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刺節真邪第七十五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聞刺有五節奈何?
岐伯曰:固有五節。一曰振埃。二曰發 。三曰去爪。四曰撤衣。五曰解惑。
黃帝曰:夫子言五節。餘未知其意。
岐伯曰:振埃者。刺外。去陽病也。發 者。刺腑輸。去腑病也。去爪者。刺關節肢絡也。撤衣者。盡刺諸陽之奇輸也。解惑者。盡知調陰陽補瀉有餘不足相傾移也。
此章論真氣遊行出入於肢節皮膚經脈之間,皆當調之和平。導其通利。真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受於天者。先天所生之精氣。谷氣者。水谷所生之營衛宗氣津液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神氣之所遊行出入,故曰刺節。有因真氣不調。有為邪氣所阻,故篇名刺節真邪。趙庭霞曰。兩精相搏謂之神。兩精者。先天之精。後天水谷之精。是真氣即是神氣。分而論之。各有其名。合而論之。總屬中下二焦所生之血氣也。
黃帝曰:刺節言振埃。夫子乃言刺外經。去陽病。餘不知其所謂也。願卒聞之。
岐伯曰:振埃者。陽氣大逆。上滿於胸中。憤 肩息。大氣逆上。喘喝坐伏。病惡埃煙。KT 不得息。請言振埃。尚疾于振埃。黃帝曰:取之何如。
岐伯曰:取之天容。黃帝曰:其咳上氣窮 胸痛者。取之奈何?岐伯曰。取之廉泉。黃帝曰:取之有數乎。
岐伯曰:取天容者。無過一里。取廉泉者。血變而止。帝曰善哉。( 充人切惡去聲KT 音噎 音屈)
此陽氣逆於內,而不能充行於形身也。陽氣者。陽明水谷所生之氣。大氣宗氣也。陽氣大逆,故憤肩息。大氣逆上,故喘喝坐伏也。六元正紀論曰。陽明所至為埃煙。病惡埃煙。KT 不得息。陽明之氣病也。陽明者。土也。請言振發其陽明之氣。疾如振發其塵埃也。天容。手太陽小腸之經。刺之以通陽氣之逆。 者。語塞也。其咳上氣窮 胸痛者。所受於天之氣上逆。不得合併而充身也,故取任脈之廉泉,以通腎臟之逆氣。一里者。如人行一里。其氣已通。言其速也。血變者。通其血絡也。
閔士先曰:手太陽心之腑也。通神氣,故取手太陽之天容。
黃帝曰:刺節言發 。餘不得其意。夫發 者。耳無所聞。目無所見。夫子乃言刺腑輸。去腑病。何輸使然。願聞其故。
岐伯曰:妙乎哉問也。此刺之大約。針之極也。神明之類也。口說書卷。猶不能及也。請言發 。耳尚疾於發 也。黃帝曰善。願卒聞之。
岐伯曰:刺此者。必於日中。刺其聽宮。中其眸子。聲聞於耳。此其輸也。黃帝曰善。何謂聲聞於耳。
岐伯曰:刺邪以手堅按其兩鼻竅,而疾偃其聲。必應於針也。黃帝曰善。此所謂弗見為之而無目視。見而取之。神明相得者也。
此言神氣之通於七竅也。 者耳無所聞。目無所見。上竅之不通也。聽宮。手太陽之經。心之腑輸也。眸子耳中之珠。刺耳之聽宮。尚疾於發目之 。是耳竅與目竅之相通也,以手堅按其兩鼻竅,而疾偃其聲。必應其耳中之針。是耳竅與鼻竅口竅之相通也,而上之七竅不通。獨取手太陽以通心神之氣,而七竅皆利。是神明之通於七竅也。心為陽中之太陽,故必於日中取之。
黃帝曰:刺節言去爪。夫子乃言刺關節肢絡。願卒聞之。
岐伯曰:腰脊者。身之大關節也。肢脛者。人之管以趨翔也。莖垂者。身中之機。陰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故飲食不節。喜怒不時。津液內溢,乃下留於睪。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趨翔不能。此病榮然有水。不上不下。鈹石所取。形不可匿。常不得蔽,故名曰去爪。帝曰善。
此言津液隨神氣而滲灌於諸節者也。津液生於中焦陽明。淖澤於骨。所以濡筋骨而利關節。腰脊者。從大椎至尾 ,乃身之大關節也。手足肢脛之骨節。人之管以趨翔。蓋津液淖澤於肢脛,則筋骨利而脛能步趨。肢能如翼之翔也。莖垂者。腎之前陰,乃宗筋之會。腎者胃之機關。主受藏津液。夫腎臟所藏之津液。從宗脈而上濡於空竅,故曰莖垂者。身中之機。陰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此言胃腑所生之津液。隨神氣而淖注於骨節。腎臟所藏之津液。從宗脈而上濡於空竅。如飲食不節。喜怒不時,則津液內溢,乃下流於睪囊。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趨翔不能。此病榮然有水。不上不下。當用鈹石取之。形謂前陰。爪者脈之餘。謂形不可藏匿。常不得遮蔽。有若去其宗筋,故命曰去爪。
黃帝曰:刺節言撤衣。夫子乃言盡刺諸陽之奇輸。未有常處也。願卒聞之。
岐伯曰:是陽氣有餘,而陰氣不足。陰氣不足則內熱。陽氣有餘則外熱。內熱相搏。熱於懷炭。外畏綿帛。近不可近身。又不可近席。腠理閉塞,則汗不出。舌焦唇願。臘幹嗌燥。飲食不讓美惡。黃帝曰善。取之奈何?或之於其天府大杼三。又刺中膂以去其熱。補足手太陰以出其汗。熱去汗稀。疾於撤衣。黃帝曰善。
此因津液不外濡於皮毛,以致陽熱盛而不可近席。不上濟於心髒,以致內熱盛而熱如懷炭。蓋陽氣者。火熱之氣。陰氣者。水陰之氣也,故曰盡刺諸陽之奇輸。奇輸者。六腑之別絡也。津液生於胃腑水谷之精。大腸主津液。小腸主液。膽者。中精之府。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是六腑之津液。從大絡而外濡於皮膚分肉者也。心為陽中之太陽。太陽膀胱為水府。水火上下相濟者也。水液不上滋於心,以致心火盛而熱於懷炭。舌焦唇願。臘幹嗌燥。心不和,故飲食不知味也。或之於其者。謂水谷之津液,皆藏於膀胱。水液隨太陽之氣。營運於膚表。或不必盡刺諸陽之奇輸。取之於其天府大杼三 。使膀胱所藏之津。外濡於皮毛。又惡太陽經之中膂。通津液上滋於心髒,以去其熱。手太陰乃金水之生源,而外主皮毛。足太陰主脾而外主肌肉。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故當補足手太陰以出其汗。熱去汗稀。疾於徹衣之去熱也。
黃帝曰:刺節言解惑。夫子乃言盡知調陰陽補瀉有餘不足相傾移也。惑何以解之?
