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白虎湯證
李士材醫案:治吳光祿。患傷寒,頭痛腹脹,身重不能轉側,口內不和,語言澹妄。有云表裡俱有邪,宜大柴胡湯下之。李日:此三陽合病也,誤下之,決不可救。乃以白虎湯連進兩服,諸症漸減,更加麥冬花粉,兩劑而安。
炒知母18克、生石膏60克、甘草6克、粳米12克。
寥笙注:本案為三陽合病,陽明經熱偏重證。《傷寒論》說:“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面垢,譫語遺尿。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患者頭痛似太陽經病,身重不能轉側,似少陽經病,語言譫妄,為陽明經病,故曰三陽合病。但病為陽明經熱偏重,未入於府,裡無燥屎,故不可下;而又裡熱熾甚,雖略兼太少表症,復不可汗,汗則津液更傷,邪熱益熾,譫妄更甚;如誤下,則陰從下亡,陽無所附而上越,則必發生頭汗肢冷等變證。眾醫未能見病知源,籠統認為有表裡症,欲以大柴胡湯下之,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皮相之論也。李氏辨證精確,一語破的,曰此三陽合病也,誤下之,決不可救,以白虎湯連進兩服而病減。方用知母為君,性味苦寒,解熱生津;石膏辛寒為臣,清熱瀉火,解渴除煩;甘草粳米之甘平,以和胃氣,繼進原方兩劑,又加花粉之甘寒,以生津止渴;麥冬之甘寒,以滋陰潤燥,則白虎之力更強,故病即平安。
繆仲醇醫案:治章衡陽。患熱病,頭痛壯熱,渴甚且嘔;鼻乾燥,不得眠,其脈洪大而實。一醫曰:陽明症也,當用葛根湯。仲醇日:陽明之藥,表劑有二,一為葛根湯,一為白虎湯。不嘔吐而解表,用葛根湯。今吐甚,是陽明之氣逆升也,葛根升散,用之非宜。乃與大劑白虎湯加麥冬、竹葉。醫駭藥太重。仲醇曰:虜荊非六十萬人不可,李信二十萬則奔還突。別後進藥,天明遂瘥。
寥笙注:本案屬陽明經熱症。患者煩渴,脈洪大而實,壯熱嘔吐,雖有頭痛,非葛根湯之辛溫發汗所宜,經熱已熾,表裡俱病,而以裡熱為重,故用白虎湯以清熱保津。加竹葉者,以其性味甘寒,佐石膏以清煩熱也,加麥冬者,甘寒能生津潤燥也。白虎得之,則威力益大,故服藥天明遂瘥,可謂藥到病除,不煩再劑也。白虎湯專治陽明內蒸之熱,非治陽明外見之熱,表熱雖甚而未成裡熱者,便不是石膏證,故吳鞠通有三不可與之戒,而張錫純又明辨有應忌與不應忌者。吳氏曰:一、脈浮弦而細者,不可與也。二、脈沉者,不可與也。三、不渴者,不可與也。張氏說:用白虎湯定例,渴者加人參,不渴者即服白虎湯。吳氏以不渴者不可與,是題與經旨相背矣。且遵吳氏之言,其人若渴即可與白虎湯,亦無事加參矣,不又顯與渴者加人參之經旨相背乎?四、汗不出者,不可與也。張氏說:白虎湯三見於《傷寒論》,陽明篇所主之三陽合病有汗,太陽篇所主之病及厥陰篇所主之病皆未見有汗也。據吳氏定例而論,必其人有汗,而兼渴者,始可用白虎湯,然陽明實熱之證,渴而兼汗出者,為數甚少,是白虎湯將置於無用之地矣。五、脈浮表不解者,不可與也。仲景每用一方,必言一方之禁者,欲得一方之利,必絕一方之弊也。附錄吳張二氏之言,對於應用白虎湯可供參考。
炒知母18克、生石膏60克、甘草6克、粳米12克。
寥笙注:本案為三陽合病,陽明經熱偏重證。《傷寒論》說:“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面垢,譫語遺尿。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患者頭痛似太陽經病,身重不能轉側,似少陽經病,語言譫妄,為陽明經病,故曰三陽合病。但病為陽明經熱偏重,未入於府,裡無燥屎,故不可下;而又裡熱熾甚,雖略兼太少表症,復不可汗,汗則津液更傷,邪熱益熾,譫妄更甚;如誤下,則陰從下亡,陽無所附而上越,則必發生頭汗肢冷等變證。眾醫未能見病知源,籠統認為有表裡症,欲以大柴胡湯下之,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皮相之論也。李氏辨證精確,一語破的,曰此三陽合病也,誤下之,決不可救,以白虎湯連進兩服而病減。方用知母為君,性味苦寒,解熱生津;石膏辛寒為臣,清熱瀉火,解渴除煩;甘草粳米之甘平,以和胃氣,繼進原方兩劑,又加花粉之甘寒,以生津止渴;麥冬之甘寒,以滋陰潤燥,則白虎之力更強,故病即平安。
