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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本篇自“黄帝问曰”至“以舍大气也”。见《素问·气穴论》、《太素·气穴》。

提要:本篇主要说明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及孙络、溪谷溢奇邪通荣卫的重要意义;阐述了头中线沿前发际边缘横开至头维,一个单穴、三个双穴共七个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壮等,故以此名篇。

黄帝问曰: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1〕。愿闻孙络〔2〕溪谷,亦各有〔3〕应乎?
岐伯对曰:孙络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4〕,以应一岁,以洫〔5〕《素问》作溢。奇邪〔6〕,以通荣卫。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舍〔7〕《素问》作会。大气〔8〕也。

〔1〕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 《素问吴注》注:“人身孔穴,皆气所居,故曰气穴。”此所言气穴三百六十五,以应一岁,乃就总体而约言之,非谓气穴数与一年之日数絶对相等。故《太素》注云:“此言三百六十五穴者,举大数为言,过与不及,不为非也。”

〔2〕孙络 《太素》注:“十五胳脉从经脉生,谓之子也;小胳从十五胳生,乃是经脉孙也。”《素问》王冰注:“孙络,小络也。谓络之支别者。”

〔3〕各有 《素问》、《太素》均作“有所”。

〔4〕三百六十五穴会 《类经》卷七第八注:“孙络之云穴会,以络与穴为会也。穴深在内,络浅在外,内外为会,故曰穴会。非谓气穴之外,别有三百六十五络穴也。”

〔5〕洫(xù绪) 原作“洒”。《太素》作“洫”。洫与溢通。《庄子·齐物论》:“以言其老洫也。”陆德明释文:“老洫,本亦作溢,同音逸。”《素问》正作“溢”。又《素问》同篇“荣溢”,《太素》亦作“营洫”。足证洫与溢,音义皆通。洫与洒形相近,故误作“洒”,今据《太素》改。溢,满而出之也。奇邪客于身中,可从穴会处溢出。

〔6〕奇邪 奇异不正之邪也。详见卷一奇邪血络第十四注。

〔7〕舍 《太素》作“会”,而杨上善注云:“以舍邪之大气也。”可证《太素》原亦作“舍”。舍,《素问·疟论》王冰注:“居止也。”

〔8〕大气 《太素》注:“以舍邪之大气。”《类经》卷七第八注:“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素问集注》张志聪注:“大气,宗气也。”按经文数言大气,注家皆据境索义,如《素问·阴阳离合论》:“呼尽乃去,大气皆出。”王冰注:“大气,谓大邪之气。”杨上善注义同。又:“大气留止,故命曰补。”王冰注:“然此大气,谓大经之气。”《素问发微》注:“正气之大者,即为留止。”详此文义,当以王、马之注为是。气指正气或经气;大,言其盛也。

神庭〔1〕,在发际〔2〕直鼻,督脉、足太阳阳明之会。禁不可刺,令人癫疾目失精〔3〕。灸三壮〔4〕。

〔1〕神庭 《医经理解·穴名解》:“头颅之上,人神之所出入也。”《艺文类聚·人部》:“《春秋元命苞》曰:头者,神所居。”《说文·广部》:“庭,宫中也。”此穴适当头部,神居之处,以庭喻之,故名神庭。

〔2〕在发际 《外台》卷三十九作“在入发际五分”,为是。

〔3〕令人癫疾目失精 目失精,目失明也。《法言·问明》:“子贡辞而精之。”李轨注:“精,明也。”

〔4〕壮 《千金》卷二十九第六云:“凡言壮数者,若丁壮遇病,病根深笃者,可倍多于方数;其人老小羸弱者,可复减半。”《梦溪笔谈·技艺》云:“医用艾一灼,谓之一壮者,以壮人为法,其言若干壮,壮人当用此法,老幼羸弱,量力减之。”此说义难解。《说文通训定声·壮部》叚借为灼:“医经以艾灸体曰壮。壮者,灼声之转。”又“叚借为戕”。义亦通。戕,伤也。《国语·晋语》:“可以小戕。”韦昭注:“戕,犹伤也。”盖古代灸法,常以灼伤为度,故壮训灼、训伤义均通。

曲差〔1〕,一名鼻冲,侠〔2〕神庭两傍各一寸五分〔3〕,在发际〔4〕,足太阳脉气所发〔5〕,正头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壮。

〔1〕曲差 《医经理解·穴名解》:“言自攒竹而上,曲而向外,略有参差也。”《说文·左部》:“差,贰也,差不相值也。”足太阳脉自睛明、攒竹穴处直上至发际,曲而傍行,与前行之脉不相值,故名曲差。

〔2〕侠 与夹通。《集韵·洽韵》:“侠,傍也。”

〔3〕一寸五分 此以两头维之间作九寸而折算的分寸。

〔4〕在发际 《铜人》卷三作“入发际”,义胜。

〔5〕足太阳脉气所发 《医心方》卷二云:“足阳明胃府,又足太阳旁光(膀胱)。”

本神〔1〕,在曲差两傍各一寸五分,在发际〔2〕,一曰直耳上,入发际四分〔3〕。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入三分,灸五壮〔4〕。

〔1〕本神 《医经理解·穴名解》:“脑者,人之本,根本之地,人神之所在也。”头为神之居,亦为神之本,故名本神。

〔2〕在发际 《千金》卷三十九同,孙真人《千金》及《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无此三字。在,《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均无。《铜人》卷三作“入发际”,义胜。

〔3〕一曰直耳上,入发际四分 一,原为墨丁,据明抄本补。《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铜人》卷三均同。正抄本、孙真人《千金》、《千金冀》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均无此十字。按“直耳上”之说,舆上文“在曲差两傍各一寸五分”之位置不合,且本穴不在耳上,故不可从。

〔4〕五壮 原作“三壮”,据《外台》卷三十九、《医心方》卷二改。

头维〔1〕,在额角发际〔2〕,侠本神两傍各一寸五分,足少阳、阳明〔3〕之会。刺入五分,禁不可灸。

〔1〕头维 《经穴解·足阳明胃经》:“此乃本经经脉上行,由大迎而上,所行皆手足少阳面侧部分,而上维于额角后,横折至督脉之神庭而终,乃本经曲折环维之所,故曰头维。”《医经理解·穴名解》:“头维在额角入发际,谓头以此为两维也。”按维,角也。《仪礼·大射仪》:中离维纲。”郑玄注:“候有上下纲,其邪制躬舌之角者为维。”《淮南·天文》:“东北为报德之维也。”高诱注:“四角为维。”本穴在头部额角,故名头维。

〔2〕发际 《铜人》卷三作“入发际”,义胜。

〔3〕阳明 原作“阳维”,盖涉上本神穴而误,据《素问·气府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三改。

按:本穴《外台》卷三十九列入足少阳胆经,《铜人》卷二列入足阳明胃经,后皆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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