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津液五别第十三
(按:“三”,原作“二”,据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改)
本篇全文见《灵枢·五癃津液别》、《太素·津液》。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水谷化生之津液可别而为五,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津与液的区别;汗、溺、泣、唾、髓五液的化生及功用;五脏的主要功能;髓虚与水胀的病机与病候等。
黄〔1〕帝问曰:水谷入于口,输〔2〕于肠胃,其液别为五〔3〕。天寒衣薄则为溺与气〔4〕,天暑〔5〕衣厚则为汗,悲哀气并〔6〕则为泣〔7〕,中热胃缓〔8〕则为唾〔9〕,邪气内逆,则气为之闭塞而不行,不行则为水胀。不知其何〔10〕由生。
岐伯对曰:水谷皆入于口,其味有五,分注其海〔11〕,津液各走其道〔12〕,故上焦一作三焦。出气〔13〕,以温肌肉,充皮肤者〔14〕,为〔15〕津,其留〔16〕而不行者,为液。天暑衣厚则〔17〕腠理开,故汗出。寒留于分肉之间,聚沫则为痛〔18〕。天寒则腠理闭,气濇〔19〕不行,水下流〔20〕于膀胱,则为溺与气〔21〕。
〔1〕黄 此前明抄本有“此出《灵枢》六卷五癃津液别篇”十二字,显系后人抄补,以明出典。
〔2〕输 此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3〕其液别为五 《太素》注:“水谷入于口,送于肠胃之中,化为津液,凡有五别,则五藏津液。凡所言液者,通名为津,经称津者,不名为液,故液有五也。此略举五液,请解其义也。”《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五液者,阴精之总称也。本篇以溺、汗、泣、唾、水,故名为五。《宣明五气篇》曰:五藏化液:心为汗,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为五液。《决气篇》曰:精、气、津、液、血脉,其辨有六。又道家曰:涕、唾、精、津、汗、血、液,其名则七。皆无非五液之属耳。”按液,亦大名也,析言之,因形而别,故言五言六言七者,皆因名而异。
〔4〕与气 《批注伤寒论》卷五注引《针经》无此二字。详此后文义,疑引者省文。
〔5〕暑 《灵枢》、《太素》均作“热”。《说文·曰部》:“暑,热也。”段玉裁注:“暑与热,浑言则一,故许以热训暑。析言则二,暑之义主谓湿,热之义主谓燥。”按暑之与热,浑言虽通,然析言则别。段注所举者,性也,又夏言热。长夏言暑,时也。且后文仍称“天暑”,故此当以作“暑”为得。
〔6〕气并 气并者,气偏邪相就,偏邪相就,则气行不正。《周礼·考工记·舆人》:“大与小无并。”郑玄注:“并,偏邪相就也。”邪与斜同。
〔7〕泣 《广雅·释言》:“泣,泪也。”
〔8〕缓 弛缓不收也。
〔9〕唾 《说文·口部》:“唾,口液也。”
〔10〕何 《太素》作“所”。
〔11〕分注其海 分,《灵枢》、《太素》均作“各”。详下文曰“各走”,及用语惯例,作“各”义胜。杨上善注:“五味走于五藏四海,肝、心二藏主血,故酸苦二味走于血海。脾主水谷之气,故甘味走于水谷海。肺主于气,故辛走于膻中气海。肾主脑髓,故咸走髓海也。”按水谷皆入于胃者,首注水谷之海。五味各走其所喜,各归其脏,化而有成。其化为气者,注于气海;化为血者,注于血海,化为液者,注于髓海。
〔12〕津液各走其道 《太素》注:“目为泣道,腠理为汗道,亷泉为涎道,鼻为涕道,口为唾道也。”《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五藏四海,各因经以受水谷之气味,故津液随化而各走其道。”据此后文义,当以杨注为是。又膀胱者,溺道也;骨空者,髓道也。
〔13〕上焦出气 上焦,《灵枢》作“三焦”,与原校同。《太素》同本经,杨上善注:“上焦出气,出胃上口,名曰卫气。”按杨注与下文“温肌肉,充皮肤”之义合。盖上,篆文与二颇似,与三形近,故疑三为上之误。
