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第四
本篇全篇见《灵枢·五乱》、《太素·营卫气行》。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阴阳清浊之气顺则治、逆则乱之机理及治则,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十二经脉阴阳清浊之气,相顺则治,相逆则乱;气乱于胸中、心、肺、肠胃、臂胫、头之病形及治法;治乱气与治有余不足之别。
黄帝问曰:经脉十二者,别为五行〔1〕,分为四时〔2〕,何失而乱,何得而治?
岐伯对曰:五行有序〔3〕,四时有分〔4〕,相顺而〔5〕治,相逆而乱。
〔1〕别为五行 十二经脉,分属于脏腑,脏腑各合于五行。故曰十二经脉,别为五行。
〔2〕分为四时 经脉属脏腑,脏腑应四时,故曰分为四时。详见《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分见本经卷一第二、卷五第一上、卷六第六。
〔3〕五行有序 五行应时,时行有序,以一岁言之,春、夏、长夏、秋、冬,时之序也。五行者,始于木,终于水,此五行相生之序,故曰五行有序。
〔4〕四时有分 《素问·六节藏象论》云:“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复而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而各从其主治焉。”是则时各主治六气。此六气者,时之分。分,份也。
〔5〕而 《灵枢》、《太素》均作“则”。而、则,在此为连词,义同。下句“而”字同此。
曰:何谓相顺而治〔1〕?曰:经脉十二者,以应十二月〔2〕。十二月者,分为四时。四时者,春夏秋冬〔3〕。其气各异。营卫相随〔4〕,阴阳已和〔5〕,清浊不相干,如是则顺而治矣。
〔1〕而治 《灵枢》、《太素》均无此二字。律以后文“何谓相逆而乱”句,本经是。
〔2〕经脉十二者,以应十二月 者,原脱。据《灵枢》、《太素》及此下文例补。《素问·阴阳别论》云:“十二从应十二月,十二月应十二脉。”王冰注:“从谓天气顺行十二辰之分,故应十二月也。十二月谓春建寅卯辰,夏建巳午未,秋建申酉戌,冬建亥子丑之月也。十二脉谓手三阴三阳、足三阴三阳之脉也。以气数相应,故参合之。”与本文义亦同。又《灵枢·阴阳系日月》则有“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手之十指,以应十日”之说,当系此说之具体体现,应合参。
〔3〕春夏秋冬 《灵枢》作“春秋冬夏”。《太素》同本经。
〔4〕营卫相随 《太素》注:“营在脉中,卫在脉外,内外相顺,故曰相随。非相随行,相随和也。”
〔5〕已和 原作“相合”,明抄本、《灵枢》、《太素》均作“已和”。嘉靖本作“相和”。据明抄本等改。
曰:何谓相〔1〕逆而乱?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2〕。营气顺脉,卫气逆行〔3〕。清浊相干〔4〕。乱于胸中,是谓大悗〔5〕。故气〔6〕乱于心,则烦心密默〔7〕,俛首静伏〔8〕。乱于肺,则俯仰喘喝〔9〕,按手以呼〔10〕。乱于肠胃,则为霍乱〔11〕。乱于臂胫,则为四厥〔12〕。乱于头,则为厥逆头重眩仆〔13〕。
〔1〕相 《灵枢》、《太素》均无。
〔2〕清气在阴,浊气在阳 《太素》注:“清气在于脉内,为营为阴也。浊气在于脉外,为卫为阳也。”《灵枢发微》注:“惟清气宜升,当在于阳,反在于阴。浊气宜降,当在于阴,而反在于阳。”《类经》注同此义。详本经卷一第十一云:“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气传于肺,五藏六府,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又第十二云:“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清浊相干,名曰乱气。”此后又有“诸阳皆浊”,“诸阴皆清”之说,皆与本文义同。是可证本文言清气、浊气者,营气、卫气也。在阴、在阳,亦与注阴、注阳义同,言其常也。据此文义,杨注为是。
〔3〕营气顺脉,卫气逆行 顺下《太素》有“行”字。杨上善注:“营卫气顺逆十二经而行也。卫之悍气,上至于目,循足太阳至足指,为顺行;其悍气散者,复从目循手太阳向手指,是为逆行也,此其常也。”《灵枢发微》注:“荣气阴性精专,固顺宗气以行于经隧之中。卫气阳性,慓悍滑利,宜行于分肉之间,今昼不行于阳经,夜不行于阴经,其气逆行,乃清浊相干。”按本经卷八第三有云:“营气循脉,卫气逆为脉胀。”循与顺通。若律以此义,则本文亦言其病,非言其常也。”
