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一節‧病中調護法 (新增)
【榮齋按】本章原作只有瘥後調理法,而不提及病中調護法,在編述方面是脫節,在事實方面是缺點。
須知疾病與調護,為醫療過程中一個重要關鍵,醫藥療效之顯著與否?與調護的合理不合理有密切關係。中醫文獻記載,因失於調護而造成事故的例子,是不少概見的。例如《冷廬醫話》載:秀水王氏子患身熱、咳嗽、由於不忌風冷和飲食,結果致疹發不透,胸悶氣喘而死,這是一個事實。另一方面,譬如感寒病熱,服發汗劑,若病家不善調護,或因覆被太多,致藥後大汗淋漓,病反熱高;或因服藥之後,仍食葷腥油膩,熱不得退;在病家尚以為醫生辨證不確,用藥失當之故,而不知其癥結是在病家之失於調護。 祖國護病學說,在張仲景時代是很講究的。例如:服桂枝湯後的“將息”和“禁忌”,經常關心服藥後的病理回應和藥理回應等;已具備了護病學的基礎。後此各家醫書,不重視這個方法,認為它是醫療工作中的附件,僅列入“保生”“慎疾”一類文字中,缺乏有系統的敘述。現下我把近人關於護病方法的文字摘錄三篇,取其通俗易曉,避免高深的理論,並附入西醫護病學若干則,取長補短,以資互相參證。
(甲)毛退之提出四點:
空氣宜流通──一日夜須得兩三回之換氣,但換氣時不可使病患感覺有寒,春秋宜以衣被謹護之,冬季宜 火於爐,以助其溫。衣服被褥,常洗曬以使其潔。病體則時以溫水毛巾拭之,使皮膚之呼吸便易。
空病室──宜整齊、清潔、閒靜,最忌亂雜穢物或喧擾。
空宜保持平衡之體溫──病患手足最易寒冷,則與他部溫度不平衡,致妨礙血行。
空食物宜適量調劑其食慾──病患之食量,必減於平時,若以不配胃之食物進,則欲減而病增矣!雖然病體之消化力必弱,尤不可以無限制。(錄自《中西醫話》卷二)
(乙)顧時雨分三方面說:
空飲食方面──1.病中以吃素為宜,尤其是外感病。2.如果病患不要吃的食物,千萬不可勉強。3.病患胃口呆鈍不思飲食時,可停止進膳一日或半日。4.病中消化力薄弱,每頓須少吃,且必擇易於消化者。5.因多吃油膩葷腥而患洩瀉時,從速停止飲食。6.病中每覺口味不佳,但不可因此而吃各種不應食的物品。7.病中進食質量宜少,如其不夠,寧可次數加多。8.病中食物,以糜粥為最宜。
空寒暖方面──1.病患之衣被,須溫涼合度,且須擇輕軟舒適者。2.病患之衣被,要適合時令。3.病室中宜保持適當溫度(攝氏表十六至二十度)過與不及,皆非所宜。
空精神方面──1.病患須力求精神安定。2.侍疾者須常以好言安慰病患,尤宜細心留意病情,告知醫生,以供參考。3.病患煩悶時,侍疾者可擇有趣味之故事或笑話,講給病患聽,使病患精神上減少痛苦。4.病室內不可人聲擾雜,否則容易引起無謂之煩惱。5.家庭瑣事,不可告知病患,以免引起精神上的刺激。(惲鐵樵醫學月刊第一期)
(丙)陳組光發汗時之攝生──取汗之目的,有一定標準。汗液亡失過多,則有筋惕肉瞤、亡陽、亡津液、小便不利,大便乾燥之弊。汗液排洩不布(謂局部汗出而不遍佈周身也。)則有“病不解”“解不足言”之弊。
故發汗之目的,不求甚多,亦不求其少,求其遍身 然潤也。發汗時之攝生,即增加體外溫度,以輔助藥力之不足,或攝養體力,使體工恢復原狀;故可分為求汗時,與汗出後二期言之:
求汗時:1.藥汁宜溫熱服。2.病室宜增高溫率。3.服藥後宜溫覆被窩,下半身更宜重褥,或熨以熱水袋。4.可少與熱稀粥,以助藥力。
汗出後:1.宜休養在空氣不激烈鼓動的地方。2.靜坐或躺臥在圍帳裡。3.室內保持常溫。4.解除求汗時的生溫準備。(按汗後體液亡失,汗腺空疏,體工疏怠,若非休養一二小時,使體工恢復原狀,最易復病,此一二小時間,為汗後時間,不可疏忽。)(吳興醫藥第一期)
(丁)《護病學》摘要──
一般熱病的護理:1.絕對臥床休息,應有充足的睡眠,防止一切不必要的活動。2.多飲開水,每二十四小時至少喝三千毫升,以補充體內水分及促進毒素的排洩。3.體溫在三十八度以下者,每日檢查體溫二次(上午八時,下午四時);在三十八度以上者應每日四次(上午六時,十二時,下午六時,十二時)。4.發熱在三十八度以上者,應食軟飯;在三十九度以上者應進流質飲食。5.退熱時不可使病患活動,仍應休息,因退熱時體力消耗很大,容易疲勞。6.病患在退熱時,脈搏、呼吸應該減少,如果反而增多,即證明是虛脫的象徵。
傷寒的護理:1.照一般熱病護理。2.絕對安靜休息;除去在發熱期間應安靜外,在熱退後的短時期也要安靜,特別在第三第四周更要注意。3.飲食要給予高熱量的流質飯,每二小時一次(但蔗糖或牛奶最好少給或不給,以防在腸內發生氣體)。4.時時注意病患的糞便、體溫及脈搏,如發現體溫突然降低,或脈搏增高,或大便內有血時;應立即報告醫生。並應使病患絕對安靜,腹部上冷敷,禁食一二日。
痢疾的護理:1.照一般熱病護理。2.隔離病患。3.靜臥休息,以減輕腸蠕動。4.腹部及臀部保溫,或用熱水袋放在腹部以減輕疼痛。5.在急性期間,要使病患在床上平臥大便,以使腹壁不用力。6.急性期間,要常飲開水,每半小時或一刻鐘給予一次,直至小便通暢為止。7.飲食:在急性期可用痢疾第一類飯(流質飯),待症狀減輕後可用第二類飯(半流質飯),直到大便沒有粘液及血時,才可進軟飯及普通飯。