〔14〕者 《灵枢》无。据下“留而不行者”文例,疑《灵枢》脱。
〔15〕为 此下《灵枢》有“其”字,据下“为液”文例,疑《灵枢》衍。
〔16〕留 《灵枢》作“流”按留与流、溜,经文多混用,声通义通,此从留义。
〔17〕则 明抄本无,据下“则腠理闭”文例,疑明抄本脱。
〔18〕聚沫则为痛 聚沫,《太素》互倒。杨上善注:“寒留分肉之间,津液聚沫,迫裂分肉,所以为痛。”
〔19〕濇 《灵枢》作“湿”,疑形近误。
〔20〕流 《灵枢》作“留”,《太素》作“溜”。此从流义。
〔21〕则为溺与气 《灵枢发微》注:“其水下留于膀胱,则前为溺而后为气耳。”《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此津液之为溺气也。腠理闭密则气不外泄,故气化为水。水必就下,故留于膀胱。然水即气也,水聚则气生,气化则水注,故为溺与气。”《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夫膀胱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而出者为溺,藏于膀胱者,化生太阳之气。此言津之为溺也。”按此云“水下流于膀胱,则为溺与气”,马注“而后为气”似与膀胱之义难合,姑从二张注义。溺与尿同。《集韵·啸韵》:“尿,一作溺。”
五藏六府,心为之主〔1〕,耳为之听,目为之候〔2〕,肺为之相〔3〕,肝为之将〔4〕,脾为之卫〔5〕,肾为之主外〔6〕。
〔1〕心为之主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心总五藏六府,为精神之主,故耳目肺肝脾肾,皆听命于心。”详《素问·灵兰秘典论》云:“心为君主之官。”《灵枢·邪客》云:“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与本文义同。
〔2〕目为之候 目主观察,故为之候。《说文·人部》:“候,伺望也。”《国语·晋语八》:“候扞卫不行。”韦昭注:“候,候望。”此引申为观察。
〔3〕肺为之相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肺朝百脉而主治节,故为心之相。”又《素问·灵兰秘典论》云:“肺者相传之官,治节出焉。”与本文义亦同。
〔4〕肝为之将 《素问·灵兰秘典论》云:“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王冰注:“勇而能断,故曰将军。潜发未萌,故谋虑出焉。”此所以言肝之为将。
〔5〕脾为之卫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脾主肌肉而护养藏府,故为心之卫。”详《灵枢·师传》云:“脾者主为卫,使之迎粮,视唇舌好恶,以知吉凶。”迎粮者,受纳水谷也。水谷化生之精微,化气血,充肌肤,为一身之捍卫,故脾为之卫。
〔6〕肾为之主外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肾主骨而成立其形体,故为心之主外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肾主外者,肾主藏津液,所以灌精濡空窍者也。”详《灵枢·师传》云:“肾者主为外,使之远听,视耳好恶,以知其性。”以肾窍在耳,耳司听,以其远听,故云肾为之主外,外亦远也。《说文·夕部》:“外,远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二张之注,似未为得。又《灵枢·师传》云:“肝者主为将,使之候外,欲知坚固,视目大小。”以肝窍在目,肝之候外者,远视也。是肝肾二脏,虽皆言外,然一者远听,一者远视也。
按:
上文言心、肝、脾三脏之功用,与本卷第三篇义同,应互参。又此段经文之前为解溺与气,后解泣出,唯中言五脏及目耳之所为,似与上下文义不相属,故疑有错简。
故五藏六府之津液,尽上渗于目。心悲气并则心系〔1〕急,急〔2〕则肺叶〔3〕举,举〔4〕则液上溢。夫心系急〔5〕,肺不能常举〔6〕,乍上乍下〔7〕,故欬而泣出矣〔8〕。
