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阴阳大论第七
本篇自“阴静阳躁”至“气虚宜掣引之”,见《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太素·阴阳大论》;自“阳从左”至“绵绵乎属不满日”,见《素问·方盛衰论》;自“冬三月之病”至“期在盛水”,见《素问·阴阳类论》、《太素·脉论》。
提要:本篇重在从天地、人体、医事等具体物象及事理方面,论述阴阳之有关问题,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论述阴阳之形性逆顺,清浊之所出,气味形精之归化,气味厚薄之异用,寒热所伤,阴阳更胜等机理;自然界之气与脏气之通应;邪气感人病及针刺一般原则;先别阴阳之诊及诸病治疗大法;四时发病阴阳气絶之预后等。
阴静阳躁〔1〕。阳生阴长,阳杀阴藏〔2〕。阳化气,阴成形〔3〕。寒极生热,热极生寒〔4〕。寒气生浊,热气生清〔5〕。清气在下则生飧泄〔6〕,浊气在上则生胀〔7〕。此阴阳反作〔8〕,病之逆顺〔9〕也。故清阳为天,浊阴为地〔10〕。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11〕。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12〕。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藏〔13〕。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府〔14〕。
〔1〕阴静阳躁 《素问》王冰注:“言应物类运用之标格也。”《素问发微》注:“地之阴主静而有常,天之阳主躁而不息。”按躁者,动也。动之与静,其大者,固可言天地。其小者,亦可言万物。故王氏谓“应物类运用之标格”,义甚是。
〔2〕阳生阴长,阳杀阴藏 阳杀阴藏,《太素》作“阴阳藏”。杨上善注:“少阳春也,生起万物;少阴秋也,长熟万物。五月是阳,起一阴爻,气者也。十一月是冬藏,起一阳爻,生气者也。有本云:阴生阳也之。”按此又别传之说也。,煞之别字。煞通杀。王冰注:“明前天地杀生之殊用也。神农曰: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素问发微》注:“天虽主阳,而阳中有阴,故其于万物之生长也,阳生之而阴长之;地虽主阴,而阴中有阳,故其于万物之杀藏也,阳杀之而阴藏之。杀者,肃杀之杀,非杀戮之谓也。”《类经》卷二第一注:“此即四象之义,阳生阴长,言阳中之阴阳也。阳杀阴藏,言阴中之阴阳也。盖阳不独立,必得阴而后成。如发生赖于阳和,而长养由乎雨露。是阳生阴长也。阴不自专,必因阳而后行。如闭藏因于寒冽,而肃杀出乎风霜。是阳杀阴藏也。此于对待之中,而复有互藏之道。所谓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也。”《内经知要·阴阳》注:“阳之和者,为发育;阴之和者,为成实。故曰阳生阴长,此阴阳之治也。阳之亢者,为焦枯;阴之凝者,为封闭。故曰阳杀阴藏。此阴阳之乱也。”按本文与《素问·天元纪大论》所谓“天以阴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之义,不尽相同。彼则专指天地言,此则浑指众物论。盖乃概言阳既能生,亦能杀,阴既能长,亦能藏之理,且具辩证之义。
〔3〕阳化气,阴成形 《类经》卷二第一注:“阳动而散,故化气。阴静而凝,故成形。”
〔4〕寒极生热,热极生寒 《类经》卷二第一注:“阴寒阳热,乃阴阳之正气。寒极生热,阴变为阳也;热极生寒,阳变为阴也。邵子曰:动之始则阳生,动之极则阴生。静之始则柔生,静之极则刚生。此《周易》老变而少不变之义。如人伤于寒,则病为热。本寒而变热也。内热已极,而反寒栗,本热而变寒也。故阴阳之理,极则必变。”本文言寒生热,热生寒。张注以阴阳互变之义释之为得。然或生或变,皆反者也。其所以然有此变生,重要的一点是“极”,极则穷尽,物极必反。是以寒之所以生热,热之所以生寒,极也。
〔5〕寒气生浊,热气生清 《素问发微》注:“寒气主阴,阴主下凝而不散,故浊气生焉;热气主阳,阳主上升而不凝,故清气生焉。”《类经》卷二第一注:“寒气凝滞,故生浊阴;热气升散,故生清阳。”按本文与卷一第十二所谓“受谷者浊,受气者清”。理本一贯。盖受谷者,受谷之味也。本篇下文曰“阳为气,阴为味”。而寒则为阴,热则为阳。实则皆指寒与味,阴也,化生浊气。热与气,阳也,化生清气。
〔6〕清气在下则生飧泄 飧泄,《太素》作“喰泄”。按喰为飧之俗体。《素问发微》注:“清气主阳宜在上,今反在下,则生飧泄。盖有降而无升也。”《圣济总録》卷七十四飧泄:“《内经》曰:清气在下,则生飧泄。又曰:久风为飧泄。夫脾胃,土也。其气冲和,以化为事。今清浊交错,风邪之气,得以干胃,故冲气不能化,而食物完出。”
〔7〕浊气在上则生胀 《素问发微》注:“浊气主阴宜在下,今反在上,则生胀。盖有升而无降也。”《圣济总録》卷五十七胀:“《内经》谓浊气在上则生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夫清阳为天,浊阴为地,二者不可相干。今浊气在上,为阴气干扰,清阳之气,郁而不散,所以塞而胀满,常若饱也。”
〔8〕阴阳反作 《素问》王冰注:“反谓反复,作谓作务。反复作务,则病如是。”按王注义恐非是。《素问发微》注:“此其阴阳相反,而作此病。”《素问识》:“简按《千金·肾藏门》云:阴阳飜作,阳气内伏,阴气外升。知是反飜通。”又《太素》作“阴阳之反祚也”。杨上善注:“祚,福也。逆之则为反,顺之为福也。”杨注难合文义,似失之矣。又《素问校正》:“《千金方》卷十七作阴阳反祚。祚,位也。阴阳反祚,言阴阳反其位也。清气在下,浊气在上,正阴阳反其位也。当依《千金》作反祚。”此义或与《太素》文合。按反作者,相反其用。作,用也。《左传·成公八年》:“遐不作人。”杜预注:“作,用也。”清浊各具阴阳之性,各奉上下之位。故清气在上,则为正作,今者在下,乃为反作;浊气在下,则为正作,今昔在上,乃为反作。此“阴阳反作”之义也。至所言飧泄、胀者,举其一端而已,非反作之病,仅限于此。
〔9〕逆顺 《素问发微》注:“此其阴阳相反而作此病,病之所以为逆也,反是则为从矣。”《类经》卷二第一注:“顺则为从,反则为逆。”按马、张皆未明词义,顺文而释,失之矣。此为偏义复词,是言逆也。《素问吴注》注:“逆从,不顺也。”《素问讲义》注:“逆从,唯是逆耳。”
〔10〕清阳为天,浊阴为地 《素问发微》注:“积阳为天,则阳气之至清者为天也。积阴为地,则阴气之至浊者为地也。”又《列子·天瑞》:“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张湛注:“天地何邪?直虚实清浊之自分判者耳。”《淮南子·天文训》:“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高诱注:“薄靡者,若尘埃飞扬之貌。”按此与本文义亦同。是天地亦阴阳清浊之分判也。
〔11〕雨出地气,云出天气 《太素》作“雨出地,气也天”。疑有脱误。《素问》王冰注:“阴凝上结则合以成云。阳散下流则注而为雨。雨后云以施化,故言雨出地。云凭气以交合,故言云出天。”
〔12〕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 《素问》王冰注:“气本乎天者亲上,气本乎地者亲下。各从其类也。上窍谓耳目鼻口。下窍谓前阴后阴。”《素问发微》注:“凡人身之物,有属清阳者焉,如涕唾气液之类,则出于上窍。耳目口鼻之为七窍者,皆清阳之所出也。有属浊阴者焉,如污秽溺之类,则出于下窍。前阴后阴之为二窍者,皆浊阴之所出也。”
〔13〕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藏 《素问》王冰注:“腠理谓渗泄之门,故清阳可以散发。五藏为包藏之所,故浊阴可以走之。”《素问集注》张志聪注:“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理者,皮肤藏府之文理。言清阳之气,通会于腠理。而浊阴之精血,走于五藏。五藏主藏精者也。”
〔14〕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府 归,《太素》作“实”。杨上善注:“四肢六府,虽别为阳,复分阴阳也。四肢在外,故清气实之。六府在内,故浊谷实之。”《素问》王冰注:“四肢外动,故清阳实之。六府内化,故浊阴归之。”《素问发微》注:“凡清阳之物,实于四肢,以四肢为诸阳之本也。凡浊阴之物,归于六府,以六府受化物而不藏也。”《素问集注》张志聪注:“四肢为诸阳之本。六府者,传化物而不藏。此言饮食所生之清阳,充实于四肢,而浑浊者,归于六府也。”按马、张二注义更明。
水为阴,火为阳〔1〕。阳为气,阴为味〔2〕。味归形,形归气〔3〕。气归精,精归化〔4〕。精食气,形食味〔5〕。化生精,气生形〔6〕。味伤形,气伤精〔7〕。精化为气〔8〕,气伤于味〔9〕。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10〕。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11〕。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12〕。味厚则泄,薄则通〔13〕。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14〕。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15〕;壮火食气,气食少火〔16〕;壮火散气,少火生气〔17〕。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18〕。
〔1〕水为阴,火为阳 《太素》注:“五谷为食中水冷谓之阴也,食中火热为之阳也。”按杨注限于五谷之义,似拘矣。《素问》王冰注:“水寒而静,故为阴。火热而躁,故为阳。”《素问发微》注:“夫阴阳者,万物之父母。而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举水火而足以尽阴阳矣。故水为阴,而凡物之成于水者,属阴;火为阳,而凡物之成于火者,属阳。”《类经》卷二第一注:“水润下而寒,故为阴;火炎上而热,故为阳。水火者,即阴阳之征兆。阴阳者,即水火之性情。凡天地万物之气,无往而非水火之运用。”按此以水火为阴阳之征兆,以明具体之物象。故凡物之类于水者,阴也;类于火者,阳也。
〔2〕阳为气,阴为味 《太素》注:“食中火热,发谷五气也。食中水冷,发谷五味也之。”《素问》王冰注:“气惟散布,故阳为之。味曰从形,故阴为之。”《类经》卷二第一注:“气无形而升,故为阳;味有质而降,故为阴。此以药食气味言也。”按张注以药食气味言此阴阳之义则是。
〔3〕味归形,形归气 《素问》王冰注:“形食味,故味归形。气养形,故形归气。”《素问发微》注:“凡物之味,所以养吾人之形,故味归于形,正以形体属阴,而味亦为阴也。然吾人之形,必归于吾人之气,岂非形必资气而后生乎。……其曰味归形,形归气。言味归人身之形,而形又归于人身之气。皆根第一味字而言也。”《类经》卷二第一注:“归,依投也。五味生精血以成形,故味归于形。形之存亡,由气之聚散,故形归于气。”按归,本文皆指相反而能归属者,实含转化之义。《国语·越语下》:“赢缩转化。”韦昭注:“赢缩,进退也。转化,变易也。”《淮南子·原道训》:“托小以包大,在中以制外,行柔而刚,用弱而强,转化推移,得一之道,而以少正多。”又云:“万物纷糅,与之转化。”以上所举如赢缩、小大、中外、柔刚、弱强等,得以互相转化,与本文言“归”之义亦同。是归即转化也。本文言味归形,形归气者,当即味可以转化为形,而形亦可以转化为气也。此言形,亦浑指人体之有形物也。
〔4〕气归精,精归化 精归化,《太素》无此三字。《素问》王冰注:“精食气,故气归精。化生精,故精归化。”《素问发微》注:“甚曰气归精,精归化,言气归人身之精,而精又归人身之化。皆根第一气字而言也。”《类经》卷二第一注:“气者,真气也。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人身精血,由气而化,故气归于精。精者,坎水也。天一生水,为五行之最先,故物之初生,其形皆水。由精以化气,由气以化神,是水为万化之源,故精归于化。”按张注涉于八卦五行之义,似远之矣。王注言虽简而义则该。
〔5〕精食气,形食味 《素问》王冰注:“气化则精生,味和则形长。故云食之也。”《类经》卷二第一注:“食,如子食母乳之义。气归精,故精食气。味归形,故形食味。”
〔6〕化生精,气生形 《太素》无此六字。《素问》王冰注:“精微之液,惟血化而成。形质之有,资气行营立。故斯二者,各奉生乎。”《素问发微》注:“所谓精归化者,以化生此精也。化为精之母,故精归于化耳。所谓形归气者,以气生此形也。气为形之父,故形归于气耳。”
〔7〕味伤形,气伤精 《太素》注:“五味各走其藏,淫则各伤其藏。精本从气化有,气淫则各伤其精也。”《素问》王冰注:“过其节也。”《素问发微》注:“此言过者反有所伤,而亦互有所伤也。夫味归形而形食味。则凡物之味,固可以养形也。然或太过,适所以伤此形耳。气归精而精食气。则凡物之气,固所以养精也。然气或太过,适所以伤此精耳。”
〔8〕精化为气 为,《太素》无。《类经》卷二第一注:“上文既云气归精,是气生精也。而此又曰精化气,是精生气也。二者似乎相反,而正不知此精气互根之妙,以应上文天地云雨之义也。”《内经知要·阴阳》:“气本归精,气为精母也。此云精化为气者,精亦能生气也。”
〔9〕气伤于味 《类经》卷二第一注:“上文曰味伤形,则未有形伤而气不伤者。如云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絶之类,是皆味伤气也。”
〔10〕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 《太素》注:“五味糟粕为大小便也。谷气不行经隧者,积于胸中,成于吐纳也。”《素问》王冰注:“味有质,故下流于便写之窍。气无形,故上出于呼吸之门。”
〔11〕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 薄,《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味薄者”,义同。本文不言味者,省文也。《太素》注:“夫阴阳之道,推之可万也。如五味是阴,味之厚薄,亦是阴阳。故味之厚者,阴中之阴。味薄者,阴中之阳也。”《素问》王冰注:“阴为味,味厚者为纯阴,故味薄者为阴中之阳。”按味,药食之味也。
〔12〕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 薄,《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气薄者”。义同,本文不言气者,亦省文也。《太素》注:“五气是阳,气之厚薄又是阴阳。故气之厚者,阳中之阳,气之薄者,阳中之阴也。”《素问》王冰注:“阳为气,气厚者为纯阳。……气薄者为阳中之阴。”按气,药食之气也。
〔13〕味厚则泄,薄则通 通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流”字。《太素》注:“味厚气薄则上下吐泄。”《素问》王冰注:“阴气润下,故味厚则泄利。……味薄为阴少,故通泄。”《素问发微》注:“惟味之厚者为纯阴,所以用之则泄泻其物于下。如大黄气大寒味极厚,为阴中之阴,主于泄泻是也。味之薄者为阴中之阳,所以用之则流通,不至于泄泻也。如木通、泽泻为阴中之阳,主于流通是也。”《素问绍识》:“先兄曰:泄谓大便,通谓小便。”此本于马莳说。按本文言厚薄,皆指乎味,而薄不言味者,省文也。故杨注似失之矣。王、马二说义近均通。
