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本篇自“黄帝问曰”至“以舍大气也”。见《素问·气穴论》、《太素·气穴》。
提要:本篇主要说明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及孙络、溪谷溢奇邪通荣卫的重要意义;阐述了头中线沿前发际边缘横开至头维,一个单穴、三个双穴共七个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壮等,故以此名篇。
黄帝问曰: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1〕。愿闻孙络〔2〕溪谷,亦各有〔3〕应乎?
岐伯对曰:孙络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4〕,以应一岁,以洫〔5〕《素问》作溢。奇邪〔6〕,以通荣卫。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舍〔7〕《素问》作会。大气〔8〕也。
〔1〕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 《素问吴注》注:“人身孔穴,皆气所居,故曰气穴。”此所言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乃就总体而约言之,非谓气穴数与一年之日数絶对相等。故《太素》注云:“此言三百六十五穴者,举大数为言,过与不及,不为非也。”
〔2〕孙络 《太素》注:“十五胳脉从经脉生,谓之子也;小胳从十五胳生,乃是经脉孙也。”《素问》王冰注:“孙络,小络也。谓络之支别者。”
〔3〕各有 《素问》、《太素》均作“有所”。
〔4〕三百六十五穴会 《类经》卷七第八注:“孙络之云穴会,以络与穴为会也。穴深在内,络浅在外,内外为会,故曰穴会。非谓气穴之外,别有三百六十五络穴也。”
〔5〕洫(xù绪) 原作“洒”。《太素》作“洫”。洫与溢通。《庄子·齐物论》:“以言其老洫也。”陆德明释文:“老洫,本亦作溢,同音逸。”《素问》正作“溢”。又《素问》同篇“荣溢”,《太素》亦作“营洫”。足证洫与溢,音义皆通。洫与洒形相近,故误作“洒”,今据《太素》改。溢,满而出之也。奇邪客于身中,可从穴会处溢出。
〔6〕奇邪 奇异不正之邪也。详见卷一奇邪血络第十四注。
〔7〕舍 《太素》作“会”,而杨上善注云:“以舍邪之大气也。”可证《太素》原亦作“舍”。舍,《素问·疟论》王冰注:“居止也。”
〔8〕大气 《太素》注:“以舍邪之大气。”《类经》卷七第八注:“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素问集注》张志聪注:“大气,宗气也。”按经文数言大气,注家皆据境索义,如《素问·阴阳离合论》:“呼尽乃去,大气皆出。”王冰注:“大气,谓大邪之气。”杨上善注义同。又:“大气留止,故命曰补。”王冰注:“然此大气,谓大经之气。”《素问发微》注:“正气之大者,即为留止。”详此文义,当以王、马之注为是。气指正气或经气;大,言其盛也。
神庭〔1〕,在发际〔2〕直鼻,督脉、足太阳阳明之会。禁不可刺,令人癫疾目失精〔3〕。灸三壮〔4〕。
〔1〕神庭 《医经理解·穴名解》:“头颅之上,人神之所出入也。”《艺文类聚·人部》:“《春秋元命苞》曰:头者,神所居。”《说文·广部》:“庭,宫中也。”此穴适当头部,神居之处,以庭喻之,故名神庭。
〔2〕在发际 《外台》卷三十九作“在入发际五分”,为是。
〔3〕令人癫疾目失精 目失精,目失明也。《法言·问明》:“子贡辞而精之。”李轨注:“精,明也。”