〔4〕清浊相干 清气浊气不得循其道,而相互干犯也。此下据前文“清浊不相干,如是则顺而治矣”之例,似当有“如是则逆而乱矣”七字,则文顺义安,疑脱。
〔5〕大悗 悗,原作“悦”,明抄本作“晚”,四库本作“脱”,均误。据嘉靖本、存存轩本、《灵枢》、《太素》改。杨上善注:“悗,音闷。”是悗亦烦闷也。大悗,闷之甚也。
〔6〕故气 此二字似应在上文“乱于胸中”之上,以贯乱气诸文之首为是,疑错简。
〔7〕密默 默,《灵枢》、《太素》均作“嘿”。《玉篇·口部》:“嘿,与默同。”《集韵·德韵》:“嘿,静也。通作默。”密,与谧通。《说文通训定声·履部》:“密,叚借又为谧。《孟子》:四海遏密八音。注:无声也。”又《书·虞书》:“四海遏密八音。”孔安国传:“密,静也。”
〔8〕伏 身前倾而靠在物体之上。《文选·张衡·西京赋》:“伏棂槛而俯听。”薛综注:“伏,犹凭也。”本经卷九第三云:“喘喝坐伏。”与此义同。
〔9〕喘喝 喝下明抄本有“音褐”二小字音注。《素问·生气通天论》:“烦则喘喝。”王冰注:“喝谓大呵出声也。”《太素·调阴阳》注:“喝,汉曷反,呵也。谓喘呵出气声也。”
〔10〕按手以呼 按下明抄本有“一作接”三小字校文。《灵枢》、《太素》均作“接”。杨上善注:“肺手太阴脉行臂,故肺气乱,肺及臂手闷,所以接手以呼也。”此说似迂诞。当以本文作“按手”义胜。按手以呼者,以手按物支体喘呼之象也。
〔11〕霍乱 《太素》注:“肠胃之中,营卫之气相杂为乱,故为霍乱。霍乱,卒吐利也。”《伤寒论·辨霍乱病脉证并治》:“呕吐而利,此名霍乱。”是霍乱者,挥霍撩乱,猝吐利也。霍,迅疾猝急也。《玉篇·雨部》:“霍,鸟飞急疾儿也,挥霍也。”《一切经音义》卷十七引《考声》:“霍,猝急也。”
〔12〕四厥 四肢厥逆。
〔13〕厥逆头重眩仆 重,原作“痛”,此下原校云:“一作头重。”《灵枢》、《太素》均作“重”。明抄本作“痛痛重”。按此气乱于头为厥逆,乃暴不知人之厥,非肢寒之厥也。故下文言眩仆,即此义也。又如本经卷七第三云:“太阳之厥,则肿首头重,足不能行,发为眩仆。”与此义亦同。暴不知人眩仆者当头重,非头痛,故据改,并删原校。
气在于〔1〕心者,取之手少阴心主之俞〔2〕。气在于肺者,取之手太阴荥、足少阴俞〔3〕。气在于肠胃者,取之手足太阴阳明〔4〕;不下者,取之三里〔5〕。气在于头者,取之天柱、大杼〔6〕,不知〔7〕,取足《灵枢》作手〔8〕。太阳之荥俞〔9〕。气在于臂足〔10〕者,先去血脉〔11〕,后取其阳明少阳之荥俞〔12〕。
徐入徐出,是谓之导气〔13〕。补写无形,是谓之同精〔14〕。是非有余不足也〔15〕,乱气之相逆也。
〔1〕于 原脱,据《灵枢》、《太素》及此下文例补。
〔2〕手少阴心主之俞 《太素》注:“气在于心,取手少阴经者,上经云:心不受邪。今气在心,若为不受邪也,若言邪在心之包胳,即应唯疗手心主之经,何为心病二经俱疗?故知心者,亦受邪也。输谓手少阴、手心主二经各第三输也。”第三输指本输穴之第三穴,即手少阴之神门、手厥阴之大陵也。
〔3〕手太阴荥、足少阴俞 《太素》注:“手太阴荥,肺之本输。足少阴输,乃是肾脉。以其肾脉,上入于肺,上下气通,故上取太阴荥,下取足少阴输。”手太阴荥者鱼际,足少阴俞者太溪也。
〔4〕手足太阴阳明 手,《灵枢》、《太素》均无。《灵枢发微》注:“足太阴脾经之输穴太白,足阳明胃经之输穴陷谷。”按取手阳明大肠经,于理似通,然尚有手太阳小肠经,亦肠也,而不取者,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也。故取足阳明胃,可该肠也。若手太阴者,肺脉也。详此前诸治例,一经无取手、足二脉者,故疑“手”字衍。又本文不言穴者,按文例,亦当系荥俞也。
〔5〕不下者,取之三里 不,《太素》无。杨上善注:“胃之上输在背,下输在三里也。”按据后文“不知,取足太阳之荥俞”之例,当以本文为是。不下者,《灵枢发微》注:“邪气不下。”又下,犹减也。三里,胃之下合穴,故病不减者,再取三里也。
〔6〕天柱、大杼 大,原作“太”,据明抄本、《灵枢》、《太素》改。天柱、大杼,皆足太阳经穴,以其经上颠入络脑,故取二穴。
〔7〕不知 不愈也。知与愈,义通。
〔8〕《灵枢》作手 今本《灵枢》作“足”。按作“手”非是。手太阳小肠脉也,不上颠入脑。
〔9〕取足太阳之荥俞 《太素》注:“取前二穴不觉愈者,可取足太阳第二荥穴及第三输也。”
〔10〕于臂足 于,原脱,据《灵枢》及此前文例补。按前云“乱于臂胫”,此言“臂足”者,足该下肢,非但指脚之义也。《说文通训定声·需部》:“足,厀下至跖之总名也。从止即趾字,从口象厀形,非口齿字。举厀与止以晐胫。”按厀同膝,晐同该、赅。
