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卷 運氣類--四十二、剛柔失守之義
(《素問·遺篇本病論》)
帝曰:餘聞天地二甲子,十干十二支,上下經緯天地,數有迭移,失守其位,可得昭乎?(天地二甲子,言剛正於上,則柔合於下,柔正於上,則剛合於下,如上甲則下己,上己則下甲,故曰二甲子,凡十干十二支上下相合,經緯皆然。)岐伯曰:失之迭位者,謂雖得歲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時不節,即生大疫。(應司天而不司天,應在泉而不在泉,是未得正位之司也。四時失其節氣,則大疫必至矣。)注《玄珠密語》雲:陽年三十年,除六年天刑,計有太過二十四年。(庚子庚午,君火刑金運,庚寅庚申,相火刑金運,戊辰戊戌,寒水刑火運 ,此陽運之天刑,共計六年,本非有餘。其外二十四年,則皆陽剛太過之運。)除此六年,皆作太過之用,令不然之旨。今言迭支迭位,皆可作其不及也。(三十年中,除此六年天刑之外,皆作太過。乃陽運自勝而無邪傷者也。若剛柔迭失其位,氣有不正,雖屬陽年亦為不及也。)
假令甲子陽年土運太窒,(窒,抑塞也。此下皆重明前章剛柔失守之義。窒音只。)如癸亥天數有餘者,年雖交得甲子,厥陰猶尚治天。(癸亥年厥陰司天不退位,則甲子年少陰司天不得遷正,是為窒也。)地己遷正,陽明在泉,去歲少陽以作右間,(甲子年在泉,陽明己卯也。甲未遷正於上,己巳得位於下,故上年在泉之少陽,退作地之右間矣。)即厥陰之地陽明,故不相和奉者也。(以癸亥年之司天,臨甲子年之在泉,則上癸下己,不相和合者也。)癸己相會,土運太過,虛反受木勝,故非太過也,何以言土運太過?(癸己相會,則甲失其位,雖曰陽土,其氣巳虛,土虛則受木勝,尚何太過之有?)況黃鐘不應太窒,木既勝而金還復,金既復而少陰如至,即木勝如火而金復微。(黃鐘為太宮之律,陽土運窒則黃鐘不葉,木乃勝之,木勝必金復,金既復而子年司天,少陰忽至,則木反助火克金 ,其復必微,而甲己之土皆失守矣。)如此則甲己失守,後三年化成土疫,晚至丁卯,早至丙寅,土疫至也。(甲己化土,故發為土疫,即後世所謂溼溫之類。自甲子至丙寅,三年首也;至丁卯,三年後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詳乎太乙。(推其天地,察司天在泉之盛衰也。太乙義詳本類前七及三十五。)又只如甲子年,如甲至子而合,應交司而治天,(甲與子合,則少陰君火,應交司治天也。)即下己卯未遷正,而戊寅少陽未退位者,亦甲己下有合也,(甲子年在泉己卯陽明未遷正者,以癸亥年在泉戊寅少陽不退位也。故令甲與戊對,子與寅配,而甲己不能合,是己之陰土窒於下,柔失其守矣。)即土運非太過,而木乃乘虛而勝土也,金次又行復勝之,即反邪化也。(己土不正於下,則亦為木勝而金復,三年之後,必化土癘,故云邪化也。)陰陽天地殊異爾,故其大小善惡,一如天地之法旨也。(在上則應天,在下則應地,明天地之法旨,則大小善惡之應可知矣。)
假令丙寅陽年太過,如乙丑天數有餘者,雖交得丙寅,太陰尚治天也,(乙丑司天太陰不退位,則本年少陽亦不得遷正。)地已遷正,厥陰司地,去歲太陽以作右間,(丙寅少陽雖未司天,辛巳厥陰已正在泉,故上年司地庚辰,當退位作右間也。)即天太陰而地厥陰,故地不奉天化也。(上乙下辛非合,故地不奉天。)乙辛相會,水運太虛,反受土勝,故非太過。(丙辛未合,水運虛也,故土勝之。)即太簇之管,太羽不應,土勝而雨化,木復即風。(太簇之管,羽音陽律也,丙運失守,故太羽不應,而雨為之勝,風為之復也,)此者丙辛失守,其會後三年,化成水疫,晚至己巳,早至戊辰,甚即速,微即徐。(速即戊辰,徐即己巳也。)水疫至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數,乃太乙遊宮。(天地太乙義見前。)又只如丙寅年,丙至寅且合,應交司而治天,(丙與寅合,則少陽相火應交司而治天。)即辛巳未得遷正,而庚辰太陽未退位者,亦丙辛不合德也,(辛巳乃本年在泉,庚辰乃上年在泉,庚辰不退位則辛巳不遷正,有丙無辛,孤立於上,不合其德,亦水運之失守也。)即水運亦小虛而小勝,或有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水癘,其狀如水疫,治法如前。(凡失守者,即雖小虛,小有勝復,亦不免於為癘,則甚者可知。水疫水癘,即後世寒疫陰證之類,其治法如前章。)
