北,命曰四海。……人有髓海,有血海,有气海,有水谷之海。此四者,以应四海也。”此所以必明于四海者也。
〔12〕寒热淋露 《太素》注:“因于露风,生于寒热,故曰寒热淋露。”按杨注从本字训解非是。《研经言》卷二释露:“《本草》、《灵》、《素》屡言淋露寒热,《灵枢》又以岁露名篇。露字人皆不晓。泉案:淋露即羸露,古者以为疲困之称。《左·昭元年传》: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注:露,羸也。《韩非子·亡征》:好疲露百姓。《风俗通义》:怪神大用羸露。皆此义也。”此说甚是。又淋露亦作淋沥。《肘后方》卷一治尸注鬼注方:“大略使人寒热淋沥。”《医说》卷四劳疰引作“淋露”。淋、羸古皆来纽,露、沥古亦来纽,皆双声假借也。
〔13〕荥腧异处 荥原作“以”,据《太素》、《铜人》卷三改。杨上善注:“五行荥输有异。”
〔14〕经隧 《太素》注:“经,正经、奇经也。隧,诸胳也。”按杨注非是。经隧者,经脉运行之道路也。隧,道路也。《诗·大雅·桑柔》:“大风有隧。”毛亨传:“隧,道也。”
〔15〕支络 支原作“肢”,据《太素》、《铜人》卷三改。脉之支而横者,其支别者,皆支络也。
〔16〕尽知其会 《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尽知其会者,左注右而右注左,左右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络脉,与脉外之气血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按此所言会,亦当指络脉与经脉交会处。如手太阴之络列缺,散入于鱼际,别走阳明,是与本经及表里经皆有交会处。
〔17〕能合而调之 能,律之本文四字句式,疑衍。合而调之,调合之也。寒与热争,亦阴阳不和也,故当调和之。合与和古通。
〔18〕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 《类经》卷十九第十注:“邻,近也。近则易疑,疑则以似为是,冰炭相反矣,故当知决而通之。”《灵枢集注》张志聪注:“虚与实邻者,血与气之不和也,故知决而通之。”按本文义不明,二张注亦似未尽。详《素问·针解》云:“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王冰注:“寒温,谓经脉阴阳之气也。”则此所谓虚实,亦当寓有此义。邻有坚义。《读书杂志·管子·水地》:“夫玉邻以理者,知也。引之曰:邻,坚貌也。《聘义》曰:缜密以栗,知也。郑注:栗,坚貌。《荀子·法行篇》曰:缜栗而理,知也。邻与栗,一声之转耳。本书五行篇:五谷邻熟。尹彼注曰:邻,紧貌。《尔雅》释竹类曰:邻坚中。郭注曰:其中实。义与此并相近也。”是“虚与实邻”者,寒温之气坚紧不通。又气之性而言坚者,如《素问·腹中论》:“夫芳草之气美,石药之气悍,二者其气,急疾坚劲。”亦可证此言气坚之义。气坚则不通,故当决而通之。又,律之四字句式,“知”字疑衍。
〔19〕左右不调,把而行之 把而行之,《灵枢》史崧音释:“一本作犯而行之。”《铜人》卷三引亦作“犯”。《太素》注:“把,持也。人身左右脉不调者,可持左右寸口人迎,诊而行之,了知气之逆顺,乃可疗之。”《类经》卷十九第十注:“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把而行之,即缪刺也。”按杨注以寸口人迎分左右者,似非古义。张注从缪刺作解,义或近。然把似不若“犯”犹切。犯有违逆之义。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亦违逆其病所也。
〔20〕阴阳不奇,故知起时 《太素》注:“奇,分也。阴阳之脉相并,浑而不分,候之知病起之时。”《类经》卷十九第十注:“奇,不遇也。不奇则和矣,故知起时。”又按,奇,犹亏也《仪礼·乡射礼》:“一算为奇。”郑玄注:“奇,犹亏也。”若阴阳无亏虚之象者,病将愈矣,故知起时。起,病愈也。义亦通。
〔21〕得邪所在 详此上下文,皆隔句押韵,上文“时”,下文“殆”,古皆“之”韵。故本文似应在上文“审于本末”之下。
〔22〕万刺不殆 此言刺虽多,亦无危殆。万刺,言其多也。
〔23〕知官九针 《类经》卷十九第十注:“官,任也。九针不同,各有所宜。”
〔24〕刺道毕矣 详此等文,多系单句,为结语。如前文“针道毕矣”、“针害毕矣”,后文“针论毕矣”,皆是,故疑此上脱一韵句。
按:本段经文原无。今据《灵枢·官能》补。详见下段按语。
明于五腧,徐疾所在〔1〕。屈伸出入,皆有条理〔2〕。言阴与阳〔3〕,合于五行。五藏六府,亦有所藏〔4〕。四时八风〔5〕,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6〕。各处色部,五藏六府〔7〕。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何经所在。审之尺肤,寒温滑濇〔8〕。知其所苦〔9〕,鬲有上下,知气所在〔10〕。先得其道,布而涿之〔11〕。《太素》作希而疎之。稍深而留之〔12〕,故能徐入之〔13〕。大热在上,推而下之〔14〕。从下上者,引而去之〔15〕。视前痛者,常先取之〔16〕。大寒在外,留而补之〔17〕。入于中者,从合写之〔18〕。针所不为,火之所宜〔19〕。上气不足,推而扬之〔20〕。下气不足,积而从之〔21〕。阴阳皆虚,火自当之〔22〕。厥而寒甚,骨廉陷下〔23〕。寒过于膝,下陵三里〔24〕。阴络所过,得之留止〔25〕。寒入于中,推而行之〔26〕。经陷下者,即火当之〔27〕。结络坚紧,火所治之〔28〕。不知所苦,两蹻之下〔29〕。男阳女阴,良工所禁〔30〕。针论毕矣。
〔1〕明于五腧,徐疾所在 《太素》注:“明藏府之经,各有五轮。输中补写,徐疾所在,并须知之。”《灵枢发微》注:“五藏有井荥俞经合之五俞,六府有井荥俞原经合之六俞。然六府之原并于俞,则皆可称为五轮也。徐疾者,针法也。”五腧,详见本经卷三。
〔2〕屈伸出入,皆有条理 《太素》注:“行针之时,须屈须伸,针之入出条数,并具知之。”《灵枢发微》注:“屈伸出入者,经脉往来也。”按马注当是。如本经卷三第二十四言手太阴脉有外屈有内屈,有出有入,皆有条理。即此义也。
〔3〕阳 原作“五”,据《太素》改。
〔4〕五藏六府,亦有所藏 《太素》注:“五藏藏五神,六府藏五谷。”
〔5〕八风 四时八方之风也。详见本经卷六第一。
〔6〕各得其位,合于明堂 《灵枢·五色》云:“五色独决于明堂乎?……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此下并详言明堂与脏腑之关系及各脏腑之具体部位,此即各得其位也。详见本经卷一第十五。
〔7〕各处色部,五藏六府 此言五脏六腑色诊在面部之部位。详见本经卷一第十六。
〔8〕审之尺肤,寒温滑濇 原作“审皮肤之寒温滑濇”,《太素》作“审尺之寒温滑濇”。据《太素》文义,皮肤为尺肤之误,又本经卷四第二上论尺肤诊,亦详言尺肤之寒热滑濇,可证,故据改皮为“足”。又按本文当为两四字句,故移“之”于“审”下。
〔9〕知其所苦 按本句与上下文义似不相属,且又系单句,故疑此前或后,当脱一四字句。
〔10〕鬲有上下,知气所在 知气所在,原作“知其气之所”,据《太素》改。明抄本作“知其气之所在”,《灵枢》作“知其气所在”。杨上善注:“谷入于胃,清气上肺,故在鬲上;浊气留入胃中,在于鬲下。”
〔11〕布而涿之 《灵枢》作“稀而疎之”,与原校《太素》同。《灵枢发微》注:“稀者,针而少也。疎者,针之阔也。”《类经》卷十九第十注:“稀而疎之,贵精少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稀而疎之,以导气也。”按本文诸注不一,据前后文义,定系一针刺原则或技法。本经作“布而涿之”者,涿,古与琢通,《说文通训定声·需部》:“涿,叚借为琢。”琢本治玉,可引申为治,又琢摩之也,义亦通。今并存之。
〔12〕稍深而留之 “稍”字疑衍。
〔13〕故能徐入之 律诸句式,当作“徐而入之”,故疑脱一“而”字,又衍“故能”二字。
〔14〕大热在上,推而下之 上下原有“者”字,据《灵枢》、《太素》及后“大寒在外”例删。《灵枢发微》注:“大热在上,则当推针而使之下,所谓高者抑之也。”
〔15〕从下上者,引而去之 《灵枢发微》注:“热从下而上,则当引针而去其邪,所谓外者发之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从下上者,热厥也。热厥之为热也,起于足而上,故当引行于上而去之。”按经所言者,大法也。马、张二注,运用也。言虽别而义则同。
〔16〕视前痛者,常先取之 痛,《太素》作“病”,义通。《灵枢发微》注:“视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谓凡病必先治其本也。”按前痛者,先病也。故当治其先病之本也。
〔17〕大寒在外,留而补之 《太素》注:“寒在皮肤,留针使针下热,寒入骨髓,亦可留针使热。”按与脏腑相较,寒在皮肉筋骨者,均为在外。寒者,阳气不足也,故当留针以补之。
〔18〕入于中者,从合写之 《灵枢发微》注:“大寒入中,从合穴以写之。”《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如寒邪上入于中者,从合以写之。夫合治内府,使寒邪从肠胃以写出之也。”按当以张注义胜。详前卷四第二下云:“荥腧治外经,合治内府。”此合指六腑下合穴。盖寒邪自外而内者,多伤六腑,故当指此下合穴。
〔19〕针所不为,火之所宜 火,原作“灸”,据《太素》及此下三言“火”之文例改。火该灸也。杨上善注:“脉之陷下,是灸所宜,不可针也。”按卷二第一上及卷四第一上论经脉,曾数言陷下者灸之,故杨氏引以为训,固是。然本文当不限于此,凡大寒之病,不宜用针者,宜用灸法。为,犹用也。
〔20〕上气不足,推而扬之 《太素》注:“上气不足,谓膻中气少,可推补令盛。扬,盛也。”《类经》卷十九第十注:“推而扬之,引致其气,以补上也。”按上气不足,气不行也,故当推进其针,激动经气,使之上行。扬,激动,激扬也。
〔21〕下气不足,积而从之 《太素》注:“下气不足,谓肾间动气少者,可补气聚。积,聚也。从,顺也。”《类经》卷十九第十注:“积而从之,留针随气,以实下也。”按张注义胜。盖《内经》无“肾间动气”说,此谓“下气”浑言下部之气也。积,久也。《汉书·严助传》:“非一日之积也。”颜师古注:“积,久也。”久者,留针也。从者,顺也,随而济之也。
〔22〕阴阳皆虚,火自当之 《太素》注:“火气强盛,能补二虚。”《灵枢发微》注:“若阴阳皆虚,而针所难用,则用火以灸之。”按此言阴阳皆虚者,当指阳虚而及阴者,如因大寒而致阳气大虚,使血不运化者,固当以火治之。若阴虚而及于阳者,恐非火之所宜也。
〔23〕骨廉陷下 马莳从诸证以训,谓“或骨廉下陷”。张志聪从病机以训,谓“起于骨廉下之陷中”。似均欠妥。据下文“寒过于膝,下陵三里”之义推比,此当指治疗部位。义谓厥而寒甚者,当在骨廉陷下处,以火治之也。
〔24〕下陵三里 胃足阳明经足三里穴。《灵枢·本输》:“胃……入于下陵,膝下三寸,胻骨外三里也,为合。”
〔25〕阴络所过,得之留止 《灵枢发微》注:“又为阴络所过,为寒留止。”详本经卷二第一下云:“阴络之色应其经,阳络之色变无常。”卷八第二云:“阳络伤则血外溢,溢则衄血;阴络伤则血内溢,溢则便血。”此言阴络者,阴经之络也。
