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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晋·玄晏先生皇甫谧

夫医道所兴,其来久矣。上古神农,始尝草木而知百药〔1〕。黄帝咨访岐伯、伯高、少俞之徒〔2〕,内考五藏六府,外综〔3〕经络血气色候,参之天地,验之人物〔4〕,本性命〔5〕,穷神极变〔6〕,而针道〔7〕生焉。其论至妙,雷公受业〔8〕,传之于后。伊尹以亚圣之才〔9〕,撰用《神农本草》〔10〕,以为《汤液》〔11〕。中古名医有俞跗〔12〕、医缓、扁鹊〔13〕,秦有医和〔14〕,汉有仓公〔15〕,其论皆经理识本〔16〕,非徒胗病〔17〕而已。汉有华佗、张仲景。华佗〔18〕奇方异治,施世者多,亦不能尽记其本末。若知直祭酒〔19〕刘季琰,病发于畏恶〔20〕,治之而瘥。云后九年,季琰病应发,发当有感,仍本于畏恶,病动〔21〕必死,终如其言。仲景见侍中王仲宣〔22〕,时年二十余〔23〕,谓曰:君有病,四十当眉落〔24〕,眉落半年而死。令服五石汤可免〔25〕,仲宣嫌其言忤〔26〕,受汤勿〔27〕服。居三日,见〔28〕仲宣谓曰:服汤否?仲宣曰:已服。仲景曰:色候固非服汤之胗〔29〕,君何轻命也!仲宣犹不信〔30〕。后二十年果眉落,后〔31〕一百八十七〔32〕日而死,终如其言。此二事虽扁鹊、仓公无以加也。华佗〔33〕性恶矜技〔34〕,终以戮死。仲景论广伊尹《汤液》为十数卷〔35〕,用之多验,近代太医令王叔和〔36〕,撰次仲景遗论〔37〕甚精,皆可〔38〕施用。

〔1〕上古神农,始尝草木而知百药 《淮南子·修务训》:“时多疾病素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按此乃早期传说神农尝百草事也。

〔2〕黄帝咨访岐伯、伯高、少俞之徒 此事详见《素问》、《灵枢》中。传说岐伯、伯高、少俞,皆黄帝之臣,常与黄帝论医药事。咨访者,讯谋广问。《说文·口部》:“咨,谋事曰咨。”又言部:“访,泛谋曰访。”徐锴系传:“此言泛谋,谓广问于人也。”

〔3〕综 总合整理也。

〔4〕参之天地,验之人物 人与天地相参,是《内经》一重要学术思想。如《素问·气交变大论》引《上经》曰:“夫道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长久。”义属此焉。

〔5〕本性命 推究生命之道。本,推究也。《管子·正世》:“本治乱之所生。”性命犹生命也。

〔6〕穷神极变 此言深究神与变之理。《说文·穴部》:“穷,极也。”上言穷,下言极,亦互文也。穷者,寻根究源之义。如《易经·说卦》:“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7〕针道 此指针刺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等。详见本经卷五第四。

〔8〕雷公受业 传说雷公亦黄帝臣,常得黄帝之传受。详见于《内经》有关篇中。此亦依托之事。

〔9〕伊尹以亚圣之才 亚,正统本作“元”。此言伊尹之才,次于至圣。亚,次也。伊尹,商朝人,为汤之臣。《史记·殷本纪》:“伊尹名阿衡……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汤举任以国政。”

〔10〕《神农本草》 传说神农所作,故此言伊尹得以撰而用之。

〔11〕以为《汤液》 详《汉书·艺文志》经方类有“《汤液经方》三十二卷”,未言作者。此言伊尹作《汤液》,后文复言“仲景论广伊尹《汤液》”,是谧必有所本,后则失传,今已难考。

〔12〕中古名医有俞跗 详《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臣闻上古之时,医有俞跗。”又《汉书·艺文志》经方类有“泰始黄帝扁鹊俞拊方二十三卷”。拊与跗通。传说俞跗亦黄帝臣。此列中古,疑有误。

〔13〕医缓、扁鹊 医缓,秦国医者,《左传·成公十年》载其为晋侯治病之事。扁鹊,事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14〕秦有医和 医和,秦国医者,《左传·昭公元年》载其为晋侯治病之事。按据《左传》所记,医缓、医和入晋治病之事,前后相距仅四十年左右,而此文言医缓为中古,言医和为秦,与史实不合,疑有误。

〔15〕汉有仓公 仓公,姓淳于,名意。齐国临菑人,以其为太仓长,故曰仓公。详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16〕经理识本 此言顺乎理而知其本也。经,顺理。《周礼·考工记·辀人》:“经而无絶。”郑玄注:“经,亦谓顺理也。”《说文·言部》:“识,知也。”