〔1〕心系 见本经卷二第一上“心手少阴之脉”注。
〔2〕急 此前《灵枢》有“心系”二字。
〔3〕叶 《灵枢》无。
〔4〕举 此前《灵枢》有“肺”字。
〔5〕急 《灵枢》作“与”,连下句。《太素》作“举”。按与与举古通。《史记·吕后本纪》:“苍天举直。”裴骃集解引徐广曰:“举,一作与。”《汉书·赵幽王传》举作“与”。今仍从本经。
〔6〕肺不能常举 肺虽因心系急而举,然亦随呼吸而升降,呼则升,吸则降,故肺不能常举也。
〔7〕乍上乍下 此言肺叶之乍升乍降也。
〔8〕故欬而泣出矣 欬,《太素》:作“呿”,杨上善注:“呿者,泣出之时,引气张口也。”按呿与吁、呴、歔古通。《吕氏春秋·重言》:“君呿而不唫。”《说苑·权谋》作“吁”。《淮南子·俶真训》:“阴阳所呴。”高诱注:“呴读以口相吁之吁。”《老子》:“或或吹。”陆德明释文:“河上本作呴。”《说文·欠部》:“歔,欷也。……欷,歔也。”《玉篇·欠部》:“欷……悲也,泣余声也。”此与上文“心悲气并则心系急”之义合,故疑欬为“呿”之误。泣,原作“涎”,据《灵枢》、《太素》改。又《灵枢·口问》论“泣涕出”之文,与本文义亦合,可互参。详见本经卷十二第一。
中热则胃中消谷〔1〕,消谷则虫上下作矣〔2〕,肠胃充郭〔3〕故胃〔4〕缓,缓〔5〕则气逆,故唾出矣〔6〕。
〔1〕中热则胃中消谷 中热者,中焦热也。热能杀谷,胃居中焦,故胃中消谷。
〔2〕消谷则虫上下作矣 消谷,明抄本无此二字,《太素》二字互倒。《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虫为湿热所化,常居肠中。胃热则消谷中虚,虫行求食,故或上或下,动作于肠胃之间。”按作,动也。《荀子·解蔽》:“作之则将。”杨倞注:“作,动也。”
〔3〕充郭 郭与廓通。《诗经·大雅·皇矣》:“憎其式廓。”陆德明释文廓作郭,云:“本又作廓。”《方言》卷一:“张小使大谓之廓。”充郭者,充满张大也。
〔4〕胃 《太素》无。
〔5〕缓 此前《灵枢》有“胃”字。
〔6〕矣 明抄本、《灵枢》、《太素》均无。
按:
详《素问·宣明五气》云:“脾为涎,肾为唾。”与本文义别。张介宾则谓:“肾为唾,而此曰胃为唾,是胃之与肾,皆主为唾。盖土郁之唾在胃,水泛之唾在肾。”又详《灵枢·口问》云:“饮食皆入于胃,胃中有热则虫动,虫动则胃缓,胃缓则亷泉开,故涎下。”与本文论病机之义尽同,然一则曰唾,一则曰涎,名又有别。又据前文论“泣出”与《灵枢·口问》论“泣涕出”基本相同之例,疑本文“唾”,或系“涎”之误。若之,则与《灵枢·口问》之论尽同,与《素问·宣明五气》之说亦合。
五谷之津液和合而为膏〔1〕者,内渗入于骨空〔2〕,补益脑髓〔3〕,而下流于阴股〔4〕。阴阳不和,则使〔5〕液溢而下流于阴〔6〕。髓液皆减而下,下过度〔7〕则虚,虚则腰〔8〕脊痛而胻酸〔9〕。
〔1〕膏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膏,脂膏也。精液和合为膏,以填补于骨空之中,则为脑为髓为精为血。”
〔2〕骨空 此指骨中空隙,即骨孔。
〔3〕补益脑髓 《太素》注:“补益脑髓者,谷之津液和合为膏,渗入头骨空中,补益于脑;渗入诸骨空中,补益于髓。”
〔4〕而下流于阴股 股下明抄本有“《太素》无股字”五小字校文,与今《太素》同。按此文与上文似不甚合,疑涉下文“则液溢而下流于阴”而衍。
〔5〕则使 《太素》则作“故”,使与上句“和”字相连。
〔6〕下流于阴 《太素》注:“下流阴中,补益于精。”《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阴阳不和,则精气俱病,气病则不摄,精病则不守、精气不相统摄,故液溢于下,而流泄于阴窍。”按阴,前阴。
〔7〕下过度 《医学纲目·水胀通论》注:“下过度谓房劳过度也。”
〔8〕腰 《太素》作“骨”,杨上善注作“腰痛”,故疑骨为腰之误。
〔9〕胻酸 明抄本此下分别有“音行”“音酸”四小字音注。胻,《灵枢》作“胫”,亦同。
阴阳气道不通〔1〕,四海闭塞〔2〕,三焦不泻〔3〕,津液不化,水谷并于肠胃之中〔4〕,别于回肠〔5〕,留于下焦〔6〕,不得渗于〔7〕膀胱,则下焦胀,水溢则为水胀〔8〕。此津液五别之顺逆也〔9〕。
