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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本篇自“黄帝问曰”至“内外皆然,乃病也”,见《灵枢·论勇》。自“曰:贼风邪气之伤人也”至“可祝由而已也”,见《灵枢·贼风》、《太素·诸风杂论》。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四时贼风邪气对人体的危害,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四时贼风邪气伤人与体质强弱的关系;不遇贼风邪气卒然而病之故;病之何以得祝由而已等。

黄帝问曰:有人于此〔1〕,并行并立〔2〕,其年之长少等也〔3〕,衣之厚薄均〔4〕也,卒然遇烈风疾雨〔5〕,或病或不病,或皆死〔6〕,其故何也〔7〕?
岐伯对曰:春温风〔8〕,夏阳风〔9〕,秋凉风,冬寒风。凡此四时之风者,其所病各不同形。黄色薄皮弱肉〔10〕者,不胜春之虚风〔11〕;白色薄皮弱肉者,不胜夏之虚风〔12〕;青色薄皮弱肉者,不胜秋之虚风〔13〕;赤色薄皮弱肉者,不胜冬之虚风〔14〕。

〔1〕此 此时此地也。

〔2〕并行并立 并与并同。并,俱也,皆也。《楚辞·九章,怀沙》:“古固有不并乎。”王逸注:“并,俱也。行,步趋。立,止也。如白居易《咏怀诗》:“行立与坐卧。”此有作息之义。并行并立者,同坐息也。

〔3〕年之长少等也 年龄之大小相等。

〔4〕均 等同也。《国语·楚语下》:“君王均之。”韦昭注:“均,同也。”《玉篇·土部》:“均,等也。”

〔5〕烈风疾雨 疾,《灵枢》作“暴”。疾,速急也。暴亦猝急也。《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故倒行暴施之。”司马贞索隐:“暴者,卒也,急也。”故疾、暴义通。烈风,暴风也。《方言》卷十三钱绎笺疏引旧本:“烈,暴也。”

〔6〕或皆死 此下明抄本有“《灵枢》有或皆不病一句”九小字校文。《灵枢》今本作“或皆病,或皆不病”。

〔7〕其故何也 明抄本作“少愈”,非是。

〔8〕温风 《灵枢》作“青风”,律以下文“阳风”、“凉风”、“寒风”等,本经是。

〔9〕阳风 热风也。夏为盛阳,其气主为热。

〔10〕薄皮弱肉 《灵枢集注》朱永年注:“盖皮肤肌腠之间,五藏元真之所通会,是以薄皮弱肉,则藏真之气虚矣。五藏之气虚则不能胜四时之虚风矣。”弱,柔软而不坚。弱肉,与后文“肉坚固”为对文。

〔11〕不胜春之虚风 《类经》卷四第二十一注:“黄者,土之色,黄色薄皮弱肉者,脾气不足也。故不胜春木之虚风。”虚风,谓风从冲后来者,详见本卷第一。

〔12〕不胜夏之虚风 《类经》卷四第二十一注:“白者,金之色,白色薄皮弱肉者,肺气不足也。故不胜夏火之虚风而为病。”

〔13〕不胜秋之虚风 《类经》卷四第二十一注:“青者,木之色,青色薄皮弱肉者,肝气不足也。故不胜秋金之虚风而为病。”

〔14〕不胜冬之虚风 《类经》卷四第二十一注:“赤者,火之色,赤色薄皮弱肉者,心气不足也。故不胜冬之虚风而为病。”

曰:黑色不病乎?曰:黑色而皮厚肉坚固,不能〔1〕伤于四时之风,其皮薄而肉不坚色不一者,长夏至而有虚风者病〔2〕矣〔3〕。其皮厚而肌肉坚者,长夏至而有虚风者〔4〕,不病矣。其皮厚而肌肉坚者,必重感于寒〔5〕,内外皆然〔6〕,乃病也〔7〕。

〔1〕能 《灵枢》无。

〔2〕长夏至而有虚风者病 《类经》卷四第二十一注:“黑者,水之色,黑色而皮薄肉不坚,及色时变而不一者,肾气不足也。故不胜土令之虚风而为病。”

〔3〕矣 此以下至“不病矣”二十字,明抄本无,另有“《灵枢》有此一段,方是下文”十字。当是原所据本脱落一行,故有抄者加此校语。

〔4〕者 《灵枢》无。非是。

〔5〕重感于寒 《类经》卷四第二十一注:“既感于风,又感于寒,是为重感。”