〔26〕寒入于中,推而行之 《类经》卷十九第十注:“寒留于络而入于经,当用针推散而行之。”按推而行之者,持针推入,行针以散其寒。
〔27〕经陷下者,即火当之 即火,《灵枢》作“则火”,《太素》作“火即”义同。此即本经卷二第一上诸经脉病“陷下则灸之”之法。
〔28〕结络坚紧,火所治之 火所治之,原作“火之所治”,据《灵枢》、《太素》及此上文例改。杨上善注:“胳脉结而坚紧,血寒,故火攻疗。”按寒则血凝濇,络脉结而坚紧,故以火治之。
〔29〕不知所苦,两蹻之下 《太素》注:“有病不知所痛,可取阴阳二蹻之下。”《类经》卷十九第十注:“寒邪在肌肉血脉之间,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当灸两蹻之下,即足太阳申脉,足少阴照海二穴也。”本经卷六第三云:“病不知所痛,两蹻为上。”与本文义同。
〔30〕男阳女阴,良工所禁 《太素》同,杨上善注:“二蹻之下,男可取阴,女可取阳,是疗不知所痛之病。男阳女阴,二蹻之脉,不可取之。”《灵枢》作“男阴女阳,良工所禁”,《灵枢发微》注:“倘不知病之所苦,及男子以阳蹻为经,阴蹻为络,女子以阴蹻为经,阳蹻为络。故男子忌取阴蹻,女子忌取阳蹻,乃良工所禁。”按两文相左,义尚未明。详此上言“阴络所过”、“结络坚紧”,皆言病在络,推而论之,此亦或系络病,络病治当取络。详本经卷二第二论阴阳蹻脉分经与络云:“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当数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也。”是男子以阳蹻为经,阴蹻为络。女子以阴蹻为经,阳蹻为络。故男取阳,女取阴,乃取之于经,非络也。是为良工所禁。又本文上下两句押韵,阴与禁,古侵韵。若阳与禁,则失韵矣。故从本经。
按:
本段自“知其所苦”之前诸文及其前一段原无。详考《灵枢·官能》本文,为一完整韵文,若残缺之,则义不全矣。故必系本经在传抄中脱失。顾观光《内经·灵枢校勘记》钱熙祚跋亦云:“且今《甲乙经》亦多脱误。如针道篇知其所苦上脱去三百余字,而《灵枢·官能篇》具有之。”此言极是。故今据《灵枢》并参之《太素》校补。然钱氏所谓“脱去三百余字”者,乃自《官能》篇起首计之。详其内容,乃有黄帝与岐伯问答一段浮泛之词,并无重要意义,故本次乃据皇甫谧自序所谓“删其浮辞”的原则,将“用针之理”上八十字略去。又详本文,原系四字句韵文,然今《灵枢》、《太素》及本经所具,已有较多非四字句及少数失韵处,疑系后人传抄时随意增文明义,或不识古韵而时有致误,今为慎重起见,除个别据《灵枢》、《太素》等确断无疑者予以删削外,余者,仍依其旧。惟于校勘记中予以说明。
本文前段言刺道,后段言针论,涉及针灸基本理论、原则、方法、宜忌等许多重要问题,都有简赅的论述。医经中似此等文,观其体势,定系古代传习针灸必读之重要文献,收载于《内经》,复被《甲乙》摘引。故其对研究针灸之学术渊源及临床应用,均有重要文献价值。
凡刺〔1〕虚者实之,满者泄之。此皆众工之所共知也〔2〕。若夫法天则地,随应而动〔3〕,和之若响,随之若影〔4〕,道无鬼神〔5〕,独来独往〔6〕。
〔1〕凡刺 《素问》、《太素》均作“今末世之刺”,据后文言“法天则地”等义,《素》、《太》义胜,末世之刺者,言粗者之所守也。
〔2〕此皆众工之所共知也 之、也,《素问》、《太素》均无。杨上善注:“粗工守形,实者写之,虚者补之,斯乃众人所知,不以为贵也。”
〔3〕法天则地,随应而动 动下《素问》、《太素》均有“者”字。《类经》卷十九第九注:“法天则地,超乎凡矣。随应而动,通乎变矣。”按《素问》此前有云:“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此治针者之所以需“法天则地”,斯为上工之义。
〔4〕和之若响,随之若影 《素问》、《太素》二“之”字下均有“者”字。杨上善注:“若响应声,如影随形,得其妙,得其机,应虚实而行补写也。”此以声响与形影之相应,以喻人道与天道之相应也。
〔5〕道无鬼神 《太素》注:“应天地之动者,谓之道也。有道之者,其鬼不神,故与道往来,无假于鬼神也。”《素问》王冰注:“夫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岂复有鬼神之召遣耶!盖由随应而动之自得尔。”此言道者存乎天地,影响随物而动。天地者,大物。形声者,小物。物存道在,物毁道废。针者法此,是为上工。若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巧矣。
〔6〕独来独往 《太素》作“独往独来”,义同。《类经》卷十九第十注:“神在吾道,无谓鬼神。既无鬼神,则其来其往,独惟我耳。”《素问识》:“简按:《庄子》云:独往独来,谓之独有。盖独有刺之真者也。”
凡刺之真〔1〕,必先治神〔2〕。五藏已定〔3〕,九候已明〔4〕,后乃存针〔5〕。众脉所《素》作不。见,众凶所《素》作弗。闻〔6〕。外内相得,无以形先〔7〕。可玩往来,乃施于人〔8〕。虚实之要〔9〕,五虚勿近,五实勿远〔10〕。至其当发,间不容瞚〔11〕。手动若务〔12〕,针耀而匀〔13〕。静意视义,观适之变〔14〕。是谓冥冥,莫知其形〔15〕。见其乌乌,见其稷稷〔16〕,从见其飞〔17〕,不知其谁〔18〕。伏如横弩〔19〕,起若发机〔20〕。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21〕。经气已至,慎守勿失〔22〕。深浅在志〔23〕,远近若一〔24〕。如临深渊〔25〕,手如握虎〔26〕,神无营于众物〔27〕。
〔1〕真 淳正而精善者,真之谓也。如《庄子·渔父》:“真者,精诚之至也。”
〔2〕必先治神 《素问》王冰注:“专其精神,寂无动乱,刺之真要,其在斯焉。”《太素》注:“凡得真意者,必先自理五神。”《类经》卷十九第九注:“此以病者之神为言。神者,正气也。得神者昌,失神者亡。故刺之真要,必先以正气为主。”详《素问》此前原言“针有悬布天下者五……一曰治神”。王冰注:“专精其心,不妄动乱也。所以云: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盖欲调治精神,专其心也。”观乎此义,张注非是。
〔3〕五藏已定 《素问》注:“先定五藏之脉。”《太素》注:“五藏血气安定。”《素问发微》注:“病人五藏,吾乃定之,或虚或实,无不明也。”此言针者,必先定五脏之盛衰,然后可以行补泻之法也。
〔4〕九候已明 明,《素问》、《太素》均作“备”。并通。此言九候之诊,已了然于心中。
〔5〕后乃存针 《太素》作“乃缓存针”,杨上善注:“乃可存心针道,补写虚实。”《素问》王冰注:“然后乃存意于用针之法。”按存针,当即进针。存犹进也。《说文通训定声·屯部》:“《礼记·祭义》:存诸长老。按:犹进也。”
〔6〕众脉所见,众凶所闻 两“所”字,《太素》均作“弗”,与原校《素问》同。杨上善注:“病人众病脉候不见于内,诸病声候不闻于外。”《类经》卷十九第九注:“众脉众凶,言其多也。泛求其多,则不得其要。故见众脉者,不见脉之真。闻众凶者,弗闻凶之本。”按诸从“不见”“弗闻”为训,义颇迂曲,与下文“外内相得”之义亦难合。故当以本经为是。
〔7〕外内相得,无以形先 《素问集注》张志聪注:“藏府在内,皮肤筋脉在外,外内之相应者,贵在得神,而无以形先。盖以上守神粗守形也。”详《素问·征四失论》云:“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此言所以外内相失,正可反证此言外内相得之义。盖人之脏腑经脉,内外相通,病则内外相应。故可以司内以揣外,司外以揣内,因得病之情也。
〔8〕可玩往来,乃施于人 玩,《太素》作“棁”。杨上善注:“棁,五骨反,动也。”按杨注不知本于何。棁,疑为杬之误,杬与玩音同,义通。《素问》王冰注:“玩谓玩弄,言精熟也。”《素问发微》注:“此法必皆熟玩于心,夫然后可以施针也。”玩,习也,通晓熟悉之义。《列子·黄帝》:“玩其文也久矣。”陆德明释文:“玩,习也。”《战国策·秦策五》:“不习于诵。”高诱注:“习,晓。”往来者,气之往来也。如前言“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正可以明此义。
〔9〕虚实之要 《素问》、《太素》均作“人有虚实”。
〔10〕五虚勿近,五实勿远 《素问发微》注:“人有五虚,五藏皆当至于既实,而后可以去针。人有五实,五藏皆当至于既虚,而后可以去针。但五虚勿可以近速,恐实邪之尚留。五实勿可以迟远,恐正虚之难复。”《素问吴注》注:“针道难补而易写。故五藏天真已虚,戒人勿近;五邪相乘而实,戒人勿远。”按五虚五实,详见本经卷四第一下。远近之义,从马、吴之说。盖虚者气难复,故不可近取,实者气易至,故不可远攻。
〔11〕至其当发,间不容瞚 瞚《素问》作“瞚”,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瞚作暄,全元起本及《太素》作眴。”今《太素》同新校正。按、暄乃瞚、睻字,目旁误为日旁。瞚与眴、瞬同。《说文·目部》:“瞚,开阖目数摇也。”《广韵·稕韵》:“瞬,目自动也。瞚、眴,并上同。”瞚,一瞬间也。杨上善注:“至其气至机发,不容于眴目也。容于眴目即失机,不得虚实之中。”
〔12〕手动若务 《太素》注:“手转针时,专心一务。”《素问》王冰注:“手动用针,心如专务于一事也。”
〔13〕针耀而匀 匀,《太素》作“眴”,非是。《素问》王冰注:“针耀而匀,谓形先凈而上下匀平。”《素问悬解》注:“耀与跃同。”按上文言手动,此当是针动,耀为跃之假借,跃,引为动。此言针动均匀不乱也。
〔14〕静意视义,观适之变 适,明抄本作“过”。《太素》注:“可以静意,无劳于众物也。视其义利,观其适当,知气之行变动者也。”《素问吴注》注:“适,针气所至也。变,形气改易也。”按杨注似欠妥。适训至为是,与明抄本作“过”义亦近。义与仪
提要:本篇重在论行针之道,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神的重要意义及“守神”、“养神”的方法;针刺气至的情况及意义;虚实补泻的施术方法及注意事项;针刺的某些禁忌;针刺大寒大热的方法及刺诸寒热的原则等。
夫〔1〕针之要,易陈而难入〔2〕,粗守形〔3〕,工守神〔4〕,神乎神,客在门〔5〕,未覩其疾,恶知其原〔6〕。刺之微,在速迟〔7〕。粗守关,工守机〔8〕。机之动,不离其空〔9〕。空中之机,清静以微〔10〕。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11〕,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12〕,不知机者,叩之不发〔13〕知其往来,要与之期〔14〕。粗之闇乎〔15〕,妙哉工独有之也〔16〕。往者为逆,来者为顺〔17〕。明知逆顺,正行无问〔18〕。迎而夺之〔19〕,恶得无虚。追而济之〔20〕,恶得无实。迎而随之,以意和之〔21〕,针道毕矣。
〔1〕夫 此下明抄本有“《九墟》及《太素》并作小”八小字校文。今《灵枢》、《太素》均作“小”。按《灵枢》有专篇名“小针解”,其所解经文,大部分与此下经文相契合,故疑该篇原系取起首二字“小针”为题,遂有“小针解”之名。若之,则作“小”为是,然尚待再考。