〔1〕阴阳气道不通 《太素》注:“藏府阴阳不得和通。”按水谷津液五别,随气而化,循脏腑阴阳之道而行,逆则塞而不行,故曰阴阳气道不通。
〔2〕四海闭塞 前云“分注其海,津液各走其道”者,水谷气化之顺也。若水谷并于肠胃之中,不能化气、化血、化髓,则四海闭塞而不行,此水谷气化之逆也。
〔3〕三焦不泻 三焦者,决渎之官,疏泄水液者也。若阴阳气道不通,则三焦不能疏泄水液。
〔4〕水谷并于肠胃之中 于,《灵枢》作“行”。前言“水谷入于口,输于肠胃,其液别为五”,此水谷气化而得以分注。此言水谷并于肠胃之中,偏居不化,故水谷之海闭塞。
〔5〕别于回肠 回,明抄本作“回”,回与回同。别于回肠者,言下焦也,下焦自回肠而别出,注于膀胱。
〔6〕留于下焦 此言水液循下焦而别出回肠,居留于下焦而不行。
〔7〕于 《灵枢》、《太素》均无。
〔8〕水溢则为水胀 明抄本无此六字。《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三焦为决渎之官,膀胱为津液之府,气不化则水不行,所以三焦不能写,膀胱不能渗,而肿胀之病所由作。故治此者,当以气化为主。”按水胀,详见本经卷八第四。
〔9〕此津液五别之顺逆也 顺逆,《灵枢》互倒。也,《太素》无。《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阴阳和则五液皆精,而充实于内。阴阳不和则五精皆液,而流溢于外。此其所谓逆顺也。”
本篇全文见《灵枢·五癃津液别》、《太素·津液》。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水谷化生之津液可别而为五,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津与液的区别;汗、溺、泣、唾、髓五液的化生及功用;五脏的主要功能;髓虚与水胀的病机与病候等。
黄〔1〕帝问曰:水谷入于口,输〔2〕于肠胃,其液别为五〔3〕。天寒衣薄则为溺与气〔4〕,天暑〔5〕衣厚则为汗,悲哀气并〔6〕则为泣〔7〕,中热胃缓〔8〕则为唾〔9〕,邪气内逆,则气为之闭塞而不行,不行则为水胀。不知其何〔10〕由生。
岐伯对曰:水谷皆入于口,其味有五,分注其海〔11〕,津液各走其道〔12〕,故上焦一作三焦。出气〔13〕,以温肌肉,充皮肤者〔14〕,为〔15〕津,其留〔16〕而不行者,为液。天暑衣厚则〔17〕腠理开,故汗出。寒留于分肉之间,聚沫则为痛〔18〕。天寒则腠理闭,气濇〔19〕不行,水下流〔20〕于膀胱,则为溺与气〔21〕。
〔1〕黄 此前明抄本有“此出《灵枢》六卷五癃津液别篇”十二字,显系后人抄补,以明出典。
〔2〕输 此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3〕其液别为五 《太素》注:“水谷入于口,送于肠胃之中,化为津液,凡有五别,则五藏津液。凡所言液者,通名为津,经称津者,不名为液,故液有五也。此略举五液,请解其义也。”《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五液者,阴精之总称也。本篇以溺、汗、泣、唾、水,故名为五。《宣明五气篇》曰:五藏化液:心为汗,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为五液。《决气篇》曰:精、气、津、液、血脉,其辨有六。又道家曰:涕、唾、精、津、汗、血、液,其名则七。皆无非五液之属耳。”按液,亦大名也,析言之,因形而别,故言五言六言七者,皆因名而异。
〔4〕与气 《批注伤寒论》卷五注引《针经》无此二字。详此后文义,疑引者省文。
〔5〕暑 《灵枢》、《太素》均作“热”。《说文·曰部》:“暑,热也。”段玉裁注:“暑与热,浑言则一,故许以热训暑。析言则二,暑之义主谓湿,热之义主谓燥。”按暑之与热,浑言虽通,然析言则别。段注所举者,性也,又夏言热。长夏言暑,时也。且后文仍称“天暑”,故此当以作“暑”为得。
〔6〕气并 气并者,气偏邪相就,偏邪相就,则气行不正。《周礼·考工记·舆人》:“大与小无并。”郑玄注:“并,偏邪相就也。”邪与斜同。
