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2
土形之人,比于上宫,黄色,大头圆面〔1〕,美肩背,大腹,好〔2〕股胫,小手足,多肉,上下相称〔3〕,行安地〔4〕,举足浮〔5〕,安心〔6〕,好利人,不喜权势〔7〕,善附人〔8〕。柰秋冬不柰春夏,春夏感而生病,主足太阴敦敦然〔9〕。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然〔10〕。加宫〔11〕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烗烗音欬。然〔12〕。一曰坎坎然〔13〕。少宫之人,比于右〔14〕足阳明,阳明之上枢枢然〔15〕。左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兀兀然〔16〕。一曰众之人,一曰阳明之上〔17〕。
〔1〕大头圆面 《灵枢》作“圆面大头”。
〔2〕好 《灵枢》作“美”。按好亦美也。《说文·女部》:“好,媄也。”段玉裁注:“好,本谓女子,引伸为凡美之偁。”
〔3〕上下相称 此指头面手足四肢通体,上下皆匀称。
〔4〕地 明抄本作“然”。
〔5〕举足浮 《千金》卷十五第一无“浮”字,下文“安心”作“心平”,连作“举足心平”。可参。举足者,举止向背也。如《后汉书·窦融传》:“举足左右,便有轻重。”浮与孚通。《礼记·聘义》:“孚尹旁达,信也。”郑玄注:“孚读为浮。”《说文·爪部》:“孚,卵孚也。从爪从子。一曰信也。”此言举止向背,皆有信焉。
〔6〕安心 《千金》卷十五第一作“心平”。
〔7〕权势 权力与威势也。如《管子·七臣七主》:“权势者,人主之所独守也。”
〔8〕善附人 善,《千金》卷十五第一作“意”。人下《灵枢》有“也”字。《灵枢发微》注:“善附人者,土能容垢纳污,不弃贱趋贵也。”按马注似欠安。善附人者,喜亲近于人也。附,亲近。义见前少阳之人注。
〔9〕敦敦然 《灵枢发微》注:“敦敦然,有敦重之义。”《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敦敦,重实貌。”按敦敦与纯纯、肫肫、忳忳等并通,垦诚貌也。《史记·孝文帝纪》:“纯厚慈仁。”《汉书·文帝纪》纯作敦。《礼记·中庸》:“肫肫其仁。”郑玄注:“肫肫,读如诲尔忳忳之忳。垦诚貌也。肫肫或为纯纯。”
〔10〕婉婉然 婉婉,明抄本作“宛宛”。按婉与宛通。《诗经·郑风·野有蔓草》:“清扬婉兮。”《孔子家语·致思》引婉作“宛”。《灵枢发微》注:“婉婉,有委曲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婉婉,委顺貌。”《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婉婉,和顺之态,土之德也。”按此说与前言“好利人”、“善附人”之义亦合。又如《文选·谢宣远·张子房诗》:“婉婉幙中画。”李善注:“婉婉,和顺貌也。”
〔11〕加宫 《灵枢发微》注:“加宫居左,太宫之下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加宫,土之加厚,比上宫也”。按张注可从,加宫者,宫又得助也,然终非宫形之正者,故亦归于偏。
〔12〕烗烗(kài kài忾忾)然 《灵枢》烗烗作“坎坎”,与原校同,“然”下明抄本与《灵枢》均有“一曰众之人”五字校文。《灵枢发微》注:“坎坎,亦持重之义。”《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坎坎,深固貌。”按坎坎,喜悦貌,与前言“好利人”等义亦合。又如《尔雅·释训》:“坎坎蹲蹲,喜也。”郝懿行义疏:“坎者,竷之叚音也。……《玉篇》云:竷,和悦之响也,今作坎。”烗,炽盛貌。《玉篇·火部》:“烗,炽也。”《广韵·怪韵》:“烗,盛也。”此与坎坎义有差,亦或为咳之假借,《说文·口部》:“咳,小儿笑也。”《迭雅》:“古音复字,咳咳,小儿笑也。”《敦煌变文字义通释·释情貌》:“咍咍、咳咳、该该,喜笑貌。”此与坎坎之义则近焉。
〔13〕一曰坎坎然 明抄本无。
〔14〕右 明抄本作“左”,非是,若之,则三左一右,与诸例不合。
〔15〕枢枢然 《灵枢发微》注:“枢枢者,有拘守之义。”《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枢枢,圆转貌。”按枢枢与呕呕讴讴亦通,枢与讴、呕均在《集韵·虞部》,枢,春朱切。讴、呕,匈于切。此亦音近义通。呕、讴,喜悦貌。《广雅·释诂》:“讴,喜也。”又释训:“呕呕、喻喻,喜也。”王念孙疏证:“《文选·圣主得贤臣颂》:是以呕喻受之。李善引应劭云:呕、喻,和悦貌,重言之则曰呕呕、喻喻。”
〔16〕兀兀然 《灵枢发微》注:“兀兀者,独立不摇之义也。”张介宾注、张志聪注义同。按《说文·儿部》:“兀,高而上平也。”段玉裁注:“凡从兀声之字,多取孤高之意。”《文选·马融·长笛赋》:“兀狋。”李善注:“崄峻之貌。”又唐杨乘《南徐春日怀古》:“兴亡山兀兀。”是兀兀者,重言也,为高耸貌。详此前云“不喜权势”,寓不卑不謟之意,亦自高耸焉。又郭霭春从徐灏说,“此(《说文》)望文生义。兀与元同。”兀兀即元元,善良貌。此又一说也。
〔17〕一曰众之人,一曰阳明之上 《灵枢》原校亦同。按众,据《灵枢·五音五味》众羽义,此当为“众宫”。然五音五味亦无“众宫”一形,暂存疑。
金形之人,比于上商,白色,小头方面〔1〕,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发踵外骨轻身〔2〕,一曰〔3〕发动轻身。清亷〔4〕,急心,静悍〔5〕,善〔6〕为吏。柰秋冬不柰春夏,春夏感而生病,主手太阴敦敦然〔7〕。太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上亷亷然〔8〕。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9〕,阳明之下脱脱然〔10〕。左商〔11〕之人,比于右手阳明〔12〕,阳明之上监监然〔13〕。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14〕。
〔1〕方面 《灵枢》在上文“白”上。按余形皆先言色再言形,当以本经是。
〔2〕如骨发踵外骨轻身 此十字《千金》卷十七第一作“劳动身轻”四字,与此下原校义同。详本文义甚晦,《千金》及原校义胜。
〔3〕曰 明抄本作“作”。
〔4〕清亷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精瘦”。按精与清通。
〔5〕静悍 《灵枢发微》注:“静悍者,金之性,不动则静,动之则悍也。”按此亦望文生义。静悍,精悍也。静与精通。《史记·游侠列传》:“解为人短小精悍。”《汉书·游侠传》精作静。又《汉书·韩婴传》:“其人精悍,处事分明。”精悍者,精明强悍也。
〔6〕善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喜”此上并有“性”字。明抄本此下有“然”字。
〔7〕敦敦然 敦敦,《千金》卷十七第一作“亷亷”。然下明抄本有“悍,音旱。踵,音众”六小字音注。《灵枢发微》注:“敦敦然者,有敦重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敦敦,坚实貌。手足太阴皆曰敦敦,而义稍不同,金坚土重也。”按张注虽为分辨,然义犹欠安。详《说文通训定声·屯部》敦,假借“又为敒。《诗·閟宫》:敦商之旅。笺:治也。又为督。……《荀子·荣辱》:敦比其事。强国:敦比于小事。注:精审躬亲之谓。”是敦有治义。敦敦,重言之,善治貌也。与前文言“善为吏”之义合。
〔8〕亷亷然 《灵枢发微》注:“亷亷然者,有棱角之义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亷亷如金之洁而不污。”按亷亷者,亷洁也。《大戴礼记·文王官人》:“絜亷而果敢者也。”庐辩注:“絜亷,谓不贪于货色。”此与上文“清亷”义可合。
〔9〕左手阳明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详此当是右手阳明,庻与右商之人相属。”按诸文例,应是左形应左,右形应右,此右形应左,疑有误。
〔10〕脱脱然 《灵枢发微》注:“脱脱然者,无累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脱脱,潇洒貌。”按此解似难合金性。详脱与棁、鋭等,皆得声于兑,可互假。如《荀子·礼论》:“凡礼始乎棁。”《史记·礼书》棁作脱。《说文通训定声·泰部》:“棁,叚借为鋭。”鋭者疾也。脱脱然即鋭鋭然,急疾貌也,与前文言“急心”之义可合。
〔11〕左商 《灵枢》作“大商”。按前有“太商”,再作“大商”,义重,非是。
〔12〕右手阳明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详此当是左手阳明,庻与左商之人相属。”
〔13〕监监然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监监,多察貌。”《灵枢集注》张志聪注:“监监如金之明察也。”
〔14〕严严然 《灵枢发微》注:“严严然者,不敢肆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严严,庄重貌。”《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严严如金之整肃也。”诸注文异义同。又《荀子·儒效》:“严严兮其能敬己也。”杨倞注:“严严,有威重之貌。”义亦同。
水形之人,比于上羽,黑色,大头〔1〕面不平〔2〕,一云曲面。广颐〔3〕小肩,大腹,小手足〔4〕,小作大〔5〕。发行摇身〔6〕,下尻长背〔7〕,延延然〔8〕,不敬畏〔9〕,善欺绐人〔10〕,殆戮死〔11〕,柰秋冬不柰春夏,春夏感而生病,主足少阴污污然〔12〕。大羽之人,比于右足〔13〕太阳,太阳之上颊颊然〔14〕。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15〕。众之为人〔16〕,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17〕。桎之为人〔18〕,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19〕。
〔1〕大头 此二字《灵枢》在“面不平”下。
〔2〕面不平 《千金》卷十九第一作“曲面”,与原校同。按曲,折也,屈也,亦不平之义。故疑“不平”二字,或系“曲”之粘注误入正文,遂将曲面误作面不平。
〔3〕广颐 《灵枢》作“廉颐”。《千金》卷十九第一同本经。广颐,腮部宽广。颐,浑言腮部。
〔4〕小手足 《灵枢》作“动手足”,又原校“小作大”,均与此前诸文例不合,均非。
〔5〕小作大 按文例似应作“一作大”。