岐伯曰:大風在身。血脈偏虛。虛者不足。實者有餘。輕重不得。傾側宛伏。不知東西。不知南北。乍上乍下。乍反乍復。顛倒無常。甚於迷惑。黃帝曰善。取之奈何?
岐伯曰:瀉其有餘。補其不足。陰陽平復。用針若此。疾於解惑。黃帝曰善。請藏之靈蘭之室。不敢妄出也。
此言陰陽不調。致神志之迷惑也。夫火為陽。水為陰。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火之精為神。水之精為志。大風在身,則血脈偏虛。虛者不足。實者有餘。主脈偏虛,則輕重傾側矣。陰陽不調,則神志迷惑矣。神志迷惑。是以不知東西。不知南北,而反覆顛倒也,故當瀉其有餘。補其不足。陰陽平復。疾於解惑。夫血者神氣也。心臟所主,而發原於腎。是以風傷血脈,則陰陽不調。陰陽不調,則神志昏而甚於迷惑也。此五節論神氣不調,故曰刺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神遊最速,故曰疾於撤衣。疾於解惑。閔士先曰:以上五節。雖有氣神津液之分。然總不出於下焦之腎臟膀胱。中焦之陽明胃腑。蓋下焦乃所受於天之精。中焦乃後天之谷氣。兩者相搏而為神也。
黃帝曰:餘聞刺有五邪。
岐伯曰:病有持癰者。有容大者。有狹小者。有熱者。有寒者,是謂五邪。黃帝曰:刺五邪奈何?
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過五章。癉熱消滅。腫聚散亡。寒痺益溫。小者益陽。大者必去。請道其方。此節言真氣通會於皮膚肌腠之間,而有壅滯大小寒熱之病。邪者。謂不得中正之和調也。章、法也。
謂陽盛於外而為癉熱者。使之消滅。氣熱而為壅腫者。使之散亡。寒者致其神氣以和之。真氣小者益其陽。大者必使之歸去。各有平調之法也。閔士先曰:始言刺節。中論真氣。末言外邪,故曰刺節真邪。所謂邪病者。謂不得中和之道而為病也。若以外邪之病論之。去經義遠矣。
凡刺癰邪。無迎隴。易俗移性不得膿。脆道更行。去其鄉。不安處所,乃散亡。諸陰陽過壅者。取之其輸瀉之。此氣滯於皮膚肌腠之間,而為腫聚也。癰者。壅也。此因氣壅而腫。非癰膿者。離合真邪論曰。天暑地熱,則神水波湧而隴起。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蓋言此氣壅於皮膚分肉而為腫。無迎刺隴起之經脈也。俗猶習俗。性者。心之所生也。謂心所生之神氣。習聚於此。當移易其流行。非癰膿,故不得膿。脆道。肌肉之理路也。聚氣從脆道更行。去其所聚之鄉。不使安其處,則聚氣乃行散矣。諸陰陽之脈。所過於壅處者。取其輸而瀉之。蓋皮膚分肉之氣。從經輸絡脈而出。恐聚氣之流於脈絡也。此言合併充身之真氣。亦營運環轉之無端也。
凡刺大邪日以小。洩奪其有餘,乃益虛。剽其通。針其邪。肌肉親視之。毋有反其真。刺諸陽分肉間。大者。謂真氣容大於肌腠之間,故當使之日小。夫有飲於外,則不足於內。若洩奪其有餘,乃益虛其內矣。蓋言日以小者。使之復反於內。非奪其外。洩也,故剽切其真氣通會之處。針其有餘之氣,以通於內。親、近也。近視其肌肉緻密而小,則外內和平矣。若毋有反其真者。再刺諸陽分肉間。蓋真氣者。神氣也。從關節而出於肌腠之外,故剽通其關節。其有未反者。再取之肌肉也。閔士先曰:水谷所生之氣。從大絡而出於分肉。神氣出入於關節之間。總屬中焦之谷氣而分走其道。趙庭霞曰。谷氣與下焦之精氣相搏,而後謂之神。
朱衛公曰:毋有反其真。刺諸陽分肉間。是真氣從節而出。可復從分肉理路而入。亦環轉出入者也。
凡刺小邪日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視其所在迎之界。遠近盡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費。刺分肉間。小者通會於肌腠之氣虛小,故當使日以漸大,即追而補之,乃無害。視其氣至之所在,而迎之於界。界者。節之交也。使上焦之神氣。中焦之谷氣。下焦之天真。遠近盡至,則日以大矣。侵、漸進也。費、用也。其不得外侵而行之者,乃中焦之谷氣自用。不與下焦之天真合併而充身,故當刺分肉間以通其谷氣。閔士先曰:追而濟之曰補。蓋追其正氣之內歸。小者當迎之使出。不當追之使入。曰補其不足乃無害者,言此處追而補之,則彼處溢而自出矣。謂真氣之環轉出入者也。朱衛公曰:此節與上節交錯環轉。本篇論氣血之離合出入。聖人反覆辯論。曲盡婆心。學人不可不深體之。
凡刺熱邪越而蒼。出遊不歸乃無病。為開闢門戶。使邪得出。病乃已。熱邪者。陽氣盛而留於肌腠之間,故為熱也。蒼蒼者。天之正色也。越而蒼者。使邪熱發越,而天真之氣色見矣。出遊不歸。謂神氣遊行於外,而不返其真。此為開闢門戶。使邪得出而後病乃已,故雖出遊不歸乃無病。此蓋言真氣外內出入。環轉無息者也。
凡刺寒邪日以除。徐往徐來。致其神。長戶已閉。氣不分。虛實得調。其氣存也。
寒氣者。所得於天之水寒。神者。火之精也。水火相感。神志合精。是為和平,故刺寒邪者。日以除其寒。徐往徐來,以致其神氣,即閉其門戶。使氣不分,而寒熱之虛實得調。其真氣乃存矣。上節論開闢門戶以去邪。此論門戶已閉乃存正。
黃帝曰:官針奈何?
