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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傷寒證治(二)--發熱

《傷寒類書活人總括》 · 宋·楊士瀛


發熱
發熱初陽冷必憎,陽明發熱汗之形。

少陽脈細仍兼嘔,反熱而沉屬腎經。

發熱多屬三陽,太陰、厥陰皆不發熱,惟少陰有反熱二證。然少陰發熱,終是脈沉,或下利,手足冷也。三陽發熱,何以明之?太陽發熱則惡寒,陽明發熱則自汗,少陽發熱必有乾嘔之證矣。熱邪在表,病屬太陽,此表熱而裡不熱也。熱邪在裡,病屬陽明,此裡熱盛而達於表也。若表證未罷,邪氣傳裡,裡未作實,病在表證裡證之間。若傳經之邪至於少陽,病在二陽三陰之間,其熱皆輕於純在表、純在裡者也。然而陽明裡實熱盛,固當攻之以寒。太陽風寒外搏,陰盛惡寒,雖熱尤當溫散。少陽和解,雖屬小柴胡,微熱不渴者又當加桂,是不可無以權之。雖然,傷寒發熱,病之常也。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僕;下利發熱者,殂。汗後復熱,其脈躁疾,為陰陽交。此皆不治之證,其可例視之乎?

太陽發熱,惡風有汗,桂枝湯。惡寒無汗,麻黃湯。

吐利,發熱惡寒,是為霍亂。

發熱而渴,自汗,不惡寒,是為風溫。若誤汗之,必身灼熱,煩渴,獨語。各有本條。

陽明發熱,汗出脈實,調胃承氣湯。脈浮,桂枝湯。汗多者,胃汁幹,急下之,用大承氣湯。

少陽發熱,脈細而嘔,小柴胡湯。

少陰反發熱,有二證。脈沉發熱者,麻黃細辛附子湯。若下利厥逆,裡寒外熱,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

身熱而不渴,則為表熱,小柴胡湯加桂。身熱而燥渴,則為裡熱,白虎加人參湯。

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脈雖浮數,可大柴胡湯下之。若下後脈數不解,消谷易飢,不大便,則為瘀血,屬抵當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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