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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人部--人肉

《本草洞詮》 · 清·沈穆


人部
人肉

張杲《醫說》言陳藏器著《本草》,載人肉療羸瘵,因此閭閻有割股者。按:陳氏之先,已有割股割肝者矣。而歸咎陳氏,所以罪其筆之於書,而不立言以破惑也。身體髮膚,不敢毀傷,父母雖病篤,豈肯欲子孫殘傷其肢體,而自食其骨肉乎,此愚民之見也。洪武時,江伯兒母病,割脅肉以進,不愈,禱於神,欲殺子以謝神,母愈。遂殺其三歲子,事聞,上怒其絕倫滅理,杖而配之。下禮部議曰:子之事親,有病則拜託良醫,若臥冰割股,乃愚昧之徒,一時激發,割股不已,至於割肝,割肝不已,至於殺子,違道傷生,莫此為甚。自今遇此,不在旌表之例。嗚呼!聖人立教,高出千古,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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