岐伯曰:刺癰者用鈹針。刺大者用鋒針。刺小者用圓利針。刺熱者用 針。刺寒者用毫針也。
此申明五者之病,皆在皮膚肌肉之氣分,故所用之針,皆取痺於肌肉者也。
請言解論。與天地相應。與四時相副。人參天地,故可為解。下有漸洳。上生葦蒲。此所以知形氣之多少也。陰陽者。寒暑也。熱則滋雨而在上。根 少汁。人氣在外。皮膚緩。腠理閉。血氣減。汗大洩。皮淖澤。寒則地凍水冰。人氣在中。皮膚致。腠理閉。汗不出。血氣強。肉堅澀。當是之時。善行水者。不能往水。善穿地者。不能鑿凍。善用針者,亦不能取四厥。血脈凝結。堅搏不往來者。亦未可即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溫。冰釋凍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脈猶是也。治厥者必先熨。調和其經。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以調之。火氣已通。血脈乃行。然後視其病脈。淖澤者刺而平之。堅緊者破而散之。氣下乃止。此所謂以解結者也。
此解論所受於天之氣。從陰而生。自下而上。應天地之寒暑往來。隨四時之生長收藏者也。漸洳。濡滋之地也。葦蒲生於水中。其質柔弱。中抽堅莖。名曰蒲槌。內剛外柔。為堅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陽。生於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氣之多少也。謂充於形中之氣。生於天一水中。知所秉之濃薄,則知氣有多少矣。人之陰陽出入。應天地之寒暑往來。熱則滋雨在上,而萬物之根 少汁。蓋言精水亦隨氣而上出者也。熱則人氣在外。腠理開而汗大洩。津氣外洩,故在內之血氣減少。此言人之血氣。本於下焦之精氣也。地凍水冰,則天氣收藏,而人氣在中。皮膚緻密,而汗不出。精氣內藏,故血氣自強也。善行水者。不能鑿冰。善用針者,不能取四厥。謂氣隨天地之寒暑出入。非人力之所能強也。
治厥者必先熨。通其氣也。調和其經。通其經也。謂所受於天之精氣。行於經脈之外內者也。調之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謂血氣之行於上下四旁。無處不到也。淖澤者。行之太過。當刺而平之。緊澀者。澀滯不通。當破而散之。此所謂以針而解結者也。
用針之類。在於調氣。氣積於胃,以通營衛。各行其道。宗氣流於海。其下者注於氣街。其上者走於息道,故厥在於足。宗氣不下。脈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調。弗能取之。
此言後天飲食之谷氣,乃營衛宗氣。各走其道。充於形身之上下者也。厥在足者。少陰之氣厥也。
寒氣厥逆於下。是以宗氣不能不行。脈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調。弗能通之。謂下焦之精氣,乃陰陽水火。得火熱而後能溫其水寒。夫所受於天者。少陰腎臟之精氣也。衝脈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邪入 中。厥在於足,而宗氣不下者。謂宗氣下行,而與少陰之氣相合也。
夫所謂合併而充身者。下焦先天之氣。上與陽明之谷氣相合,而出入於關節肌腠之間。然而後天所生之宗氣。亦下行而與少陰之精氣相合。注於氣街,入於 中。並行於經脈皮膚之外內者也。
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實虛。切而循之。按而彈之。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而下之。此申明血氣之行於脈中也。內經雲。絡滿經虛。瀉陽補陰。經滿絡虛。瀉陰補陽。蓋以裡之經脈為陰。外之絡脈為陽。血氣之行於脈中。從經而脈。脈而絡。絡而孫,故必先察其經絡之虛實而後取之。
六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謂之自已也。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
此申明血氣之行於脈外也。六經者。手足之十二經別也。大經者。經隧也。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胃腑所出之氣血。充於皮膚分肉之間者。從臟腑之大經,而外出於皮膚。橫絡者。經脈之支別也。如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經脈之橫絡。盛加於大經,而令之不通也,故視而瀉之。
此所謂解結也。此二節。論水谷所生之血氣。營於脈中。充於膚腠。各有道路也。閔士先曰:以此二節列於節中者。分別合併,而充身之真氣各別也。當以自費之義參之。上寒下熱。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已刺則熨。項與肩胛。令熱下合乃止。此所謂推而上之者也。
此言下焦所生之氣。從下而上也。太陽為諸陽主氣,而太陽之氣。生於膀胱水中。上寒下熱。此太陽之氣。留於下而不上,故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以候氣至。已刺則熨項與肩胛。令火熱與下之陽氣交合乃止。此所謂推而上之者也。閔士先曰:本經凡曰項太陽,皆在氣分上看。取表氣,故不言經穴。趙庭霞曰。少陰太陽。本水火之標本,故俱用火以溫氣。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之於經絡者取之。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
此言上焦所生之氣。從上而下也。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燻膚充身澤毛,是謂氣。此上焦之氣。從上而下。如上熱下寒。當視其虛脈而陷之於經絡者取之。此因脈虛而氣陷於脈內。不能燻膚熱肉。故下寒也,故當取之於經。俟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
大熱遍身。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血而實者瀉之。因其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頸動脈。久持之。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中而復止。如前熱去乃止。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
此言中焦所生之氣。從中而出。散行於上下者也。中焦之氣。陽明水谷之悍氣也。大熱遍身。狂而妄見妄聞。此陽明之氣。逆而為熱狂也,故當視足陽明之皮部,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如逆於血脈之中而血實者瀉之。蓋中焦之氣。從大絡而出於皮膚者也。其悍氣之上衝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出 。下客主人。循牙車。復與陽明之脈相合。並下人迎。從膺胸而下至足跗,故當因其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頸中人迎之動脈。久持之。蓋使悍熱之散於脈外。勿使合於脈中。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
以上三節。申明膚表之氣。又有從上中下之三道而出者。是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又有二氣也。
學人能明乎陰陽血氣離合出入之道。全經大義。思過半矣。
黃帝曰:有一脈生數十病者。或痛或癰。或熱或寒。或癢或痺。或不仁。變化無窮。其故何也?