〔14〕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 《太素》作“气厚则泄,薄则发”。杨上善注:“味薄气厚则上下通发。”按杨注“厚”作气厚释,义非是。又《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发热”作“秘塞”,宋刊本亦同,此别传也。《素问》王冰注:“阳气炎上,故气厚则发热。……气薄为阳少,故汗出。发泄谓汗出也。”《素问发微》注:“气之薄者为阳中之阴,所以用之则发其汗于上。如麻黄为气之薄者,阳也,升也,故能发表出汗。气之厚者为纯阳,所以用之则发热,不止于发汗也。如用附子则太热之类。”王、马二注,随文释之,义亦可参。
〔15〕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 《太素》注:“壮盛火热之气,盛必衰也。小微火暖之气,必为壮盛。此阴阳之变也。”《素问》王冰注:“火之壮者,壮已必衰。火之少者,少已必壮。”
〔16〕壮火食气,气食少火 《素问》王冰注:“气生壮火,故云壮火食气。少火滋气,故云气食少火。”
〔17〕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素问》王冰注:“以壮火食气,故气得壮火则耗散。以少火益气,故气得少火则生长。人之阳气,壮少亦然。”《类经》卷二第一注:“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生,皆由阳气。但阳和之火则生物,亢烈之火反害物。故火太过则气反衰,火和平则气乃壮。壮火散气,故云食气,犹言火食此气也。少火生气,故云食火,犹言气食此火也。此虽承气味而言,然造化之道,少则壮,壮则衰,自是如此,不特专言气味者。”
〔18〕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素问》王冰注:“非惟气味分正阴阳,然辛甘酸苦之中,复有阴阳之殊气尔。何者?辛散甘缓,故发散为阳。酸收苦泄,故涌泄为阴。”按此以阴阳可分之理,复明药食之气味,又各具阴阳之性也。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1〕。阴病则热,阳病则寒〔2〕。《素问》作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3〕。寒伤形,热伤气〔4〕。气伤痛,形伤肿〔5〕。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风胜则动〔6〕,热胜则肿〔7〕,燥胜则干〔8〕,寒胜则浮〔9〕,湿胜则濡泄〔10〕。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11〕有五藏,化为五气〔12〕,以生喜怒悲忧恐。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13〕。暴怒伤阴,暴喜伤阳〔14〕。厥气上行,满脉去形〔15〕。故曰〔16〕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重阴必阳,重阳必阴〔17〕。此阴阳之变也〔18〕。
〔1〕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太素》注:“夫阴阳和,物生者也。今阳虚者,阴必并之。阴并阳者,是则阴胜,故阳病也。阴虚亦尔。”《类经》卷二第一注:“此下言阴阳偏胜之为病也。阴阳不和则有胜有亏,故皆能为病。”又《素问发微》注言胜者为物类气味大过。病者指人之形气不敌。理虽可通,然于此文,义则非是。
〔2〕阴病则热,阳病则寒 病,《太素》同,今本《素问》与此下原校同。此文虽异而义亦同。杨上善注:“阴病阳胜,故热。阳病阴胜,故寒也。”
〔3〕重寒则热,重热则寒 《太素》作“重热则寒,重阴则热”。杨上善注:“谓阴阳极。”《素问》王冰注:“物极则反。”《类经》卷二第一注:“物极则变也。此即上文寒极生热,热极生寒之义。盖阴阳之气,水极则似火,火极则似水,阳盛则隔阴,阴盛则隔阳。故有真寒假热,真热假寒之辨。此而错认,则死生反掌。”按张氏释“物极则变”之义,与杨、王注同,甚是。然所举真寒假热,真热假寒,与本文义当有别。盖重,平声,有迭集之义。《玉篇·壬部》:“重,迭也。”《广韵·钟韵》:“重,复也,迭也。”迭集之极,故当变也。
〔4〕寒伤形,热伤气 《太素》注:“形者,和阴也。气者,和阳也。寒甚有伤于形,热甚伤夺其气。斯之常。”《素问》王冰注:“寒则卫气不利,故伤形。热则荣气内消,故伤气。虽阴成形,阳化气,一过其节,则形气被伤。”
〔5〕气伤痛、形伤肿 《太素》注:“卫气行于肤肉之中,邪气客于肤肉,壅遏卫气,迫于分肉,故痛。既迫痛伤形,即便为肿也。”《素问》王冰注:“气伤则热结于肉分,故痛。形伤则寒薄于皮腠,故肿。”《类经》卷二第一注:“气欲利,故伤之则痛。形有质,故伤之则肿。”按此承上文对举之也。言寒易伤形,形伤故肿;热易伤气,气伤故痛。然寒虽伤形,亦何尝不伤气而为痛;热虽伤气,亦何尝不伤形而为肿。故此中微义,自当活看。
〔6〕风胜则动 动,《太素》作“肿”,非是。《素问》王冰注:“风胜则庶物皆摇,故为动。”新校正云:“按《左传》云:风淫末疾。即此义也。”《素问发微》注:“故风气胜者,吾人之体从之而动,如振掉摇动之类皆是也。”按风之性本为动。若夫飞砂走石,振拉摧拔者,天地之病风动也;震颤掉眩,抽搐瘈瘲者,人体之病风动也。故曰风胜则动。
〔7〕热胜则肿 《太素》无“热胜则”三字,“肿”字连上句读,当系脱误。《素问》王冰注:“热胜则阳气内郁,故洪肿暴作,甚则荣气逆于肉理,聚为痈脓之肿。”按上文言热伤气,气伤痛,此云热胜则肿者,立论之重点有所不同。两者合参,义则完矣。
〔8〕燥胜则干 《素问》王冰注:“燥胜则津液竭涸,故皮肤干燥。”《类经》卷二第一注:“燥胜者,为津液枯涸,内外干濇之病。”按张注“内外干濇”,于义为胜。
〔9〕寒胜则浮 浮,《太素》作“胕”,杨上善注:“付反。检义当腐。寒胜肉热,肉当腐。”《素问》王冰注:“寒胜则阴气结于玄府,玄府闭密,阳气内攻,故为浮。”《素问发微》注:“即上文之寒伤形而形伤肿者是也。”《类经》卷二第一注:“寒胜者,阳气不行,为胀满浮虚之病。”按诸说义似未尽。盖浮者胕也,有《太素》为证。胕者,肿也。详《内经》浮肿与胕肿并用。如《欬论》云:“面浮肿气逆也。”气交变大论云:“甚则腹满胕肿。”水热穴论云:“故水肿,下为胕肿大腹。”至真要大论云:“身面胕肿。”等等。可证浮肿与胕肿音同义通。又《山海经·西山经》:“可以已胕。”郭璞注:“已胕,治胕肿也。”然本文之肿者,乃气虚不运,水气泛溢之肿,与上文“热胜则肿”,为热邪结聚,营气不从之肿,亦自有别耳。
〔10〕湿胜则濡泄 泄,《太素》无。杨上善注:“阴湿气胜则气污也”。《素问》王冰注:“湿胜则内攻于脾胃,脾胃受湿,则水谷不分,水谷相和,故大肠传道而注写也。以湿内盛而写,故谓之濡写。”又《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王冰注:“濡泄,水利也。”马莳、张介宾等,亦同王冰注,从濡泄作解。然详此上诸文,风言动、热言肿、燥言干、寒言浮,则湿当从《太素》作“濡”是,与风、热、燥、寒四句文既同式,与燥亦相对成义。故“泄”字疑衍。濡者,浸渍湿润也,其病亦非泄之一端。
〔11〕人 此上原衍“人有”二字,据明抄本、《素问》、《太素》删。
〔12〕五气 《素问》王冰注:“五气谓喜怒悲忧恐。然是五气,更伤五藏之和气也。”《太素》注:“五气,五藏气也,喜怒等心肺肝脾肾五志者。”按此言五气,当是五脏所藏五志之气也。
〔13〕喜怒伤气,寒暑伤形 《素问》王冰注:“喜怒之所生,皆生于气,故云喜怒伤气。寒暑之所胜,皆胜于形,故云寒暑伤形。近取举凡则如斯矣。细而言之,则热伤于气,寒伤于形。”《太素》注以“喜怒伤气”为“内伤者也”,“寒暑伤形”为“外伤者也”。《类经》卷二第一注:“喜怒伤内故伤气。寒暑伤外故伤形。举喜怒言,则悲忧恐同矣;举寒暑言,则燥湿风同矣。上文言寒伤形、热伤气,与此二句似乎不同。盖彼以阴阳分形气,此以内外分形气也。”按此言气、形者,实则神志与形体相对焉,故与上文言“寒伤形,热伤气”之形、气有别。举喜怒者,该悲忧恐;举寒暑者,该风、燥、湿也。此与上篇言“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义同。
〔14〕暴怒伤阴,暴喜伤阳 《太素》无此八字。《素问》注:“怒则气上,喜则气下。故暴卒气上则伤阴;暴卒气下则伤阳。”《素问发微》注:“暴怒者,猝暴而怒也。肝在志为怒。《举痛论》言:怒则气上。则暴怒者,气皆并于上,而营气不能下生矣。暴喜者,猝暴而喜也。心在志为喜。《举痛论》言:喜则气缓。则暴喜者,气为之缓,无所主持,而卫气不能外达矣。”《类经》卷二第一注:“气为阳,血为阴。肝藏血,心藏神。暴怒则肝气逆而血乱,故伤阴。暴喜则心气缓而神逸,故伤阳。如《行针篇》曰:多阳者多喜,多阴者多怒。亦各从其类也。”《医学纲目》卷一阴阳注:“分而言之,则怒之气从下上而先发于阴,故曰暴怒伤阴;喜之气从上下而先发于阳,故曰暴喜伤阳。”按诸家说解,义不尽同,张注于义为顺。又此云阴阳者,以情志所伤分阴阳也。情志所伤,及于五脏。五脏亦别阴阳二气,与五气相应,义或本此。
〔15〕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太素》无此八字。《素问》王冰注:“厥,气逆也。逆气上行,满于经络,则神气浮越,去离形骸矣。”《类经》卷二第一注:“厥,逆也。言寒暑喜怒之气,暴逆于上,则阳独实,故满脉。阳亢则阴离,故去形。此孤阳之象也。《脉经》曰:诸浮脉无根者死,有表无里者死。其斯之谓。”
〔16〕故曰 《太素》同。《素问》无此二字,疑脱。
〔17〕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素问发微》注:“盖时之属阴者,而复感于寒则重阴,必阳热证乃作;时之属阳者,而复感于热则重阳,必阴寒病乃生。”《类经》卷二第一注:“重者,重迭之义。谓当阴时而复感寒,阳时而复感热;或以天之热气伤人阳分,天之寒气伤人阴分。皆谓之重。……此与上文重寒则热,寒极生热,义相上下,所当互求。”
〔18〕此阴阳之变也 《素问》、《太素》均无此六字。
夫〔1〕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2〕。阳胜则身热腠理闭,喘息麤〔3〕,为之后闷〔4〕,《素问》作俛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5〕烦闷〔6〕,腹胀〔7〕死。耐〔8〕冬不耐夏。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9〕,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耐夏不耐冬。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10〕也。
曰:调此二者〔11〕柰何?曰:能知七损八益〔12〕,则二者可调也。不知用〔13〕此,则早衰矣〔14〕。
〔1〕夫 《素问》作“故曰”。
〔2〕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 《太素》无此十四字。《素问》王冰注:“阴静,故为阳之镇守;阳动,故为阴之役使也。”按此与《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谓“阴者藏精而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亦相为发明耳。
〔3〕喘息麤 《素问》作“喘麤”。《太素》作“而麤”。当从本经。喘息气粗也。麤与粗通。
〔4〕后闷 《素问》、《太素》均作“俛仰”。《素问发微》注:“喘息麤,气不得平。故身俛仰。”《类经》卷二第二注:“不得卧,故为俛仰。”按“后闷”,义不详,疑为:“俛仰”之误。
〔5〕以 以与“而”通。
〔6〕烦闷 《素问》作“烦寃”。《太素》作“烦悗”。义均同。闷、悗、寃,义互通。
〔7〕腹胀 《素问》、《太素》均作“腹满”。按腹胀与腹满义虽近而通,然据下文亦云“腹满死”者,疑作“腹满”是。
〔8〕耐 《素问》、《太素》均作“能”。《素问·五常政大论》:“能毒者以厚药。”与此义同,能与耐通。《汉书·赵充国传》:“汉马不能冬。”颜师古注:“能读曰耐。”
〔9〕清 与凊通,寒冷也。《集韵·劲韵》:“凊,寒也。或作清。”
〔10〕形能 形态。能,态也。《荀子·天论》:“耳目鼻口形能。”《读书杂志》:“形态当连读,能读为态。”
〔11〕调此二者 《素问》王冰注:“调谓顺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气精气也。”按此承上文,当谓调此阴阳更胜之变也。”
〔12〕七损八益 《素问》王冰注:“女子以七七为天癸之终,丈夫以八八为天癸之极。然知八可益,知七可损,则各随气分,修养天真,终其天年,以度百岁。”《太素》注:“损者,损于身。益者,益于病者。人能修道察同,去损益之病,则阴阳气和,无诸衰老,寿命无穷,与天地同极也。”《类经》卷二第二注:“上文言阴阳之变病,此言死生之本原也。七为少阳之数,八为少阴之数。七损者,言阳消之渐;八益者,言阴长之由也。”《素问识》:“王注欠详,诸家亦无确说。本邦前辈所解,因备録于左曰:《天真论》云:女子五七,阳明脉衰;六七三阳脉衰于上;七七任脉衰。此女子有三损也。丈夫五八肾气衰;六八阴气衰于上;七八肝气衰;八八肾气衰齿落。此丈夫有四损也。三四合为七损矣。女子七岁肾气盛;二七天癸至;三七肾气平均;四七筋骨坚。此女子有四益也。丈夫八岁肾气实,二八肾气盛,三八肾气平均,四八筋骨隆盛。此丈夫有四益也。四四合为八益矣。”《素问吴注》注:“七损者,女子天癸以七为纪,二七而天癸至,月事以时下,阴血常亏,故曰七损。八益者,男子以八为纪,二八而天癸至,精气溢泻,阳常有余,无月事之损,故曰八益。”按上述诸说,大致有三,一者以王冰为始,以天癸周期变化女子以七为数、男子以八为数之说立论,后世注家本于此说者居多。一者杨上善以上文阳胜各证为八益实证;阴胜各证为七损虚证。此说似难为据。三者张介宾以《易》说少阴少阳之数立论,似亦未属经义。又《医心方》卷二十八房内引《玉房秘决》云:“素女曰:阴阳有七损八益。”并详载其法。又马王堆汉墓帛书《天下至道谈》亦有七损八益之术,二者之具体内容虽有所不同,然均属房中术也。可证“七损八益”说,古已有之,故近解多从此说。
〔13〕用 由也。《经传释词》卷一:“用,词之由也。《诗·君子阳阳》传曰:由,用也。由可训为用,用亦可训为由,一声之转也。”
〔14〕早衰矣 《素问》作“早衰之节也”。《太素》作“早衰,衰之节”。
清阳上天,浊阴归地〔1〕。天气通于肺〔2〕,地气通于咽〔3〕,风气通于肝〔4〕,雷气通于心〔5〕,谷气通于脾〔6〕,雨气通于肾〔7〕。六经为川〔8〕,肠胃为海〔9〕,九窍为水注之气〔10〕。暴气象雷〔11〕,逆气象阳〔12〕。故治不法天之纪〔13〕,不用地之理〔14〕,则灾害至矣。
〔1〕清阳上天,浊阴归地 《素问》王冰注:“所以能为万物之父母者何?以有是之升降也。”《太素》注:“故阴阳和也,杂为万物。阴阳离也,号为天地。”
〔2〕天气通于肺 《太素》注:“肺为四藏上盖,是人之天,故天气通肺也。”《类经》卷二第四注:“天气,清气也,谓呼吸之气。……清气通于五藏,由喉而先入肺。”
〔3〕地气通于咽 《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同。咽,《千金》卷十一第四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嗌”。按嗌与“咽”通。《说文·口部》:“咽,嗌也。”《太素》注:“咽中入食,以生五藏六府,故地气通咽也。”《类经》卷二第四注:“地气,浊气也。谓饮食之气。……浊气通于六府,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六节藏象论》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太阴阳明论曰:喉主天气,咽主地气。其义皆同。”
