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傷寒要義--第五節‧六經舌苔
太陽表證初起。舌多無苔而潤。即有亦微白而薄。甚或苔色淡白。惟素多痰溼者。苔多白滑。舌色淡紅。素稟血熱者。苔雖微白。舌色反紅。若傳入本腑。膀胱蓄溺。苔多純白而濃。卻不幹糙。膀胱蓄熱。苔多白兼微黃。薄而潤滑。
【秀按】太陽氣化主水,而性本寒。寒為陰邪。白為涼象。故苔色多白。白潤白薄。是其本象。若白滑者。
風寒兼溼也。白滑而膩者。風寒兼溼夾痰也,或薄或濃者。視其痰溼之多少也。惟苔色淡白。白而嫩滑。素體虛寒也。
【廉勘】苔色白而薄者。寒邪在表。固已。然必白浮滑薄。其苔颳去即還者。太陽經表受寒邪也。若全舌白苔。浮漲浮膩。漸積而幹。微濃而刮不脫者。寒邪欲化火也。如初起白薄而燥刺者。溫病因感寒而發。肺津已傷也。內薄而粘膩者。溼邪在於氣分也。故同一苔色薄白。一主寒邪在表。一主氣鬱不舒。一主肺津受傷。
少陽主半表半里。偏於半表者。舌多苔色白滑,或舌尖苔白,或單邊白,或兩邊白。偏於半里者。舌多紅而苔白。間現雜色,或尖白中紅,或邊白中紅,或尖紅中白,或尖白根黑,或尖白根灰。若白苔多而滑。黃灰苔少者。半表證多。
紅舌多而白苔少,或雜黃色灰色者。半里證多。如邊白滑潤。雖中心黃黑。仍屬半表半里。惟白苔粗如積粉。兩邊色紅或紫者。溫疫伏於膜原也。苔白如鹹者。膜原伏有濁穢也。
【秀按】手少陽經。外主腠理。內主三焦膜原。故《傷寒論》曰:胸中有寒。丹田有熱。舌上苔白者。不可攻之。
蓋胸中即上焦。丹田即下焦。若有苔白而滑膩及滑濃者。寒飲積聚膈上。伏熱積於下焦。但宜苦辛和解。不可純攻其裡也。故尖白根黃,或根黑,或中黃,或半邊苔灰。半邊苔白,皆半表半里證。但看白色之多少。白色多者。表邪尚多,宜和解兼表。張氏柴胡桂薑湯。俞氏柴胡枳桔湯,皆使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則津津自汗而解。若黃黑灰多,或生芒刺,或黑點乾裂。苔色雖白。縱表邪未盡,而裡熱已結。急宜和解兼下。
張氏大柴胡湯。俞氏柴胡陷胸湯。正為此設。使其邪從下洩也。若足少陽經。純乎膽火用事。舌多鮮紅。即白中帶紅,亦多起刺。急宜和解兼清。俞氏柴胡白虎湯。俞氏蒿芩清膽湯,皆清相火而洩膽熱也。
【廉勘】凡寒邪已離太陽之表。未入陽明之裡。正手少陽經也。故謂之半表半里。故凡白苔浮滑而帶膩帶漲。刮之有淨有不淨者,乃寒邪已傳手少陽經。正半表半里之部分也。故俞氏柴胡枳桔湯。適合此證。若舌苔粗如積粉。捫之糙澀。刮之不盡。溼熱已結於胸膈腹膜之原。故謂之膜原。原指膜中空隙處言。外通肌肉。內近胃腑。為內外交界之地。實一身之半表半里也。故在外之邪,必由膜原入內。在內之邪,必由膜原達外。吳又可創制達原飲。具有卓識。惟知母直清陽明之熱。白芍疏洩厥陰之火。與少陽經殊未愜合。俞氏去知母白芍二味,加枳桔柴青四味。較原方尤為精當。蓋枳桔輕苦微辛。輕宣上焦。濃樸草果。溫通中焦。青皮檳榔。直達下焦。柴胡達膜以疏解半表。黃芩瀉火以清洩半里。使一味甘草以和諸藥也。為治溼溫時疫初起之良方。即尋常溼熱類瘧。用之亦有殊功。惟伏邪內舍於營。由少陰而轉出少陽者。如春溫證。少火皆成壯火。舌如淡紅嫩紅,或白中帶紅。尚為溫病之輕證。一起即純紅鮮紅。甚則起剌,此膽火熾而營分化熱,則為溫病之重證矣!
