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论第九
本篇自“黄帝问曰”至“谷味酸先走肝”、“苦先走心”、“甘先走脾”、“辛先走肺”、“咸先走肾”,自“谷气营卫俱行”至“肾病禁甘”,见《灵枢·五味》、《太素·调食》。自“《九卷》又曰:酸入胃”至“故酸入胃而走筋”、自“《九卷》又曰:苦入胃”至“是知苦走骨也”、自“《九卷》又曰:甘入胃”至“故曰甘走皮”、自“《九卷》又曰:辛入胃”至“则与汗俱出矣”、自“《九卷》又曰:咸入胃”至“故咸入而走血矣”,见《灵枢·五味论》、《太素·调食》。“《素问》曰: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素问》曰: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素问》曰: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素问》曰: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素问》曰: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见《素问·宣明五气》。“又曰:肝欲辛,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又曰:心欲酸,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又曰: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又曰:肺欲辛则筋急而爪枯”、“又曰:多食咸则脉涘泣而变色”,自“又曰:狥招尤”至“甚则入肝”、自“又曰:胸中痛”至“过在手太阴太阳”、自“又曰:腹满胀”至“过在足太阴阳明”、自“又曰:咳嗽上气”至“过在手阳明太阴”、自“又曰:头痛癫疾”至“甚则入肾”,见《素问·五藏生成》。自“毒药攻邪”至“苦坚咸耎”,见《太素·调食》。自“肝足厥阴少阳主治”至“取血者”、自“心病者”至“刺郄中血者”、自“脾病者”至“太阴阳明少阴血者”、自“肺病者”至“少阴血者”、自“肾病者”至“太阳血者”,见《素问·藏气法时论》。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五味对五脏在营养、治疗等方面的作用与宜忌,以及五脏发病的证候与治疗,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五味对五脏的作用;五味多食对筋、肉、血、皮、骨的不良影响;五谷、五果、五畜、五菜之气味及五脏生病之宜忌;五脏病证候及治法。
黄帝问曰:谷〔1〕气有五味,其入五〔2〕藏,分别柰何?岐伯〔3〕对曰:胃者,五藏六府之海〔4〕。水谷〔5〕皆入于胃,五藏六府皆禀于胃〔6〕,五味各走其所喜〔7〕。谷〔8〕味酸,先走肝〔9〕。《九卷》又曰:酸入胃〔10〕,其气濇以收〔11〕,不〔12〕能出入〔13〕,不出则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于膀胱〔14〕,膀胱之胞薄以耎〔15〕,得酸则缩绻〔16〕,约〔17〕而不通,水道不行〔18〕,故癃〔19〕。阴者〔20〕,积筋之所终聚也〔21〕。故酸入胃而走于筋〔22〕。《素问》曰: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其义相顺〔23〕。又曰:肝欲辛〔24〕,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25〕。谓木胜土也〔26〕。木辛与《九卷》义错〔27〕。《素问》〔28〕:肝欲辛作欲酸〔29〕。
〔1〕谷 此前《灵枢》、《太素》均有“愿闻”二字。
〔2〕五 原脱,据《灵枢》、《太素》补。
〔3〕岐伯 《灵枢》、《太素》均作“伯高”。
〔4〕胃者,五藏六府之海 海下《灵枢》、《太素》均有“也”字,义胜。本经卷五第一下云:“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即所以明海之为义。
〔5〕水谷 原脱,据明抄本、《灵枢》、《太素》补。
〔6〕五藏六府皆禀于胃 “禀”下《灵枢》有“气”字。《类经》卷十一第二注:“气味之正者,莫如水谷,水谷入胃,以养五藏。故藏府者,皆禀气于胃,而胃为五藏六府之本。”
〔7〕五味各走其所喜 喜,明抄本作“善攻”。《太素》注:“五味所喜,谓津液变为五味,则五性有殊,性有五行,故各喜走同性之藏。”走,归属也。《吕氏春秋·审己》:“水出于山,而走于海。”高诱注:“走,归。”
〔8〕谷 此前原有“故”字,据明抄本、《灵枢》、《太素》删。
〔9〕先走肝 《类经》卷十一第二注:“五藏嗜欲不同,各有所喜,故五味之走,亦各有先。然既有所先,必有所后,而生克佐使,五藏皆有相涉矣。至真要大论言,五味各有先入,义与此同。”
〔10〕酸入胃 《灵枢》作“酸入于胃”。《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酸入胃也”。
〔11〕濇以收 原作“濇”,原校云:“一作濇以收。”《灵枢》、《太素》与原校同。《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濇以收也”。今据《灵枢》等补“以收”二字,并删原校。
〔12〕不 此前《灵枢》、《太素》有“上之两焦”四字。《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上走两膲,两膲之气”八字,疑本经有脱文。
〔13〕入 此下《灵枢》、《太素》有“也”字。
〔14〕胱 此下原有“之胞”二字,据《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删。
〔15〕膀胱之胞薄以耎 耎下明抄本有“音芮,又软”四小字音注,《灵枢》作“懦”,《太素》作“濡”。耎、懦、濡互通,耎弱也。盖古耎声与需声字,经传多混,于义亦通。《说文·心部》:“愞,驽弱也。”段玉裁注:“凡经传愞字皆作懦,不可胜正。懦通作耎,亦或作蝡。”又大部耎字注:“古凡耎声字皆在十四部,需声字皆在四部,后人多乱之。”又《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膀胱走胞,胞薄以耎”。《太素》注:“膀胱皮薄而又耎。”《灵枢发微》注:“膀胱为胞之室,胞在其中,其体薄,其气懦。”《类经》卷十一第三注:“此节言膀胱之胞者,其音抛,以溲脬为言也。……奈何后人不解其意,俱读为包,反因经语,遂认膀胱与胞为二物。故在《类纂》则曰:膀胱者,胞之室。王安道则曰:膀胱为津液之府。又有胞居膀胱之室之说。甚属不经。夫脬即膀胱,膀胱即脬也。”按诸家对胞之释,义则有别。又《素问·刺禁论》云:“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王冰注:“胞气外泄,谷气归之,故少腹满也。”《素问·痹论》:“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顾观光校勘记:“此胞即膀胱。《灵枢·五味论》云:膀胱之胞薄以濡是也。注不分明,后人遂谓膀胱者,胞之室。或谓胞居膀胱之中,并误。”据《内经》有关经文所述,膀胱与胞,为一或二焉,义不甚详。又《中藏经》、《病源》、《千金》等有关内容所述膀胱与胞,显系二脏,究系古义或后起义,亦难定论,存疑待考。
〔16〕绻 《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卷”,义互通。绻,屈曲也。《淮南子·人间》:“兵横行天下而无所绻。”高诱注:“绻,屈也。”《说文·卩部》:“卷,厀曲也。”段玉裁注:“卷之本义也。引伸为凡曲之称。”
〔17〕约 束也。此言胞体紧束而不舒展。
〔18〕不行 《太素》作“不通”,《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不利”,义均通。
〔19〕癃 此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也”字。癃,淋病也。《病源》卷十四气淋候:“其状膀胱小便皆满,尿濇常有余沥也,亦曰气癃。”
〔20〕阴者 阴器也。
〔21〕积筋之所终聚也 聚,《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灵枢》、《太素》均无。杨上善注:“人阴器,一身诸筋终聚之处。”本经卷二第一上云:“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第六云:“足厥阴之筋……结于阴器。”均同此义。
〔22〕酸入胃而走于筋 《灵枢》作“酸入而走筋矣”。《太素》作“酸入走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酸入胃走于筋也”。
〔23〕其义相顺 “顺”下明抄本有“也”字。按此原作大字,因系注文,据注文体例改作小字。
〔24〕肝欲辛 《素问》、《外台》卷二十二舌论引《删繁》均作“肝欲酸”。今作“肝欲辛”,理难通。疑本经古本有误,待考。
〔25〕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 胝下明抄本分别有“音氐”“音皱”四小字音注。《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无“”字酸作“辛”,揭作“褰”。《素问》王冰注:“脾合肉,其荣唇。酸益肝,胜于脾,脾不胜,故肉胝而唇皮揭举也。”《素问吴注》注:“肉粗疏胝而唇掀揭也。”《素问识》:“简按:《巢源》有四支发胝候。《广韵》:胼胝,皮上坚也。,《集韵》:仄遇切,皱也。盖胝者,敛缩之义,肉在皮里,肉之敛缩,不可得而见,唇为肉之外候,以其掀揭,而知肉之敛缩,故言肉胝而唇揭。若为胼胝之类,则不通。”按揭,反揭也。唇肉皱缩肥厚,则唇必反揭。《战国策·韩策二》一:“唇揭者其齿寒。”鲍彪注:“揭,犹反。”《千金》作“褰”者,亦绉缩也,义亦通。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襞积褰绉。”裴骃集解:“《汉书音义》曰……褰,缩也。”司马贞索隐引苏林曰:“褰绉,缩蹙之。”
〔26〕谓木胜土也 医经诸书无此文,当为注文。
〔27〕错 此下明抄本有“矣”字。
〔28〕《素问》 此下明抄本有“曰”字。
〔29〕木辛与《九卷》……作欲酸 作下明抄本有“肝”字。此十五字明抄本亦作大字。
苦〔1〕先走心。《九卷》又曰:苦入胃〔2〕,其气燥而涌泄〔3〕,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4〕,苦入下脘〔5〕。下脘者,三焦之路〔6〕,皆闭而不通,故变呕〔7〕。齿者,骨之所终也〔8〕。故苦入胃〔9〕而走骨。入而复出〔10〕,齿必黧疏〔11〕,是知其走骨也〔12〕。水火既济〔13〕,骨气通于心也〔14〕。《素问》曰: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其义相顺〔15〕。又曰:心欲酸〔16〕,多〔17〕食苦则皮槁而毛拔〔18〕。谓火胜金也〔19〕。火酸与《九卷》义错〔20〕。
〔1〕苦 此前《灵枢》、《太素》均有“谷味”二字,后甘先走脾、辛先走肺、咸先走肾同此。
〔2〕入胃 明抄本作“入胃也”。《灵枢》、《太素》均作“入于胃”。
〔3〕其气燥而涌泄 原脱,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及此后酸入胃、甘入胃、辛入胃、咸入胃等文例补。
〔4〕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 《类经》卷十一第三注:“味过于苦,则抑遏胃中阳气,不能运化,故五谷之气不能胜之。”
〔5〕脘 明抄本、《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管”。义同。下“脘”字同。
〔6〕下脘者,三焦之路 下脘者,《灵枢》、《太素》均无,疑非是。路,《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道”。义同。按三焦之气,亦自胃出,故云下脘者,三焦之路。详见本经卷一第十一。
〔7〕变呕 原作“气变呕也”。据《灵枢》、《太素》及前后文例删气、也二字。
〔8〕齿者,骨之所终也 终,原作“络”,据《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改。齿为骨之余气之所充。终,充也。《仪礼·士冠礼》:“缁纚广终幅。”郑玄注:“终,充也。”
〔9〕入胃 明抄本作“入胃也”。《灵枢》、《太素》作“入于胃”。
〔10〕入而复出 《太素》注:“人食苦味,入咽还出,故知走骨而出欧也。”《灵枢识》:“入而复出,未详。据《甲乙乃似苦味之气,入而复出,为齿黧黑疏豁之义。”按《灵枢》、《太素》均无此下“齿必黧疏”之文,故杨上善从欧吐义训,疑非是。《素问识》说,可参。
〔11〕齿必黧疏 齿,原脱,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参之《素问识》引《甲乙》文义补。黧疏者,牙齿色黑而疏松也。《病源》卷二十九齿黄黑候云:“齿者,骨之所终,髓之所养。手阳明足阳明之脉,皆入于齿,风邪冷气,客于经络,髓虚血弱,不能荣养于骨,枯燥无润,故令齿黄黑也。”此经言过食苦而致此者,亦燥而不润,肾气不养,骨气不充也。
〔12〕是知其走骨也 走,明抄本作“出”,非是。《灵枢》、《太素》均作“知其走骨”。
〔13〕水火既济 水前《素问·宣明五气》新校正引皇甫士安语有“苦走心,此云走骨者”八字,详《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林亿等校文引皇甫士安语则无,故暂不补。既,《素问》及《千金》等林亿校文引本文均作“相”。义均通。
〔14〕也 原脱,据《素问·宣明五气》新校正及《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林亿校文引本文补。
〔15〕其义相顺 原作大字,详文义当为注文,故据改小字。顺下明抄本有“也”字。
〔16〕心欲酸 《素问》、《外台》卷二十二舌论引《删繁》均作“心欲苦”,疑本经古本有误,待考。
〔17〕多 原脱,据《素问》及前后文例补。
〔18〕皮槁而毛拔 拔,《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夭”。毛拔者,毛发脱落也。拔,本有脱离之义,如《晋书·周虓传》:“未及拔身。”此引申为脱落。《千金》作“夭”者,夭然不泽也,亦通。
〔19〕谓火胜金也 经文无,此亦注文也。
〔20〕火酸与《九卷》义错 错下明抄本有“矣”字。此七字明抄本并作大字。
甘先走脾。《九卷》又曰:甘入胃〔1〕,其气弱少〔2〕,不能上至上焦〔3〕,而与谷俱〔4〕留于胃中,甘者令人柔润也〔5〕。胃柔则缓〔6〕,缓则虫动〔7〕,虫动则令人心闷〔8〕。其气通于皮〔9〕,故曰甘走皮〔10〕。皮者,肉之余,盖皮虽属肺,与肉连体。故甘润肌肉并皮也〔11〕。《素问》曰: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其义相顺〔12〕。又曰〔13〕: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14〕。谓土胜水也〔15〕。与《九卷》不错〔16〕。
〔1〕入胃 原作“入脾”。明抄本、《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入胃也”,《灵枢》、《太素》均作“入于胃”,据诸书及文例改。
〔2〕其气弱少 少,《灵枢》作“小”,义通。《千金》卷二十六第二作“劣”,劣与弱少并通。《说文·力部》:“劣,弱也。”《广韵·薛韵》:“劣,少也。”按甘之气柔弱和缓,不似别味之气刚烈也,故曰弱少。
〔3〕不能上至上焦 上至上焦,明抄本、《太素》均作“上于上焦”。《灵枢》作“上至于上焦”。《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上进于上焦”。诸文虽异,义则并通。详辛辣等慓悍之气,常循卫气之道,而至上焦,如下文言辛味之气,并举姜韮之气为例者属此。而甘味之气弱以缓,不得循卫气之道而行,故曰不能上至上焦。此就其乍入胃时而言,非其气絶不至上焦也。
〔4〕俱 《灵枢》、《太素》均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本经。
〔5〕甘者令人柔润也 润下《灵枢》、《太素》均有“者”字。《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无此七字。
〔6〕胃柔则缓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甘入则柔缓”,义较胜。盖甘者柔润,故其气缓。