〔6〕发行摇身 详前火形之人曰“行安地”、“行摇肩”,土形之人曰“行安地”,据文例此当作“行摇身”,文安义顺。发,赘文,疑衍。
〔7〕下尻长背 尻下背长也。下,低下。
〔8〕延延然 《灵枢发微》注:“延延然,亦长意。”又《广雅·释训》:“延延,长也。”
〔9〕不敬畏 不敬畏者,无所畏敬也。敬畏,一曰畏敬,畏而敬之。如《史记·鲁周公世家》:“四方之民罔不敬畏。”《汉书·礼乐志》:“同则和亲,异则畏敬。”
〔10〕善欺绐人 喜诈骗于人也。《说文·欠部》:“欺,诈也。”《汉书·韩延寿传》:“吏民不忍欺绐。”颜师古注:“绐,诳也。”
〔11〕殆戮死 殆,《灵枢》、《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无。殆戮死者,将被刑戮而死也。殆,副词,将要之义。《经传释词》卷六:“殆者,近也,几也。将然之词也。”戮死者,受刑罚而死也。如《管子·大匡》:“均之死也,戮死于君前。”
〔12〕污污然 污污,明抄本、《灵枢》均作“汗汗”。然下明抄本有“汗,音污”三小字音注。详污,又作“污”,《千金》卷十九第一正作“污污”。汗与污形相近。故诸作“汗”者,皆“污”之误。污污然,卑下庸陋之行然。《荀子·非相》:“是以终不免埤污庸俗。”杨倞注:“埤、污,皆下也,谓鄙陋也。”《史记·日者列传》:“今何居之卑,何行之污。”详水形之人,无所畏敬,善欺殆戮,故其行污污然。
〔13〕足 明抄本作“手”,非是。太阳手经,征之人也。
〔14〕颊颊然 《灵枢发微》:“颊颊然者,其盈满如两颊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颊颊,得色貌。”按颊与惬、陿通。《说文通训定声·谦部》:“颊,叚借为。“即惬,惬惬,狭隘貌。《文选·潘岳·马汧督诔》:“惬惬穷城。”李善注:“王逸《楚辞》曰:惬惬小息,畏罹患祸者也。”详今《楚辞·哀时命》:“固陿腹而不得息。”王逸注:“陿腹小息……陿,一作惬。”洪兴祖补注:“陿,音狭,隘也。”
〔15〕纡纡然 《灵枢发微》注:“纡纡然者,有周旋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纡纡,曲折貌。”详纡与吁,皆得声于“于”,音近义通。《说文·言部》:“吁,诡讹也。”《玉篇·言部》:“诡,欺也。”《集韵·纸韵》:“诡,《说文》:责也。一曰诈也。或从为。”是吁,欺诈也,重言之,欺诈貌。与前文言“善欺绐人”义合。
〔16〕众之为人 详《灵枢·五音五味》有“众羽”,故此按文例似当作“众羽之人”。《说文·部》:“,多也。”又此后“洁洁然”下《灵枢》原校云:“一曰加之人。”是众羽,一作加羽,加亦多也,多为有余,非羽之正,故归于偏。
〔17〕洁洁然 《灵枢发微》注:“洁洁然者,独行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洁洁,清净貌。”详前言水形人性行,岂得言清净。按洁本作絜,絜与挈通。如《周礼·夏官·序官》挈壶氏,郑玄注:“挈读如絜发之絜。”《史记·酷吏列传》:“絜令杨立之明。”《汉书·张汤传》絜作挈。挈挈,急切貌。《太玄经·干》:“键挈挈。”司马光集注:“挈挈,急切貌。”
〔18〕桎之为人 详《灵枢·五音五味》有“桎羽”,故此按文例似当作“桎羽之人”。桎,正抄本作“窒”,此同音相假。桎,阻碍也。《庄子·达生》:“一而不桎。”陆德明释文:“司马云:桎,阂也。”《集韵·德韵》:“阂,碍也。”又旨韵:“桎,碍也。”桎羽者,羽被阻碍则不及也,非羽之正,故归于偏。
〔19〕安安然 《灵枢发微》注:“安安然者,自如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安安,安静貌。”按此解与羽人之性行难合。详安与偃通。偃然,骄傲自得貌。如《新唐书·突厥传上》:“至则车鼻偃然无入朝意。”是与前言“不敬畏”之义合。
按:
阴阳二十五人者,以木火土金水五行为本也。五行之人各分为五者,一全四偏也。全者得一行之正,称之为“上”。偏者,太少也,左右也,加或众、质或桎也。太少,有余不足之谓;左右,非属中焉;加或众者,气有所增益,质或桎者,气有所窒碍,均不得为正。此所以合二十五人之义,乃以人之所禀不同,而特有此说。究之实际,其义若何,则有待进一步证实。又古文献中,有五人及二十五人者,尚有别说。如《文子·微明》有上人者五,曰神、真、道、至、圣;次上者五,曰德、贤、智、善、辩;中人者五,曰公、忠、信、义、礼;次中者五,曰士、工、虞、农、商;下人者五,曰众、奴、愚、肉、小。其寓社会等级观念之义,固与本经不同。又《淮南子·坠形训》亦有五方人云:“东方,川谷之所注,日月之所出,其人兑形小头,隆鼻大口,鸢肩企行,窍通于目,筋气属焉,苍色主肝,长大早知而不寿。……南方,阳气之所积,暑湿居之,其人修形兑上,大口决眦,窍通于耳,血脉属焉,赤色主心,早壮而夭。……西方高土,川谷出焉,日月入焉,其人面(据《太平御览·人事部》引此前脱“方”字)末偻,修颈卬行,窍通于鼻,皮革属焉,白色主肺,勇敢不仁。……北方,幽晦不明,天之所闭也,寒冰之所积也,其人翕形短胫,大肩下尻,窍通于阴,骨干属焉,黑色主肾,其人惷愚禽兽(《太平御览》引无此二字)而寿。……中央四达,风气之所通,雨露之所会也,其人大面短颐,美须恶肥,窍通于口,肤肉属焉,黄色主胃,慧圣而好治。”此以五方为本,描述之形,与本经颇合,说明当时有多方学者,注目于此,故可为研讨之参考。
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1〕?曰:形胜色、色胜形者〔2〕,至其胜时年加〔3〕,害则病行〔4〕,失则忧矣〔5〕。形色相得者〔6〕,富贵大〔7〕乐。曰:其形色相胜之时,年加可知乎?曰:凡人之大忌〔8〕,常加九岁〔9〕,七岁、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人之大忌〔10〕,不可不自安〔11〕也。感则病行〔12〕,失则忧矣。
〔1〕何如 明抄本作“如何”。
〔2〕形胜色,色胜形者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形胜色者,如以木形之人而色见黄者也。色胜形者,如以木形人而色见白也。”
〔3〕胜时年加 年下正抄本有“感”字,加字连下句。《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胜时年者,如木王土衰,而又逢丁壬之木运,或东方之干支,或厥阴气候之类,值其王气相加。”按东方干者甲乙也。东方支者,寅卯也。又《内经》中除《素问》运气诸篇外,尚无明干支纪年之说,而运气诸篇,又系后出,故有关胜时年加,即后文大忌之说,非干支相加之义。
〔4〕害则病行 害,正抄本无,《灵枢》作“感”。行,明抄本无。此言伤于胜时年加者,则疾病发生矣。《说文·宀部》:“害,伤也。”行,引申为发生。
〔5〕失则忧矣 明抄本无此四字,后同。此言知乎胜时年加者为得,不知则失,失则忧矣。失,失误也。
〔6〕者 原脱,据《灵枢》及上文“色胜形者”例补。
〔7〕大 明抄本作“天”,疑形近误。
〔8〕凡人之大忌 凡人之,《灵枢》作“凡年忌下上之人”,“大忌”二字连下句。似不若本经文安义顺。
〔9〕九岁 《灵枢》无此二字。本经原在“七岁”之下,非是,据后文各相加数之例移此。即以某一年龄段为基数,均递增九岁。
〔10〕皆人之大忌 大,《灵枢》无。据前例,本经是。《灵枢发微》注:“大凡人方七岁,是阳之少也,再加九岁乃十六岁……盖九为老阳,而阳极必变,故此皆为人之大忌。”张介宾、仇汝霖等注义同。
〔11〕自安 善自为之。安,善也。《国语·晋语一》:“君父之所安也。”韦昭注:“安,善也。”《灵枢》此后所谓“当此之时,无为奸事”。此之谓也。
〔12〕行 原脱,据《灵枢》及此前文例补。明抄本作“矣”。
按:
上文言“胜时年加”之法,是以七岁为基数,依次递增九岁。故诸注皆以七、九二数为释。详《黄帝虾蟇经·年神舍九部法第二》则曰:“岐伯曰:九部者,神所脏行,不可犯伤,一有神宫部,二有大敦部,三有巨部,四有颈部,五有下承部,六有天部,七有阙庭部,八有胫部,九有地部。夫神上法天,而下行无已,终而复始,故必慎之。神所在,不可灸刺,当其年神伤之,致死也。”其具体方法,乃从一岁至九岁,每一年龄段均可为基数,依次递增九岁。与本文所言者颇似。又《武威汉代医简》亦有“黄帝治病神魂忌”,自一岁至九岁每岁有忌灸处,十岁以上,以十年为一段,与一至九岁相应,即十至十九同一岁,二十至二十九同二岁,亦当属天忌之法。究其本义,皆何所据,理论上如何解释,暂难详述。
曰:脉之上下,血气之候,以知形气柰何?曰〔1〕:足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须美长〔2〕;血多气少〔3〕则须短,气多血少〔4〕则须少;血气俱〔5〕少则无须,两吻多画〔6〕。须字一本俱作髯字。吻音稳〔7〕。足阳明之下,血气盛则下毛美长至胸〔8〕;血多气少则下毛美短至脐,行则善高举足〔9〕,足大指少肉〔10〕,足善寒;血少气多则肉善瘃〔11〕;瘃音劚。血气皆少则无毛,有则稀而〔12〕枯瘁〔13〕,善痿厥〔14〕,足痹〔15〕。
〔1〕曰 此下明抄本有“知”字。
〔2〕血气盛则须美长 须,《灵枢》作“髯”,与此后原校引一本同,下同。按《释名·释形体》:“口上曰髭。……颐下曰须。……在颊耳旁曰髯。”又《说文·须部》:“须,面毛也。”段玉裁注:“俗假须为需,别制、须字。”《汉书·朱博传》:“博奋髯抵几曰。”颜师古注:“髯,颊毛也。”详须、髯、髭,若浑言之,皆可泛指胡须。如美须、美髯、美髭,皆泛指胡须之美。析言之,则口上曰髭,颐下曰须,两颊曰髯。详本节足阳明之上,足少阳之上及手阳明之上分而述之,则当从析言之义,故本文似当作“髯”为是。《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足阳明胃经之脉,行于上体者,循鼻外挟口环唇,故此经气血之盛衰,皆形见于口傍之髯也。”又足阳明之脉“循颐后下亷,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过客主人”,亦合《释名》所谓“在颊耳旁曰髯”之义。
〔3〕血多气少 《灵枢》作“血少气多”。据后文足少阳之上“血多气少则通须美短”例,本经是。
〔4〕气多血少 《灵枢》作“气少血多”,气上并有“故”字,不合文例,疑衍。又据后文足少阳之上“血少气多则少须”例,本经是。
〔5〕俱 《灵枢》作“皆”。
〔6〕两吻多画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吻,口角也。画,纹也。阳明血气不充,两吻故多纹画。”
〔7〕吻音稳 此三字明抄本在后文“足痹”下。
〔8〕血气盛则下毛美长至胸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足阳明之脉,行于下体者,由归来至气街,阴阳总宗筋之会,会于气街而阳明为之长,故形见于下毛,而或有至胸至脐也。”按下毛,阴毛也,亦曰毛。如肝足厥阴之脉,“循阴股,入毛中”。
〔9〕行则善高举足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因其血多,盖四肢皆禀气于胃,足受血而能步也。”