岐伯曰:此皆邪氣之所生也。
此下論邪氣之傷人營衛宗氣,則真氣去。邪獨留。邪氣淫 。變化無窮。是以一脈而生數十病也。
黃帝曰:餘聞氣者。有真氣。有正氣。有邪氣。何謂真氣。
岐伯曰:真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正氣者。正風也。從一方來。非實風。又非虛風也。邪氣者。虛風之賊傷人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風者。其中人也淺。合而自去。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所受於天者。先天之精氣。谷氣者。後天水谷之精氣。合併而充身者也。正氣者。大塊噫氣。其名為風。從一方來。非實風。又非虛風。此天地之正氣也。虛風者。從虛鄉來之賊風。傷人正氣。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風者。其中人也淺。與真氣合而自去。蓋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
閔士先曰:人秉天地之正氣所生,故天之正氣。與人之真氣相合。不能勝真氣者。合併之氣盛也。
朱衛公曰:風出於地隧之中,故其氣來柔弱。實風者。天之怒氣也。
虛邪之中人也。灑淅動形。起毫毛而發腠理。其入深。內搏於骨,則為骨痺。搏於筋,則為筋攣。搏於脈中,則為血閉。不通則為癰。搏於肉。與衛氣相搏。陽勝者則為熱。陰勝者則為寒。寒則真氣去。去則虛。虛則寒搏於皮膚之間。其氣外發腠理。開毫毛。淫氣往來。行則為癢。留而不去為痺。衛氣不行,則為不仁。
此言虛邪之傷形也。灑淅動形,故搏於皮脈肉筋骨,而為痺為攣。為癰為痺。陰勝則為寒。寒則真氣去。有傷衛氣,則為不仁。此皆邪氣之所生也。
虛邪偏客於身半。其入深。內居營衛。營衛稍衰,則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其邪氣淺者。脈偏痛。此邪氣偏客於形。傷其營衛,則真氣去,而為偏枯也。其邪氣淺者脈偏痛。蓋偏枯者。邪直傷於筋骨也。閔士先曰:營衛衰則真氣去。當知營衛真氣。同本所生,而各走其道。可離而可合者也。
虛邪之入於身也深。寒與熱相搏。久留而內著。寒勝其熱,則骨疼肉枯。熱勝其寒,則爛肉腐肌為膿。內傷骨。內傷骨為骨蝕。有所疾前筋。筋屈不能伸。邪氣居其間而不反。發為筋溜。有所結。氣歸之。衛氣留之。不得反。津液久留。合而為腸溜。久者數歲乃成,以手按之柔。已有所結。氣歸之。津液留之。邪氣中之。凝結日以易甚。連以聚居。為昔瘤,以手按之堅。有所結。深中骨。氣因於骨。骨與氣並。日以益大,則為骨疽。有所結。中於肉。宗氣歸之。邪留而不去。有熱則化而為膿。無熱則為肉疽。
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也。
此虛邪傷氣而病形也。寒與熱搏者。形中之陰陽二氣也。蓋形舍氣。氣歸形。形氣之相合也。是以傷形則病氣。傷氣則病形。結氣歸之者。寒熱相搏之氣。歸於邪留之形所也。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定處,而有肉枯骨蝕筋溜昔瘤之定名也。末章論邪氣病形,則真氣去而營衛傷。蓋真氣者。出入於節之交。遊行於皮膚肌腠之間者也。
岐伯曰:固有五節。一曰振埃。二曰發 。三曰去爪。四曰撤衣。五曰解惑。
黃帝曰:夫子言五節。餘未知其意。
岐伯曰:振埃者。刺外。去陽病也。發 者。刺腑輸。去腑病也。去爪者。刺關節肢絡也。撤衣者。盡刺諸陽之奇輸也。解惑者。盡知調陰陽補瀉有餘不足相傾移也。
此章論真氣遊行出入於肢節皮膚經脈之間,皆當調之和平。導其通利。真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受於天者。先天所生之精氣。谷氣者。水谷所生之營衛宗氣津液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神氣之所遊行出入,故曰刺節。有因真氣不調。有為邪氣所阻,故篇名刺節真邪。趙庭霞曰。兩精相搏謂之神。兩精者。先天之精。後天水谷之精。是真氣即是神氣。分而論之。各有其名。合而論之。總屬中下二焦所生之血氣也。
黃帝曰:刺節言振埃。夫子乃言刺外經。去陽病。餘不知其所謂也。願卒聞之。
岐伯曰:振埃者。陽氣大逆。上滿於胸中。憤 肩息。大氣逆上。喘喝坐伏。病惡埃煙。KT 不得息。請言振埃。尚疾于振埃。黃帝曰:取之何如。
岐伯曰:取之天容。黃帝曰:其咳上氣窮 胸痛者。取之奈何?岐伯曰。取之廉泉。黃帝曰:取之有數乎。
岐伯曰:取天容者。無過一里。取廉泉者。血變而止。帝曰善哉。( 充人切惡去聲KT 音噎 音屈)