假令庚辰陽年太過,如己卯天數有餘者,雖交得庚辰年也,陽明猶尚治天,(陽明乃己卯年司天,若不退位,則庚辰不能遷正。)地已遷正,太陰司地,去歲少陰以作右間。(庚辰在泉,太陰也,既已遷正,則己卯之少陰在泉者,以退作地之右間也。)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故地不奉天也。(天陽明,己卯也。地太陰,乙未也。己乙非合,故地不奉天。)乙己相會,金運太虛,反受火勝,故非太過也。(乙庚不合而乙己合,故金運虛而火勝之。)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火勝熱化,水復寒刑。(庚金失守,則太商不應,姑洗之管,乃其律也。金虛則火勝,火勝則水復,故當先熱而後寒。)此乙庚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 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太乙也。(本年天數及太乙,言所至之年也。又遇其逆則災大,若逢其順則災微。)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且應交司而治天,(若庚辰既合,則太陽寒水,當於交司之日而治天矣。)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即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乙未太陰乃本年在泉,甲午少陰乃上年在泉,若甲午未退則乙未不正,庚雖正於上,乙失守於下,乙庚不合,亦金運之虧也。)即下乙未乾失剛,亦金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乙未乾失剛,以柔不正而失其剛也。柔失其正,故金曰小虛。火有小勝及太陰氣至,則水不得行,故或無復也。)後三年化癘,名曰金癘,其狀如金疫也,治法如前。(金疫亦名殺疫,金癘亦名殺癘,其治法皆如前章。)
假令壬午陽年太過,如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厥陰猶尚治天,(辛巳之厥陰當退不退,則壬雖陽木,亦不能正其運。)地已遷正,陽明在泉,去歲丙申少陽以作右間,(壬午之丁酉陽明遷正在泉,辛巳之丙申少陽,當退作地之右間也。)即天厥陰而地陽明,故地不奉天者也。(以辛巳之天,臨壬午之地,故不相和奉也。)丁辛相合會,木運太虛,反受金勝,故非太過也。(辛不退,壬不正,丁不合壬而會辛,木運失守,金必勝之,亦猶不及也。)即蕤賓之管,太角不應,金行燥勝,火化熱復。 (蕤賓之管,太角之律也。陽木不正,故蕤賓失音,金所以勝,火所以復,而邪至矣。)
甚即速,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其速其徐,總不出三年之外,而大小善惡,又當推疫至之年神也。)又只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壬與午,合其交司之日,則少陰治天矣。)即下丁酉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丙申少陽未得退位者,見丁壬不合德也,(丁酉陽明為本年在泉,丙申少陽乃上年在泉,丙申不退則丁酉不正,有壬無丁,木德不合也。)即丁柔幹失剛,亦木運小虛也,有小勝小復,(柔不合剛,下不應上,亦為小虛,故有勝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木癘,其狀如風疫,治法如前。(木癘風疫,即後世風溫之類。)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如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太陰猶尚治天,(丁未之太陰不退位,戊申雖陽年太過,不能正其火運。)地已遷正,厥陰在泉,去歲壬戌太陽已退位作右間,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戊申年天未正而地已正,則上年太陽在泉者,已退作地之右間矣。是天仍丁未,地則癸亥,癸不得戊,故地不奉天之火化。)丁癸相會,火運太虛,反受水勝,故非太過也。(戊癸不合,火運必虛,故受水之勝。)即夷則之管,上太徵不應。(夷則之管,火之律也。上管屬陽,太徵也。下管屬陰,少徵也。戊不得正,故上之太徵不應。)此戊癸失守,其會後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速在庚戌,遠在辛亥,三年內外,火氣為疫也。)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戊申既合交司之日,少陽當治天也。)即下癸亥未得遷正者,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見戊癸未合德也,(戊申年當厥陰癸亥在泉,若上年壬戌不退,則癸亥不正,戊癸火運不合其德也。)即下癸柔幹失剛,見火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也。(火運不足,水必勝之,水勝則土復,當其復時而厥陰若正,則土或無復也。)後三年化癘,名曰火癘也, 治法如前。(火癘,即後世所謂溫疫熱病之類,其針治之法如前章。)治之法可寒之洩之。(此言針治之外,又當藥治者如此。火邪為癘,故宜寒之洩之。由此觀之,則凡上文五剛化疫,五柔化癘,或針或藥,皆宜因氣施治,又在不言可知也。)
