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本篇全文见《灵枢·卫气》、《太素·经脉标本》。
提要:本篇主要论述十二经脉标本所在及头、胸、腹四气的气街部位与主治,故以此名篇。
黄帝问曰: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1〕,六府者,所以受水谷而化物者也〔2〕。其气内循于五藏而外络支节〔3〕,其浮气之不循于〔4〕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5〕,如环〔6〕无端,亭亭淳淳〔7〕乎,孰能穷之。然其分别〔8〕阴阳,皆有标本虚实所离之处〔9〕。能别阴阳十二经者,知病之所生〔10〕。知〔11〕候虚实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12〕。知六经之气街〔13〕者,能知解结绍于门户〔14〕。能知虚实之坚濡〔15〕者,知补泻之所在。能知六经标本者,可以无惑于天下也〔16〕。
〔1〕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 后“者”字原脱,者,结构助词,据《灵枢》及下句文例补。《太素》注:“肾藏精也,心藏神也,肝藏魂也,肺藏魄也,脾藏意智,为五藏本,所以不论也。”
〔2〕六府者,所以受水谷而化物者也 而下《灵枢》、《太素》均有“行”字。杨上善注:“胆之府,唯受所化木精汁三合,不能化物也,今就多者为言耳也。”
〔3〕内循于五藏而外络支节 《太素》注:“六府谷气,化为血气,内即入于五藏,资其血气,外则行于分肉、经胳、支节也。”
〔4〕于 《灵枢》、《太素》均无。
〔5〕阴阳相随,外内相贯 《太素》注:“浮气为阳为卫,随阴从外贯内;精气为阴为营,随阳从内贯外也。”
〔6〕环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之”字,疑衍。
〔7〕亭亭淳淳 《灵枢》同。《太素》作“混乎”。亭亭淳淳,即混混淳淳也,《太素》作“混”可证,惟《太素》此处当有脱文。混混淳淳,亦作浑浑沌沌。凡此等形况之词,皆义存乎声,故并通。此言混圆无穷也。故下文曰“孰能穷之”。
〔8〕分别 分辨。别,辨也。
〔9〕标本虚实所离之处 《太素》注:“夫阴阳之气在于身也,即有标有本,有虚有实,有所历之处也。”离,历也。《史记·苏秦列传》:“我离两周而触郑。”张守节正义:“离,历也。”
〔10〕知病之所生 《太素》注:“十二经脉,有阴有阳,能知十二经脉标本所在,则知邪入病生所由也。”
〔11〕知 原脱,据《太素》及此下文例补。
〔12〕能得病之高下 《太素》注:“十二经脉,上实下虚病在下,下实上虚病在其上,虚实为病,高下可知也。”
〔13〕六经之气街 经,《灵枢》、《太素》均作“府”。详气街,乃经脉之气街,详见后文,故当以本经为是。
〔14〕解结绍于门户 绍,正抄本作“纽”。《灵枢》作“契绍”。《太素》作“挈绍”。绍,《说文·纟部》:“一曰绍,紧纠也。”段玉裁注:“紧者,缠丝急也。纠者,三合绳也。”《荀子·正名》:“名实玄纽。”杨倞注:“纽,结也。”是结绍、结纽,同义复词,皆缠结不通也。此言解除脉气运行门户之缠结不通也。
〔15〕虚实之坚濡 濡,《太素》作“耎”,音义皆同。杨上善注:“知虚为耎,知实为坚,即能泻坚补耎也。”实,《灵枢》作“石”,实,古质部;石,古铎部,一声之转,故相假。
〔16〕也 《灵枢》、《太素》均无。
岐伯对曰:博哉圣帝之论!臣请〔1〕悉言之。
足太阳之本〔2〕,在跟上五寸中〔3〕,标〔4〕在两络命门〔5〕。命门者,目也〔6〕。
足少阳之本,在窍阴之间〔7〕,标在窗笼之前〔8〕。窗笼者,耳也〔9〕。《千金》云:窗笼者,耳前上下脉,以手按之动者,是也。
足阳明之本,在厉兑,标在人迎,上颊侠颃颡〔10〕。《九卷》云:标在人迎颊上侠颃颡。
足太阴之本,在中封前四寸之中〔11〕,标在背腧与舌本〔12〕。
足少阴〔13〕之本,在内踝下上三寸中〔14〕,标在背腧与舌下两脉〔15〕。
足厥阴〔16〕之本,在行间上五寸所〔17〕,标在背腧〔18〕。
〔1〕请 此下《灵枢》、《太素》有“尽意”二字。
〔2〕、〔4〕本、标 《太素》注:“血气所出,皆从藏府而起,今六经之本皆在四支,其标在掖、肝输(按肝输当为肾输之误,以肾输为五脏输之最下者)以上何也?然气生虽从府藏为根,末在四支,比天生物,流气从天,根成地也。”本,犹根也。标,犹末也。此以标本喻经脉上下之所在。本标本自相应,如《淮南子·天文》:“物类相动,本标相应。”故《千金》论脏腑诸卷“标”皆作“应”,义属乎此。
〔3〕跟上五寸中 《太素》注:“跟上五寸,当承筋下,足跟上,是足太阳脉为根之处也。”《灵枢发微》注:“在于足外跟以上,即附阳穴。”按承筋去跟上过五寸多矣,不知杨注何据。附阳在外踝上三寸若以骨度言“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计之,虽过五寸之数,然此言“五寸中”,当是指五寸范围内,且余处无穴,故合当应此。
〔5〕两络命门 《灵枢发微》注:“即睛明穴。睛明左右有二,故曰两络。”
〔6〕命门者,目也 《太素》注:“肾为命门,上通太阳于目,故目为命门。”《素问·阴阳离合论》王冰注:“命门者,藏精光照之所,则两目也。”《灵枢集注·根结》张志聪注:“命门者,太阳为水火生命之原,目窍乃经气所出之门也。”按诸家说解,似未尽义,且《内经》亦无肾为命门之说。详命为明之假借,《易经·贲》:“君子以明庶政。”陆德明释文:“明,蜀才本作命。”又《易经·系辞下》:“系辞焉而命之。”陆德明释文:“命,孟作明。”是命门即明门。此与《素问·脉要精微论》所谓“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之义亦合。下同。
〔7〕窍阴之间 《太素》注:“根在窍阴。”间,隙也,亦孔穴之义。