〔6〕内外皆然 《类经》卷四第二十一注:“既伤于内,又伤于外,是为外内俱伤。”

〔7〕也 明抄本、《灵枢》均无。

曰:贼风邪气之伤人也,令人病焉。今有〔1〕不离屏蔽〔2〕,不出室内〔3〕之中〔4〕,卒然而〔5〕病者,其故何也?曰:此皆尝有所伤于湿气〔6〕,藏于血脉之中,分肉之间〔7〕,久留而不去;若有所坠堕〔8〕,恶血在内而不去;卒然喜怒不节,饮食不适,寒温不时〔9〕,腠理闭〔10〕不通,《素》下有其开二字〔11〕。而适遇风寒,则〔12〕血气凝〔13〕结,与故邪相袭〔14〕,则为寒痹。其有热则汗出,汗出则受风,虽不遇贼风邪气,必有因加而发矣〔15〕。

〔1〕有 此下《灵枢》有“其”字。

〔2〕屏蔽 屏障也,凡诸可为屏障者,皆可谓屏蔽,析言之,犹屏风也。《宋史·李纲传》:“三镇,国之屏蔽。”《新唐书·王及善传》:“为朕卧治,为屏蔽也。”《释名·释床帐》:“屏风,言可以屏障风也。”

〔3〕室内 原作“室穴”,《灵枢》作“空孔”,均误。明抄本、《太素》及《灵枢·本藏》、《太素·五藏命分》均作“室内”,据改。

〔4〕之中 按上文“不离屏蔽,不出室内”,双文并列,文安义顺,今反于“室内”下,赘以“之中”二字,义则复矣。且《灵枢·本藏》有言“不离屏蔽室内”者,与此义亦同。故疑“之中”二字衍。

〔5〕而 《灵枢》、《太素》无。

〔6〕尝有所伤于湿气 湿,明抄本作“温”。《类经》卷十五第三十三注:“尝有所伤,谓故有所伤也。”尝,曾经也。《广韵·阳韵》:“,试也,曾也。”《史记·五帝纪》:“余尝西至空峒。”亦言曾经也。伤于湿气,若雾露霖浴湿淖者,皆可伤之。

〔7〕分肉之间 分,原作“外”,据《灵枢》、《太素》改。《灵枢集注》张志聪注:“分肉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留于分肉之间,则伤其气矣。”

〔8〕若有所坠堕 堕,明抄本作“隧”。隧与坠通。《论语·子张》:“未坠于地。”《汉石经》坠作“隧”。《集韵·至韵》:“坠……直类切。《尔雅》:落也。或作隧。”坠与堕义同。坠堕,《灵枢》、《太素》作“堕坠”,义同。若,或也。若有所坠堕,或有坠跌等外伤病也。

〔9〕寒温不时 《灵枢发微》注:“寒温各失其常所。”

〔10〕闭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而”字,义胜。

〔11〕《素》下有其开二字 按此上正文“通”下,《灵枢》、《太素》均有“其开”二字。是本篇原在《灵枢》,不在《素问》,故言“《素》下”者,误也。

〔12〕则 《太素》作“时”,连上句读。

〔13〕凝 明抄本、《太素》均作“涘”。涘即凝字。详见本卷第三“凝泣”注。

〔14〕与故邪相袭 《太素》注:“与先寒湿故邪相袭。”按上文言“尝有所伤于湿气”,“若有所坠堕”,“卒然喜怒不节,饮食不适,寒温不时”等,皆故邪也,非但寒湿而已也。相袭,杨训相因,固通。袭犹有合义。《小尔雅·广言》:“沓袭,合也。”又《淮南子·天文训》:“而天地袭矣。”高诱注:“袭,合也。”

〔15〕必有因加而发矣 《类经》卷十五第三十三注:“必有因加而发者,谓因于故而加以新也,新故合邪而病发矣。”

曰:今〔1〕夫子之所言〔2〕,皆病人〔3〕所自知也〔4〕,其无〔5〕遇邪风,又无怵惕之志〔6〕,卒然而病者〔7〕,其故何也?唯有因鬼神之事乎〔8〕?曰:此亦有故邪〔9〕,留而未发也。因而志有所恶及有所慕〔10〕,血气内乱,两气相薄〔11〕。其所从来者微,视之不见,听之不闻〔12〕,故似鬼神〔13〕。