〔7〕泣 《广雅·释言》:“泣,泪也。”
〔8〕缓 弛缓不收也。
〔9〕唾 《说文·口部》:“唾,口液也。”
〔10〕何 《太素》作“所”。
〔11〕分注其海 分,《灵枢》、《太素》均作“各”。详下文曰“各走”,及用语惯例,作“各”义胜。杨上善注:“五味走于五藏四海,肝、心二藏主血,故酸苦二味走于血海。脾主水谷之气,故甘味走于水谷海。肺主于气,故辛走于膻中气海。肾主脑髓,故咸走髓海也。”按水谷皆入于胃者,首注水谷之海。五味各走其所喜,各归其脏,化而有成。其化为气者,注于气海;化为血者,注于血海,化为液者,注于髓海。
〔12〕津液各走其道 《太素》注:“目为泣道,腠理为汗道,亷泉为涎道,鼻为涕道,口为唾道也。”《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五藏四海,各因经以受水谷之气味,故津液随化而各走其道。”据此后文义,当以杨注为是。又膀胱者,溺道也;骨空者,髓道也。
〔13〕上焦出气 上焦,《灵枢》作“三焦”,与原校同。《太素》同本经,杨上善注:“上焦出气,出胃上口,名曰卫气。”按杨注与下文“温肌肉,充皮肤”之义合。盖上,篆文与二颇似,与三形近,故疑三为上之误。
〔14〕者 《灵枢》无。据下“留而不行者”文例,疑《灵枢》脱。
〔15〕为 此下《灵枢》有“其”字,据下“为液”文例,疑《灵枢》衍。
〔16〕留 《灵枢》作“流”按留与流、溜,经文多混用,声通义通,此从留义。
〔17〕则 明抄本无,据下“则腠理闭”文例,疑明抄本脱。
〔18〕聚沫则为痛 聚沫,《太素》互倒。杨上善注:“寒留分肉之间,津液聚沫,迫裂分肉,所以为痛。”
〔19〕濇 《灵枢》作“湿”,疑形近误。
〔20〕流 《灵枢》作“留”,《太素》作“溜”。此从流义。
〔21〕则为溺与气 《灵枢发微》注:“其水下留于膀胱,则前为溺而后为气耳。”《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此津液之为溺气也。腠理闭密则气不外泄,故气化为水。水必就下,故留于膀胱。然水即气也,水聚则气生,气化则水注,故为溺与气。”《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夫膀胱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而出者为溺,藏于膀胱者,化生太阳之气。此言津之为溺也。”按此云“水下流于膀胱,则为溺与气”,马注“而后为气”似与膀胱之义难合,姑从二张注义。溺与尿同。《集韵·啸韵》:“尿,一作溺。”
五藏六府,心为之主〔1〕,耳为之听,目为之候〔2〕,肺为之相〔3〕,肝为之将〔4〕,脾为之卫〔5〕,肾为之主外〔6〕。
〔1〕心为之主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心总五藏六府,为精神之主,故耳目肺肝脾肾,皆听命于心。”详《素问·灵兰秘典论》云:“心为君主之官。”《灵枢·邪客》云:“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与本文义同。
〔2〕目为之候 目主观察,故为之候。《说文·人部》:“候,伺望也。”《国语·晋语八》:“候扞卫不行。”韦昭注:“候,候望。”此引申为观察。
〔3〕肺为之相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肺朝百脉而主治节,故为心之相。”又《素问·灵兰秘典论》云:“肺者相传之官,治节出焉。”与本文义亦同。
〔4〕肝为之将 《素问·灵兰秘典论》云:“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王冰注:“勇而能断,故曰将军。潜发未萌,故谋虑出焉。”此所以言肝之为将。
〔5〕脾为之卫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脾主肌肉而护养藏府,故为心之卫。”详《灵枢·师传》云:“脾者主为卫,使之迎粮,视唇舌好恶,以知吉凶。”迎粮者,受纳水谷也。水谷化生之精微,化气血,充肌肤,为一身之捍卫,故脾为之卫。
