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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傷寒復證--第二節‧傷寒食復

《重訂通俗傷寒論》 · 清·俞根初


【因】熱病熱退之後。胃氣尚虛。餘邪未盡。先進清粥湯。次進濃粥湯。次進糜粥,亦須少少與之。切勿任意過食也。若納谷太驟,則運化不及。餘邪假食滯而復作也。名曰食復。大抵強人足兩月。虛弱人足百日,則無復病矣!

【證】發熱頭痛。煩悶不納。輕則日暮微煩,此食谷早,或多食故也。胃虛弱不能消穀食,宜損谷則愈。甚則發熱。大便難。譫語。

【脈】輕者脈滯緩。若重者。煩渴。譫語。大便閉。關脈實。

【治】若邪食上蒸。發熱頭痛,此傷食而兼有外邪,宜枳實梔豉湯,加生楂肉、麥芽、連翹、萊菔子等。涼疏之。無火。舌潤不渴者。調中湯。香砂枳朮湯,皆可用。若發熱燥渴譫語。大便閉。關脈實者。用枳實梔子豉湯。

(枳實、梔子、豆豉、石膏、鼠屎。)加大黃下之。

如熱不解。大便如常者。參附三白湯、加減治之。

心下痞滿,加枳實、黃連、桔梗。有痰嘔,加半夏、竹茹。米食不化,加神曲、麥芽。肉食不化。加生楂肉。草果。

【炳章按】熱病瘥後。飲酒而復熱。蓋酒味辛而大熱。傷寒前熱未已,而又飲酒,則轉加熱甚而增劇。必兼煩悶乾嘔。

口燥不納等症。急用川連、葛花、連翹、生梔、枳實、烏梅、銀花解之。

林瀾用小柴胡湯,加葛根、黃連、烏梅。脈洪大者。人參白虎湯,加葛根、黃連,或竹葉石膏湯,加雞距子、亦妙。

《千金》方雲。大病瘥後食豬肉及羊血肥魚油膩等,必大下利難治。食餅、餌、粢、黍、飴、 、·、饈、棗、慄、諸果。堅實難消之物。

胃氣虛弱。不能消化,必更結熱。不下必死。下之復危,皆難治也。瘥後食一切肉面者。病更發。飲酒又食蒜韭菜者。病更發。食生魚 下利不止。食生菜及瓜。令顏色終身不復。食生棗羊肉。膈上作熱蒸。食犬羊等肉。作骨蒸。新汗解後。飲冷水者。損心胞。令人虛。雖補不復。《金匱》雲:時病新瘥。食生菜者。手足必腫,此皆瘥後食物之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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