〔2〕易陈而难入 《灵枢·小针解》云:“所谓易陈者,易言也。难入者,难着于人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言者甚易,行之难着。”陈,说也。《文选·古诗十九首》:“欢乐难具陈。”李善注:“陈,犹说也。”言亦说也。《荀子·法相》:“然而不好言,不乐言。”杨倞注:“言,讲说也。”故以言训陈。入,古训着入,义不明。入犹受也,受犹用也。《国语·吴语》:“其臣箴谏以不入。”韦昭注:“入,受也。”又《吕氏春秋·赞能》:“而舜受之。”高诱注:“受,用也。”此言针之要,讲说容易,使用则难。
〔3〕粗守形 《灵枢·小针解》云:“粗守形者,守刺法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守刺规矩之形,故粗。”《灵枢发微》注:“粗工者,下工也。下工泥于形迹,徒守刺法。”按粗者,医而不精,技属乎下。形,形象之谓,诸如刺法之形,穴位之形,皆有形可见,有象可循,故粗者守之,守形易也。
〔4〕工守神 工,原作“上”,明抄本、《太素》均作“工”。工与上文粗为对文,精巧也。《广雅·释诂三》:“工,巧也。”此言医之精巧者,故据改。《灵枢·小针解》云:“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写也。”《太素》注:“守血气中神明,故工也。”按后文曰:“用针之要,无忘养神。”《素问·八正神明论》曰:“故养神者,必知形之肥瘦,荣卫血气之盛衰。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此正可明工者守神之义也。
〔5〕神乎神,客在门 据《灵枢·小针解》云:“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似当作“神乎,神客在门”。然据后文复有“形乎形,目瞑瞑”、“神乎神,耳不闻”句义,则此亦当作“神乎神”为是。《太素·九针要解》注:“神者,玄之所生,神明者也。神在身中以为正气,所以身中以神为主,故邪为客也。邪来乘于正,故为会也。门者,腠理也。循正气在腠理出入也。”《灵枢发微》注:“所谓神者,人之正气也。神乎哉,此正气不可不守也。邪气之所感有时,如客之往来有期,名之曰客。客在门者,邪客于各经之门户也。”《类经》卷十九第一注:“神乎神,言正气盛衰,当辨于疑似也。客在门,言邪之往来,当识其出入也。”
〔6〕未覩其疾,恶知其原 疾,原作“病”,据《灵枢》、《太素》改。原,《太素》作“源”,义同。《灵枢·小针解》云:“未覩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恶知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灵枢发微》注:“若未能先覩何经之疾,则恶知其病源所在,自有所治之处哉。”恶,疑问代词,表反诘,怎么也。
〔7〕刺之微,在速迟 速,《太素》作“数”,又据《灵枢·小针解》文,似本作“数”。《灵枢·小针解》云:“刺之微在数迟者,徐疾之义也。”《太素·九针要解》:“刺之微妙之机,在于徐疾也。数,疾也。”
〔8〕粗守关,工守机 工,原作“上”,据《太素》及《灵枢·小针解》改,与前文一致。《灵枢·小针解》云:“粗守关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上守机者,知守气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五藏六府,出于四支,粗守四支藏府之输,不知营卫正之与邪往来虚实,故为粗也。机,弩牙也,主射之者。司于机也,知司补写者,守神气也。”《类经》卷十九第一注:“粗守关,守四肢之关节也。上守机,察气至之动静也。”按本经卷一第六云:“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者,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藏。”粗守关者,徒知守此四关,而不解察气之往来动静,待时而动也。《说文·木部》:“机,主发谓之机。”段玉裁注:“机之主用于发,故凡主发者,皆谓之机。”此以射者守弩之机,以喻刺者守气之机,以示其要也。
〔9〕机之动,不离其空 之下原有“不”字,据《灵枢》、《太素》删。其,《太素》无。《灵枢·小针解》云:“机之动,不离其空中(按中字疑衍)者,知气之虚实,用针之徐疾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以因于空,所以机动由于孔穴,知神气虚实,得行徐疾补写也。”按空同孔。
〔10〕空中之机,清静以微 静,明抄本作“净”,净与静通。以,《灵枢》作“而”,义同。《灵枢·小针解》云:“空中之机,清静以微者,针已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太素·九针要解》注:“神在孔穴,针头候得气已,神清志静,密意守气,行于补写,不令有失,故为微也。”此言机在孔中,清静而不乱,微妙而有序,故气之至,机之动,必密守而勿失。清,静也。《淮南子·本经训》:“太清之始也。”高诱注:“清,静也。”微,妙也。
〔11〕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 逢,《太素》作“迎”,逢与迎通。《说文·辵部》:“迎,逢也。”《方言》卷一:“逢、逆,迎也。自关而东曰逆,自关而西或曰迎,或曰逢。”《灵枢·小针解》云:“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写也。”《太素·九针要解》注:“气盛不可补之,补之实实也。气往而虚,不可写之,写之虚虚也。”又《素问·离合真邪论》云:“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无逢其冲而写之。……故曰其来不可逢。此之谓也。故曰:候邪不审,大气已过,写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如其气方来,乃邪气正盛,邪气盛则正气大虚,不可乘其气即迎而补之。当避其邪气之来鋭。其气已往,则邪气已衰,而正气将复,不可乘其气往,追而泻之,恐伤其正气。”此文言“小针解”若据下文言往来及迎追之义,似相悖矣。来者气盛为实,岂有其气来实而不可迎而夺之者?往者气少为虚,岂有其气往虚而不可追而济之者?然“其来不可逢”者,非不可夺,避其鋭气也。“其往不可追”者,非不可济,随之已不及也。此正所以见上文所谓“工守神”、“工守机”及下文所谓“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之妙用。
〔12〕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 《灵枢·小针解》云:“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利机挂以丝发,其机即发,神气如机,微邪之气如发,微邪来触神气之谓之挂也。微邪来至,神智即知,名曰智机。不知即失,故曰易也。”《素问·离合真邪论》:“不可挂以发者,待邪之至时而发针写矣。”王冰注:“言轻微而有,尚且知之。”此言知机道者之发机,不需用挂发之微者,机已发矣。喻刺者知应气之速,立即发针也。可犹用也。《素问·离合真邪论》又云:“知其可取如发机。”义犹同。
〔13〕不知机者,叩之不发 者,《灵枢》作“道”。叩,《太素》作“抧”,当为“扣”之误,扣与叩通。《素问·离合真邪论》作“扣”,可证。《灵枢·小针解》云:“扣之不发者,不知补写之意也,血气已尽而气不下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不知机者,谓钝机也。钝机也,叩之不发。谓无智之人,行于补写,邪气至而不知有害,血气皆尽而疾不愈。下,愈也。”按叩,发动也。《论语·子罕》:“我叩其两端而竭焉。”何晏注:“叩,发动也。”又《素问·离合真邪论》云:“不知其取如扣椎。”盖知机道者如发机,弩之机,不需挂发之微即可发。不知机者如扣椎,椎无机,虽若扣椎之甚亦不发也。
〔14〕知其往来,要与之期 《灵枢·小针解》云:“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太素·九针要解》注:“知虚实可取之时,为知往来要期也。”
〔15〕粗之闇乎 《灵枢·小针解》云:“麤之闇者,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
〔16〕妙哉工独有之也 妙,《太素》作“眇”,眇与妙通。《汉书·律历志》:“究其微眇。”颜师古注:“眇读曰妙。”工,原作“上”,据明抄本、《灵枢》、《太素》改。也,《灵枢》、《太素》无。《灵枢·小针解》:“妙哉工独有之者,尽知针意也。”按工独有之者,亦如前言守神、守机等之义也。
〔17〕往者为逆,来者为顺 《灵枢·小针解》云:“往者为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往者气散,故少气逆也。来者气集,故气实顺也。”
〔18〕明知逆顺,正行无问 知,明抄本作“之”。《灵枢·小针解》云:“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者,知所取之处也。”《太素·九针要解》注:“明知气之逆顺,即行补写,更亦不须问者,谓善知处也。”按明者,洞察无遗也。正行者,径行无疑也。无问者,勿更讯访也。
〔19〕迎而夺之 《灵枢·小针解》云:“迎而夺之者,写也。”《类经》卷十九第一注:“逆其气至而夺之,写其实也。”
〔20〕追而济之 《灵枢·小针解》云:“追而济之者,补也。”《类经》卷十九第一注:“随其气去而济之,补其虚也。”
〔21〕以意和之 此言明知逆顺者,意犹定矣。善用迎随之法,以调其虚实。和犹调也。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1〕,满则泄之〔2〕,菀陈则除之〔3〕,邪胜则虚之〔4〕。大要〔5〕曰:徐而疾则实〔6〕,疾而徐则虚〔7〕。言实与虚,若有若无〔8〕。察后与先,若亡若存〔9〕。为虚与实,若得若失〔10〕。虚实之要,九针最妙〔11〕。补 写之时〔12〕,以针为之〔13〕。
〔1〕虚则实之 《灵枢·小针解》云:“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补之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诊寸口脉虚当补所由之经也。”又《素问·针解》云:“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按虚则实之,为治虚之大法,实之者,补之也。《小针解》言气口脉虚者,据脉诊以言虚也。《针解》言针下热者,据针感以言实也。此皆以例解文者。
〔2〕满则泄之 《灵枢·小针解》云:“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写之也。”《太素·九针要解》云:“诊寸口脉实当写所由之经也。”《素问·针解》云:“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按满则泄之,为治实之大法,泄之者,泻也。满者,盛也,盛即实也。