曰:其有〔14〕祝由〔15〕而已者,其故何也?曰:先巫者,因知百病之胜〔16〕,先知百〔17〕病之所从生〔18〕者,可祝由而已也。

〔1〕今 原脱,据明抄本、《灵枢》、《太素》补。

〔2〕言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者”字。

〔3〕人 此下《灵枢》、《太素》均行“之”字。

〔4〕也 明抄本无。

〔5〕无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所”字,义胜。

〔6〕无怵惕之志 怵惕下,明抄本分别有“音黜,又音出,又屈”及“音踢”等九小字音注。《灵枢·本藏》、《太素·五藏命分》均作“无怵惕之恐”,杨上善注:“闲居无思。”志,心之所至,意之所向,神志之志,非肾所藏之志也。《诗经》毛亨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仪礼·大射仪》:“不以乐志。”郑玄注:“志,意所拟度也。”

〔7〕者 原脱,据《灵枢》、《太素》及前文“卒然而病者”文例补。

〔8〕唯有因鬼神之事乎 明抄本无此八字。

〔9〕故邪 亦如上文言“卒然喜怒不节,饮食不适,寒温不时”等固有之邪,留而未发者。

〔10〕志有所恶及有所慕 慕上《太素》有“梦”字。杨上善注:“有所恶即为怒也。梦有所乐即为喜也。”按《太素》“梦”字非是。然杨注言为怒为喜之义则可。又《类经》卷十五第三十三注:“恶者,恶其所憎也。慕者,慕其所好也。”义颇允。

〔11〕薄 《灵枢》作“搏”,义通。

〔12〕视之不见,听之不闻 听之,《灵枢》、《太素》均作“听而”。《灵枢发微》注:“此其所从来者甚微,非见闻之所能及。”此言故邪之潜而未发者,其机甚微,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

〔13〕故似鬼神 《灵枢发微》注:“人不知其故,以鬼神为疑。乃似鬼神,而非鬼神也。”

〔14〕有 《灵枢》、《太素》均无。

〔15〕祝由 由,《灵枢》、《太素》均无,下“祝由”同。《素问·移精变气论》、《太素·知祝由》均作“祝由”。当是。王冰注:“祝说病由,不针石而已。”杨上善注:“上古之时有疾,但以祝为去病所由,其病即已。”按祝者,通过特殊人物,以祝祷的形式,祈求神灵,足人之愿。盖巫者,即属乎此。《说文·示部》:“祝,主赞者。从示,从儿口。一曰:从兑省。《易》曰:兑为口,为巫。,祝也。”段玉裁注:“惠氏士奇曰:《素问》黄帝曰:古之治病,可祝由而已。祝由,即祝也。”《玉篇·示部》:“,耻溜切,古文。”是由为之假,与,古今字。又《诗·小雅·楚茨》:“工祝致告。”孔颖达正义:“工善之祝以此之故,于是致神之意以告主人。”《楚辞·招魂》:“工祝招君。”王逸注:“男巫曰祝。”后世医有十三科中之祝由者,义本乎此。

〔16〕先巫者,因知百病之胜 因,《太素》作“固”,义均通。《类经》卷十五第三十三注:“祝者,巫呪之属,即祝也。胜者,凡百病五行之道,必有所以胜之者,然必先知其病所从生之由,而后以胜法胜之,则可移精变气,祛其邪矣。病有药石所不及,非此不可者,惟先巫知之,故可祝而已也。”

〔17〕百 《灵枢》、《太素》均作“其”。

〔18〕生 原脱,据《灵枢》、《太素》补。

按:

有关“祝由”之事,本篇特提出“先巫者,因知百病之胜,先知百病之所从生者,可祝由而已”之说,与本经卷五第四所谓“道无鬼神”的论点是一致的。它突出反映作者之唯物思想,是对神权的一种挑战。因而有些病,虽然“其所从来者微,……故似鬼神”,而终非鬼神,故可祝由而已。亦如《素问·移精变气论》所云:“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内无眷慕之累,外无伸官之形,此恬憺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所谓“移精祝由”,实则通过祝由,以转移其精神。后世之祝由者,亦系利用患者之某种心理作用,通过祝由,使之移精变气也。此不过一精神疗法,实则与“拘于鬼神者”有所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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