〔4〕壮 《千金》卷二十九第六云:“凡言壮数者,若丁壮遇病,病根深笃者,可倍多于方数;其人老小羸弱者,可复减半。”《梦溪笔谈·技艺》云:“医用艾一灼,谓之一壮者,以壮人为法,其言若干壮,壮人当用此法,老幼羸弱,量力减之。”此说义难解。《说文通训定声·壮部》叚借为灼:“医经以艾灸体曰壮。壮者,灼声之转。”又“叚借为戕”。义亦通。戕,伤也。《国语·晋语》:“可以小戕。”韦昭注:“戕,犹伤也。”盖古代灸法,常以灼伤为度,故壮训灼、训伤义均通。
曲差〔1〕,一名鼻冲,侠〔2〕神庭两傍各一寸五分〔3〕,在发际〔4〕,足太阳脉气所发〔5〕,正头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壮。
〔1〕曲差 《医经理解·穴名解》:“言自攒竹而上,曲而向外,略有参差也。”《说文·左部》:“差,贰也,差不相值也。”足太阳脉自睛明、攒竹穴处直上至发际,曲而傍行,与前行之脉不相值,故名曲差。
〔2〕侠 与夹通。《集韵·洽韵》:“侠,傍也。”
〔3〕一寸五分 此以两头维之间作九寸而折算的分寸。
〔4〕在发际 《铜人》卷三作“入发际”,义胜。
〔5〕足太阳脉气所发 《医心方》卷二云:“足阳明胃府,又足太阳旁光(膀胱)。”
本神〔1〕,在曲差两傍各一寸五分,在发际〔2〕,一曰直耳上,入发际四分〔3〕。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入三分,灸五壮〔4〕。
〔1〕本神 《医经理解·穴名解》:“脑者,人之本,根本之地,人神之所在也。”头为神之居,亦为神之本,故名本神。
〔2〕在发际 《千金》卷三十九同,孙真人《千金》及《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无此三字。在,《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均无。《铜人》卷三作“入发际”,义胜。
〔3〕一曰直耳上,入发际四分 一,原为墨丁,据明抄本补。《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铜人》卷三均同。正抄本、孙真人《千金》、《千金冀》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十字。按“直耳上”之说,舆上文“在曲差两傍各一寸五分”之位置不合,且本穴不在耳上,故不可从。
〔4〕五壮 原作“三壮”,据《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改。
头维〔1〕,在额角发际〔2〕,侠本神两傍各一寸五分,足少阳、阳明〔3〕之会。刺入五分,禁不可灸。
〔1〕头维 《经穴解·足阳明胃经》:“此乃本经经脉上行,由大迎而上,所行皆手足少阳面侧部分,而上维于额角后,横折至督脉之神庭而终,乃本经曲折环维之所,故曰头维。”《医经理解·穴名解》:“头维在额角入发际,谓头以此为两维也。”按维,角也。《仪礼·大射仪》:中离维纲。”郑玄注:“候有上下纲,其邪制躬舌之角者为维。”《淮南·天文》:“东北为报德之维也。”高诱注:“四角为维。”本穴在头部额角,故名头维。
〔2〕发际 《铜人》卷三作“入发际”,义胜。
〔3〕阳明 原作“阳维”,盖涉上本神穴而误,据《素问·气府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三改。
按:本穴《外台》卷三十九列入足少阳胆经,《铜人》卷二列入足阳明胃经,后皆从之。
提要:本篇主要说明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及孙络、溪谷溢奇邪通荣卫的重要意义;阐述了头中线沿前发际边缘横开至头维,一个单穴、三个双穴共七个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壮等,故以此名篇。
黄帝问曰: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1〕。愿闻孙络〔2〕溪谷,亦各有〔3〕应乎?