〔11〕先去血脉 去下《太素》有“于”字。杨上善注:“手足四厥,可先刺去手足盛络之血。”
〔12〕后取其阳明少阳之荥俞 《太素》注:“然后取于手足阳明荥之与输及手足少阳荥及输也。”《灵枢发微》注:“在臂则取手阳明大肠经之荥穴二间、输穴三间;手少阳三焦经之荥穴液门、输穴中渚。在足则取足阳明荥穴内庭、输穴陷谷;足少阳胆经之荥穴侠溪、输穴临泣。”
〔13〕徐入徐出,是谓之导气 是,《灵枢》、《太素》均无。杨上善注:“补者徐入疾出,写音疾入徐出,是谓通导营卫之气,使之和也。”《灵枢发微》注:“此言治五乱者,惟以导气,不与补泻有余不足者同法也。凡有余者则行泻法,不足者则行补法。今治五乱者,则其针徐入徐出,导气复故而已。”《类经》卷二十第二十七注:“凡行针补写,皆贵和缓,故常徐入徐出,在导气复元而已。”按下文明言“是非有余不足也”,乃治五乱之法,与虚补实泻有别,故当以马注为是。
〔14〕补写无形,是谓之同精 是,《灵枢》无。《太素》作“所以”。杨上善注:“补写虽复无形无状,所以同欲精于气之是非有余不足及乱气之逆也。故精者,补写之妙意,使之和也。”《灵枢发微》注:“不必泥定补泻之形,以其精气相同。”《类经》卷二十第二十七注:“然补者导其正气,写者导其邪气,总在保其精气耳。故曰补写无形,谓之同精。”按诸家说解不同,义似未尽。详“补写无形”者,无补泻之形也。补者因不足,泻者因有余。故无补泻之形,亦即无有余不足之病形。此因乱气所致,故非有余不足也。精,情之假。《荀子·修身》:“术顺墨而精杂污。”杨倞注:“精当为情。”《说文通训定声·鼎部》:“精,假借为情。”合,相应也。《国语·周语下》:“然后可同也。”韦昭注:“同谓神人相应。”是同精者,应乎情也。此言徐入徐出之治,应乎五乱之病情也。
〔15〕是非有余不足也 是非,《太素》注为判断词是非者,非是。《类经》卷二十第二十七注:“言本篇之法,非为有余不足而设。”此说是。是,代词。非,副词,表判断的否定。
按:
本篇言清浊相干之乱气致病,既可发生于胸腹内脏,亦可发生于四肢各部。针刺治疗气乱于脏腑者,一般应取本经之本腧穴,充分体现了本腧穴对脏腑之特殊治疗作用。气乱于头及四肢者,则当循经取穴。在刺法方面,特为提出“补写无形”“徐入徐出”的原则,不仅适用于针刺,于药物疗法,亦颇有参考意义。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阴阳清浊之气顺则治、逆则乱之机理及治则,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十二经脉阴阳清浊之气,相顺则治,相逆则乱;气乱于胸中、心、肺、肠胃、臂胫、头之病形及治法;治乱气与治有余不足之别。
黄帝问曰:经脉十二者,别为五行〔1〕,分为四时〔2〕,何失而乱,何得而治?
岐伯对曰:五行有序〔3〕,四时有分〔4〕,相顺而〔5〕治,相逆而乱。
〔1〕别为五行 十二经脉,分属于脏腑,脏腑各合于五行。故曰十二经脉,别为五行。
〔2〕分为四时 经脉属脏腑,脏腑应四时,故曰分为四时。详见《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分见本经卷一第二、卷五第一上、卷六第六。
〔3〕五行有序 五行应时,时行有序,以一岁言之,春、夏、长夏、秋、冬,时之序也。五行者,始于木,终于水,此五行相生之序,故曰五行有序。
〔4〕四时有分 《素问·六节藏象论》云:“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复而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而各从其主治焉。”是则时各主治六气。此六气者,时之分。分,份也。
〔5〕而 《灵枢》、《太素》均作“则”。而、则,在此为连词,义同。下句“而”字同此。
曰:何谓相顺而治〔1〕?曰:经脉十二者,以应十二月〔2〕。十二月者,分为四时。四时者,春夏秋冬〔3〕。其气各异。营卫相随〔4〕,阴阳已和〔5〕,清浊不相干,如是则顺而治矣。
〔1〕而治 《灵枢》、《太素》均无此二字。律以后文“何谓相逆而乱”句,本经是。
〔2〕经脉十二者,以应十二月 者,原脱。据《灵枢》、《太素》及此下文例补。《素问·阴阳别论》云:“十二从应十二月,十二月应十二脉。”王冰注:“从谓天气顺行十二辰之分,故应十二月也。十二月谓春建寅卯辰,夏建巳午未,秋建申酉戌,冬建亥子丑之月也。十二脉谓手三阴三阳、足三阴三阳之脉也。以气数相应,故参合之。”与本文义亦同。又《灵枢·阴阳系日月》则有“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手之十指,以应十日”之说,当系此说之具体体现,应合参。
〔3〕春夏秋冬 《灵枢》作“春秋冬夏”。《太素》同本经。
