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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寒熱門--發熱

《保赤心筌》 · 清·胡芸谷


小兒慣能發熱者,熱為陽,小兒純陽,兩陽相併則熱生,陽有餘,必至陰不足,陰不足則熱又生,經曰陽盛生外熱,陰虛生內熱者是也。幼醫因其發熱多端,演出無數病名,且添出五日一蒸,八日一蒸等說,荒謬支離,毫無把握。惟陳飛霞先生獨以表、裡、虛、實四證總其大綱,則一切發熱可從此包括,而治法亦有所遵循矣。後更以雜證發熱,分列證治,庶一覽瞭然雲。

一曰表熱。

風寒鬱於肌表,則腠理閉塞,營衛不和,故發熱翕翕然作,按之烙手,此熱但發於皮肉之外,不與臟腑相干。經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可汗而已。又曰因於寒體若燔炭,汗出而散是也。小兒外感風寒,必喜人懷抱,神氣畏縮,惡風惡寒,不欲露出頭面(畏寒也),面慘(寒),鼻流清涕,或噴嚏咳嗽(皆肺經受風),渾身拘急(寒主收引),脈浮緩或緊數(風寒邪),或頭痛(表邪)身痛(寒),無汗(傷寒)或微有汗(傷風或暑),惟口不渴吮乳,口不熱,二便調,(此三證,為邪未入裡)知為表熱宜汗散之,桂枝湯加柴胡、葛根,一汗而平。微虛者,參蘇飲或四君子加柴、葛、防風。景嶽於氣血平和,但昏臥倦怠,診無實證者,用四柴胡飲、五柴胡飲。氣壯能食者,正柴胡飲。內火盛者,一柴胡;寒勝者,二柴胡。

乳子病發熱,不任服藥者,初起可於寅卯時,乘兒熟睡,夏用單衾,冬用綿被矇頭松蓋,令稍暖為度(勿擁其鼻),少頃微汗津津,上下通透,邪自散矣,甚者覆二三次必效。○

一法令母摟抱,貼身而睡,或赤體貼抱,上覆兒首,其汗自出,寅卯時取之。

《捷訣》治小兒但發熱者,用蔥一握,搗絞取汁,略入麻油和勻,以指蘸摩兒之五心(胸口及兩手足心),及頭面項背等處,每處運擦十餘下,運畢,以厚衣裹之矇頭,令微汗出則邪散,而又不傷原,神方也。此法並治一切時行痘疹傷食等熱皆效。

傷寒傷風各證治法附後。

凡治表熱春夏宜辛涼,秋冬宜辛溫,切忌清降。

二曰裡熱。

即內熱也。外感二三日後,邪熱入裡,致壯熱(肌肉之熱)口渴,吸乳不已(胃熱),多叫(心熱)胸滿(肺熱),氣喘(肺火)唇焦(脾火),面赤(胃熱),大小便秘(腑熱),五心煩熱(陽亢陰消),睡夢不寧(心膽火),或喜露頭面(三陽火盛),仰臥腳熱(內熱),揚手擲足,揭去衣被,渴欲飲水(皆陽明熱),目赤多眵(肝火),口中熱(脾火),小便赤澀(心小腸火)等證。又或乳食內停,鬱成內熱,但察其絕無表證,而熱在五臟六腑,三焦九竅,及筋骨肌肉之分者,皆為裡熱內熱,治宜導赤散煎送瀉青丸。

按:大抵內熱與裡熱,頗有不同,仲景書以外感邪熱入腑,為裡熱;雜病以病發於陰,為內熱。是所謂陰虛生內熱之候,與上條裡熱似同而實異,景嶽混作一家,殊失宗旨。(宜歸入虛熱條)

凡裡熱須察其虛實施治,不得概用涼消。

又按:小兒乳汁未充,五志之火易亢,臟腑內熱,尤以心肝肺胃之火居多,治當分辨。

《捷訣》雞子清一個,和真麻油等分,雄黃(研,一錢)攪極勻,取婦人乳發一團,蘸拍小兒胸口下至臍輪為止,須拍半個時辰(冬月宜烘暖),仍以發罨胸口,布扎定,俟一炷線香燼,乃去之,其熱自退。○若身無熱,而啼哭焦煩,神志不安者,前法去蛋清,拍過罨之,安臥即愈。此前古未有之方,功效如神。

凡瘟疫時邪,痰毒溼溫等證,有熱自裡達外者,故初起不惡寒,而但壯熱不退,此熱在肺胃,與風寒外感治法不同,當各求其屬而衰之。

三曰虛熱。

此必因大病之後,元氣早傷,或汗下太過,內傷津液,脾氣受傷,以致肌表發熱,或晡熱潮日久不已,證必面色青白,身倦無力,自汗肢軟,手足厥冷,或渴或不渴,二便如常,此為氣虛發厥,血虛發熱之大證,四君子加炮姜,甚者加附子,熱退後,以平劑調之。