〔6〕肾为之主外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肾主骨而成立其形体,故为心之主外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肾主外者,肾主藏津液,所以灌精濡空窍者也。”详《灵枢·师传》云:“肾者主为外,使之远听,视耳好恶,以知其性。”以肾窍在耳,耳司听,以其远听,故云肾为之主外,外亦远也。《说文·夕部》:“外,远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二张之注,似未为得。又《灵枢·师传》云:“肝者主为将,使之候外,欲知坚固,视目大小。”以肝窍在目,肝之候外者,远视也。是肝肾二脏,虽皆言外,然一者远听,一者远视也。
按:
上文言心、肝、脾三脏之功用,与本卷第三篇义同,应互参。又此段经文之前为解溺与气,后解泣出,唯中言五脏及目耳之所为,似与上下文义不相属,故疑有错简。
故五藏六府之津液,尽上渗于目。心悲气并则心系〔1〕急,急〔2〕则肺叶〔3〕举,举〔4〕则液上溢。夫心系急〔5〕,肺不能常举〔6〕,乍上乍下〔7〕,故欬而泣出矣〔8〕。
〔1〕心系 见本经卷二第一上“心手少阴之脉”注。
〔2〕急 此前《灵枢》有“心系”二字。
〔3〕叶 《灵枢》无。
〔4〕举 此前《灵枢》有“肺”字。
〔5〕急 《灵枢》作“与”,连下句。《太素》作“举”。按与与举古通。《史记·吕后本纪》:“苍天举直。”裴骃集解引徐广曰:“举,一作与。”《汉书·赵幽王传》举作“与”。今仍从本经。
〔6〕肺不能常举 肺虽因心系急而举,然亦随呼吸而升降,呼则升,吸则降,故肺不能常举也。
〔7〕乍上乍下 此言肺叶之乍升乍降也。
〔8〕故欬而泣出矣 欬,《太素》:作“呿”,杨上善注:“呿者,泣出之时,引气张口也。”按呿与吁、呴、歔古通。《吕氏春秋·重言》:“君呿而不唫。”《说苑·权谋》作“吁”。《淮南子·俶真训》:“阴阳所呴。”高诱注:“呴读以口相吁之吁。”《老子》:“或或吹。”陆德明释文:“河上本作呴。”《说文·欠部》:“歔,欷也。……欷,歔也。”《玉篇·欠部》:“欷……悲也,泣余声也。”此与上文“心悲气并则心系急”之义合,故疑欬为“呿”之误。泣,原作“涎”,据《灵枢》、《太素》改。又《灵枢·口问》论“泣涕出”之文,与本文义亦合,可互参。详见本经卷十二第一。
中热则胃中消谷〔1〕,消谷则虫上下作矣〔2〕,肠胃充郭〔3〕故胃〔4〕缓,缓〔5〕则气逆,故唾出矣〔6〕。
〔1〕中热则胃中消谷 中热者,中焦热也。热能杀谷,胃居中焦,故胃中消谷。
〔2〕消谷则虫上下作矣 消谷,明抄本无此二字,《太素》二字互倒。《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虫为湿热所化,常居肠中。胃热则消谷中虚,虫行求食,故或上或下,动作于肠胃之间。”按作,动也。《荀子·解蔽》:“作之则将。”杨倞注:“作,动也。”
〔3〕充郭 郭与廓通。《诗经·大雅·皇矣》:“憎其式廓。”陆德明释文廓作郭,云:“本又作廓。”《方言》卷一:“张小使大谓之廓。”充郭者,充满张大也。
〔4〕胃 《太素》无。
〔5〕缓 此前《灵枢》有“胃”字。
〔6〕矣 明抄本、《灵枢》、《太素》均无。
按:
详《素问·宣明五气》云:“脾为涎,肾为唾。”与本文义别。张介宾则谓:“肾为唾,而此曰胃为唾,是胃之与肾,皆主为唾。盖土郁之唾在胃,水泛之唾在肾。”又详《灵枢·口问》云:“饮食皆入于胃,胃中有热则虫动,虫动则胃缓,胃缓则亷泉开,故涎下。”与本文论病机之义尽同,然一则曰唾,一则曰涎,名又有别。又据前文论“泣出”与《灵枢·口问》论“泣涕出”基本相同之例,疑本文“唾”,或系“涎”之误。若之,则与《灵枢·口问》之论尽同,与《素问·宣明五气》之说亦合。
五谷之津液和合而为膏〔1〕者,内渗入于骨空〔2〕,补益脑髓〔3〕,而下流于阴股〔4〕。阴阳不和,则使〔5〕液溢而下流于阴〔6〕。髓液皆减而下,下过度〔7〕则虚,虚则腰〔8〕脊痛而胻酸〔9〕。
〔1〕膏 《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膏,脂膏也。精液和合为膏,以填补于骨空之中,则为脑为髓为精为血。”