〔7〕缓则虫动 《千金》卷二十六作“柔缓则蚘动”。《太素》注:“甘味气弱,不能上于上焦,又令柔润,胃气缓而虫动。虫动者,谷虫动也。”《类经》卷十一第二注:“味过于甘,则与谷气留于胃中,令人柔润而缓,久则甘从湿化,致生诸虫,虫动于胃。”按甘之柔润,与谷气久留胃中,则胃气弛缓,柔润化湿,湿郁为热,湿热之处,虫善居焉,故由肠而上动于胃。虫,蚘虫也。
〔8〕虫动则令人心闷 心闷,《灵枢》、《太素》均作“悗心”,义同。《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恶心”,义亦通。杨上善注:“谷虫动以挠心,故令心悗。悗,音闷。”
〔9〕通于皮 《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外通于肉”。
〔10〕故曰甘走皮 《太素》作“故曰甘入走肉矣”。《灵枢》作“故甘走肉”,《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灵枢》,惟肉下更有“肉多粟起而胝”六字。详甘走皮者,诸书作“甘走肉”,于义为顺,以甘入脾,脾主肌肉也。本经甘走皮者,或系古本如此,故有此下“皮者,肉之余”一段释文。又《五行大义·论配五味》引《养生经》亦作“甘走皮”,今姑依其旧。
〔11〕皮者,肉之余……并皮也 《灵枢》、《太素》均无是文。《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校文引作皇甫士安云,无“余”字,并下有“于”字。
〔12〕其义相顺 此原作大字,详文义当为注文,故改作小字。顺下明抄本有“也”字。
〔13〕又曰 此下据酸、苦、辛诸条,似应有脾欲之文,又据此后校文云“与《九卷》不错”,疑为“脾欲甘”三字。
〔14〕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 《素问》王冰注:“肾合骨,其荣发。甘益脾,胜于肾,肾不胜,故骨痛而发堕落。”
〔15〕谓土胜水也 经文无,疑为注文。
〔16〕与《九卷》不错 错下明抄本有“矣”字,并作大字。
辛先走肺。《九卷》又曰:辛入胃〔1〕,其气走于上焦〔2〕,上焦者,受诸气而营诸阳者也〔3〕。姜韮之气〔4〕,熏至营卫〔5〕,营卫不时受之〔6〕,久留于心下〔7〕,故洞一作煴〔8〕。心〔9〕。辛者,与气俱行〔10〕,故辛入胃则与汗俱出矣〔11〕。《千金》云:辛入胃而走气,与气俱出,故气盛〔12〕。《素问》曰: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其义相顺〔13〕。又曰:肺欲苦〔14〕,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15〕。谓金胜木也〔16〕。肺欲苦,与《九卷》义错〔17〕。
〔1〕入胃 明抄本作“入胃也”。《灵枢》、《太素》均作“入于胃”。
〔2〕其气走于上焦 《太素》注:“辛气慓悍,走于上焦。”
〔3〕受诸气而营诸阳者也 诸气,《灵枢》、《太素》均无“诸”字。受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使”字。杨上善注:“上焦卫气,行于脉外,营腠理诸阳。”按本经卷一第十二云:“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是上焦者,接受诸水谷所化之气,而营诸阳分,以熏肤充身泽毛也。
〔4〕姜韮之气 姜韮之气,辛者也,辛香走窜之力较盛。此举姜韮为例,以明辛气之走上焦也。
〔5〕熏至营卫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至,《灵枢》、《太素》均作“之”,无“营卫”二字,义胜。按之与至义通。
〔6〕营卫不时受之 卫下《灵枢》、《太素》均有“之气”二字。《素问集注》任谷庵注:“夫营卫之气,生于中焦,皆从上而出,故姜韭之气上熏,则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不时”,杨上善训“非时”,义似难安,不时者,随时也。
〔7〕久留于心下 久,《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却”。于,《灵枢》、《太素》均无。《灵枢发微》注:“物在心下,而气熏于上焦。”按马注“物在心下”释此,似未为得,舍气而言物,与本文义悖。详留与溜流义通,《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溜”可证。此言姜韮之气,随营卫而久留于心下也。
〔8〕煴 愠之假。《诗·大雅·云汉》:“藴隆虫虫。”释文:“藴,本又作煴。”《说文通训定声·屯部》:“愠,叚借为藴。”《集韵·迄韵》:“愠,……心所郁积也。”《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云:“愠愠痛也。”可证为愠义。
〔9〕洞心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愠愠痛也”,与原校别本作“煴心”之义同。《太素》注:“故令心气洞泄也。”《类经》卷十一第三注:“洞心,透心若空也。……辛味属阳,故走上焦之气分,过于辛则开窍而散,故为洞心。”按洞有疾流、通达之义,从洞训,义难解,疑洞为恫之假,洞恫,古韵皆东韵定纽去声。如《楚辞·招隐士》:“心淹留兮恫慌忽。”《考异》:“恫慌忽一作洞荒忽。”《说文·心部》:“恫,痛也。”《尔雅·释言》:“恫,痛也。”郝懿行义疏:“痛,《说文》云:病也。《广雅》云:慯也。慯与伤同。《方言》注:痛,怨痛也。……《史记·燕世家》云:百姓怨痛。皆以恫为痛也。”愠,怨也,藴积也。若作恫心,与别本作愠心及《千金》愠愠痛也之义近矣。或言姜韮之气,久留心下,藴积不散,故愠愠痛也。
〔10〕辛者,与气俱行 者,《灵枢》无。《太素》注:“辛走卫气,即与卫气俱行。”
〔11〕辛入胃则与汗俱出矣 胃则,《灵枢》、《太素》均无。矣,《灵枢》无。《灵枢集注》任谷庵注:“辛与上焦之气俱行于表阳,则开发皮腠而汗出。”按辛与卫气俱行,其气慓悍滑疾,不循常道,见开而出,故腠理发泄,与汗俱出矣。本经卷一第十论热饮食下胃,其气未定则汗出之理,与此义同。
〔12〕《千金》云……故气盛 《千金》,明抄本作“《千金方》”。今《千金》与此文同,唯“盛”下有“也”字。
〔13〕其义相顺 此原作大字,详文义当为注文,故改作小字。顺下明抄本有“也”字。
〔14〕肺欲苦 《素问》、《外台》卷二十二舌论引《删繁》均作“肺欲辛”,疑本经古本有误,待考。
〔15〕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 爪,明抄本作“甲”。辛,《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苦”。《素问》王冰注:“肝合筋,其荣爪。辛益肺,胜于肝,肝不胜,故筋急而爪干枯也。”
〔16〕谓金胜木也 经文无,疑为注文也。
〔17〕肺欲苦,与《九卷》义错 错下明抄本有“矣”字,并作大字。
咸先走肾。《九卷》又曰:咸入胃〔1〕,其气上走中焦〔2〕,注于诸脉〔3〕,脉者,血之所走也〔4〕。血〔5〕与咸相得,则血涘〔6〕,一作凝,下同。涘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7〕,竭则咽路焦,故舌干而善渴〔8〕。血脉者,中焦之道〔9〕,故咸入胃而走血矣〔10〕。咸先走肾,此云走血者〔11〕,肾合三焦,血脉虽属肝心,而为中焦之道,故咸入而走血矣〔12〕。《素问》曰: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其义相顺〔13〕。又曰〔14〕:多食咸则脉涘泣而变色〔15〕。谓水胜火也〔16〕。虽俱言血脉,其义不同〔17〕。谷气营卫俱行〔18〕,津液已行,营卫大通,乃化〔19〕糟粕〔20〕,以次传下。
〔1〕入胃 明抄本作“入胃也”。《灵枢》、《太素》均作“入于胃”。
〔2〕上走中焦 《灵枢》、《太素》同。上,《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无。按胃亦在中焦,且本经卷一第十一云:“中焦亦并于胃口,出上焦之后。”故此云“上走中焦”,似非是,疑本经及《灵枢》等并衍“上”字。
〔3〕注于诸脉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诸,《灵枢》、《太素》均无。按此言咸味入胃之后,由中焦而注于脉中之路,似不必言“诸”,疑衍。
〔4〕脉者,血之所走也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灵枢》、《太素》均作“则血气走之。脉为血之府,亦气血循行之道,故为血之所走。
〔5〕血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无。
〔6〕血涘 《太素》同,《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血凝”。《灵枢》无“血”字,涘作“凝”。按涘即凝字。下同。
〔7〕涘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 原作“血涘则胃中竭”,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校文引本经及《灵枢》、《太素》改。又《千金》则作“凝则胃中汁泣,汁泣则胃中干渴”,宋刊本卷二十二第一同,唯“渴”作“竭”。渴与竭通。“汁注”作“汁泣”则义别。泣,《内经》借作凝濇字,若作汁濇之义亦通。
〔8〕舌干而善渴 而,明抄本,《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无。《灵枢》作“舌本干而善渴”,不若“舌干”之义胜。
〔9〕血脉者,中焦之道 道下《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有“也”字,义胜。详本经卷一第十一云:“中焦亦并于胃口,出上焦之后,此所以受气,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乃化而为血……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又第十二云:“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此正可以明血脉之所以为中焦之道之义也。
〔10〕咸入胃而走血矣 胃,原脱,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及前“酸入胃”、“苦入胃”、“辛入胃”等文例补。走下《千金》有“于”字。
〔11〕咸先走肾,此云走血者 原脱,据《素问·宣明五气》新校正引皇甫士安云补。
〔12〕肾合三焦……而走血矣 《灵枢》、《太素》均无是文,《素问·宣明五气》新校正及《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校文引均作皇甫士安云,矣,均作“也”。
〔13〕其义相顺 明抄本作“于义相顺也”,此作“于”字,与别条不同,疑非是。按此系注文,今将大字改作小字。
〔14〕又曰 此下据酸、苦、辛诸条,似应有肾欲之文,据此前诸条文义,当为“肾欲咸”。
〔15〕多食咸则脉涘泣而变色 涘,《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凝”,变色作“色变”。《素问》王冰注:“心合脉,其荣色。咸益肾,胜于心。心不胜,故脉凝泣而颜色变易也。”按《千金》作“色变”,义同,且与前文唇揭、毛拔、发落、爪枯等文式亦同,义胜。
〔16〕谓水胜火也 经文无,此亦注文也。
〔17〕虽俱言血脉,其义不同 此九字明抄本作大字。
〔18〕谷气营卫俱行 营卫俱行,《灵枢》、《太素》无,谷气二字连下句读。按“营卫俱行”四字,与下文“营卫大通”义近矣,疑衍。
〔19〕化 原脱,据《灵枢》、《太素》补。
〔20〕粕 此下明抄本有“音迫”二小字音注。
按:
以上五节,主要论述五味与五脏、五体(皮、肉、脉、筋、骨)的关系;同时说明五味有过,不仅可伤于先走之本脏,亦可累及其相克之脏。又按,五味分别归于五脏,养于五脏,此生化之常也,然用之失当,过则为害。《素问·至真要大论》云:“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此之谓也。上文所举五味之多食者所致诸病,亦特举其要者,例而论之。至其发病,亦泮衍多端,如《五行大义·论配气味》引《河图》云:“人食无极醎,使肾气盛心气衰,令人发狂喜衄吐血,心神不定。无极辛,使肺气盛肝气衰,令人懦怯悲愁,目盲发白。无极甘,使脾气盛肾气衰,令人痴淫泄精,腰背痛,利脓血。无极苦,使心气盛肺气衰,令人果敢轻死,欬逆胸满。无极酸,使肝气盛脾气衰,令人谷不消化,喑聋症固。此五脏相制克之义。”此所论,其病虽与本经所举有别,而其理则与《内经》相通。
详本篇诸论,其基本精神,约有三焉:一者凡养生之道,应以脏气需要为本,保持五味均衡,以维持正常生理活动;一者病人饮食之摄取,应以病情为本,对五味适当调节,有助于愈疾;一者治病时,应以五味对五脏之不同作用为本,确定药物五味之配合,以为方药之大法。五味与人生之重要意义,亦若是也。
又按以上五节五味所走内容之大字正文,杂有较多非医经原文,而属于释文及校、按性内容。
然另有一部分校、按性内容,则作小字注文。从而说明,本篇大小字互混的情况较为严重。由于此类情况比较复杂,缺乏早期文献依据,暂难判定。故以上校注,仅将其中校、按性文字,如“苦先走心”至“谓火胜金也”一段中“其义相顺”四字,仿段末小字注文“火酸与《九卷》义错”例,改作小字注文,余者如“水火既济,骨气通于心”及“谓火胜金也”等,属释文性内容,因其究竟是否为《甲乙》旧文,学术界看法不一,故仍依其旧,以大字保留,仅出注说明非经文而已。
曰:营卫俱〔1〕行柰何?曰: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先出于胃之两焦〔2〕,以溉五藏,别出两焦行于营卫之道〔3〕。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4〕,积于胸中,名曰气海〔5〕,出于肺,循于喉咙〔6〕,故呼则出,吸则入,天地之精气〔7〕。其大数常出三入一〔8〕。故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9〕。
〔1〕俱 《灵枢》、《太素》均作“之”。
〔2〕之两焦 《灵枢发微》注:“胃纳谷气,脾乃化之,其精微之气,先出于中焦,升则行于上焦。”《类经》卷十一第二注:“谷之精气,先出于胃,即中焦也。而后至上下两焦,以溉五藏。之,至也。”《灵枢集注》任谷庵注:“两焦,上焦中焦也。上焦出胃上口,中焦亦并胃中,故曰胃之两焦。”按马、任两注言两焦之义是,与下文“别出两焦,行于营卫之道”及“营出中焦,卫出上焦”之义合。按之,作至是。
〔3〕别出两焦行于营卫之道 焦,《灵枢》、《太素》均无。于,《灵枢》无。杨上善注:“卫气出胃上口,营气出于中焦之后,故曰两行道也。”《类经》卷十一第二注:“两行,言清者入营,营行脉中;浊者入卫,卫行脉外。故营主血而濡于内,卫主气而布于外,以分营卫之道。”按此承上言“两焦”之文,以明营卫俱行之义。别,分也。
〔4〕大气之抟而不行者 抟,原作“搏”,明抄本作“椯”,校曰:“一作抟。”椯,假借为揣,揣与抟通。《说文通训定声·履部》:“椯,叚借为揣,一曰度也。”《文选·马融·长笛赋》:“冬雪揣封乎其枝。”李善注:“揣与抟古字通。”《太素》作“槫”,杨上善注:“傍各反,聚也。”按槫与抟通。《楚辞·九章·橘颂》:“圆果抟兮。”旧注:“抟,一作槫。”《老子·道经·十章》:“专气至柔。”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槫气至柔”。朱谦之校释:《老子》之专气,即《管子·内业》之抟气。”又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十阵》:“圆阵者,所以槫也。”槫亦抟之假。搏与抟形近,经文常互误,今据改作抟。《类经》卷十一第二注:“大气,宗气也。抟,聚也。”不行者,与上文“别出两焦,行于营卫之道”相对而言,彼则随营卫而行于身,此则不行而聚于胸。
〔5〕名曰气海 名,《灵枢》、《太素》均作“命”,义同。《太素》注:“谷化为气,计有四道,精微营卫,以为二道;化为糟粕及浊气并尿,其与精下传,复为一道;槫而不行,积于胸中,名气海,以为呼吸,复为一道,合为四道也。”《类经》卷十一第二注:“气海,即上气海,一名膻中,居于膈上。……宗气积于上焦,出于肺,由喉咙而为呼吸出入,故曰气海。”按《灵枢·邪客》云:“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与本文言气海之义亦同。是则此言积于胸中,名曰气海者,该肺而言,胸中而能积大气司呼吸者,舍肺而何。