〔10〕足大指少肉 足,明抄本无。大,《灵枢》无。按胃足阳明之脉下至足跗,“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间,出其端”。足阳明气少,则阴血虽多,而不得阳煦,故足大指少肉。
〔11〕肉善瘃(zhú烛) 肉下《灵枢》有“而”字。此言其肌肉喜生冻疮。瘃,冻疮。《说文·疒部》:“瘃,中寒肿核。”《广韵·烛韵》:“瘃,寒疮也。”
〔12〕而 《灵枢》无。
〔13〕瘁 憔悴也。瘁与悴通。《诗经·小雅·北山》:“或尽瘁国事。”《左传·昭公七年》引尽瘁作“憔悴”。又《灵枢·本神》:“毛悴色夭。”毛悴与此文义同。
〔14〕痿厥 痿者,痿弱不用。厥者,足逆冷也。
〔15〕足痹 足之气血闭窒不行,其为病也,不仁不遂,是为足痹。
足少阳之上,血气盛则通须美长〔1〕,血多气少则通须美短〔2〕,血少气多则少须〔3〕,血气皆少则无须,感于寒湿则善痹,骨痛爪枯〔4〕。足少阳之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5〕;血多气少则胫毛美短,外踝皮坚而厚;血少气多则胻〔6〕毛少,外踝皮薄而软〔7〕;血气皆少则无毛,外踝瘦而〔8〕无肉。
〔1〕血气盛则通须美长 通须,《灵枢》作“通髯”,下同。《灵枢发微》注:“所谓通髯者,乃连鬓而生者也。”详足少阳之脉,其支者,别鋭眦,下大迎,合于手少阳”。是大迎位当颐以下,合于《释名》所谓“颐下曰须”之义。又后文“通髯极须”,《太素》作“通极发”,即须字,亦支持此义,故暂从本经。此言面毛由颐下及颊,连贯而生者。通,贯也。
〔2〕美短 美,正抄本无。律以前文“血多气少则须短”例,似无“美”是。
〔3〕须 《灵枢》作“髯”,下同。
〔4〕骨痛爪枯 详胆足少阳之脉曰“是主骨所生病者”,又肝主筋,爪为筋之余,胆为肝之腑,故其为病,骨痛爪枯。
〔5〕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足少阳之脉,行于下体者,出膝外亷,下外辅骨外踝之前,故其形见者,皆在足之外侧。”
〔6〕胻 按胻与胫虽通,然据此上文例,似当作“胫”。
〔7〕软 明抄本作“耎”,按耎与软同。
〔8〕而 《灵枢》无。
足太阳之上,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1〕;血多气少则恶眉〔2〕,面多小理〔3〕;血少气多〔4〕则面多肉,血气和则美色〔5〕。足太阳〔6〕之下,血气盛则跟肉满,踵坚〔7〕;气少血多则瘦,跟空〔8〕;血气皆少则善转筋〔9〕,踵下痛。
〔1〕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 详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上额。眉居目上额下,足太阳之分部。该脉血气盛则眉得其养,故美好,且眉间有细长毛。毫毛,细长之毛。
〔2〕恶眉 眉丑不美也。恶,丑也,与上文“美眉”为对文。《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贾大夫恶,娶妻而美。”杜预注:“恶亦丑也。”
〔3〕小理 小,明抄本、《灵枢》均作“少”,少与小通。小理者,小的纹理也。理,纹理。《荀子·解蔽》:“则足以见须眉而察理矣。”杨倞注:“理,肌肤之文理。”文与纹通。
〔4〕多 原作“盛”,与前后文例不合,据《灵枢》改。
〔5〕美色 容颜美好也。
〔6〕太阳 原作“太阴”,详此上下文例,不言阴经,故为误,据正抄本及《灵枢发微》、《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改。
〔7〕血气盛则跟肉满,踵坚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足太阳之行于下体者,循髀外后廉下合腘中,贯腨内,出外踝之后,结于踵。故其形见为病,皆在足之跟踵也。”跟与踵,皆足后跟。《说文·足部》:“跟,足踵也。”此上言跟,下言踵,亦互文也。
〔8〕跟空 跟肉空虚不坚实,与上文“踵坚”为对文。
〔9〕善转筋 善,《灵枢》作“喜”。详足太阳之脉谓“是主筋所生病者”,故此当为病善转筋。
手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髭美〔1〕;血少气多则髭恶,血气皆少则〔2〕无髭。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3〕,手鱼肉以温〔4〕;气血皆少则手瘦以寒〔5〕。
〔1〕血气盛则髭美 血气,原作“气血”,义虽同,然与前后诸文例不合,故据《灵枢》及文例乙正。髭前原有“上”字,按髭无上下之别,故据《灵枢》删。髭,明抄本作“须”,下同。《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阳明大肠之脉,行于上体者,挟口交人中,上挟鼻孔,故其气血之盛衰,必形见于髭也。”
〔2〕则 此下原有“善转筋”三字,与诸文例不合,乃涉上衍,据《灵枢》删。
〔3〕血气盛则腋下毛美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阳明之行于下体者,上臑外前廉,下近于腋,且阳明太阴为表里,而太阴之脉出腋下,故腋下毛美。”
〔4〕手鱼肉以温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鱼肉者,大指本节后厚肉也。本经之脉,起次指出合谷,故形见于此。”按张注以“手鱼肉”为释,似失之矣。手鱼者,手大指本节后肉如鱼形者,故名鱼。肉以温者,言鱼之肌肉肥满而温暖也。肉,名词作形容词,如《礼记·乐记》:“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孔颖达正义:“肉谓肥满。”以与而通。手太阴上鱼,“手阳明之络,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别入太阴”,必过手鱼,故手鱼肉以温。
〔5〕手瘦以寒 律以上文“手鱼肉以温”例,手下似脱“鱼”字。瘦以寒与肉以温为对文,言手鱼之肌肉,瘦弱而寒冷也。
手少阳之上,血气盛则眉美以长,耳色美〔1〕;血气皆少则耳焦〔2〕恶色。手少阳之下,血气盛则手拳多肉以温〔3〕;血气皆少则瘦以寒〔4〕;气少血多则瘦以多脉〔5〕。
〔1〕血气盛则眉美以长,耳色美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少阳三焦之脉,行于上体者,出耳前后,至目鋭眦,故其血气之盛衰,皆见于眉耳之间。”
〔2〕耳焦 耳憔悴也。焦与憔通。
〔3〕血气盛则手拳多肉以温 拳,《灵枢》作“卷”。按卷与拳通。《国语·齐语》:“有拳勇股肱之力。”《说文·手部》卷字引作“拳”。拳亦与权同。手卷即手权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少阳之脉,行于下体者,起名指端,循手腕出臂上肘,故其形见若此。”
〔4〕瘦以寒 《灵枢》作“寒以瘦”。按瘦以寒与上文“多肉以温”为对文,故本经是。
〔5〕多脉 《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多脉者,皮肉瘦而脉络多外见也。”
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多髯,面多肉以平〔1〕;血气皆少则面瘦恶色〔2〕。手太阳之下,血气盛则掌肉充满〔3〕;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
〔1〕血气盛则多髯,面多肉以平 《灵枢》“则”下有“有”字,疑衍;髯作“须”。手太阳之脉,“其支者,从缺盆循颈上颊,至目鋭眦,却入耳中。其支者,别颊上,抵鼻,至目内眦,斜络于颧”。故其气血盛衰,则形见于髯与面。
〔2〕恶色 原作“黑色”。详此前足太阳言眉分美恶,手少阳言耳色分美恶,是此亦当作“恶色”为是,故据《灵枢》改。
〔3〕血气盛则掌肉充满 详手太阳脉,虽不至掌,而其相表里之手少阴脉,则入掌内,故其血气盛衰,则形见于掌。
黄赤者多热气〔1〕,青白者少热气〔2〕,黑色者多血少气,美眉者太阳多血〔3〕,通髯极须者少阳多血〔4〕,美须者阳明多血〔5〕。此其时然〔6〕也。夫人之常数〔7〕,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多气少血〔8〕,阳明常多血多〔9〕气,厥阴常多气少血〔10〕,少阴常多血少气〔11〕,太阴常多血少气〔12〕,此天之常数也〔13〕。
〔1〕多热气 郭霭春云:“按热似为血之误字,否则,黑色多血少气,而黄赤青白则多热、少热,未免不类。”此说甚是,详此下皆当以色辨血气之多少,与前篇言五色辨寒热者不同,故此当作“多血气”为是。
〔2〕少热气 此当作“少血气”为是。
〔3〕美眉者太阳多血 此与前“足太阳之上”云云义同。
〔4〕通髯极须者少阳多血 通髯极须,《太素》作“通极发”,即须,通须与前文同,然与下“极须”则文不安,待考。此与前“足少阳之上”云云义同。
〔5〕美须者阳明多血 须,明抄本作“髯”,义胜,此与前“足阳明之上”云云义同。
〔6〕时然 正抄本作“应然”,义胜。
〔7〕常数 一定的规律。如《荀子·天论》:“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
〔8〕多气少血 明抄本作“少血多气”。
〔9〕多 《灵枢》、《太素》均无。
〔10〕厥阴常多气少血 此句明抄本在少阴下。
〔11〕多血少气 明抄本作“少气多血”。
〔12〕多血少气 明抄本作“少气多气”。《太素》无“少”字。
〔13〕天之常数也 也,明抄本无。按此前言“人之常数”,此则言“天之常数”,文虽可通,然终疑有误。又《太素》注:“此又授人血气多少之常数也。”或《太素》本亦作“人”。
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约〔1〕乎?曰:美眉者,足太阳之脉血气〔2〕多;恶眉〔3〕者,血气少;其肥而泽者,血气有余;肥而不泽者,气有余血不足;瘦而无泽者,血气〔4〕俱不足。审察其形气有余不足而调之〔5〕,可以知顺逆矣〔6〕。
〔1〕刺之有约 刺之有约犹刺之有要。约,要也。要犹要领。《孟子·公孙丑上》:“然而孟施舍守约也。”赵岐注:“以施舍要之。”焦循正义:“约之训为要,于众道之中得其大,是得其要也。”《素问》有《刺要论》,亦同此义。又约与要古通。《战国策·赵策二》:“欲以论德而要功也。”《史记·赵世家》要作“约”。
〔2〕血气 《灵枢》作“气血”。
〔3〕恶眉 明抄本作“眉恶”。
〔4〕血气 明抄本、《灵枢》均作“气血”。
〔5〕审察其形气有余不足而调之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此言足太阳一经之盛衰,而他经之有余不足亦由是也。审察既明,而后调之。”按此言察者,即上文举足太阳之例,察其眉之美恶、肉之肥瘦、色之泽否,以知形气之有余不足。举形该血。
