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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人部--人骨

《本草洞詮》 · 清·沈穆


人部
人骨

焚棄人骨為末,能接骨,治臁瘡。空心酒服三錢,受杖不腫不作瘡,久服皮亦厚也。夫暴骨尚宜掩之,而收為藥餌,仁術固如此乎?且尖不食犬骨,而人食人骨可乎?父之白骨,惟親生子刺血瀝之即滲入。《酉陽雜俎》載,一人損脛,張子和飲以藥酒,去骨一片,塗膏而愈。二年復痛,張曰所取骨寒也,尋之尚在,以湯洗綿裹收之,其痛遂止,氣之相應如此,孰謂枯骨無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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