〔6〕喉咙 《灵枢》作“喉咽”。义亦通。《释名·释形体》:“咽,咽物也。……又谓之嗌,气所流通阨要之处也。”
〔7〕天地之精气 地,《太素》无。《类经》卷十一第二注:“人之呼吸,通天地之精气,以为吾身之真气。故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也。”
〔8〕其大数常出三而入一 而,《灵枢》、《太素》均无。杨上善注:“气海之中,谷之精气,随呼吸出入也。人之呼也,谷之精气三分出已,及其吸也,一分还入,即需资食,充其肠胃之虚,以接不还之气。”《灵枢发微》注:“谷化之精气,呼则出之。天地之精气,吸则入之。其大数,谷化之精气,出之者三分;则天地之精气,入之者一分。”《类经》卷十一第二注义同。《灵枢集注》任谷庵注:“五谷入于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故其大数常出三入一。盖所入者谷,而所出者,乃化糟粕,以次传下,其津液溉五藏而生营卫,其宗气积于胸中,以司呼吸。其所出有三者之隧道。”《素问识》:“简案:张义与马同。今考经文,任氏所解,似得其旨。《子华子》曰:天之精气大数,常出三而入一,其在人呼出也吸入也。一之谓尊,二之谓耦,三之谓化,精气以三成。与本节文稍同而义异。”按出三入一之义,诸家说解不同,然细玩本节内容,似当于文中求之。详此文前言“谷始入于胃”,后云“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是言一入者,谷入胃也。谷之精微,“别出两焦,行营卫之道”,此两出也;“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出于肺”,此又一出也。计为三出。是出三入一者,亦概言谷之自入而出之生化道路也,若《子华子》之说,近乎玄矣。
〔9〕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 衰,逐渐减弱也。《集韵·支韵》:“衰,寖微也。”此言半日与一日不食气减之差等有别。
曰:谷之五味,可得闻乎?曰:五谷,粳米〔1〕甘,麻〔2〕《素问》作小豆〔3〕。酸,大豆〔4〕咸,小麦〔5〕苦,黄黍〔6〕辛。五果〔7〕:枣甘,李酸,栗咸,杏苦,桃辛。五畜:牛肉〔8〕甘,犬〔9〕肉酸,豕〔10〕肉咸,羊〔11〕肉苦,鸡〔12〕肉辛。五菜:葵〔13〕甘,韮酸,藿〔14〕咸,薤〔15〕苦,葱辛。五色〔16〕:黄〔17〕宜甘,青宜酸,黑宜咸,赤宜苦,白宜辛。
〔1〕粳米 《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无“粳”字。《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太素·阴阳杂说》、《千金》卷二十九第一等均作“稷”。《灵枢》作“秔米”。秔与粳义同。《说文·禾部》:“秔,稻属。”段玉裁注:“稻有至黏者,稬是也;有次黏者,稉是也……陆德明曰:稉与粳皆俗秔字。”
〔2〕麻 《素问·金匮真言论》、《太素·阴阳杂说》均作“麦”。
〔3〕《素问》作小豆 此指《素问·藏气法时论》。
〔4〕大豆 大,《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太素·阴阳杂说》均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引《灵枢·五味》作“大豆黄卷”。
〔5〕小麦 小,《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素问·藏气法时论》、《太素·阴阳杂说》、《太素·调食》、《灵枢》、《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及卷二十九第四均无。按麦者,始无大小之分,《孟子·告子》:“今夫麰麦。”赵岐注:“麰麦,大麦。”《广雅·释草》:“大麦,麰也。小麦,麳也。”盖大麦、小麦之分,亦后起者也。本文诸书均无“小”字,疑本经衍。
〔6〕黄黍 《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作“黍,一云稻米。”又《五行大义》引《黄帝养生经》亦作“黍”。《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太素·阴阳杂说》、《千金》卷二十九第四均作“稻”。《说文·黍部》:“黍,禾属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穜,故谓之黍。”《类经》卷十一第二注:“黍,糯小米也,可以酿酒,北人呼为黄米,又曰黍子。”按此说当本于苏颂。而李时珍则非之。《本草纲目·黍》:“正误:颂曰:粘者为秫,可以酿酒,北人称为黄米,亦曰黄糯;不黏者为黍,可食。如稻之有粳、糯也。时珍曰:此误以黍为稷,以秫为黍也。盖稷之黏者为黍,粟之黏者为秫,粳之黏者为糯。《别録》本文着黍、秫、糯、稻之性味功用甚明,而注者不谙,往往谬误如此。今俗不知分别,通呼秫与黍为黄米矣。”盖黍者,古似无黄、白、黑之分,故本文似当以作“黍”,义胜。或作稻或稻米者,疑系种属之乱名物之混所致。
〔7〕果 《说文·木部》:“果,木实也。象果形在木之上。”徐锴系传:“树生曰果,故在上也。指事。”
〔8〕牛肉 肉,《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及《黄帝养生经》、《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太素·阴阳杂说》、《太素·调食》、《灵枢》、《千金》卷二十九第四等均无。下犬肉、豕肉、羊肉、鸡肉同。
〔9〕犬 《素问·金匮真言论》、《太素·阴阳杂说》、《千金》卷二十九第四均作“鸡”。
〔10〕豕 《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均作“彘”。《灵枢》、《太素》均作“猪”。义均同。
〔11〕羊 《素问·五常政大论》作“马”。
〔12〕鸡 《素问·金匮真言论》、《太素·阴阳杂说》均作“马”。《千金》卷二十九第四作“犬”。
〔13〕葵 《说文·艹部》:“葵,菜也。”王祯《农书》卷八:“葵为百菜之主,备四时之馔,本丰而耐旱,味甘而无毒。”《本草纲目·葵》:“时珍曰:葵菜古人种为常食,今之种者颇鲜。有紫茎、白茎二种,以白茎为胜。……四五月种者可留子。六七月种者为秋葵,八九月种者为冬葵,经年收采。正月复种者为春葵。然宿根至春亦生。”
〔14〕藿 《说文·艹部》:“,尗之少也。”段玉裁注:“《毛诗传》曰:藿犹苗也。是也。李善引《说文》作豆之叶也。与士丧礼注合。”《广雅·释草》:“豆角谓之荚,其叶谓之藿。”
〔15〕薤 《玉篇·韭部》:“,荤菜也。俗作薤。”《本草纲目·薤》:“本文作,韭类也。故字从韭……今人因其根白,呼为蕌子,江南人讹为莜子。其叶类葱而根如蒜。”
〔16〕五色 明抄本无此二字。
〔17〕黄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色”字。下青、黑、赤、白同。
按:
本文言五谷、五果、五畜、五菜之具体内容,惟五果、五菜,诸书皆同。而五谷、五畜,则异者颇多。就《内经》诸篇所记而言,亦不一致。而《内经》与《甲乙》、《太素》及《千金》、《外台》等之间,又有差异。今已难考。又《礼记·月令》又有春食麦羊、夏食菽鸡、中央(长夏)食稷牛、秋食麻犬、冬食黍彘之说,郑玄注又小有异者,与医籍所记,差异犹多。是有关五谷、五畜之具体内容,古已不同。亦或由于时代与地域之差,而各有所选。故今者,自当领会其精神,至其具体名物之差别,暂难定论。
脾病者,宜食粳米〔1〕、牛肉、枣、葵。甘者入脾用之〔2〕。心病者,宜食麦、羊肉、杏、薤。苦者入心用之。肾病者,宜食大豆〔3〕、豕肉〔4〕、栗、藿。咸者入肾用之。肺病者,宜食黍〔5〕、鸡肉、桃、葱。辛者入肺用之。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酸者入肝用之。肝病〔6〕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
〔1〕粳米 粳,《灵枢》作“秔”。《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稗”。米下明抄本、《灵枢》、《太素》均有“饭”字。
〔2〕甘者入脾用之 《灵枢》、《太素》等均无此六字。疑系注语也。后苦者、咸者、辛者、酸者同此。不复出。
〔3〕大豆 《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大豆黄卷”。
〔4〕豕肉 《灵枢》、《太素》均作“猪肉”。
〔5〕黍 《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黄黍”。
〔6〕病 此下明抄本有“者”字。下心病、脾病等同此。
按:
以上言五味对五脏病宜及病禁,凡五脏所欲者,则五脏病宜;五脏所恶者,则五脏病禁。此中亦寓五行生克理论。又《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黄帝养生经》中脾肺两脏病宜,与本文互移,故有文云:“此五宜食者,肝心肾三藏实,故各以其本味补之;脾肺虚,故以其子母相养者也。”此虽《黄帝养生经》别出新义,然以五行生克说观之,亦不悖经旨。故五脏之病,均可酌情,以定五味之宜、禁。
肝,足厥阴少阳主治。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1〕。心,手少阴太阳主治。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2〕。脾,足太阴阳明主治。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3〕。肺,手太阴阳明主治。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4〕。肾,足少阴太阴主治。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5〕。开腠理,致津液,通气坠也〔6〕。
〔1〕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 急食之“急”原脱,明抄本“苦急”下校云:“一作又急,下同。”今并据《素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补。《素问》新校正引全元起云:“肝苦急,是其气有余。”王冰注:“甘性和缓。”《素问吴注》注:“肝为将军之官,志怒而急,急则自伤而苦之矣。宜食甘以缓之,则急者可平也。”
〔2〕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 急食酸,原作“咸”,据《素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补改。《素问》新校正引全元起云:“心苦缓是心气虚。”王冰注:“酸性收敛。”《素问吴注》注:“心以长养为令,志喜而缓,缓则心气散逸,自伤其神矣,故急食酸以收之。”
〔3〕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 《素问吴注》注:“脾以制水为事,喜燥恶湿,湿胜则伤脾土,宜食苦以燥之。”
〔4〕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逆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息者”二字,与前后文式有异,疑系后人增字为释。《素问》新校正引全元起云:“肺气上逆,是其气有余。”《素问吴注》注:“肺为清虚之藏,行降下之令,若气上逆,则肺苦之,急宜食苦以泄肺气。”
〔5〕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 《素问吴注》注:“肾者,水藏,喜润而恶燥,若燥,则失润泽之体而苦之矣,急食辛以润之。”
〔6〕开腠理,致津液,通气坠也 坠,《素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无。按“通气坠”与“开腠理,致津液”文式同,当是。气坠,气道。坠与隧通。隧,隧道也。王冰注:“辛性津润也,然腠理开,津液达,则肺气下流,肾与肺通,故云通气也。”《素问发微》注:“急食辛以润之,庶乎腠理自开,津液自致,五藏之气自相通也。”后世注家多本乎王、马注义,以此文乃继言辛以润之之理。《读素问钞》注:“此一句九字,疑原是注文。”又《素问讲义》注:“按:开腠理三句,盖总结上文之辞,五味治五藏,皆是所以开腠理致津液而通其气也。前注以为于肾一病发之,殆欠妥。”按此说可参。
按:
本文原《素问·藏气法时论》尚有五藏所欲诸文,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等,本经未收。后世医家将五脏所苦与五脏所欲合称“五脏苦欲补泻”。李中梓《医宗必读》中专有是论,汪昂于《本草备要》中,亦将本文列入药性总义,视为用药之法则。足证其在中药理论方面之重要意义。故学习本文,当参之《素问》,以求完璧。
毒药攻邪〔1〕,五谷为养〔2〕,五果为助〔3〕,五畜为益〔4〕,五菜为充〔5〕,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6〕。此五味者,各有所利,辛散〔7〕、酸收、甘缓、苦坚、咸耎〔8〕。
〔1〕毒药攻邪 《素问》王冰注:“药谓金玉土石草木菜果虫鱼鸟兽之类,皆可以祛邪养正者也。然辟邪安正,惟毒乃能,以其能然,故通谓之毒药也。”新校正云:“按《本草》云: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本下经,故云毒药攻邪。”《类经》卷十四第二十四注:“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欲救其偏,则唯气味之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如《五常政大论》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按新校正举《本草》之说,是就上中下三品析言之谓,而此则浑称毒药,故当以王注所谓“辟邪安正,惟毒是能”之义为是,非指如乌头、砒石等毒品之毒也。而张注以气味之正者为谷食之属,气味之偏者为药饵之属者,似亦未得。盖本经五谷、五畜、五菜、五果之特具气味者,亦有所偏也。
〔2〕五谷为养 《太素》注:“五谷五味,为养生之主也。”养,长养也。人之长养,以五谷为本。
〔3〕五果为助 果,《太素》作“菓”。菓与果同。杨上善注:“五菓五味,助谷之资。”
〔4〕五畜为益 《太素》注:“五畜五味,益谷之资。”《类经》卷十四第二十四注:“益精血也。”按益精血说,义有所限,五畜岂仅益精血而已,此亦于人之长养,有增益之用。
〔5〕五菜为充 充,《太素》作“埤”。《说文·土部》:“埤,增也。”义亦通。《素问吴注》注:“充实于藏府。”
〔6〕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 补,《太素》作“养”。《素问》王冰注:“气为阳化,味曰阴施。气味合和,则补益精气矣。”新校正云:“按孙思邈云:精以食气,气养精以荣色。形以食味,味养形以生力。精顺五气以为灵也,若食气相恶则伤精也。形受味以成也,若食味不调则损形也。是以圣人先用食禁以存性,后制药以防命,气味温补以存精。此之谓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也。”《素问绍识》:“坚按:此二句,据应象大论,即兼药食而言之。盖毒药攻邪,而调以谷肉果菜,实为疗病之大法。然徒如是立说,则似他无药补者,故承以此二句,以示有药食相济,能为补益之理。下文所谓各有所利者,亦寓药之五味,又有补益,不止攻邪一端之意。”
〔7〕辛散 《素问》、《太素》均作“或散”,下“酸收、甘缓、苦坚、咸耎”,均同此例,不复出。
〔8〕耎 《太素》作“濡”,濡与耎通。
肝病者,两〔1〕胁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2〕;虚则目〔3〕无所见,耳无所闻,善恐,如人将捕之。取其经〔4〕,厥阴与少阳血者〔5〕;气逆则头痛〔6〕,耳聋不聪〔7〕,颊肿,取血者〔8〕。又曰:狥招尤〔9〕,目瞑〔10〕耳聋,下实上虚〔11〕,过〔12〕在足少阳厥阴,甚则入肝。
〔1〕两 此前《脉经》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有“必”字。
〔2〕令人善怒 《素问》王冰注:“其气实则善怒。《灵枢经》曰:肝气实则怒。”按此前诸症,均当为实,与下言虚证相对为文。
〔3〕 明抄本作“”。,之俗体。,目不明也。