〔6〕可以知顺逆矣 《灵枢发微》注:“可以知当补而补、当泻而泻之为顺,反此则为逆矣。”
刺其〔1〕阴阳柰何?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调阴阳〔2〕,切循其经络之凝泣〔3〕,结而不通者,此〔4〕于身皆〔5〕为痛痹,甚则不行,故凝泣。凝泣者,致气以温之〔6〕,血和〔7〕乃止。其结络〔8〕者,脉结血不行〔9〕,决之乃行〔10〕。故曰:气有余于上者,导而下之〔11〕;气不足于上者,推而往之〔12〕;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13〕。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14〕。寒与热争者,导而行之〔15〕;其宛陈血不结者,即而取之〔16〕。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别〔17〕血气之所在,左右上下,则〔18〕刺约毕矣〔19〕。
〔1〕其 此下《灵枢》有“诸”字。
〔2〕按其寸口人迎,以调阴阳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寸口在手,太阴脉也。人迎在头,阳明脉也。太阴行气于三阴,阳明行气于三阳。故按其寸口人迎,而可以调阴阳也。如《禁服》、《终始》、《经脉》等篇,所谓人迎脉口一盛二盛三盛等义皆是。”按以调阴阳者,按人迎寸口脉,以求知阴阳之虚盛。调,《广韵·啸韵》徒吊切。《玉篇·言部》:“调,求也。”按人迎脉口之诊,详见本经卷四第一上及卷五第五。
〔3〕泣 《灵枢》作“濇”,详凝泣之“泣”,《素问》均同此,如《五藏生成》:“凝于脉者为泣。”王冰注:“泣谓血行不利也。”《太素》卷十七残篇注:“积脉血涩。”又《调经论》:“寒则泣而不流。”王冰注:“泣谓如雪在水中,凝住而不行去也。”《素问·举痛论》音释:“泣,音涩。”《灵枢·痈疽》音释亦同。又《医心方》卷十五第一引《刘涓子方》之“血涩”,今《灵枢·痈疽》均作“血泣”。后世注家多从此训。如《素问吴注·汤液醪醴》荣泣卫除注:“泣,涩同。”详泣与濇,音义俱难通。泣之作濇,因疑形近之误。濇,亦作涩,书写别字亦作(见《龙龛手镜·水部》),《医心方》作涉等,与泣相近。或本作涩而讹作“泣”。又《内经辨言·五藏生成论》:“樾谨按:字书泣字,并无此意,泣疑冱字之误。《玉篇·水部》:冱,胡故切,闭塞也。冱字右旁之互,误而为立,因改为立而成泣字矣。上文云:是故多食盐则脉凝泣。泣亦冱字之误。”又北宋前期张君房辑《云笈七签》卷五十七第六引《内经》文中,四见“凝冱”,今《素问·离合真邪论》、《素问·八正神明论》、《素问·五藏生成》、《素问·调经论》均作“凝泣”。或张氏所据《素问》传本,原作“冱”字。又详今《素问》、《灵枢》中,凡滑与濇对举成文者,如脉之滑濇、皮肤之滑濇等,均作“濇”。惟言凝泣,或义当凝泣者,《素问》与《太素》均作“泣”,《灵枢》与本经或作“濇”者,疑系后人抄改。似可说明,此与滑濇之濇,并非同义。又详《庄子·齐物论》:“河汉冱而不能寒。”陆德明释文:“冱,向云:冻也。”《管子·内业》:“骨枯而血冱。”尹知章注:“血冱,谓销减而凝冱。”冱,亦作冱,俗作,《玉篇·冫部》:“冱,胡故切,寒也。俗作。”《广韵·暮韵》:“冱,寒凝。”《古今韵会举要·遇韵》:“冱与冱通。”按冱本为冻结义,引伸为凝结。特如《管子·内业》言“血冱”可证。经文凡言“凝泣”,或单言“泣”而具此义者,皆合此义。是经文此“泣”字,若从“冱”解,义更切。故疑泣,亦或为冱之形近误。
〔4〕此 《永乐大典·痛痹》引作“在”。
〔5〕皆 原作“背”,文义不属,据《灵枢》改。
〔6〕致气以温之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血脉凝濇,气不至也。故当留针以补,而致其气以温之。致,使之至也。”
〔7〕血和 血凝而气不至者,气血不和。致气以温,血散气行,则气血和。
〔8〕结络 结络者,络中有留结也。
〔9〕不行 《灵枢》作“不和”,据下文“决之乃行”,当作“不行”是。
〔10〕决之乃行 《灵枢发微》注:“惟其脉结则血不行,必决之以出血,则血乃行也。”《说文·水部》:“决,行流也。”此血结不行者,决之使行。《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血实宜决之。”王冰注:“决谓决通其血。”亦合此义。
〔11〕导而下之 《灵枢发微》:“大凡病之气有余于上者,则病在上求之下,当针其穴之在下者,以导而下之。”导,引也。
〔12〕推而往之 往,《灵枢》作“休”。《灵枢发微》注:“气不足于上者,则乃刺其上穴,乃推其针而久留以休息之,候其气至可也。”详本经卷五第四云:“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与本文义近。推而往之者,推而行之也。往,行也。《国语·晋语二》:“吾言既往矣。”韦昭注:“往,行也。”今从本文。
〔13〕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 《灵枢发微》注:“如针已稽留而气尚未至,必因而迎之,即有以推之耳。”《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稽留不至,言气至之迟滞者,接之引之,而使其必来也。”今从张注。
〔14〕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隧,道也。必明经脉之道路,而后能执持之也。”按持,守也。《国语·越语下》:“有持盈。”韦昭注:“持,守也。”此亦“守经隧”之义。《素问·调经论》注:“五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亦合此义。
〔15〕寒与热争者,导而行之 《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寒与热争者,阴阳之血气混乱也。故当导而行之,使各归于本部。”
〔16〕其宛陈血不结者,即而取之 即而取之,《灵枢》作“则而予之”。从本经。宛与郁同。凡有郁陈,血虽未结,亦当即取,免致络结不通。
〔17〕别 《灵枢》作“则”。
〔18〕则 明抄本、《灵枢》均无。
〔19〕矣 《灵枢》作“也”。
曰〔1〕:或神〔2〕动而气先针行〔3〕,或气与针相逢〔4〕,或针已出〔5〕气独行,或数刺之〔6〕乃知,或发针而气逆〔7〕,或数刺病益甚〔8〕。凡此六者,各不同形,愿闻其方〔9〕。曰:重阳之人〔10〕,其神易动,其气易往〔11〕也。矫矫蒿蒿〔12〕,一本作熇熇高高。言语善疾〔13〕,举足喜高〔14〕,心肺之藏气〔15〕有余,阳气滑盛而扬〔16〕,故神动而气先行。此〔17〕人颇有阴〔18〕者也,多阳者多喜,多阴者多怒〔19〕,数怒者易解〔20〕,故曰颇有阴〔21〕。其阴阳之离合难〔22〕,故其神不能先行〔23〕。阴阳和调者〔24〕,血气淖泽滑利,故针入而气出,疾而相逢也。其阴气多而阳气少〔25〕,阴气沈而阳气浮者,内藏,故针已〔26〕出,气乃随其后,故独行也。其〔27〕多阴而少阳者,其气沈而气往〔28〕难,故数刺之乃知〔29〕。其气逆与其数刺病益甚者,非阴阳之气也〔30〕,浮沈之势〔31〕也,此皆粗之所败,工之所失〔32〕,其形气无过也〔33〕。
〔1〕大头圆面 《灵枢》作“圆面大头”。
〔2〕好 《灵枢》作“美”。按好亦美也。《说文·女部》:“好,媄也。”段玉裁注:“好,本谓女子,引伸为凡美之偁。”
〔3〕上下相称 此指头面手足四肢通体,上下皆匀称。
〔4〕地 明抄本作“然”。
〔5〕举足浮 《千金》卷十五第一无“浮”字,下文“安心”作“心平”,连作“举足心平”。可参。举足者,举止向背也。如《后汉书·窦融传》:“举足左右,便有轻重。”浮与孚通。《礼记·聘义》:“孚尹旁达,信也。”郑玄注:“孚读为浮。”《说文·爪部》:“孚,卵孚也。从爪从子。一曰信也。”此言举止向背,皆有信焉。
〔6〕安心 《千金》卷十五第一作“心平”。
〔7〕权势 权力与威势也。如《管子·七臣七主》:“权势者,人主之所独守也。”
〔8〕善附人 善,《千金》卷十五第一作“意”。人下《灵枢》有“也”字。《灵枢发微》注:“善附人者,土能容垢纳污,不弃贱趋贵也。”按马注似欠安。善附人者,喜亲近于人也。附,亲近。义见前少阳之人注。
〔9〕敦敦然 《灵枢发微》注:“敦敦然,有敦重之义。”《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敦敦,重实貌。”按敦敦与纯纯、肫肫、忳忳等并通,垦诚貌也。《史记·孝文帝纪》:“纯厚慈仁。”《汉书·文帝纪》纯作敦。《礼记·中庸》:“肫肫其仁。”郑玄注:“肫肫,读如诲尔忳忳之忳。垦诚貌也。肫肫或为纯纯。”
〔10〕婉婉然 婉婉,明抄本作“宛宛”。按婉与宛通。《诗经·郑风·野有蔓草》:“清扬婉兮。”《孔子家语·致思》引婉作“宛”。《灵枢发微》注:“婉婉,有委曲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婉婉,委顺貌。”《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婉婉,和顺之态,土之德也。”按此说与前言“好利人”、“善附人”之义亦合。又如《文选·谢宣远·张子房诗》:“婉婉幙中画。”李善注:“婉婉,和顺貌也。”
〔11〕加宫 《灵枢发微》注:“加宫居左,太宫之下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加宫,土之加厚,比上宫也”。按张注可从,加宫者,宫又得助也,然终非宫形之正者,故亦归于偏。
〔12〕烗烗(kài kài忾忾)然 《灵枢》烗烗作“坎坎”,与原校同,“然”下明抄本与《灵枢》均有“一曰众之人”五字校文。《灵枢发微》注:“坎坎,亦持重之义。”《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坎坎,深固貌。”按坎坎,喜悦貌,与前言“好利人”等义亦合。又如《尔雅·释训》:“坎坎蹲蹲,喜也。”郝懿行义疏:“坎者,竷之叚音也。……《玉篇》云:竷,和悦之响也,今作坎。”烗,炽盛貌。《玉篇·火部》:“烗,炽也。”《广韵·怪韵》:“烗,盛也。”此与坎坎义有差,亦或为咳之假借,《说文·口部》:“咳,小儿笑也。”《迭雅》:“古音复字,咳咳,小儿笑也。”《敦煌变文字义通释·释情貌》:“咍咍、咳咳、该该,喜笑貌。”此与坎坎之义则近焉。
〔13〕一曰坎坎然 明抄本无。
〔14〕右 明抄本作“左”,非是,若之,则三左一右,与诸例不合。
〔15〕枢枢然 《灵枢发微》注:“枢枢者,有拘守之义。”《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枢枢,圆转貌。”按枢枢与呕呕讴讴亦通,枢与讴、呕均在《集韵·虞部》,枢,春朱切。讴、呕,匈于切。此亦音近义通。呕、讴,喜悦貌。《广雅·释诂》:“讴,喜也。”又释训:“呕呕、喻喻,喜也。”王念孙疏证:“《文选·圣主得贤臣颂》:是以呕喻受之。李善引应劭云:呕、喻,和悦貌,重言之则曰呕呕、喻喻。”