〔4〕风气通于肝 《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同。通,《千金》卷十一第六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应”。《太素》注:“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故风气通肝也。”《类经》卷二第四注:“风为木气,肝为木藏,同气相求,故通于肝。上文二句,总言天地阴阳通于人。此下四句,分言五行气候通于人。”
〔5〕雷气通于心 《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同。通,《千金》卷十一第六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动”。《太素》注:“心能觉动四肢百体,故雷气通心也。”《圣济经》卷一第三:“雷气通心,神者运也。”《类经》卷二第四注:“雷为火气,心为火藏,故相通。”按《圣济经》与《太素》注义同,不知所本,今从张注。
〔6〕谷气通于脾 明抄本脾误作“痹”,此下有“《素问》作谷气”五小字校文。《太素》、《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均同。谷,《素问》作“谷”。通,《千金》卷十一第六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感”。王冰注:“谷空虚,脾受纳,故。”《圣济经》卷一第三:“谷气通脾,虚者受也。”《类经》卷二第四注:“山谷土气,脾为土藏,故相通。”又杨上善注:“五谷滋味入脾,故谷气通脾(按原作“肝”,据文义改)也。”按谷与谷固通,从谷作解,义亦顺。然此前后文,皆言自然物气与人气之相通者,故两说并存。
〔7〕雨气通于肾 《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同。通,《千金》卷十一第六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润”。《太素》注:“雨者,水也。故雨气通肾也。”《类经》卷二第四注:“雨为水气,肾为水藏,故相通。”
〔8〕六经为川 《太素》注:“三阴三阳六经之脉,流诸血气,以灌肠胃,故为川也。”按杨注言“流诸血气”则是,“以灌肠胃”,义欠妥。《素问发微》注:“手有三阳三阴经,足有三阳三阴经,各有六经也。……如川之流,脉络贯通,此六经之所以为川也。”
〔9〕肠胃为海 《太素》注:“夫海者,一则众川归之,二则利泽万物。肠胃为彼六经所归,又滋百节,故为海也。”《类经》卷二第四注:“肠胃者,盛受水谷,故为人之海。”
〔10〕九窍为水注之气 《太素》作“九窍为水注,水注之气”。《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作“九窍为水”。《千金》卷十一第六同本经。《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作“九窍为水,注之于气”。杨上善注:“声色芳味,如水从外,流于上之窍,注入经川。溲后糟粕之水,从内出下二窍也。有本为外注,理亦相似。”《类经》卷二第四注:“上七窍下二窍,是为九窍。水注之气,言水气之注也。如目之泪、鼻之涕、口之津、二阴之尿秽,皆是也。虽耳若无水,而耳中津气湿而成垢,是即水气所致。气至水必至,水至气必至。故言水注之气。”按本文若律以上文“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之例,参以《五行大义》及《外台》、《太素》等之义,似应作“九窍为水”为是。余文疑系粘注之混。水,浸润流演者也。《太平御览·地·水》:“《春秋元命苞》曰:水之为言演也,阴化淖濡流施潜行也。”此以九窍之为用以象水也。
〔11〕暴气象雷 《太素》注:“人身中气,上下有声,故象雷也。”《素问》王冰注:“暴气鼓击,鸣转有声,故。”《素问发微》注:“人有暴戾之气,鼓击有声,其可以象天之雷乎?《正》曰: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类经》卷二第四注:“天有雷霆,火郁之发也。人有刚暴怒气之逆也。故语曰:雷霆之怒。”按张注义犹切。暴气,暴怒之气也。《楚辞·沈江》:“纣暴虐以失位兮。”王逸注:“卒怒曰暴。”象,比拟也。
〔12〕逆气象阳 《素问》王冰注:“逆气陵上,阳气亦然。”《素问发微》注:“人有逆气,其气必上。天之阳气,上积而升,其可以象天之阳乎。”《类经》卷二第四注:“天地之气,升降和则不逆矣。天不降地不升,则阳亢于上,人之气逆,亦犹此也。”
〔13〕天之纪 《素问》:“天有八纪。”王冰注:“八风为变化之网纪。八纪谓八节之纪。”《太素》注:“天有八风之纪,纪主万物。”按此指治当以天之四时八节之阴阳为纪。
〔14〕地之理 《素问》:“地有五里。”王冰注:“五行为生育之井里。……五里谓五行化育之里。”《太素》注:“地有五行之理,理成万物。”按王注训里为井里,义欠妥。里与理通,理,条理、条贯之义,与上文纪为对文。《易经·系辞传上》:“俯以察于地理。”孔颖达正义:“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条理,故称理也。”此言治当以地之五方阴阳为理。
邪风〔1〕之至,疾〔2〕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府,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3〕,半生半死矣〔4〕。
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五藏〔5〕;水谷之寒热,感则害六府〔6〕;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7〕。故善〔8〕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9〕。以右治左,以左治右〔10〕。以我知彼〔11〕,以表知里〔12〕。以观过与不及之理〔13〕,见微则过〔14〕,用之不殆。
〔1〕邪风 《素问》作“故邪风”。《太素》作“故风”。
〔2〕疾 《太素》作“傍”,疑非是。
〔3〕治五藏者 《太素》作“五藏”。
〔4〕半生半死矣 《素问》作“半死半生也”。《太素》作“半死半生”。
〔5〕天之邪气,感则害五藏 害下《素问》有“人”字。王冰注:“四时之气,八正之风,皆天邪也。《金匮真言论》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藏,邪气发病。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藏。”《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天之邪气即风寒暑湿火燥,受于无形者也。喉主天气而通于藏,故感则害人五藏。”
〔6〕水谷之寒热,感则害六府 害下《素问》有“于”字。王冰注:“热伤胃及膀胱;寒伤肠及胆气。”热,《太素》作“温”。杨上善注:“味谓水谷也。六府贮于水谷,节之失和,次害六府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水谷之寒热,即谷食之气味,受于有形者也。咽主地气而通于府,故感则害于六府。”按此举寒热以该水谷之性也,非仅寒热二气能伤六府。且寒热二气,过则徧伤六府,亦非热只伤胃等,寒只伤肠等,故王注似失之矣。
〔7〕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 《素问》王冰注:“湿气伤则荣卫之气不行,故感则害于皮肉筋脉。”
〔8〕善 《太素》无。按律以下文“善诊者”例,本经是。
〔9〕从阴引阳,从阳引阴 《太素》注:“肝藏足厥阴脉实,肝府胆足少阳脉虚,须写厥阴以补少阳,即从阴引阳也。若少阳实,厥阴虚,须写少阳以补厥阴,即从阳引阴也。余例唯此。”《素问发微》注:“上文言由皮毛而渐入藏府,则在外为表,在内为里,在表为阳,在里为阴。善用针者,知阳病必行于阴也,故从阴以引之而出于阳;知阴病必行于阳也,故从阳以引之而入于阴。《难经·六十七难》曰:五藏募皆在阴而俞在阳者何谓也?然阴病行阳,阳病行阴,故令募在阴俞在阳。此乃指背腹为阴阳,特一端耳。然针法之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不止于此。《灵枢》终始、禁服、四时气篇:人迎脉盛为阳经病,则泻阳补阴;气口脉盛为阴经病,则泻阴补阳。补泻施而阴阳和,亦从阴引阳、从阳引阴法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善用针者,必察阴阳,阴阳之义,不止一端。如表里也,气血也,经络也,藏府也,上下左右有分也,时日衰旺有辨也。从阴引阳者,病在阳而治其阴也。从阳引阴者,病在阴而治其阳也。”按上注或例述、或泛论,义皆可参。盖引者,导也。凡病之从阳入阴,从阴入阳,导而使之出,引也。阴阳失衡,导而使之平,引也。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当为施治之重要原则。
〔10〕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太素》注:“谓以缪刺刺诸胳脉;谓以巨刺刺诸经脉。”此指缪刺、巨刺之法,详见本经卷五第三。
〔11〕以我知彼 《太素》注:“谓医不病,能知病人。”《类经》卷十二第八注:“以我知彼者,推己及人也。”
〔12〕以表知里 《太素》注:“或瞻六府表脉,以知五藏里脉;或瞻声色之表,能知藏府之里也。”
〔13〕过与不及之理 《内经要旨》注:“过与不及,总结上文,观夫阴阳左右表里之过与不及也。”
〔14〕见微则过 则,明抄本、《素问》、《太素》均作“得”。《素问》元刻本、道藏本、朝鲜刻本均同本经。《太素》注:“见微过而救人者,谓未病之病。”《素问发微》注:“当观过与不及之理,所见精微,而知其病在何经。”《类经》卷十二第八注:“能因此以观过与不及之理,则几微可见,过失可则。”今从张注。
善诊者,察色〔1〕按脉,先别阴阳〔2〕,审清浊〔3〕而知部分〔4〕;视喘息,听声音〔5〕而知病〔6〕所苦;观权衡视规矩〔7〕而知病所生〔8〕,按尺寸观浮沈滑濇而知病所在〔9〕。以治则〔10〕无过,以诊则无〔11〕失矣。故曰:病之始起也〔12〕,可刺而已。其盛也,可待衰而已〔13〕。故〔14〕因其轻而扬之〔15〕,因其重而减之〔16〕,因其衰而彰之〔17〕。形不足者,温之以气〔18〕;精不足者,补之以味〔19〕。其高者,因而越之〔20〕;其下者,引而竭之〔21〕;中满者,写之于内〔22〕;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23〕;其在皮者,汗而发之〔24〕;其慓悍者,按而收之〔25〕;其实者,散而写之〔26〕。审其阴阳,以别柔刚〔27〕。阳病治阴,阴病治阳〔28〕。定其血气,各守其乡〔29〕。血实宜决之〔30〕,气虚宜掣之引之〔31〕。
〔1〕察色 《太素》无此二字。
〔2〕先别阴阳 《素问》王冰注:“别于阳者,则知病处。别于阴者,则知死生之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此言脉色之阴阳,皆医家之最要者,故曰先别阴阳,以见其不可缓也。”
〔3〕审清浊 《类经》卷十二第八注:“色者,神之华。故可望颜察色审清浊。”《素问吴注》注:“色清而明,病在阳分。色浊而暗,病在阴分。”
〔4〕部分 《素问》王冰注:“谓察色之青赤黄白黑也。部分谓藏府之位可占候处。”《太素》注:“两手各有寸关尺三部之别也。”按《内经》无寸关尺三部之诊,杨注非是。此言诊候之部分,如《灵枢·五色》曰:“五色之见也,各出其色部。”详见本经卷一第十五。
〔5〕听声音 明抄本、《太素》均作“听音声”。杨上善注:“听病人五行音声。”《素问》王冰注:“谓听声之宫商角征羽也。”按杨、王二注均以“声合五音”为说,理似可通,实则难辨。详闻声诊病之法古已有之。如《素问·脉要精微论》云:“中盛藏满,气胜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夺气也。”此即听声音也。又《金匮》卷上第一云:“病人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此即听声音诊病之例也。若以此义为解,则更切于用。
〔6〕病 《素问》、《太素》均无。
〔7〕观权衡视规矩 《素问》王冰注:“权谓秤权,衡谓星衡,规谓圆形,矩谓方象。然权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规也者,所以表柔虚;矩也者,所以明强盛。《脉要精微论》曰:以春应中规,言阳气柔软。以夏应中矩,言阳气盛强。以秋应中衡,言阴升阳降,气有高下。以冬应中权,言阳气居下也。故善诊之用,必备见焉。”
〔8〕病所生 生,《素问》作“主”。《太素》作“在”。
〔9〕按尺寸观浮沈滑濇而知病所在 在,原作“生”,《素问》、《太素》同。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知病所在。”据改。王冰注:“浮沈滑濇,皆脉象也。……故审尺寸观浮沈以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杨上善亦从寸口脉分寸关尺三部之尺寸作解。《素问发微》注:“经如《平人气象论》言,欲知寸口太过与不及,以诊诸病。《灵枢·论疾诊尺篇》可以诊尺知病之类。”《素问识》:“谓按尺肤而观滑濇,按寸口而观浮沈也。尺,非寸关尺之尺,古义为然。”当以后说是。
〔10〕则 《素问》、《太素》均无。
〔11〕无 《素问》、《太素》均作“不”。无与不通。《书·洪范》:“无偏无党。”《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汉书·东方朔传》、《说苑·至公》、《新序·杂事一》引均作“不”。
〔12〕也 原脱,律之下文“其盛也”例,当有“也”字是。据《素问》、《太素》补。
〔13〕可待衰而已 《太素》作“可待而衰也”。杨上善注:“病盛不可疗者,如堂堂之阵,不可即击。待其衰时,然后疗者,易得去之。如疟病等也”。《素问》王冰注:“病盛取之,毁伤真气,故其盛者,必可待衰。”
〔14〕故 此下《太素》有“曰”字。按经文“故曰”,皆引别书或别篇语。言“故”者,上下文相承接也。本文上下,似非承接义,故当以《太素》作“故曰”为是。
〔15〕因其轻而扬之 《太素》注:“谓风痹等,因其轻动,道引微针,扬而散之。”《素问》王冰注:“轻者发扬则邪去。”《内经要旨》:“因,从其所因也。因其邪气轻浮于表,而用气轻薄之剂而发扬之。如伤寒一二日用葛根之类是也。”
〔16〕因其重而减之 《太素》注:“谓湿痹等,因其沉重,燔针按熨,渐减损也。”《素问》王冰注:“重者即减去之。”《类经》卷十二第八注:“重者,实于内,故宜减之。减者,写也。”按此与上文“因其轻而扬之”相对成义。轻者,病势浮轻而向上向外,故当顺其势而发扬之;重者,病势沉重而向下向内,故当顺其势而减利之也。
〔17〕因其衰而彰之 《太素》注:“谓癫狂等,取其衰时,彰写去之也。”《素问》王冰注:“因病气衰,攻令邪去,则真气坚固,血色彰明。”《类经》卷十二第八注:“衰者,气血虚,故宜彰之。彰者,补之益之,而使气血复彰也。”按张注义胜。彰有盛义。《淮南子·主术》:“智诈萌兴,盗贼滋彰。”即属盛义。此言正气衰微者,当使之盛也。
〔18〕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太素》注:“谓寒瘦少气之徒,补其阳气也。”《素问发微》注:“此言用药者之不偏也。上文曰:味归形,形食味。则形不足者,当温之以味也。而兹曰温之以气。……正以上文又曰:味伤于形。则伤于味者,亦能伤形也。而味不可以无气,故戒之曰:形不足者,当温之以气。毋专用味焉可也,所谓独阴不生者是也。如用阴味之药,必兼以阳气之药。”《类经》卷十二第二注:“以形精言,则形为阳精为阴。以气味言,则气为阳味为阴。……故形不足者,阳之衰也。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按此与前注义别,可参。