〔4〕取其经 此前《脉经》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有“若欲治之,当”五字。《素问》王冰注:“经谓经脉也。非其络病,故取其经也。”《素问发微》注:“当取足厥阴之经穴中封……足少阳之经穴阳辅。”按本文浑言取其经,当以王注为是。且虚实诸证,若独取本腧之经穴而治,理亦难通。
〔5〕厥阴与少阳血者 血者,《素问》、《脉经》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无此二字。按律以后文心病、脾病、肺病、肾病诸条文例,当以本经为是。厥阴肝与少阳胆相为表里,故肝病取此二经有血者刺之。
〔6〕头痛 《脉经》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头目痛”。按目为肝之窍,义亦通。
〔7〕聪 明抄本作“听”。
〔8〕取血者 《素问》王冰注:“脉中血满,独异于常,乃气逆之诊,随其左右,有则刺之。”按此不言于何处取血,是当在患处,亦与上文言“取其经”有别。
〔9〕狥招尤 狥下明抄本有“音旬”二小字音注,《素问》、《太素》均作“徇”。尤,《本事方》卷二、《妇人良方》卷四第四均作“摇”。杨上善注:“徇,谓眩冒也。招尤,谓目招摇、头动战尤也。”王冰注:“徇,疾也。,不明也。言目暴疾而不明。招谓掉也。摇掉不定也。尤,甚也。目疾不明,首掉尤甚,谓暴病也。”《读素问钞》滑伯仁注:“徇招尤,当作眴招摇。眴谓目瞬动而眜,下文目瞑是也。招摇,谓头振掉而不定也。”《内经辨言》:“樾谨按:王氏说招尤之义,甚为迂曲,殆失其旨。……今按徇者,眴之叚字。者,蒙之叚字。《说文·目部》:,目摇也。或作眴。,童也,一曰不明也。是眴并为目疾,于义甚显。注家泥徇之本义而训为疾,斯多曲说矣。”《香草续校书·素问》:“鬯窃谓招尤即招摇也。摇尤,一声之转。此类连语字,本主声不主义。招尤,招摇,一也。《汉书·礼乐志》颜注云:招摇,申动之貌。《文选·甘泉赋》李注云:招摇犹彷徨也。然则王注谓,招谓掉也,摇掉不定也。义实未失,特专解招字,致尤字不可解,而云尤,甚也。宜俞氏斥为迂矣。”《素问绍识》:“考《说文》:柖,树榣貌,摇树动也。……按此招摇与柖榣同。……盖上虚下实,故眩晕昏冒,身体振掉,不能自持,此恒见之证也。”按狥招尤,诸家辨之甚详。狥者,目视不明也。狥与眴通。招尤者,体动失衡也。尤与摇通。
〔10〕瞑 此下明抄本有“音冥”二小字音注。
〔11〕下实上虚 此足少阳胆与足厥阴肝二经之脉气盛于下而虚于上也,如是则清阳不升,耳目不精,故目瞑耳聋之证发矣。
〔12〕过 《素问发微》注:“过者,病也。凡《内经》以人之有病,如人之有过误,故称之曰过。《脉要精微论》曰:故乃可诊有过之脉。此非过与不及之过,亦非经过之过。”
心病者,胸中〔1〕痛,胁支满,两胠下〔2〕痛,膺背肩胛间〔3〕痛,两擘内〔4〕痛。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5〕相引而痛。取其经,少〔6〕阴太阳〔7〕血者。《素问》云:舌下血者。其变病〔8〕,刺郄中血者〔9〕。又曰:胸中痛,支满,腰脊相引而痛。过在手少阴太阳。《素问》云:心烦头痛〔10〕,病在鬲中,过在手巨阳少阴〔11〕。
〔1〕中 《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内”。义同。
〔2〕两胠下 两,《素问》无。胠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胁”。按胠与胁,部位相近,《说文·肉部》:“胠,亦下也。”亦与腋通。《广雅·释亲》:“胠,胁也。”《素问》王冰注:“胠谓腋下胁也。”故经文胠下与腋下两用之,义均通。
〔3〕肩胛间 间,《灵枢》无。肩胛间者,两肩髆之间也。
〔4〕擘内 擘,《素问》、《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臂”。按擘与臂通。《礼记·内则》:“马黑脊而般臂漏。”陆德明释文:“臂,本又作擘。”擘内,臂阴也。手少阴脉,行臂之阴也。
〔5〕腰 此下《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背”字。
〔6〕少 此下《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手”字。律之前后文皆不言手足脉,本经是。
〔7〕太阳 此下《素问》、《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舌下”二字。详此前后言肝脾肺肾诸病者,均止言取某经血者,故当以本经为是。
〔8〕变病 《素问》王冰注:“其或呕变。”《素问发微》注:“及有变病,则又不止前证而已。”《素问吴注》注:“变病,如笑不休之类,凡心经实邪发病皆是。”《类经》卷十四第十七注:“变病,谓病属少阴,而证有异于前说者。”《素问集注》张志聪注:“设有变病,而邪不在经络者。”按诸说各异,王注犹似未允。既言变病,则非指前言诸证。然下文独云“刺郄中血者”,是所变之病,必在郄中可治范围。详《外台》卷三十九委中主治之病,多系足太阳脉经腑发病。则此变病亦或系由太阳手经而变为足经之病。其变病者,两经变易之谓也。
〔9〕刺郄中血者 郄中,委中也。《素问·刺腰痛》:“刺足太阳郄中出血。”王冰注:“郄中,委中。”此指郄中之血络有血结者,刺而治之。
〔10〕痛 明抄本无,疑脱。
〔11〕《素问》云……手巨阳少阴 今《素问》、《太素》与此校同。盖古经传本已自不同,今已难考。
脾病者,身〔1〕重善饥〔2〕,肌肉萎,足不收〔3〕,行善瘈瘲〔4〕,脚下痛〔5〕。虚则腹胀〔6〕肠鸣,飧泄〔7〕,食不化。取其经,太〔8〕阴阳明少阴〔9〕血者。又曰:腹满胀,支满胠胁〔10〕,下厥上冒〔11〕,过在足太阴阳明。
〔1〕身 此前《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有“必”字。
〔2〕善饥 饥,《素问》无,“善”字连下句读。《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苦饥”,义通。
〔3〕肌肉萎,足不收 萎,《素问》及新校正引本经等均作“痿”,义通。《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足痿不收”。
〔4〕瘈瘲 此下明抄本分别有“音契”、“音从”四小字音注。“瘲”,《素问》、《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无,疑衍。
〔5〕脚下痛 脚,明抄本作“脚”,其下有“音脚”二小字音注。脚,脚之俗体。《说文·肉部》:“脚,胫也。”按足太阴之脉、足阳明之脉等,皆起于足经胫上行。此言脚下痛,胫以下痛。脚,胫也。
〔6〕腹胀 《素问》、《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腹满”,义均通。
〔7〕飧泄 《脉经》卷六第五作“溏泄”。
〔8〕太 此前《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有“足”字。
〔9〕少阴 《素问》王冰注:“少阴,肾脉也。以前病行善瘈脚下痛,故取之而出血。血满者出之。”《素问发微》注、《素问吴注》注,皆本于此义。《类经》卷十四第十四注:“少阴,肾脉也。脾主湿,肾主水,水能助湿伤脾,故当取少阴之血,以泄其寒实。如《厥病篇》治脾心痛者,亦取肾经之然谷太溪,义犹此也。”按本文别出“少阴”脉,与前肝病、心病之只取脏腑表里二经之脉者不同,故或疑有脱文。若取治少阴之义,姑从王注。
〔10〕支满胠胁 胠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素问》作“支鬲胠胁”。《太素》作“支鬲胁”。
〔11〕下厥上冒 冒,原作“胃”,据嘉靖本、京师医局本、《素问》、《太素》改。王冰注:“下厥上冒者,谓气从下逆上,而冒于目也。”《素问吴注》注:“下厥谓气从下逆上也。上冒,头目如冒也。”《类经》卷十四第十四注:“而四支厥逆于下,胸腹冒闷于上。”按下厥上冒,言病证,非病机也。《说文·曰部》:“冒,冢而前也。”《玉篇·曰部》:“冒,覆也。”是冒本古帽字,引申为覆。上冒者,头目不清,如被物覆状。下厥者,下肢逆冷也。诸从病机解者,未为允。
肺〔1〕病者,喘欬逆气〔2〕,肩〔3〕背痛,汗出,尻阴股膝〔4〕髀腨〔5〕胻足皆痛〔6〕。虚则少气不能报息〔7〕,耳聋,喉咙〔8〕干。取其经,手太阴足太阳、外厥阴内少阴血者〔9〕。又曰:欬嗽上气,病〔10〕《素问》作厥。在胸中,过在手阳明太阴。
〔1〕肺 原作“肝”,据明抄本、四库本、《素问》、《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改。
〔2〕喘欬逆气 原作“喘逆欬气”,义不安。据《素问》、《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及《素问·气交变大论》岁金太过文改。喘上《脉经》、《千金》均有“必”字。
〔3〕肩 此下《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有“息”字。
〔4〕膝 此下原有“挛”字,《素问》、《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及《素问·气交变大论》岁金太过文均无,于义为顺,据删。
〔5〕腨 此下明抄本有“音喘”二小字音注。
〔6〕痛 《素问·气交变大论》岁金太过文作“病”,义通。
〔7〕不能报息 《类经》卷十四第十四注:“报,复也。不能报息,谓呼吸气短,难于接续也。”又森立之云:“盖谓有呼无吸,报息谓吸息也。张注非。”按气之息也,岂能有呼无吸。此说未允。报训复为是。如《广雅·释诂》:“偿报,复也。”《淮南子·天文训》:“东北为报德之维也。”高诱注:“报,复也。阴气极于北方,阳气发于东方,自阴复阳,故曰报德之维。”
〔8〕喉咙 《素问》、《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嗌”,义通。
〔9〕手太阴足太阳、外厥阴内少阴血者 《素问》作“太阴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血者”。王冰注:“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者,正谓腨内侧,内踝后之直上,则少阴脉也。视左右足脉少阴部分有血满异于常者,即而取之。”详王注,似《素问》原亦有“少阴”二字。按前言“尻阴股膝髀腨胻足皆痛”诸症,系足少阴过处为病,与本文“少阴血者”之义亦合。又《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文唯“太阳”下多一“之”字,余与本经皆同。若是,则“足太阳外厥阴内”七字,不合体例,疑系黏注之混入正文者。又据肝、心、脾、肾诸病所取之脉,无言手足者,且均有与其相合之腑脉,故疑本文脱“阳明”二字,“手”字或衍。
〔10〕病 《素问》、《太素》均作“厥”。按据《素问》、《太素》心病文言“病在鬲中”之义,似本经是。此正言心、肺两脏病位之别者,一在鬲中,一在胸中也。
肾病者,腹〔1〕大胫肿痛〔2〕,喘欬〔3〕身重,寝汗出〔4〕,憎风〔5〕。虚则胸中痛,大腹小腹〔6〕痛,清厥〔7〕,意不乐。取其经,少〔8〕阴太阳血者。又曰:头痛癫〔9〕疾,下虚上实〔10〕,过在足少阴太阳〔11〕,甚则入肾。
〔1〕腹 此上《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有“必”字。
〔2〕痛 《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同。《素问》无。
〔3〕喘欬 原作“欬喘”,《素问》、《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喘欬”。按病在肾,当是由喘而欬,故据《素问》等乙正。
〔4〕寝汗出 睡而汗出,后世称盗汗者也。
〔5〕憎风 恶风也。
〔6〕大腹小腹 原作“大肠小肠”,此下有“《素》作大腹小肠”六字校文。今《素问》、《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大腹小腹”。按《内经》诸篇无大肠痛、小肠痛等说,当系“腹”之误,故据改,并删原校。
〔7〕清厥 《素问·气交变大论》王冰注:“清厥谓足逆冷也。”清与凊通,冷也。
〔8〕少 此上《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有“足”字。
〔9〕癫 《太素》同。《素问》作“巅”。按此当从巅训,头巅病也,与下文上实之义亦合。
〔10〕下虚上实 原作“下实上虚”,据明抄本、《素问》、《太素》改。《素问吴注》注:“下虚,少阴肾虚。上实,巨阳膀胱经实也。”
〔11〕太阳 《素问》、《太素》均作“巨阳”,义同。
按:
以上五节,主要根据肝心脾肺肾五脏的生理特点及其经脉所过处,论述其病变之临床证候,并指出治疗之原则。由于脏与腑相为表里,故文中特别指出过在两经;取治原则,亦在两经。这是中医脏象经络学说及由此而产生的治疗原则之重要特点,对指导临床有重要意义。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五味对五脏在营养、治疗等方面的作用与宜忌,以及五脏发病的证候与治疗,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五味对五脏的作用;五味多食对筋、肉、血、皮、骨的不良影响;五谷、五果、五畜、五菜之气味及五脏生病之宜忌;五脏病证候及治法。
黄帝问曰:谷〔1〕气有五味,其入五〔2〕藏,分别柰何?岐伯〔3〕对曰:胃者,五藏六府之海〔4〕。水谷〔5〕皆入于胃,五藏六府皆禀于胃〔6〕,五味各走其所喜〔7〕。谷〔8〕味酸,先走肝〔9〕。《九卷》又曰:酸入胃〔10〕,其气濇以收〔11〕,不〔12〕能出入〔13〕,不出则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于膀胱〔14〕,膀胱之胞薄以耎〔15〕,得酸则缩绻〔16〕,约〔17〕而不通,水道不行〔18〕,故癃〔19〕。阴者〔20〕,积筋之所终聚也〔21〕。故酸入胃而走于筋〔22〕。《素问》曰: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其义相顺〔23〕。又曰:肝欲辛〔24〕,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25〕。谓木胜土也〔26〕。木辛与《九卷》义错〔27〕。《素问》〔28〕:肝欲辛作欲酸〔29〕。
〔1〕谷 此前《灵枢》、《太素》均有“愿闻”二字。
〔2〕五 原脱,据《灵枢》、《太素》补。
〔3〕岐伯 《灵枢》、《太素》均作“伯高”。
〔4〕胃者,五藏六府之海 海下《灵枢》、《太素》均有“也”字,义胜。本经卷五第一下云:“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即所以明海之为义。
〔5〕水谷 原脱,据明抄本、《灵枢》、《太素》补。
〔6〕五藏六府皆禀于胃 “禀”下《灵枢》有“气”字。《类经》卷十一第二注:“气味之正者,莫如水谷,水谷入胃,以养五藏。故藏府者,皆禀气于胃,而胃为五藏六府之本。”
〔7〕五味各走其所喜 喜,明抄本作“善攻”。《太素》注:“五味所喜,谓津液变为五味,则五性有殊,性有五行,故各喜走同性之藏。”走,归属也。《吕氏春秋·审己》:“水出于山,而走于海。”高诱注:“走,归。”
〔8〕谷 此前原有“故”字,据明抄本、《灵枢》、《太素》删。
〔9〕先走肝 《类经》卷十一第二注:“五藏嗜欲不同,各有所喜,故五味之走,亦各有先。然既有所先,必有所后,而生克佐使,五藏皆有相涉矣。至真要大论言,五味各有先入,义与此同。”
〔10〕酸入胃 《灵枢》作“酸入于胃”。《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酸入胃也”。
〔11〕濇以收 原作“濇”,原校云:“一作濇以收。”《灵枢》、《太素》与原校同。《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濇以收也”。今据《灵枢》等补“以收”二字,并删原校。
〔12〕不 此前《灵枢》、《太素》有“上之两焦”四字。《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上走两膲,两膲之气”八字,疑本经有脱文。
〔13〕入 此下《灵枢》、《太素》有“也”字。
〔14〕胱 此下原有“之胞”二字,据《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删。