〔8〕窗笼之前 《灵枢发微》注:“即听宫穴也。”
〔9〕窗笼者,耳也 耳下正抄本有“前”字。《太素》注:“以耳为身窗舍,笼音聋,故曰窗笼也。”
〔10〕上颊侠颃颡 原作“上颊颃颡”。原校云:“《九卷》云:标在人迎、颊上侠颃颡。”明抄本同底本,颃颡下分别有“音亢”、“音桑”四小字音注。正抄本作“上颊挟颃颡”。《灵枢》作“颊挟颃颡也”。《太素》作“颊下,上侠颃颡”。诸本各异,而底本文义难通,今据正抄本并参之别本补“侠”字,使文义稍安。颃颡,见本卷第一上注。
〔11〕中封前四寸之中 《太素》注:“足太阴脉……行于内踝下微前商邱,上于内踝,近于中封。中封虽是厥阴所行,太阴为根,此中封之前四寸之中也。”《灵枢发微》注:“疑是三阴交穴。”按杨注似与文义难合,而三阴交在内踝上三寸,中封当踝前跗上,与文义亦不尽合,然别无相当之位,姑存此说。
〔12〕背腧与舌本 《太素》注:“末在背第十一椎两箱一寸半脾输,及连舌本,散在舌下也。”
〔13〕足少阴 此条原在足少阳之前,与余脉排列顺序不合,据《太素》移此。
〔14〕内踝下上三寸中 《灵枢》同。《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无“上”字,“三”作“二”。杨上善注:“足少阴脉起小指下,邪起趋足心,至内踝下二寸为根也。”《灵枢发微》注:“即交信穴。”《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踝下一寸照海也,踝上二寸,复溜交信也。皆足少阴之本。”诸说不一,疑经文有误。《灵枢识》:“简案:据《千金》内踝下二寸,考《甲乙》等无穴,疑是下字衍,三寸作二寸为是。”此说可参。
〔15〕背腧与舌下两脉 《灵枢发微》注:“其标在于背肾俞穴与舌下两脉。据根结篇当是亷泉穴也。”
〔16〕足厥阴 阴,原作“阳”,据明抄本、正抄本改。此条原在足太阴之前,与余脉排列顺序不合,据《太素》移此。
〔17〕行间上五寸所 《灵枢发微》注:“疑是中封穴。”
〔18〕背腧 《太素》注:“末在背第九椎两箱一寸半肝输也。”
手太阳之本,在外踝之后〔1〕,标在命门之上一寸〔2〕。《千金》云:命门在心上一寸。
手少阳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间上二寸〔3〕,标在耳后上角下外眦〔4〕。
手阳明之本,在肘骨中〔5〕,上至别阳〔6〕,标在颜下合钳上〔7〕。
手太阴之本,在寸口之中〔8〕,标在腋下动脉〔9〕。
手少阴〔10〕之本,在兑骨之端〔11〕,标在背腧〔12〕。
手心主之本,在掌后两筋之间〔13〕,标在腋下三寸〔14〕。
凡候此〔15〕者,主〔16〕下虚则厥,下盛则热〔17〕;上虚则眩,上盛则热痛〔18〕。故实者絶而止之〔19〕,虚者引而起之〔20〕。
〔1〕外踝之后 《太素》注:“手腕之处,当大指者为内踝,当小指者为外踝也。”《灵枢发微》注:“疑是养老穴。”
〔2〕命门之上一寸 一寸,《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三寸”。杨上善注:“其末在目上三寸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命门之上一寸,当是睛明穴上一寸,盖睛明为手足太阳之会也。”张注“睛明穴上一寸”,已近攒竹穴,而攒竹为足太阳脉气所发,非手太阳之位。故究系“一寸”或“三寸”,尚待考。
〔3〕小指次指之间上二寸 二寸,原作“三寸”,原校云:“一作二寸。”《灵枢》、《太素》均作“二寸”,今据改,并删原校。次指,明抄本无,疑脱。《灵枢发微》注:“在手小指之四指间上二寸液门穴。”
〔4〕耳后上角下外眦 明抄本作“耳角下外眦”。《太素》注:“末在耳后完骨,枕骨下,出耳上角,下至外眦也。”《灵枢发微》注:“标在耳后之上角丝竹空。”《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耳后上角,当是角孙穴。下外眦,当是丝竹空也。”按本文义不甚明,丝竹空者,本经卷三第十云“足少阳脉气所发”,且不当外眦,是亦未当。明抄本文似较胜,或当瞳子窌处,该穴“在目外去眦五分”,又为“手太阳、手足少阳之会”。
〔5〕肘骨中 《灵枢发微》注:“肘骨中曲池穴。”
〔6〕别阳 《太素》注:“背臑手阳明胳,名曰别阳。”
〔7〕颜下合钳上 《太素》作“颊下合于钳上,杨上善注:“末在颊下一寸,人迎后,扶突上,名为钳。钳,颈铁也。当此铁处,名为钳上。”《灵枢发微》注:“疑是胃经头维穴。”《类经》卷七第十二注:“手阳明上挟鼻孔,故标在颜下,颜庭也。钳上,即根结篇钳耳之义。谓脉由足阳明大迎之次,夹耳之两旁也。”按本经卷三头维“足少阳、阳维之会”,大迎“足太阳脉气所发”。故马、张二注,义似未切。《太素》文及杨注,义较胜。钳,束颈铁刑具也。《汉书·高帝纪下》:“自髡钳为王家奴。”颜师古注:“钳,以铁束颈也。”此以颊下颈上加钳之处为钳上也。颈部亦手阳明脉过处,如天鼎、扶突,皆当其位,且亦在颊下也。据此,似作“颊下”为是。
〔8〕寸口之中 《灵枢发微》注:“寸口之中即太渊穴。”
〔9〕腋下动脉 原作“腋下内动脉是也”。《灵枢》作“腋内动也”。《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腋下动脉”。杨上善注:“末在掖下天府动脉也。”此说是,据删“内”字及“是也”二字。
〔10〕阴 原作“阳”,据明抄本、正抄本改。
〔11〕兑骨之端 《太素》注:“腕后兑骨之端神门穴为根也。”
〔12〕背腧 《太素》注:“末在背第五椎下两傍半心输。”
〔13〕掌后两筋之间 间下《灵枢》、《太素》均有“二寸中”三字。杨上善注:“间使上下二寸之中为根也。”《灵枢发微》注:“即内关穴。”
〔14〕腋下三寸 《太素》注:“末在掖下三寸天池也。”
〔15〕此 《太素》注:“此,谓本标也。下则本也,标即上也。”