帝曰:餘聞天地二甲子,十干十二支,上下經緯天地,數有迭移,失守其位,可得昭乎?(天地二甲子,言剛正於上,則柔合於下,柔正於上,則剛合於下,如上甲則下己,上己則下甲,故曰二甲子,凡十干十二支上下相合,經緯皆然。)岐伯曰:失之迭位者,謂雖得歲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時不節,即生大疫。(應司天而不司天,應在泉而不在泉,是未得正位之司也。四時失其節氣,則大疫必至矣。)注《玄珠密語》雲:陽年三十年,除六年天刑,計有太過二十四年。(庚子庚午,君火刑金運,庚寅庚申,相火刑金運,戊辰戊戌,寒水刑火運 ,此陽運之天刑,共計六年,本非有餘。其外二十四年,則皆陽剛太過之運。)除此六年,皆作太過之用,令不然之旨。今言迭支迭位,皆可作其不及也。(三十年中,除此六年天刑之外,皆作太過。乃陽運自勝而無邪傷者也。若剛柔迭失其位,氣有不正,雖屬陽年亦為不及也。)
假令甲子陽年土運太窒,(窒,抑塞也。此下皆重明前章剛柔失守之義。窒音只。)如癸亥天數有餘者,年雖交得甲子,厥陰猶尚治天。(癸亥年厥陰司天不退位,則甲子年少陰司天不得遷正,是為窒也。)地己遷正,陽明在泉,去歲少陽以作右間,(甲子年在泉,陽明己卯也。甲未遷正於上,己巳得位於下,故上年在泉之少陽,退作地之右間矣。)即厥陰之地陽明,故不相和奉者也。(以癸亥年之司天,臨甲子年之在泉,則上癸下己,不相和合者也。)癸己相會,土運太過,虛反受木勝,故非太過也,何以言土運太過?(癸己相會,則甲失其位,雖曰陽土,其氣巳虛,土虛則受木勝,尚何太過之有?)況黃鐘不應太窒,木既勝而金還復,金既復而少陰如至,即木勝如火而金復微。(黃鐘為太宮之律,陽土運窒則黃鐘不葉,木乃勝之,木勝必金復,金既復而子年司天,少陰忽至,則木反助火克金 ,其復必微,而甲己之土皆失守矣。)如此則甲己失守,後三年化成土疫,晚至丁卯,早至丙寅,土疫至也。(甲己化土,故發為土疫,即後世所謂溼溫之類。自甲子至丙寅,三年首也;至丁卯,三年後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詳乎太乙。(推其天地,察司天在泉之盛衰也。太乙義詳本類前七及三十五。)又只如甲子年,如甲至子而合,應交司而治天,(甲與子合,則少陰君火,應交司治天也。)即下己卯未遷正,而戊寅少陽未退位者,亦甲己下有合也,(甲子年在泉己卯陽明未遷正者,以癸亥年在泉戊寅少陽不退位也。故令甲與戊對,子與寅配,而甲己不能合,是己之陰土窒於下,柔失其守矣。)即土運非太過,而木乃乘虛而勝土也,金次又行復勝之,即反邪化也。(己土不正於下,則亦為木勝而金復,三年之後,必化土癘,故云邪化也。)陰陽天地殊異爾,故其大小善惡,一如天地之法旨也。(在上則應天,在下則應地,明天地之法旨,則大小善惡之應可知矣。)
假令丙寅陽年太過,如乙丑天數有餘者,雖交得丙寅,太陰尚治天也,(乙丑司天太陰不退位,則本年少陽亦不得遷正。)地已遷正,厥陰司地,去歲太陽以作右間,(丙寅少陽雖未司天,辛巳厥陰已正在泉,故上年司地庚辰,當退位作右間也。)即天太陰而地厥陰,故地不奉天化也。(上乙下辛非合,故地不奉天。)乙辛相會,水運太虛,反受土勝,故非太過。(丙辛未合,水運虛也,故土勝之。)即太簇之管,太羽不應,土勝而雨化,木復即風。(太簇之管,羽音陽律也,丙運失守,故太羽不應,而雨為之勝,風為之復也,)此者丙辛失守,其會後三年,化成水疫,晚至己巳,早至戊辰,甚即速,微即徐。(速即戊辰,徐即己巳也。)水疫至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數,乃太乙遊宮。(天地太乙義見前。)又只如丙寅年,丙至寅且合,應交司而治天,(丙與寅合,則少陽相火應交司而治天。)即辛巳未得遷正,而庚辰太陽未退位者,亦丙辛不合德也,(辛巳乃本年在泉,庚辰乃上年在泉,庚辰不退位則辛巳不遷正,有丙無辛,孤立於上,不合其德,亦水運之失守也。)即水運亦小虛而小勝,或有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水癘,其狀如水疫,治法如前。(凡失守者,即雖小虛,小有勝復,亦不免於為癘,則甚者可知。水疫水癘,即後世寒疫陰證之類,其治法如前章。)