〔15〕膀胱之胞薄以耎 耎下明抄本有“音芮,又软”四小字音注,《灵枢》作“懦”,《太素》作“濡”。耎、懦、濡互通,耎弱也。盖古耎声与需声字,经传多混,于义亦通。《说文·心部》:“愞,驽弱也。”段玉裁注:“凡经传愞字皆作懦,不可胜正。懦通作耎,亦或作蝡。”又大部耎字注:“古凡耎声字皆在十四部,需声字皆在四部,后人多乱之。”又《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膀胱走胞,胞薄以耎”。《太素》注:“膀胱皮薄而又耎。”《灵枢发微》注:“膀胱为胞之室,胞在其中,其体薄,其气懦。”《类经》卷十一第三注:“此节言膀胱之胞者,其音抛,以溲脬为言也。……奈何后人不解其意,俱读为包,反因经语,遂认膀胱与胞为二物。故在《类纂》则曰:膀胱者,胞之室。王安道则曰:膀胱为津液之府。又有胞居膀胱之室之说。甚属不经。夫脬即膀胱,膀胱即脬也。”按诸家对胞之释,义则有别。又《素问·刺禁论》云:“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王冰注:“胞气外泄,谷气归之,故少腹满也。”《素问·痹论》:“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顾观光校勘记:“此胞即膀胱。《灵枢·五味论》云:膀胱之胞薄以濡是也。注不分明,后人遂谓膀胱者,胞之室。或谓胞居膀胱之中,并误。”据《内经》有关经文所述,膀胱与胞,为一或二焉,义不甚详。又《中藏经》、《病源》、《千金》等有关内容所述膀胱与胞,显系二脏,究系古义或后起义,亦难定论,存疑待考。
〔16〕绻 《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卷”,义互通。绻,屈曲也。《淮南子·人间》:“兵横行天下而无所绻。”高诱注:“绻,屈也。”《说文·卩部》:“卷,厀曲也。”段玉裁注:“卷之本义也。引伸为凡曲之称。”
〔17〕约 束也。此言胞体紧束而不舒展。
〔18〕不行 《太素》作“不通”,《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不利”,义均通。
〔19〕癃 此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也”字。癃,淋病也。《病源》卷十四气淋候:“其状膀胱小便皆满,尿濇常有余沥也,亦曰气癃。”
〔20〕阴者 阴器也。
〔21〕积筋之所终聚也 聚,《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灵枢》、《太素》均无。杨上善注:“人阴器,一身诸筋终聚之处。”本经卷二第一上云:“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第六云:“足厥阴之筋……结于阴器。”均同此义。
〔22〕酸入胃而走于筋 《灵枢》作“酸入而走筋矣”。《太素》作“酸入走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酸入胃走于筋也”。
〔23〕其义相顺 “顺”下明抄本有“也”字。按此原作大字,因系注文,据注文体例改作小字。
〔24〕肝欲辛 《素问》、《外台》卷二十二舌论引《删繁》均作“肝欲酸”。今作“肝欲辛”,理难通。疑本经古本有误,待考。
〔25〕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 胝下明抄本分别有“音氐”“音皱”四小字音注。《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无“”字酸作“辛”,揭作“褰”。《素问》王冰注:“脾合肉,其荣唇。酸益肝,胜于脾,脾不胜,故肉胝而唇皮揭举也。”《素问吴注》注:“肉粗疏胝而唇掀揭也。”《素问识》:“简按:《巢源》有四支发胝候。《广韵》:胼胝,皮上坚也。,《集韵》:仄遇切,皱也。盖胝者,敛缩之义,肉在皮里,肉之敛缩,不可得而见,唇为肉之外候,以其掀揭,而知肉之敛缩,故言肉胝而唇揭。若为胼胝之类,则不通。”按揭,反揭也。唇肉皱缩肥厚,则唇必反揭。《战国策·韩策二》一:“唇揭者其齿寒。”鲍彪注:“揭,犹反。”《千金》作“褰”者,亦绉缩也,义亦通。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襞积褰绉。”裴骃集解:“《汉书音义》曰……褰,缩也。”司马贞索隐引苏林曰:“褰绉,缩蹙之。”
〔26〕谓木胜土也 医经诸书无此文,当为注文。
〔27〕错 此下明抄本有“矣”字。
〔28〕《素问》 此下明抄本有“曰”字。
〔29〕木辛与《九卷》……作欲酸 作下明抄本有“肝”字。此十五字明抄本亦作大字。
苦〔1〕先走心。《九卷》又曰:苦入胃〔2〕,其气燥而涌泄〔3〕,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4〕,苦入下脘〔5〕。下脘者,三焦之路〔6〕,皆闭而不通,故变呕〔7〕。齿者,骨之所终也〔8〕。故苦入胃〔9〕而走骨。入而复出〔10〕,齿必黧疏〔11〕,是知其走骨也〔12〕。水火既济〔13〕,骨气通于心也〔14〕。《素问》曰: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其义相顺〔15〕。又曰:心欲酸〔16〕,多〔17〕食苦则皮槁而毛拔〔18〕。谓火胜金也〔19〕。火酸与《九卷》义错〔20〕。
〔1〕苦 此前《灵枢》、《太素》均有“谷味”二字,后甘先走脾、辛先走肺、咸先走肾同此。
〔2〕入胃 明抄本作“入胃也”。《灵枢》、《太素》均作“入于胃”。
〔3〕其气燥而涌泄 原脱,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及此后酸入胃、甘入胃、辛入胃、咸入胃等文例补。
〔4〕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 《类经》卷十一第三注:“味过于苦,则抑遏胃中阳气,不能运化,故五谷之气不能胜之。”
〔5〕脘 明抄本、《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管”。义同。下“脘”字同。
〔6〕下脘者,三焦之路 下脘者,《灵枢》、《太素》均无,疑非是。路,《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道”。义同。按三焦之气,亦自胃出,故云下脘者,三焦之路。详见本经卷一第十一。
〔7〕变呕 原作“气变呕也”。据《灵枢》、《太素》及前后文例删气、也二字。
〔8〕齿者,骨之所终也 终,原作“络”,据《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改。齿为骨之余气之所充。终,充也。《仪礼·士冠礼》:“缁纚广终幅。”郑玄注:“终,充也。”
〔9〕入胃 明抄本作“入胃也”。《灵枢》、《太素》作“入于胃”。
〔10〕入而复出 《太素》注:“人食苦味,入咽还出,故知走骨而出欧也。”《灵枢识》:“入而复出,未详。据《甲乙乃似苦味之气,入而复出,为齿黧黑疏豁之义。”按《灵枢》、《太素》均无此下“齿必黧疏”之文,故杨上善从欧吐义训,疑非是。《素问识》说,可参。
〔11〕齿必黧疏 齿,原脱,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参之《素问识》引《甲乙》文义补。黧疏者,牙齿色黑而疏松也。《病源》卷二十九齿黄黑候云:“齿者,骨之所终,髓之所养。手阳明足阳明之脉,皆入于齿,风邪冷气,客于经络,髓虚血弱,不能荣养于骨,枯燥无润,故令齿黄黑也。”此经言过食苦而致此者,亦燥而不润,肾气不养,骨气不充也。
〔12〕是知其走骨也 走,明抄本作“出”,非是。《灵枢》、《太素》均作“知其走骨”。
〔13〕水火既济 水前《素问·宣明五气》新校正引皇甫士安语有“苦走心,此云走骨者”八字,详《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林亿等校文引皇甫士安语则无,故暂不补。既,《素问》及《千金》等林亿校文引本文均作“相”。义均通。
〔14〕也 原脱,据《素问·宣明五气》新校正及《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林亿校文引本文补。
〔15〕其义相顺 原作大字,详文义当为注文,故据改小字。顺下明抄本有“也”字。
〔16〕心欲酸 《素问》、《外台》卷二十二舌论引《删繁》均作“心欲苦”,疑本经古本有误,待考。
〔17〕多 原脱,据《素问》及前后文例补。
〔18〕皮槁而毛拔 拔,《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夭”。毛拔者,毛发脱落也。拔,本有脱离之义,如《晋书·周虓传》:“未及拔身。”此引申为脱落。《千金》作“夭”者,夭然不泽也,亦通。
〔19〕谓火胜金也 经文无,此亦注文也。
〔20〕火酸与《九卷》义错 错下明抄本有“矣”字。此七字明抄本并作大字。
甘先走脾。《九卷》又曰:甘入胃〔1〕,其气弱少〔2〕,不能上至上焦〔3〕,而与谷俱〔4〕留于胃中,甘者令人柔润也〔5〕。胃柔则缓〔6〕,缓则虫动〔7〕,虫动则令人心闷〔8〕。其气通于皮〔9〕,故曰甘走皮〔10〕。皮者,肉之余,盖皮虽属肺,与肉连体。故甘润肌肉并皮也〔11〕。《素问》曰: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其义相顺〔12〕。又曰〔13〕: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14〕。谓土胜水也〔15〕。与《九卷》不错〔16〕。
〔1〕入胃 原作“入脾”。明抄本、《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入胃也”,《灵枢》、《太素》均作“入于胃”,据诸书及文例改。
〔2〕其气弱少 少,《灵枢》作“小”,义通。《千金》卷二十六第二作“劣”,劣与弱少并通。《说文·力部》:“劣,弱也。”《广韵·薛韵》:“劣,少也。”按甘之气柔弱和缓,不似别味之气刚烈也,故曰弱少。
〔3〕不能上至上焦 上至上焦,明抄本、《太素》均作“上于上焦”。《灵枢》作“上至于上焦”。《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上进于上焦”。诸文虽异,义则并通。详辛辣等慓悍之气,常循卫气之道,而至上焦,如下文言辛味之气,并举姜韮之气为例者属此。而甘味之气弱以缓,不得循卫气之道而行,故曰不能上至上焦。此就其乍入胃时而言,非其气絶不至上焦也。
〔4〕俱 《灵枢》、《太素》均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本经。
〔5〕甘者令人柔润也 润下《灵枢》、《太素》均有“者”字。《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无此七字。
〔6〕胃柔则缓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甘入则柔缓”,义较胜。盖甘者柔润,故其气缓。
〔7〕缓则虫动 《千金》卷二十六作“柔缓则蚘动”。《太素》注:“甘味气弱,不能上于上焦,又令柔润,胃气缓而虫动。虫动者,谷虫动也。”《类经》卷十一第二注:“味过于甘,则与谷气留于胃中,令人柔润而缓,久则甘从湿化,致生诸虫,虫动于胃。”按甘之柔润,与谷气久留胃中,则胃气弛缓,柔润化湿,湿郁为热,湿热之处,虫善居焉,故由肠而上动于胃。虫,蚘虫也。
〔8〕虫动则令人心闷 心闷,《灵枢》、《太素》均作“悗心”,义同。《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恶心”,义亦通。杨上善注:“谷虫动以挠心,故令心悗。悗,音闷。”
〔9〕通于皮 《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外通于肉”。
〔10〕故曰甘走皮 《太素》作“故曰甘入走肉矣”。《灵枢》作“故甘走肉”,《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灵枢》,惟肉下更有“肉多粟起而胝”六字。详甘走皮者,诸书作“甘走肉”,于义为顺,以甘入脾,脾主肌肉也。本经甘走皮者,或系古本如此,故有此下“皮者,肉之余”一段释文。又《五行大义·论配五味》引《养生经》亦作“甘走皮”,今姑依其旧。
〔11〕皮者,肉之余……并皮也 《灵枢》、《太素》均无是文。《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校文引作皇甫士安云,无“余”字,并下有“于”字。
〔12〕其义相顺 此原作大字,详文义当为注文,故改作小字。顺下明抄本有“也”字。
〔13〕又曰 此下据酸、苦、辛诸条,似应有脾欲之文,又据此后校文云“与《九卷》不错”,疑为“脾欲甘”三字。
〔14〕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 《素问》王冰注:“肾合骨,其荣发。甘益脾,胜于肾,肾不胜,故骨痛而发堕落。”
〔15〕谓土胜水也 经文无,疑为注文。
〔16〕与《九卷》不错 错下明抄本有“矣”字,并作大字。
辛先走肺。《九卷》又曰:辛入胃〔1〕,其气走于上焦〔2〕,上焦者,受诸气而营诸阳者也〔3〕。姜韮之气〔4〕,熏至营卫〔5〕,营卫不时受之〔6〕,久留于心下〔7〕,故洞一作煴〔8〕。心〔9〕。辛者,与气俱行〔10〕,故辛入胃则与汗俱出矣〔11〕。《千金》云:辛入胃而走气,与气俱出,故气盛〔12〕。《素问》曰: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其义相顺〔13〕。又曰:肺欲苦〔14〕,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15〕。谓金胜木也〔16〕。肺欲苦,与《九卷》义错〔17〕。
〔1〕入胃 明抄本作“入胃也”。《灵枢》、《太素》均作“入于胃”。
〔2〕其气走于上焦 《太素》注:“辛气慓悍,走于上焦。”
〔3〕受诸气而营诸阳者也 诸气,《灵枢》、《太素》均无“诸”字。受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使”字。杨上善注:“上焦卫气,行于脉外,营腠理诸阳。”按本经卷一第十二云:“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是上焦者,接受诸水谷所化之气,而营诸阳分,以熏肤充身泽毛也。
〔4〕姜韮之气 姜韮之气,辛者也,辛香走窜之力较盛。此举姜韮为例,以明辛气之走上焦也。
〔5〕熏至营卫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至,《灵枢》、《太素》均作“之”,无“营卫”二字,义胜。按之与至义通。
〔6〕营卫不时受之 卫下《灵枢》、《太素》均有“之气”二字。《素问集注》任谷庵注:“夫营卫之气,生于中焦,皆从上而出,故姜韭之气上熏,则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不时”,杨上善训“非时”,义似难安,不时者,随时也。
〔7〕久留于心下 久,《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却”。于,《灵枢》、《太素》均无。《灵枢发微》注:“物在心下,而气熏于上焦。”按马注“物在心下”释此,似未为得,舍气而言物,与本文义悖。详留与溜流义通,《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溜”可证。此言姜韮之气,随营卫而久留于心下也。
〔8〕煴 愠之假。《诗·大雅·云汉》:“藴隆虫虫。”释文:“藴,本又作煴。”《说文通训定声·屯部》:“愠,叚借为藴。”《集韵·迄韵》:“愠,……心所郁积也。”《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云:“愠愠痛也。”可证为愠义。
〔9〕洞心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愠愠痛也”,与原校别本作“煴心”之义同。《太素》注:“故令心气洞泄也。”《类经》卷十一第三注:“洞心,透心若空也。……辛味属阳,故走上焦之气分,过于辛则开窍而散,故为洞心。”按洞有疾流、通达之义,从洞训,义难解,疑洞为恫之假,洞恫,古韵皆东韵定纽去声。如《楚辞·招隐士》:“心淹留兮恫慌忽。”《考异》:“恫慌忽一作洞荒忽。”《说文·心部》:“恫,痛也。”《尔雅·释言》:“恫,痛也。”郝懿行义疏:“痛,《说文》云:病也。《广雅》云:慯也。慯与伤同。《方言》注:痛,怨痛也。……《史记·燕世家》云:百姓怨痛。皆以恫为痛也。”愠,怨也,藴积也。若作恫心,与别本作愠心及《千金》愠愠痛也之义近矣。或言姜韮之气,久留心下,藴积不散,故愠愠痛也。
〔10〕辛者,与气俱行 者,《灵枢》无。《太素》注:“辛走卫气,即与卫气俱行。”
〔11〕辛入胃则与汗俱出矣 胃则,《灵枢》、《太素》均无。矣,《灵枢》无。《灵枢集注》任谷庵注:“辛与上焦之气俱行于表阳,则开发皮腠而汗出。”按辛与卫气俱行,其气慓悍滑疾,不循常道,见开而出,故腠理发泄,与汗俱出矣。本经卷一第十论热饮食下胃,其气未定则汗出之理,与此义同。