張景嶽謂五火內生,病由陰分,其來也必緩,非同外感邪熱之驟至也。若誤用升散,禍不旋踵(火空則發矣),但察其熱盛而陰不甚虛者,不妨以清之降之,暫解其標。若元氣虛而為熱者,必真陰不足之假陽證,察其果由心脾肺氣虛,五君子湯;肝腎陰虛,六味地黃湯、理陰煎;如肝腎血虛,格陽於外者,八味地黃湯、六味回陽煎;肝經血虛,生風而熱者,四物湯加鉤藤、天麻。

誤汗氣虛,致發熱惡寒者,補中益氣湯;汗後陽虛發熱者,四君子加當歸;汗後血虛,六神散加粳米;汗後陰虛,四物湯加參、芪。

誤用黃連涼攻,致肌熱頰赤,煩躁,大便瀉下黃沫者。錢乙用參苓白朮散補脾而瀉止,繼以人參、胡黃連等證調之。

汗下後表裡俱虛,氣不歸元,致陽浮於外,故再發熱,非真熱也。羅謙甫曰:此宜六神散之類加烏梅和其胃氣,收其虛陽(梅性收),自不至屢愈屢發。

一九歲兒肺熱咳喘,誤服犀、黃、腦、麝愈甚,悶亂渴飲,不能食。錢乙曰:宜先實其脾,然後瀉肺。眾疑之,錢用益黃散加使君子二服,後進瀉白散而愈。謂眾曰:小兒涼藥傷脾,脾陽外越,涼藥久則胃寒不能食,吾故先實其脾。愚以此法治虛熱,十得八九。蓋小兒以脾胃為本,且傷脾者甚多故也。

四曰實熱。

小兒實熱之證,必面色黃赤,氣盛目赤,腮鼻燥黑,大渴飲冷,喜就陰涼,或合面冷,或仰面臥,必露出手足,揭去衣被,或狂叫,或不啼,小便赤,大便秘,甚至舌苔黃焦,齒板或黑,此宜微下之。古法治分五臟,如瀉心湯、導赤散、瀉青、瀉黃、瀉白等散俱可,《集成》沆瀣丸、《局方》涼膈散、滋腎丸、調胃承氣湯皆可酌用。

小兒實熱,證如傷寒陽明腑邪結實,及時疫溫熱,麻痘毒盛熱甚等病,必面赤口渴,多啼,五心煩躁,喘促躁擾,揚手擲足等證,詳見一卷,四證各條,通宜承氣湯;兼表邪者,大柴胡湯之屬。如兒不勝攻下,法用雞子清調塗胸口,內和水粉一匙同調,又塗兩手心,再取釀酒家小曲十數個,研爛,熱酒調作二餅,貼兒兩足心,布包定,令引火向下,少頃熱退身安,亦神方也。

上四者,發熱之大綱也,下將雜證附列。

一曰傷寒發熱。

必惡寒無汗,頭痛面黯,身痛脊強,或喘急面赤,口中氣熱。此宜發散寒邪,先服惺惺散,後用沆瀣丹,以防熱邪陷入。若八歲以後,宜與大人同治,於仲景書求之。

二傷風發熱。

證必惡風自汗,頭痛指冷,清涕咳嗽,喘急呵欠,多啼多睡等證,宜疏風解肌,柴葛桂枝湯之類。俟熱退淨之後,宜滋陰養血,詳後傷風門。凡傷風寒肌熱,若見吐瀉,是脾胃虛也。切忌發散,重耗其津,宜理中丸,更煎五苓散送之。

三傷熱發熱。

此證多見於夏月,必自汗口渴,昏睡,四肢俱熱,面黃赤,大小便秘澀。宜先清熱,人參白虎湯,次用生脈散或六一散、益元散。

其四中暑發熱。

亦口渴自汗昏睡,與上條傷熱相同,但其手足必冷,或嘔或瀉,此乃陰暑傷元。宜先服調元生脈散,次服四君子加木香,或清暑益氣湯。

其五暑溼發熱。

夏月酷暑時雨之後,溼令大行,兒吸受此氣,亦見壯熱渴飲,小便赤短,舌苔白滑,宜益元散。江篁南雲:如兒小不能服藥,可取幹壁土,鋪撒地上,上以芭蕉葉或草蓆鋪之,臥兒於上,更以芭蕉葉覆之,再略加壁土於上,能睡片時,其熱自解。

其六溫熱發熱。

多見於春夏之交,初起便發熱頭痛,口大渴飲冷,舌苔黃膩,甚則神昏譫語,二便不利。此皆肺胃受邪,與傷寒不同,宜人參白虎湯或小承氣湯下之。

其七傷食發熱。

按:小兒食積,多不發熱,惟夾雜外邪,則有熱證,如兒肌肉壯熱,察其兼有口渴,多啼好睡,或吐瀉,或痛或脹,大便酸臭,或惡食喘急等證,方是外邪夾食。宜保和丸、集聖丸,次用二陳湯加消導則止。若發熱而審無停積之候,妄用消導,必致邪熱入裡,慎之慎之。