〔16〕主 《灵枢》、《太素》均无,疑衍。
〔17〕下虚则厥,下盛则热 热下《太素》有“痛”字,与下文“上盛则热痛”文同,疑是。杨上善注:“诸本阳虚者,手足皆冷为寒厥;诸本阳盛,则手足热痛为热厥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本虚则厥,元阳下衰也;下盛则热,邪热在下也。”两说虽少异,义亦均通。又按本经卷七第三论厥或令人暴不知人则云:“阴气盛于上则下虚,下虚则腹满;阳气盛于上,则下气重上而邪气逆,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不知人矣。”是亦寓下虚则厥之义,故本文言厥,或亦含暴不知人之厥。
〔18〕上虚则眩,上盛则热痛 《类经》卷七第十二注:“上虚则眩,清阳不升也;上盛则热痛,邪火上炽也。”
〔19〕实者絶而止之 实,《灵枢》作“石”,假借字,见前注。《太素》注:“阴阳盛实,絶写止其盛也。”《灵枢发微》注:“故盛者实也,当泻之,所谓絶其邪气而止之者是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石,实也。絶而止之,谓实者可泻,当决絶其根而止其病也。”诸注文虽异而义均通。言实者当泻,以絶而止其盛。而,连词,表示连贯。絶,断也,止也。
〔20〕虚者引而起之 《太素》注:“阴阳虚者,引气而补起也。”《灵枢发微》注:“虚者当补之,所谓引其正气而起之者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谓虚者宜补,当导助其气而振其衰也。”诸注义均通,言虚者当补,以引而起其衰。引,导也,宏也。起,振也。
按:
上文言经脉标本,是对经络学说的补述,旨在说明经脉上下的相互关联和本末关系。故上者应于下,下者应于上,其体用一也。文中所言具体部位,有三种情况:一者部位与穴位相当,诸注亦同。二者无相应穴位,故注者或言疑是某穴,或指穴不一。凡此当活看,知其位则可,不必强合某穴。盖古者立此论时,或腧穴定位,尚未完全确定,故仅言位而不言穴。三者诸文差异较大,众说不一,尚难定论,此或有讹误,今已难明,不可强解,故需存疑待考。
请〔1〕言气街〔2〕: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3〕气有街。故气在头者,止之于脑〔4〕。气在胸中者〔5〕,止之于膺与背腧〔6〕。气在腹者,止之于背腧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者〔7〕。气在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下〔8〕。取此者,用毫针,必先按而久存之应于手〔9〕,乃刺而予之〔10〕。所刺〔11〕者,头痛眩仆〔12〕,腹痛中满〔13〕,暴胀,及有新积痛可移者,易已也〔14〕;积不痛者,难已也〔15〕。
〔1〕请 谦词。
〔2〕气街 《太素》注:“街,道也。补写之法,须依血气之道,故请言之也。”
〔3〕 《灵枢》作“胫”。《太素》作“胻”。均同。
〔4〕止之于脑 止,原作“上”,原校云:“一作止,下同。”据正抄本、《灵枢》、《太素》及原校改,并删原校,下止字同。《太素》注:“脑为头气之街,故头有气,止百会也。”《灵枢发微》注:“凡气之行于头者,止之于脑。”止,居所也。如《墨子·非攻下》:“九鼎迁止。”又《诗经·商讼·烈祖》:“惟民所止。”郑玄笺:“止犹居也。”
〔5〕气在胸中者 气,原脱,据《灵枢》、《太素》及上下文例补。胸下原有“中”字,《灵枢》、《太素》均无,据上文言“胸气有街”,是“中”字衍,据删。
〔6〕止之于膺舆背腧 于,原脱,据明抄本及前后文例改。《太素》注:“膺中、肺输,为胸气之街,故胸中有气,取此二输。”《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胸之两旁为膺。气在胸之前者,止之膺,谓阳明少阴经分也。胸之后者,谓自十一椎膈膜之上,足太阳经诸藏之腧,皆为胸之气街也。”按杨注背腧为肺输,似过限。而张注言背部十一椎之上,又及于腹背,亦欠妥,此当以胸背部之腧穴为是。
〔7〕止之于背腧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者 者,据前后文例疑衍。《太素》注:“脾输及齐左右冲脉,以为腹气之街,若腹中有气,取此二输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腹之背腧,谓自十一椎膈膜以下,太阳经诸藏之腧皆是也。其行于前者,则冲脉并少阴之经行于腹,与脐之左右动脉,即肓腧、天枢等穴,皆为腹之气街也。”按背腧当属腹背部之穴。冲脉于脐左右,必以有动脉者为是。今本经卷三脐左右腧穴,均未言有动脉应手,此或指腹部深处脉动处是也。
〔8〕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下 于,原脱,据明抄本、《灵枢》、《太素》补。上下原有“以”字,与上下文义难安,据《太素》删。杨上善注:“三阴气街,并与承山,至踝上下,以为胻气之街,若胻有气,取此三处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此云气街,谓足阳明经穴,即气冲也,承山,足太阳经穴,以及踝之上下,亦皆足之气街也。”
〔9〕按而久存之应于手 《灵枢》、《太素》均作“按而在久应于手”。义均通,存亦在也。《公羊传·隐公三年》:“有天子存。”何休注:“存,在。”
〔10〕乃刺而予之 《太素》注:“刺气街法也,皆须按之良久,或手下痛,或手下脉动,知已,然后予行补写之。”予通与。
〔11〕刺 《灵枢》、《太素》均作“治”。此言治,即刺也,以上文言“取此者用毫针”。作“刺”,为避唐高宗李治讳改字。