假令庚辰陽年太過,如己卯天數有餘者,雖交得庚辰年也,陽明猶尚治天,(陽明乃己卯年司天,若不退位,則庚辰不能遷正。)地已遷正,太陰司地,去歲少陰以作右間。(庚辰在泉,太陰也,既已遷正,則己卯之少陰在泉者,以退作地之右間也。)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故地不奉天也。(天陽明,己卯也。地太陰,乙未也。己乙非合,故地不奉天。)乙己相會,金運太虛,反受火勝,故非太過也。(乙庚不合而乙己合,故金運虛而火勝之。)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火勝熱化,水復寒刑。(庚金失守,則太商不應,姑洗之管,乃其律也。金虛則火勝,火勝則水復,故當先熱而後寒。)此乙庚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 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太乙也。(本年天數及太乙,言所至之年也。又遇其逆則災大,若逢其順則災微。)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且應交司而治天,(若庚辰既合,則太陽寒水,當於交司之日而治天矣。)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即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乙未太陰乃本年在泉,甲午少陰乃上年在泉,若甲午未退則乙未不正,庚雖正於上,乙失守於下,乙庚不合,亦金運之虧也。)即下乙未乾失剛,亦金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乙未乾失剛,以柔不正而失其剛也。柔失其正,故金曰小虛。火有小勝及太陰氣至,則水不得行,故或無復也。)後三年化癘,名曰金癘,其狀如金疫也,治法如前。(金疫亦名殺疫,金癘亦名殺癘,其治法皆如前章。)
假令壬午陽年太過,如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厥陰猶尚治天,(辛巳之厥陰當退不退,則壬雖陽木,亦不能正其運。)地已遷正,陽明在泉,去歲丙申少陽以作右間,(壬午之丁酉陽明遷正在泉,辛巳之丙申少陽,當退作地之右間也。)即天厥陰而地陽明,故地不奉天者也。(以辛巳之天,臨壬午之地,故不相和奉也。)丁辛相合會,木運太虛,反受金勝,故非太過也。(辛不退,壬不正,丁不合壬而會辛,木運失守,金必勝之,亦猶不及也。)即蕤賓之管,太角不應,金行燥勝,火化熱復。 (蕤賓之管,太角之律也。陽木不正,故蕤賓失音,金所以勝,火所以復,而邪至矣。)
甚即速,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其速其徐,總不出三年之外,而大小善惡,又當推疫至之年神也。)又只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壬與午,合其交司之日,則少陰治天矣。)即下丁酉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丙申少陽未得退位者,見丁壬不合德也,(丁酉陽明為本年在泉,丙申少陽乃上年在泉,丙申不退則丁酉不正,有壬無丁,木德不合也。)即丁柔幹失剛,亦木運小虛也,有小勝小復,(柔不合剛,下不應上,亦為小虛,故有勝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木癘,其狀如風疫,治法如前。(木癘風疫,即後世風溫之類。)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如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太陰猶尚治天,(丁未之太陰不退位,戊申雖陽年太過,不能正其火運。)地已遷正,厥陰在泉,去歲壬戌太陽已退位作右間,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戊申年天未正而地已正,則上年太陽在泉者,已退作地之右間矣。是天仍丁未,地則癸亥,癸不得戊,故地不奉天之火化。)丁癸相會,火運太虛,反受水勝,故非太過也。(戊癸不合,火運必虛,故受水之勝。)即夷則之管,上太徵不應。(夷則之管,火之律也。上管屬陽,太徵也。下管屬陰,少徵也。戊不得正,故上之太徵不應。)此戊癸失守,其會後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速在庚戌,遠在辛亥,三年內外,火氣為疫也。)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戊申既合交司之日,少陽當治天也。)