陽明居里。舌苔正黃。多主裡實。黃白相兼。邪猶在經。微黃而薄。邪淺中虛。黃而糙澀。邪已入腑。淺黃薄膩。胃熱尚微。深黃濃膩。胃熱大盛。老黃焦黃,或夾灰黑,或起芒刺。胃熱已極。黃滑痰火。黃膩溼熱。黃而垢膩。溼熱食滯。黃起黑點。溫毒夾穢。黃濃不燥。舌色青紫。多夾冷酒,或挾冷食。黃而晦黯。多夾痰飲,或挾寒瘀。
【秀按】苔黃而滑者。為熱未結。不可便攻。黃而燥者。為熱已盛。峻下無疑。黃而生芒刺黑點者。為熱已極。黃而生瓣裂紋者。為胃液幹。下證尤急,亦有根黃濃膩。舌尖白而中不甚幹,亦不滑,而短縮不能伸出者,此膠潺宿食鬱伏胃中也。又有苔卻黃濃。甚則紋裂,而舌色青紫。舌質不幹者,此陰寒夾食也。諸黃苔雖屬胃熱。但須分緩急輕重下之。且有佐溫佐熱佐消佐補之不同。臨證者尤宜細辨。
【廉勘】白苔主表,亦主半表半里。黃苔雖專主裡。然有帶白之分。臨證時。但看舌苔帶一分白。病亦帶一分表。故黃白相兼,或灰白微黃。慎不可輕投三黃。一味苦洩。其中每有表邪未解。裡熱先結者,或氣分鬱熱,或溼遏熱伏。雖胸脘痞悶,宜從開洩。宣暢氣機以達表。即黃薄而滑,亦為無形溼熱。中有虛象。尤宜芳淡輕化。洩熱透表,必純黃無白。邪方離表而入裡。如老黃,或深黃,或焦黃。邪方離經而入腑。然黃色不一,亦當詳辨。試述劉吉人察舌新法以明辨之。
(1)正黃色苔,乃胃熱正色。為傷寒已傳陽明之裡。為溫病始傳之候。其為溼溫溫熱。當以脈之滑澀有力無力。分別用藥。
(2)嫩黃色苔。由白而變為黃。為嫩黃色。為胃濁初升之候,亦為胃陽初醒之候。
(3)老黃色苔。為胃陽明盛之候。若濃腐堆起,此飲食濁氣上達之候。為溼溫化熱之始。為溫熱灼液之候。
(4)牙黃色苔。胃中濁腐之氣始升。牙黃無孔。謂之膩苔。中焦有痰也。
(5)水黃色苔。如雞子黃白相間染成之狀,乃黃而潤滑。為痰飲停積溼溫正候,或為溫熱病而有水飲者,或熱入胃誤服燥藥。變生此苔者,宜以脈證分別斷之。
(6)黃腐苔。苔色如豆渣炒黃堆鋪者。下證也。如中有直裂。氣虛也,亦不可下。當補氣。以氣不足運化也。
(7)黃如蠟敷苔。溼溫痰滯之候。故苔無孔而膩。
(8)黃如虎斑紋苔,乃氣血兩燔之候。
(9)黃如粟米色苔。顆粒分明,乃胃陽亢盛之候。
(10)黃如炒枳殼色苔。為胃陽盛極。陽亢陰虛之候。胃汁幹願。故苔色如枳殼炒過狀。枯而不潤。
(11)黃如沉香色苔。為胃熱極盛。胃液將枯之候。
(12)黃色兼灰色苔,此風溫兼溼。陽氣抑鬱。故苔無正色。先當疏氣開鬱。
(13)黃黑相間如鍋焦粑苔。摸之刺手。看之不澤。為胃中津液焦灼。口燥舌幹之候。然有陽氣為陰邪所阻。不能上蒸而化津液者。當以脈診斷之。脈滑有力鼓指者。火灼津也。脈澀無力鼓指者。痰飲瘀血阻抑陽氣。不能化生津液也。