〔19〕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太素》注:“五藏精液少者,以药以食五种滋味而补养之。”《素问发微》注:“上文曰:气归精,精食气。则精不足者,当补之以气也。而兹曰补之以味。……上文又曰:气伤精。则偏于气者,亦能伤精也。而气不可以无味。故戒之曰:精不足者,当补之以味。毋专用气焉可也。所谓孤阳不成者是也。如用阳气之药,必兼以阴味之药。”《类经》卷十二第一注:“精不足者,阴之衰也,非味不足以实中而补之。”此注与前注义别,可参。按本文与上文言形不足温以气,精不足补以味,从阴阳转化之理论之,义则通。然与前文“味归形”“气归精”者,似相左,故柯逢时《素问》校本,以气味二字互易。然否,待考。
〔20〕其高者,因而越之 《太素》注:“风热实于头胸,因写越之。”《类经》卷十二第八注:“越,发扬也。谓升散之,吐涌之,可以治其上之表里也。”
〔21〕其下者,引而竭之 《太素》注:“寒湿实于腰足,引写竭之。”《类经》卷十二第八注:“竭,祛除也。谓涤荡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前后也。”按竭又与遏通。遏,止也。如《淮南子·原道训》:“凝竭而不流。”王念孙《杂志》:“竭之言遏也。《尔雅》曰:遏,止也。”《盐铁论·疾贪》:“货赂下流,犹水之赴下,不竭不止。”竭亦遏也。又本经卷十第二上:“卒然逢之,早遏其路。……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此皆言按止邪气,早遏其路。故此亦或以导引而止之,以早遏邪路也。
〔22〕中满者,写之于内 《太素》注:“气胀肠胃之中,可以写之。”《类经》卷十二第八注:“中满二字,最宜详察。即痞满大实坚之谓,故当写之于内。若外见浮肿而胀不在内者,非中满也,妄行攻写,必至为害。此节之要,最在一中字。”
〔23〕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 邪,原作“形”,据《素问》、《太素》改。渍形以为汗,《太素》作“清以为汗”,疑“凊”为“渍”之误。《类经》卷十二第八注:“邪在肌表,故当渍形以为汗。渍,浸也。言令其汗出如渍也。……或用药煎汤浴洗之,皆渍形之法也。”按张注“汗出如渍”之义恐非当。盖渍形亦渍浴者也。《病源》卷七《伤寒候》:“夫伤寒病者,起自风寒,入于腠理……病一日至二日,气在孔窍皮肤之间。故病者头痛恶寒,腰背强重,此邪气在表,洗浴发汗即愈。”此渍形之法也。又《圣济总録》卷四治法:“渍浴法,所以宣通形表,散发邪气。盖邪之伤人,初在肌表,当以汗解,若人肌肉坚厚,腠理致密,有难取汗者,则服药不能外发,湏借汤浴,疏其汗孔,倡导外邪,乃可以汗。《内经》所谓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是也。”此亦渍形之法也。
〔24〕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前言有邪者,兼经络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浅也。均为表证,故皆宜汗。”
〔25〕其慓悍者,按而收之 收,《太素》作“投”。杨上善注:“慓,芳照反。急疾也。悍,胡旦反。禁其气急不散,以手按取,然后投针也。”《素问》王冰注:“慓,疾也。悍,利也。气候疾利,则按之以收敛也。”《素问发微》注:“谓邪气慓悍疾利,既按摩以散之,而复有以收之,使正气不散也。”《素问吴注》注:“慓悍,卒暴也。按谓按摩也。言卒然暴痛慓悍之疾,则按摩而收之。收,谓定其慓悍也。”按慓悍者,病气之急疾卒暴者。按,按挢,亦导引法也。收,止也。如《礼记·月令》:“雷始收声。”雷止声也。此言病气之急疾卒暴,有针药之不善者,则以按挢导引之法以止之。
〔26〕其实者,散而写之 《素问》王冰注:“阳实则发散,阴实则宣写。”《素问发微》注:“其有实者,谓有形如积块之类,当散而泻之。”《素问吴注》注:“表实则散,里实则泻。又散亦泻也。”按实者,邪气盛也,或散或泻,利在祛邪。
〔27〕审其阴阳,以别柔刚 《太素》注:“夫物柔弱者,阳之徒也;刚强者,阴之徒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形证有柔刚,脉色有柔刚,气味尤有柔刚。柔者属阴,刚者属阳。知柔刚之化者,知阴阳之妙用矣。故必审而别之。”《内经知要·治则》:“审病之阴阳,施药之柔刚。”《素问识》:“简按柔剂刚剂,见《史·仓公传》。此说为是。”按《史记·仓公列传》:“《热论》曰:中热不溲者,不可服五石,石之为药精悍。……扁鹊曰:阴石以治阴病,阳石以治阳病。夫药石者,有阴阳水火之齐。故中热即为阴石柔齐治之;中寒即为阳石刚齐治之。”是此言柔剂刚剂,乃石药之剂,其论石药之性,与《素问·腹中论》所谓“石药之气悍”亦同。又经文中言刚柔,多指人体、气象等,不及药食,故以本文训柔剂刚剂,似非是。实则所谓“审其阴阳,以别柔刚”,亦即别柔刚,审阴阳。以阴阳为治之本也。
〔28〕阳病治阴,阴病治阳 《太素》注:“阴经受邪,流入阳经为病,是为阴经为本,阳经为标。疗其本者,疗其阴经,即阳病疗阴也;阳经受邪,准阴疗阳也,即阴病疗阳也。又阴阳二经,阴经若实,阳经必虚,阳经若实,阴经定虚。故阳虚病者,宜写阴;阴实病者,宜补阳也。”《素问》王冰注:“所谓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素问吴注》注:“刺法有从阴引阳,从阳引阴;汤液有阳盛养阴,阴盛养阳。皆谓之阳病治阴,阴病治阳。”按阳病治阴,阴病治阳。治病之总纲也,注家说解者,举其一二为例也。
〔29〕定其血气,各守其乡 《太素》注:“须定所病,在气在血,各守血气,病之别乡。”《素问》王冰注:“乡谓本经之气位。”
〔30〕血实宜决之 《素问》王冰注:“决谓决破其血。”《素问发微》注:“血实者,宜疏决之,谓破去其血,如决水之义。”《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决谓泄去其血。”
〔31〕气虚宜掣之引之 虚,原作“实”,据明抄本、《素问》、《太素》改,此下明抄本并有“音彻”二小字音注。掣之引之,《素问》作“掣引之”。王冰注:“读为导。导引则气行条畅。”《太素》作“掣引之”。杨上善注:“补乃用针引气引皮,补已纵皮闭门,使气不泄。掣,死曳反,引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甲乙经》作。挽也。气虚者,无气之渐,无气则死矣。故当挽回其气而引之使复也。如上气虚者,升而举之;下气虚者,纳而归之;中气虚者,温而补之。是皆掣引之义。”按掣与亦通。《集韵·祭韵》:“掣摩挚,尺制切。《尔雅》:甹夆,掣曳。或作摩挚。觢挈,《说文》:一角仰也。引《易》其牛觢。或从手,通作掣。”觢为之正体。掣与引义通,疑本经“掣”下衍“之”字。掣引,亦导引按挢之术也。张介宾训挽回之义,似失之也。
阳从右,阴从左〔1〕。《素问》作阳从左,阴从右。老从上,少从下〔2〕。是以春夏归阳为生,归秋冬为死〔3〕,反之则归秋冬为生〔4〕。是以气之多少,逆皆为厥〔5〕。有余者,厥也〔6〕,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7〕。气上不下,头痛巅疾〔8〕,求阳不得,求之于阴〔9〕。《素问》作求阴不审。五部隔无征〔10〕,若居旷野,若伏空室,绵绵乎属不满目〔11〕。
〔1〕阳从右,阴从左 《素问》作“阳从左,阴从右”,与原校同。王冰注:“阳气之多少皆从左,阴气之多少皆从右。从者为顺,反者为逆。阴阳应象大论曰: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按《素问》此前原有“气之多少,何者为逆,何者为从”之问。而答云“阳从左,阴从右”者,义则为从。本经作“阳从右,阴从左”者,义当属逆。义亦两通,今并存之。
〔2〕老从上,少从下 《素问》王冰注:“老者谷衰,故从上为顺。少者欲甚,故从下为顺。”《类经》卷十八第八十四注:“老人之气,先衰于下,故从上者顺。少壮之气,先盛于下,故从下者为顺。盖天之生气,必自下而升,而人气亦然也。故凡老人而衰于上者,其终可知。少壮而衰于下者,其始可知。皆逆候也。”
〔3〕春夏归阳为生,归秋冬为死 《香草续校书·内经素问》:“鬯案:春夏归阳,疑当作阳归春夏。故下句云:归秋冬为死,正与归春夏为生语偶。盖以是以阳三字领句,阳归春夏为生,阳归秋冬为死也。下文云:反之则归秋冬为生。反之者,反阳为阴也。此句一倒误,而下文亦不可通矣。”此说可参。《素问》王冰注:“归秋冬为反归阴也。归阴则顺杀伐之气故也。”《类经》卷十八第八十四注:“春夏以阳盛之时,或证或脉,皆当归阳为生。若得阴候如秋冬者,为逆为死。”
〔4〕归秋冬为生 《素问讲义》注:“不言归春夏为死,盖省文也。”
〔5〕逆皆为厥 逆下原有“顺”字。按厥不当言顺,故据《素问》删。
〔6〕也 《素问》作“耶”。
〔7〕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 《素问》王冰注:“少者以阳气用事,故秋冬死。老者以阴气用事,故秋冬生。”《类经》卷十八第八十四注:“阳逆于上而不下,则寒厥到膝。老人阳气从上,膝寒犹可。少年阳气从下,膝寒为逆。少年之阳不当衰而衰者,故最畏阴胜之时。老人阳气本衰,是其常也,故于秋冬无虑焉。”
〔8〕巅疾 原作“癫疾”,癫者,狂癫之癫。明抄本及《素问》均作“巅”,头巅也,于本义相合,故据改。
〔9〕求阳不得,求之于阴 求之于阴,《素问》作“求阴不审”。王冰注:“谓之阳乃脉似阴盛;谓之阴又脉似阳盛。故曰:求阳不得,求阴不审。”按本文义谓若求阳不得,则求之于阴。与《素问》义虽不同,然亦得两通,今并存之。
〔10〕五部隔无征 《素问》王冰注:“五部谓五藏之部。隔谓隔远。无征,(按此二字原重,为衍)犹无可信验也。”按后世注家虽多从王注,然终疑经文有脱误。详上下文皆四字为句,则本文或脱三字。
〔11〕五部隔……绵绵乎属不满目 明抄本无此二十字。目,《素问》作“日”。新校正云:“按《太素》云:若伏空室,为阴阳之一。有此五字,疑此脱漏。”王冰注:“绵绵乎谓动息微也。身虽绵绵乎且存,然其心所属望,将不得其终日也。故曰绵绵乎属不满日也。”《类经》卷十八第八十四注:“乃病则绵绵不解,势甚凋敝,若弗能终其日者。岂真阴阳之有余者耶。”按本文义不甚明,诸家说解,亦不相同,作“日”作“目”,是难定论,疑误待考。
冬〔1〕三月之病,在理已尽〔2〕,草与柳叶皆杀〔3〕,春阴阳皆絶〔4〕,期在孟春〔5〕。
冬三月之病,病合阳者〔6〕,至〔7〕春正月,脉有死征〔8〕,皆归于春〔9〕。《素问》作始春〔10〕。
春三月之病,曰阳杀〔11〕,阴阳皆絶,期在草干〔12〕。
夏 三月之病,至阴不过十日〔13〕,阴阳交〔14〕,期在溓水〔15〕。
秋三月之病,三阳俱起,不治自已〔16〕。阴阳交合者〔17〕,立不能坐,坐不能起〔18〕。三阳独至,期在石水〔19〕;二阴独至,期在盛水〔20〕。
〔1〕冬 原作“春”,据明抄本、《素问》、《太素》改。
〔2〕在理已尽 《太素》注:“理,中也。冬时阳气在肉(按疑为“内”之误),冬之阴气为阳所伤,已尽。”《素问》王冰注:“里谓二阴肾之气也。……理,里也。已,以也。古用同。”《类经》卷十八第九十六注:“在理已尽,谓察其脉证之理,已无生意也。”按理,杨、王均训“里”,义为通借。
〔3〕草与柳叶皆杀 《太素》注:“在草柳叶大时死。”《素问》王冰注:“以枯草尽青柳叶生出而皆死也。”
〔4〕春阴阳皆絶 春,《太素》无。杨上善注:“阴阳隔絶。”王冰注:“立春之后而脉阴阳皆悬絶者。”按下文已云“期在孟春”,故此似当以无“春”字是。阴阳之义,杨从病机释,王从脉训,若据下文诸言阴阳之义,似当从病机释为胜。
〔5〕期在孟春 期,死也。《广雅·释言》:“期,卒也。”王念孙疏证:“期之言极也。”此与《素问》此前言“短期”之义亦同。孟春,正月。孟,始也。以正月为春之始,故曰孟春。按自上文“冬三月之病”至此,《素问》、《太素》均在“皆归于春”之后。
〔6〕病合阳者 合下《素问》有“于”字;《太素》有“立”字,疑非是。杨上善
提要:本篇重在从天地、人体、医事等具体物象及事理方面,论述阴阳之有关问题,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论述阴阳之形性逆顺,清浊之所出,气味形精之归化,气味厚薄之异用,寒热所伤,阴阳更胜等机理;自然界之气与脏气之通应;邪气感人病及针刺一般原则;先别阴阳之诊及诸病治疗大法;四时发病阴阳气絶之预后等。
阴静阳躁〔1〕。阳生阴长,阳杀阴藏〔2〕。阳化气,阴成形〔3〕。寒极生热,热极生寒〔4〕。寒气生浊,热气生清〔5〕。清气在下则生飧泄〔6〕,浊气在上则生胀〔7〕。此阴阳反作〔8〕,病之逆顺〔9〕也。故清阳为天,浊阴为地〔10〕。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11〕。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12〕。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藏〔13〕。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府〔14〕。
〔1〕阴静阳躁 《素问》王冰注:“言应物类运用之标格也。”《素问发微》注:“地之阴主静而有常,天之阳主躁而不息。”按躁者,动也。动之与静,其大者,固可言天地。其小者,亦可言万物。故王氏谓“应物类运用之标格”,义甚是。
〔2〕阳生阴长,阳杀阴藏 阳杀阴藏,《太素》作“阴阳藏”。杨上善注:“少阳春也,生起万物;少阴秋也,长熟万物。五月是阳,起一阴爻,气者也。十一月是冬藏,起一阳爻,生气者也。有本云:阴生阳也之。”按此又别传之说也。,煞之别字。煞通杀。王冰注:“明前天地杀生之殊用也。神农曰: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素问发微》注:“天虽主阳,而阳中有阴,故其于万物之生长也,阳生之而阴长之;地虽主阴,而阴中有阳,故其于万物之杀藏也,阳杀之而阴藏之。杀者,肃杀之杀,非杀戮之谓也。”《类经》卷二第一注:“此即四象之义,阳生阴长,言阳中之阴阳也。阳杀阴藏,言阴中之阴阳也。盖阳不独立,必得阴而后成。如发生赖于阳和,而长养由乎雨露。是阳生阴长也。阴不自专,必因阳而后行。如闭藏因于寒冽,而肃杀出乎风霜。是阳杀阴藏也。此于对待之中,而复有互藏之道。所谓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也。”《内经知要·阴阳》注:“阳之和者,为发育;阴之和者,为成实。故曰阳生阴长,此阴阳之治也。阳之亢者,为焦枯;阴之凝者,为封闭。故曰阳杀阴藏。此阴阳之乱也。”按本文与《素问·天元纪大论》所谓“天以阴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之义,不尽相同。彼则专指天地言,此则浑指众物论。盖乃概言阳既能生,亦能杀,阴既能长,亦能藏之理,且具辩证之义。
〔3〕阳化气,阴成形 《类经》卷二第一注:“阳动而散,故化气。阴静而凝,故成形。”
〔4〕寒极生热,热极生寒 《类经》卷二第一注:“阴寒阳热,乃阴阳之正气。寒极生热,阴变为阳也;热极生寒,阳变为阴也。邵子曰:动之始则阳生,动之极则阴生。静之始则柔生,静之极则刚生。此《周易》老变而少不变之义。如人伤于寒,则病为热。本寒而变热也。内热已极,而反寒栗,本热而变寒也。故阴阳之理,极则必变。”本文言寒生热,热生寒。张注以阴阳互变之义释之为得。然或生或变,皆反者也。其所以然有此变生,重要的一点是“极”,极则穷尽,物极必反。是以寒之所以生热,热之所以生寒,极也。
〔5〕寒气生浊,热气生清 《素问发微》注:“寒气主阴,阴主下凝而不散,故浊气生焉;热气主阳,阳主上升而不凝,故清气生焉。”《类经》卷二第一注:“寒气凝滞,故生浊阴;热气升散,故生清阳。”按本文与卷一第十二所谓“受谷者浊,受气者清”。理本一贯。盖受谷者,受谷之味也。本篇下文曰“阳为气,阴为味”。而寒则为阴,热则为阳。实则皆指寒与味,阴也,化生浊气。热与气,阳也,化生清气。