〔17〕胗病 即诊病,胗为诊之假。《类说》卷五十引《孔子杂说》:“胗不止脉也,视物亦可为胗。”《契丹国志·耶律隆运传》:“召番汉名医胗视。”

〔18〕华佗 原作“其他”,据上下文义改,佗与他通。如《千金方·序》作“华他”。

〔19〕祭酒 首席、长者也。汉代以博士之长称祭酒。

〔20〕畏恶 畏恨嫉恶也。如《史记·淮阴侯列传》:“信知汉王畏恶其能。”

〔21〕病动 病动犹病发也。《后汉书·华佗传》有“疾动时佗不在遂死”、“疾当发动”、“病发无药而死”等语,是动即发也。

〔22〕仲景见侍中王仲宣 《太平御览·方术部》引《何颙别传》载此事,然所言年限,与下文有差。王仲宣,王粲也。《三国志·魏志》有传,归魏时,曾拜侍中,建安二十二年卒,年四十一。不曾记见仲景事。

〔23〕时年二十余 余,《医经正本书》无。按《太平御览》引《何颙别传》云:“王仲宣年十七,尝遇仲景。”详《三国志·魏志·王粲传》,粲十七岁时尚在长安,后去荆州依刘表,时表住襄阳,仲景南阳人,二地相临。故仲宣见仲景,或当此时,则二十岁左右较合。

〔24〕四十当眉落 《太平御览》引《何颙别传》云:“后年三十当眉落。”详《三国志·魏志·王粲傅》,粲卒于建安二十二年,年四十一。故此作四十,与其卒年基本相符。

〔25〕免 《医经正本书》作“愈”。

〔26〕忤 《广韵·暮韵》:“忤,逆也。”此言逆其意也。

〔27〕勿 此前明抄本有“而”字。《医经正本书》作“不”。

〔28〕见 此前《医经正本书》有“仲景”二字,义胜。

〔29〕胗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

〔30〕信 原作“言”,据嘉靖本、正重抄本《医经正本书》改。

〔31〕后 《医经正本书》无。

〔32〕七 《医经正本书》无。按一百八十日,正合前云“半年”之数,“七”字疑衍。

〔33〕佗 原作“陀”,据明抄本及前文改。

〔34〕矜技 自负其技。矜,自负也。

〔35〕十数卷 原作“数十卷”,据明抄本及《医经正本书》改。十数卷与《伤寒论·张仲景序》所谓“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之义亦合。

〔36〕太医令王叔和 王叔和,名熙,晋高平人,地处今山东省独山湖东。太医令,为供奉内庭之御医。

〔37〕遗论 原作“选论”。按其时仲景书已散乱,叔和复为撰次,故当作“遗论”,据正抄本、《伤寒论》林亿等序及《医经正本书》改。

〔38〕皆可 原作“指事”,明抄本作“皆事”,并误,据正抄本、《伤寒论》林亿等序、及《医经正本书》改。

按《七略》、蓺文志〔1〕:《黄帝内经》十〔2〕八卷,今有《针经》九卷,《素问》九卷,二九〔3〕十八卷,即《内经》也。亦有所忘〔4〕失。其论遐远〔5〕,然称述多而切事少〔6〕,有不编次〔7〕。比按〔8〕仓公传,其学皆出于是〔9〕。《素问》论病精微,《九卷》原本经脉〔10〕,其义深奥,不易觉〔11〕也。又有《明堂孔穴针灸治要》〔12〕,皆黄帝岐伯遗事〔13〕也。三部同归〔14〕,文多重复〔15〕,错互非一〔16〕。甘露中〔17〕,吾病风加苦聋〔18〕,百日方治〔19〕,要〔20〕皆浅近。乃撰集三部,使事类相从。删其浮辞〔21〕,除其重复,论其精要〔22〕,至为十二卷〔23〕。《易》曰:观其所聚,而天地之情事〔24〕见矣。况物理〔25〕乎。事类相从,聚之义也。夫受先人之体〔26〕,有八尺之躯,而不知医事,此所谓游魂〔27〕耳。若不精通于医道,虽有忠孝之心,仁慈之性,君父〔28〕危困,赤子涂地〔29〕,无以济之。此固〔30〕圣贤所以精思极论〔31〕,尽其理也。由此言之,焉可忽乎〔32〕。其本论〔33〕,其文有理,虽不切于近事〔34〕,不甚删也。若必精要,俟〔35〕其闲暇,当撰核〔36〕。以为教经〔37〕云耳。

〔1〕《七略》、蓺文志 《汉书·艺文志》云:“成帝时,诏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向条其篇目,措其指意,録而奏之。会向卒,向子歆总羣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是即《七略》。蓺文志即《汉书·艺文志》。