此陽氣逆於內,而不能充行於形身也。陽氣者。陽明水谷所生之氣。大氣宗氣也。陽氣大逆,故憤肩息。大氣逆上,故喘喝坐伏也。六元正紀論曰。陽明所至為埃煙。病惡埃煙。KT 不得息。陽明之氣病也。陽明者。土也。請言振發其陽明之氣。疾如振發其塵埃也。天容。手太陽小腸之經。刺之以通陽氣之逆。 者。語塞也。其咳上氣窮 胸痛者。所受於天之氣上逆。不得合併而充身也,故取任脈之廉泉,以通腎臟之逆氣。一里者。如人行一里。其氣已通。言其速也。血變者。通其血絡也。
閔士先曰:手太陽心之腑也。通神氣,故取手太陽之天容。
黃帝曰:刺節言發 。餘不得其意。夫發 者。耳無所聞。目無所見。夫子乃言刺腑輸。去腑病。何輸使然。願聞其故。
岐伯曰:妙乎哉問也。此刺之大約。針之極也。神明之類也。口說書卷。猶不能及也。請言發 。耳尚疾於發 也。黃帝曰善。願卒聞之。
岐伯曰:刺此者。必於日中。刺其聽宮。中其眸子。聲聞於耳。此其輸也。黃帝曰善。何謂聲聞於耳。
岐伯曰:刺邪以手堅按其兩鼻竅,而疾偃其聲。必應於針也。黃帝曰善。此所謂弗見為之而無目視。見而取之。神明相得者也。
此言神氣之通於七竅也。 者耳無所聞。目無所見。上竅之不通也。聽宮。手太陽之經。心之腑輸也。眸子耳中之珠。刺耳之聽宮。尚疾於發目之 。是耳竅與目竅之相通也,以手堅按其兩鼻竅,而疾偃其聲。必應其耳中之針。是耳竅與鼻竅口竅之相通也,而上之七竅不通。獨取手太陽以通心神之氣,而七竅皆利。是神明之通於七竅也。心為陽中之太陽,故必於日中取之。
黃帝曰:刺節言去爪。夫子乃言刺關節肢絡。願卒聞之。
岐伯曰:腰脊者。身之大關節也。肢脛者。人之管以趨翔也。莖垂者。身中之機。陰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故飲食不節。喜怒不時。津液內溢,乃下留於睪。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趨翔不能。此病榮然有水。不上不下。鈹石所取。形不可匿。常不得蔽,故名曰去爪。帝曰善。
此言津液隨神氣而滲灌於諸節者也。津液生於中焦陽明。淖澤於骨。所以濡筋骨而利關節。腰脊者。從大椎至尾 ,乃身之大關節也。手足肢脛之骨節。人之管以趨翔。蓋津液淖澤於肢脛,則筋骨利而脛能步趨。肢能如翼之翔也。莖垂者。腎之前陰,乃宗筋之會。腎者胃之機關。主受藏津液。夫腎臟所藏之津液。從宗脈而上濡於空竅,故曰莖垂者。身中之機。陰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此言胃腑所生之津液。隨神氣而淖注於骨節。腎臟所藏之津液。從宗脈而上濡於空竅。如飲食不節。喜怒不時,則津液內溢,乃下流於睪囊。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趨翔不能。此病榮然有水。不上不下。當用鈹石取之。形謂前陰。爪者脈之餘。謂形不可藏匿。常不得遮蔽。有若去其宗筋,故命曰去爪。
黃帝曰:刺節言撤衣。夫子乃言盡刺諸陽之奇輸。未有常處也。願卒聞之。
岐伯曰:是陽氣有餘,而陰氣不足。陰氣不足則內熱。陽氣有餘則外熱。內熱相搏。熱於懷炭。外畏綿帛。近不可近身。又不可近席。腠理閉塞,則汗不出。舌焦唇願。臘幹嗌燥。飲食不讓美惡。黃帝曰善。取之奈何?或之於其天府大杼三。又刺中膂以去其熱。補足手太陰以出其汗。熱去汗稀。疾於撤衣。黃帝曰善。
此因津液不外濡於皮毛,以致陽熱盛而不可近席。不上濟於心髒,以致內熱盛而熱如懷炭。蓋陽氣者。火熱之氣。陰氣者。水陰之氣也,故曰盡刺諸陽之奇輸。奇輸者。六腑之別絡也。津液生於胃腑水谷之精。大腸主津液。小腸主液。膽者。中精之府。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是六腑之津液。從大絡而外濡於皮膚分肉者也。心為陽中之太陽。太陽膀胱為水府。水火上下相濟者也。水液不上滋於心,以致心火盛而熱於懷炭。舌焦唇願。臘幹嗌燥。心不和,故飲食不知味也。或之於其者。謂水谷之津液,皆藏於膀胱。水液隨太陽之氣。營運於膚表。或不必盡刺諸陽之奇輸。取之於其天府大杼三 。使膀胱所藏之津。外濡於皮毛。又惡太陽經之中膂。通津液上滋於心髒,以去其熱。手太陰乃金水之生源,而外主皮毛。足太陰主脾而外主肌肉。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故當補足手太陰以出其汗。熱去汗稀。疾於徹衣之去熱也。
黃帝曰:刺節言解惑。夫子乃言盡知調陰陽補瀉有餘不足相傾移也。惑何以解之?
岐伯曰:大風在身。血脈偏虛。虛者不足。實者有餘。輕重不得。傾側宛伏。不知東西。不知南北。乍上乍下。乍反乍復。顛倒無常。甚於迷惑。黃帝曰善。取之奈何?