〔12〕仆 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13〕腹痛中满 明抄本、《太素》均作“腹中痛满”,义小异而均通。
〔14〕新积痛可移者,易已也 痛,原脱,据《灵枢》、《太素》补。《类经》卷二第十二注:“新感之积,知痛而可移者,乃血气所及,无固结之形,故治之易已。”新,始也,初也。《淮南子·齐俗》:“而刀如新剖硎。”高诱注:“新剖,始制也。”《广雅·释言》:“新,初也。”
〔15〕积不痛者,难已也 《太素》注:“积而不痛,不可移者,难已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若其不痛,及坚硬如石不动者,其积结已深,此非毫针能治矣。”据杨上善注,参之上文言“可移者易已”,疑痛下脱“不可移”三字。
按:
本文当与本卷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所言“四冲”合参,四冲即四街。该篇总言四街之功能,本文析言四街之具体部位及主治病证,两相结合,则四街之说具备。
提要:本篇主要论述十二经脉标本所在及头、胸、腹四气的气街部位与主治,故以此名篇。
黄帝问曰: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1〕,六府者,所以受水谷而化物者也〔2〕。其气内循于五藏而外络支节〔3〕,其浮气之不循于〔4〕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5〕,如环〔6〕无端,亭亭淳淳〔7〕乎,孰能穷之。然其分别〔8〕阴阳,皆有标本虚实所离之处〔9〕。能别阴阳十二经者,知病之所生〔10〕。知〔11〕候虚实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12〕。知六经之气街〔13〕者,能知解结绍于门户〔14〕。能知虚实之坚濡〔15〕者,知补泻之所在。能知六经标本者,可以无惑于天下也〔16〕。
〔1〕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 后“者”字原脱,者,结构助词,据《灵枢》及下句文例补。《太素》注:“肾藏精也,心藏神也,肝藏魂也,肺藏魄也,脾藏意智,为五藏本,所以不论也。”
〔2〕六府者,所以受水谷而化物者也 而下《灵枢》、《太素》均有“行”字。杨上善注:“胆之府,唯受所化木精汁三合,不能化物也,今就多者为言耳也。”
〔3〕内循于五藏而外络支节 《太素》注:“六府谷气,化为血气,内即入于五藏,资其血气,外则行于分肉、经胳、支节也。”
〔4〕于 《灵枢》、《太素》均无。
〔5〕阴阳相随,外内相贯 《太素》注:“浮气为阳为卫,随阴从外贯内;精气为阴为营,随阳从内贯外也。”
〔6〕环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之”字,疑衍。
〔7〕亭亭淳淳 《灵枢》同。《太素》作“混乎”。亭亭淳淳,即混混淳淳也,《太素》作“混”可证,惟《太素》此处当有脱文。混混淳淳,亦作浑浑沌沌。凡此等形况之词,皆义存乎声,故并通。此言混圆无穷也。故下文曰“孰能穷之”。
〔8〕分别 分辨。别,辨也。
〔9〕标本虚实所离之处 《太素》注:“夫阴阳之气在于身也,即有标有本,有虚有实,有所历之处也。”离,历也。《史记·苏秦列传》:“我离两周而触郑。”张守节正义:“离,历也。”
〔10〕知病之所生 《太素》注:“十二经脉,有阴有阳,能知十二经脉标本所在,则知邪入病生所由也。”
〔11〕知 原脱,据《太素》及此下文例补。
〔12〕能得病之高下 《太素》注:“十二经脉,上实下虚病在下,下实上虚病在其上,虚实为病,高下可知也。”
〔13〕六经之气街 经,《灵枢》、《太素》均作“府”。详气街,乃经脉之气街,详见后文,故当以本经为是。
〔14〕解结绍于门户 绍,正抄本作“纽”。《灵枢》作“契绍”。《太素》作“挈绍”。绍,《说文·纟部》:“一曰绍,紧纠也。”段玉裁注:“紧者,缠丝急也。纠者,三合绳也。”《荀子·正名》:“名实玄纽。”杨倞注:“纽,结也。”是结绍、结纽,同义复词,皆缠结不通也。此言解除脉气运行门户之缠结不通也。
〔15〕虚实之坚濡 濡,《太素》作“耎”,音义皆同。杨上善注:“知虚为耎,知实为坚,即能泻坚补耎也。”实,《灵枢》作“石”,实,古质部;石,古铎部,一声之转,故相假。
〔16〕也 《灵枢》、《太素》均无。
岐伯对曰:博哉圣帝之论!臣请〔1〕悉言之。
足太阳之本〔2〕,在跟上五寸中〔3〕,标〔4〕在两络命门〔5〕。命门者,目也〔6〕。
足少阳之本,在窍阴之间〔7〕,标在窗笼之前〔8〕。窗笼者,耳也〔9〕。《千金》云:窗笼者,耳前上下脉,以手按之动者,是也。
足阳明之本,在厉兑,标在人迎,上颊侠颃颡〔10〕。《九卷》云:标在人迎颊上侠颃颡。
足太阴之本,在中封前四寸之中〔11〕,标在背腧与舌本〔12〕。
足少阴〔13〕之本,在内踝下上三寸中〔14〕,标在背腧与舌下两脉〔15〕。
足厥阴〔16〕之本,在行间上五寸所〔17〕,标在背腧〔18〕。
〔1〕请 此下《灵枢》、《太素》有“尽意”二字。
〔2〕、〔4〕本、标 《太素》注:“血气所出,皆从藏府而起,今六经之本皆在四支,其标在掖、肝输(按肝输当为肾输之误,以肾输为五脏输之最下者)以上何也?然气生虽从府藏为根,末在四支,比天生物,流气从天,根成地也。”本,犹根也。标,犹末也。此以标本喻经脉上下之所在。本标本自相应,如《淮南子·天文》:“物类相动,本标相应。”故《千金》论脏腑诸卷“标”皆作“应”,义属乎此。
〔3〕跟上五寸中 《太素》注:“跟上五寸,当承筋下,足跟上,是足太阳脉为根之处也。”《灵枢发微》注:“在于足外跟以上,即附阳穴。”按承筋去跟上过五寸多矣,不知杨注何据。附阳在外踝上三寸若以骨度言“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计之,虽过五寸之数,然此言“五寸中”,当是指五寸范围内,且余处无穴,故合当应此。
