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竹葉石膏湯證
繆仲醇醫案:治章衡陽熱病,病在陽明,頭痛壯熱,渴甚且嘔,鼻燥不得眠,其脈洪大而實。仲醇故問醫師日:陽明症也,曰:然。問投何藥,曰:葛根湯。仲醇日:非也,曰:葛根湯非陽明經藥乎?曰:陽明之表劑有二,一為白虎,一為葛根湯,不嘔吐而解表,用葛根湯。今吐甚,是陽明之氣逆也,葛根外散,故用之不宜,宜白虎加麥冬竹葉,名竹葉石育湯。石膏辛能解肌鎮墜,下胃家痰熱,肌解熱散則不嘔,而煩躁壯熱皆解矣。遂用大劑與之。又囑曰:此時投藥,五鼓廢,天明投,朝餐崖,已而果然。
寥笙注:本案為火邪太甚,正尚未虛,此傷寒表邪失於汗解,初傳陽明,寒邪化火之證。患者脈來洪大而實,非病後餘熱未清,氣液兩傷之候。《傷寒論》說:“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主之。”原方竹葉石膏湯,用竹葉石膏除煩清熱,故以名湯。方用人參、甘草、益氣生津;麥冬粳米滋養胃液;尤妙在半夏一味,和中降逆,以調補藥之滯。病後虛熱,非實火可比,故去知母之苦寒,意在育陰,不在瀉火。本案用竹葉石膏湯加減,以火熱太甚,所以不用原方之人參、甘草,仍取白虎湯中之知母苦寒,以瀉火生津;不用半夏者,慮其燥也,是用古法而不泥古方,斯為苦用古方者。仲醇曾用白虎湯加麥冬竹葉治章衡陽患陽明經熱證,與此案大同小異,一以白虎湯加麥冬、竹葉,一以竹葉石膏湯加減,名竹葉石膏湯,而又非傷寒原方之竹葉石膏湯,此不可不辨;歷代醫家,注傷寒論者多,真能用傷寒方以治傷寒病者,數之可數,繆氏此案用竹葉石膏湯化裁,以治陽明經寒邪化火之證,故錄之。
寥笙注:本案為火邪太甚,正尚未虛,此傷寒表邪失於汗解,初傳陽明,寒邪化火之證。患者脈來洪大而實,非病後餘熱未清,氣液兩傷之候。《傷寒論》說:“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主之。”原方竹葉石膏湯,用竹葉石膏除煩清熱,故以名湯。方用人參、甘草、益氣生津;麥冬粳米滋養胃液;尤妙在半夏一味,和中降逆,以調補藥之滯。病後虛熱,非實火可比,故去知母之苦寒,意在育陰,不在瀉火。本案用竹葉石膏湯加減,以火熱太甚,所以不用原方之人參、甘草,仍取白虎湯中之知母苦寒,以瀉火生津;不用半夏者,慮其燥也,是用古法而不泥古方,斯為苦用古方者。仲醇曾用白虎湯加麥冬竹葉治章衡陽患陽明經熱證,與此案大同小異,一以白虎湯加麥冬、竹葉,一以竹葉石膏湯加減,名竹葉石膏湯,而又非傷寒原方之竹葉石膏湯,此不可不辨;歷代醫家,注傷寒論者多,真能用傷寒方以治傷寒病者,數之可數,繆氏此案用竹葉石膏湯化裁,以治陽明經寒邪化火之證,故錄之。
同书章节
- 《傷寒名案選新注》--前言
- 一、桂枝湯證
- 二、桂枝加附子湯證
- 三、桂枝加厚朴杏仁湯證
- 四、桂枝甘草湯證
- 五、小建中湯證
- 六、桂枝加桂湯證
- 七、桂枝加大黃湯
- 八、桂枝麻黃各半湯症
- 九、桂枝二麻黃一湯證
- 十、麻黃湯證
- 十一、大青龍湯證
- 十二、小青龍湯證
- 十三、麻杏石甘湯證
- 十四、麻黃附子細辛湯證
- 十五、麻黃附子甘草湯證
- 十六、葛根芩連湯證
- 十七、小柴胡湯證
- 十八、大柴胡湯證
- 十九、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證
- 二十、柴胡桂枝湯證
- 二十一、梔子豉湯證
- 二十二、桅子柏皮湯證
- 二十三、白虎湯證
- 二十四、白虎加人參湯證
- 二十五、竹葉石膏湯證
- 二十六、調胃承氣湯證
- 二十七、小承氣湯證
- 二十八、大承氣湯證
- 二十九、火麻仁丸證
- 三十、桃仁承氣湯證
- 三十一、抵當湯證
- 三十二、抵當丸證
- 三十三、小陷胸湯證
- 三十四、大陷胸湯證
- 三十五、十棗湯證
- 三十六、生薑瀉心湯證
- 三十七、半夏瀉心湯證
- 三十八、甘草瀉心湯證
- 三十九、大黃黃連瀉心湯證
- 四十、附子瀉心湯證
- 四十一、黃連湯證
- 四十二、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證
- 四十三、黃芩湯證
- 四十四、旋復代赭石湯證
- 四十五、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證
- 四十六、五苓散證
- 四十七、豬苓湯證
- 四十八、四逆湯證
- 四十九、四逆加人參湯證
- 五十、通脈四逆湯證
- 五十一、白通加豬膽汁湯證
- 五十二、乾薑附子湯證
- 五十三、四逆散證
- 五十四、當歸四逆湯證
- 五十五、附子理中湯證
- 五十六、真武湯證
- 五十七、桂枝人參湯證
- 五十八、桂枝附子湯證
- 五十九、黃連阿膠湯證
- 六十、麻黃連翹赤小豆湯證
- 六十一、麻黃升麻湯證
- 六十二、吳茱萸湯證
- 六十三、苓桂術甘湯證
- 六十四、炙甘草湯證
- 六十五、烏梅丸證
- 六十六、白頭翁湯證
- 六十七、芍藥甘草湯證
- 六十八、牡蠣澤瀉散證
- 六十九、瓜蒂散證
- 七十、半夏散及湯證
- 七十一、豬膚湯證
- 七十二、桃花湯證
- 七十三、蜜煎導方證
- 七十四、赤石脂禹餘糧湯證
- 七十五、燒褌散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