岐伯曰:瀉其有餘。補其不足。陰陽平復。用針若此。疾於解惑。黃帝曰善。請藏之靈蘭之室。不敢妄出也。
此言陰陽不調。致神志之迷惑也。夫火為陽。水為陰。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火之精為神。水之精為志。大風在身,則血脈偏虛。虛者不足。實者有餘。主脈偏虛,則輕重傾側矣。陰陽不調,則神志迷惑矣。神志迷惑。是以不知東西。不知南北,而反覆顛倒也,故當瀉其有餘。補其不足。陰陽平復。疾於解惑。夫血者神氣也。心臟所主,而發原於腎。是以風傷血脈,則陰陽不調。陰陽不調,則神志昏而甚於迷惑也。此五節論神氣不調,故曰刺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神遊最速,故曰疾於撤衣。疾於解惑。閔士先曰:以上五節。雖有氣神津液之分。然總不出於下焦之腎臟膀胱。中焦之陽明胃腑。蓋下焦乃所受於天之精。中焦乃後天之谷氣。兩者相搏而為神也。
黃帝曰:餘聞刺有五邪。
岐伯曰:病有持癰者。有容大者。有狹小者。有熱者。有寒者,是謂五邪。黃帝曰:刺五邪奈何?
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過五章。癉熱消滅。腫聚散亡。寒痺益溫。小者益陽。大者必去。請道其方。此節言真氣通會於皮膚肌腠之間,而有壅滯大小寒熱之病。邪者。謂不得中正之和調也。章、法也。
謂陽盛於外而為癉熱者。使之消滅。氣熱而為壅腫者。使之散亡。寒者致其神氣以和之。真氣小者益其陽。大者必使之歸去。各有平調之法也。閔士先曰:始言刺節。中論真氣。末言外邪,故曰刺節真邪。所謂邪病者。謂不得中和之道而為病也。若以外邪之病論之。去經義遠矣。
凡刺癰邪。無迎隴。易俗移性不得膿。脆道更行。去其鄉。不安處所,乃散亡。諸陰陽過壅者。取之其輸瀉之。此氣滯於皮膚肌腠之間,而為腫聚也。癰者。壅也。此因氣壅而腫。非癰膿者。離合真邪論曰。天暑地熱,則神水波湧而隴起。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蓋言此氣壅於皮膚分肉而為腫。無迎刺隴起之經脈也。俗猶習俗。性者。心之所生也。謂心所生之神氣。習聚於此。當移易其流行。非癰膿,故不得膿。脆道。肌肉之理路也。聚氣從脆道更行。去其所聚之鄉。不使安其處,則聚氣乃行散矣。諸陰陽之脈。所過於壅處者。取其輸而瀉之。蓋皮膚分肉之氣。從經輸絡脈而出。恐聚氣之流於脈絡也。此言合併充身之真氣。亦營運環轉之無端也。
凡刺大邪日以小。洩奪其有餘,乃益虛。剽其通。針其邪。肌肉親視之。毋有反其真。刺諸陽分肉間。大者。謂真氣容大於肌腠之間,故當使之日小。夫有飲於外,則不足於內。若洩奪其有餘,乃益虛其內矣。蓋言日以小者。使之復反於內。非奪其外。洩也,故剽切其真氣通會之處。針其有餘之氣,以通於內。親、近也。近視其肌肉緻密而小,則外內和平矣。若毋有反其真者。再刺諸陽分肉間。蓋真氣者。神氣也。從關節而出於肌腠之外,故剽通其關節。其有未反者。再取之肌肉也。閔士先曰:水谷所生之氣。從大絡而出於分肉。神氣出入於關節之間。總屬中焦之谷氣而分走其道。趙庭霞曰。谷氣與下焦之精氣相搏,而後謂之神。
朱衛公曰:毋有反其真。刺諸陽分肉間。是真氣從節而出。可復從分肉理路而入。亦環轉出入者也。
凡刺小邪日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視其所在迎之界。遠近盡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費。刺分肉間。小者通會於肌腠之氣虛小,故當使日以漸大,即追而補之,乃無害。視其氣至之所在,而迎之於界。界者。節之交也。使上焦之神氣。中焦之谷氣。下焦之天真。遠近盡至,則日以大矣。侵、漸進也。費、用也。其不得外侵而行之者,乃中焦之谷氣自用。不與下焦之天真合併而充身,故當刺分肉間以通其谷氣。閔士先曰:追而濟之曰補。蓋追其正氣之內歸。小者當迎之使出。不當追之使入。曰補其不足乃無害者,言此處追而補之,則彼處溢而自出矣。謂真氣之環轉出入者也。朱衛公曰:此節與上節交錯環轉。本篇論氣血之離合出入。聖人反覆辯論。曲盡婆心。學人不可不深體之。
凡刺熱邪越而蒼。出遊不歸乃無病。為開闢門戶。使邪得出。病乃已。熱邪者。陽氣盛而留於肌腠之間,故為熱也。蒼蒼者。天之正色也。越而蒼者。使邪熱發越,而天真之氣色見矣。出遊不歸。謂神氣遊行於外,而不返其真。此為開闢門戶。使邪得出而後病乃已,故雖出遊不歸乃無病。此蓋言真氣外內出入。環轉無息者也。
凡刺寒邪日以除。徐往徐來。致其神。長戶已閉。氣不分。虛實得調。其氣存也。
寒氣者。所得於天之水寒。神者。火之精也。水火相感。神志合精。是為和平,故刺寒邪者。日以除其寒。徐往徐來,以致其神氣,即閉其門戶。使氣不分,而寒熱之虛實得調。其真氣乃存矣。上節論開闢門戶以去邪。此論門戶已閉乃存正。
黃帝曰:官針奈何?