〔6〕清气在下则生飧泄 飧泄,《太素》作“喰泄”。按喰为飧之俗体。《素问发微》注:“清气主阳宜在上,今反在下,则生飧泄。盖有降而无升也。”《圣济总録》卷七十四飧泄:“《内经》曰:清气在下,则生飧泄。又曰:久风为飧泄。夫脾胃,土也。其气冲和,以化为事。今清浊交错,风邪之气,得以干胃,故冲气不能化,而食物完出。”
〔7〕浊气在上则生胀 《素问发微》注:“浊气主阴宜在下,今反在上,则生胀。盖有升而无降也。”《圣济总録》卷五十七胀:“《内经》谓浊气在上则生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夫清阳为天,浊阴为地,二者不可相干。今浊气在上,为阴气干扰,清阳之气,郁而不散,所以塞而胀满,常若饱也。”
〔8〕阴阳反作 《素问》王冰注:“反谓反复,作谓作务。反复作务,则病如是。”按王注义恐非是。《素问发微》注:“此其阴阳相反,而作此病。”《素问识》:“简按《千金·肾藏门》云:阴阳飜作,阳气内伏,阴气外升。知是反飜通。”又《太素》作“阴阳之反祚也”。杨上善注:“祚,福也。逆之则为反,顺之为福也。”杨注难合文义,似失之矣。又《素问校正》:“《千金方》卷十七作阴阳反祚。祚,位也。阴阳反祚,言阴阳反其位也。清气在下,浊气在上,正阴阳反其位也。当依《千金》作反祚。”此义或与《太素》文合。按反作者,相反其用。作,用也。《左传·成公八年》:“遐不作人。”杜预注:“作,用也。”清浊各具阴阳之性,各奉上下之位。故清气在上,则为正作,今者在下,乃为反作;浊气在下,则为正作,今昔在上,乃为反作。此“阴阳反作”之义也。至所言飧泄、胀者,举其一端而已,非反作之病,仅限于此。
〔9〕逆顺 《素问发微》注:“此其阴阳相反而作此病,病之所以为逆也,反是则为从矣。”《类经》卷二第一注:“顺则为从,反则为逆。”按马、张皆未明词义,顺文而释,失之矣。此为偏义复词,是言逆也。《素问吴注》注:“逆从,不顺也。”《素问讲义》注:“逆从,唯是逆耳。”
〔10〕清阳为天,浊阴为地 《素问发微》注:“积阳为天,则阳气之至清者为天也。积阴为地,则阴气之至浊者为地也。”又《列子·天瑞》:“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张湛注:“天地何邪?直虚实清浊之自分判者耳。”《淮南子·天文训》:“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高诱注:“薄靡者,若尘埃飞扬之貌。”按此与本文义亦同。是天地亦阴阳清浊之分判也。
〔11〕雨出地气,云出天气 《太素》作“雨出地,气也天”。疑有脱误。《素问》王冰注:“阴凝上结则合以成云。阳散下流则注而为雨。雨后云以施化,故言雨出地。云凭气以交合,故言云出天。”
〔12〕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 《素问》王冰注:“气本乎天者亲上,气本乎地者亲下。各从其类也。上窍谓耳目鼻口。下窍谓前阴后阴。”《素问发微》注:“凡人身之物,有属清阳者焉,如涕唾气液之类,则出于上窍。耳目口鼻之为七窍者,皆清阳之所出也。有属浊阴者焉,如污秽溺之类,则出于下窍。前阴后阴之为二窍者,皆浊阴之所出也。”
〔13〕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藏 《素问》王冰注:“腠理谓渗泄之门,故清阳可以散发。五藏为包藏之所,故浊阴可以走之。”《素问集注》张志聪注:“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理者,皮肤藏府之文理。言清阳之气,通会于腠理。而浊阴之精血,走于五藏。五藏主藏精者也。”
〔14〕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府 归,《太素》作“实”。杨上善注:“四肢六府,虽别为阳,复分阴阳也。四肢在外,故清气实之。六府在内,故浊谷实之。”《素问》王冰注:“四肢外动,故清阳实之。六府内化,故浊阴归之。”《素问发微》注:“凡清阳之物,实于四肢,以四肢为诸阳之本也。凡浊阴之物,归于六府,以六府受化物而不藏也。”《素问集注》张志聪注:“四肢为诸阳之本。六府者,传化物而不藏。此言饮食所生之清阳,充实于四肢,而浑浊者,归于六府也。”按马、张二注义更明。
水为阴,火为阳〔1〕。阳为气,阴为味〔2〕。味归形,形归气〔3〕。气归精,精归化〔4〕。精食气,形食味〔5〕。化生精,气生形〔6〕。味伤形,气伤精〔7〕。精化为气〔8〕,气伤于味〔9〕。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10〕。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11〕。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12〕。味厚则泄,薄则通〔13〕。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14〕。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15〕;壮火食气,气食少火〔16〕;壮火散气,少火生气〔17〕。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18〕。
〔1〕水为阴,火为阳 《太素》注:“五谷为食中水冷谓之阴也,食中火热为之阳也。”按杨注限于五谷之义,似拘矣。《素问》王冰注:“水寒而静,故为阴。火热而躁,故为阳。”《素问发微》注:“夫阴阳者,万物之父母。而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举水火而足以尽阴阳矣。故水为阴,而凡物之成于水者,属阴;火为阳,而凡物之成于火者,属阳。”《类经》卷二第一注:“水润下而寒,故为阴;火炎上而热,故为阳。水火者,即阴阳之征兆。阴阳者,即水火之性情。凡天地万物之气,无往而非水火之运用。”按此以水火为阴阳之征兆,以明具体之物象。故凡物之类于水者,阴也;类于火者,阳也。
〔2〕阳为气,阴为味 《太素》注:“食中火热,发谷五气也。食中水冷,发谷五味也之。”《素问》王冰注:“气惟散布,故阳为之。味曰从形,故阴为之。”《类经》卷二第一注:“气无形而升,故为阳;味有质而降,故为阴。此以药食气味言也。”按张注以药食气味言此阴阳之义则是。
〔3〕味归形,形归气 《素问》王冰注:“形食味,故味归形。气养形,故形归气。”《素问发微》注:“凡物之味,所以养吾人之形,故味归于形,正以形体属阴,而味亦为阴也。然吾人之形,必归于吾人之气,岂非形必资气而后生乎。……其曰味归形,形归气。言味归人身之形,而形又归于人身之气。皆根第一味字而言也。”《类经》卷二第一注:“归,依投也。五味生精血以成形,故味归于形。形之存亡,由气之聚散,故形归于气。”按归,本文皆指相反而能归属者,实含转化之义。《国语·越语下》:“赢缩转化。”韦昭注:“赢缩,进退也。转化,变易也。”《淮南子·原道训》:“托小以包大,在中以制外,行柔而刚,用弱而强,转化推移,得一之道,而以少正多。”又云:“万物纷糅,与之转化。”以上所举如赢缩、小大、中外、柔刚、弱强等,得以互相转化,与本文言“归”之义亦同。是归即转化也。本文言味归形,形归气者,当即味可以转化为形,而形亦可以转化为气也。此言形,亦浑指人体之有形物也。
〔4〕气归精,精归化 精归化,《太素》无此三字。《素问》王冰注:“精食气,故气归精。化生精,故精归化。”《素问发微》注:“甚曰气归精,精归化,言气归人身之精,而精又归人身之化。皆根第一气字而言也。”《类经》卷二第一注:“气者,真气也。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人身精血,由气而化,故气归于精。精者,坎水也。天一生水,为五行之最先,故物之初生,其形皆水。由精以化气,由气以化神,是水为万化之源,故精归于化。”按张注涉于八卦五行之义,似远之矣。王注言虽简而义则该。
〔5〕精食气,形食味 《素问》王冰注:“气化则精生,味和则形长。故云食之也。”《类经》卷二第一注:“食,如子食母乳之义。气归精,故精食气。味归形,故形食味。”
〔6〕化生精,气生形 《太素》无此六字。《素问》王冰注:“精微之液,惟血化而成。形质之有,资气行营立。故斯二者,各奉生乎。”《素问发微》注:“所谓精归化者,以化生此精也。化为精之母,故精归于化耳。所谓形归气者,以气生此形也。气为形之父,故形归于气耳。”
〔7〕味伤形,气伤精 《太素》注:“五味各走其藏,淫则各伤其藏。精本从气化有,气淫则各伤其精也。”《素问》王冰注:“过其节也。”《素问发微》注:“此言过者反有所伤,而亦互有所伤也。夫味归形而形食味。则凡物之味,固可以养形也。然或太过,适所以伤此形耳。气归精而精食气。则凡物之气,固所以养精也。然气或太过,适所以伤此精耳。”
〔8〕精化为气 为,《太素》无。《类经》卷二第一注:“上文既云气归精,是气生精也。而此又曰精化气,是精生气也。二者似乎相反,而正不知此精气互根之妙,以应上文天地云雨之义也。”《内经知要·阴阳》:“气本归精,气为精母也。此云精化为气者,精亦能生气也。”
〔9〕气伤于味 《类经》卷二第一注:“上文曰味伤形,则未有形伤而气不伤者。如云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絶之类,是皆味伤气也。”
〔10〕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 《太素》注:“五味糟粕为大小便也。谷气不行经隧者,积于胸中,成于吐纳也。”《素问》王冰注:“味有质,故下流于便写之窍。气无形,故上出于呼吸之门。”
〔11〕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 薄,《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味薄者”,义同。本文不言味者,省文也。《太素》注:“夫阴阳之道,推之可万也。如五味是阴,味之厚薄,亦是阴阳。故味之厚者,阴中之阴。味薄者,阴中之阳也。”《素问》王冰注:“阴为味,味厚者为纯阴,故味薄者为阴中之阳。”按味,药食之味也。
〔12〕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 薄,《千金》卷二十六第一作“气薄者”。义同,本文不言气者,亦省文也。《太素》注:“五气是阳,气之厚薄又是阴阳。故气之厚者,阳中之阳,气之薄者,阳中之阴也。”《素问》王冰注:“阳为气,气厚者为纯阳。……气薄者为阳中之阴。”按气,药食之气也。
〔13〕味厚则泄,薄则通 通下《千金》卷二十六第一有“流”字。《太素》注:“味厚气薄则上下吐泄。”《素问》王冰注:“阴气润下,故味厚则泄利。……味薄为阴少,故通泄。”《素问发微》注:“惟味之厚者为纯阴,所以用之则泄泻其物于下。如大黄气大寒味极厚,为阴中之阴,主于泄泻是也。味之薄者为阴中之阳,所以用之则流通,不至于泄泻也。如木通、泽泻为阴中之阳,主于流通是也。”《素问绍识》:“先兄曰:泄谓大便,通谓小便。”此本于马莳说。按本文言厚薄,皆指乎味,而薄不言味者,省文也。故杨注似失之矣。王、马二说义近均通。
〔14〕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 《太素》作“气厚则泄,薄则发”。杨上善注:“味薄气厚则上下通发。”按杨注“厚”作气厚释,义非是。又《千金》卷二十六第一“发热”作“秘塞”,宋刊本亦同,此别传也。《素问》王冰注:“阳气炎上,故气厚则发热。……气薄为阳少,故汗出。发泄谓汗出也。”《素问发微》注:“气之薄者为阳中之阴,所以用之则发其汗于上。如麻黄为气之薄者,阳也,升也,故能发表出汗。气之厚者为纯阳,所以用之则发热,不止于发汗也。如用附子则太热之类。”王、马二注,随文释之,义亦可参。
〔15〕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 《太素》注:“壮盛火热之气,盛必衰也。小微火暖之气,必为壮盛。此阴阳之变也。”《素问》王冰注:“火之壮者,壮已必衰。火之少者,少已必壮。”
〔16〕壮火食气,气食少火 《素问》王冰注:“气生壮火,故云壮火食气。少火滋气,故云气食少火。”
〔17〕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素问》王冰注:“以壮火食气,故气得壮火则耗散。以少火益气,故气得少火则生长。人之阳气,壮少亦然。”《类经》卷二第一注:“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生,皆由阳气。但阳和之火则生物,亢烈之火反害物。故火太过则气反衰,火和平则气乃壮。壮火散气,故云食气,犹言火食此气也。少火生气,故云食火,犹言气食此火也。此虽承气味而言,然造化之道,少则壮,壮则衰,自是如此,不特专言气味者。”
〔18〕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素问》王冰注:“非惟气味分正阴阳,然辛甘酸苦之中,复有阴阳之殊气尔。何者?辛散甘缓,故发散为阳。酸收苦泄,故涌泄为阴。”按此以阴阳可分之理,复明药食之气味,又各具阴阳之性也。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1〕。阴病则热,阳病则寒〔2〕。《素问》作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3〕。寒伤形,热伤气〔4〕。气伤痛,形伤肿〔5〕。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风胜则动〔6〕,热胜则肿〔7〕,燥胜则干〔8〕,寒胜则浮〔9〕,湿胜则濡泄〔10〕。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11〕有五藏,化为五气〔12〕,以生喜怒悲忧恐。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13〕。暴怒伤阴,暴喜伤阳〔14〕。厥气上行,满脉去形〔15〕。故曰〔16〕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重阴必阳,重阳必阴〔17〕。此阴阳之变也〔18〕。
〔1〕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太素》注:“夫阴阳和,物生者也。今阳虚者,阴必并之。阴并阳者,是则阴胜,故阳病也。阴虚亦尔。”《类经》卷二第一注:“此下言阴阳偏胜之为病也。阴阳不和则有胜有亏,故皆能为病。”又《素问发微》注言胜者为物类气味大过。病者指人之形气不敌。理虽可通,然于此文,义则非是。
〔2〕阴病则热,阳病则寒 病,《太素》同,今本《素问》与此下原校同。此文虽异而义亦同。杨上善注:“阴病阳胜,故热。阳病阴胜,故寒也。”
〔3〕重寒则热,重热则寒 《太素》作“重热则寒,重阴则热”。杨上善注:“谓阴阳极。”《素问》王冰注:“物极则反。”《类经》卷二第一注:“物极则变也。此即上文寒极生热,热极生寒之义。盖阴阳之气,水极则似火,火极则似水,阳盛则隔阴,阴盛则隔阳。故有真寒假热,真热假寒之辨。此而错认,则死生反掌。”按张氏释“物极则变”之义,与杨、王注同,甚是。然所举真寒假热,真热假寒,与本文义当有别。盖重,平声,有迭集之义。《玉篇·壬部》:“重,迭也。”《广韵·钟韵》:“重,复也,迭也。”迭集之极,故当变也。
〔4〕寒伤形,热伤气 《太素》注:“形者,和阴也。气者,和阳也。寒甚有伤于形,热甚伤夺其气。斯之常。”《素问》王冰注:“寒则卫气不利,故伤形。热则荣气内消,故伤气。虽阴成形,阳化气,一过其节,则形气被伤。”
〔5〕气伤痛、形伤肿 《太素》注:“卫气行于肤肉之中,邪气客于肤肉,壅遏卫气,迫于分肉,故痛。既迫痛伤形,即便为肿也。”《素问》王冰注:“气伤则热结于肉分,故痛。形伤则寒薄于皮腠,故肿。”《类经》卷二第一注:“气欲利,故伤之则痛。形有质,故伤之则肿。”按此承上文对举之也。言寒易伤形,形伤故肿;热易伤气,气伤故痛。然寒虽伤形,亦何尝不伤气而为痛;热虽伤气,亦何尝不伤形而为肿。故此中微义,自当活看。