〔4〕营卫相随 《太素》注:“营在脉中,卫在脉外,内外相顺,故曰相随。非相随行,相随和也。”
〔5〕已和 原作“相合”,明抄本、《灵枢》、《太素》均作“已和”。嘉靖本作“相和”。据明抄本等改。
曰:何谓相〔1〕逆而乱?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2〕。营气顺脉,卫气逆行〔3〕。清浊相干〔4〕。乱于胸中,是谓大悗〔5〕。故气〔6〕乱于心,则烦心密默〔7〕,俛首静伏〔8〕。乱于肺,则俯仰喘喝〔9〕,按手以呼〔10〕。乱于肠胃,则为霍乱〔11〕。乱于臂胫,则为四厥〔12〕。乱于头,则为厥逆头重眩仆〔13〕。
〔1〕相 《灵枢》、《太素》均无。
〔2〕清气在阴,浊气在阳 《太素》注:“清气在于脉内,为营为阴也。浊气在于脉外,为卫为阳也。”《灵枢发微》注:“惟清气宜升,当在于阳,反在于阴。浊气宜降,当在于阴,而反在于阳。”《类经》注同此义。详本经卷一第十一云:“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气传于肺,五藏六府,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又第十二云:“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清浊相干,名曰乱气。”此后又有“诸阳皆浊”,“诸阴皆清”之说,皆与本文义同。是可证本文言清气、浊气者,营气、卫气也。在阴、在阳,亦与注阴、注阳义同,言其常也。据此文义,杨注为是。
〔3〕营气顺脉,卫气逆行 顺下《太素》有“行”字。杨上善注:“营卫气顺逆十二经而行也。卫之悍气,上至于目,循足太阳至足指,为顺行;其悍气散者,复从目循手太阳向手指,是为逆行也,此其常也。”《灵枢发微》注:“荣气阴性精专,固顺宗气以行于经隧之中。卫气阳性,慓悍滑利,宜行于分肉之间,今昼不行于阳经,夜不行于阴经,其气逆行,乃清浊相干。”按本经卷八第三有云:“营气循脉,卫气逆为脉胀。”循与顺通。若律以此义,则本文亦言其病,非言其常也。”
〔4〕清浊相干 清气浊气不得循其道,而相互干犯也。此下据前文“清浊不相干,如是则顺而治矣”之例,似当有“如是则逆而乱矣”七字,则文顺义安,疑脱。
〔5〕大悗 悗,原作“悦”,明抄本作“晚”,四库本作“脱”,均误。据嘉靖本、存存轩本、《灵枢》、《太素》改。杨上善注:“悗,音闷。”是悗亦烦闷也。大悗,闷之甚也。
〔6〕故气 此二字似应在上文“乱于胸中”之上,以贯乱气诸文之首为是,疑错简。
〔7〕密默 默,《灵枢》、《太素》均作“嘿”。《玉篇·口部》:“嘿,与默同。”《集韵·德韵》:“嘿,静也。通作默。”密,与谧通。《说文通训定声·履部》:“密,叚借又为谧。《孟子》:四海遏密八音。注:无声也。”又《书·虞书》:“四海遏密八音。”孔安国传:“密,静也。”
〔8〕伏 身前倾而靠在物体之上。《文选·张衡·西京赋》:“伏棂槛而俯听。”薛综注:“伏,犹凭也。”本经卷九第三云:“喘喝坐伏。”与此义同。
〔9〕喘喝 喝下明抄本有“音褐”二小字音注。《素问·生气通天论》:“烦则喘喝。”王冰注:“喝谓大呵出声也。”《太素·调阴阳》注:“喝,汉曷反,呵也。谓喘呵出气声也。”
〔10〕按手以呼 按下明抄本有“一作接”三小字校文。《灵枢》、《太素》均作“接”。杨上善注:“肺手太阴脉行臂,故肺气乱,肺及臂手闷,所以接手以呼也。”此说似迂诞。当以本文作“按手”义胜。按手以呼者,以手按物支体喘呼之象也。
〔11〕霍乱 《太素》注:“肠胃之中,营卫之气相杂为乱,故为霍乱。霍乱,卒吐利也。”《伤寒论·辨霍乱病脉证并治》:“呕吐而利,此名霍乱。”是霍乱者,挥霍撩乱,猝吐利也。霍,迅疾猝急也。《玉篇·雨部》:“霍,鸟飞急疾儿也,挥霍也。”《一切经音义》卷十七引《考声》:“霍,猝急也。”
〔12〕四厥 四肢厥逆。
〔13〕厥逆头重眩仆 重,原作“痛”,此下原校云:“一作头重。”《灵枢》、《太素》均作“重”。明抄本作“痛痛重”。按此气乱于头为厥逆,乃暴不知人之厥,非肢寒之厥也。故下文言眩仆,即此义也。又如本经卷七第三云:“太阳之厥,则肿首头重,足不能行,发为眩仆。”与此义亦同。暴不知人眩仆者当头重,非头痛,故据改,并删原校。
气在于〔1〕心者,取之手少阴心主之俞〔2〕。气在于肺者,取之手太阴荥、足少阴俞〔3〕。气在于肠胃者,取之手足太阴阳明〔4〕;不下者,取之三里〔5〕。气在于头者,取之天柱、大杼〔6〕,不知〔7〕,取足《灵枢》作手〔8〕。太阳之荥俞〔9〕。气在于臂足〔10〕者,先去血脉〔11〕,后取其阳明少阳之荥俞〔12〕。
徐入徐出,是谓之导气〔13〕。补写无形,是谓之同精〔14〕。是非有余不足也〔15〕,乱气之相逆也。
〔1〕于 原脱,据《灵枢》、《太素》及此下文例补。