須知疾病與調護,為醫療過程中一個重要關鍵,醫藥療效之顯著與否?與調護的合理不合理有密切關係。中醫文獻記載,因失於調護而造成事故的例子,是不少概見的。例如《冷廬醫話》載:秀水王氏子患身熱、咳嗽、由於不忌風冷和飲食,結果致疹發不透,胸悶氣喘而死,這是一個事實。另一方面,譬如感寒病熱,服發汗劑,若病家不善調護,或因覆被太多,致藥後大汗淋漓,病反熱高;或因服藥之後,仍食葷腥油膩,熱不得退;在病家尚以為醫生辨證不確,用藥失當之故,而不知其癥結是在病家之失於調護。 祖國護病學說,在張仲景時代是很講究的。例如:服桂枝湯後的“將息”和“禁忌”,經常關心服藥後的病理回應和藥理回應等;已具備了護病學的基礎。後此各家醫書,不重視這個方法,認為它是醫療工作中的附件,僅列入“保生”“慎疾”一類文字中,缺乏有系統的敘述。現下我把近人關於護病方法的文字摘錄三篇,取其通俗易曉,避免高深的理論,並附入西醫護病學若干則,取長補短,以資互相參證。
(甲)毛退之提出四點:
空氣宜流通──一日夜須得兩三回之換氣,但換氣時不可使病患感覺有寒,春秋宜以衣被謹護之,冬季宜 火於爐,以助其溫。衣服被褥,常洗曬以使其潔。病體則時以溫水毛巾拭之,使皮膚之呼吸便易。
空病室──宜整齊、清潔、閒靜,最忌亂雜穢物或喧擾。
空宜保持平衡之體溫──病患手足最易寒冷,則與他部溫度不平衡,致妨礙血行。
空食物宜適量調劑其食慾──病患之食量,必減於平時,若以不配胃之食物進,則欲減而病增矣!雖然病體之消化力必弱,尤不可以無限制。(錄自《中西醫話》卷二)
(乙)顧時雨分三方面說:
空飲食方面──1.病中以吃素為宜,尤其是外感病。2.如果病患不要吃的食物,千萬不可勉強。3.病患胃口呆鈍不思飲食時,可停止進膳一日或半日。4.病中消化力薄弱,每頓須少吃,且必擇易於消化者。5.因多吃油膩葷腥而患洩瀉時,從速停止飲食。6.病中每覺口味不佳,但不可因此而吃各種不應食的物品。7.病中進食質量宜少,如其不夠,寧可次數加多。8.病中食物,以糜粥為最宜。
空寒暖方面──1.病患之衣被,須溫涼合度,且須擇輕軟舒適者。2.病患之衣被,要適合時令。3.病室中宜保持適當溫度(攝氏表十六至二十度)過與不及,皆非所宜。
空精神方面──1.病患須力求精神安定。2.侍疾者須常以好言安慰病患,尤宜細心留意病情,告知醫生,以供參考。3.病患煩悶時,侍疾者可擇有趣味之故事或笑話,講給病患聽,使病患精神上減少痛苦。4.病室內不可人聲擾雜,否則容易引起無謂之煩惱。5.家庭瑣事,不可告知病患,以免引起精神上的刺激。(惲鐵樵醫學月刊第一期)
(丙)陳組光發汗時之攝生──取汗之目的,有一定標準。汗液亡失過多,則有筋惕肉瞤、亡陽、亡津液、小便不利,大便乾燥之弊。汗液排洩不布(謂局部汗出而不遍佈周身也。)則有“病不解”“解不足言”之弊。
故發汗之目的,不求甚多,亦不求其少,求其遍身 然潤也。發汗時之攝生,即增加體外溫度,以輔助藥力之不足,或攝養體力,使體工恢復原狀;故可分為求汗時,與汗出後二期言之:
求汗時:1.藥汁宜溫熱服。2.病室宜增高溫率。3.服藥後宜溫覆被窩,下半身更宜重褥,或熨以熱水袋。4.可少與熱稀粥,以助藥力。
汗出後:1.宜休養在空氣不激烈鼓動的地方。2.靜坐或躺臥在圍帳裡。3.室內保持常溫。4.解除求汗時的生溫準備。(按汗後體液亡失,汗腺空疏,體工疏怠,若非休養一二小時,使體工恢復原狀,最易復病,此一二小時間,為汗後時間,不可疏忽。)(吳興醫藥第一期)
(丁)《護病學》摘要──
一般熱病的護理:1.絕對臥床休息,應有充足的睡眠,防止一切不必要的活動。2.多飲開水,每二十四小時至少喝三千毫升,以補充體內水分及促進毒素的排洩。3.體溫在三十八度以下者,每日檢查體溫二次(上午八時,下午四時);在三十八度以上者應每日四次(上午六時,十二時,下午六時,十二時)。4.發熱在三十八度以上者,應食軟飯;在三十九度以上者應進流質飲食。5.退熱時不可使病患活動,仍應休息,因退熱時體力消耗很大,容易疲勞。6.病患在退熱時,脈搏、呼吸應該減少,如果反而增多,即證明是虛脫的象徵。
傷寒的護理:1.照一般熱病護理。2.絕對安靜休息;除去在發熱期間應安靜外,在熱退後的短時期也要安靜,特別在第三第四周更要注意。3.飲食要給予高熱量的流質飯,每二小時一次(但蔗糖或牛奶最好少給或不給,以防在腸內發生氣體)。4.時時注意病患的糞便、體溫及脈搏,如發現體溫突然降低,或脈搏增高,或大便內有血時;應立即報告醫生。並應使病患絕對安靜,腹部上冷敷,禁食一二日。
痢疾的護理:1.照一般熱病護理。2.隔離病患。3.靜臥休息,以減輕腸蠕動。4.腹部及臀部保溫,或用熱水袋放在腹部以減輕疼痛。5.在急性期間,要使病患在床上平臥大便,以使腹壁不用力。6.急性期間,要常飲開水,每半小時或一刻鐘給予一次,直至小便通暢為止。7.飲食:在急性期可用痢疾第一類飯(流質飯),待症狀減輕後可用第二類飯(半流質飯),直到大便沒有粘液及血時,才可進軟飯及普通飯。
同书章节
- 《重訂通俗傷寒論》序
- 第一章·傷寒要義--簡介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一節‧六經形層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二節‧六經病理(新增)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三節‧六經病證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四節‧六經脈象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五節‧六經舌苔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六節‧六經治法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七節‧六經用藥法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八節‧六淫病用藥法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九節‧用藥配製法