〔6〕风胜则动 动,《太素》作“肿”,非是。《素问》王冰注:“风胜则庶物皆摇,故为动。”新校正云:“按《左传》云:风淫末疾。即此义也。”《素问发微》注:“故风气胜者,吾人之体从之而动,如振掉摇动之类皆是也。”按风之性本为动。若夫飞砂走石,振拉摧拔者,天地之病风动也;震颤掉眩,抽搐瘈瘲者,人体之病风动也。故曰风胜则动。
〔7〕热胜则肿 《太素》无“热胜则”三字,“肿”字连上句读,当系脱误。《素问》王冰注:“热胜则阳气内郁,故洪肿暴作,甚则荣气逆于肉理,聚为痈脓之肿。”按上文言热伤气,气伤痛,此云热胜则肿者,立论之重点有所不同。两者合参,义则完矣。
〔8〕燥胜则干 《素问》王冰注:“燥胜则津液竭涸,故皮肤干燥。”《类经》卷二第一注:“燥胜者,为津液枯涸,内外干濇之病。”按张注“内外干濇”,于义为胜。
〔9〕寒胜则浮 浮,《太素》作“胕”,杨上善注:“付反。检义当腐。寒胜肉热,肉当腐。”《素问》王冰注:“寒胜则阴气结于玄府,玄府闭密,阳气内攻,故为浮。”《素问发微》注:“即上文之寒伤形而形伤肿者是也。”《类经》卷二第一注:“寒胜者,阳气不行,为胀满浮虚之病。”按诸说义似未尽。盖浮者胕也,有《太素》为证。胕者,肿也。详《内经》浮肿与胕肿并用。如《欬论》云:“面浮肿气逆也。”气交变大论云:“甚则腹满胕肿。”水热穴论云:“故水肿,下为胕肿大腹。”至真要大论云:“身面胕肿。”等等。可证浮肿与胕肿音同义通。又《山海经·西山经》:“可以已胕。”郭璞注:“已胕,治胕肿也。”然本文之肿者,乃气虚不运,水气泛溢之肿,与上文“热胜则肿”,为热邪结聚,营气不从之肿,亦自有别耳。
〔10〕湿胜则濡泄 泄,《太素》无。杨上善注:“阴湿气胜则气污也”。《素问》王冰注:“湿胜则内攻于脾胃,脾胃受湿,则水谷不分,水谷相和,故大肠传道而注写也。以湿内盛而写,故谓之濡写。”又《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王冰注:“濡泄,水利也。”马莳、张介宾等,亦同王冰注,从濡泄作解。然详此上诸文,风言动、热言肿、燥言干、寒言浮,则湿当从《太素》作“濡”是,与风、热、燥、寒四句文既同式,与燥亦相对成义。故“泄”字疑衍。濡者,浸渍湿润也,其病亦非泄之一端。
〔11〕人 此上原衍“人有”二字,据明抄本、《素问》、《太素》删。
〔12〕五气 《素问》王冰注:“五气谓喜怒悲忧恐。然是五气,更伤五藏之和气也。”《太素》注:“五气,五藏气也,喜怒等心肺肝脾肾五志者。”按此言五气,当是五脏所藏五志之气也。
〔13〕喜怒伤气,寒暑伤形 《素问》王冰注:“喜怒之所生,皆生于气,故云喜怒伤气。寒暑之所胜,皆胜于形,故云寒暑伤形。近取举凡则如斯矣。细而言之,则热伤于气,寒伤于形。”《太素》注以“喜怒伤气”为“内伤者也”,“寒暑伤形”为“外伤者也”。《类经》卷二第一注:“喜怒伤内故伤气。寒暑伤外故伤形。举喜怒言,则悲忧恐同矣;举寒暑言,则燥湿风同矣。上文言寒伤形、热伤气,与此二句似乎不同。盖彼以阴阳分形气,此以内外分形气也。”按此言气、形者,实则神志与形体相对焉,故与上文言“寒伤形,热伤气”之形、气有别。举喜怒者,该悲忧恐;举寒暑者,该风、燥、湿也。此与上篇言“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义同。
〔14〕暴怒伤阴,暴喜伤阳 《太素》无此八字。《素问》注:“怒则气上,喜则气下。故暴卒气上则伤阴;暴卒气下则伤阳。”《素问发微》注:“暴怒者,猝暴而怒也。肝在志为怒。《举痛论》言:怒则气上。则暴怒者,气皆并于上,而营气不能下生矣。暴喜者,猝暴而喜也。心在志为喜。《举痛论》言:喜则气缓。则暴喜者,气为之缓,无所主持,而卫气不能外达矣。”《类经》卷二第一注:“气为阳,血为阴。肝藏血,心藏神。暴怒则肝气逆而血乱,故伤阴。暴喜则心气缓而神逸,故伤阳。如《行针篇》曰:多阳者多喜,多阴者多怒。亦各从其类也。”《医学纲目》卷一阴阳注:“分而言之,则怒之气从下上而先发于阴,故曰暴怒伤阴;喜之气从上下而先发于阳,故曰暴喜伤阳。”按诸家说解,义不尽同,张注于义为顺。又此云阴阳者,以情志所伤分阴阳也。情志所伤,及于五脏。五脏亦别阴阳二气,与五气相应,义或本此。
〔15〕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太素》无此八字。《素问》王冰注:“厥,气逆也。逆气上行,满于经络,则神气浮越,去离形骸矣。”《类经》卷二第一注:“厥,逆也。言寒暑喜怒之气,暴逆于上,则阳独实,故满脉。阳亢则阴离,故去形。此孤阳之象也。《脉经》曰:诸浮脉无根者死,有表无里者死。其斯之谓。”
〔16〕故曰 《太素》同。《素问》无此二字,疑脱。
〔17〕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素问发微》注:“盖时之属阴者,而复感于寒则重阴,必阳热证乃作;时之属阳者,而复感于热则重阳,必阴寒病乃生。”《类经》卷二第一注:“重者,重迭之义。谓当阴时而复感寒,阳时而复感热;或以天之热气伤人阳分,天之寒气伤人阴分。皆谓之重。……此与上文重寒则热,寒极生热,义相上下,所当互求。”
〔18〕此阴阳之变也 《素问》、《太素》均无此六字。
夫〔1〕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2〕。阳胜则身热腠理闭,喘息麤〔3〕,为之后闷〔4〕,《素问》作俛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5〕烦闷〔6〕,腹胀〔7〕死。耐〔8〕冬不耐夏。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9〕,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耐夏不耐冬。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10〕也。
曰:调此二者〔11〕柰何?曰:能知七损八益〔12〕,则二者可调也。不知用〔13〕此,则早衰矣〔14〕。
〔1〕夫 《素问》作“故曰”。
〔2〕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 《太素》无此十四字。《素问》王冰注:“阴静,故为阳之镇守;阳动,故为阴之役使也。”按此与《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谓“阴者藏精而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亦相为发明耳。
〔3〕喘息麤 《素问》作“喘麤”。《太素》作“而麤”。当从本经。喘息气粗也。麤与粗通。
〔4〕后闷 《素问》、《太素》均作“俛仰”。《素问发微》注:“喘息麤,气不得平。故身俛仰。”《类经》卷二第二注:“不得卧,故为俛仰。”按“后闷”,义不详,疑为:“俛仰”之误。
〔5〕以 以与“而”通。
〔6〕烦闷 《素问》作“烦寃”。《太素》作“烦悗”。义均同。闷、悗、寃,义互通。
〔7〕腹胀 《素问》、《太素》均作“腹满”。按腹胀与腹满义虽近而通,然据下文亦云“腹满死”者,疑作“腹满”是。
〔8〕耐 《素问》、《太素》均作“能”。《素问·五常政大论》:“能毒者以厚药。”与此义同,能与耐通。《汉书·赵充国传》:“汉马不能冬。”颜师古注:“能读曰耐。”
〔9〕清 与凊通,寒冷也。《集韵·劲韵》:“凊,寒也。或作清。”
〔10〕形能 形态。能,态也。《荀子·天论》:“耳目鼻口形能。”《读书杂志》:“形态当连读,能读为态。”
〔11〕调此二者 《素问》王冰注:“调谓顺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气精气也。”按此承上文,当谓调此阴阳更胜之变也。”
〔12〕七损八益 《素问》王冰注:“女子以七七为天癸之终,丈夫以八八为天癸之极。然知八可益,知七可损,则各随气分,修养天真,终其天年,以度百岁。”《太素》注:“损者,损于身。益者,益于病者。人能修道察同,去损益之病,则阴阳气和,无诸衰老,寿命无穷,与天地同极也。”《类经》卷二第二注:“上文言阴阳之变病,此言死生之本原也。七为少阳之数,八为少阴之数。七损者,言阳消之渐;八益者,言阴长之由也。”《素问识》:“王注欠详,诸家亦无确说。本邦前辈所解,因备録于左曰:《天真论》云:女子五七,阳明脉衰;六七三阳脉衰于上;七七任脉衰。此女子有三损也。丈夫五八肾气衰;六八阴气衰于上;七八肝气衰;八八肾气衰齿落。此丈夫有四损也。三四合为七损矣。女子七岁肾气盛;二七天癸至;三七肾气平均;四七筋骨坚。此女子有四益也。丈夫八岁肾气实,二八肾气盛,三八肾气平均,四八筋骨隆盛。此丈夫有四益也。四四合为八益矣。”《素问吴注》注:“七损者,女子天癸以七为纪,二七而天癸至,月事以时下,阴血常亏,故曰七损。八益者,男子以八为纪,二八而天癸至,精气溢泻,阳常有余,无月事之损,故曰八益。”按上述诸说,大致有三,一者以王冰为始,以天癸周期变化女子以七为数、男子以八为数之说立论,后世注家本于此说者居多。一者杨上善以上文阳胜各证为八益实证;阴胜各证为七损虚证。此说似难为据。三者张介宾以《易》说少阴少阳之数立论,似亦未属经义。又《医心方》卷二十八房内引《玉房秘决》云:“素女曰:阴阳有七损八益。”并详载其法。又马王堆汉墓帛书《天下至道谈》亦有七损八益之术,二者之具体内容虽有所不同,然均属房中术也。可证“七损八益”说,古已有之,故近解多从此说。
〔13〕用 由也。《经传释词》卷一:“用,词之由也。《诗·君子阳阳》传曰:由,用也。由可训为用,用亦可训为由,一声之转也。”
〔14〕早衰矣 《素问》作“早衰之节也”。《太素》作“早衰,衰之节”。
清阳上天,浊阴归地〔1〕。天气通于肺〔2〕,地气通于咽〔3〕,风气通于肝〔4〕,雷气通于心〔5〕,谷气通于脾〔6〕,雨气通于肾〔7〕。六经为川〔8〕,肠胃为海〔9〕,九窍为水注之气〔10〕。暴气象雷〔11〕,逆气象阳〔12〕。故治不法天之纪〔13〕,不用地之理〔14〕,则灾害至矣。
〔1〕清阳上天,浊阴归地 《素问》王冰注:“所以能为万物之父母者何?以有是之升降也。”《太素》注:“故阴阳和也,杂为万物。阴阳离也,号为天地。”
〔2〕天气通于肺 《太素》注:“肺为四藏上盖,是人之天,故天气通肺也。”《类经》卷二第四注:“天气,清气也,谓呼吸之气。……清气通于五藏,由喉而先入肺。”
〔3〕地气通于咽 《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同。咽,《千金》卷十一第四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嗌”。按嗌与“咽”通。《说文·口部》:“咽,嗌也。”《太素》注:“咽中入食,以生五藏六府,故地气通咽也。”《类经》卷二第四注:“地气,浊气也。谓饮食之气。……浊气通于六府,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六节藏象论》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太阴阳明论曰:喉主天气,咽主地气。其义皆同。”
〔4〕风气通于肝 《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同。通,《千金》卷十一第六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应”。《太素》注:“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故风气通肝也。”《类经》卷二第四注:“风为木气,肝为木藏,同气相求,故通于肝。上文二句,总言天地阴阳通于人。此下四句,分言五行气候通于人。”
〔5〕雷气通于心 《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同。通,《千金》卷十一第六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动”。《太素》注:“心能觉动四肢百体,故雷气通心也。”《圣济经》卷一第三:“雷气通心,神者运也。”《类经》卷二第四注:“雷为火气,心为火藏,故相通。”按《圣济经》与《太素》注义同,不知所本,今从张注。
〔6〕谷气通于脾 明抄本脾误作“痹”,此下有“《素问》作谷气”五小字校文。《太素》、《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均同。谷,《素问》作“谷”。通,《千金》卷十一第六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感”。王冰注:“谷空虚,脾受纳,故。”《圣济经》卷一第三:“谷气通脾,虚者受也。”《类经》卷二第四注:“山谷土气,脾为土藏,故相通。”又杨上善注:“五谷滋味入脾,故谷气通脾(按原作“肝”,据文义改)也。”按谷与谷固通,从谷作解,义亦顺。然此前后文,皆言自然物气与人气之相通者,故两说并存。
〔7〕雨气通于肾 《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同。通,《千金》卷十一第六及《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均作“润”。《太素》注:“雨者,水也。故雨气通肾也。”《类经》卷二第四注:“雨为水气,肾为水藏,故相通。”
〔8〕六经为川 《太素》注:“三阴三阳六经之脉,流诸血气,以灌肠胃,故为川也。”按杨注言“流诸血气”则是,“以灌肠胃”,义欠妥。《素问发微》注:“手有三阳三阴经,足有三阳三阴经,各有六经也。……如川之流,脉络贯通,此六经之所以为川也。”
〔9〕肠胃为海 《太素》注:“夫海者,一则众川归之,二则利泽万物。肠胃为彼六经所归,又滋百节,故为海也。”《类经》卷二第四注:“肠胃者,盛受水谷,故为人之海。”
〔10〕九窍为水注之气 《太素》作“九窍为水注,水注之气”。《五行大义》卷五第二十三作“九窍为水”。《千金》卷十一第六同本经。《外台》卷十六六极论引《删繁》作“九窍为水,注之于气”。杨上善注:“声色芳味,如水从外,流于上之窍,注入经川。溲后糟粕之水,从内出下二窍也。有本为外注,理亦相似。”《类经》卷二第四注:“上七窍下二窍,是为九窍。水注之气,言水气之注也。如目之泪、鼻之涕、口之津、二阴之尿秽,皆是也。虽耳若无水,而耳中津气湿而成垢,是即水气所致。气至水必至,水至气必至。故言水注之气。”按本文若律以上文“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之例,参以《五行大义》及《外台》、《太素》等之义,似应作“九窍为水”为是。余文疑系粘注之混。水,浸润流演者也。《太平御览·地·水》:“《春秋元命苞》曰:水之为言演也,阴化淖濡流施潜行也。”此以九窍之为用以象水也。
〔11〕暴气象雷 《太素》注:“人身中气,上下有声,故象雷也。”《素问》王冰注:“暴气鼓击,鸣转有声,故。”《素问发微》注:“人有暴戾之气,鼓击有声,其可以象天之雷乎?《正》曰: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类经》卷二第四注:“天有雷霆,火郁之发也。人有刚暴怒气之逆也。故语曰:雷霆之怒。”按张注义犹切。暴气,暴怒之气也。《楚辞·沈江》:“纣暴虐以失位兮。”王逸注:“卒怒曰暴。”象,比拟也。
〔12〕逆气象阳 《素问》王冰注:“逆气陵上,阳气亦然。”《素问发微》注:“人有逆气,其气必上。天之阳气,上积而升,其可以象天之阳乎。”《类经》卷二第四注:“天地之气,升降和则不逆矣。天不降地不升,则阳亢于上,人之气逆,亦犹此也。”
〔13〕天之纪 《素问》:“天有八纪。”王冰注:“八风为变化之网纪。八纪谓八节之纪。”《太素》注:“天有八风之纪,纪主万物。”按此指治当以天之四时八节之阴阳为纪。
〔14〕地之理 《素问》:“地有五里。”王冰注:“五行为生育之井里。……五里谓五行化育之里。”《太素》注:“地有五行之理,理成万物。”按王注训里为井里,义欠妥。里与理通,理,条理、条贯之义,与上文纪为对文。《易经·系辞传上》:“俯以察于地理。”孔颖达正义:“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条理,故称理也。”此言治当以地之五方阴阳为理。