〔16〕兀兀然 《灵枢发微》注:“兀兀者,独立不摇之义也。”张介宾注、张志聪注义同。按《说文·儿部》:“兀,高而上平也。”段玉裁注:“凡从兀声之字,多取孤高之意。”《文选·马融·长笛赋》:“兀狋。”李善注:“崄峻之貌。”又唐杨乘《南徐春日怀古》:“兴亡山兀兀。”是兀兀者,重言也,为高耸貌。详此前云“不喜权势”,寓不卑不謟之意,亦自高耸焉。又郭霭春从徐灏说,“此(《说文》)望文生义。兀与元同。”兀兀即元元,善良貌。此又一说也。
〔17〕一曰众之人,一曰阳明之上 《灵枢》原校亦同。按众,据《灵枢·五音五味》众羽义,此当为“众宫”。然五音五味亦无“众宫”一形,暂存疑。
金形之人,比于上商,白色,小头方面〔1〕,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发踵外骨轻身〔2〕,一曰〔3〕发动轻身。清亷〔4〕,急心,静悍〔5〕,善〔6〕为吏。柰秋冬不柰春夏,春夏感而生病,主手太阴敦敦然〔7〕。太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上亷亷然〔8〕。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9〕,阳明之下脱脱然〔10〕。左商〔11〕之人,比于右手阳明〔12〕,阳明之上监监然〔13〕。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14〕。
〔1〕方面 《灵枢》在上文“白”上。按余形皆先言色再言形,当以本经是。
〔2〕如骨发踵外骨轻身 此十字《千金》卷十七第一作“劳动身轻”四字,与此下原校义同。详本文义甚晦,《千金》及原校义胜。
〔3〕曰 明抄本作“作”。
〔4〕清亷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精瘦”。按精与清通。
〔5〕静悍 《灵枢发微》注:“静悍者,金之性,不动则静,动之则悍也。”按此亦望文生义。静悍,精悍也。静与精通。《史记·游侠列传》:“解为人短小精悍。”《汉书·游侠传》精作静。又《汉书·韩婴传》:“其人精悍,处事分明。”精悍者,精明强悍也。
〔6〕善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喜”此上并有“性”字。明抄本此下有“然”字。
〔7〕敦敦然 敦敦,《千金》卷十七第一作“亷亷”。然下明抄本有“悍,音旱。踵,音众”六小字音注。《灵枢发微》注:“敦敦然者,有敦重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敦敦,坚实貌。手足太阴皆曰敦敦,而义稍不同,金坚土重也。”按张注虽为分辨,然义犹欠安。详《说文通训定声·屯部》敦,假借“又为敒。《诗·閟宫》:敦商之旅。笺:治也。又为督。……《荀子·荣辱》:敦比其事。强国:敦比于小事。注:精审躬亲之谓。”是敦有治义。敦敦,重言之,善治貌也。与前文言“善为吏”之义合。
〔8〕亷亷然 《灵枢发微》注:“亷亷然者,有棱角之义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亷亷如金之洁而不污。”按亷亷者,亷洁也。《大戴礼记·文王官人》:“絜亷而果敢者也。”庐辩注:“絜亷,谓不贪于货色。”此与上文“清亷”义可合。
〔9〕左手阳明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详此当是右手阳明,庻与右商之人相属。”按诸文例,应是左形应左,右形应右,此右形应左,疑有误。
〔10〕脱脱然 《灵枢发微》注:“脱脱然者,无累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脱脱,潇洒貌。”按此解似难合金性。详脱与棁、鋭等,皆得声于兑,可互假。如《荀子·礼论》:“凡礼始乎棁。”《史记·礼书》棁作脱。《说文通训定声·泰部》:“棁,叚借为鋭。”鋭者疾也。脱脱然即鋭鋭然,急疾貌也,与前文言“急心”之义可合。
〔11〕左商 《灵枢》作“大商”。按前有“太商”,再作“大商”,义重,非是。
〔12〕右手阳明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详此当是左手阳明,庻与左商之人相属。”
〔13〕监监然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监监,多察貌。”《灵枢集注》张志聪注:“监监如金之明察也。”
〔14〕严严然 《灵枢发微》注:“严严然者,不敢肆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严严,庄重貌。”《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严严如金之整肃也。”诸注文异义同。又《荀子·儒效》:“严严兮其能敬己也。”杨倞注:“严严,有威重之貌。”义亦同。
水形之人,比于上羽,黑色,大头〔1〕面不平〔2〕,一云曲面。广颐〔3〕小肩,大腹,小手足〔4〕,小作大〔5〕。发行摇身〔6〕,下尻长背〔7〕,延延然〔8〕,不敬畏〔9〕,善欺绐人〔10〕,殆戮死〔11〕,柰秋冬不柰春夏,春夏感而生病,主足少阴污污然〔12〕。大羽之人,比于右足〔13〕太阳,太阳之上颊颊然〔14〕。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15〕。众之为人〔16〕,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17〕。桎之为人〔18〕,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19〕。
〔1〕大头 此二字《灵枢》在“面不平”下。
〔2〕面不平 《千金》卷十九第一作“曲面”,与原校同。按曲,折也,屈也,亦不平之义。故疑“不平”二字,或系“曲”之粘注误入正文,遂将曲面误作面不平。
〔3〕广颐 《灵枢》作“廉颐”。《千金》卷十九第一同本经。广颐,腮部宽广。颐,浑言腮部。
〔4〕小手足 《灵枢》作“动手足”,又原校“小作大”,均与此前诸文例不合,均非。
〔5〕小作大 按文例似应作“一作大”。
〔6〕发行摇身 详前火形之人曰“行安地”、“行摇肩”,土形之人曰“行安地”,据文例此当作“行摇身”,文安义顺。发,赘文,疑衍。
〔7〕下尻长背 尻下背长也。下,低下。
〔8〕延延然 《灵枢发微》注:“延延然,亦长意。”又《广雅·释训》:“延延,长也。”
〔9〕不敬畏 不敬畏者,无所畏敬也。敬畏,一曰畏敬,畏而敬之。如《史记·鲁周公世家》:“四方之民罔不敬畏。”《汉书·礼乐志》:“同则和亲,异则畏敬。”
〔10〕善欺绐人 喜诈骗于人也。《说文·欠部》:“欺,诈也。”《汉书·韩延寿传》:“吏民不忍欺绐。”颜师古注:“绐,诳也。”
〔11〕殆戮死 殆,《灵枢》、《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无。殆戮死者,将被刑戮而死也。殆,副词,将要之义。《经传释词》卷六:“殆者,近也,几也。将然之词也。”戮死者,受刑罚而死也。如《管子·大匡》:“均之死也,戮死于君前。”
〔12〕污污然 污污,明抄本、《灵枢》均作“汗汗”。然下明抄本有“汗,音污”三小字音注。详污,又作“污”,《千金》卷十九第一正作“污污”。汗与污形相近。故诸作“汗”者,皆“污”之误。污污然,卑下庸陋之行然。《荀子·非相》:“是以终不免埤污庸俗。”杨倞注:“埤、污,皆下也,谓鄙陋也。”《史记·日者列传》:“今何居之卑,何行之污。”详水形之人,无所畏敬,善欺殆戮,故其行污污然。
〔13〕足 明抄本作“手”,非是。太阳手经,征之人也。
〔14〕颊颊然 《灵枢发微》:“颊颊然者,其盈满如两颊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颊颊,得色貌。”按颊与惬、陿通。《说文通训定声·谦部》:“颊,叚借为。“即惬,惬惬,狭隘貌。《文选·潘岳·马汧督诔》:“惬惬穷城。”李善注:“王逸《楚辞》曰:惬惬小息,畏罹患祸者也。”详今《楚辞·哀时命》:“固陿腹而不得息。”王逸注:“陿腹小息……陿,一作惬。”洪兴祖补注:“陿,音狭,隘也。”
〔15〕纡纡然 《灵枢发微》注:“纡纡然者,有周旋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纡纡,曲折貌。”详纡与吁,皆得声于“于”,音近义通。《说文·言部》:“吁,诡讹也。”《玉篇·言部》:“诡,欺也。”《集韵·纸韵》:“诡,《说文》:责也。一曰诈也。或从为。”是吁,欺诈也,重言之,欺诈貌。与前文言“善欺绐人”义合。
〔16〕众之为人 详《灵枢·五音五味》有“众羽”,故此按文例似当作“众羽之人”。《说文·部》:“,多也。”又此后“洁洁然”下《灵枢》原校云:“一曰加之人。”是众羽,一作加羽,加亦多也,多为有余,非羽之正,故归于偏。
〔17〕洁洁然 《灵枢发微》注:“洁洁然者,独行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洁洁,清净貌。”详前言水形人性行,岂得言清净。按洁本作絜,絜与挈通。如《周礼·夏官·序官》挈壶氏,郑玄注:“挈读如絜发之絜。”《史记·酷吏列传》:“絜令杨立之明。”《汉书·张汤传》絜作挈。挈挈,急切貌。《太玄经·干》:“键挈挈。”司马光集注:“挈挈,急切貌。”
〔18〕桎之为人 详《灵枢·五音五味》有“桎羽”,故此按文例似当作“桎羽之人”。桎,正抄本作“窒”,此同音相假。桎,阻碍也。《庄子·达生》:“一而不桎。”陆德明释文:“司马云:桎,阂也。”《集韵·德韵》:“阂,碍也。”又旨韵:“桎,碍也。”桎羽者,羽被阻碍则不及也,非羽之正,故归于偏。
〔19〕安安然 《灵枢发微》注:“安安然者,自如之义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安安,安静貌。”按此解与羽人之性行难合。详安与偃通。偃然,骄傲自得貌。如《新唐书·突厥传上》:“至则车鼻偃然无入朝意。”是与前言“不敬畏”之义合。
按:
