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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卷-用藥綱領下--用藥參伍

《本草洞詮》 · 清·沈穆


用藥綱領下
用藥參伍

藥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按:單行者,獨行不用輔也。相須者,同類不可離也。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惡者,奪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兩不相合也。相殺者,制彼之毒也。凡此七情,合和視之,當用相須相使者,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舊方用藥亦有相惡相反者,如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細辛;俗方玉石散用栝樓、乾薑之類,然不如不用為良。半夏有毒,須用生薑,取其相畏相制也。相反深於相惡,乃彼我交仇,必不和合。今畫家用雌黃、胡粉相近,即便黯妒,可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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