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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针道外揣纵舍第七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本篇自“黄帝问曰”至“天地之盖”,见《灵枢·外揣》、《太素·知要道》。自“曰:持针纵舍柰何”至“邪气得去也”,见《灵枢·邪客》、《太素·刺法》。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司外揣内与司内揣外的诊断方法及持针之道,纵放与舍止的重要意义,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根据外部病情以揣度内病,或根据内部病情以揣度外病的诊断方法;施针技术的基本原理、诊察原则及施针纵放或留止的基本要求等。

黄帝问曰:夫九针者〔1〕,少则无内,大则无外〔2〕,恍惚无穷,流溢无极〔3〕。余知其合于天道〔4〕人事四时之变也。余愿〔5〕浑束为一〔6〕可乎?
岐伯对曰:夫唯道焉〔7〕。非道何可大小浅深,杂合为一〔8〕乎哉。故远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9〕。是谓阴阳之极〔10〕,天地之盖〔11〕。

〔1〕九针者 者,原脱,据《灵枢》、《太素》补。者,系一指代性结构助词,置九针后,使之具有名词性。

〔2〕少则无内,大则无外 少,《灵枢》、《太素》均作“小”,并大下均有“之”字。少与小古通,此与大为对文。杨上善注:“九针之道,袪懏有内,则内者为小,针道非小也。故知针道小者,袪懏穷也。针道之大,有外者为大,针道非大也。故知针道大者,大之极也。”按“小则无内,大则无外”,在先秦文籍中,本以言道,如《管子·心术上》:“道在天地之间也,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房玄龄注:“所谓大无不包,细无不入也。”本文借言针道,非言针形也。谓针虽细物,然其功用,大之则无边,袪懏则无穷也。又按此前《灵枢》有“深不可下,高不可为盖”九字,《太素》同,惟“下”上亦有“为”字。据上下文义,似当有“深不可下,高不可盖”八字,与下文“大小浅深”及“天地之盖”义,亦可互应,本文无者,疑脱。

〔3〕恍惚无穷,流溢无极 无极,《太素》作“亡极”,亡与无古通。杨上善注:“穷之更妙,故不可穷也。极之愈巧,故亡极也。”恍惚者,似有似无,言微妙也。《老子·二十一章》:“道之为物,唯恍惟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又《素问·灵兰秘典论》:“恍惚之数,生于毫牦。”王冰注:“恍惚者,谓似有似无也。……《老子》曰:恍恍惚惚,其中有物,此之谓也。”

〔4〕天道 自然界的变化规律。《庄子·庚桑楚》:“天道已行矣。”郭象注:“皆得自然之道,故不为也。”

〔5〕余愿 《灵枢》作“然余愿杂之毫毛”,《太素》作“然余愿闻杂之毫毛”。疑本经有脱文。

〔6〕浑束为一 束,原作“求”,据《灵枢》、《太素》改。杨上善注:“余知真理与道,变似万端,而愿参之同毫厘之细,浑之若众妙之一也。”《类经》卷十九第十二注:“始于一终于九者,尽天地之大数也,针敷应之。故小则无内,大则无外,深则无下,高则无上。其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无所不合,故散之则杂如毫毛,约之则浑束为一。一者,欲得其要也。”浑束,齐同、统一、概要也。浑与混古通。《老子·十四章》:“故混而为一。”河上公注:“混,合也。”《战国策·楚策一》:“混一诸侯。”《文选·史岑·出师颂》:“浑一区宇。”义均同。束,约也。《玉篇·木部》:“束,约束。”约亦要也。是浑束为一者,犹今言概括之义。

〔7〕夫唯道焉 《类经》卷十九第十二注:“至大至小,至浅至深,无不有道存焉。故治国有道,治针有道,必知乎道,乃可合万变而为一矣。”

〔8〕杂合为一 原作“离合为一”,《灵枢》、《太素》均作“杂合而为一”,据改“离”为“杂”。此与前“浑束为一”文虽异义则通。杂亦合也。《国语·郑语》:“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韦昭注:“杂,合也。”

〔9〕远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 上“揣”下明抄本有“音喘”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远者所司在外,以感于内,近者所司在内,以应于外,故曰揣也。揣,度也。”《灵枢发微》注:“人身之音与色,是之谓远,可以言外也,而即外可以揣五藏之在内者。人身之五藏,是之谓近,可以言内也,而即内可以揣音与色之在外者。”《类经》卷十九第十二注:“揣,推测也。司,主也。远者主外,近者主内。察其远,能知其近,察其内,能知其远。病变虽多,莫能蔽之明矣。”按马注据《灵枢》本文以音、色为外,以五藏为内固是。杨、张二注,概而言之,义尤深。然张注训“司”为“主”,不若训“察”为得。此以形见于外者为远,以藏伏于内者为近。故言察外可以揣测其内,察内可以揣测其外。

〔10〕阴阳之极 《太素》注:“是为阴内阳外感应之极理。”《类经》卷十九第十二注:“内外远近,无所不知,以其明之至也,阴阳之道尽于此矣。”

〔11〕天地之盖 《太素》注:“以是天地之盖,无外之大。”此言天地之至理,可以盖于其中。

按:

本文论述内容,虽较简单,但却提出了两个很重要的命题,一则为“浑束为一”,一则为“远则司外揣内,近则司内揣外”。作为针道理论研究,本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天道人事四时变化等,在其他有关篇章中,均有较详细的论述,故欲从中探索其规律,概括为理论,必以分析归纳法,进行研究,才有可能揭示问题的本质。本文所谓“浑束为一”,意在此也。人之生也,内外本自一体,故不论在生理或病理方面,均可反映内外相应的整体观。古人所谓“有诸内必形诸外”,此之谓也。本文所谓“司外揣内,司内揣外”,正是根据这一原则提出的,这对认识与诊断疾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两个命题,从方法论的角度讲,均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曰:持针纵舍〔1〕柰何?曰:必先明知十二经之本末〔2〕,皮肤之寒热〔3〕,脉之盛衰滑濇〔4〕。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虚而细者,久以〔5〕持;大以濇者,为痛痹〔6〕;阴阳如一〔7〕者,病〔8〕难治;察〔9〕其本末上下有热者〔10〕,病常〔11〕在;其热已〔12〕衰者,其〔13〕病亦去矣。因〔14〕持其尺〔15〕,察其肉之坚脆、大小〔16〕、滑濇、寒热、燥湿〔17〕;因〔18〕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藏而决死生;视其血脉,察其五色〔19〕,以知〔20〕寒热痛痹〔21〕。

〔1〕纵舍 《灵枢发微》注:“或纵针而不必持,或舍针而不复用。”《类经》卷二十第二十三注:“纵言从缓,舍言弗用也。”按纵舍者,古籍多系同义复词,如《汉书·朱博传》:“敢诛杀,亦纵舍。”又酷吏严延年传:“敞治虽严,然尚颇有纵舍。”《庄子·胠箧》:“掊击圣人,纵舍盗贼。”皆纵放舍弃之义。马、张二注,义同此。然“纵”训放或发等,义均同。舍则有留止与舍弃等反义。如《吕氏春秋·必已》:“舍故人之家。”高诱注:“舍,止也。”《礼记·月令》:“耕者少舍。”郑玄注:“舍,止也。”《汉书·谷永传》:“舍昭昭之白过。”颜师古注:“舍谓留也。”又《素问·气穴论》:“积寒留舍。”舍亦留止也。是则纵舍者,亦可释为放纵与留舍二义,言持针去、留法,似于义犹切。

〔2〕十二经之本末 经下《灵枢》、《太素》均有“脉”字。杨上善注:“起处为本,止处为末。”《灵枢集注》张志聪注:“本末者,十二经脉之本标。”

〔3〕皮肤之寒热 皮,《太素》无,杨上善注:“皮肤热即血气通,寒即脉气壅也。”据杨注,似《太素》亦有“皮”字。

〔4〕滑濇 《太素》注:“阳气盛而微热谓之滑也,多血少气微寒谓之濇脉。”

〔5〕以 《太素》作“而”,以、而古通。

〔6〕大以濇者,为痛痹 《太素》注:“多气少血为大,多血少气为濇,故为痛痹也。”

〔7〕阴阳如一 《太素》注:“阴阳之脉不可辨,故如一也。”《灵枢发微》注:“如人迎气口若一,则脉为关格,病当难治。”《类经》卷二十第二十三注:“表里俱伤,血气皆败者,是为阴阳如一。”《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如左右之阴阳如一者,病难治。”按本文不曾明指,故诸家说解不一。据此前文义,言脉无疑,然脉分阴阳,所在非一,本节不曾言及人迎气口及表里等,故马、张等注疑非是。详此所言诸脉如盛衰、滑濇、虚细、大濇等,皆指其体势,则此所谓阴阳,当指脉之体势也。若脉之阴阳如一者,则寒热难辨,虚实夹杂,正邪交织,故其病难治。

〔8〕病 《太素》作“瘤”,非是。

〔9〕察 《灵枢》、《太素》均无。

〔10〕上下有热者 《灵枢》作“尚热者”,《太素》作“上热者”,按尚与上古通。当以本经为是,上下与本末之义相应。

〔11〕常 《灵枢》、《太素》均作“尚”。按常与尚通。《史记·萧相国世家》:“君常复孳孳得民和。”《汉书·萧何传》作“尚”。

〔12〕已 《灵枢》、《太素》均作“以”,已与以古通。

〔13〕其 律之上文“病常在”例,疑此字衍。

〔14〕因 《灵枢》无。

〔15〕持其尺 《太素》注:“持尺皮肤,死生也。”尺,尺肤也。

〔16〕大小 明抄本、《太素》均作“小大”。

〔17〕湿 此下《太素》有“也”字。

〔18〕因 按上文因持其尺之“因”字,可统领后文,故后文“视其血脉”上无“因”字。此因字疑涉上衍。

〔19〕五色 五,《灵枢》无。详《灵枢·五色》专论五色之诊,如所谓“青黑为痛,黄赤为热,白为寒”等,故当以本经为是。

〔20〕知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其”字。

〔21〕痛痹 原作“痹痛”,据《灵枢》、《太素》及前文“大以濇者,为痛痹”例乙正。

曰:持针纵舍,余未得其意也。曰:持针之道,欲端以正〔1〕,安以静〔2〕,先知虚实而行疾徐〔3〕,左手执骨〔4〕,右手循之〔5〕,无与肉裹〔6〕。写欲端正〔7〕,补必闭肤〔8〕,转针导气〔9〕,邪气不得淫泆〔10〕,真气以居〔11〕。