阴阳二十五人者,以木火土金水五行为本也。五行之人各分为五者,一全四偏也。全者得一行之正,称之为“上”。偏者,太少也,左右也,加或众、质或桎也。太少,有余不足之谓;左右,非属中焉;加或众者,气有所增益,质或桎者,气有所窒碍,均不得为正。此所以合二十五人之义,乃以人之所禀不同,而特有此说。究之实际,其义若何,则有待进一步证实。又古文献中,有五人及二十五人者,尚有别说。如《文子·微明》有上人者五,曰神、真、道、至、圣;次上者五,曰德、贤、智、善、辩;中人者五,曰公、忠、信、义、礼;次中者五,曰士、工、虞、农、商;下人者五,曰众、奴、愚、肉、小。其寓社会等级观念之义,固与本经不同。又《淮南子·坠形训》亦有五方人云:“东方,川谷之所注,日月之所出,其人兑形小头,隆鼻大口,鸢肩企行,窍通于目,筋气属焉,苍色主肝,长大早知而不寿。……南方,阳气之所积,暑湿居之,其人修形兑上,大口决眦,窍通于耳,血脉属焉,赤色主心,早壮而夭。……西方高土,川谷出焉,日月入焉,其人面(据《太平御览·人事部》引此前脱“方”字)末偻,修颈卬行,窍通于鼻,皮革属焉,白色主肺,勇敢不仁。……北方,幽晦不明,天之所闭也,寒冰之所积也,其人翕形短胫,大肩下尻,窍通于阴,骨干属焉,黑色主肾,其人惷愚禽兽(《太平御览》引无此二字)而寿。……中央四达,风气之所通,雨露之所会也,其人大面短颐,美须恶肥,窍通于口,肤肉属焉,黄色主胃,慧圣而好治。”此以五方为本,描述之形,与本经颇合,说明当时有多方学者,注目于此,故可为研讨之参考。
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1〕?曰:形胜色、色胜形者〔2〕,至其胜时年加〔3〕,害则病行〔4〕,失则忧矣〔5〕。形色相得者〔6〕,富贵大〔7〕乐。曰:其形色相胜之时,年加可知乎?曰:凡人之大忌〔8〕,常加九岁〔9〕,七岁、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人之大忌〔10〕,不可不自安〔11〕也。感则病行〔12〕,失则忧矣。
〔1〕何如 明抄本作“如何”。
〔2〕形胜色,色胜形者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形胜色者,如以木形之人而色见黄者也。色胜形者,如以木形人而色见白也。”
〔3〕胜时年加 年下正抄本有“感”字,加字连下句。《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胜时年者,如木王土衰,而又逢丁壬之木运,或东方之干支,或厥阴气候之类,值其王气相加。”按东方干者甲乙也。东方支者,寅卯也。又《内经》中除《素问》运气诸篇外,尚无明干支纪年之说,而运气诸篇,又系后出,故有关胜时年加,即后文大忌之说,非干支相加之义。
〔4〕害则病行 害,正抄本无,《灵枢》作“感”。行,明抄本无。此言伤于胜时年加者,则疾病发生矣。《说文·宀部》:“害,伤也。”行,引申为发生。
〔5〕失则忧矣 明抄本无此四字,后同。此言知乎胜时年加者为得,不知则失,失则忧矣。失,失误也。
〔6〕者 原脱,据《灵枢》及上文“色胜形者”例补。
〔7〕大 明抄本作“天”,疑形近误。
〔8〕凡人之大忌 凡人之,《灵枢》作“凡年忌下上之人”,“大忌”二字连下句。似不若本经文安义顺。
〔9〕九岁 《灵枢》无此二字。本经原在“七岁”之下,非是,据后文各相加数之例移此。即以某一年龄段为基数,均递增九岁。
〔10〕皆人之大忌 大,《灵枢》无。据前例,本经是。《灵枢发微》注:“大凡人方七岁,是阳之少也,再加九岁乃十六岁……盖九为老阳,而阳极必变,故此皆为人之大忌。”张介宾、仇汝霖等注义同。
〔11〕自安 善自为之。安,善也。《国语·晋语一》:“君父之所安也。”韦昭注:“安,善也。”《灵枢》此后所谓“当此之时,无为奸事”。此之谓也。
〔12〕行 原脱,据《灵枢》及此前文例补。明抄本作“矣”。
按:
上文言“胜时年加”之法,是以七岁为基数,依次递增九岁。故诸注皆以七、九二数为释。详《黄帝虾蟇经·年神舍九部法第二》则曰:“岐伯曰:九部者,神所脏行,不可犯伤,一有神宫部,二有大敦部,三有巨部,四有颈部,五有下承部,六有天部,七有阙庭部,八有胫部,九有地部。夫神上法天,而下行无已,终而复始,故必慎之。神所在,不可灸刺,当其年神伤之,致死也。”其具体方法,乃从一岁至九岁,每一年龄段均可为基数,依次递增九岁。与本文所言者颇似。又《武威汉代医简》亦有“黄帝治病神魂忌”,自一岁至九岁每岁有忌灸处,十岁以上,以十年为一段,与一至九岁相应,即十至十九同一岁,二十至二十九同二岁,亦当属天忌之法。究其本义,皆何所据,理论上如何解释,暂难详述。
曰:脉之上下,血气之候,以知形气柰何?曰〔1〕:足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须美长〔2〕;血多气少〔3〕则须短,气多血少〔4〕则须少;血气俱〔5〕少则无须,两吻多画〔6〕。须字一本俱作髯字。吻音稳〔7〕。足阳明之下,血气盛则下毛美长至胸〔8〕;血多气少则下毛美短至脐,行则善高举足〔9〕,足大指少肉〔10〕,足善寒;血少气多则肉善瘃〔11〕;瘃音劚。血气皆少则无毛,有则稀而〔12〕枯瘁〔13〕,善痿厥〔14〕,足痹〔15〕。
〔1〕曰 此下明抄本有“知”字。
〔2〕血气盛则须美长 须,《灵枢》作“髯”,与此后原校引一本同,下同。按《释名·释形体》:“口上曰髭。……颐下曰须。……在颊耳旁曰髯。”又《说文·须部》:“须,面毛也。”段玉裁注:“俗假须为需,别制、须字。”《汉书·朱博传》:“博奋髯抵几曰。”颜师古注:“髯,颊毛也。”详须、髯、髭,若浑言之,皆可泛指胡须。如美须、美髯、美髭,皆泛指胡须之美。析言之,则口上曰髭,颐下曰须,两颊曰髯。详本节足阳明之上,足少阳之上及手阳明之上分而述之,则当从析言之义,故本文似当作“髯”为是。《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足阳明胃经之脉,行于上体者,循鼻外挟口环唇,故此经气血之盛衰,皆形见于口傍之髯也。”又足阳明之脉“循颐后下亷,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过客主人”,亦合《释名》所谓“在颊耳旁曰髯”之义。
〔3〕血多气少 《灵枢》作“血少气多”。据后文足少阳之上“血多气少则通须美短”例,本经是。
〔4〕气多血少 《灵枢》作“气少血多”,气上并有“故”字,不合文例,疑衍。又据后文足少阳之上“血少气多则少须”例,本经是。
〔5〕俱 《灵枢》作“皆”。
〔6〕两吻多画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吻,口角也。画,纹也。阳明血气不充,两吻故多纹画。”
〔7〕吻音稳 此三字明抄本在后文“足痹”下。
〔8〕血气盛则下毛美长至胸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足阳明之脉,行于下体者,由归来至气街,阴阳总宗筋之会,会于气街而阳明为之长,故形见于下毛,而或有至胸至脐也。”按下毛,阴毛也,亦曰毛。如肝足厥阴之脉,“循阴股,入毛中”。
〔9〕行则善高举足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因其血多,盖四肢皆禀气于胃,足受血而能步也。”
〔10〕足大指少肉 足,明抄本无。大,《灵枢》无。按胃足阳明之脉下至足跗,“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间,出其端”。足阳明气少,则阴血虽多,而不得阳煦,故足大指少肉。
〔11〕肉善瘃(zhú烛) 肉下《灵枢》有“而”字。此言其肌肉喜生冻疮。瘃,冻疮。《说文·疒部》:“瘃,中寒肿核。”《广韵·烛韵》:“瘃,寒疮也。”
〔12〕而 《灵枢》无。
〔13〕瘁 憔悴也。瘁与悴通。《诗经·小雅·北山》:“或尽瘁国事。”《左传·昭公七年》引尽瘁作“憔悴”。又《灵枢·本神》:“毛悴色夭。”毛悴与此文义同。
〔14〕痿厥 痿者,痿弱不用。厥者,足逆冷也。
〔15〕足痹 足之气血闭窒不行,其为病也,不仁不遂,是为足痹。
足少阳之上,血气盛则通须美长〔1〕,血多气少则通须美短〔2〕,血少气多则少须〔3〕,血气皆少则无须,感于寒湿则善痹,骨痛爪枯〔4〕。足少阳之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5〕;血多气少则胫毛美短,外踝皮坚而厚;血少气多则胻〔6〕毛少,外踝皮薄而软〔7〕;血气皆少则无毛,外踝瘦而〔8〕无肉。
〔1〕血气盛则通须美长 通须,《灵枢》作“通髯”,下同。《灵枢发微》注:“所谓通髯者,乃连鬓而生者也。”详足少阳之脉,其支者,别鋭眦,下大迎,合于手少阳”。是大迎位当颐以下,合于《释名》所谓“颐下曰须”之义。又后文“通髯极须”,《太素》作“通极发”,即须字,亦支持此义,故暂从本经。此言面毛由颐下及颊,连贯而生者。通,贯也。
〔2〕美短 美,正抄本无。律以前文“血多气少则须短”例,似无“美”是。
〔3〕须 《灵枢》作“髯”,下同。
〔4〕骨痛爪枯 详胆足少阳之脉曰“是主骨所生病者”,又肝主筋,爪为筋之余,胆为肝之腑,故其为病,骨痛爪枯。
〔5〕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足少阳之脉,行于下体者,出膝外亷,下外辅骨外踝之前,故其形见者,皆在足之外侧。”
〔6〕胻 按胻与胫虽通,然据此上文例,似当作“胫”。
〔7〕软 明抄本作“耎”,按耎与软同。
〔8〕而 《灵枢》无。
足太阳之上,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1〕;血多气少则恶眉〔2〕,面多小理〔3〕;血少气多〔4〕则面多肉,血气和则美色〔5〕。足太阳〔6〕之下,血气盛则跟肉满,踵坚〔7〕;气少血多则瘦,跟空〔8〕;血气皆少则善转筋〔9〕,踵下痛。
〔1〕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 详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上额。眉居目上额下,足太阳之分部。该脉血气盛则眉得其养,故美好,且眉间有细长毛。毫毛,细长之毛。
〔2〕恶眉 眉丑不美也。恶,丑也,与上文“美眉”为对文。《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贾大夫恶,娶妻而美。”杜预注:“恶亦丑也。”
〔3〕小理 小,明抄本、《灵枢》均作“少”,少与小通。小理者,小的纹理也。理,纹理。《荀子·解蔽》:“则足以见须眉而察理矣。”杨倞注:“理,肌肤之文理。”文与纹通。
〔4〕多 原作“盛”,与前后文例不合,据《灵枢》改。
〔5〕美色 容颜美好也。
〔6〕太阳 原作“太阴”,详此上下文例,不言阴经,故为误,据正抄本及《灵枢发微》、《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改。
〔7〕血气盛则跟肉满,踵坚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足太阳之行于下体者,循髀外后廉下合腘中,贯腨内,出外踝之后,结于踵。故其形见为病,皆在足之跟踵也。”跟与踵,皆足后跟。《说文·足部》:“跟,足踵也。”此上言跟,下言踵,亦互文也。
〔8〕跟空 跟肉空虚不坚实,与上文“踵坚”为对文。
〔9〕善转筋 善,《灵枢》作“喜”。详足太阳之脉谓“是主筋所生病者”,故此当为病善转筋。
手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髭美〔1〕;血少气多则髭恶,血气皆少则〔2〕无髭。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3〕,手鱼肉以温〔4〕;气血皆少则手瘦以寒〔5〕。