即下癸亥未得遷正者,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見戊癸未合德也,(戊申年當厥陰癸亥在泉,若上年壬戌不退,則癸亥不正,戊癸火運不合其德也。)即下癸柔幹失剛,見火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也。(火運不足,水必勝之,水勝則土復,當其復時而厥陰若正,則土或無復也。)後三年化癘,名曰火癘也, 治法如前。(火癘,即後世所謂溫疫熱病之類,其針治之法如前章。)治之法可寒之洩之。(此言針治之外,又當藥治者如此。火邪為癘,故宜寒之洩之。由此觀之,則凡上文五剛化疫,五柔化癘,或針或藥,皆宜因氣施治,又在不言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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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經》序一
- 《類經》序二
- 一卷 攝生類
- 一卷 攝生類--一、上古之人春秋百歲今時之人半百而衰
- 一卷 攝生類--二、上古聖人之教下
- 一卷 攝生類--三、古有真人至人聖人賢人
- 一卷 攝生類--四、四氣調神
- 一卷 攝生類--五、天氣清靜藏德不止聖人從之故無奇病
- 一卷 攝生類--六、四時陰陽從之則生逆之則死
- 一卷 攝生類--七、不治已病治未病
- 二卷 陰陽類--一、陰陽應象
- 二卷 陰陽類--二、法陰陽
- 二卷 陰陽類--三、天不足西北地不滿東南
- 二卷 陰陽類--四、天精地形氣通於人
- 二卷 陰陽類--五、陰陽之中復有陰陽
- 三卷 藏象類--一、十二官
- 三卷 藏象類--二、藏象
- 三卷 藏象類--三、臟腑有相合三焦曰孤府
- 三卷 藏象類--四、五臟之應各有收受
- 三卷 藏象類--五、四時陰陽外內之應
- 三卷 藏象類--六、五氣之合人萬物之生化
- 三卷 藏象類--七、脾不主時
- 三卷 藏象類--八、五臟所合所榮所主五味所宜所傷之病
- 三卷 藏象類--九、本神
- 三卷 藏象類--十、五臟異藏虛實異病
- 三卷 藏象類--十一、氣口獨為五臟主
- 三卷 藏象類--十二、食飲之氣歸輸臟腑
- 三卷 藏象類--十三、有子無子女盡七七男盡八八
- 三卷 藏象類--十四、天年常度
- 三卷 藏象類--十五、壽夭
- 三卷 藏象類--十六、人身應天地
- 三卷 藏象類--十七、婦人無須氣血多少
- 四卷 藏象類--十八、老壯少小脂膏肉瘦之別
- 四卷 藏象類--十九、血氣陰陽清濁
- 四卷 藏象類--二十、首面耐寒因於氣聚
- 四卷 藏象類--二十一、堅弱勇怯受病忍痛不同
- 四卷 藏象類--二十二、耐痛耐毒強弱不同
- 四卷 藏象類--二十三、奇恆臟腑藏瀉不同
- 四卷 藏象類--二十四、逆順相傳至困而死
- 四卷 藏象類--二十五、精氣津液血脈脫則為病
- 四卷 藏象類--二十六、腸胃小大之數
- 四卷 藏象類--二十七、平人絕谷七日而死
- 四卷 藏象類--二十八、本藏二十五變
- 四卷 藏象類--二十九、身形候臟腑
- 四卷 藏象類--三十、人有陰陽治分五態
- 四卷 藏象類--三十一、陰陽二十五人
- 四卷 藏象類--三十二、五音五味分發臟腑
- 五卷 脈色類--一、診法常以平旦
- 五卷 脈色類--二、部位
- 五卷 脈色類--三、呼吸至數
- 五卷 脈色類--四、五臟之氣脈有常數
- 五卷 脈色類--五、三部九候
- 五卷 脈色類--六、七診
- 五卷 脈色類--七、診有十度診有陰陽
- 五卷 脈色類--八、診有大方
- 五卷 脈色類--九、脈合四時陰陽規矩
- 五卷 脈色類--十、四時髒脈病有太過不及
- 五卷 脈色類--十一、脈分四時無胃曰死
- 五卷 脈色類--十二、逆從四時無胃亦死
- 五卷 脈色類--十三、五臟平病死脈胃氣為本
- 五卷 脈色類--十四、三陽脈體
- 五卷 脈色類--十五、六經獨至病脈分治
- 五卷 脈色類--十六、寸口尺脈診諸病
- 五卷 脈色類--十七、三診六變與尺相應
- 五卷 脈色類--十八、診尺論疾
- 六卷 脈色類--十九、髒脈六變病刺不同
- 六卷 脈色類--二十、搏堅散為病不同
- 六卷 脈色類--二十一、諸脈證診法
- 六卷 脈色類--二十二、關格
- 六卷 脈色類--二十三、孕脈
- 六卷 脈色類--二十四、諸經脈證死期
- 六卷 脈色類--二十五、決死生
- 六卷 脈色類--二十六、脈有陰陽真髒
- 六卷 脈色類--二十七、骨枯肉陷真髒脈見者死
- 六卷 脈色類--二十八、真髒脈死期
- 六卷 脈色類--二十九、陰陽虛搏病候死期
- 六卷 脈色類--三十、精明五色
- 六卷 脈色類--三十一、五官五閱