太陰主溼。舌多灰苔。甚則灰黑。灰而滑膩。溼重兼寒。灰而淡白。脾陽大虛。灰而糙膩。溼滯熱結。灰而乾燥。脾陰將涸。灰生膩苔而舌質粗澀乾焦。刮之不能淨者。溼竭化燥之熱證也。灰黑膩苔而舌質嫩滑溼潤。洗之不改色者。溼重夾陰之寒證也。凡舌苔或灰或黑,或灰黑相兼。病多危篤。切勿藐視。
【秀按】灰如草灰。黑如墨黑。雖同為溼濁陰邪。然舌已結苔。畢竟實熱多而虛寒少。除舌灰而潤。並無濃苔,亦不變別色。舌色淡黑。黑中帶白舌質滑潤者。為陰寒證外。餘如黃苔而轉灰黑者。不論尖灰尖黑。中灰中黑。根灰根黑。純灰色。純黑色。凡舌質乾澀,及生刺點裂紋。起瓣起暈。均為傷寒傳經之熱證,亦為溫熱傷髒之火證。不拘在根在中在尖。均宜急下以存津液。佐消佐補。臨證酌用可也。惟夏月中暑。苔多灰黑,或灰滑濃膩,或黑滑膩濃。均為溼痰鬱熱,亦不可與傳經證同論。如屢下而灰黑不退。屢清而灰黑愈增。其舌或潤或不潤,而舌形圓大胖嫩。更有苔不甚燥,而舌心雖黑或灰。無甚苔垢。均為傷陰之虛證。急宜壯水滋陰。
固不得用硝黃,亦不可用姜附。
少陰主熱。中藏君火。多屬血虛。舌色多紅。淡紅淺紅。血虧本色。深紅紫紅。血熱已極。鮮紅灼紅。陰虛火劇。嫩紅乾紅。陰虛水涸。舌紅轉絳。血液虛極。絳潤虛熱。絳乾燥熱。絳而起刺。血熱火烈、絳而燥裂。陰傷液竭。
【秀按】心開竅於舌。故舌紅為心之正色。舌絳為心之真髒色。真髒脈現者病多危。真髒色現者病尤危。故不論脈證如何。見絳舌多不吉。凡心經血熱則舌正紅。色如紅花。熱毒重則舌深紅。色如紅緞。熱毒尤重則舌嬌紅。色如桃花。熱毒重而血瘀則舌紫紅。色如胭脂,此皆為紅色舌。尖紅者心火上炎也。根紅者血熱下爍也。通紅無苔,及似有苔粘膩者。血熱又挾穢濁也。紅星紅斑紅裂紅碎者。熱毒盛極也。紅中兼有白苔者。客寒包火也。紅中兼有黑苔者。邪熱傳腎也。紅中夾兩條灰色者。溼熱兼夾冷食也。紅中起白 點者。心熱灼肺也。紅中兼黃黑有芒刺者。心熱轉入胃腑也。若淡紅者血虛也。淡紅無苔。反微紅兼黃白苔者。氣不化液也。
甚則淡紅帶青者。血分虛寒也。惟紅色柔嫩。如硃紅柿。望之似潤。捫之無津者,此為絳色舌。多由汗下太過。血液告竭。病多不治。張長沙炙甘草湯。用之亦多不及救。
厥陰氣化主風。風從火化。舌多焦紫,亦有寒化。舌多青滑。舌見青紫。其病必兇。深紫而赤。肝熱絡瘀,或陽熱酒毒。淡紫帶青。寒中肝腎,或酒後傷冷。
【秀按】舌色見紫。總屬肝臟絡瘀。因熱而瘀者。舌必深紫而赤,或幹或焦。因寒而瘀者。舌多淡紫帶青。
或滑或黯。他如痰瘀鬱久。久飲冷酒。往往現紫色舌。惟紫而幹晦。如煮熟豬肝色者。肝腎已壞。真髒色現也,必死。
【廉勘】肝多絡脈而藏血。血色青紫。凡皮膚上現青筋者,皆絡脈也。故舌現青紫。確為厥陰肝病之正色。
惟手厥陰包絡。其舌仍現紅色。
【秀按】太陽氣化主水,而性本寒。寒為陰邪。白為涼象。故苔色多白。白潤白薄。是其本象。若白滑者。