〔1〕血气盛则髭美 血气,原作“气血”,义虽同,然与前后诸文例不合,故据《灵枢》及文例乙正。髭前原有“上”字,按髭无上下之别,故据《灵枢》删。髭,明抄本作“须”,下同。《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阳明大肠之脉,行于上体者,挟口交人中,上挟鼻孔,故其气血之盛衰,必形见于髭也。”
〔2〕则 此下原有“善转筋”三字,与诸文例不合,乃涉上衍,据《灵枢》删。
〔3〕血气盛则腋下毛美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阳明之行于下体者,上臑外前廉,下近于腋,且阳明太阴为表里,而太阴之脉出腋下,故腋下毛美。”
〔4〕手鱼肉以温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鱼肉者,大指本节后厚肉也。本经之脉,起次指出合谷,故形见于此。”按张注以“手鱼肉”为释,似失之矣。手鱼者,手大指本节后肉如鱼形者,故名鱼。肉以温者,言鱼之肌肉肥满而温暖也。肉,名词作形容词,如《礼记·乐记》:“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孔颖达正义:“肉谓肥满。”以与而通。手太阴上鱼,“手阳明之络,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别入太阴”,必过手鱼,故手鱼肉以温。
〔5〕手瘦以寒 律以上文“手鱼肉以温”例,手下似脱“鱼”字。瘦以寒与肉以温为对文,言手鱼之肌肉,瘦弱而寒冷也。
手少阳之上,血气盛则眉美以长,耳色美〔1〕;血气皆少则耳焦〔2〕恶色。手少阳之下,血气盛则手拳多肉以温〔3〕;血气皆少则瘦以寒〔4〕;气少血多则瘦以多脉〔5〕。
〔1〕血气盛则眉美以长,耳色美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少阳三焦之脉,行于上体者,出耳前后,至目鋭眦,故其血气之盛衰,皆见于眉耳之间。”
〔2〕耳焦 耳憔悴也。焦与憔通。
〔3〕血气盛则手拳多肉以温 拳,《灵枢》作“卷”。按卷与拳通。《国语·齐语》:“有拳勇股肱之力。”《说文·手部》卷字引作“拳”。拳亦与权同。手卷即手权也。《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手少阳之脉,行于下体者,起名指端,循手腕出臂上肘,故其形见若此。”
〔4〕瘦以寒 《灵枢》作“寒以瘦”。按瘦以寒与上文“多肉以温”为对文,故本经是。
〔5〕多脉 《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多脉者,皮肉瘦而脉络多外见也。”
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多髯,面多肉以平〔1〕;血气皆少则面瘦恶色〔2〕。手太阳之下,血气盛则掌肉充满〔3〕;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
〔1〕血气盛则多髯,面多肉以平 《灵枢》“则”下有“有”字,疑衍;髯作“须”。手太阳之脉,“其支者,从缺盆循颈上颊,至目鋭眦,却入耳中。其支者,别颊上,抵鼻,至目内眦,斜络于颧”。故其气血盛衰,则形见于髯与面。
〔2〕恶色 原作“黑色”。详此前足太阳言眉分美恶,手少阳言耳色分美恶,是此亦当作“恶色”为是,故据《灵枢》改。
〔3〕血气盛则掌肉充满 详手太阳脉,虽不至掌,而其相表里之手少阴脉,则入掌内,故其血气盛衰,则形见于掌。
黄赤者多热气〔1〕,青白者少热气〔2〕,黑色者多血少气,美眉者太阳多血〔3〕,通髯极须者少阳多血〔4〕,美须者阳明多血〔5〕。此其时然〔6〕也。夫人之常数〔7〕,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多气少血〔8〕,阳明常多血多〔9〕气,厥阴常多气少血〔10〕,少阴常多血少气〔11〕,太阴常多血少气〔12〕,此天之常数也〔13〕。
〔1〕多热气 郭霭春云:“按热似为血之误字,否则,黑色多血少气,而黄赤青白则多热、少热,未免不类。”此说甚是,详此下皆当以色辨血气之多少,与前篇言五色辨寒热者不同,故此当作“多血气”为是。
〔2〕少热气 此当作“少血气”为是。
〔3〕美眉者太阳多血 此与前“足太阳之上”云云义同。
〔4〕通髯极须者少阳多血 通髯极须,《太素》作“通极发”,即须,通须与前文同,然与下“极须”则文不安,待考。此与前“足少阳之上”云云义同。
〔5〕美须者阳明多血 须,明抄本作“髯”,义胜,此与前“足阳明之上”云云义同。
〔6〕时然 正抄本作“应然”,义胜。
〔7〕常数 一定的规律。如《荀子·天论》:“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
〔8〕多气少血 明抄本作“少血多气”。
〔9〕多 《灵枢》、《太素》均无。
〔10〕厥阴常多气少血 此句明抄本在少阴下。
〔11〕多血少气 明抄本作“少气多血”。
〔12〕多血少气 明抄本作“少气多气”。《太素》无“少”字。
〔13〕天之常数也 也,明抄本无。按此前言“人之常数”,此则言“天之常数”,文虽可通,然终疑有误。又《太素》注:“此又授人血气多少之常数也。”或《太素》本亦作“人”。
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约〔1〕乎?曰:美眉者,足太阳之脉血气〔2〕多;恶眉〔3〕者,血气少;其肥而泽者,血气有余;肥而不泽者,气有余血不足;瘦而无泽者,血气〔4〕俱不足。审察其形气有余不足而调之〔5〕,可以知顺逆矣〔6〕。
〔1〕刺之有约 刺之有约犹刺之有要。约,要也。要犹要领。《孟子·公孙丑上》:“然而孟施舍守约也。”赵岐注:“以施舍要之。”焦循正义:“约之训为要,于众道之中得其大,是得其要也。”《素问》有《刺要论》,亦同此义。又约与要古通。《战国策·赵策二》:“欲以论德而要功也。”《史记·赵世家》要作“约”。
〔2〕血气 《灵枢》作“气血”。
〔3〕恶眉 明抄本作“眉恶”。
〔4〕血气 明抄本、《灵枢》均作“气血”。
〔5〕审察其形气有余不足而调之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此言足太阳一经之盛衰,而他经之有余不足亦由是也。审察既明,而后调之。”按此言察者,即上文举足太阳之例,察其眉之美恶、肉之肥瘦、色之泽否,以知形气之有余不足。举形该血。
〔6〕可以知顺逆矣 《灵枢发微》注:“可以知当补而补、当泻而泻之为顺,反此则为逆矣。”
刺其〔1〕阴阳柰何?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调阴阳〔2〕,切循其经络之凝泣〔3〕,结而不通者,此〔4〕于身皆〔5〕为痛痹,甚则不行,故凝泣。凝泣者,致气以温之〔6〕,血和〔7〕乃止。其结络〔8〕者,脉结血不行〔9〕,决之乃行〔10〕。故曰:气有余于上者,导而下之〔11〕;气不足于上者,推而往之〔12〕;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13〕。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14〕。寒与热争者,导而行之〔15〕;其宛陈血不结者,即而取之〔16〕。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别〔17〕血气之所在,左右上下,则〔18〕刺约毕矣〔19〕。
〔1〕其 此下《灵枢》有“诸”字。
〔2〕按其寸口人迎,以调阴阳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寸口在手,太阴脉也。人迎在头,阳明脉也。太阴行气于三阴,阳明行气于三阳。故按其寸口人迎,而可以调阴阳也。如《禁服》、《终始》、《经脉》等篇,所谓人迎脉口一盛二盛三盛等义皆是。”按以调阴阳者,按人迎寸口脉,以求知阴阳之虚盛。调,《广韵·啸韵》徒吊切。《玉篇·言部》:“调,求也。”按人迎脉口之诊,详见本经卷四第一上及卷五第五。
〔3〕泣 《灵枢》作“濇”,详凝泣之“泣”,《素问》均同此,如《五藏生成》:“凝于脉者为泣。”王冰注:“泣谓血行不利也。”《太素》卷十七残篇注:“积脉血涩。”又《调经论》:“寒则泣而不流。”王冰注:“泣谓如雪在水中,凝住而不行去也。”《素问·举痛论》音释:“泣,音涩。”《灵枢·痈疽》音释亦同。又《医心方》卷十五第一引《刘涓子方》之“血涩”,今《灵枢·痈疽》均作“血泣”。后世注家多从此训。如《素问吴注·汤液醪醴》荣泣卫除注:“泣,涩同。”详泣与濇,音义俱难通。泣之作濇,因疑形近之误。濇,亦作涩,书写别字亦作(见《龙龛手镜·水部》),《医心方》作涉等,与泣相近。或本作涩而讹作“泣”。又《内经辨言·五藏生成论》:“樾谨按:字书泣字,并无此意,泣疑冱字之误。《玉篇·水部》:冱,胡故切,闭塞也。冱字右旁之互,误而为立,因改为立而成泣字矣。上文云:是故多食盐则脉凝泣。泣亦冱字之误。”又北宋前期张君房辑《云笈七签》卷五十七第六引《内经》文中,四见“凝冱”,今《素问·离合真邪论》、《素问·八正神明论》、《素问·五藏生成》、《素问·调经论》均作“凝泣”。或张氏所据《素问》传本,原作“冱”字。又详今《素问》、《灵枢》中,凡滑与濇对举成文者,如脉之滑濇、皮肤之滑濇等,均作“濇”。惟言凝泣,或义当凝泣者,《素问》与《太素》均作“泣”,《灵枢》与本经或作“濇”者,疑系后人抄改。似可说明,此与滑濇之濇,并非同义。又详《庄子·齐物论》:“河汉冱而不能寒。”陆德明释文:“冱,向云:冻也。”《管子·内业》:“骨枯而血冱。”尹知章注:“血冱,谓销减而凝冱。”冱,亦作冱,俗作,《玉篇·冫部》:“冱,胡故切,寒也。俗作。”《广韵·暮韵》:“冱,寒凝。”《古今韵会举要·遇韵》:“冱与冱通。”按冱本为冻结义,引伸为凝结。特如《管子·内业》言“血冱”可证。经文凡言“凝泣”,或单言“泣”而具此义者,皆合此义。是经文此“泣”字,若从“冱”解,义更切。故疑泣,亦或为冱之形近误。
〔4〕此 《永乐大典·痛痹》引作“在”。
〔5〕皆 原作“背”,文义不属,据《灵枢》改。
〔6〕致气以温之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血脉凝濇,气不至也。故当留针以补,而致其气以温之。致,使之至也。”
〔7〕血和 血凝而气不至者,气血不和。致气以温,血散气行,则气血和。
〔8〕结络 结络者,络中有留结也。
〔9〕不行 《灵枢》作“不和”,据下文“决之乃行”,当作“不行”是。
〔10〕决之乃行 《灵枢发微》注:“惟其脉结则血不行,必决之以出血,则血乃行也。”《说文·水部》:“决,行流也。”此血结不行者,决之使行。《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血实宜决之。”王冰注:“决谓决通其血。”亦合此义。