〔2〕手少阴心主之俞 《太素》注:“气在于心,取手少阴经者,上经云:心不受邪。今气在心,若为不受邪也,若言邪在心之包胳,即应唯疗手心主之经,何为心病二经俱疗?故知心者,亦受邪也。输谓手少阴、手心主二经各第三输也。”第三输指本输穴之第三穴,即手少阴之神门、手厥阴之大陵也。
〔3〕手太阴荥、足少阴俞 《太素》注:“手太阴荥,肺之本输。足少阴输,乃是肾脉。以其肾脉,上入于肺,上下气通,故上取太阴荥,下取足少阴输。”手太阴荥者鱼际,足少阴俞者太溪也。
〔4〕手足太阴阳明 手,《灵枢》、《太素》均无。《灵枢发微》注:“足太阴脾经之输穴太白,足阳明胃经之输穴陷谷。”按取手阳明大肠经,于理似通,然尚有手太阳小肠经,亦肠也,而不取者,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也。故取足阳明胃,可该肠也。若手太阴者,肺脉也。详此前诸治例,一经无取手、足二脉者,故疑“手”字衍。又本文不言穴者,按文例,亦当系荥俞也。
〔5〕不下者,取之三里 不,《太素》无。杨上善注:“胃之上输在背,下输在三里也。”按据后文“不知,取足太阳之荥俞”之例,当以本文为是。不下者,《灵枢发微》注:“邪气不下。”又下,犹减也。三里,胃之下合穴,故病不减者,再取三里也。
〔6〕天柱、大杼 大,原作“太”,据明抄本、《灵枢》、《太素》改。天柱、大杼,皆足太阳经穴,以其经上颠入络脑,故取二穴。
〔7〕不知 不愈也。知与愈,义通。
〔8〕《灵枢》作手 今本《灵枢》作“足”。按作“手”非是。手太阳小肠脉也,不上颠入脑。
〔9〕取足太阳之荥俞 《太素》注:“取前二穴不觉愈者,可取足太阳第二荥穴及第三输也。”
〔10〕于臂足 于,原脱,据《灵枢》及此前文例补。按前云“乱于臂胫”,此言“臂足”者,足该下肢,非但指脚之义也。《说文通训定声·需部》:“足,厀下至跖之总名也。从止即趾字,从口象厀形,非口齿字。举厀与止以晐胫。”按厀同膝,晐同该、赅。
〔11〕先去血脉 去下《太素》有“于”字。杨上善注:“手足四厥,可先刺去手足盛络之血。”
〔12〕后取其阳明少阳之荥俞 《太素》注:“然后取于手足阳明荥之与输及手足少阳荥及输也。”《灵枢发微》注:“在臂则取手阳明大肠经之荥穴二间、输穴三间;手少阳三焦经之荥穴液门、输穴中渚。在足则取足阳明荥穴内庭、输穴陷谷;足少阳胆经之荥穴侠溪、输穴临泣。”
〔13〕徐入徐出,是谓之导气 是,《灵枢》、《太素》均无。杨上善注:“补者徐入疾出,写音疾入徐出,是谓通导营卫之气,使之和也。”《灵枢发微》注:“此言治五乱者,惟以导气,不与补泻有余不足者同法也。凡有余者则行泻法,不足者则行补法。今治五乱者,则其针徐入徐出,导气复故而已。”《类经》卷二十第二十七注:“凡行针补写,皆贵和缓,故常徐入徐出,在导气复元而已。”按下文明言“是非有余不足也”,乃治五乱之法,与虚补实泻有别,故当以马注为是。
〔14〕补写无形,是谓之同精 是,《灵枢》无。《太素》作“所以”。杨上善注:“补写虽复无形无状,所以同欲精于气之是非有余不足及乱气之逆也。故精者,补写之妙意,使之和也。”《灵枢发微》注:“不必泥定补泻之形,以其精气相同。”《类经》卷二十第二十七注:“然补者导其正气,写者导其邪气,总在保其精气耳。故曰补写无形,谓之同精。”按诸家说解不同,义似未尽。详“补写无形”者,无补泻之形也。补者因不足,泻者因有余。故无补泻之形,亦即无有余不足之病形。此因乱气所致,故非有余不足也。精,情之假。《荀子·修身》:“术顺墨而精杂污。”杨倞注:“精当为情。”《说文通训定声·鼎部》:“精,假借为情。”合,相应也。《国语·周语下》:“然后可同也。”韦昭注:“同谓神人相应。”是同精者,应乎情也。此言徐入徐出之治,应乎五乱之病情也。
〔15〕是非有余不足也 是非,《太素》注为判断词是非者,非是。《类经》卷二十第二十七注:“言本篇之法,非为有余不足而设。”此说是。是,代词。非,副词,表判断的否定。
按:
本篇言清浊相干之乱气致病,既可发生于胸腹内脏,亦可发生于四肢各部。针刺治疗气乱于脏腑者,一般应取本经之本腧穴,充分体现了本腧穴对脏腑之特殊治疗作用。气乱于头及四肢者,则当循经取穴。在刺法方面,特为提出“补写无形”“徐入徐出”的原则,不仅适用于针刺,于药物疗法,亦颇有参考意义。
同书章节
- 《针灸甲乙经校注》简介
- 《针灸甲乙经校注》新校正黄帝
- 《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 《针灸甲乙经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论”字,据余篇删)