岐伯曰:刺癰者用鈹針。刺大者用鋒針。刺小者用圓利針。刺熱者用 針。刺寒者用毫針也。
此申明五者之病,皆在皮膚肌肉之氣分,故所用之針,皆取痺於肌肉者也。
請言解論。與天地相應。與四時相副。人參天地,故可為解。下有漸洳。上生葦蒲。此所以知形氣之多少也。陰陽者。寒暑也。熱則滋雨而在上。根 少汁。人氣在外。皮膚緩。腠理閉。血氣減。汗大洩。皮淖澤。寒則地凍水冰。人氣在中。皮膚致。腠理閉。汗不出。血氣強。肉堅澀。當是之時。善行水者。不能往水。善穿地者。不能鑿凍。善用針者,亦不能取四厥。血脈凝結。堅搏不往來者。亦未可即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溫。冰釋凍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脈猶是也。治厥者必先熨。調和其經。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以調之。火氣已通。血脈乃行。然後視其病脈。淖澤者刺而平之。堅緊者破而散之。氣下乃止。此所謂以解結者也。
此解論所受於天之氣。從陰而生。自下而上。應天地之寒暑往來。隨四時之生長收藏者也。漸洳。濡滋之地也。葦蒲生於水中。其質柔弱。中抽堅莖。名曰蒲槌。內剛外柔。為堅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陽。生於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氣之多少也。謂充於形中之氣。生於天一水中。知所秉之濃薄,則知氣有多少矣。人之陰陽出入。應天地之寒暑往來。熱則滋雨在上,而萬物之根 少汁。蓋言精水亦隨氣而上出者也。熱則人氣在外。腠理開而汗大洩。津氣外洩,故在內之血氣減少。此言人之血氣。本於下焦之精氣也。地凍水冰,則天氣收藏,而人氣在中。皮膚緻密,而汗不出。精氣內藏,故血氣自強也。善行水者。不能鑿冰。善用針者,不能取四厥。謂氣隨天地之寒暑出入。非人力之所能強也。
治厥者必先熨。通其氣也。調和其經。通其經也。謂所受於天之精氣。行於經脈之外內者也。調之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謂血氣之行於上下四旁。無處不到也。淖澤者。行之太過。當刺而平之。緊澀者。澀滯不通。當破而散之。此所謂以針而解結者也。
用針之類。在於調氣。氣積於胃,以通營衛。各行其道。宗氣流於海。其下者注於氣街。其上者走於息道,故厥在於足。宗氣不下。脈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調。弗能取之。
此言後天飲食之谷氣,乃營衛宗氣。各走其道。充於形身之上下者也。厥在足者。少陰之氣厥也。
寒氣厥逆於下。是以宗氣不能不行。脈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調。弗能通之。謂下焦之精氣,乃陰陽水火。得火熱而後能溫其水寒。夫所受於天者。少陰腎臟之精氣也。衝脈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邪入 中。厥在於足,而宗氣不下者。謂宗氣下行,而與少陰之氣相合也。
夫所謂合併而充身者。下焦先天之氣。上與陽明之谷氣相合,而出入於關節肌腠之間。然而後天所生之宗氣。亦下行而與少陰之精氣相合。注於氣街,入於 中。並行於經脈皮膚之外內者也。
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實虛。切而循之。按而彈之。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而下之。此申明血氣之行於脈中也。內經雲。絡滿經虛。瀉陽補陰。經滿絡虛。瀉陰補陽。蓋以裡之經脈為陰。外之絡脈為陽。血氣之行於脈中。從經而脈。脈而絡。絡而孫,故必先察其經絡之虛實而後取之。
六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謂之自已也。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
此申明血氣之行於脈外也。六經者。手足之十二經別也。大經者。經隧也。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胃腑所出之氣血。充於皮膚分肉之間者。從臟腑之大經,而外出於皮膚。橫絡者。經脈之支別也。如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經脈之橫絡。盛加於大經,而令之不通也,故視而瀉之。
此所謂解結也。此二節。論水谷所生之血氣。營於脈中。充於膚腠。各有道路也。閔士先曰:以此二節列於節中者。分別合併,而充身之真氣各別也。當以自費之義參之。上寒下熱。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已刺則熨。項與肩胛。令熱下合乃止。此所謂推而上之者也。
此言下焦所生之氣。從下而上也。太陽為諸陽主氣,而太陽之氣。生於膀胱水中。上寒下熱。此太陽之氣。留於下而不上,故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以候氣至。已刺則熨項與肩胛。令火熱與下之陽氣交合乃止。此所謂推而上之者也。閔士先曰:本經凡曰項太陽,皆在氣分上看。取表氣,故不言經穴。趙庭霞曰。少陰太陽。本水火之標本,故俱用火以溫氣。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之於經絡者取之。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
此言上焦所生之氣。從上而下也。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燻膚充身澤毛,是謂氣。此上焦之氣。從上而下。如上熱下寒。當視其虛脈而陷之於經絡者取之。此因脈虛而氣陷於脈內。不能燻膚熱肉。故下寒也,故當取之於經。俟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
大熱遍身。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血而實者瀉之。因其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頸動脈。久持之。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中而復止。如前熱去乃止。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
此言中焦所生之氣。從中而出。散行於上下者也。中焦之氣。陽明水谷之悍氣也。大熱遍身。狂而妄見妄聞。此陽明之氣。逆而為熱狂也,故當視足陽明之皮部,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如逆於血脈之中而血實者瀉之。蓋中焦之氣。從大絡而出於皮膚者也。其悍氣之上衝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出 。下客主人。循牙車。復與陽明之脈相合。並下人迎。從膺胸而下至足跗,故當因其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頸中人迎之動脈。久持之。蓋使悍熱之散於脈外。勿使合於脈中。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
以上三節。申明膚表之氣。又有從上中下之三道而出者。是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又有二氣也。
學人能明乎陰陽血氣離合出入之道。全經大義。思過半矣。
黃帝曰:有一脈生數十病者。或痛或癰。或熱或寒。或癢或痺。或不仁。變化無窮。其故何也?