繆仲醇醫案:治章衡陽。患熱病,頭痛壯熱,渴甚且嘔;鼻乾燥,不得眠,其脈洪大而實。一醫曰:陽明症也,當用葛根湯。仲醇日:陽明之藥,表劑有二,一為葛根湯,一為白虎湯。不嘔吐而解表,用葛根湯。今吐甚,是陽明之氣逆升也,葛根升散,用之非宜。乃與大劑白虎湯加麥冬、竹葉。醫駭藥太重。仲醇曰:虜荊非六十萬人不可,李信二十萬則奔還突。別後進藥,天明遂瘥。
寥笙注:本案屬陽明經熱症。患者煩渴,脈洪大而實,壯熱嘔吐,雖有頭痛,非葛根湯之辛溫發汗所宜,經熱已熾,表裡俱病,而以裡熱為重,故用白虎湯以清熱保津。加竹葉者,以其性味甘寒,佐石膏以清煩熱也,加麥冬者,甘寒能生津潤燥也。白虎得之,則威力益大,故服藥天明遂瘥,可謂藥到病除,不煩再劑也。白虎湯專治陽明內蒸之熱,非治陽明外見之熱,表熱雖甚而未成裡熱者,便不是石膏證,故吳鞠通有三不可與之戒,而張錫純又明辨有應忌與不應忌者。吳氏曰:一、脈浮弦而細者,不可與也。二、脈沉者,不可與也。三、不渴者,不可與也。張氏說:用白虎湯定例,渴者加人參,不渴者即服白虎湯。吳氏以不渴者不可與,是題與經旨相背矣。且遵吳氏之言,其人若渴即可與白虎湯,亦無事加參矣,不又顯與渴者加人參之經旨相背乎?四、汗不出者,不可與也。張氏說:白虎湯三見於《傷寒論》,陽明篇所主之三陽合病有汗,太陽篇所主之病及厥陰篇所主之病皆未見有汗也。據吳氏定例而論,必其人有汗,而兼渴者,始可用白虎湯,然陽明實熱之證,渴而兼汗出者,為數甚少,是白虎湯將置於無用之地矣。五、脈浮表不解者,不可與也。仲景每用一方,必言一方之禁者,欲得一方之利,必絕一方之弊也。附錄吳張二氏之言,對於應用白虎湯可供參考。
同书章节
- 《傷寒名案選新注》--前言
- 一、桂枝湯證
- 二、桂枝加附子湯證
- 三、桂枝加厚朴杏仁湯證
- 四、桂枝甘草湯證
- 五、小建中湯證
- 六、桂枝加桂湯證
- 七、桂枝加大黃湯
- 八、桂枝麻黃各半湯症
- 九、桂枝二麻黃一湯證
- 十、麻黃湯證
- 十一、大青龍湯證
- 十二、小青龍湯證
- 十三、麻杏石甘湯證
- 十四、麻黃附子細辛湯證
- 十五、麻黃附子甘草湯證
- 十六、葛根芩連湯證
- 十七、小柴胡湯證
- 十八、大柴胡湯證
- 十九、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證
- 二十、柴胡桂枝湯證
- 二十一、梔子豉湯證
- 二十二、桅子柏皮湯證
- 二十三、白虎湯證
- 二十四、白虎加人參湯證
- 二十五、竹葉石膏湯證
- 二十六、調胃承氣湯證
- 二十七、小承氣湯證
- 二十八、大承氣湯證
- 二十九、火麻仁丸證
- 三十、桃仁承氣湯證
- 三十一、抵當湯證
- 三十二、抵當丸證
- 三十三、小陷胸湯證
- 三十四、大陷胸湯證
- 三十五、十棗湯證
- 三十六、生薑瀉心湯證
- 三十七、半夏瀉心湯證
- 三十八、甘草瀉心湯證
- 三十九、大黃黃連瀉心湯證
- 四十、附子瀉心湯證
- 四十一、黃連湯證
- 四十二、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證
- 四十三、黃芩湯證
- 四十四、旋復代赭石湯證
- 四十五、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證
- 四十六、五苓散證
- 四十七、豬苓湯證
- 四十八、四逆湯證
- 四十九、四逆加人參湯證
- 五十、通脈四逆湯證
- 五十一、白通加豬膽汁湯證
- 五十二、乾薑附子湯證
- 五十三、四逆散證
- 五十四、當歸四逆湯證
- 五十五、附子理中湯證
- 五十六、真武湯證
- 五十七、桂枝人參湯證
- 五十八、桂枝附子湯證
- 五十九、黃連阿膠湯證
- 六十、麻黃連翹赤小豆湯證
- 六十一、麻黃升麻湯證
- 六十二、吳茱萸湯證
- 六十三、苓桂術甘湯證
- 六十四、炙甘草湯證
- 六十五、烏梅丸證
- 六十六、白頭翁湯證
- 六十七、芍藥甘草湯證
- 六十八、牡蠣澤瀉散證
- 六十九、瓜蒂散證
- 七十、半夏散及湯證
- 七十一、豬膚湯證
- 七十二、桃花湯證
- 七十三、蜜煎導方證
- 七十四、赤石脂禹餘糧湯證
- 七十五、燒褌散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