風寒兼溼也。白滑而膩者。風寒兼溼夾痰也,或薄或濃者。視其痰溼之多少也。惟苔色淡白。白而嫩滑。素體虛寒也。
【廉勘】苔色白而薄者。寒邪在表。固已。然必白浮滑薄。其苔颳去即還者。太陽經表受寒邪也。若全舌白苔。浮漲浮膩。漸積而幹。微濃而刮不脫者。寒邪欲化火也。如初起白薄而燥刺者。溫病因感寒而發。肺津已傷也。內薄而粘膩者。溼邪在於氣分也。故同一苔色薄白。一主寒邪在表。一主氣鬱不舒。一主肺津受傷。
少陽主半表半里。偏於半表者。舌多苔色白滑,或舌尖苔白,或單邊白,或兩邊白。偏於半里者。舌多紅而苔白。間現雜色,或尖白中紅,或邊白中紅,或尖紅中白,或尖白根黑,或尖白根灰。若白苔多而滑。黃灰苔少者。半表證多。
紅舌多而白苔少,或雜黃色灰色者。半里證多。如邊白滑潤。雖中心黃黑。仍屬半表半里。惟白苔粗如積粉。兩邊色紅或紫者。溫疫伏於膜原也。苔白如鹹者。膜原伏有濁穢也。
【秀按】手少陽經。外主腠理。內主三焦膜原。故《傷寒論》曰:胸中有寒。丹田有熱。舌上苔白者。不可攻之。
蓋胸中即上焦。丹田即下焦。若有苔白而滑膩及滑濃者。寒飲積聚膈上。伏熱積於下焦。但宜苦辛和解。不可純攻其裡也。故尖白根黃,或根黑,或中黃,或半邊苔灰。半邊苔白,皆半表半里證。但看白色之多少。白色多者。表邪尚多,宜和解兼表。張氏柴胡桂薑湯。俞氏柴胡枳桔湯,皆使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則津津自汗而解。若黃黑灰多,或生芒刺,或黑點乾裂。苔色雖白。縱表邪未盡,而裡熱已結。急宜和解兼下。
張氏大柴胡湯。俞氏柴胡陷胸湯。正為此設。使其邪從下洩也。若足少陽經。純乎膽火用事。舌多鮮紅。即白中帶紅,亦多起刺。急宜和解兼清。俞氏柴胡白虎湯。俞氏蒿芩清膽湯,皆清相火而洩膽熱也。
【廉勘】凡寒邪已離太陽之表。未入陽明之裡。正手少陽經也。故謂之半表半里。故凡白苔浮滑而帶膩帶漲。刮之有淨有不淨者,乃寒邪已傳手少陽經。正半表半里之部分也。故俞氏柴胡枳桔湯。適合此證。若舌苔粗如積粉。捫之糙澀。刮之不盡。溼熱已結於胸膈腹膜之原。故謂之膜原。原指膜中空隙處言。外通肌肉。內近胃腑。為內外交界之地。實一身之半表半里也。故在外之邪,必由膜原入內。在內之邪,必由膜原達外。吳又可創制達原飲。具有卓識。惟知母直清陽明之熱。白芍疏洩厥陰之火。與少陽經殊未愜合。俞氏去知母白芍二味,加枳桔柴青四味。較原方尤為精當。蓋枳桔輕苦微辛。輕宣上焦。濃樸草果。溫通中焦。青皮檳榔。直達下焦。柴胡達膜以疏解半表。黃芩瀉火以清洩半里。使一味甘草以和諸藥也。為治溼溫時疫初起之良方。即尋常溼熱類瘧。用之亦有殊功。惟伏邪內舍於營。由少陰而轉出少陽者。如春溫證。少火皆成壯火。舌如淡紅嫩紅,或白中帶紅。尚為溫病之輕證。一起即純紅鮮紅。甚則起剌,此膽火熾而營分化熱,則為溫病之重證矣!