邪风〔1〕之至,疾〔2〕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府,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3〕,半生半死矣〔4〕。
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五藏〔5〕;水谷之寒热,感则害六府〔6〕;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7〕。故善〔8〕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9〕。以右治左,以左治右〔10〕。以我知彼〔11〕,以表知里〔12〕。以观过与不及之理〔13〕,见微则过〔14〕,用之不殆。
〔1〕邪风 《素问》作“故邪风”。《太素》作“故风”。
〔2〕疾 《太素》作“傍”,疑非是。
〔3〕治五藏者 《太素》作“五藏”。
〔4〕半生半死矣 《素问》作“半死半生也”。《太素》作“半死半生”。
〔5〕天之邪气,感则害五藏 害下《素问》有“人”字。王冰注:“四时之气,八正之风,皆天邪也。《金匮真言论》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藏,邪气发病。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藏。”《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天之邪气即风寒暑湿火燥,受于无形者也。喉主天气而通于藏,故感则害人五藏。”
〔6〕水谷之寒热,感则害六府 害下《素问》有“于”字。王冰注:“热伤胃及膀胱;寒伤肠及胆气。”热,《太素》作“温”。杨上善注:“味谓水谷也。六府贮于水谷,节之失和,次害六府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水谷之寒热,即谷食之气味,受于有形者也。咽主地气而通于府,故感则害于六府。”按此举寒热以该水谷之性也,非仅寒热二气能伤六府。且寒热二气,过则徧伤六府,亦非热只伤胃等,寒只伤肠等,故王注似失之矣。
〔7〕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 《素问》王冰注:“湿气伤则荣卫之气不行,故感则害于皮肉筋脉。”
〔8〕善 《太素》无。按律以下文“善诊者”例,本经是。
〔9〕从阴引阳,从阳引阴 《太素》注:“肝藏足厥阴脉实,肝府胆足少阳脉虚,须写厥阴以补少阳,即从阴引阳也。若少阳实,厥阴虚,须写少阳以补厥阴,即从阳引阴也。余例唯此。”《素问发微》注:“上文言由皮毛而渐入藏府,则在外为表,在内为里,在表为阳,在里为阴。善用针者,知阳病必行于阴也,故从阴以引之而出于阳;知阴病必行于阳也,故从阳以引之而入于阴。《难经·六十七难》曰:五藏募皆在阴而俞在阳者何谓也?然阴病行阳,阳病行阴,故令募在阴俞在阳。此乃指背腹为阴阳,特一端耳。然针法之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不止于此。《灵枢》终始、禁服、四时气篇:人迎脉盛为阳经病,则泻阳补阴;气口脉盛为阴经病,则泻阴补阳。补泻施而阴阳和,亦从阴引阳、从阳引阴法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善用针者,必察阴阳,阴阳之义,不止一端。如表里也,气血也,经络也,藏府也,上下左右有分也,时日衰旺有辨也。从阴引阳者,病在阳而治其阴也。从阳引阴者,病在阴而治其阳也。”按上注或例述、或泛论,义皆可参。盖引者,导也。凡病之从阳入阴,从阴入阳,导而使之出,引也。阴阳失衡,导而使之平,引也。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当为施治之重要原则。
〔10〕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太素》注:“谓以缪刺刺诸胳脉;谓以巨刺刺诸经脉。”此指缪刺、巨刺之法,详见本经卷五第三。
〔11〕以我知彼 《太素》注:“谓医不病,能知病人。”《类经》卷十二第八注:“以我知彼者,推己及人也。”
〔12〕以表知里 《太素》注:“或瞻六府表脉,以知五藏里脉;或瞻声色之表,能知藏府之里也。”
〔13〕过与不及之理 《内经要旨》注:“过与不及,总结上文,观夫阴阳左右表里之过与不及也。”
〔14〕见微则过 则,明抄本、《素问》、《太素》均作“得”。《素问》元刻本、道藏本、朝鲜刻本均同本经。《太素》注:“见微过而救人者,谓未病之病。”《素问发微》注:“当观过与不及之理,所见精微,而知其病在何经。”《类经》卷十二第八注:“能因此以观过与不及之理,则几微可见,过失可则。”今从张注。
善诊者,察色〔1〕按脉,先别阴阳〔2〕,审清浊〔3〕而知部分〔4〕;视喘息,听声音〔5〕而知病〔6〕所苦;观权衡视规矩〔7〕而知病所生〔8〕,按尺寸观浮沈滑濇而知病所在〔9〕。以治则〔10〕无过,以诊则无〔11〕失矣。故曰:病之始起也〔12〕,可刺而已。其盛也,可待衰而已〔13〕。故〔14〕因其轻而扬之〔15〕,因其重而减之〔16〕,因其衰而彰之〔17〕。形不足者,温之以气〔18〕;精不足者,补之以味〔19〕。其高者,因而越之〔20〕;其下者,引而竭之〔21〕;中满者,写之于内〔22〕;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23〕;其在皮者,汗而发之〔24〕;其慓悍者,按而收之〔25〕;其实者,散而写之〔26〕。审其阴阳,以别柔刚〔27〕。阳病治阴,阴病治阳〔28〕。定其血气,各守其乡〔29〕。血实宜决之〔30〕,气虚宜掣之引之〔31〕。
〔1〕察色 《太素》无此二字。
〔2〕先别阴阳 《素问》王冰注:“别于阳者,则知病处。别于阴者,则知死生之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此言脉色之阴阳,皆医家之最要者,故曰先别阴阳,以见其不可缓也。”
〔3〕审清浊 《类经》卷十二第八注:“色者,神之华。故可望颜察色审清浊。”《素问吴注》注:“色清而明,病在阳分。色浊而暗,病在阴分。”
〔4〕部分 《素问》王冰注:“谓察色之青赤黄白黑也。部分谓藏府之位可占候处。”《太素》注:“两手各有寸关尺三部之别也。”按《内经》无寸关尺三部之诊,杨注非是。此言诊候之部分,如《灵枢·五色》曰:“五色之见也,各出其色部。”详见本经卷一第十五。
〔5〕听声音 明抄本、《太素》均作“听音声”。杨上善注:“听病人五行音声。”《素问》王冰注:“谓听声之宫商角征羽也。”按杨、王二注均以“声合五音”为说,理似可通,实则难辨。详闻声诊病之法古已有之。如《素问·脉要精微论》云:“中盛藏满,气胜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夺气也。”此即听声音也。又《金匮》卷上第一云:“病人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此即听声音诊病之例也。若以此义为解,则更切于用。
〔6〕病 《素问》、《太素》均无。
〔7〕观权衡视规矩 《素问》王冰注:“权谓秤权,衡谓星衡,规谓圆形,矩谓方象。然权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规也者,所以表柔虚;矩也者,所以明强盛。《脉要精微论》曰:以春应中规,言阳气柔软。以夏应中矩,言阳气盛强。以秋应中衡,言阴升阳降,气有高下。以冬应中权,言阳气居下也。故善诊之用,必备见焉。”
〔8〕病所生 生,《素问》作“主”。《太素》作“在”。
〔9〕按尺寸观浮沈滑濇而知病所在 在,原作“生”,《素问》、《太素》同。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知病所在。”据改。王冰注:“浮沈滑濇,皆脉象也。……故审尺寸观浮沈以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杨上善亦从寸口脉分寸关尺三部之尺寸作解。《素问发微》注:“经如《平人气象论》言,欲知寸口太过与不及,以诊诸病。《灵枢·论疾诊尺篇》可以诊尺知病之类。”《素问识》:“谓按尺肤而观滑濇,按寸口而观浮沈也。尺,非寸关尺之尺,古义为然。”当以后说是。
〔10〕则 《素问》、《太素》均无。
〔11〕无 《素问》、《太素》均作“不”。无与不通。《书·洪范》:“无偏无党。”《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汉书·东方朔传》、《说苑·至公》、《新序·杂事一》引均作“不”。
〔12〕也 原脱,律之下文“其盛也”例,当有“也”字是。据《素问》、《太素》补。
〔13〕可待衰而已 《太素》作“可待而衰也”。杨上善注:“病盛不可疗者,如堂堂之阵,不可即击。待其衰时,然后疗者,易得去之。如疟病等也”。《素问》王冰注:“病盛取之,毁伤真气,故其盛者,必可待衰。”
〔14〕故 此下《太素》有“曰”字。按经文“故曰”,皆引别书或别篇语。言“故”者,上下文相承接也。本文上下,似非承接义,故当以《太素》作“故曰”为是。
〔15〕因其轻而扬之 《太素》注:“谓风痹等,因其轻动,道引微针,扬而散之。”《素问》王冰注:“轻者发扬则邪去。”《内经要旨》:“因,从其所因也。因其邪气轻浮于表,而用气轻薄之剂而发扬之。如伤寒一二日用葛根之类是也。”
〔16〕因其重而减之 《太素》注:“谓湿痹等,因其沉重,燔针按熨,渐减损也。”《素问》王冰注:“重者即减去之。”《类经》卷十二第八注:“重者,实于内,故宜减之。减者,写也。”按此与上文“因其轻而扬之”相对成义。轻者,病势浮轻而向上向外,故当顺其势而发扬之;重者,病势沉重而向下向内,故当顺其势而减利之也。
〔17〕因其衰而彰之 《太素》注:“谓癫狂等,取其衰时,彰写去之也。”《素问》王冰注:“因病气衰,攻令邪去,则真气坚固,血色彰明。”《类经》卷十二第八注:“衰者,气血虚,故宜彰之。彰者,补之益之,而使气血复彰也。”按张注义胜。彰有盛义。《淮南子·主术》:“智诈萌兴,盗贼滋彰。”即属盛义。此言正气衰微者,当使之盛也。
〔18〕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太素》注:“谓寒瘦少气之徒,补其阳气也。”《素问发微》注:“此言用药者之不偏也。上文曰:味归形,形食味。则形不足者,当温之以味也。而兹曰温之以气。……正以上文又曰:味伤于形。则伤于味者,亦能伤形也。而味不可以无气,故戒之曰:形不足者,当温之以气。毋专用味焉可也,所谓独阴不生者是也。如用阴味之药,必兼以阳气之药。”《类经》卷十二第二注:“以形精言,则形为阳精为阴。以气味言,则气为阳味为阴。……故形不足者,阳之衰也。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按此与前注义别,可参。
〔19〕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太素》注:“五藏精液少者,以药以食五种滋味而补养之。”《素问发微》注:“上文曰:气归精,精食气。则精不足者,当补之以气也。而兹曰补之以味。……上文又曰:气伤精。则偏于气者,亦能伤精也。而气不可以无味。故戒之曰:精不足者,当补之以味。毋专用气焉可也。所谓孤阳不成者是也。如用阳气之药,必兼以阴味之药。”《类经》卷十二第一注:“精不足者,阴之衰也,非味不足以实中而补之。”此注与前注义别,可参。按本文与上文言形不足温以气,精不足补以味,从阴阳转化之理论之,义则通。然与前文“味归形”“气归精”者,似相左,故柯逢时《素问》校本,以气味二字互易。然否,待考。
〔20〕其高者,因而越之 《太素》注:“风热实于头胸,因写越之。”《类经》卷十二第八注:“越,发扬也。谓升散之,吐涌之,可以治其上之表里也。”
〔21〕其下者,引而竭之 《太素》注:“寒湿实于腰足,引写竭之。”《类经》卷十二第八注:“竭,祛除也。谓涤荡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前后也。”按竭又与遏通。遏,止也。如《淮南子·原道训》:“凝竭而不流。”王念孙《杂志》:“竭之言遏也。《尔雅》曰:遏,止也。”《盐铁论·疾贪》:“货赂下流,犹水之赴下,不竭不止。”竭亦遏也。又本经卷十第二上:“卒然逢之,早遏其路。……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此皆言按止邪气,早遏其路。故此亦或以导引而止之,以早遏邪路也。
〔22〕中满者,写之于内 《太素》注:“气胀肠胃之中,可以写之。”《类经》卷十二第八注:“中满二字,最宜详察。即痞满大实坚之谓,故当写之于内。若外见浮肿而胀不在内者,非中满也,妄行攻写,必至为害。此节之要,最在一中字。”
〔23〕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 邪,原作“形”,据《素问》、《太素》改。渍形以为汗,《太素》作“清以为汗”,疑“凊”为“渍”之误。《类经》卷十二第八注:“邪在肌表,故当渍形以为汗。渍,浸也。言令其汗出如渍也。……或用药煎汤浴洗之,皆渍形之法也。”按张注“汗出如渍”之义恐非当。盖渍形亦渍浴者也。《病源》卷七《伤寒候》:“夫伤寒病者,起自风寒,入于腠理……病一日至二日,气在孔窍皮肤之间。故病者头痛恶寒,腰背强重,此邪气在表,洗浴发汗即愈。”此渍形之法也。又《圣济总録》卷四治法:“渍浴法,所以宣通形表,散发邪气。盖邪之伤人,初在肌表,当以汗解,若人肌肉坚厚,腠理致密,有难取汗者,则服药不能外发,湏借汤浴,疏其汗孔,倡导外邪,乃可以汗。《内经》所谓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是也。”此亦渍形之法也。
〔24〕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前言有邪者,兼经络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浅也。均为表证,故皆宜汗。”
〔25〕其慓悍者,按而收之 收,《太素》作“投”。杨上善注:“慓,芳照反。急疾也。悍,胡旦反。禁其气急不散,以手按取,然后投针也。”《素问》王冰注:“慓,疾也。悍,利也。气候疾利,则按之以收敛也。”《素问发微》注:“谓邪气慓悍疾利,既按摩以散之,而复有以收之,使正气不散也。”《素问吴注》注:“慓悍,卒暴也。按谓按摩也。言卒然暴痛慓悍之疾,则按摩而收之。收,谓定其慓悍也。”按慓悍者,病气之急疾卒暴者。按,按挢,亦导引法也。收,止也。如《礼记·月令》:“雷始收声。”雷止声也。此言病气之急疾卒暴,有针药之不善者,则以按挢导引之法以止之。
〔26〕其实者,散而写之 《素问》王冰注:“阳实则发散,阴实则宣写。”《素问发微》注:“其有实者,谓有形如积块之类,当散而泻之。”《素问吴注》注:“表实则散,里实则泻。又散亦泻也。”按实者,邪气盛也,或散或泻,利在祛邪。
〔27〕审其阴阳,以别柔刚 《太素》注:“夫物柔弱者,阳之徒也;刚强者,阴之徒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形证有柔刚,脉色有柔刚,气味尤有柔刚。柔者属阴,刚者属阳。知柔刚之化者,知阴阳之妙用矣。故必审而别之。”《内经知要·治则》:“审病之阴阳,施药之柔刚。”《素问识》:“简按柔剂刚剂,见《史·仓公传》。此说为是。”按《史记·仓公列传》:“《热论》曰:中热不溲者,不可服五石,石之为药精悍。……扁鹊曰:阴石以治阴病,阳石以治阳病。夫药石者,有阴阳水火之齐。故中热即为阴石柔齐治之;中寒即为阳石刚齐治之。”是此言柔剂刚剂,乃石药之剂,其论石药之性,与《素问·腹中论》所谓“石药之气悍”亦同。又经文中言刚柔,多指人体、气象等,不及药食,故以本文训柔剂刚剂,似非是。实则所谓“审其阴阳,以别柔刚”,亦即别柔刚,审阴阳。以阴阳为治之本也。