〔3〕菀陈则除之 菀下明抄本有“音苑,又鬰”四小字音注。《灵枢》、《太素》均作“宛”。菀、苑、宛均通,藴郁也。《灵枢·小针解》云:“宛陈者则除之者,去血脉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宛陈谓是经及胳脉聚恶血也。”《素问·针解》云:“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王冰注:“菀,积也。陈,久也。除,去也。言络脉之中血积而久者,针刺而除去之也。”按杨、王注是,菀陈者,经络中有恶血藴结也。除之者,针刺出其恶血也。
〔4〕邪胜则虚之 《灵枢·小针解》云:“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写其邪也。”《素问·针解》云:“邪胜则虚之者,出针勿按。”王冰注:“邪者,不正之目,非本经气,是则谓邪,非言鬼毒精邪之所胜也。出针勿按,穴俞且开,故得经虚,邪气发泄也。”按《小针解》释经文义,《针解》言施针之法,文虽异,义则同。
〔5〕大要 古医籍名,《内经》曾多次言之。如《素问·五常政大论》云:“大要曰: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
〔6〕徐而疾则实 《灵枢·小针解》云:“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素问·针解》云:“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王冰注:“徐出谓得经气已久乃出之。疾按谓针出穴已,速疾按之。则真气不泄,经脉气全。故徐而疾乃实也。”按本文与下文“疾而徐则虚”,即后世所谓徐疾补泻之法。然其具体施术之法,《小针解》与《针解》之说解,已不尽同,是则古法已有差异矣,今两存其说。
〔7〕疾而徐则虚 《灵枢·小针解》云:“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素问·针解》云:“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王冰注:“疾出针谓针入穴已至于经脉,即疾出之。徐按谓针出穴已,徐缓按之。则邪气得泄,精气复固。故疾而徐乃虚也。”
〔8〕言实与虚,若有若无 言下原有“其”字,据《灵枢》、《太素》删。《灵枢·小针解》云:“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素问·针解》云:“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若无若有者,疾不可知也。”王冰注:“寒温谓经脉阴阳之气也。言其冥眛,不可疾而知也。夫不可即知,故若无。慧然神悟,故若有也。”《太素·知针石》注:“言寒温二气,偏有多少,为虚实也。言病若有若无,故难知也。”按《小针解》与《针解》说解不尽同。并存二说。
〔9〕察后与先,若亡若存 若亡若存,原作“若存若亡”。此前后韵文,皆两句相押。此文失韵,非是,故据《太素》改。先、存,古文韵。《灵枢·小针解》云:“察后与先,若亡若存者,言气之虚实,补写之先后也。察其气之已下与常存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若先实者,写而已之,令后虚也。若先虚者,补而存之,便后实也。”《素问·针解》云:“察后与先者,知病先后也。”《类经》卷十九第七注:“察后与先,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后也。若存若亡,察气之行与不行,以为针之去留也。”诸解不已,并存供参,张注似胜。
〔10〕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与,原作“为”,据《灵枢》、《太素》及此上文例改。《灵枢·小针解》云:“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佖然若有得也。写者怳然若有失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补之,得于神气,故佖然也。佖,文一反,色仪和也。写,失于邪气,故怳然也。”《素问·针解》云:“为虚与实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新校正云:“详自篇首至此,与《太素·九针解篇》经同而解异,二经互相发明也。”按新校正言极是,故当并存供参。其所言《太素·九针解篇》,今作《九针要解》,即《灵枢·小针解》文。其不言《灵枢》者,以所见《灵枢》不全,疑缺此篇也。
〔11〕虚实之要,九针最妙 要,原作“妙”,据《灵枢》、《太素》改。《素问·针解》云:“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
〔12〕补写之时 《素问·针解》云:“补写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王冰注:“《针经》曰:谨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此所谓补写之时也。”
〔13〕之 此下《千金翼》卷二十八第九有“重则为补,轻则为写。虽有分寸,得气即止”十六字。按此前诸文,皆上下两句押韵,而本文无韵。又《内经》刺法无言轻重者,故当系后人语。
写曰迎之,迎之意〔1〕,必持而内之〔2〕,放而出之〔3〕,排扬出针〔4〕,疾〔5〕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6〕,血不得〔7〕散,气不得出。补曰随之〔8〕,随之意,若忘之〔9〕,若行若按〔10〕,如蚊蝱止〔11〕,如留如环〔12〕,去如絶弦〔13〕,令左属右〔14〕,其气故止〔15〕,外门以闭〔16〕,中气乃实〔17〕。必无留血,急取诛之〔18〕。
〔1〕迎之,迎之意 《灵枢》、《太素》均无。按本文与后文“随之,随之意”为对文,故本经是。
〔2〕必持而内之 而,《灵枢》无。持者,亦如后文所谓“持针之道,坚者为宝”之义。《类经》卷十九第七注:“凡用写者,必持内之,谓持之坚而入之鋭也。”内同纳。
〔3〕放而出之 放者开也。此言开放孔穴而出针,使气可以外出也。
〔4〕排扬出针 扬,《灵枢》、《太素》均作“阳”。出,《灵枢》作“得”,非是。《太素》注:“出针必放之,摇大其穴,排阳邪而出针。”《灵枢发微》注:“排阳气以得针,则邪气自得泄矣。”《类经》卷十九第七注:“排开阳道以泄邪气。”按诸注从“阳”释义,均非。阳与“扬”通。《易经·夬》:“扬于王庭。”汉帛书本作“阳”。孙鼎宜《内经章句》:“排阳犹推扬,谓转针也。”按此说当近是,排,引申为推动,摆动之义,《广雅·释诂三》:“排,推也。”《素问·八正神明论》:“复以吸排针也。”《太素·本神论》注:“排,推也。候其吸而推运其针也。”排古又与摆义通。扬,摇动也。《吕氏春秋·必已》:“尽扬播入于海。”高诱注:“扬,动也。”是排扬出针者,摇动其针,扩大其孔,然后出之。
〔5〕疾 《灵枢》作“邪”。
〔6〕按而引针,是谓内温 《太素》注:“以手按其所,针引之后,暖气内聚以心,持针不令营血得散,外闭其门,令卫气不得泄出,谓之补也。”《灵枢发微》注:“其补者,按而引针以入之,是谓内温。使血不得散,气不得出,此则所以补之也。”《灵枢识》:“简案:连下二句言补法。若病当用泻法,而反按而引针以补之,是谓内温。引针谓退其针。温,藴同。乃《素问》温血之温。谓血气藴畜于内,而不得散泄也。诸注并接下文补曰为释,恐误。”按本文与下二句以补法为释固非,故丹波氏加“反”词为训当是,盖前言“放而出之。排扬出针”,不当按之。今按而引针,则血不得散,气不得出,是谓内温也。据此,温从藴义为是。
〔7〕得 明抄本无,疑脱。
〔8〕随之 之,《太素》无。《灵枢集注》张志聪注:“随之者,追而济之也。”按随、追义同,亦顺也,此言顺随其气而行针,补法也。
〔9〕若忘之 忘,《灵枢》作“妄”。《太素》注:“随气呼吸,而微动针之也。”《灵枢发微》注:“若人之意,妄有所之。”《类经》卷十九第七注:“妄,虚妄也。意若妄之,言意会于有无之间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之,往也。若妄之者,虽追之而若无有所往。”按杨注不明,张介宾连上句“意”字为训,非。张志聪训“妄”为无有近是,然“之”字系语末助词,不必训往。盖妄与忘古通,《老子·十六章》:“不知常忘作,凶。”朱歉之校释:“忘妄古通。”妄忘又与亡通。《诗·大雅·假乐》:“不愆不忘。”《说苑·建本》作“不愆不亡”。亡,无也。若忘之,若亡之也。后文“形乎形,目瞑瞑……慧然在前,按之弗得”,亦若无之义。此言针下微妙,似有似无者也。
〔10〕若行若按 行,明抄本作“得之”。按,《太素》作“悔”。杨上善注:“欲去欲作,为行悔也。”《灵枢发微》注:“若人之出,妄有所行,若人之指,妄有所按。”《类经》卷十九第七注:“若行若按,言行其气按其处也。”据明抄本文义,似当作“若得之,若按之”,与上文“若忘之”并列。言虚者之气微,故其刺也,若无若得若按。按,止也。与后文义亦合。
〔11〕如蚊蝱止 蚊,《灵枢》作“蟁”。按蚊为蟁之俗体。《太素》注:“针在皮肤之中,去来微动,如彼蚊虻止。又皮肤微觉有之也。”蝱同虻。
〔12〕如留如环 “环”,《灵枢》、《太素》均作“还”。环与还古通。《说文通训定声·干部》:“环,叚借为还。”杨上善注:“针在皮肤之中,若似留停,人(按疑为又之误)如还去。此皆言其候气者也。”《灵枢发微》注:“如有所留而复有所还。”此言虚者气微难复,或留或返,气尚未壮也。
〔13〕去如絶弦 《太素》注:“即疾出针,如弦絶者,言其速也。”《灵枢发微》注:“及针将去时,如弦之絶。即始徐而终疾者也。”
〔14〕令左属右 《太素》注:“左手按穴,右手行针,内气已补,右手出针,左手闭门,使气相续不灭也。属,续也。”《灵枢发微》注:“右手出针,而左手闭其门,乃令左属右之法。”按令、属,表左右手之连续动作,杨注言使气相续不灭,义欠安。
〔15〕其气故止 《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其正气故得止于内。”此以闭其穴门,故与泻法之气外出者不同。
〔16〕外门以闭 以,《灵枢》、《太素》均作“已”,以已古通。杨上善注:“痏孔为外门也。”出针按穴,故外门已闭。
〔17〕中气乃实 《太素》注:“补已不泄,故内气得实也。”中气,义如杨注,非后世中气之谓。
〔18〕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太素》注:“补者,留其气也,不可留于客邪血也。邪血留者,可刺去之。故曰急诛之也。”《灵枢发微》注:“如有留血,当急取以责之。但此补法,必无留血者也。”《灵枢识》:“简案:以理推之,此间恐有遗脱。”按本文似与上下文义难属,马注特加“但”词,予以转述。故丹波氏“恐有遗脱”之说,可参。
持针之道,坚者为宝〔1〕。正指直刺〔2〕,无针左右〔3〕。神在秋毫〔4〕,属意病者〔5〕。审视血脉,刺之无殆〔6〕。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衡〔7〕。一作冲。神属勿去,知病存亡〔8〕。取血脉者,在俞横居〔9〕。视之独满,切之独坚〔10〕。