- 六卷 脈色類--三十二、色藏部位脈病易難
- 六卷 脈色類--三十三、色脈諸診
- 六卷 脈色類--三十四、能合脈色可以萬全
- 六卷 脈色類--三十五、經有常色絡無常變
- 六卷 脈色類--三十六、新病久病毀傷脈色
- 六卷 脈色類--三十七、五臟五色死生
- 七卷 經絡類--一、人始生先成精脈道通血氣行
- 七卷 經絡類---二、十二經脈
- 七卷 經絡類--三、十二經離合
- 七卷 經絡類--四、十二經筋結支別
- 七卷 經絡類--五、十五別絡病刺
- 七卷 經絡類--六、經絡之辨刺診之法
- 七卷 經絡類--七、氣穴三百六十五
- 七卷 經絡類--八、孫絡溪谷之應
- 七卷 經絡類--九、氣府三百六十五
- 七卷 經絡類--十、項腋頭面諸經之次
- 七卷 經絡類--十一、五臟背
- 七卷 經絡類--十二、諸經標本氣街
- 八卷 經絡類--十三、三經獨動
- 八卷 經絡類--十四、井滎經合數
- 八卷 經絡類--十五、十二原
- 八卷 經絡類--十六、五臟五六腑六
- 八卷 經絡類--十七、脈度
- 八卷 經絡類--十八、骨度
- 八卷 經絡類--十九、骨空
- 八卷 經絡類--二十、十二經血氣表裡
- 八卷 經絡類--二十一、諸脈髓筋血氣溪谷所屬
- 八卷 經絡類--二十二、五臟之氣上通七竅陰陽不和乃成關格
- 八卷 經絡類--二十三、營衛三焦
- 八卷 經絡類--二十四、營氣營運之次
- 八卷 經絡類--二十五、衛氣營運之次
- 八卷 經絡類--二十六、一萬三千五百息五十營氣脈之數
- 九卷 經絡類--二十七、任衝督脈為病
- 九卷 經絡類--二十八、蹺脈分男女
- 九卷 經絡類--二十九、陰陽離合
- 九卷 經絡類--三十、諸經根結開闔病刺
- 九卷 經絡類--三十一、陰陽內外病生有紀
- 九卷 經絡類--三十二、人之四海
- 九卷 經絡類--三十三、十二經水陰陽刺灸之度
- 九卷 經絡類--三十四、手足陰陽系日月
- 九卷 經絡類--三十五、身形應九野、天忌
- 十卷 標本類--一、六氣標本所從不同
- 十卷 標本類--二、病有標本取有逆順
- 十卷 標本類--三、病反其本中標之病治反其本中標之方
- 十卷 標本類--四、病有標本刺有逆從
- 十卷 標本類--五、標本逆從治有先後
- 十一卷 氣味類--一、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 十一卷 氣味類--二、五穀五味其走其宜其禁
- 十一卷 氣味類--三、五味之走各有所病
- 十二卷 論治類--一、治病必求於本
- 十二卷 論治類--二、為治之道順而已矣
- 十二卷 論治類--三、治有緩急方有奇偶
- 十二卷 論治類--四、氣味方制治法逆從
- 十二卷 論治類--五、方制君臣上下三品
- 十二卷 論治類--六、病之中外治有先後
- 十二卷 論治類--七、寒之而熱取之陰熱之而寒取之陽
- 十二卷 論治類--八、邪風之至治之宜早諸變不同治法亦異
- 十二卷 論治類--九、五方病治不同
- 十二卷 論治類--十、形志苦樂病治不同
- 十二卷 論治類--十一、有毒無毒制方有約必先歲氣無伐天和
- 十二卷 論治類--十二、久病而瘠必養必和
- 十二卷 論治類--十三、婦人重身毒之何如
- 十二卷 論治類--十四、揆度奇恆脈色主治
- 十二卷 論治類--十五、湯液醪醴病為本工為標
- 十二卷 論治類--十六、祝由
- 十二卷 論治類--十七、治之要極無失色脈治之極於一
- 十二卷 論治類--十八、五過四德
- 十二卷 論治類--十九、四失
- 十二卷 論治類--二十、闢療五疫
- 十三卷 疾病類--一、病機
- 十三卷 疾病類--二、百病始生邪分三部
- 十三卷 疾病類--三、邪之中人陰陽有異
- 十三卷 疾病類--四、邪變無窮
- 十三卷 疾病類--五、生氣邪氣皆本於陰陽
- 十三卷 疾病類--六、陰陽發病
- 十三卷 疾病類--七、陰陽貴賤合病
- 十三卷 疾病類--八、三陽並至其絕在腎
- 十三卷 疾病類--九、三陰比類之病
- 十四卷 疾病類--十、十二經病
- 十四卷 疾病類--十一、六經病解
- 十四卷 疾病類--十二、陽明病解
- 十四卷 疾病類--十三、太陰陽明之異
- 十四卷 疾病類--十四、五決十經
- 十四卷 疾病類--十五、八虛以候五臟
- 十四卷 疾病類--十六、邪盛則實精奪則虛
- 十四卷 疾病類--十七、五臟虛實病刺
- 十四卷 疾病類--十八、有餘有五不足有五
- 十四卷 疾病類--十九、氣血以並有者為實無者為虛
- 十四卷 疾病類--二十、陰陽虛實寒熱隨而刺之
- 十四卷 疾病類--二十一、虛實之反者病
- 十四卷 疾病類--二十二、五實五虛死
- 十四卷 疾病類--二十三、病氣一日分四時
- 十四卷 疾病類--二十四、五臟病氣法時
- 十五卷 疾病類--二十五、宣明五氣
- 十五卷 疾病類--二十六、情志九氣