〔11〕导而下之 《灵枢发微》:“大凡病之气有余于上者,则病在上求之下,当针其穴之在下者,以导而下之。”导,引也。
〔12〕推而往之 往,《灵枢》作“休”。《灵枢发微》注:“气不足于上者,则乃刺其上穴,乃推其针而久留以休息之,候其气至可也。”详本经卷五第四云:“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与本文义近。推而往之者,推而行之也。往,行也。《国语·晋语二》:“吾言既往矣。”韦昭注:“往,行也。”今从本文。
〔13〕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 《灵枢发微》注:“如针已稽留而气尚未至,必因而迎之,即有以推之耳。”《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稽留不至,言气至之迟滞者,接之引之,而使其必来也。”今从张注。
〔14〕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 《类经》卷四第三十一注:“隧,道也。必明经脉之道路,而后能执持之也。”按持,守也。《国语·越语下》:“有持盈。”韦昭注:“持,守也。”此亦“守经隧”之义。《素问·调经论》注:“五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亦合此义。
〔15〕寒与热争者,导而行之 《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寒与热争者,阴阳之血气混乱也。故当导而行之,使各归于本部。”
〔16〕其宛陈血不结者,即而取之 即而取之,《灵枢》作“则而予之”。从本经。宛与郁同。凡有郁陈,血虽未结,亦当即取,免致络结不通。
〔17〕别 《灵枢》作“则”。
〔18〕则 明抄本、《灵枢》均无。
〔19〕矣 《灵枢》作“也”。
曰〔1〕:或神〔2〕动而气先针行〔3〕,或气与针相逢〔4〕,或针已出〔5〕气独行,或数刺之〔6〕乃知,或发针而气逆〔7〕,或数刺病益甚〔8〕。凡此六者,各不同形,愿闻其方〔9〕。曰:重阳之人〔10〕,其神易动,其气易往〔11〕也。矫矫蒿蒿〔12〕,一本作熇熇高高。言语善疾〔13〕,举足喜高〔14〕,心肺之藏气〔15〕有余,阳气滑盛而扬〔16〕,故神动而气先行。此〔17〕人颇有阴〔18〕者也,多阳者多喜,多阴者多怒〔19〕,数怒者易解〔20〕,故曰颇有阴〔21〕。其阴阳之离合难〔22〕,故其神不能先行〔23〕。阴阳和调者〔24〕,血气淖泽滑利,故针入而气出,疾而相逢也。其阴气多而阳气少〔25〕,阴气沈而阳气浮者,内藏,故针已〔26〕出,气乃随其后,故独行也。其〔27〕多阴而少阳者,其气沈而气往〔28〕难,故数刺之乃知〔29〕。其气逆与其数刺病益甚者,非阴阳之气也〔30〕,浮沈之势〔31〕也,此皆粗之所败,工之所失〔32〕,其形气无过也〔33〕。
同书章节
- 《针灸甲乙经校注》简介
- 《针灸甲乙经校注》新校正黄帝
- 《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 《针灸甲乙经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论”字,据余篇删)
- 卷之一--五藏变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输”,此下并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阴阳表里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应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据嘉靖本、正抄本补)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论”字)
- 卷之一--十二经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营气第十
- 卷之一--营卫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阴阳清浊精气津液血脉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别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络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
- 卷之二--奇经八脉第二
- 卷之二--脉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 卷之二--经脉根结第五
- 卷之二--经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风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两傍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误作“六”,据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门侠巨阙两傍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容两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门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阳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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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足少阴及股并阴蹻四穴阴维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阳及股并阳维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阳及股并阳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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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痉第四
- 卷之七--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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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下
- 卷之八--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藏积发伏梁息贲肥气痞气贲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胀第三
- 卷之八--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肾风发风水面胕肿第五
- 卷之九--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痛第一颔项痛附
- 卷之九--寒气客于五藏六府发卒心痛胸痹心疝三虫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发欬逆上气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胁满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胆及诸藏府发悲恐太息口苦不乐及惊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肠中鸣短气第七
- 卷之九--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引背少腹控睾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疝遗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肛第十二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 卷之十--热在五藏发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动发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浆不消发饮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 卷之十一--阳厥大惊发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气乱于胃肠发霍乱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 卷之十一--动作失度内外伤发崩中瘀血呕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气聚于下脘发内痈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鸣囓舌善忘善饥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气客于厌发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卧不安不得偃卧肉苛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发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发衂第七鼻鼽息肉着附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痹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 卷之十二--妇人杂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