〔1〕坚者为宝 宝,原作“实”,原校云:“《素问》作宝。”今《素问·针解》新校正引本经作“宝”。《灵枢》亦作“宝”。按作“宝”是,宝与上句道字,古韵皆幽韵,故相押。今据改,并删原校。《太素》注:“持针不坚,则气散不从针。”《灵枢集注》:“坚者,手如握虎也。”《素问·针解》云:“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王冰注:“壮谓持针坚定也。”是坚与壮,义亦同。宝,贵也。
〔2〕正指直刺 《类经》卷十九第七注:“正而无斜,则必中气穴。”又《素问·针解》云:“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与此义同。
〔3〕无针左右 《太素》作“针无左右”,义胜。杨上善注:“若针入左右不当于穴,其病不愈也。”此言正针直刺,不得刺左右也。
〔4〕神在秋毫 毫,《太素》作“豪”毫与豪古通。《礼记·经解》:“差若豪牦。”释文:“豪,依字作毫。”杨上善注:“秋豪谓秋时兔新生豪毛,其端鋭微也。谓怡神在针端调气,故曰神在秋豪也。”按秋毫,喻细末也。《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俞樾注:“鸟兽夏时毛羽脱落,至秋更生也,新生之毛,其细可知。故人言细,必称秋毫。”在,察也。《尔雅·释诂》:“在,察也。”是神在秋毫者,言医之所察,细末可见。若限于针端,则与后文“属意病者”及“必在悬阳及与两衡”相抵牾。
〔5〕属意病者 注意病者之神情及变化。属,注也。《国语·晋语五》:“恐国人之属耳目于我也。”韦昭注:“属,犹注也。”
〔6〕审视血脉,刺之无殆 《太素》注:“审视十二经脉及诸胳虚实,刺之无殆也。殆,危也。”
〔7〕必在悬阳及与两衡 必,原作“心”,据明抄本、《灵枢》、《太素》改。衡,《灵枢》作“卫”,马莳、张介宾、张志聪等从卫气作解,非是。《太素》注:“以所言方刺之时,先观气色者也。悬阳,鼻也,悬于衡下也。鼻为明堂,五藏六府气色,皆见明堂及与眉上两衡之中。”按衡,眉上也。《汉书·王莽传》:“盱衡厉色。”颜师古注:“孟康曰:眉上曰衡。盱衡,举眉扬目也。”如本经卷一第十六及《灵枢·论勇》“长衡直扬”之衡,皆同此义。杨注“悬阳,鼻也”说,不知何据。阳,古与扬通。扬,眉上下也。《诗·墉风·君子偕老》:“扬且之晢。”毛亨传:“扬,眉上广。”孔颖达正义:“眉之上,眉之下,皆曰扬。”按扬与阳通,故悬阳,义当悬扬。
〔8〕神属勿去,知病存亡 《太素》注:“故将针者,先观气色,知死生之候,然后刺也。”《灵枢发微》注:“使吾之神气,属意于病者而勿去,则病之存亡可得而知也。”
〔9〕取血脉者,在俞横居 取血脉者,《灵枢》无“取”字,《太素》作“血所”。杨上善注:“血脉,胳脉也。有脉横居输穴之中。”《灵枢集注》张志聪注:“腧,经腧也。《刺节真邪篇》曰:六经调者,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是此言在腧有横居之血络而为恶血者,当取其血脉也。
〔10〕视之独满,切之独坚 《太素》注:“视之满实,切之独坚者,是横居胳脉也。”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1〕,浊气在中〔2〕,清气在下〔3〕。故针陷脉则邪气出〔4〕,针中脉则浊气出〔5〕,针太深则邪气反沈〔6〕,病益甚。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7〕,病各有所舍〔8〕,针各有所宜〔9〕,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10〕,无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11〕。是为重病〔12〕,病益甚。取五脉者死〔13〕,取三脉者恇〔14〕。夺阴者死〔15〕,夺阳者狂〔16〕。针害〔17〕毕矣。
〔1〕邪气在上 《灵枢·小针解》云:“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太素·九针要解》注:“高在头,风热邪气多中人头也,故曰在上也。”此邪气者,天之轻清之邪,多中上部。
〔2〕浊气在中 《灵枢·小针解》云:“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入于胃,其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谷入于胃,化为二气,清而精者,上注于肺,以成呼吸,行诸经隧。其浊者,留于肠胃之间,因于饮食不调为病。故曰在中也。”此浊气者,饮食之浊气也。中者,中焦肠胃也。
〔3〕清气在下 清与凊通。《集韵·劲韵》:“凊,寒也。或作清。”《灵枢·小针解》云:“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也。”《太素·九针要解》注:“清,寒气也。寒湿之气,多从足上,故在下也。”此清气者,地之寒湿之邪,多中下部。
〔4〕针陷脉则邪气出 《灵枢·小针解》云:“针陷脉则邪气出者,取之上。”《太素·九针要解》注:“上谓上脉,头及皮肤也。”《类经》卷二十二卷五十九注:“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如《刺禁论》所谓刺缺盆中内陷之类是也。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脉,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灵枢集注》注:“陷脉,额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之表邪去矣。”按陷脉之义,《小针解》亦只言“取之上”,是以上文“邪气在上”为据也。然则陷脉究指何处,疑古已不详矣。详《灵枢·邪气藏府病形》言六腑病中有脉陷一症,如胆病者,“亦视其脉之陷下者,灸之”,则陷脉亦或指脉之陷下者。是邪气在上者,当视上部脉之陷下者刺之,则邪气出矣。
〔5〕针中脉则浊气出 《灵枢·小针解》云:“刺中脉则浊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中者,中脉,谓之阳明,是胃脉也。阳明之合者,胃足阳明合三里。至巨虚上廉与大肠合,至巨虚下廉与小肠合也。”
〔6〕针太深则邪气反沈 气,原脱,据《灵枢》、《太素》补。《灵枢·小针解》云:“针大深则邪气反沈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故曰反沈也。”《太素·九针要解》注:“针过其分,邪从针入,病更益深,故曰反沈也。”按本文与前文在上、在中、在下三病,似不相属,而清气在下者,又不言针,故疑此间或有脱文。
〔7〕皮肉筋脉,各有所处 《灵枢·小针解》云:“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言经在筋肉,胳在皮肤也。”此言皮肉筋脉,处所不同,深浅有别。刺皮刺肉刺筋刺脉,各有其宜,不可不辨。如本卷第一言“刺深浅之分”者,义在此也。
〔8〕病各有所舍 此言病各有其处所。舍,处所也。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故气之虚处,即邪易舍处。上文言“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亦病各有所舍也。
〔9〕针各有所宜 本卷第一言九针主治皆有别者,即针各有所宜也。又言诸刺法之主治不同者,亦各有所宜也。
〔10〕各以任其所宜 律之后文“各任其所为”,疑“以”字衍,宜为“为”之误。
〔11〕无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 《灵枢》作“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太素》作“无实实,无虚虚,无损不之(按之为足之误)而益有余”。《灵》《太》不若本经义胜。“无”字统领下文。按此言无犯“实实虚虚”之诫。《难经·八十一难》云:“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此皆中工之所害也。”杨注:“上工治未病,知其虚实之原,故补泻而得其宜。中工未审传病之本,所治反增其害也。”
〔12〕重病 《灵枢》作“甚病”。重病者,本自有病,而又增针害也。重,去声。《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九注:“无实者,无实实也。无虚者,无虚虚也。反而为之,不惟不治病,适所以增病。”
〔13〕取五脉者死 《灵枢·小针解》云:“取五脉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针尽大写其诸阴之脉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五藏中虚,用针者,大写五藏之脉,阴絶故死也。”按《小针解》言“诸阴之脉”,杨注言“五藏之脉”,名异而实同,五脏者,阴也。五脏之经脉,阴经也。
〔14〕取三脉者恇 恇,原缺末笔,系避宋太祖赵匡胤讳所致,今正。《灵枢·小针解》云:“取三阳之脉者,唯言尽写三阳之气,令病人恇然不复也。”《说文·心部》:“恇,怯然。”又如《素问·通评虚实论》:“尺虚者,行步恇然。”皆怯弱也。
〔15〕夺阴者死 死,原作“厥”,据《灵枢》、《太素》改。《灵枢·小针解》云:“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太素·九针要解》注:“五里在肘上,不在尺中,而言尺之五里者,寸为阳,尺为阴也。阴尺动脉,动于五里,故曰取尺五里也。五往者,五写也。”按杨注言“五里在肘上,不在尺中”者非。《灵枢·论疾诊尺》有黄帝“无视色持脉,独调其尺”之问,下文有曰“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臂中独热者,腰腹热;肘后麤以下三四寸热者,肠中有虫”。是浑言之,肘前后,亦当尺也。详《小针解》“五里五往”之说,亦见于《灵枢·玉版》,见载于本卷第一下,故马莳、张志聪等亦以此文为释,今姑从之。
〔16〕夺阳者狂 《灵枢·小针解》云:“夺阳者狂,正言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夺阳阳虚,故狂。此为禁之正言。”《灵枢发微》注:“取三阳之脉而夺之已尽,故曰夺阳者狂也。”按《小针解》文义不明,杨注亦未得其义。又《灵枢·通天》言太阳之人,“无脱其阴而写其阳,阳重脱者,易狂”。与本文理亦同。
〔17〕针害 《太素》注:“针害者,言前所禁甚也。”此前乃言针刺之当禁忌者,故曰针害。害,忌也。《战国策·楚策一》:“秦之所害于天下莫如楚。”郭希汾辑注:“害,忌也。”
