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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婦女經產雜症--(案33)張氏嫗發熱二月肝火內鬱治驗

《竹亭醫案女科》 · 清·孫採鄰


張氏嫗,年五十四歲。

發熱兩月未退,脈虛而數,陰氣虧而肝火內鬱。前進四物湯去芍藥,加鱉甲、地骨皮、青蒿子、丹皮、花粉、甘草、赤茯苓輩三帖,以養陰退熱,據述熱未已。體虛之人遠路步行就診,途中不無冒風,藥難奏功,須擇近便者調治最妥。議逍遙意,合養陰退熱法治之。(三月初六日診)

小生地(四錢)、丹皮(一錢五分,炒)、全當歸(一錢)、白芍(一錢半,炒)、生鱉甲(三錢)、薄荷(一錢)、淡黃芩(一錢半,炒)、甘草(八分)、銀柴胡以青皮六分易柴胡

加藕二兩。

未診脈前,據云服初三方夜間熱勢更甚,甚至頭眩眼花,欲飲冷臥涼方快。觀其舌,舌絳無胎;診其脈,虛而帶數;明是陰虛而相火不靜。閱予前方理當合宜,何服之而反熱甚,因立案囑其近便處就治,性急欲速,難與之言。再思之,既服藥不合復來求治,又不得不盡心以圖之,因仍用養陰法合逍遙散加減之。疏方畢,深囑戒怒、飲酒,若能遵之,尚可圖功。設二者不戒,難以許治。談至此,而病者與來人鼓掌大笑曰:「名醫也!君何見之神也。」追問之,則曰:「前自初三四兩日進藥後,夜熱大減,十去其八。惟初五日服藥後,復飲陳酒半斤而睡。是夜身熱大甚,飲冷就涼,夜不安寧。至於氣惱,常常有之。既蒙囑戒甚切,特訴真情,仍望一救。」予始解疑,不然何藥與病合而服之反不符也。因將原方之銀柴胡改用小青皮與之。甚矣!醫之難行也,設不叮嚀再囑,何能探其實情。柴胡之用,有可用可不用之道也,去此而增青皮以舒肝,未始非良策也。

進四劑內熱退清,喉舌少有乾燥,味苦。原方去黃芩,加黑山梔一錢五分,再四帖而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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