〔12〕《千金》云……故气盛 《千金》,明抄本作“《千金方》”。今《千金》与此文同,唯“盛”下有“也”字。
〔13〕其义相顺 此原作大字,详文义当为注文,故改作小字。顺下明抄本有“也”字。
〔14〕肺欲苦 《素问》、《外台》卷二十二舌论引《删繁》均作“肺欲辛”,疑本经古本有误,待考。
〔15〕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 爪,明抄本作“甲”。辛,《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苦”。《素问》王冰注:“肝合筋,其荣爪。辛益肺,胜于肝,肝不胜,故筋急而爪干枯也。”
〔16〕谓金胜木也 经文无,疑为注文也。
〔17〕肺欲苦,与《九卷》义错 错下明抄本有“矣”字,并作大字。
咸先走肾。《九卷》又曰:咸入胃〔1〕,其气上走中焦〔2〕,注于诸脉〔3〕,脉者,血之所走也〔4〕。血〔5〕与咸相得,则血涘〔6〕,一作凝,下同。涘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7〕,竭则咽路焦,故舌干而善渴〔8〕。血脉者,中焦之道〔9〕,故咸入胃而走血矣〔10〕。咸先走肾,此云走血者〔11〕,肾合三焦,血脉虽属肝心,而为中焦之道,故咸入而走血矣〔12〕。《素问》曰: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其义相顺〔13〕。又曰〔14〕:多食咸则脉涘泣而变色〔15〕。谓水胜火也〔16〕。虽俱言血脉,其义不同〔17〕。谷气营卫俱行〔18〕,津液已行,营卫大通,乃化〔19〕糟粕〔20〕,以次传下。
〔1〕入胃 明抄本作“入胃也”。《灵枢》、《太素》均作“入于胃”。
〔2〕上走中焦 《灵枢》、《太素》同。上,《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无。按胃亦在中焦,且本经卷一第十一云:“中焦亦并于胃口,出上焦之后。”故此云“上走中焦”,似非是,疑本经及《灵枢》等并衍“上”字。
〔3〕注于诸脉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诸,《灵枢》、《太素》均无。按此言咸味入胃之后,由中焦而注于脉中之路,似不必言“诸”,疑衍。
〔4〕脉者,血之所走也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同。《灵枢》、《太素》均作“则血气走之。脉为血之府,亦气血循行之道,故为血之所走。
〔5〕血 《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无。
〔6〕血涘 《太素》同,《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血凝”。《灵枢》无“血”字,涘作“凝”。按涘即凝字。下同。
〔7〕涘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 原作“血涘则胃中竭”,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校文引本经及《灵枢》、《太素》改。又《千金》则作“凝则胃中汁泣,汁泣则胃中干渴”,宋刊本卷二十二第一同,唯“渴”作“竭”。渴与竭通。“汁注”作“汁泣”则义别。泣,《内经》借作凝濇字,若作汁濇之义亦通。
〔8〕舌干而善渴 而,明抄本,《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无。《灵枢》作“舌本干而善渴”,不若“舌干”之义胜。
〔9〕血脉者,中焦之道 道下《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有“也”字,义胜。详本经卷一第十一云:“中焦亦并于胃口,出上焦之后,此所以受气,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乃化而为血……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又第十二云:“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此正可以明血脉之所以为中焦之道之义也。
〔10〕咸入胃而走血矣 胃,原脱,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及前“酸入胃”、“苦入胃”、“辛入胃”等文例补。走下《千金》有“于”字。
〔11〕咸先走肾,此云走血者 原脱,据《素问·宣明五气》新校正引皇甫士安云补。
〔12〕肾合三焦……而走血矣 《灵枢》、《太素》均无是文,《素问·宣明五气》新校正及《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校文引均作皇甫士安云,矣,均作“也”。
〔13〕其义相顺 明抄本作“于义相顺也”,此作“于”字,与别条不同,疑非是。按此系注文,今将大字改作小字。
〔14〕又曰 此下据酸、苦、辛诸条,似应有肾欲之文,据此前诸条文义,当为“肾欲咸”。
〔15〕多食咸则脉涘泣而变色 涘,《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凝”,变色作“色变”。《素问》王冰注:“心合脉,其荣色。咸益肾,胜于心。心不胜,故脉凝泣而颜色变易也。”按《千金》作“色变”,义同,且与前文唇揭、毛拔、发落、爪枯等文式亦同,义胜。
〔16〕谓水胜火也 经文无,此亦注文也。
〔17〕虽俱言血脉,其义不同 此九字明抄本作大字。
〔18〕谷气营卫俱行 营卫俱行,《灵枢》、《太素》无,谷气二字连下句读。按“营卫俱行”四字,与下文“营卫大通”义近矣,疑衍。
〔19〕化 原脱,据《灵枢》、《太素》补。
〔20〕粕 此下明抄本有“音迫”二小字音注。
按:
以上五节,主要论述五味与五脏、五体(皮、肉、脉、筋、骨)的关系;同时说明五味有过,不仅可伤于先走之本脏,亦可累及其相克之脏。又按,五味分别归于五脏,养于五脏,此生化之常也,然用之失当,过则为害。《素问·至真要大论》云:“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此之谓也。上文所举五味之多食者所致诸病,亦特举其要者,例而论之。至其发病,亦泮衍多端,如《五行大义·论配气味》引《河图》云:“人食无极醎,使肾气盛心气衰,令人发狂喜衄吐血,心神不定。无极辛,使肺气盛肝气衰,令人懦怯悲愁,目盲发白。无极甘,使脾气盛肾气衰,令人痴淫泄精,腰背痛,利脓血。无极苦,使心气盛肺气衰,令人果敢轻死,欬逆胸满。无极酸,使肝气盛脾气衰,令人谷不消化,喑聋症固。此五脏相制克之义。”此所论,其病虽与本经所举有别,而其理则与《内经》相通。
详本篇诸论,其基本精神,约有三焉:一者凡养生之道,应以脏气需要为本,保持五味均衡,以维持正常生理活动;一者病人饮食之摄取,应以病情为本,对五味适当调节,有助于愈疾;一者治病时,应以五味对五脏之不同作用为本,确定药物五味之配合,以为方药之大法。五味与人生之重要意义,亦若是也。
又按以上五节五味所走内容之大字正文,杂有较多非医经原文,而属于释文及校、按性内容。
然另有一部分校、按性内容,则作小字注文。从而说明,本篇大小字互混的情况较为严重。由于此类情况比较复杂,缺乏早期文献依据,暂难判定。故以上校注,仅将其中校、按性文字,如“苦先走心”至“谓火胜金也”一段中“其义相顺”四字,仿段末小字注文“火酸与《九卷》义错”例,改作小字注文,余者如“水火既济,骨气通于心”及“谓火胜金也”等,属释文性内容,因其究竟是否为《甲乙》旧文,学术界看法不一,故仍依其旧,以大字保留,仅出注说明非经文而已。
曰:营卫俱〔1〕行柰何?曰: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先出于胃之两焦〔2〕,以溉五藏,别出两焦行于营卫之道〔3〕。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4〕,积于胸中,名曰气海〔5〕,出于肺,循于喉咙〔6〕,故呼则出,吸则入,天地之精气〔7〕。其大数常出三入一〔8〕。故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9〕。
〔1〕俱 《灵枢》、《太素》均作“之”。
〔2〕之两焦 《灵枢发微》注:“胃纳谷气,脾乃化之,其精微之气,先出于中焦,升则行于上焦。”《类经》卷十一第二注:“谷之精气,先出于胃,即中焦也。而后至上下两焦,以溉五藏。之,至也。”《灵枢集注》任谷庵注:“两焦,上焦中焦也。上焦出胃上口,中焦亦并胃中,故曰胃之两焦。”按马、任两注言两焦之义是,与下文“别出两焦,行于营卫之道”及“营出中焦,卫出上焦”之义合。按之,作至是。
〔3〕别出两焦行于营卫之道 焦,《灵枢》、《太素》均无。于,《灵枢》无。杨上善注:“卫气出胃上口,营气出于中焦之后,故曰两行道也。”《类经》卷十一第二注:“两行,言清者入营,营行脉中;浊者入卫,卫行脉外。故营主血而濡于内,卫主气而布于外,以分营卫之道。”按此承上言“两焦”之文,以明营卫俱行之义。别,分也。
〔4〕大气之抟而不行者 抟,原作“搏”,明抄本作“椯”,校曰:“一作抟。”椯,假借为揣,揣与抟通。《说文通训定声·履部》:“椯,叚借为揣,一曰度也。”《文选·马融·长笛赋》:“冬雪揣封乎其枝。”李善注:“揣与抟古字通。”《太素》作“槫”,杨上善注:“傍各反,聚也。”按槫与抟通。《楚辞·九章·橘颂》:“圆果抟兮。”旧注:“抟,一作槫。”《老子·道经·十章》:“专气至柔。”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槫气至柔”。朱谦之校释:《老子》之专气,即《管子·内业》之抟气。”又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十阵》:“圆阵者,所以槫也。”槫亦抟之假。搏与抟形近,经文常互误,今据改作抟。《类经》卷十一第二注:“大气,宗气也。抟,聚也。”不行者,与上文“别出两焦,行于营卫之道”相对而言,彼则随营卫而行于身,此则不行而聚于胸。
〔5〕名曰气海 名,《灵枢》、《太素》均作“命”,义同。《太素》注:“谷化为气,计有四道,精微营卫,以为二道;化为糟粕及浊气并尿,其与精下传,复为一道;槫而不行,积于胸中,名气海,以为呼吸,复为一道,合为四道也。”《类经》卷十一第二注:“气海,即上气海,一名膻中,居于膈上。……宗气积于上焦,出于肺,由喉咙而为呼吸出入,故曰气海。”按《灵枢·邪客》云:“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与本文言气海之义亦同。是则此言积于胸中,名曰气海者,该肺而言,胸中而能积大气司呼吸者,舍肺而何。
〔6〕喉咙 《灵枢》作“喉咽”。义亦通。《释名·释形体》:“咽,咽物也。……又谓之嗌,气所流通阨要之处也。”
〔7〕天地之精气 地,《太素》无。《类经》卷十一第二注:“人之呼吸,通天地之精气,以为吾身之真气。故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也。”
〔8〕其大数常出三而入一 而,《灵枢》、《太素》均无。杨上善注:“气海之中,谷之精气,随呼吸出入也。人之呼也,谷之精气三分出已,及其吸也,一分还入,即需资食,充其肠胃之虚,以接不还之气。”《灵枢发微》注:“谷化之精气,呼则出之。天地之精气,吸则入之。其大数,谷化之精气,出之者三分;则天地之精气,入之者一分。”《类经》卷十一第二注义同。《灵枢集注》任谷庵注:“五谷入于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故其大数常出三入一。盖所入者谷,而所出者,乃化糟粕,以次传下,其津液溉五藏而生营卫,其宗气积于胸中,以司呼吸。其所出有三者之隧道。”《素问识》:“简案:张义与马同。今考经文,任氏所解,似得其旨。《子华子》曰:天之精气大数,常出三而入一,其在人呼出也吸入也。一之谓尊,二之谓耦,三之谓化,精气以三成。与本节文稍同而义异。”按出三入一之义,诸家说解不同,然细玩本节内容,似当于文中求之。详此文前言“谷始入于胃”,后云“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是言一入者,谷入胃也。谷之精微,“别出两焦,行营卫之道”,此两出也;“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出于肺”,此又一出也。计为三出。是出三入一者,亦概言谷之自入而出之生化道路也,若《子华子》之说,近乎玄矣。
〔9〕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 衰,逐渐减弱也。《集韵·支韵》:“衰,寖微也。”此言半日与一日不食气减之差等有别。
曰:谷之五味,可得闻乎?曰:五谷,粳米〔1〕甘,麻〔2〕《素问》作小豆〔3〕。酸,大豆〔4〕咸,小麦〔5〕苦,黄黍〔6〕辛。五果〔7〕:枣甘,李酸,栗咸,杏苦,桃辛。五畜:牛肉〔8〕甘,犬〔9〕肉酸,豕〔10〕肉咸,羊〔11〕肉苦,鸡〔12〕肉辛。五菜:葵〔13〕甘,韮酸,藿〔14〕咸,薤〔15〕苦,葱辛。五色〔16〕:黄〔17〕宜甘,青宜酸,黑宜咸,赤宜苦,白宜辛。
〔1〕粳米 《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无“粳”字。《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太素·阴阳杂说》、《千金》卷二十九第一等均作“稷”。《灵枢》作“秔米”。秔与粳义同。《说文·禾部》:“秔,稻属。”段玉裁注:“稻有至黏者,稬是也;有次黏者,稉是也……陆德明曰:稉与粳皆俗秔字。”
〔2〕麻 《素问·金匮真言论》、《太素·阴阳杂说》均作“麦”。
〔3〕《素问》作小豆 此指《素问·藏气法时论》。
〔4〕大豆 大,《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太素·阴阳杂说》均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引《灵枢·五味》作“大豆黄卷”。
〔5〕小麦 小,《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素问·藏气法时论》、《太素·阴阳杂说》、《太素·调食》、《灵枢》、《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及卷二十九第四均无。按麦者,始无大小之分,《孟子·告子》:“今夫麰麦。”赵岐注:“麰麦,大麦。”《广雅·释草》:“大麦,麰也。小麦,麳也。”盖大麦、小麦之分,亦后起者也。本文诸书均无“小”字,疑本经衍。
〔6〕黄黍 《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作“黍,一云稻米。”又《五行大义》引《黄帝养生经》亦作“黍”。《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太素·阴阳杂说》、《千金》卷二十九第四均作“稻”。《说文·黍部》:“黍,禾属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穜,故谓之黍。”《类经》卷十一第二注:“黍,糯小米也,可以酿酒,北人呼为黄米,又曰黍子。”按此说当本于苏颂。而李时珍则非之。《本草纲目·黍》:“正误:颂曰:粘者为秫,可以酿酒,北人称为黄米,亦曰黄糯;不黏者为黍,可食。如稻之有粳、糯也。时珍曰:此误以黍为稷,以秫为黍也。盖稷之黏者为黍,粟之黏者为秫,粳之黏者为糯。《别録》本文着黍、秫、糯、稻之性味功用甚明,而注者不谙,往往谬误如此。今俗不知分别,通呼秫与黍为黄米矣。”盖黍者,古似无黄、白、黑之分,故本文似当以作“黍”,义胜。或作稻或稻米者,疑系种属之乱名物之混所致。
〔7〕果 《说文·木部》:“果,木实也。象果形在木之上。”徐锴系传:“树生曰果,故在上也。指事。”
〔8〕牛肉 肉,《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及《黄帝养生经》、《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太素·阴阳杂说》、《太素·调食》、《灵枢》、《千金》卷二十九第四等均无。下犬肉、豕肉、羊肉、鸡肉同。
〔9〕犬 《素问·金匮真言论》、《太素·阴阳杂说》、《千金》卷二十九第四均作“鸡”。
〔10〕豕 《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本经、《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五常政大论》均作“彘”。《灵枢》、《太素》均作“猪”。义均同。