〔5〕两络命门 《灵枢发微》注:“即睛明穴。睛明左右有二,故曰两络。”
〔6〕命门者,目也 《太素》注:“肾为命门,上通太阳于目,故目为命门。”《素问·阴阳离合论》王冰注:“命门者,藏精光照之所,则两目也。”《灵枢集注·根结》张志聪注:“命门者,太阳为水火生命之原,目窍乃经气所出之门也。”按诸家说解,似未尽义,且《内经》亦无肾为命门之说。详命为明之假借,《易经·贲》:“君子以明庶政。”陆德明释文:“明,蜀才本作命。”又《易经·系辞下》:“系辞焉而命之。”陆德明释文:“命,孟作明。”是命门即明门。此与《素问·脉要精微论》所谓“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之义亦合。下同。
〔7〕窍阴之间 《太素》注:“根在窍阴。”间,隙也,亦孔穴之义。
〔8〕窗笼之前 《灵枢发微》注:“即听宫穴也。”
〔9〕窗笼者,耳也 耳下正抄本有“前”字。《太素》注:“以耳为身窗舍,笼音聋,故曰窗笼也。”
〔10〕上颊侠颃颡 原作“上颊颃颡”。原校云:“《九卷》云:标在人迎、颊上侠颃颡。”明抄本同底本,颃颡下分别有“音亢”、“音桑”四小字音注。正抄本作“上颊挟颃颡”。《灵枢》作“颊挟颃颡也”。《太素》作“颊下,上侠颃颡”。诸本各异,而底本文义难通,今据正抄本并参之别本补“侠”字,使文义稍安。颃颡,见本卷第一上注。
〔11〕中封前四寸之中 《太素》注:“足太阴脉……行于内踝下微前商邱,上于内踝,近于中封。中封虽是厥阴所行,太阴为根,此中封之前四寸之中也。”《灵枢发微》注:“疑是三阴交穴。”按杨注似与文义难合,而三阴交在内踝上三寸,中封当踝前跗上,与文义亦不尽合,然别无相当之位,姑存此说。
〔12〕背腧与舌本 《太素》注:“末在背第十一椎两箱一寸半脾输,及连舌本,散在舌下也。”
〔13〕足少阴 此条原在足少阳之前,与余脉排列顺序不合,据《太素》移此。
〔14〕内踝下上三寸中 《灵枢》同。《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无“上”字,“三”作“二”。杨上善注:“足少阴脉起小指下,邪起趋足心,至内踝下二寸为根也。”《灵枢发微》注:“即交信穴。”《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踝下一寸照海也,踝上二寸,复溜交信也。皆足少阴之本。”诸说不一,疑经文有误。《灵枢识》:“简案:据《千金》内踝下二寸,考《甲乙》等无穴,疑是下字衍,三寸作二寸为是。”此说可参。
〔15〕背腧与舌下两脉 《灵枢发微》注:“其标在于背肾俞穴与舌下两脉。据根结篇当是亷泉穴也。”
〔16〕足厥阴 阴,原作“阳”,据明抄本、正抄本改。此条原在足太阴之前,与余脉排列顺序不合,据《太素》移此。
〔17〕行间上五寸所 《灵枢发微》注:“疑是中封穴。”
〔18〕背腧 《太素》注:“末在背第九椎两箱一寸半肝输也。”
手太阳之本,在外踝之后〔1〕,标在命门之上一寸〔2〕。《千金》云:命门在心上一寸。
手少阳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间上二寸〔3〕,标在耳后上角下外眦〔4〕。
手阳明之本,在肘骨中〔5〕,上至别阳〔6〕,标在颜下合钳上〔7〕。
手太阴之本,在寸口之中〔8〕,标在腋下动脉〔9〕。
手少阴〔10〕之本,在兑骨之端〔11〕,标在背腧〔12〕。
手心主之本,在掌后两筋之间〔13〕,标在腋下三寸〔14〕。
凡候此〔15〕者,主〔16〕下虚则厥,下盛则热〔17〕;上虚则眩,上盛则热痛〔18〕。故实者絶而止之〔19〕,虚者引而起之〔20〕。
〔1〕外踝之后 《太素》注:“手腕之处,当大指者为内踝,当小指者为外踝也。”《灵枢发微》注:“疑是养老穴。”
〔2〕命门之上一寸 一寸,《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三寸”。杨上善注:“其末在目上三寸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命门之上一寸,当是睛明穴上一寸,盖睛明为手足太阳之会也。”张注“睛明穴上一寸”,已近攒竹穴,而攒竹为足太阳脉气所发,非手太阳之位。故究系“一寸”或“三寸”,尚待考。
〔3〕小指次指之间上二寸 二寸,原作“三寸”,原校云:“一作二寸。”《灵枢》、《太素》均作“二寸”,今据改,并删原校。次指,明抄本无,疑脱。《灵枢发微》注:“在手小指之四指间上二寸液门穴。”
〔4〕耳后上角下外眦 明抄本作“耳角下外眦”。《太素》注:“末在耳后完骨,枕骨下,出耳上角,下至外眦也。”《灵枢发微》注:“标在耳后之上角丝竹空。”《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耳后上角,当是角孙穴。下外眦,当是丝竹空也。”按本文义不甚明,丝竹空者,本经卷三第十云“足少阳脉气所发”,且不当外眦,是亦未当。明抄本文似较胜,或当瞳子窌处,该穴“在目外去眦五分”,又为“手太阳、手足少阳之会”。
〔5〕肘骨中 《灵枢发微》注:“肘骨中曲池穴。”
〔6〕别阳 《太素》注:“背臑手阳明胳,名曰别阳。”
〔7〕颜下合钳上 《太素》作“颊下合于钳上,杨上善注:“末在颊下一寸,人迎后,扶突上,名为钳。钳,颈铁也。当此铁处,名为钳上。”《灵枢发微》注:“疑是胃经头维穴。”《类经》卷七第十二注:“手阳明上挟鼻孔,故标在颜下,颜庭也。钳上,即根结篇钳耳之义。谓脉由足阳明大迎之次,夹耳之两旁也。”按本经卷三头维“足少阳、阳维之会”,大迎“足太阳脉气所发”。故马、张二注,义似未切。《太素》文及杨注,义较胜。钳,束颈铁刑具也。《汉书·高帝纪下》:“自髡钳为王家奴。”颜师古注:“钳,以铁束颈也。”此以颊下颈上加钳之处为钳上也。颈部亦手阳明脉过处,如天鼎、扶突,皆当其位,且亦在颊下也。据此,似作“颊下”为是。