岐伯对曰:孙络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4〕,以应一岁,以洫〔5〕《素问》作溢。奇邪〔6〕,以通荣卫。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舍〔7〕《素问》作会。大气〔8〕也。
〔1〕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 《素问吴注》注:“人身孔穴,皆气所居,故曰气穴。”此所言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乃就总体而约言之,非谓气穴数与一年之日数絶对相等。故《太素》注云:“此言三百六十五穴者,举大数为言,过与不及,不为非也。”
〔2〕孙络 《太素》注:“十五胳脉从经脉生,谓之子也;小胳从十五胳生,乃是经脉孙也。”《素问》王冰注:“孙络,小络也。谓络之支别者。”
〔3〕各有 《素问》、《太素》均作“有所”。
〔4〕三百六十五穴会 《类经》卷七第八注:“孙络之云穴会,以络与穴为会也。穴深在内,络浅在外,内外为会,故曰穴会。非谓气穴之外,别有三百六十五络穴也。”
〔5〕洫(xù绪) 原作“洒”。《太素》作“洫”。洫与溢通。《庄子·齐物论》:“以言其老洫也。”陆德明释文:“老洫,本亦作溢,同音逸。”《素问》正作“溢”。又《素问》同篇“荣溢”,《太素》亦作“营洫”。足证洫与溢,音义皆通。洫与洒形相近,故误作“洒”,今据《太素》改。溢,满而出之也。奇邪客于身中,可从穴会处溢出。
〔6〕奇邪 奇异不正之邪也。详见卷一奇邪血络第十四注。
〔7〕舍 《太素》作“会”,而杨上善注云:“以舍邪之大气也。”可证《太素》原亦作“舍”。舍,《素问·疟论》王冰注:“居止也。”
〔8〕大气 《太素》注:“以舍邪之大气。”《类经》卷七第八注:“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素问集注》张志聪注:“大气,宗气也。”按经文数言大气,注家皆据境索义,如《素问·阴阳离合论》:“呼尽乃去,大气皆出。”王冰注:“大气,谓大邪之气。”杨上善注义同。又:“大气留止,故命曰补。”王冰注:“然此大气,谓大经之气。”《素问发微》注:“正气之大者,即为留止。”详此文义,当以王、马之注为是。气指正气或经气;大,言其盛也。
神庭〔1〕,在发际〔2〕直鼻,督脉、足太阳阳明之会。禁不可刺,令人癫疾目失精〔3〕。灸三壮〔4〕。
〔1〕神庭 《医经理解·穴名解》:“头颅之上,人神之所出入也。”《艺文类聚·人部》:“《春秋元命苞》曰:头者,神所居。”《说文·广部》:“庭,宫中也。”此穴适当头部,神居之处,以庭喻之,故名神庭。
〔2〕在发际 《外台》卷三十九作“在入发际五分”,为是。
〔3〕令人癫疾目失精 目失精,目失明也。《法言·问明》:“子贡辞而精之。”李轨注:“精,明也。”
〔4〕壮 《千金》卷二十九第六云:“凡言壮数者,若丁壮遇病,病根深笃者,可倍多于方数;其人老小羸弱者,可复减半。”《梦溪笔谈·技艺》云:“医用艾一灼,谓之一壮者,以壮人为法,其言若干壮,壮人当用此法,老幼羸弱,量力减之。”此说义难解。《说文通训定声·壮部》叚借为灼:“医经以艾灸体曰壮。壮者,灼声之转。”又“叚借为戕”。义亦通。戕,伤也。《国语·晋语》:“可以小戕。”韦昭注:“戕,犹伤也。”盖古代灸法,常以灼伤为度,故壮训灼、训伤义均通。
曲差〔1〕,一名鼻冲,侠〔2〕神庭两傍各一寸五分〔3〕,在发际〔4〕,足太阳脉气所发〔5〕,正头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壮。
〔1〕曲差 《医经理解·穴名解》:“言自攒竹而上,曲而向外,略有参差也。”《说文·左部》:“差,贰也,差不相值也。”足太阳脉自睛明、攒竹穴处直上至发际,曲而傍行,与前行之脉不相值,故名曲差。
〔2〕侠 与夹通。《集韵·洽韵》:“侠,傍也。”
〔3〕一寸五分 此以两头维之间作九寸而折算的分寸。
〔4〕在发际 《铜人》卷三作“入发际”,义胜。
〔5〕足太阳脉气所发 《医心方》卷二云:“足阳明胃府,又足太阳旁光(膀胱)。”
本神〔1〕,在曲差两傍各一寸五分,在发际〔2〕,一曰直耳上,入发际四分〔3〕。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入三分,灸五壮〔4〕。
〔1〕本神 《医经理解·穴名解》:“脑者,人之本,根本之地,人神之所在也。”头为神之居,亦为神之本,故名本神。
〔2〕在发际 《千金》卷三十九同,孙真人《千金》及《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无此三字。在,《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均无。《铜人》卷三作“入发际”,义胜。
〔3〕一曰直耳上,入发际四分 一,原为墨丁,据明抄本补。《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铜人》卷三均同。正抄本、孙真人《千金》、《千金冀》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十字。按“直耳上”之说,舆上文“在曲差两傍各一寸五分”之位置不合,且本穴不在耳上,故不可从。
〔4〕五壮 原作“三壮”,据《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改。
头维〔1〕,在额角发际〔2〕,侠本神两傍各一寸五分,足少阳、阳明〔3〕之会。刺入五分,禁不可灸。
〔1〕头维 《经穴解·足阳明胃经》:“此乃本经经脉上行,由大迎而上,所行皆手足少阳面侧部分,而上维于额角后,横折至督脉之神庭而终,乃本经曲折环维之所,故曰头维。”《医经理解·穴名解》:“头维在额角入发际,谓头以此为两维也。”按维,角也。《仪礼·大射仪》:中离维纲。”郑玄注:“候有上下纲,其邪制躬舌之角者为维。”《淮南·天文》:“东北为报德之维也。”高诱注:“四角为维。”本穴在头部额角,故名头维。
〔2〕发际 《铜人》卷三作“入发际”,义胜。
〔3〕阳明 原作“阳维”,盖涉上本神穴而误,据《素问·气府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三改。
按:本穴《外台》卷三十九列入足少阳胆经,《铜人》卷二列入足阳明胃经,后皆从之。
同书章节
- 《针灸甲乙经校注》简介
- 《针灸甲乙经校注》新校正黄帝
- 《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 《针灸甲乙经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论”字,据余篇删)
- 卷之一--五藏变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输”,此下并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阴阳表里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应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据嘉靖本、正抄本补)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论”字)
- 卷之一--十二经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营气第十
- 卷之一--营卫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阴阳清浊精气津液血脉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别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络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
