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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治準繩--卷之五--神志門--怒

《證治準繩》 · 明·王肯堂


怒

怒在陰陽,為陰閉遏其陽,而陽不得伸也。經雲:陰出之陽則怒。又云: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冤善怒。東垣雲:多怒者,風熱陷下於地是也。怒屬肝膽。經雲:在髒為肝,在志為怒。又云:肝臟血,血有餘則怒。又云:膽為怒是也。丹溪治怒方,香附末(六兩)、甘草末(一兩),上和勻,白湯調服五錢。運氣怒,皆屬木太過。經雲:木太過曰發生,發生之紀,其病怒。又云:歲木太過,風氣流行,甚則善怒。

又云:歲土不及,風反大行,民病善怒是也。怒在禁忌多生厥逆。經雲: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使人薄厥。又云:暴怒傷陽。又云:怒則氣逆,甚則嘔血及餐洩是也。大法以悲勝之,或用藥益肺金以平肝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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