用针之理,必知形气之所在〔1〕。左右上下〔2〕,阴阳表里〔3〕。血气多少〔4〕,行之逆顺〔5〕。出入之合〔6〕,诛伐有过〔7〕。知解结〔8〕,知补虚写实〔9〕,上下之气〔10〕。明通于四海〔11〕,审其所在。寒热淋露〔12〕,荥腧异处〔13〕。审于调气,明于经隧〔14〕。左右支络〔15〕,尽知其会〔16〕。寒与热争,能合而调之〔17〕;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18〕;左右不调,把而行之〔19〕;明于逆顺,乃知可治。阴阳不奇,故知起时〔20〕。审于本末,察其寒热,得邪所在〔21〕。万刺不殆〔22〕,知官九针〔23〕,刺道毕矣〔24〕。
〔1〕必知形气之所在 《太素》注:“形之所在肥瘦,气之所在虚实。”按形者,有象可见,气者,有应可知。浑言之,人之一身,唯形气耳。故欲明针理,必知形气所在。详此下诸文,皆四字句韵文,故疑此或当作“形气所在”四字。
〔2〕左右上下 《太素》注:“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居其里。男左女右,阴阳上下,并得知之。”
〔3〕阴阳表里 《太素》注:“五藏为阴居里,六府为阳居表。”按杨注举其一端言之。盖人一身,若以性属言之,阴阳而已,若以形层言之,表里而已。
〔4〕血气多少 《太素》注:“三阴三阳之脉,知其血气之多少。”按知血气之多少者,以明刺之或出气恶血,或出血恶气也。三阴三阳脉血气之多少,详见本经卷一第七。
〔5〕行之逆顺 《太素》注:“营气顺脉,卫气逆行。”《类经》卷十九第十注:“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反者皆谓之逆。”按营卫气血之行,或循经,或不循经,皆有逆顺。又经脉之屈折出入,亦顺逆也。如本经卷三第二十四言手太阴脉“顺行逆数之屈折”,即其例也。又按“顺”字,与上下句韵皆不叶,故疑当作“行之顺逆”。逆,古铎韵,与下文“诛伐有过”句可相押也。
〔6〕出入之合 合,史崧音释:“一本作会。”《铜人》卷三引亦作“会”。按会与合义通。《尔雅·释诂上》:“会,合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出入之合者,经脉外内之气血,有本标之出入,有离而有合也。”详经中经脉、根结、经别诸文,皆言经脉之出入离合者。
〔7〕诛伐有过 诛,原作“谋”,据《太素》、《铜人》卷三改。杨上善注:“诛伐邪气恶血。”按诛伐,翦除攻伐者也。此引申为攻泻之法。如刺其恶血为诛伐有过;泻其实邪,亦诛伐有过。诸刺其痈脓,决其停水,皆诛伐有过也。
〔8〕知解结 《铜人》卷三作“雪污解结”。按此文原当系四字句韵文,故当以《铜人》引文为是。又此下疑脱一韵句。
〔9〕知补虚写实 按诸论皆针刺需知,非“补虚写实”一端耳,故“知”字无义,剩文也。
〔10〕上下之气 原作“上下气门”,据《太素》改。气,古物韵,上句“实”字,古质韵,气、实旁转相押。若作“气门”,则失韵,故删“门”字。
〔11〕明通于四海 明,《太素》无。通,《铜人》卷三无。律之后文“明于经隧”例,疑“通”字衍。《灵枢·海论》云:“经水者,注于海,海有东西南北,命曰四海。……人有髓海,有血海,有气海,有水谷之海。此四者,以应四海也。”此所以必明于四海者也。
〔12〕寒热淋露 《太素》注:“因于露风,生于寒热,故曰寒热淋露。”按杨注从本字训解非是。《研经言》卷二释露:“《本草》、《灵》、《素》屡言淋露寒热,《灵枢》又以岁露名篇。露字人皆不晓。泉案:淋露即羸露,古者以为疲困之称。《左·昭元年传》: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注:露,羸也。《韩非子·亡征》:好疲露百姓。《风俗通义》:怪神大用羸露。皆此义也。”此说甚是。又淋露亦作淋沥。《肘后方》卷一治尸注鬼注方:“大略使人寒热淋沥。”《医说》卷四劳疰引作“淋露”。淋、羸古皆来纽,露、沥古亦来纽,皆双声假借也。
〔13〕荥腧异处 荥原作“以”,据《太素》、《铜人》卷三改。杨上善注:“五行荥输有异。”
〔14〕经隧 《太素》注:“经,正经、奇经也。隧,诸胳也。”按杨注非是。经隧者,经脉运行之道路也。隧,道路也。《诗·大雅·桑柔》:“大风有隧。”毛亨传:“隧,道也。”
〔15〕支络 支原作“肢”,据《太素》、《铜人》卷三改。脉之支而横者,其支别者,皆支络也。
〔16〕尽知其会 《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尽知其会者,左注右而右注左,左右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络脉,与脉外之气血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按此所言会,亦当指络脉与经脉交会处。如手太阴之络列缺,散入于鱼际,别走阳明,是与本经及表里经皆有交会处。
〔17〕能合而调之 能,律之本文四字句式,疑衍。合而调之,调合之也。寒与热争,亦阴阳不和也,故当调和之。合与和古通。
〔18〕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 《类经》卷十九第十注:“邻,近也。近则易疑,疑则以似为是,冰炭相反矣,故当知决而通之。”《灵枢集注》张志聪注:“虚与实邻者,血与气之不和也,故知决而通之。”按本文义不明,二张注亦似未尽。详《素问·针解》云:“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王冰注:“寒温,谓经脉阴阳之气也。”则此所谓虚实,亦当寓有此义。邻有坚义。《读书杂志·管子·水地》:“夫玉邻以理者,知也。引之曰:邻,坚貌也。《聘义》曰:缜密以栗,知也。郑注:栗,坚貌。《荀子·法行篇》曰:缜栗而理,知也。邻与栗,一声之转耳。本书五行篇:五谷邻熟。尹彼注曰:邻,紧貌。《尔雅》释竹类曰:邻坚中。郭注曰:其中实。义与此并相近也。”是“虚与实邻”者,寒温之气坚紧不通。又气之性而言坚者,如《素问·腹中论》:“夫芳草之气美,石药之气悍,二者其气,急疾坚劲。”亦可证此言气坚之义。气坚则不通,故当决而通之。又,律之四字句式,“知”字疑衍。
〔19〕左右不调,把而行之 把而行之,《灵枢》史崧音释:“一本作犯而行之。”《铜人》卷三引亦作“犯”。《太素》注:“把,持也。人身左右脉不调者,可持左右寸口人迎,诊而行之,了知气之逆顺,乃可疗之。”《类经》卷十九第十注:“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把而行之,即缪刺也。”按杨注以寸口人迎分左右者,似非古义。张注从缪刺作解,义或近。然把似不若“犯”犹切。犯有违逆之义。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亦违逆其病所也。
〔20〕阴阳不奇,故知起时 《太素》注:“奇,分也。阴阳之脉相并,浑而不分,候之知病起之时。”《类经》卷十九第十注:“奇,不遇也。不奇则和矣,故知起时。”又按,奇,犹亏也《仪礼·乡射礼》:“一算为奇。”郑玄注:“奇,犹亏也。”若阴阳无亏虚之象者,病将愈矣,故知起时。起,病愈也。义亦通。
〔21〕得邪所在 详此上下文,皆隔句押韵,上文“时”,下文“殆”,古皆“之”韵。故本文似应在上文“审于本末”之下。
〔22〕万刺不殆 此言刺虽多,亦无危殆。万刺,言其多也。
〔23〕知官九针 《类经》卷十九第十注:“官,任也。九针不同,各有所宜。”
〔24〕刺道毕矣 详此等文,多系单句,为结语。如前文“针道毕矣”、“针害毕矣”,后文“针论毕矣”,皆是,故疑此上脱一韵句。
按:本段经文原无。今据《灵枢·官能》补。详见下段按语。
明于五腧,徐疾所在〔1〕。屈伸出入,皆有条理〔2〕。言阴与阳〔3〕,合于五行。五藏六府,亦有所藏〔4〕。四时八风〔5〕,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6〕。各处色部,五藏六府〔7〕。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何经所在。审之尺肤,寒温滑濇〔8〕。知其所苦〔9〕,鬲有上下,知气所在〔10〕。先得其道,布而涿之〔11〕。《太素》作希而疎之。稍深而留之〔12〕,故能徐入之〔13〕。大热在上,推而下之〔14〕。从下上者,引而去之〔15〕。视前痛者,常先取之〔16〕。大寒在外,留而补之〔17〕。入于中者,从合写之〔18〕。针所不为,火之所宜〔19〕。上气不足,推而扬之〔20〕。下气不足,积而从之〔21〕。阴阳皆虚,火自当之〔22〕。厥而寒甚,骨廉陷下〔23〕。寒过于膝,下陵三里〔24〕。阴络所过,得之留止〔25〕。寒入于中,推而行之〔26〕。经陷下者,即火当之〔27〕。结络坚紧,火所治之〔28〕。不知所苦,两蹻之下〔29〕。男阳女阴,良工所禁〔30〕。针论毕矣。
〔1〕明于五腧,徐疾所在 《太素》注:“明藏府之经,各有五轮。输中补写,徐疾所在,并须知之。”《灵枢发微》注:“五藏有井荥俞经合之五俞,六府有井荥俞原经合之六俞。然六府之原并于俞,则皆可称为五轮也。徐疾者,针法也。”五腧,详见本经卷三。
〔2〕屈伸出入,皆有条理 《太素》注:“行针之时,须屈须伸,针之入出条数,并具知之。”《灵枢发微》注:“屈伸出入者,经脉往来也。”按马注当是。如本经卷三第二十四言手太阴脉有外屈有内屈,有出有入,皆有条理。即此义也。
〔3〕阳 原作“五”,据《太素》改。
〔4〕五藏六府,亦有所藏 《太素》注:“五藏藏五神,六府藏五谷。”
〔5〕八风 四时八方之风也。详见本经卷六第一。
〔6〕各得其位,合于明堂 《灵枢·五色》云:“五色独决于明堂乎?……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此下并详言明堂与脏腑之关系及各脏腑之具体部位,此即各得其位也。详见本经卷一第十五。
〔7〕各处色部,五藏六府 此言五脏六腑色诊在面部之部位。详见本经卷一第十六。
〔8〕审之尺肤,寒温滑濇 原作“审皮肤之寒温滑濇”,《太素》作“审尺之寒温滑濇”。据《太素》文义,皮肤为尺肤之误,又本经卷四第二上论尺肤诊,亦详言尺肤之寒热滑濇,可证,故据改皮为“足”。又按本文当为两四字句,故移“之”于“审”下。
〔9〕知其所苦 按本句与上下文义似不相属,且又系单句,故疑此前或后,当脱一四字句。
〔10〕鬲有上下,知气所在 知气所在,原作“知其气之所”,据《太素》改。明抄本作“知其气之所在”,《灵枢》作“知其气所在”。杨上善注:“谷入于胃,清气上肺,故在鬲上;浊气留入胃中,在于鬲下。”
〔11〕布而涿之 《灵枢》作“稀而疎之”,与原校《太素》同。《灵枢发微》注:“稀者,针而少也。疎者,针之阔也。”《类经》卷十九第十注:“稀而疎之,贵精少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稀而疎之,以导气也。”按本文诸注不一,据前后文义,定系一针刺原则或技法。本经作“布而涿之”者,涿,古与琢通,《说文通训定声·需部》:“涿,叚借为琢。”琢本治玉,可引申为治,又琢摩之也,义亦通。今并存之。
〔12〕稍深而留之 “稍”字疑衍。
〔13〕故能徐入之 律诸句式,当作“徐而入之”,故疑脱一“而”字,又衍“故能”二字。
〔14〕大热在上,推而下之 上下原有“者”字,据《灵枢》、《太素》及后“大寒在外”例删。《灵枢发微》注:“大热在上,则当推针而使之下,所谓高者抑之也。”
〔15〕从下上者,引而去之 《灵枢发微》注:“热从下而上,则当引针而去其邪,所谓外者发之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从下上者,热厥也。热厥之为热也,起于足而上,故当引行于上而去之。”按经所言者,大法也。马、张二注,运用也。言虽别而义则同。