陽明居里。舌苔正黃。多主裡實。黃白相兼。邪猶在經。微黃而薄。邪淺中虛。黃而糙澀。邪已入腑。淺黃薄膩。胃熱尚微。深黃濃膩。胃熱大盛。老黃焦黃,或夾灰黑,或起芒刺。胃熱已極。黃滑痰火。黃膩溼熱。黃而垢膩。溼熱食滯。黃起黑點。溫毒夾穢。黃濃不燥。舌色青紫。多夾冷酒,或挾冷食。黃而晦黯。多夾痰飲,或挾寒瘀。
【秀按】苔黃而滑者。為熱未結。不可便攻。黃而燥者。為熱已盛。峻下無疑。黃而生芒刺黑點者。為熱已極。黃而生瓣裂紋者。為胃液幹。下證尤急,亦有根黃濃膩。舌尖白而中不甚幹,亦不滑,而短縮不能伸出者,此膠潺宿食鬱伏胃中也。又有苔卻黃濃。甚則紋裂,而舌色青紫。舌質不幹者,此陰寒夾食也。諸黃苔雖屬胃熱。但須分緩急輕重下之。且有佐溫佐熱佐消佐補之不同。臨證者尤宜細辨。
【廉勘】白苔主表,亦主半表半里。黃苔雖專主裡。然有帶白之分。臨證時。但看舌苔帶一分白。病亦帶一分表。故黃白相兼,或灰白微黃。慎不可輕投三黃。一味苦洩。其中每有表邪未解。裡熱先結者,或氣分鬱熱,或溼遏熱伏。雖胸脘痞悶,宜從開洩。宣暢氣機以達表。即黃薄而滑,亦為無形溼熱。中有虛象。尤宜芳淡輕化。洩熱透表,必純黃無白。邪方離表而入裡。如老黃,或深黃,或焦黃。邪方離經而入腑。然黃色不一,亦當詳辨。試述劉吉人察舌新法以明辨之。
(1)正黃色苔,乃胃熱正色。為傷寒已傳陽明之裡。為溫病始傳之候。其為溼溫溫熱。當以脈之滑澀有力無力。分別用藥。
(2)嫩黃色苔。由白而變為黃。為嫩黃色。為胃濁初升之候,亦為胃陽初醒之候。
(3)老黃色苔。為胃陽明盛之候。若濃腐堆起,此飲食濁氣上達之候。為溼溫化熱之始。為溫熱灼液之候。
(4)牙黃色苔。胃中濁腐之氣始升。牙黃無孔。謂之膩苔。中焦有痰也。
(5)水黃色苔。如雞子黃白相間染成之狀,乃黃而潤滑。為痰飲停積溼溫正候,或為溫熱病而有水飲者,或熱入胃誤服燥藥。變生此苔者,宜以脈證分別斷之。
(6)黃腐苔。苔色如豆渣炒黃堆鋪者。下證也。如中有直裂。氣虛也,亦不可下。當補氣。以氣不足運化也。
(7)黃如蠟敷苔。溼溫痰滯之候。故苔無孔而膩。
(8)黃如虎斑紋苔,乃氣血兩燔之候。
(9)黃如粟米色苔。顆粒分明,乃胃陽亢盛之候。
(10)黃如炒枳殼色苔。為胃陽盛極。陽亢陰虛之候。胃汁幹願。故苔色如枳殼炒過狀。枯而不潤。
(11)黃如沉香色苔。為胃熱極盛。胃液將枯之候。
(12)黃色兼灰色苔,此風溫兼溼。陽氣抑鬱。故苔無正色。先當疏氣開鬱。
(13)黃黑相間如鍋焦粑苔。摸之刺手。看之不澤。為胃中津液焦灼。口燥舌幹之候。然有陽氣為陰邪所阻。不能上蒸而化津液者。當以脈診斷之。脈滑有力鼓指者。火灼津也。脈澀無力鼓指者。痰飲瘀血阻抑陽氣。不能化生津液也。
太陰主溼。舌多灰苔。甚則灰黑。灰而滑膩。溼重兼寒。灰而淡白。脾陽大虛。灰而糙膩。溼滯熱結。灰而乾燥。脾陰將涸。灰生膩苔而舌質粗澀乾焦。刮之不能淨者。溼竭化燥之熱證也。灰黑膩苔而舌質嫩滑溼潤。洗之不改色者。溼重夾陰之寒證也。凡舌苔或灰或黑,或灰黑相兼。病多危篤。切勿藐視。
【秀按】灰如草灰。黑如墨黑。雖同為溼濁陰邪。然舌已結苔。畢竟實熱多而虛寒少。除舌灰而潤。並無濃苔,亦不變別色。舌色淡黑。黑中帶白舌質滑潤者。為陰寒證外。餘如黃苔而轉灰黑者。不論尖灰尖黑。中灰中黑。根灰根黑。純灰色。純黑色。凡舌質乾澀,及生刺點裂紋。起瓣起暈。均為傷寒傳經之熱證,亦為溫熱傷髒之火證。不拘在根在中在尖。均宜急下以存津液。佐消佐補。臨證酌用可也。惟夏月中暑。苔多灰黑,或灰滑濃膩,或黑滑膩濃。均為溼痰鬱熱,亦不可與傳經證同論。如屢下而灰黑不退。屢清而灰黑愈增。其舌或潤或不潤,而舌形圓大胖嫩。更有苔不甚燥,而舌心雖黑或灰。無甚苔垢。均為傷陰之虛證。急宜壯水滋陰。
固不得用硝黃,亦不可用姜附。
少陰主熱。中藏君火。多屬血虛。舌色多紅。淡紅淺紅。血虧本色。深紅紫紅。血熱已極。鮮紅灼紅。陰虛火劇。嫩紅乾紅。陰虛水涸。舌紅轉絳。血液虛極。絳潤虛熱。絳乾燥熱。絳而起刺。血熱火烈、絳而燥裂。陰傷液竭。
【秀按】心開竅於舌。故舌紅為心之正色。舌絳為心之真髒色。真髒脈現者病多危。真髒色現者病尤危。故不論脈證如何。見絳舌多不吉。凡心經血熱則舌正紅。色如紅花。熱毒重則舌深紅。色如紅緞。熱毒尤重則舌嬌紅。色如桃花。熱毒重而血瘀則舌紫紅。色如胭脂,此皆為紅色舌。尖紅者心火上炎也。根紅者血熱下爍也。通紅無苔,及似有苔粘膩者。血熱又挾穢濁也。紅星紅斑紅裂紅碎者。熱毒盛極也。紅中兼有白苔者。客寒包火也。紅中兼有黑苔者。邪熱傳腎也。紅中夾兩條灰色者。溼熱兼夾冷食也。紅中起白 點者。心熱灼肺也。紅中兼黃黑有芒刺者。心熱轉入胃腑也。若淡紅者血虛也。淡紅無苔。反微紅兼黃白苔者。氣不化液也。
甚則淡紅帶青者。血分虛寒也。惟紅色柔嫩。如硃紅柿。望之似潤。捫之無津者,此為絳色舌。多由汗下太過。血液告竭。病多不治。張長沙炙甘草湯。用之亦多不及救。
厥陰氣化主風。風從火化。舌多焦紫,亦有寒化。舌多青滑。舌見青紫。其病必兇。深紫而赤。肝熱絡瘀,或陽熱酒毒。淡紫帶青。寒中肝腎,或酒後傷冷。
【秀按】舌色見紫。總屬肝臟絡瘀。因熱而瘀者。舌必深紫而赤,或幹或焦。因寒而瘀者。舌多淡紫帶青。
或滑或黯。他如痰瘀鬱久。久飲冷酒。往往現紫色舌。惟紫而幹晦。如煮熟豬肝色者。肝腎已壞。真髒色現也,必死。
【廉勘】肝多絡脈而藏血。血色青紫。凡皮膚上現青筋者,皆絡脈也。故舌現青紫。確為厥陰肝病之正色。