〔8〕寸口之中 《灵枢发微》注:“寸口之中即太渊穴。”
〔9〕腋下动脉 原作“腋下内动脉是也”。《灵枢》作“腋内动也”。《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腋下动脉”。杨上善注:“末在掖下天府动脉也。”此说是,据删“内”字及“是也”二字。
〔10〕阴 原作“阳”,据明抄本、正抄本改。
〔11〕兑骨之端 《太素》注:“腕后兑骨之端神门穴为根也。”
〔12〕背腧 《太素》注:“末在背第五椎下两傍半心输。”
〔13〕掌后两筋之间 间下《灵枢》、《太素》均有“二寸中”三字。杨上善注:“间使上下二寸之中为根也。”《灵枢发微》注:“即内关穴。”
〔14〕腋下三寸 《太素》注:“末在掖下三寸天池也。”
〔15〕此 《太素》注:“此,谓本标也。下则本也,标即上也。”
〔16〕主 《灵枢》、《太素》均无,疑衍。
〔17〕下虚则厥,下盛则热 热下《太素》有“痛”字,与下文“上盛则热痛”文同,疑是。杨上善注:“诸本阳虚者,手足皆冷为寒厥;诸本阳盛,则手足热痛为热厥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本虚则厥,元阳下衰也;下盛则热,邪热在下也。”两说虽少异,义亦均通。又按本经卷七第三论厥或令人暴不知人则云:“阴气盛于上则下虚,下虚则腹满;阳气盛于上,则下气重上而邪气逆,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不知人矣。”是亦寓下虚则厥之义,故本文言厥,或亦含暴不知人之厥。
〔18〕上虚则眩,上盛则热痛 《类经》卷七第十二注:“上虚则眩,清阳不升也;上盛则热痛,邪火上炽也。”
〔19〕实者絶而止之 实,《灵枢》作“石”,假借字,见前注。《太素》注:“阴阳盛实,絶写止其盛也。”《灵枢发微》注:“故盛者实也,当泻之,所谓絶其邪气而止之者是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石,实也。絶而止之,谓实者可泻,当决絶其根而止其病也。”诸注文虽异而义均通。言实者当泻,以絶而止其盛。而,连词,表示连贯。絶,断也,止也。
〔20〕虚者引而起之 《太素》注:“阴阳虚者,引气而补起也。”《灵枢发微》注:“虚者当补之,所谓引其正气而起之者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谓虚者宜补,当导助其气而振其衰也。”诸注义均通,言虚者当补,以引而起其衰。引,导也,宏也。起,振也。
按:
上文言经脉标本,是对经络学说的补述,旨在说明经脉上下的相互关联和本末关系。故上者应于下,下者应于上,其体用一也。文中所言具体部位,有三种情况:一者部位与穴位相当,诸注亦同。二者无相应穴位,故注者或言疑是某穴,或指穴不一。凡此当活看,知其位则可,不必强合某穴。盖古者立此论时,或腧穴定位,尚未完全确定,故仅言位而不言穴。三者诸文差异较大,众说不一,尚难定论,此或有讹误,今已难明,不可强解,故需存疑待考。
请〔1〕言气街〔2〕: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3〕气有街。故气在头者,止之于脑〔4〕。气在胸中者〔5〕,止之于膺与背腧〔6〕。气在腹者,止之于背腧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者〔7〕。气在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下〔8〕。取此者,用毫针,必先按而久存之应于手〔9〕,乃刺而予之〔10〕。所刺〔11〕者,头痛眩仆〔12〕,腹痛中满〔13〕,暴胀,及有新积痛可移者,易已也〔14〕;积不痛者,难已也〔15〕。
〔1〕请 谦词。
〔2〕气街 《太素》注:“街,道也。补写之法,须依血气之道,故请言之也。”
〔3〕 《灵枢》作“胫”。《太素》作“胻”。均同。
〔4〕止之于脑 止,原作“上”,原校云:“一作止,下同。”据正抄本、《灵枢》、《太素》及原校改,并删原校,下止字同。《太素》注:“脑为头气之街,故头有气,止百会也。”《灵枢发微》注:“凡气之行于头者,止之于脑。”止,居所也。如《墨子·非攻下》:“九鼎迁止。”又《诗经·商讼·烈祖》:“惟民所止。”郑玄笺:“止犹居也。”
〔5〕气在胸中者 气,原脱,据《灵枢》、《太素》及上下文例补。胸下原有“中”字,《灵枢》、《太素》均无,据上文言“胸气有街”,是“中”字衍,据删。
〔6〕止之于膺舆背腧 于,原脱,据明抄本及前后文例改。《太素》注:“膺中、肺输,为胸气之街,故胸中有气,取此二输。”《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胸之两旁为膺。气在胸之前者,止之膺,谓阳明少阴经分也。胸之后者,谓自十一椎膈膜之上,足太阳经诸藏之腧,皆为胸之气街也。”按杨注背腧为肺输,似过限。而张注言背部十一椎之上,又及于腹背,亦欠妥,此当以胸背部之腧穴为是。
〔7〕止之于背腧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者 者,据前后文例疑衍。《太素》注:“脾输及齐左右冲脉,以为腹气之街,若腹中有气,取此二输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腹之背腧,谓自十一椎膈膜以下,太阳经诸藏之腧皆是也。其行于前者,则冲脉并少阴之经行于腹,与脐之左右动脉,即肓腧、天枢等穴,皆为腹之气街也。”按背腧当属腹背部之穴。冲脉于脐左右,必以有动脉者为是。今本经卷三脐左右腧穴,均未言有动脉应手,此或指腹部深处脉动处是也。