〔2〕十 此前《医经正本书》有“一”字。

〔3〕二九 正抄本作“共”。

〔4〕忘 正抄本与《医经正本书》均作“亡”。按忘与亡通。《老子·三十三章》:“死而不亡者寿。”马王堆汉墓帛书甲本、乙本均作“忘”。

〔5〕遐远 同义复词,遐亦远也。

〔6〕称述多而切事少 此言其论述为多,而直合于事者较少。述,说也。切,合也。

〔7〕有不编次 有,《医经正本书》作“又”。按有与又通。此可见皇甫谧所见三书,已窜乱失编次矣。

〔8〕比按 比,及也。按,考也。

〔9〕是 原错于下文“《九卷》”下,致令上下两句,文俱不安,今移此。明抄本作“其”,非是。《医经正本书》作“《素问》”,疑为后人补。是,代词,指此前言《内经》也。

〔10〕原本经脉 寻求经脉之本。原,寻求也:《汉书·薛宜传》:“原心定罪。”颜师古注:“原谓寻其本也。”

〔11〕觉 《医经正本书》作“览”。按觉,知也,悟也。《说文·见部》:“觉,悟也。”《广雅·释诂》:“觉也。”王念系疏证:“知与通。即今智字也。”若据此前文义,似不如“览”字义胜。

〔12〕《明堂孔穴针灸治要》 古书目着録者,未见此名,当是《黄帝明堂经》另名或别本。

〔13〕遗事 原作“选事”,义不安,据《医经正本书》改。

〔14〕三部同归 此言《素问》、《针经》、《明堂》三书,旨则一致。同归,一致也。晋代袁宏《三国名臣序赞》:“虽大旨同归,所托或乖。”

〔15〕复 明抄本作“复”。按复与复通。下同。

〔16〕错互非一 此言三部错互为文,非止一端。错互,交错相互也。如《书经·舜典》:“浚哲文明,温恭允塞。”孔颖达正义:“尧舜道同,德亦如一,史官错互为文,故与上篇相类。”

〔17〕甘露中 甘露年间也。甘露,三国魏高贵乡公曹髦年号。

〔18〕吾病风加苦聋 详《晋书·皇甫谧传》自上疏亦云:“小人无良,致灾速祸,久婴笃疾,躯半不仁,右脚偏小,十有九载。”是知谧病风痹有年矣。

〔19〕百日方治 此言在百日内施治诸方。

〔20〕要 明抄本作“多”。

〔21〕删其浮辞 删除经文中某些虚饰浮泛之辞。浮辞与浮词同。如《古文尚书》孔安国序:“芟夷烦乱,翦裁浮辞。”《后汉书·明帝纪》:“而问者章奏,颇多浮词。”

〔22〕论其精要 选择其精要。论,择也。《国语·齐语》:“论比其材。”韦昭注:“论,择也。”

〔23〕至为十二卷 犹终成十二卷。至,终尽也。为,成也。《广雅·释诂》:“为,成也。”

〔24〕情事 情,明抄本作“精”。按精与情通。如《逸周书·官人》:“以观其情。”《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情作“精”。情事,情况事实也。如《庄子·天地》:“毕见其情事。”按情事,义固可通,然《易经·萃》事作“可”,故或为可之误。

〔25〕物理 事物的道理、规律。《周书·明帝纪》:“生而有死者,物理之必然。”

〔26〕体 明抄本作“遗体”。详《礼记·祭义》:“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似作“遗体”为是。然下文曰:“有八尺之躯。”则体与躯为对文,义亦通,故一仍其旧。

〔27〕游魂 此以喻离体之魂,游散而无主。《易经·系辞》:“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王弼注:“游魂,言其游散也。”《伤寒论·张仲景序》:“蒙蒙昧昧,惷若游魂。”

〔28〕君父 君为一国之主,父为一家之长。此以喻尊长者也。

〔29〕赤子涂地 赤子,婴儿,此以喻幼小者。《书经·康诰》:“如保赤子。”孔颖达正义:“子生赤色,故言赤子。”涂地,遭受残害。《后汉书·申屠刚传》:“令小人受涂地之祸。”

〔30〕固 明抄本作“亦”。

〔31〕极论 极力而论之。《论衡·须颂》:“恢国之篇,极论汉德非常。”

〔32〕乎 此下明抄本有“吾性爱之”四字。

〔33〕其本论 律之下句,似当作“其本有论”。

〔34〕近事 近前之用。事,使用也。《广韵·志韵》:“事,使也。”

〔35〕俟 原作“后”,据正抄本及正重抄本改。

〔36〕撰核 撰与纂通。《一切经音义》卷七十二:“撰集,《三苍》作纂。”核与核通,核实也。《说文·部》:“核,实也。考事而笮,邀遮其辞,得实曰核。”段玉裁注:“此所谓咨于故实也,所谓实事求是也。”

〔37〕以为教经 以作教习医经之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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