- 十五卷 疾病類--二十七、八風五風四時之病
- 十五卷 疾病類--二十八、風證
- 十五卷 疾病類--二十九、風傳五臟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風厥勞風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一、腎風風水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二、酒風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三、賊風鬼神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四、厥逆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五、十二經之厥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六、厥逆頭痛、五有餘二不足者死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七、厥腰痛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八、厥逆之治須其氣並
- 十五卷 疾病類--三十九、傷寒
- 十五卷 疾病類--四十、兩感
- 十五卷 疾病類--四十一、溫病暑病
- 十五卷 疾病類--四十二、遺證
- 十五卷 疾病類--四十三、陰陽交
- 十五卷 疾病類--四十四、五臟熱病刺法
- 十五卷 疾病類--四十五、寒熱病、骨痺肉苛
- 十五卷 疾病類--四十六、移熱移寒
- 十五卷 疾病類--四十七、乳子病熱死生
- 十六卷 疾病類--四十八、瘧
- 十六卷 疾病類--四十九、又論瘧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諸經瘧刺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一、如瘧證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二、咳證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三、動靜勇怯喘汗出於五臟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四、熱食汗出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五、鼓脹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六、臟腑諸脹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七、水脹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石水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八、五癃津液別
- 十六卷 疾病類--五十九、風水黃膽之辨
- 十六卷 疾病類--六十、消癉熱中
- 十六卷 疾病類--六十一、脾癉膽癉
- 十七卷 疾病類--六十二、胎孕
- 十七卷 疾病類--六十三、血枯
- 十七卷 疾病類--六十四、陽厥怒狂
- 十七卷 疾病類--六十五、癲疾
- 十七卷 疾病類--六十六、諸卒痛
- 十七卷 疾病類--六十七、痺證
- 十七卷 疾病類--六十八、周痺眾痺之刺
- 十七卷 疾病類--六十九、十二經筋痺刺
- 十七卷 疾病類--七十、六經痺疝
- 十七卷 疾病類--七十一、痿證
- 十七卷 疾病類--七十二、腸
- 十七卷 疾病類--七十三、伏梁
- 十七卷 疾病類--七十四、息積
- 十七卷 疾病類--七十五、疹筋
- 十七卷 疾病類--七十六、風邪五變
- 十七卷 疾病類--七十七、病成而變
- 十七卷 疾病類--七十八、雜病所由
- 十八卷 疾病類--七十九、口問十二邪之刺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涕淚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一、神亂則惑、善忘、飢不嗜食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二、不得臥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三、不臥多臥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四、陰陽之逆厥而為夢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五、夢寐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六、癰疽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七、風寒癰腫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八、胃脘癰頸癰