〔11〕羊 《素问·五常政大论》作“马”。
〔12〕鸡 《素问·金匮真言论》、《太素·阴阳杂说》均作“马”。《千金》卷二十九第四作“犬”。
〔13〕葵 《说文·艹部》:“葵,菜也。”王祯《农书》卷八:“葵为百菜之主,备四时之馔,本丰而耐旱,味甘而无毒。”《本草纲目·葵》:“时珍曰:葵菜古人种为常食,今之种者颇鲜。有紫茎、白茎二种,以白茎为胜。……四五月种者可留子。六七月种者为秋葵,八九月种者为冬葵,经年收采。正月复种者为春葵。然宿根至春亦生。”
〔14〕藿 《说文·艹部》:“,尗之少也。”段玉裁注:“《毛诗传》曰:藿犹苗也。是也。李善引《说文》作豆之叶也。与士丧礼注合。”《广雅·释草》:“豆角谓之荚,其叶谓之藿。”
〔15〕薤 《玉篇·韭部》:“,荤菜也。俗作薤。”《本草纲目·薤》:“本文作,韭类也。故字从韭……今人因其根白,呼为蕌子,江南人讹为莜子。其叶类葱而根如蒜。”
〔16〕五色 明抄本无此二字。
〔17〕黄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色”字。下青、黑、赤、白同。
按:
本文言五谷、五果、五畜、五菜之具体内容,惟五果、五菜,诸书皆同。而五谷、五畜,则异者颇多。就《内经》诸篇所记而言,亦不一致。而《内经》与《甲乙》、《太素》及《千金》、《外台》等之间,又有差异。今已难考。又《礼记·月令》又有春食麦羊、夏食菽鸡、中央(长夏)食稷牛、秋食麻犬、冬食黍彘之说,郑玄注又小有异者,与医籍所记,差异犹多。是有关五谷、五畜之具体内容,古已不同。亦或由于时代与地域之差,而各有所选。故今者,自当领会其精神,至其具体名物之差别,暂难定论。
脾病者,宜食粳米〔1〕、牛肉、枣、葵。甘者入脾用之〔2〕。心病者,宜食麦、羊肉、杏、薤。苦者入心用之。肾病者,宜食大豆〔3〕、豕肉〔4〕、栗、藿。咸者入肾用之。肺病者,宜食黍〔5〕、鸡肉、桃、葱。辛者入肺用之。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酸者入肝用之。肝病〔6〕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
〔1〕粳米 粳,《灵枢》作“秔”。《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稗”。米下明抄本、《灵枢》、《太素》均有“饭”字。
〔2〕甘者入脾用之 《灵枢》、《太素》等均无此六字。疑系注语也。后苦者、咸者、辛者、酸者同此。不复出。
〔3〕大豆 《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大豆黄卷”。
〔4〕豕肉 《灵枢》、《太素》均作“猪肉”。
〔5〕黍 《灵枢》、《太素》、《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作“黄黍”。
〔6〕病 此下明抄本有“者”字。下心病、脾病等同此。
按:
以上言五味对五脏病宜及病禁,凡五脏所欲者,则五脏病宜;五脏所恶者,则五脏病禁。此中亦寓五行生克理论。又《五行大义》卷三论配五味引《黄帝养生经》中脾肺两脏病宜,与本文互移,故有文云:“此五宜食者,肝心肾三藏实,故各以其本味补之;脾肺虚,故以其子母相养者也。”此虽《黄帝养生经》别出新义,然以五行生克说观之,亦不悖经旨。故五脏之病,均可酌情,以定五味之宜、禁。
肝,足厥阴少阳主治。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1〕。心,手少阴太阳主治。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2〕。脾,足太阴阳明主治。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3〕。肺,手太阴阳明主治。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4〕。肾,足少阴太阴主治。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5〕。开腠理,致津液,通气坠也〔6〕。
〔1〕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 急食之“急”原脱,明抄本“苦急”下校云:“一作又急,下同。”今并据《素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补。《素问》新校正引全元起云:“肝苦急,是其气有余。”王冰注:“甘性和缓。”《素问吴注》注:“肝为将军之官,志怒而急,急则自伤而苦之矣。宜食甘以缓之,则急者可平也。”
〔2〕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 急食酸,原作“咸”,据《素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补改。《素问》新校正引全元起云:“心苦缓是心气虚。”王冰注:“酸性收敛。”《素问吴注》注:“心以长养为令,志喜而缓,缓则心气散逸,自伤其神矣,故急食酸以收之。”
〔3〕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 《素问吴注》注:“脾以制水为事,喜燥恶湿,湿胜则伤脾土,宜食苦以燥之。”
〔4〕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逆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息者”二字,与前后文式有异,疑系后人增字为释。《素问》新校正引全元起云:“肺气上逆,是其气有余。”《素问吴注》注:“肺为清虚之藏,行降下之令,若气上逆,则肺苦之,急宜食苦以泄肺气。”
〔5〕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 《素问吴注》注:“肾者,水藏,喜润而恶燥,若燥,则失润泽之体而苦之矣,急食辛以润之。”
〔6〕开腠理,致津液,通气坠也 坠,《素问》、《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均无。按“通气坠”与“开腠理,致津液”文式同,当是。气坠,气道。坠与隧通。隧,隧道也。王冰注:“辛性津润也,然腠理开,津液达,则肺气下流,肾与肺通,故云通气也。”《素问发微》注:“急食辛以润之,庶乎腠理自开,津液自致,五藏之气自相通也。”后世注家多本乎王、马注义,以此文乃继言辛以润之之理。《读素问钞》注:“此一句九字,疑原是注文。”又《素问讲义》注:“按:开腠理三句,盖总结上文之辞,五味治五藏,皆是所以开腠理致津液而通其气也。前注以为于肾一病发之,殆欠妥。”按此说可参。
按:
本文原《素问·藏气法时论》尚有五藏所欲诸文,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等,本经未收。后世医家将五脏所苦与五脏所欲合称“五脏苦欲补泻”。李中梓《医宗必读》中专有是论,汪昂于《本草备要》中,亦将本文列入药性总义,视为用药之法则。足证其在中药理论方面之重要意义。故学习本文,当参之《素问》,以求完璧。
毒药攻邪〔1〕,五谷为养〔2〕,五果为助〔3〕,五畜为益〔4〕,五菜为充〔5〕,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6〕。此五味者,各有所利,辛散〔7〕、酸收、甘缓、苦坚、咸耎〔8〕。
〔1〕毒药攻邪 《素问》王冰注:“药谓金玉土石草木菜果虫鱼鸟兽之类,皆可以祛邪养正者也。然辟邪安正,惟毒乃能,以其能然,故通谓之毒药也。”新校正云:“按《本草》云: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本下经,故云毒药攻邪。”《类经》卷十四第二十四注:“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欲救其偏,则唯气味之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如《五常政大论》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按新校正举《本草》之说,是就上中下三品析言之谓,而此则浑称毒药,故当以王注所谓“辟邪安正,惟毒是能”之义为是,非指如乌头、砒石等毒品之毒也。而张注以气味之正者为谷食之属,气味之偏者为药饵之属者,似亦未得。盖本经五谷、五畜、五菜、五果之特具气味者,亦有所偏也。
〔2〕五谷为养 《太素》注:“五谷五味,为养生之主也。”养,长养也。人之长养,以五谷为本。
〔3〕五果为助 果,《太素》作“菓”。菓与果同。杨上善注:“五菓五味,助谷之资。”
〔4〕五畜为益 《太素》注:“五畜五味,益谷之资。”《类经》卷十四第二十四注:“益精血也。”按益精血说,义有所限,五畜岂仅益精血而已,此亦于人之长养,有增益之用。
〔5〕五菜为充 充,《太素》作“埤”。《说文·土部》:“埤,增也。”义亦通。《素问吴注》注:“充实于藏府。”
〔6〕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 补,《太素》作“养”。《素问》王冰注:“气为阳化,味曰阴施。气味合和,则补益精气矣。”新校正云:“按孙思邈云:精以食气,气养精以荣色。形以食味,味养形以生力。精顺五气以为灵也,若食气相恶则伤精也。形受味以成也,若食味不调则损形也。是以圣人先用食禁以存性,后制药以防命,气味温补以存精。此之谓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也。”《素问绍识》:“坚按:此二句,据应象大论,即兼药食而言之。盖毒药攻邪,而调以谷肉果菜,实为疗病之大法。然徒如是立说,则似他无药补者,故承以此二句,以示有药食相济,能为补益之理。下文所谓各有所利者,亦寓药之五味,又有补益,不止攻邪一端之意。”
〔7〕辛散 《素问》、《太素》均作“或散”,下“酸收、甘缓、苦坚、咸耎”,均同此例,不复出。
〔8〕耎 《太素》作“濡”,濡与耎通。
肝病者,两〔1〕胁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2〕;虚则目〔3〕无所见,耳无所闻,善恐,如人将捕之。取其经〔4〕,厥阴与少阳血者〔5〕;气逆则头痛〔6〕,耳聋不聪〔7〕,颊肿,取血者〔8〕。又曰:狥招尤〔9〕,目瞑〔10〕耳聋,下实上虚〔11〕,过〔12〕在足少阳厥阴,甚则入肝。
〔1〕两 此前《脉经》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有“必”字。
〔2〕令人善怒 《素问》王冰注:“其气实则善怒。《灵枢经》曰:肝气实则怒。”按此前诸症,均当为实,与下言虚证相对为文。
〔3〕 明抄本作“”。,之俗体。,目不明也。
〔4〕取其经 此前《脉经》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有“若欲治之,当”五字。《素问》王冰注:“经谓经脉也。非其络病,故取其经也。”《素问发微》注:“当取足厥阴之经穴中封……足少阳之经穴阳辅。”按本文浑言取其经,当以王注为是。且虚实诸证,若独取本腧之经穴而治,理亦难通。
〔5〕厥阴与少阳血者 血者,《素问》、《脉经》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无此二字。按律以后文心病、脾病、肺病、肾病诸条文例,当以本经为是。厥阴肝与少阳胆相为表里,故肝病取此二经有血者刺之。
〔6〕头痛 《脉经》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头目痛”。按目为肝之窍,义亦通。
〔7〕聪 明抄本作“听”。
〔8〕取血者 《素问》王冰注:“脉中血满,独异于常,乃气逆之诊,随其左右,有则刺之。”按此不言于何处取血,是当在患处,亦与上文言“取其经”有别。
〔9〕狥招尤 狥下明抄本有“音旬”二小字音注,《素问》、《太素》均作“徇”。尤,《本事方》卷二、《妇人良方》卷四第四均作“摇”。杨上善注:“徇,谓眩冒也。招尤,谓目招摇、头动战尤也。”王冰注:“徇,疾也。,不明也。言目暴疾而不明。招谓掉也。摇掉不定也。尤,甚也。目疾不明,首掉尤甚,谓暴病也。”《读素问钞》滑伯仁注:“徇招尤,当作眴招摇。眴谓目瞬动而眜,下文目瞑是也。招摇,谓头振掉而不定也。”《内经辨言》:“樾谨按:王氏说招尤之义,甚为迂曲,殆失其旨。……今按徇者,眴之叚字。者,蒙之叚字。《说文·目部》:,目摇也。或作眴。,童也,一曰不明也。是眴并为目疾,于义甚显。注家泥徇之本义而训为疾,斯多曲说矣。”《香草续校书·素问》:“鬯窃谓招尤即招摇也。摇尤,一声之转。此类连语字,本主声不主义。招尤,招摇,一也。《汉书·礼乐志》颜注云:招摇,申动之貌。《文选·甘泉赋》李注云:招摇犹彷徨也。然则王注谓,招谓掉也,摇掉不定也。义实未失,特专解招字,致尤字不可解,而云尤,甚也。宜俞氏斥为迂矣。”《素问绍识》:“考《说文》:柖,树榣貌,摇树动也。……按此招摇与柖榣同。……盖上虚下实,故眩晕昏冒,身体振掉,不能自持,此恒见之证也。”按狥招尤,诸家辨之甚详。狥者,目视不明也。狥与眴通。招尤者,体动失衡也。尤与摇通。
〔10〕瞑 此下明抄本有“音冥”二小字音注。
〔11〕下实上虚 此足少阳胆与足厥阴肝二经之脉气盛于下而虚于上也,如是则清阳不升,耳目不精,故目瞑耳聋之证发矣。
〔12〕过 《素问发微》注:“过者,病也。凡《内经》以人之有病,如人之有过误,故称之曰过。《脉要精微论》曰:故乃可诊有过之脉。此非过与不及之过,亦非经过之过。”
心病者,胸中〔1〕痛,胁支满,两胠下〔2〕痛,膺背肩胛间〔3〕痛,两擘内〔4〕痛。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5〕相引而痛。取其经,少〔6〕阴太阳〔7〕血者。《素问》云:舌下血者。其变病〔8〕,刺郄中血者〔9〕。又曰:胸中痛,支满,腰脊相引而痛。过在手少阴太阳。《素问》云:心烦头痛〔10〕,病在鬲中,过在手巨阳少阴〔11〕。
〔1〕中 《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内”。义同。
〔2〕两胠下 两,《素问》无。胠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胁”。按胠与胁,部位相近,《说文·肉部》:“胠,亦下也。”亦与腋通。《广雅·释亲》:“胠,胁也。”《素问》王冰注:“胠谓腋下胁也。”故经文胠下与腋下两用之,义均通。
〔3〕肩胛间 间,《灵枢》无。肩胛间者,两肩髆之间也。
〔4〕擘内 擘,《素问》、《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臂”。按擘与臂通。《礼记·内则》:“马黑脊而般臂漏。”陆德明释文:“臂,本又作擘。”擘内,臂阴也。手少阴脉,行臂之阴也。
〔5〕腰 此下《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背”字。
〔6〕少 此下《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手”字。律之前后文皆不言手足脉,本经是。
〔7〕太阳 此下《素问》、《脉经》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舌下”二字。详此前后言肝脾肺肾诸病者,均止言取某经血者,故当以本经为是。
〔8〕变病 《素问》王冰注:“其或呕变。”《素问发微》注:“及有变病,则又不止前证而已。”《素问吴注》注:“变病,如笑不休之类,凡心经实邪发病皆是。”《类经》卷十四第十七注:“变病,谓病属少阴,而证有异于前说者。”《素问集注》张志聪注:“设有变病,而邪不在经络者。”按诸说各异,王注犹似未允。既言变病,则非指前言诸证。然下文独云“刺郄中血者”,是所变之病,必在郄中可治范围。详《外台》卷三十九委中主治之病,多系足太阳脉经腑发病。则此变病亦或系由太阳手经而变为足经之病。其变病者,两经变易之谓也。
〔9〕刺郄中血者 郄中,委中也。《素问·刺腰痛》:“刺足太阳郄中出血。”王冰注:“郄中,委中。”此指郄中之血络有血结者,刺而治之。
〔10〕痛 明抄本无,疑脱。
〔11〕《素问》云……手巨阳少阴 今《素问》、《太素》与此校同。盖古经传本已自不同,今已难考。
脾病者,身〔1〕重善饥〔2〕,肌肉萎,足不收〔3〕,行善瘈瘲〔4〕,脚下痛〔5〕。虚则腹胀〔6〕肠鸣,飧泄〔7〕,食不化。取其经,太〔8〕阴阳明少阴〔9〕血者。又曰:腹满胀,支满胠胁〔10〕,下厥上冒〔11〕,过在足太阴阳明。
〔1〕身 此前《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有“必”字。
〔2〕善饥 饥,《素问》无,“善”字连下句读。《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苦饥”,义通。