〔28〕阳病治阴,阴病治阳 《太素》注:“阴经受邪,流入阳经为病,是为阴经为本,阳经为标。疗其本者,疗其阴经,即阳病疗阴也;阳经受邪,准阴疗阳也,即阴病疗阳也。又阴阳二经,阴经若实,阳经必虚,阳经若实,阴经定虚。故阳虚病者,宜写阴;阴实病者,宜补阳也。”《素问》王冰注:“所谓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素问吴注》注:“刺法有从阴引阳,从阳引阴;汤液有阳盛养阴,阴盛养阳。皆谓之阳病治阴,阴病治阳。”按阳病治阴,阴病治阳。治病之总纲也,注家说解者,举其一二为例也。
〔29〕定其血气,各守其乡 《太素》注:“须定所病,在气在血,各守血气,病之别乡。”《素问》王冰注:“乡谓本经之气位。”
〔30〕血实宜决之 《素问》王冰注:“决谓决破其血。”《素问发微》注:“血实者,宜疏决之,谓破去其血,如决水之义。”《类经》卷十二第八注:“决谓泄去其血。”
〔31〕气虚宜掣之引之 虚,原作“实”,据明抄本、《素问》、《太素》改,此下明抄本并有“音彻”二小字音注。掣之引之,《素问》作“掣引之”。王冰注:“读为导。导引则气行条畅。”《太素》作“掣引之”。杨上善注:“补乃用针引气引皮,补已纵皮闭门,使气不泄。掣,死曳反,引也。”《类经》卷十二第八注:“,《甲乙经》作。挽也。气虚者,无气之渐,无气则死矣。故当挽回其气而引之使复也。如上气虚者,升而举之;下气虚者,纳而归之;中气虚者,温而补之。是皆掣引之义。”按掣与亦通。《集韵·祭韵》:“掣摩挚,尺制切。《尔雅》:甹夆,掣曳。或作摩挚。觢挈,《说文》:一角仰也。引《易》其牛觢。或从手,通作掣。”觢为之正体。掣与引义通,疑本经“掣”下衍“之”字。掣引,亦导引按挢之术也。张介宾训挽回之义,似失之也。
阳从右,阴从左〔1〕。《素问》作阳从左,阴从右。老从上,少从下〔2〕。是以春夏归阳为生,归秋冬为死〔3〕,反之则归秋冬为生〔4〕。是以气之多少,逆皆为厥〔5〕。有余者,厥也〔6〕,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7〕。气上不下,头痛巅疾〔8〕,求阳不得,求之于阴〔9〕。《素问》作求阴不审。五部隔无征〔10〕,若居旷野,若伏空室,绵绵乎属不满目〔11〕。
〔1〕阳从右,阴从左 《素问》作“阳从左,阴从右”,与原校同。王冰注:“阳气之多少皆从左,阴气之多少皆从右。从者为顺,反者为逆。阴阳应象大论曰: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按《素问》此前原有“气之多少,何者为逆,何者为从”之问。而答云“阳从左,阴从右”者,义则为从。本经作“阳从右,阴从左”者,义当属逆。义亦两通,今并存之。
〔2〕老从上,少从下 《素问》王冰注:“老者谷衰,故从上为顺。少者欲甚,故从下为顺。”《类经》卷十八第八十四注:“老人之气,先衰于下,故从上者顺。少壮之气,先盛于下,故从下者为顺。盖天之生气,必自下而升,而人气亦然也。故凡老人而衰于上者,其终可知。少壮而衰于下者,其始可知。皆逆候也。”
〔3〕春夏归阳为生,归秋冬为死 《香草续校书·内经素问》:“鬯案:春夏归阳,疑当作阳归春夏。故下句云:归秋冬为死,正与归春夏为生语偶。盖以是以阳三字领句,阳归春夏为生,阳归秋冬为死也。下文云:反之则归秋冬为生。反之者,反阳为阴也。此句一倒误,而下文亦不可通矣。”此说可参。《素问》王冰注:“归秋冬为反归阴也。归阴则顺杀伐之气故也。”《类经》卷十八第八十四注:“春夏以阳盛之时,或证或脉,皆当归阳为生。若得阴候如秋冬者,为逆为死。”
〔4〕归秋冬为生 《素问讲义》注:“不言归春夏为死,盖省文也。”
〔5〕逆皆为厥 逆下原有“顺”字。按厥不当言顺,故据《素问》删。
〔6〕也 《素问》作“耶”。
〔7〕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 《素问》王冰注:“少者以阳气用事,故秋冬死。老者以阴气用事,故秋冬生。”《类经》卷十八第八十四注:“阳逆于上而不下,则寒厥到膝。老人阳气从上,膝寒犹可。少年阳气从下,膝寒为逆。少年之阳不当衰而衰者,故最畏阴胜之时。老人阳气本衰,是其常也,故于秋冬无虑焉。”
〔8〕巅疾 原作“癫疾”,癫者,狂癫之癫。明抄本及《素问》均作“巅”,头巅也,于本义相合,故据改。
〔9〕求阳不得,求之于阴 求之于阴,《素问》作“求阴不审”。王冰注:“谓之阳乃脉似阴盛;谓之阴又脉似阳盛。故曰:求阳不得,求阴不审。”按本文义谓若求阳不得,则求之于阴。与《素问》义虽不同,然亦得两通,今并存之。
〔10〕五部隔无征 《素问》王冰注:“五部谓五藏之部。隔谓隔远。无征,(按此二字原重,为衍)犹无可信验也。”按后世注家虽多从王注,然终疑经文有脱误。详上下文皆四字为句,则本文或脱三字。
〔11〕五部隔……绵绵乎属不满目 明抄本无此二十字。目,《素问》作“日”。新校正云:“按《太素》云:若伏空室,为阴阳之一。有此五字,疑此脱漏。”王冰注:“绵绵乎谓动息微也。身虽绵绵乎且存,然其心所属望,将不得其终日也。故曰绵绵乎属不满日也。”《类经》卷十八第八十四注:“乃病则绵绵不解,势甚凋敝,若弗能终其日者。岂真阴阳之有余者耶。”按本文义不甚明,诸家说解,亦不相同,作“日”作“目”,是难定论,疑误待考。
冬〔1〕三月之病,在理已尽〔2〕,草与柳叶皆杀〔3〕,春阴阳皆絶〔4〕,期在孟春〔5〕。
冬三月之病,病合阳者〔6〕,至〔7〕春正月,脉有死征〔8〕,皆归于春〔9〕。《素问》作始春〔10〕。
春三月之病,曰阳杀〔11〕,阴阳皆絶,期在草干〔12〕。
夏 三月之病,至阴不过十日〔13〕,阴阳交〔14〕,期在溓水〔15〕。
秋三月之病,三阳俱起,不治自已〔16〕。阴阳交合者〔17〕,立不能坐,坐不能起〔18〕。三阳独至,期在石水〔19〕;二阴独至,期在盛水〔20〕。
〔1〕冬 原作“春”,据明抄本、《素问》、《太素》改。
〔2〕在理已尽 《太素》注:“理,中也。冬时阳气在肉(按疑为“内”之误),冬之阴气为阳所伤,已尽。”《素问》王冰注:“里谓二阴肾之气也。……理,里也。已,以也。古用同。”《类经》卷十八第九十六注:“在理已尽,谓察其脉证之理,已无生意也。”按理,杨、王均训“里”,义为通借。
〔3〕草与柳叶皆杀 《太素》注:“在草柳叶大时死。”《素问》王冰注:“以枯草尽青柳叶生出而皆死也。”
〔4〕春阴阳皆絶 春,《太素》无。杨上善注:“阴阳隔絶。”王冰注:“立春之后而脉阴阳皆悬絶者。”按下文已云“期在孟春”,故此似当以无“春”字是。阴阳之义,杨从病机释,王从脉训,若据下文诸言阴阳之义,似当从病机释为胜。
〔5〕期在孟春 期,死也。《广雅·释言》:“期,卒也。”王念孙疏证:“期之言极也。”此与《素问》此前言“短期”之义亦同。孟春,正月。孟,始也。以正月为春之始,故曰孟春。按自上文“冬三月之病”至此,《素问》、《太素》均在“皆归于春”之后。
〔6〕病合阳者 合下《素问》有“于”字;《太素》有“立”字,疑非是。杨上善
同书章节
- 《针灸甲乙经校注》简介
- 《针灸甲乙经校注》新校正黄帝
- 《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 《针灸甲乙经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论”字,据余篇删)
- 卷之一--五藏变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输”,此下并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阴阳表里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应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据嘉靖本、正抄本补)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论”字)
- 卷之一--十二经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营气第十
- 卷之一--营卫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阴阳清浊精气津液血脉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别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络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
- 卷之二--奇经八脉第二
- 卷之二--脉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 卷之二--经脉根结第五
- 卷之二--经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风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两傍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误作“六”,据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门侠巨阙两傍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容两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门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阳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阴及股并阴蹻四穴阴维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阳及股并阳维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阳及股并阳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上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中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1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2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缪刺第三
- 卷之五--针道第四1
- 卷之五--针道第四2
- 卷之五--针道终始第五
- 卷之五--针道外揣纵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虚八风大论第一
- 卷之六--逆顺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论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虚实大论第三
- 卷之六--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第四
- 卷之六--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 卷之六--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论第六
- 卷之六--阴阳大论第七
- 卷之六--正邪袭内生梦大论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论第九
- 卷之六--五藏传病大论第十
- 卷之六--寿夭形诊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论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气盛衰大论第十二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阳明脉病发热狂走第二
- 卷之七--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痉第四
- 卷之七--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下
- 卷之八--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藏积发伏梁息贲肥气痞气贲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胀第三
- 卷之八--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肾风发风水面胕肿第五
- 卷之九--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痛第一颔项痛附
- 卷之九--寒气客于五藏六府发卒心痛胸痹心疝三虫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发欬逆上气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胁满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胆及诸藏府发悲恐太息口苦不乐及惊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肠中鸣短气第七
- 卷之九--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引背少腹控睾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疝遗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肛第十二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 卷之十--热在五藏发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动发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浆不消发饮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 卷之十一--阳厥大惊发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气乱于胃肠发霍乱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 卷之十一--动作失度内外伤发崩中瘀血呕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气聚于下脘发内痈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鸣囓舌善忘善饥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气客于厌发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卧不安不得偃卧肉苛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发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发衂第七鼻鼽息肉着附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痹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 卷之十二--妇人杂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