- 卷之二--奇经八脉第二
- 卷之二--脉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 卷之二--经脉根结第五
- 卷之二--经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风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两傍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误作“六”,据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门侠巨阙两傍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容两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门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阳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阴及股并阴蹻四穴阴维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阳及股并阳维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阳及股并阳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上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中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1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2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缪刺第三
- 卷之五--针道第四1
- 卷之五--针道第四2
- 卷之五--针道终始第五
- 卷之五--针道外揣纵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虚八风大论第一
- 卷之六--逆顺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论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虚实大论第三
- 卷之六--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第四
- 卷之六--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 卷之六--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论第六
- 卷之六--阴阳大论第七
- 卷之六--正邪袭内生梦大论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论第九
- 卷之六--五藏传病大论第十
- 卷之六--寿夭形诊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论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气盛衰大论第十二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阳明脉病发热狂走第二
- 卷之七--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痉第四
- 卷之七--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下
- 卷之八--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藏积发伏梁息贲肥气痞气贲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胀第三
- 卷之八--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肾风发风水面胕肿第五
- 卷之九--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痛第一颔项痛附
- 卷之九--寒气客于五藏六府发卒心痛胸痹心疝三虫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发欬逆上气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胁满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胆及诸藏府发悲恐太息口苦不乐及惊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肠中鸣短气第七
- 卷之九--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引背少腹控睾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疝遗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肛第十二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 卷之十--热在五藏发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动发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浆不消发饮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 卷之十一--阳厥大惊发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气乱于胃肠发霍乱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 卷之十一--动作失度内外伤发崩中瘀血呕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气聚于下脘发内痈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鸣囓舌善忘善饥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气客于厌发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卧不安不得偃卧肉苛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发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发衂第七鼻鼽息肉着附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痹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 卷之十二--妇人杂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