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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提要:本篇主要阐述头部沿耳廓,由曲鬓向后至完骨段六个双穴共十二个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壮等,故以此名篇。

天冲〔1〕,在耳上如前三分〔2〕,足太阳、少阳之会〔3〕。刺入三分,灸三壮〔4〕。

〔1〕天冲 冲,通道、交道也。《说文·行部》:“冲,通道也。”段玉裁注:“今作冲。”《左传·昭元年》:“及冲,击之以戈。”杜豫注:“冲,交道。”本穴为巅顶部之交通要道,故名天冲。又《千金》卷二十九作“天衢”。《说文·行部》:“衢,四达谓之衢。”于义亦通。

〔2〕耳上如前三分 《素问·气府论》王冰注、《铜人》卷三、《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作“耳上如前三寸”。由于本文标明的位置不够明确,诸书歧义较大。《经穴汇解》卷一云:“《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作叁寸误。《发挥》、《类经》、《聚英》、《大成》作耳后发际贰寸。然《千金·侧人明堂图》中,天冲在悬颅、悬厘后,耳上穴明矣。别有伏人耳后六穴,此穴不与焉。《素问》曰:两角上各二。注曰:天冲、曲鬓。《甲乙》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部,自天冲始。故今以此穴取耳上贰寸如前叁分。”此又一说也,今并存之,以备考焉。

〔3〕足太阳、少阳之会 原脱,据正抄本、《素问·气府论》王冰注及此后率谷、曲鬓、浮白、窍阴、完骨五穴文例补。《素问·气府论》王冰注作“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医心方》卷二亦云“足少阳胆、足太阳旁光(膀胱)”。义皆同。

〔4〕三壮《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均作“九壮”。此下原有“气府论注云:足太阳少阳之会”十一字小字校文,明抄本作大字正文。按此前正文已据补,故并删此校。

率谷〔1〕,在耳上入发际一寸五分〔2〕,足太阳少阳之会,嚼而取之〔3〕。刺入四分,灸三壮。

〔1〕率谷 《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圣惠方》卷一百均作“蟀谷”。《医经理解·穴名解》:“率,循也。言循耳上而为肉会也。”

〔2〕分 此下《圣惠方》卷一百、《资生经》卷一均有“陷者宛宛中”五字。按本穴既以谷命名,必当为凹陷处,故疑本经有脱文。

〔3〕嚼而取之 《针灸经穴图考》:“《新考正》:以齿嚼物,则此处自能鼓动,故嚼牙取之。”

曲鬓〔1〕,在耳上入发际曲隅〔2〕陷者中,鼓颔有空〔3〕,足太阳少阳〔4〕之会。刺入三分,灸三壮。

〔1〕曲鬓 《说文·髟部》:“鬓,颊发也。”段玉裁注:“谓发之在面旁者。”穴当额角旁耳上鬓际颧骨弓后上方之曲处,故名曲鬓。

〔2〕曲隅 《玉篇·阜部》:“隅,角也。”此指发鬓之曲角。

〔3〕鼓颔有空 鼓颔,即上下齿叩紧时,于鬓角摸到凹陷处,即是本穴。

〔4〕少阳 此下《素问·气府论》王冰注有“二脉”二字。

浮白〔1〕,在耳后入发际一寸,足太阳少阳〔2〕之会。刺入三分〔3〕,灸三壮〔4〕。《气穴》注云:刺入三分。〔5〕

〔1〕浮白 《医经理解·穴名解》:“白者,干金之气,谓其骨之浮而上者也。”《腧穴命名汇解》:“浅表为浮,白色应肺。该穴主治肺疾……因名浮白。”本经与《外台》卷三十九载本穴主治,无明显属肺证候,其治肺诸证,皆宋以后文献所载,故此说尚乏证据。《经穴释义汇解》:“浮,作行字解。白,作阴字解。……因喻本穴在头部循经路线上,上有天冲,下有窍除,本穴偏行于下,上阳下阴,以白比作阴,故名浮白。”诸说各异,今仅存之。又按此穴居耳后入发际,此处肌肤浅白,故名浮白,或属此义。

〔2〕少阳 此下《素问·气穴论》王冰注有“二脉”二字。

〔3〕三分 据此前率谷及此后窍阴均作“四分”,参之原校之义,疑本经原亦作“四分”,故与《素问》注不同。

〔4〕三壮 原作“二壮”,据《外台》卷三十九、《素问·气府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改。又头部诸穴所灸壮数,最少者亦三壮,亦可证作二壮者误。

〔5〕刺入三分 刺上原有“灸三壮”三字,今已据改,故并删此校。又按“三分”,与今本《甲乙》同。或原校时,两者有别,待考。

窍阴〔1〕,在完骨〔2〕上,枕骨下,摇动应手〔3〕,足太阳〔4〕少阳之会。刺入四分,灸五壮。《气穴》注云:灸三壮,刺入三分。

〔1〕窍阴 《医经理解·穴名解》:“窍阴,一名枕骨。在完骨上枕骨下,摇动有空,是髓之会,故谓是阴精所窍也。”

〔2〕完骨 一指穴名,一指骨名,本文指骨名。明抄本作“宛骨”,按完与宛,古皆元韵,是完为宛之假借。宛,屈也。《说文通训定声·干部》注:“宛,犹屈也。”此骨微屈,故名完骨,义亦通。

〔3〕摇动应手 此下《医心方》卷二有“而取之”三字,义胜。取穴时,使患者摇动头部,以手按穴上,有活动感应于手。

〔4〕足太阳 《外台》卷三十九作“手足太阳”。按此上原有“摇动应手”四字,疑《外台》脱“摇动应”三字,遂误将“手”字连下句读。

完骨〔1〕,在耳后入发际四分,足太阳少阳之会。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壮〔2〕。《气穴》注云:刺入三分,灸三壮。

〔1〕完骨 明抄本作“宛骨”。此穴在耳后完骨上,因骨而得名。

〔2〕三壮 原作“七壮”,据《外台》卷三十九、《素问·气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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