岐伯曰:此皆邪氣之所生也。
此下論邪氣之傷人營衛宗氣,則真氣去。邪獨留。邪氣淫 。變化無窮。是以一脈而生數十病也。
黃帝曰:餘聞氣者。有真氣。有正氣。有邪氣。何謂真氣。
岐伯曰:真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正氣者。正風也。從一方來。非實風。又非虛風也。邪氣者。虛風之賊傷人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風者。其中人也淺。合而自去。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所受於天者。先天之精氣。谷氣者。後天水谷之精氣。合併而充身者也。正氣者。大塊噫氣。其名為風。從一方來。非實風。又非虛風。此天地之正氣也。虛風者。從虛鄉來之賊風。傷人正氣。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風者。其中人也淺。與真氣合而自去。蓋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
閔士先曰:人秉天地之正氣所生,故天之正氣。與人之真氣相合。不能勝真氣者。合併之氣盛也。
朱衛公曰:風出於地隧之中,故其氣來柔弱。實風者。天之怒氣也。
虛邪之中人也。灑淅動形。起毫毛而發腠理。其入深。內搏於骨,則為骨痺。搏於筋,則為筋攣。搏於脈中,則為血閉。不通則為癰。搏於肉。與衛氣相搏。陽勝者則為熱。陰勝者則為寒。寒則真氣去。去則虛。虛則寒搏於皮膚之間。其氣外發腠理。開毫毛。淫氣往來。行則為癢。留而不去為痺。衛氣不行,則為不仁。
此言虛邪之傷形也。灑淅動形,故搏於皮脈肉筋骨,而為痺為攣。為癰為痺。陰勝則為寒。寒則真氣去。有傷衛氣,則為不仁。此皆邪氣之所生也。
虛邪偏客於身半。其入深。內居營衛。營衛稍衰,則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其邪氣淺者。脈偏痛。此邪氣偏客於形。傷其營衛,則真氣去,而為偏枯也。其邪氣淺者脈偏痛。蓋偏枯者。邪直傷於筋骨也。閔士先曰:營衛衰則真氣去。當知營衛真氣。同本所生,而各走其道。可離而可合者也。
虛邪之入於身也深。寒與熱相搏。久留而內著。寒勝其熱,則骨疼肉枯。熱勝其寒,則爛肉腐肌為膿。內傷骨。內傷骨為骨蝕。有所疾前筋。筋屈不能伸。邪氣居其間而不反。發為筋溜。有所結。氣歸之。衛氣留之。不得反。津液久留。合而為腸溜。久者數歲乃成,以手按之柔。已有所結。氣歸之。津液留之。邪氣中之。凝結日以易甚。連以聚居。為昔瘤,以手按之堅。有所結。深中骨。氣因於骨。骨與氣並。日以益大,則為骨疽。有所結。中於肉。宗氣歸之。邪留而不去。有熱則化而為膿。無熱則為肉疽。
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也。
此虛邪傷氣而病形也。寒與熱搏者。形中之陰陽二氣也。蓋形舍氣。氣歸形。形氣之相合也。是以傷形則病氣。傷氣則病形。結氣歸之者。寒熱相搏之氣。歸於邪留之形所也。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定處,而有肉枯骨蝕筋溜昔瘤之定名也。末章論邪氣病形,則真氣去而營衛傷。蓋真氣者。出入於節之交。遊行於皮膚肌腠之間者也。
同书章节
- 黃帝內經靈樞集註--序
- 卷一--九針十二原第一
- 卷一--本輸第二
- 卷一--小針解第三
- 卷一--邪氣臟腑病形第四
- 卷一--根結第五
- 卷一--壽夭剛柔第六
- 卷一--官針第七
- 卷一--本神第八
- 卷一--終始第九
- 卷二--經脈第十1
- 卷二--經脈第十2
- 卷二--經別第十一
- 卷二--經水第十二
- 卷二--經筋第十三
- 卷二--骨度第十四
- 卷二--五十營第十五
- 卷二--營氣第十六
- 卷二--脈度第十七
- 卷二--營衛生會篇第十八
- 卷三--四時氣第十九
- 卷三--五邪第二十
- 卷三--寒熱病第二十一
- 卷三--癲狂第二十二
- 卷三--熱病第二十三
- 卷三--厥論第二十四
- 卷三--病本第二十五
- 卷三--雜病第二十六
- 卷三--周痺第二十七
- 卷四--口問第二十八
- 卷四--師傳第二十九
- 卷四--決氣第三十
- 卷四--腸胃第三十一
- 卷四--平人絕谷第三十二
- 卷四--海論第三十三
- 卷四--五亂第三十四
- 卷四--脹論第三十五
- 卷四--五癃津液別第三十六
- 卷五--五閱五使第三十七
- 卷五--逆順肥瘦第三十八
- 卷五--血脈論第三十九
- 卷五--陰陽清濁第四十
- 卷五--陰陽系日月第四十一
- 卷五--病傳第四十二
- 卷五--淫邪發夢第四十三
- 卷五--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第四十四
- 卷五--外揣第四十五
- 卷六--五變第四十六
- 卷六--本藏第四十七
- 卷六--禁服第四十八
- 卷六--五色第四十九
- 卷六--論勇第五十
- 卷六--背俞第五十一
- 卷六--衛氣第五十二
- 卷六--論痛第五十三
- 卷六--天年第五十四
- 卷七--逆順第五十五
- 卷七--五味第五十六
- 卷七--水脹第五十七
- 卷七--賊風第五十八
- 卷七--衛氣失常第五十九
- 卷七--玉版篇第六十
- 卷七--五禁第六十一
- 卷七--動輸第六十二
- 卷七--五味第六十三
- 卷八--陰陽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 卷八--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 卷八--百病始生第六十六
- 卷八--行針第六十七
- 卷八--上膈第六十八
- 卷八--憂恚無言第六十九
- 卷八--寒熱第七十
- 卷八--邪客第七十一
- 卷九--通天第七十二
- 卷九--官能第七十三
- 卷九--論疾診尺第七十四
- 卷九--刺節真邪第七十五
- 卷九--衛氣行第七十六
- 卷九--九宮八風第七十七
- 卷九--九針論第七十八
- 卷九--歲露論第七十九
- 卷九--大惑論第八十
- 卷九--癰疽第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