惟手厥陰包絡。其舌仍現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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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一節‧傷寒兼風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二節‧傷寒兼溼(一名寒溼)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三節‧傷寒兼痧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四節‧傷寒兼瘧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五節‧傷寒兼疫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六節‧風溫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七節‧風溼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八節‧溼溫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九節‧春溫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節‧熱證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一節‧暑溼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二節‧伏暑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三節‧秋燥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四節‧冬溫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五節‧大頭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六節‧黃耳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七節‧赤膈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八節‧發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十九節‧發狂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二十節‧漏底傷寒
- 第八章·傷寒兼證--第二十一節‧脫腳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簡介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一節‧夾食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二節‧夾痰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三節‧夾飲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四節‧夾血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五節‧夾陰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六節‧夾哮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七節‧夾痞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八節‧夾痛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九節‧夾脹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十節‧夾瀉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十一節‧夾痢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十二節‧夾疝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十三節‧夾癆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十四節‧臨經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十五節‧妊娠傷寒
- 第九章·傷寒夾證--第十六節‧產後傷寒
- 第十章·傷寒壞證--第一節‧傷寒轉痙
- 第十章·傷寒壞證--第二節‧傷寒轉厥
- 第十章·傷寒壞證--第三節‧傷寒轉閉
- 第十章·傷寒壞證--第四節‧傷寒轉脫
- 第十一章·傷寒復證--第一節‧傷寒勞復
- 第十一章·傷寒復證--第二節‧傷寒食復
- 第十一章·傷寒復證--第三節‧傷寒房復
- 第十一章·傷寒復證--第四節‧傷寒感復
- 第十一章·傷寒復證--第五節‧傷寒怒復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一節‧病中調護法 (新增)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二節‧瘥後藥物調理法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三節‧食物調理法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四節‧氣候調理法
- 第十二章·調理諸法--第五節‧起居調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