〔2〕骨空 此指骨中空隙,即骨孔。
〔3〕补益脑髓 《太素》注:“补益脑髓者,谷之津液和合为膏,渗入头骨空中,补益于脑;渗入诸骨空中,补益于髓。”
〔4〕而下流于阴股 股下明抄本有“《太素》无股字”五小字校文,与今《太素》同。按此文与上文似不甚合,疑涉下文“则液溢而下流于阴”而衍。
〔5〕则使 《太素》则作“故”,使与上句“和”字相连。
〔6〕下流于阴 《太素》注:“下流阴中,补益于精。”《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阴阳不和,则精气俱病,气病则不摄,精病则不守、精气不相统摄,故液溢于下,而流泄于阴窍。”按阴,前阴。
〔7〕下过度 《医学纲目·水胀通论》注:“下过度谓房劳过度也。”
〔8〕腰 《太素》作“骨”,杨上善注作“腰痛”,故疑骨为腰之误。
〔9〕胻酸 明抄本此下分别有“音行”“音酸”四小字音注。胻,《灵枢》作“胫”,亦同。
阴阳气道不通〔1〕,四海闭塞〔2〕,三焦不泻〔3〕,津液不化,水谷并于肠胃之中〔4〕,别于回肠〔5〕,留于下焦〔6〕,不得渗于〔7〕膀胱,则下焦胀,水溢则为水胀〔8〕。此津液五别之顺逆也〔9〕。
〔1〕阴阳气道不通 《太素》注:“藏府阴阳不得和通。”按水谷津液五别,随气而化,循脏腑阴阳之道而行,逆则塞而不行,故曰阴阳气道不通。
〔2〕四海闭塞 前云“分注其海,津液各走其道”者,水谷气化之顺也。若水谷并于肠胃之中,不能化气、化血、化髓,则四海闭塞而不行,此水谷气化之逆也。
〔3〕三焦不泻 三焦者,决渎之官,疏泄水液者也。若阴阳气道不通,则三焦不能疏泄水液。
〔4〕水谷并于肠胃之中 于,《灵枢》作“行”。前言“水谷入于口,输于肠胃,其液别为五”,此水谷气化而得以分注。此言水谷并于肠胃之中,偏居不化,故水谷之海闭塞。
〔5〕别于回肠 回,明抄本作“回”,回与回同。别于回肠者,言下焦也,下焦自回肠而别出,注于膀胱。
〔6〕留于下焦 此言水液循下焦而别出回肠,居留于下焦而不行。
〔7〕于 《灵枢》、《太素》均无。
〔8〕水溢则为水胀 明抄本无此六字。《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三焦为决渎之官,膀胱为津液之府,气不化则水不行,所以三焦不能写,膀胱不能渗,而肿胀之病所由作。故治此者,当以气化为主。”按水胀,详见本经卷八第四。
〔9〕此津液五别之顺逆也 顺逆,《灵枢》互倒。也,《太素》无。《类经》卷十六第五十八注:“阴阳和则五液皆精,而充实于内。阴阳不和则五精皆液,而流溢于外。此其所谓逆顺也。”
同书章节
- 《针灸甲乙经校注》简介
- 《针灸甲乙经校注》新校正黄帝
- 《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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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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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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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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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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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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