〔8〕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下 于,原脱,据明抄本、《灵枢》、《太素》补。上下原有“以”字,与上下文义难安,据《太素》删。杨上善注:“三阴气街,并与承山,至踝上下,以为胻气之街,若胻有气,取此三处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此云气街,谓足阳明经穴,即气冲也,承山,足太阳经穴,以及踝之上下,亦皆足之气街也。”
〔9〕按而久存之应于手 《灵枢》、《太素》均作“按而在久应于手”。义均通,存亦在也。《公羊传·隐公三年》:“有天子存。”何休注:“存,在。”
〔10〕乃刺而予之 《太素》注:“刺气街法也,皆须按之良久,或手下痛,或手下脉动,知已,然后予行补写之。”予通与。
〔11〕刺 《灵枢》、《太素》均作“治”。此言治,即刺也,以上文言“取此者用毫针”。作“刺”,为避唐高宗李治讳改字。
〔12〕仆 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13〕腹痛中满 明抄本、《太素》均作“腹中痛满”,义小异而均通。
〔14〕新积痛可移者,易已也 痛,原脱,据《灵枢》、《太素》补。《类经》卷二第十二注:“新感之积,知痛而可移者,乃血气所及,无固结之形,故治之易已。”新,始也,初也。《淮南子·齐俗》:“而刀如新剖硎。”高诱注:“新剖,始制也。”《广雅·释言》:“新,初也。”
〔15〕积不痛者,难已也 《太素》注:“积而不痛,不可移者,难已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若其不痛,及坚硬如石不动者,其积结已深,此非毫针能治矣。”据杨上善注,参之上文言“可移者易已”,疑痛下脱“不可移”三字。
按:
本文当与本卷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所言“四冲”合参,四冲即四街。该篇总言四街之功能,本文析言四街之具体部位及主治病证,两相结合,则四街之说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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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 《针灸甲乙经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论”字,据余篇删)
- 卷之一--五藏变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输”,此下并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阴阳表里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应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据嘉靖本、正抄本补)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论”字)
- 卷之一--十二经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营气第十
- 卷之一--营卫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阴阳清浊精气津液血脉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别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络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
- 卷之二--奇经八脉第二
- 卷之二--脉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 卷之二--经脉根结第五
- 卷之二--经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风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两傍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误作“六”,据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门侠巨阙两傍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容两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门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阳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阴及股并阴蹻四穴阴维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阳及股并阳维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阳及股并阳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上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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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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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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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针道第四1
- 卷之五--针道第四2
- 卷之五--针道终始第五
- 卷之五--针道外揣纵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虚八风大论第一
- 卷之六--逆顺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论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虚实大论第三
- 卷之六--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第四
- 卷之六--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 卷之六--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论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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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阳明脉病发热狂走第二
- 卷之七--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痉第四
- 卷之七--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下
- 卷之八--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藏积发伏梁息贲肥气痞气贲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胀第三
- 卷之八--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肾风发风水面胕肿第五
- 卷之九--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痛第一颔项痛附
- 卷之九--寒气客于五藏六府发卒心痛胸痹心疝三虫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发欬逆上气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胁满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胆及诸藏府发悲恐太息口苦不乐及惊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肠中鸣短气第七
- 卷之九--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引背少腹控睾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疝遗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肛第十二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 卷之十--热在五藏发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动发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浆不消发饮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 卷之十一--阳厥大惊发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气乱于胃肠发霍乱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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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鸣囓舌善忘善饥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气客于厌发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卧不安不得偃卧肉苛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发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发衂第七鼻鼽息肉着附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痹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 卷之十二--妇人杂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