〔3〕肌肉萎,足不收 萎,《素问》及新校正引本经等均作“痿”,义通。《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足痿不收”。
〔4〕瘈瘲 此下明抄本分别有“音契”、“音从”四小字音注。“瘲”,《素问》、《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无,疑衍。
〔5〕脚下痛 脚,明抄本作“脚”,其下有“音脚”二小字音注。脚,脚之俗体。《说文·肉部》:“脚,胫也。”按足太阴之脉、足阳明之脉等,皆起于足经胫上行。此言脚下痛,胫以下痛。脚,胫也。
〔6〕腹胀 《素问》、《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腹满”,义均通。
〔7〕飧泄 《脉经》卷六第五作“溏泄”。
〔8〕太 此前《脉经》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有“足”字。
〔9〕少阴 《素问》王冰注:“少阴,肾脉也。以前病行善瘈脚下痛,故取之而出血。血满者出之。”《素问发微》注、《素问吴注》注,皆本于此义。《类经》卷十四第十四注:“少阴,肾脉也。脾主湿,肾主水,水能助湿伤脾,故当取少阴之血,以泄其寒实。如《厥病篇》治脾心痛者,亦取肾经之然谷太溪,义犹此也。”按本文别出“少阴”脉,与前肝病、心病之只取脏腑表里二经之脉者不同,故或疑有脱文。若取治少阴之义,姑从王注。
〔10〕支满胠胁 胠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素问》作“支鬲胠胁”。《太素》作“支鬲胁”。
〔11〕下厥上冒 冒,原作“胃”,据嘉靖本、京师医局本、《素问》、《太素》改。王冰注:“下厥上冒者,谓气从下逆上,而冒于目也。”《素问吴注》注:“下厥谓气从下逆上也。上冒,头目如冒也。”《类经》卷十四第十四注:“而四支厥逆于下,胸腹冒闷于上。”按下厥上冒,言病证,非病机也。《说文·曰部》:“冒,冢而前也。”《玉篇·曰部》:“冒,覆也。”是冒本古帽字,引申为覆。上冒者,头目不清,如被物覆状。下厥者,下肢逆冷也。诸从病机解者,未为允。
肺〔1〕病者,喘欬逆气〔2〕,肩〔3〕背痛,汗出,尻阴股膝〔4〕髀腨〔5〕胻足皆痛〔6〕。虚则少气不能报息〔7〕,耳聋,喉咙〔8〕干。取其经,手太阴足太阳、外厥阴内少阴血者〔9〕。又曰:欬嗽上气,病〔10〕《素问》作厥。在胸中,过在手阳明太阴。
〔1〕肺 原作“肝”,据明抄本、四库本、《素问》、《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改。
〔2〕喘欬逆气 原作“喘逆欬气”,义不安。据《素问》、《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及《素问·气交变大论》岁金太过文改。喘上《脉经》、《千金》均有“必”字。
〔3〕肩 此下《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有“息”字。
〔4〕膝 此下原有“挛”字,《素问》、《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及《素问·气交变大论》岁金太过文均无,于义为顺,据删。
〔5〕腨 此下明抄本有“音喘”二小字音注。
〔6〕痛 《素问·气交变大论》岁金太过文作“病”,义通。
〔7〕不能报息 《类经》卷十四第十四注:“报,复也。不能报息,谓呼吸气短,难于接续也。”又森立之云:“盖谓有呼无吸,报息谓吸息也。张注非。”按气之息也,岂能有呼无吸。此说未允。报训复为是。如《广雅·释诂》:“偿报,复也。”《淮南子·天文训》:“东北为报德之维也。”高诱注:“报,复也。阴气极于北方,阳气发于东方,自阴复阳,故曰报德之维。”
〔8〕喉咙 《素问》、《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嗌”,义通。
〔9〕手太阴足太阳、外厥阴内少阴血者 《素问》作“太阴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血者”。王冰注:“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者,正谓腨内侧,内踝后之直上,则少阴脉也。视左右足脉少阴部分有血满异于常者,即而取之。”详王注,似《素问》原亦有“少阴”二字。按前言“尻阴股膝髀腨胻足皆痛”诸症,系足少阴过处为病,与本文“少阴血者”之义亦合。又《脉经》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文唯“太阳”下多一“之”字,余与本经皆同。若是,则“足太阳外厥阴内”七字,不合体例,疑系黏注之混入正文者。又据肝、心、脾、肾诸病所取之脉,无言手足者,且均有与其相合之腑脉,故疑本文脱“阳明”二字,“手”字或衍。
〔10〕病 《素问》、《太素》均作“厥”。按据《素问》、《太素》心病文言“病在鬲中”之义,似本经是。此正言心、肺两脏病位之别者,一在鬲中,一在胸中也。
肾病者,腹〔1〕大胫肿痛〔2〕,喘欬〔3〕身重,寝汗出〔4〕,憎风〔5〕。虚则胸中痛,大腹小腹〔6〕痛,清厥〔7〕,意不乐。取其经,少〔8〕阴太阳血者。又曰:头痛癫〔9〕疾,下虚上实〔10〕,过在足少阴太阳〔11〕,甚则入肾。
〔1〕腹 此上《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有“必”字。
〔2〕痛 《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同。《素问》无。
〔3〕喘欬 原作“欬喘”,《素问》、《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喘欬”。按病在肾,当是由喘而欬,故据《素问》等乙正。
〔4〕寝汗出 睡而汗出,后世称盗汗者也。
〔5〕憎风 恶风也。
〔6〕大腹小腹 原作“大肠小肠”,此下有“《素》作大腹小肠”六字校文。今《素问》、《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大腹小腹”。按《内经》诸篇无大肠痛、小肠痛等说,当系“腹”之误,故据改,并删原校。
〔7〕清厥 《素问·气交变大论》王冰注:“清厥谓足逆冷也。”清与凊通,冷也。
〔8〕少 此上《脉经》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有“足”字。
〔9〕癫 《太素》同。《素问》作“巅”。按此当从巅训,头巅病也,与下文上实之义亦合。
〔10〕下虚上实 原作“下实上虚”,据明抄本、《素问》、《太素》改。《素问吴注》注:“下虚,少阴肾虚。上实,巨阳膀胱经实也。”
〔11〕太阳 《素问》、《太素》均作“巨阳”,义同。
按:
以上五节,主要根据肝心脾肺肾五脏的生理特点及其经脉所过处,论述其病变之临床证候,并指出治疗之原则。由于脏与腑相为表里,故文中特别指出过在两经;取治原则,亦在两经。这是中医脏象经络学说及由此而产生的治疗原则之重要特点,对指导临床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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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灸甲乙经校注》简介
- 《针灸甲乙经校注》新校正黄帝
- 《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 《针灸甲乙经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论”字,据余篇删)
- 卷之一--五藏变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输”,此下并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阴阳表里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应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据嘉靖本、正抄本补)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论”字)
- 卷之一--十二经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营气第十
- 卷之一--营卫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阴阳清浊精气津液血脉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别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络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
- 卷之二--奇经八脉第二
- 卷之二--脉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 卷之二--经脉根结第五
- 卷之二--经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风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两傍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误作“六”,据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门侠巨阙两傍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容两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门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阳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阴及股并阴蹻四穴阴维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阳及股并阳维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阳及股并阳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上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中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1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2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缪刺第三
- 卷之五--针道第四1
- 卷之五--针道第四2
- 卷之五--针道终始第五
- 卷之五--针道外揣纵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虚八风大论第一
- 卷之六--逆顺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论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虚实大论第三
- 卷之六--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第四
- 卷之六--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 卷之六--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论第六
- 卷之六--阴阳大论第七
- 卷之六--正邪袭内生梦大论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论第九
- 卷之六--五藏传病大论第十
- 卷之六--寿夭形诊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论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气盛衰大论第十二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阳明脉病发热狂走第二
- 卷之七--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痉第四
- 卷之七--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下
- 卷之八--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藏积发伏梁息贲肥气痞气贲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胀第三
- 卷之八--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肾风发风水面胕肿第五
- 卷之九--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痛第一颔项痛附
- 卷之九--寒气客于五藏六府发卒心痛胸痹心疝三虫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发欬逆上气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胁满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胆及诸藏府发悲恐太息口苦不乐及惊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肠中鸣短气第七
- 卷之九--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引背少腹控睾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疝遗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肛第十二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 卷之十--热在五藏发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动发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浆不消发饮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 卷之十一--阳厥大惊发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气乱于胃肠发霍乱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 卷之十一--动作失度内外伤发崩中瘀血呕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气聚于下脘发内痈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鸣囓舌善忘善饥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气客于厌发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卧不安不得偃卧肉苛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发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发衂第七鼻鼽息肉着附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痹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 卷之十二--妇人杂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