- 十八卷 疾病類--八十九、癰疽五逆
- 十八卷 疾病類--九十、瘰
- 十八卷 疾病類--九十一、失守失強者死
- 十八卷 疾病類--九十二、五逆緩急
- 十八卷 疾病類--九十三、風痺死證
- 十八卷 疾病類--九十四、病傳死期
- 十八卷 疾病類--九十五、陰陽氣絕死期
- 十八卷 疾病類--九十六、四時病死期
- 十八卷 疾病類--九十七、十二經終
- 十九卷 針刺類--一、九針之要
- 十九卷 針刺類--二、九針
- 十九卷 針刺類--三、九針之義應天人
- 十九卷 針刺類--四、九針之宜各有所為
- 十九卷 針刺類--五、九變十二節
- 十九卷 針刺類--六、三刺淺深五刺五臟
- 十九卷 針刺類--七、用針虛實補瀉
- 十九卷 針刺類--八、陰陽虛實補瀉先後
- 十九卷 針刺類--九、寶命全角必先治神五虛勿近五實勿遠
- 十九卷 針刺類--十、九針推論
- 十九卷 針刺類--十一、官能
- 十九卷 針刺類--十二、內外揣
- 十九卷 針刺類--十三、八正神明瀉方補圓
- 十九卷 針刺類--十四、經脈應天地呼吸分補瀉
- 十九卷 針刺類--十五、候氣察三部九候
- 十九卷 針刺類--十六、候氣
- 二十卷 針刺類--十七、五變五輸刺應五時
- 二十卷 針刺類--十八、四時之刺
- 二十卷 針刺類--十九、刺分四時逆則為害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肥瘦嬰壯逆順之刺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一、血絡之刺其應有異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二、行針血氣六不同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三、持針縱舍屈折少陰無俞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四、六腑之病取之於合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五、邪在五臟之刺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六、衛氣失常皮肉氣血筋骨之刺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七、五亂之刺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八、四盛關格之刺
- 二十卷 針刺類--二十九、約方關格之刺
- 二十卷 針刺類--三十、繆刺巨刺
- 二十一卷 針刺類--三十一、陰陽形氣外內易難
- 二十一卷 針刺類--三十二、刺有三變營衛寒痺
- 二十一卷 針刺類--三十三、刺有五節
- 二十一卷 針刺類--三十四、五邪之刺
- 二十一卷 針刺類--三十五、解結推引
- 二十一卷 針刺類--三十六、刺諸風
- 二十一卷 針刺類--三十七、刺灸癲狂
- 二十一卷 針刺類--三十八、腎主水水俞五十七穴
- 二十一卷 針刺類--三十九、熱病五十九俞
- 二十一卷 針刺類--四十、諸熱病死生刺法
- 二十一卷 針刺類--四十一、刺寒熱
- 二十一卷 針刺類--四十二、灸寒熱
- 二十一卷 針刺類--四十三、刺頭痛
- 二十一卷 針刺類--四十四、刺頭項七竅病
- 二十一卷 針刺類--四十五、卒然失音之刺
- 二十一卷 針刺類--四十六、刺心痛並蟲瘕蛟
- 二十二卷 針刺類--四十七、刺胸背腹病
- 二十二卷 針刺類--四十八、上膈下膈蟲癰之刺
- 二十二卷 針刺類--四十九、刺腰痛
- 二十二卷 針刺類--五十、刺厥痺
- 二十二卷 針刺類--五十一、刺四肢病
- 二十二卷 針刺類--五十二、久病可刺
- 二十二卷 針刺類--五十三、刺諸病諸痛
- 二十二卷 針刺類--五十四、刺癰疽
- 二十二卷 針刺類--五十五、冬月少針非癰疽之謂
- 二十二卷 針刺類--五十六、貴賤逆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