其八夜熱。

小兒晝涼夜則發熱,此血虛陰虧也。六味地黃加龜板、當歸、白芍,以收納陰氣,或人參當歸散。夾邪者,加味逍遙散。有夜熱多涎,好睡(脾虛),誤下作瀉者,錢乙令專服白朮一味,或散或膏,自能止瀉化痰,清神退熱。

其九驚熱。

因驚而熱,宜從卒驚、類驚、急驚門求治。《集要》雲:此證必心悸面青,脈數煩躁,自汗狂叫,或神思恍惚,或四肢作搐,此心肝熱也,導赤散加川連主之。

其十潮熱。

如海潮之來,應時而發,過時即退,一日一至,其狀如瘧,此肺熱也,地骨皮散主之。有一日兩發者,胃熱也,集聖丸主之。不治則化為驚疳矣。薛己治一兒潮熱,申酉時為甚,(即日晡潮熱也,膀胱腎經)所主子丑時方退,二便秘澀,身上有疥,口渴飲水,薛謂此脾胃實熱傳於肺大腸,用四順清涼散四服而熱退,又用四物加柴胡、川連、桃仁、赤芍。

十一客熱。

乍有乍無,乍熱乍涼,如客之往來莫定,此熱邪於心,故熱形於額次,身恍惚多恐,聞聲則惕。皆正虛而邪甚也,邪正交爭,故發熱不定。先用導赤散,重則四順清涼散、團參散。

十二午熱。

每逢巳午時發熱,過時即涼,此血虛心熱也,治如上客熱。

十三煩熱。

身熱心煩,多啼,手足微溫,小便赤澀,舌尖赤,宜導赤散送瀉青丸。二便秘者,沆瀣丹(涼驚丸)。

十四壯熱。

亦實熱裡熱之甚者(已詳前)。按:此證由於氣血壅實,五臟火盛,故鬱蒸於內,則為恍惚驚心,發於外則為壯熱,烙手喘粗,燥急,或至抽搐,治如上法,實者以沆瀣丹洩之。

十五積熱。

此由食積內鬱,蒸熱於外,表裡俱實,必兼面赤,口唇瘡癤,煩渴多叫,二便黃赤,多因溼熱,麥面糯積,或煎炒厚味,或熱藥峻補,或厚被重綿,爐火燻逼,以致津枯陽亢,沆瀣丹主之。此與上條外邪夾食不同。

十六疳熱。

此證雖由食積而起,但已成疳熱,又與上條暴傷飲食不同,其證黃瘦嗜食,飲食不為肌膚,骨蒸肌烙,盜汗洩瀉,口渴,肚大,腳細。此傷於飢飽,或病後失於將息所致。四君子加歸、芍,甚者用集聖丸,並於疳積鬥求治。

十七疫熱。

天行時氣,瘟疫初起,即憎寒壯熱,大渴,苔膩焦黃,或譫語昏迷,當從瘟疫門辨治。

十八痘疹。

凡小兒冬春二季,或春夏之交,偶見發熱喘逆等證,須察近時近地,有無種痘,及天瘡時痘,如系痘疹瘄子,宜按本門治之(合後條看)。

十九瘡毒。

凡小兒肌熱汗散,至再而熱如故者。須防或有瘡毒在身,如看無瘡癤,汗出而熱熾,當察其耳目,若眼如包淚,照看耳後,則紅筋燦然,或指梢尖冷,脈來緊數者,痘疹將發也,按本門治之。

二十病後餘熱。

傷寒發熱,汗吐下後,餘熱不退,此虛陽外越,與前條虛熱相類。六君子加歸、芍,或四君子加炮姜,切忌表散,又忌寒涼。

(以上二十證,標同而本異,治不對證,立見傾危,茲特分條列案,學者若能悉心求之,亦去道不遠矣)

愚按:頭身發熱一證,時醫有退熱之藥,究不知其熱之根由,胸中自無把握,今以表、裡、虛、實四字提綱,更以二十證為目,一覽瞭然矣。總之發熱而頭痛,惡風惡寒者,外感也。外感風邪,隨汗而退,不致久纏。惟發熱而不惡寒者,為內熱;熱而能飲水者,腑熱也;不飲水,不煩躁,則邪熱犯未入裡也。飲雪水而不知寒,是陽盛而陰虛也,木香散主之。若飲開水,而不知熱,是陰盛而陽虛也,異功散主之。至於隨證變化,則存乎其人。

又按:近見小兒異聞怪狀,入荒祠,登古冢,致魂離發熱,晝夜不退,多啼,不寐不語,精神昏昧,此與前條驚熱不同,當於卒驚風門求之。並察其有無外感食積,然後論治,客忤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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