〔1〕端以正 以,明抄本作“而”,义通。《太素》注:“持针当穴,故端正。”按端犹正也、直也。《说文·立部》:“端,直也。”《广雅·释诂一》:“端,正也。”此言发针端正而直刺也。本卷第四所言“正指直刺,无针左右”。此之谓也。

〔2〕安以静 明抄本作“安之”,非是。《太素》注:“以志不乱,故安静也。”按安犹静也。此言刺针之时,当专心致志,以安其神也。本卷第四所言“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解”,此之谓也。

〔3〕先知虚实而行疾徐 《太素》注:“补写所由也。”按《灵枢·邪客》又云:“皆因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与本文义同。盖徐者言补,疾者言泻。详见本卷第四。

〔4〕左手执骨 手,《太素》、《灵枢》周本、《灵枢发微》均作“指”。执,明抄本作“热”。马莳注:“始用左指按其病人之骨。”按本文义颇难解详此前一曰“持针纵舍”,一曰“持针之道”,是本文重在论持针之法。又详《灵枢·小针解》云:“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入也。”且本文下句曰“右手循之”,乃循其穴处,则左手必当持针,故疑本文当作“左手执针”,于义为顺。

〔5〕右手循之 《灵枢发微》注:“右手循穴,以施其针。”按循又摩顺也。《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颜师古注:“循,谓摩顺之。”义并通。

〔6〕无与肉裹 裹,明抄本、《灵枢》、《太素》均作“果”,果与裹古通。《说文·衣部》:“裹,缠也。”此言不可与肉裹缠,以免滞针。

〔7〕写欲端正 端下《灵枢》、《太素》均有“以”字。杨上善注:“写欲直入直出,故曰端正。”

〔8〕补必闭肤 本卷第四言补法云:“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真气乃存。”即闭肤也。

〔9〕转针导气 转,《灵枢》作“辅”。此言纳针之后,当摇转其针,以诱导经气,使其行也。本卷第四云:“切而转之,其气乃行。”义同此。

〔10〕邪气不得淫泆 《灵枢》、《太素》均作“邪得淫泆”。《灵枢发微》注:“斯邪气可淫泆而散。”按淫泆者,浸淫蔓延也。马注“淫泆而散”,曲就经文,均欠通。本文虽可通,然详下文“真气以居”,似与本文为对文,故本文当作“邪气得泆”为得。邪气得泆者,邪气得泄也。《广雅·释言》:“泄,泆也。”是泆有泄义。如是则文安理顺。

〔11〕真气以居 以,《灵枢》、《太素》均作“得”。此言邪气得泻,则真复得以据之。《广雅·释言》:“居,据也。”

曰:扞皮〔1〕开腠理柰何?曰:因〔2〕其分肉,在别其肤〔3〕,微内而徐端之〔4〕,适神不散〔5〕,邪气得去也。

〔1〕扞(hàn翰)皮 《太素》注:“扞,寒半反,冲也。谓冲皮也。”《类经》卷二十第二十三注:“扞,《说文》:忮也。谓恐刺伤其皮而开腠理。”按杨、张二注皆非。扞皮者,引皮也。扞,引也。《吕氏春秋·壅塞》:“射者扞之。”高诱注:“扞,引也。”《韩非子·说林下》:“弱子扞弓。”王先谦集解:“扞弓,引弓也。”此有引皮之问,故下有别肤之荅,正相应也。

〔2〕因 明抄本无。

〔3〕在别其肤 在,原作“左”,形误,据《太素》改。杨上善注:“肤,皮也。以手按得分肉之穴,当穴皮上下针,故曰在别其肤之也。”按:在,助词,无义。《助字辨略》卷四:“《孟子》:恶在其民父母也。李义山诗:好在青鹦鹉。此在字,语助辞,今蜀人语犹尔也。”别其肤者,使肤与肉分别,即扞皮之义。

〔4〕微内而徐端之 轻微进针而徐缓动针。内,同纳,进针也。端与喘通,喘与揣通,动也。《荀子·劝学》:“端而言,蠕而动。”杨倞注:“端,读为喘。”又臣道篇正作“喘而言,臑而动。”《内经》传文,喘揣二字,亦互用。如《素问·大奇论》:“脉至如喘,名曰暴厥。”本经卷四第一下、《太素·五藏脉诊》、《脉经》卷五第五“喘”均作“揣”。《广雅·释诂下》:“揣,动也。”凡此形况之词,义在声也,故端、喘、揣等,义均通。

〔5〕适神不散 合神不散。适,恰合也。盖神者,正气也。如本卷第四云:“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此之所以“微内而徐端之”者,使神不散,则邪气得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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