- 卷之一--五藏变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输”,此下并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阴阳表里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应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据嘉靖本、正抄本补)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论”字)
- 卷之一--十二经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营气第十
- 卷之一--营卫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阴阳清浊精气津液血脉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别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络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
- 卷之二--奇经八脉第二
- 卷之二--脉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 卷之二--经脉根结第五
- 卷之二--经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风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两傍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误作“六”,据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门侠巨阙两傍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容两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门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阳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阴及股并阴蹻四穴阴维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阳及股并阳维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阳及股并阳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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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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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针道第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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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针道外揣纵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虚八风大论第一
- 卷之六--逆顺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论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虚实大论第三
- 卷之六--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第四
- 卷之六--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 卷之六--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论第六
- 卷之六--阴阳大论第七
- 卷之六--正邪袭内生梦大论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论第九
- 卷之六--五藏传病大论第十
- 卷之六--寿夭形诊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论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气盛衰大论第十二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阳明脉病发热狂走第二
- 卷之七--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痉第四
- 卷之七--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下
- 卷之八--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藏积发伏梁息贲肥气痞气贲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胀第三
- 卷之八--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肾风发风水面胕肿第五
- 卷之九--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痛第一颔项痛附
- 卷之九--寒气客于五藏六府发卒心痛胸痹心疝三虫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发欬逆上气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胁满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胆及诸藏府发悲恐太息口苦不乐及惊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肠中鸣短气第七
- 卷之九--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引背少腹控睾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疝遗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肛第十二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 卷之十--热在五藏发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动发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浆不消发饮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 卷之十一--阳厥大惊发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气乱于胃肠发霍乱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 卷之十一--动作失度内外伤发崩中瘀血呕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气聚于下脘发内痈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鸣囓舌善忘善饥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气客于厌发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卧不安不得偃卧肉苛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发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发衂第七鼻鼽息肉着附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痹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 卷之十二--妇人杂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