〔16〕视前痛者,常先取之 痛,《太素》作“病”,义通。《灵枢发微》注:“视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谓凡病必先治其本也。”按前痛者,先病也。故当治其先病之本也。
〔17〕大寒在外,留而补之 《太素》注:“寒在皮肤,留针使针下热,寒入骨髓,亦可留针使热。”按与脏腑相较,寒在皮肉筋骨者,均为在外。寒者,阳气不足也,故当留针以补之。
〔18〕入于中者,从合写之 《灵枢发微》注:“大寒入中,从合穴以写之。”《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如寒邪上入于中者,从合以写之。夫合治内府,使寒邪从肠胃以写出之也。”按当以张注义胜。详前卷四第二下云:“荥腧治外经,合治内府。”此合指六腑下合穴。盖寒邪自外而内者,多伤六腑,故当指此下合穴。
〔19〕针所不为,火之所宜 火,原作“灸”,据《太素》及此下三言“火”之文例改。火该灸也。杨上善注:“脉之陷下,是灸所宜,不可针也。”按卷二第一上及卷四第一上论经脉,曾数言陷下者灸之,故杨氏引以为训,固是。然本文当不限于此,凡大寒之病,不宜用针者,宜用灸法。为,犹用也。
〔20〕上气不足,推而扬之 《太素》注:“上气不足,谓膻中气少,可推补令盛。扬,盛也。”《类经》卷十九第十注:“推而扬之,引致其气,以补上也。”按上气不足,气不行也,故当推进其针,激动经气,使之上行。扬,激动,激扬也。
〔21〕下气不足,积而从之 《太素》注:“下气不足,谓肾间动气少者,可补气聚。积,聚也。从,顺也。”《类经》卷十九第十注:“积而从之,留针随气,以实下也。”按张注义胜。盖《内经》无“肾间动气”说,此谓“下气”浑言下部之气也。积,久也。《汉书·严助传》:“非一日之积也。”颜师古注:“积,久也。”久者,留针也。从者,顺也,随而济之也。
〔22〕阴阳皆虚,火自当之 《太素》注:“火气强盛,能补二虚。”《灵枢发微》注:“若阴阳皆虚,而针所难用,则用火以灸之。”按此言阴阳皆虚者,当指阳虚而及阴者,如因大寒而致阳气大虚,使血不运化者,固当以火治之。若阴虚而及于阳者,恐非火之所宜也。
〔23〕骨廉陷下 马莳从诸证以训,谓“或骨廉下陷”。张志聪从病机以训,谓“起于骨廉下之陷中”。似均欠妥。据下文“寒过于膝,下陵三里”之义推比,此当指治疗部位。义谓厥而寒甚者,当在骨廉陷下处,以火治之也。
〔24〕下陵三里 胃足阳明经足三里穴。《灵枢·本输》:“胃……入于下陵,膝下三寸,胻骨外三里也,为合。”
〔25〕阴络所过,得之留止 《灵枢发微》注:“又为阴络所过,为寒留止。”详本经卷二第一下云:“阴络之色应其经,阳络之色变无常。”卷八第二云:“阳络伤则血外溢,溢则衄血;阴络伤则血内溢,溢则便血。”此言阴络者,阴经之络也。
〔26〕寒入于中,推而行之 《类经》卷十九第十注:“寒留于络而入于经,当用针推散而行之。”按推而行之者,持针推入,行针以散其寒。
〔27〕经陷下者,即火当之 即火,《灵枢》作“则火”,《太素》作“火即”义同。此即本经卷二第一上诸经脉病“陷下则灸之”之法。
〔28〕结络坚紧,火所治之 火所治之,原作“火之所治”,据《灵枢》、《太素》及此上文例改。杨上善注:“胳脉结而坚紧,血寒,故火攻疗。”按寒则血凝濇,络脉结而坚紧,故以火治之。
〔29〕不知所苦,两蹻之下 《太素》注:“有病不知所痛,可取阴阳二蹻之下。”《类经》卷十九第十注:“寒邪在肌肉血脉之间,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当灸两蹻之下,即足太阳申脉,足少阴照海二穴也。”本经卷六第三云:“病不知所痛,两蹻为上。”与本文义同。
〔30〕男阳女阴,良工所禁 《太素》同,杨上善注:“二蹻之下,男可取阴,女可取阳,是疗不知所痛之病。男阳女阴,二蹻之脉,不可取之。”《灵枢》作“男阴女阳,良工所禁”,《灵枢发微》注:“倘不知病之所苦,及男子以阳蹻为经,阴蹻为络,女子以阴蹻为经,阳蹻为络。故男子忌取阴蹻,女子忌取阳蹻,乃良工所禁。”按两文相左,义尚未明。详此上言“阴络所过”、“结络坚紧”,皆言病在络,推而论之,此亦或系络病,络病治当取络。详本经卷二第二论阴阳蹻脉分经与络云:“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当数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也。”是男子以阳蹻为经,阴蹻为络。女子以阴蹻为经,阳蹻为络。故男取阳,女取阴,乃取之于经,非络也。是为良工所禁。又本文上下两句押韵,阴与禁,古侵韵。若阳与禁,则失韵矣。故从本经。
按:
本段自“知其所苦”之前诸文及其前一段原无。详考《灵枢·官能》本文,为一完整韵文,若残缺之,则义不全矣。故必系本经在传抄中脱失。顾观光《内经·灵枢校勘记》钱熙祚跋亦云:“且今《甲乙经》亦多脱误。如针道篇知其所苦上脱去三百余字,而《灵枢·官能篇》具有之。”此言极是。故今据《灵枢》并参之《太素》校补。然钱氏所谓“脱去三百余字”者,乃自《官能》篇起首计之。详其内容,乃有黄帝与岐伯问答一段浮泛之词,并无重要意义,故本次乃据皇甫谧自序所谓“删其浮辞”的原则,将“用针之理”上八十字略去。又详本文,原系四字句韵文,然今《灵枢》、《太素》及本经所具,已有较多非四字句及少数失韵处,疑系后人传抄时随意增文明义,或不识古韵而时有致误,今为慎重起见,除个别据《灵枢》、《太素》等确断无疑者予以删削外,余者,仍依其旧。惟于校勘记中予以说明。
本文前段言刺道,后段言针论,涉及针灸基本理论、原则、方法、宜忌等许多重要问题,都有简赅的论述。医经中似此等文,观其体势,定系古代传习针灸必读之重要文献,收载于《内经》,复被《甲乙》摘引。故其对研究针灸之学术渊源及临床应用,均有重要文献价值。
凡刺〔1〕虚者实之,满者泄之。此皆众工之所共知也〔2〕。若夫法天则地,随应而动〔3〕,和之若响,随之若影〔4〕,道无鬼神〔5〕,独来独往〔6〕。
〔1〕凡刺 《素问》、《太素》均作“今末世之刺”,据后文言“法天则地”等义,《素》、《太》义胜,末世之刺者,言粗者之所守也。
〔2〕此皆众工之所共知也 之、也,《素问》、《太素》均无。杨上善注:“粗工守形,实者写之,虚者补之,斯乃众人所知,不以为贵也。”
〔3〕法天则地,随应而动 动下《素问》、《太素》均有“者”字。《类经》卷十九第九注:“法天则地,超乎凡矣。随应而动,通乎变矣。”按《素问》此前有云:“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此治针者之所以需“法天则地”,斯为上工之义。
〔4〕和之若响,随之若影 《素问》、《太素》二“之”字下均有“者”字。杨上善注:“若响应声,如影随形,得其妙,得其机,应虚实而行补写也。”此以声响与形影之相应,以喻人道与天道之相应也。
〔5〕道无鬼神 《太素》注:“应天地之动者,谓之道也。有道之者,其鬼不神,故与道往来,无假于鬼神也。”《素问》王冰注:“夫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岂复有鬼神之召遣耶!盖由随应而动之自得尔。”此言道者存乎天地,影响随物而动。天地者,大物。形声者,小物。物存道在,物毁道废。针者法此,是为上工。若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巧矣。
〔6〕独来独往 《太素》作“独往独来”,义同。《类经》卷十九第十注:“神在吾道,无谓鬼神。既无鬼神,则其来其往,独惟我耳。”《素问识》:“简按:《庄子》云:独往独来,谓之独有。盖独有刺之真者也。”
凡刺之真〔1〕,必先治神〔2〕。五藏已定〔3〕,九候已明〔4〕,后乃存针〔5〕。众脉所《素》作不。见,众凶所《素》作弗。闻〔6〕。外内相得,无以形先〔7〕。可玩往来,乃施于人〔8〕。虚实之要〔9〕,五虚勿近,五实勿远〔10〕。至其当发,间不容瞚〔11〕。手动若务〔12〕,针耀而匀〔13〕。静意视义,观适之变〔14〕。是谓冥冥,莫知其形〔15〕。见其乌乌,见其稷稷〔16〕,从见其飞〔17〕,不知其谁〔18〕。伏如横弩〔19〕,起若发机〔20〕。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21〕。经气已至,慎守勿失〔22〕。深浅在志〔23〕,远近若一〔24〕。如临深渊〔25〕,手如握虎〔26〕,神无营于众物〔27〕。
〔1〕真 淳正而精善者,真之谓也。如《庄子·渔父》:“真者,精诚之至也。”
〔2〕必先治神 《素问》王冰注:“专其精神,寂无动乱,刺之真要,其在斯焉。”《太素》注:“凡得真意者,必先自理五神。”《类经》卷十九第九注:“此以病者之神为言。神者,正气也。得神者昌,失神者亡。故刺之真要,必先以正气为主。”详《素问》此前原言“针有悬布天下者五……一曰治神”。王冰注:“专精其心,不妄动乱也。所以云: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盖欲调治精神,专其心也。”观乎此义,张注非是。
〔3〕五藏已定 《素问》注:“先定五藏之脉。”《太素》注:“五藏血气安定。”《素问发微》注:“病人五藏,吾乃定之,或虚或实,无不明也。”此言针者,必先定五脏之盛衰,然后可以行补泻之法也。
〔4〕九候已明 明,《素问》、《太素》均作“备”。并通。此言九候之诊,已了然于心中。
〔5〕后乃存针 《太素》作“乃缓存针”,杨上善注:“乃可存心针道,补写虚实。”《素问》王冰注:“然后乃存意于用针之法。”按存针,当即进针。存犹进也。《说文通训定声·屯部》:“《礼记·祭义》:存诸长老。按:犹进也。”
〔6〕众脉所见,众凶所闻 两“所”字,《太素》均作“弗”,与原校《素问》同。杨上善注:“病人众病脉候不见于内,诸病声候不闻于外。”《类经》卷十九第九注:“众脉众凶,言其多也。泛求其多,则不得其要。故见众脉者,不见脉之真。闻众凶者,弗闻凶之本。”按诸从“不见”“弗闻”为训,义颇迂曲,与下文“外内相得”之义亦难合。故当以本经为是。
〔7〕外内相得,无以形先 《素问集注》张志聪注:“藏府在内,皮肤筋脉在外,外内之相应者,贵在得神,而无以形先。盖以上守神粗守形也。”详《素问·征四失论》云:“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此言所以外内相失,正可反证此言外内相得之义。盖人之脏腑经脉,内外相通,病则内外相应。故可以司内以揣外,司外以揣内,因得病之情也。
〔8〕可玩往来,乃施于人 玩,《太素》作“棁”。杨上善注:“棁,五骨反,动也。”按杨注不知本于何。棁,疑为杬之误,杬与玩音同,义通。《素问》王冰注:“玩谓玩弄,言精熟也。”《素问发微》注:“此法必皆熟玩于心,夫然后可以施针也。”玩,习也,通晓熟悉之义。《列子·黄帝》:“玩其文也久矣。”陆德明释文:“玩,习也。”《战国策·秦策五》:“不习于诵。”高诱注:“习,晓。”往来者,气之往来也。如前言“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正可以明此义。
〔9〕虚实之要 《素问》、《太素》均作“人有虚实”。
