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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雜病論義疏 卷十四上--辨發汗後病脈證並治

《傷寒雜病論義疏》 · 民國·劉世禎述義,劉瑞瀜疏證


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燻之。若發汗不徹,徹(通行本缺)

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煩躁,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

此示發汗後,仍有汗出不徹之證。以短氣煩躁,不知痛處,脈澀辨之,亦臨病所難知也。素秉陽盛多溼者,乃有此變。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示令咳而不即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發汗因致耳聾,素秉上焦氣虛,肺腎之交不固,乃有此變。

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素秉肺虛,腠理不密,汗後飲冷,則水寒上射,以水外灌,則冷氣內侵,為治不同,致喘之變則一。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此虛人誤汗之變,輕則客氣上逆,劇者中氣暴亡。發汗之宜慎,有如此者。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差,尚微煩不了了者,必大便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硬。當問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素秉胃陽盛者,發汗則亡津便硬,然胃氣內盛,又有津液自還之例。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譫語多胃實之證,次則亡陰而心氣熱者有之,亡陽譫語,乃氣虛神亂之證,此其變也。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溼(一作溫)在裡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溼中求之。

素秉寒溼之體,則汗後轉陰黃之證,以上無頭汗,故身目俱黃。

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

此胃冷令蚘不安,復發汗,引氣上逆,故為吐蚘,與厥陰吐蚘不同,亦病由體變也。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屬桂枝加附子湯證。

素秉肺腎兩虛者,誤汗則致漏汗之變。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榮鬱化熱於經,則當刺以洩實,與清涼必令邪陷。刺後仍繼以桂枝湯者,知解外以湯液為良也。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白虎湯(通行本缺白虎湯三字,有桂枝湯如前法六字)。若形似瘧,一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屬桂枝二麻黃一湯證。

此二變,一為胃陽素盛,汗後則轉陽明;一為三焦氣虛,汗後則轉如瘧。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屬白虎加人參湯證。

此因胃陽素盛,故汗後轉屬陽明。若寒中者,即大汗出,亦不轉陽明也。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幹,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針者,與四逆湯。

此風入厥陰之變,乃其人絡血素虛,故變生諸證。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復發汗,服湯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宜麻黃湯。

因其人血氣素盛,故有發煩自衄之變。陽氣重者,體秉之異,非外來之邪也。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屬桂枝湯證。

汗後而餘邪復聚為煩,亦其人陽氣重故也。以浮數知熱在表,故更宜汗解。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屬桂枝去芍藥加生薑一兩人參二兩新加湯(通行本作加芍藥)。

素秉血虛氣陷者,汗後乃有此變,病屬經氣之虛,不得以沉遲屬之少陰,以證悉在表,脈隨證斷故也。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此素秉肺燥腠疏,發汗後令寒熱內陷於肺,雖汗而肺氣實閉,故仍主麻杏,汗出而用麻黃者變也。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屬桂枝甘草湯。

素秉肝氣浮動者,汗後乃有此變。桂枝以降衝,甘草以緩急,治裡兼可和外。此肝氣上越乘心為悸,與水停心下為悸者不同,且非心氣之虛悸也。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屬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臍下悸,為肝氣搏水上犯。素秉肝絡下鬱,衝陽不固者,乃有此變。

發汗後,復脹滿者,屬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

素秉脾氣不運者,汗後則變脹滿。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屬芍藥甘草附子湯。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屬調胃承氣證。

同一汗後之變,而寒熱虛實不同,相體以診之義,蓋可知矣。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幹,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屬五苓散。

發汗已,脈浮弦(通行本誤作數),煩渴者,屬五苓散證。

五苓散證,為太陽毛脈不能合精,致胃絡難以行水,遂使三焦氣阻,水道失其通調,證在陽而不在陰,病因由邪客膚表,令陽明主闔之機針[juzhuo校注:疑有誤]不利,與太陰不開,少陰不能制水之證,有內外淺深之異。

傷寒,汗出而渴,小便不利(通行木缺)者,宜五苓散。不渴者,屬茯苓甘草湯。

五苓散證,雖汗出而玄府之氣仍未透徹,蓋微微似汗而己。汗出而渴,所治重在生津,運脾即以生津也(五苓散用白朮以化氣生津)。汗而不渴,所治重在化氣,宣胃即所以化氣也(茯苓甘草湯,用生薑以宣散水氣)。兩證皆以小便不利為機針,而治分府藏之辨。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一作僻)地者,屬真武湯。

素秉肺腎不交,而肝陽浮越者,誤汗即成此變。真武法斂肝溫腎,轉中府以交上下,腎虛而肝陽內動者宜之。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幹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屬生薑瀉心湯。

素秉血熱氣寒之體,則變生瀉心諸證。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嘔吐而不(通行本誤作下)利者,屬大柴胡湯。

素秉膽熱胃實之體,則變生本證。

陽明病,自汗出,或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雖硬不可攻之,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汁,皆可為導。

素秉腸燥而胃不過實,則變生本證。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屬調胃承氣湯證。

此胃熱素盛,發汗即熱越過經,化熱速而糟粕未實,故但主調和胃氣,不用枳、樸峻攻氣結也。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屬四逆湯證。

此素秉肝腎虛寒,故誤汗變生厥利,腹內拘急之證。蓋熱浮三陽,寒入三陰之為變也。

發汗後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素秉胃熱氣盛,故發汗即表虛裡實,證成急下。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此言陽明實證,本應下之,或下之太遲,令汗出過多,津傷氣洩,邪實正虛,則不可更下。發汗,指病人自汗,因陽明外證必多汗,非指醫發其汗也。陽明下證,失下則陰竭邪陷而轉少陰,本條雖汗多亡陽,病機尚未入陰,此時脈象必弦大而急,食[juzhuo校注:疑有誤]下則轉浮洪,時而惡熱譫語,時又乍感微寒,所謂亡陽譫語之義,亡陽二字,不可拘泥,凡陽明實證,汗多亡陽者,謂亡胃中津液,津亡則胃脘之陽不能運化(胃陽賴津濡而氣化),故亦謂之亡陽,蓋同表虛裡實之稱,不可以表虛竟用參芪轉實其衛,與陽虛多汗手足厥冷之亡陽,又有天淵之別。故但以柴胡桂枝湯復法,清膽熱以生津液,達榮鬱而和腠理,此亦治譫語之一例也。本篇多六經已見之條,乃復集示以垂教者,使學者知讀論之法,必於每一病變,詳求致變之因。每一病機,深究體秉之異。如同一汗出,而變象萬端,方隨證轉,一藥進退,主治頓殊,循是精思,因熟致巧,庶乎長沙之室,得由戶升堂云爾(昔嘗治一湖北劉媼,發熱譫語,時微惡寒,餘以柴胡桂枝法治之,次日轉躁煩氣短,脈沉而澀,堅問其家,不承認服他方,證象甚險,餘與言此為災怪,假令但服和外之劑,即治逆不當內陷,今雖加劇,能實語服何藥致此變,尚可起也。病家喜餘猶能轉危,乃述他醫與牛黃丸一服,後變此證,因復以柴胡桂枝湯投之,一劑而病解矣。調理兼旬乃廖,可知聖法求源之治,不可與禁方同日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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