- 第一章·傷寒要義--第十節‧六經總訣
- 第二章·六經方藥--簡介
- 第二章·六經方藥--第一節‧發汗劑
- 第二章·六經方藥--第二節‧和解劑
- 第二章·六經方藥--第三節‧攻下劑
- 第二章·六經方藥--第四節‧溫熱劑
- 第二章·六經方藥--第五節‧清涼劑
- 第二章·六經方藥--第六節‧滋補劑
- 第三章·表裡寒熱--簡介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一節‧表寒證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二節‧裡寒證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三節‧表裡皆寒證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四節‧表熱證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五節‧裡熱證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六節‧表裡皆熱證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七節‧表寒裡熱證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八節‧表熱裡寒證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九節‧裡真熱而表假寒
- 第三章·表裡寒熱--第十節‧裡真寒而表假熱
- 第四章·氣血虛實--簡介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一節‧氣虛證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二節‧氣實證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三節‧血虛症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四節‧血實證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五節‧氣血皆虛證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六節‧氣血皆實證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七節‧氣虛血實證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八節‧氣實血虛證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九節‧氣真虛而血假實證
- 第四章·氣血虛實--第十節‧血真實而氣假虛證
- 第五章·傷寒診法--簡介
- 第五章·傷寒診法--第一節‧觀兩目法
- 第五章·傷寒診法--第二節‧看口齒法
- 第五章·傷寒診法--第三節‧看舌苔法
- 第五章·傷寒診法--第四節‧按胸腹
- 第五章·傷寒診法--第五節‧問口渴否
- 第五章·傷寒診法--第六節‧詢二便
- 第五章·傷寒診法--第七節‧查舊方
- 第五章·傷寒診法--第八節‧察新久
- 第六章·傷寒脈舌--簡介
- 第六章·傷寒脈舌--第一節‧診法
- 第六章·傷寒脈舌--第二節‧崔真人四言脈訣
- 第六章·傷寒脈舌--第三節‧脈理新解 (新增)
- 第六章·傷寒脈舌--第四節‧觀舌形
- 第六章·傷寒脈舌--第五節‧察舌色
- 第六章·傷寒脈舌--第六節‧辨舌質
- 第六章·傷寒脈舌--第七節‧心法提要
- 第六章·傷寒脈舌--第八節‧察舌辨症歌
- 第七章·傷寒本證--簡介
- 第七章·傷寒本證--第一節‧小傷寒
- 第七章·傷寒本證--第二節‧大傷寒
- 第七章·傷寒本證--第三節‧兩感傷寒
- 第七章·傷寒本證--第四節‧伏氣傷寒
- 第七章·傷寒本證--第五節‧陰證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簡介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一節‧傷寒兼風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二節‧傷寒兼溼(一名寒溼)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三節‧傷寒兼痧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四節‧傷寒兼瘧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五節‧傷寒兼疫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六節‧風溫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七節‧風溼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八節‧溼溫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九節‧春溫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節‧熱證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一節‧暑溼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二節‧伏暑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三節‧秋燥傷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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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五節‧大頭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六節‧黃耳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七節‧赤膈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八節‧發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九節‧發狂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二十節‧漏底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二十一節‧脫腳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簡介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一節‧夾食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二節‧夾痰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三節‧夾飲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四節‧夾血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五節‧夾陰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六節‧夾哮傷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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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八節‧夾痛傷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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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十五節‧妊娠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十六節‧產後傷寒
- 第十章·傷寒壞證--第一節‧傷寒轉痙
- 第十章·傷寒壞證--第二節‧傷寒轉厥
- 第十章·傷寒壞證--第三節‧傷寒轉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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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傷寒復證--第三節‧傷寒房復
- 第十一章·傷寒復證--第四節‧傷寒感復
- 第十一章·傷寒復證--第五節‧傷寒怒復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一節‧病中調護法 (新增)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二節‧瘥後藥物調理法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三節‧食物調理法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四節‧氣候調理法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五節‧起居調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