〔10〕五虚勿近,五实勿远 《素问发微》注:“人有五虚,五藏皆当至于既实,而后可以去针。人有五实,五藏皆当至于既虚,而后可以去针。但五虚勿可以近速,恐实邪之尚留。五实勿可以迟远,恐正虚之难复。”《素问吴注》注:“针道难补而易写。故五藏天真已虚,戒人勿近;五邪相乘而实,戒人勿远。”按五虚五实,详见本经卷四第一下。远近之义,从马、吴之说。盖虚者气难复,故不可近取,实者气易至,故不可远攻。
〔11〕至其当发,间不容瞚 瞚《素问》作“瞚”,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瞚作暄,全元起本及《太素》作眴。”今《太素》同新校正。按、暄乃瞚、睻字,目旁误为日旁。瞚与眴、瞬同。《说文·目部》:“瞚,开阖目数摇也。”《广韵·稕韵》:“瞬,目自动也。瞚、眴,并上同。”瞚,一瞬间也。杨上善注:“至其气至机发,不容于眴目也。容于眴目即失机,不得虚实之中。”
〔12〕手动若务 《太素》注:“手转针时,专心一务。”《素问》王冰注:“手动用针,心如专务于一事也。”
〔13〕针耀而匀 匀,《太素》作“眴”,非是。《素问》王冰注:“针耀而匀,谓形先凈而上下匀平。”《素问悬解》注:“耀与跃同。”按上文言手动,此当是针动,耀为跃之假借,跃,引为动。此言针动均匀不乱也。
〔14〕静意视义,观适之变 适,明抄本作“过”。《太素》注:“可以静意,无劳于众物也。视其义利,观其适当,知气之行变动者也。”《素问吴注》注:“适,针气所至也。变,形气改易也。”按杨注似欠妥。适训至为是,与明抄本作“过”义亦近。义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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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灸甲乙经校注》简介
- 《针灸甲乙经校注》新校正黄帝
- 《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 《针灸甲乙经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论”字,据余篇删)
- 卷之一--五藏变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输”,此下并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阴阳表里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应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据嘉靖本、正抄本补)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论”字)
- 卷之一--十二经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营气第十
- 卷之一--营卫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阴阳清浊精气津液血脉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别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络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
- 卷之二--奇经八脉第二
- 卷之二--脉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 卷之二--经脉根结第五
- 卷之二--经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风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两傍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误作“六”,据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门侠巨阙两傍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容两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门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阳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阴及股并阴蹻四穴阴维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阳及股并阳维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阳及股并阳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上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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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缪刺第三
- 卷之五--针道第四1
- 卷之五--针道第四2
- 卷之五--针道终始第五
- 卷之五--针道外揣纵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虚八风大论第一
- 卷之六--逆顺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论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虚实大论第三
- 卷之六--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第四
- 卷之六--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 卷之六--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论第六
- 卷之六--阴阳大论第七
- 卷之六--正邪袭内生梦大论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论第九
- 卷之六--五藏传病大论第十
- 卷之六--寿夭形诊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论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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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阳明脉病发热狂走第二
- 卷之七--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痉第四
- 卷之七--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下
- 卷之八--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藏积发伏梁息贲肥气痞气贲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胀第三
- 卷之八--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肾风发风水面胕肿第五
- 卷之九--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痛第一颔项痛附
- 卷之九--寒气客于五藏六府发卒心痛胸痹心疝三虫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发欬逆上气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胁满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胆及诸藏府发悲恐太息口苦不乐及惊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肠中鸣短气第七
- 卷之九--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引背少腹控睾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疝遗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肛第十二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 卷之十--热在五藏发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动发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浆不消发饮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 卷之十一--阳厥大惊发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气乱于胃肠发霍乱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 卷之十一--动作失度内外伤发崩中瘀血呕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气聚于下脘发内痈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鸣囓舌善忘善饥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气客于厌发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卧不安不得偃卧肉苛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发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发衂第七鼻鼽息肉着附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痹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 卷之十二--妇人杂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