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論標本
標本者,猶言枝幹也,故《素問》六氣司天雲:標在上,本在下。蓋每歲司天六氣,加臨於地之六氣之上也。標本之義,其用不一,有六經之標本者,六淫之來者謂之本,六經之受者謂之標。有六氣之標本者,太陽寒水,標熱而本寒,是亦標在上,本在下也。陽明燥金,不從標本,而從乎中也。少陽相火,標本皆熱。太陰溼土,標本皆陰。少陰君火,標陰而本熱。厥陰風木,不從標本,而從乎中也。有內外之標本者,皮毛血脈肌肉筋骨,謂之標,心肝脾肺腎謂之本。有醫人病人之標本者,以醫人為標,病人為本。有五行制化之標本者,風為標,火為本。有脈候之標本者,手經為標,足為本。推而廣之,則無所往而不在。餘故言標本者,如長短輕重之權衡尺度也。讀醫書而不明此,則義無以通也。治百病而不明此,則無以識先後也。況乎名實內外彼此之異,散見諸書,據方之士,不得其傳,而以為虛文。由是逆從、緩急、先後之治,不能不惑矣。惑而不敢妄治則是也,而其奈妄治何!
岐伯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為妄行。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此岐伯之嘆辭也。
又云:“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洩者,治其本;先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固氣。大小不利治其標,大小利治其本;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喻如所感之病,輕而變為重,則治其標也。所感之病重,而別增微外之疾,則治其本也。病勢進退,則標本互施矣。
岐伯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為妄行。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此岐伯之嘆辭也。
又云:“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洩者,治其本;先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固氣。大小不利治其標,大小利治其本;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喻如所感之病,輕而變為重,則治其標也。所感之病重,而別增微外之疾,則治其本也。病勢進退,則標本互施矣。
同书章节
- 《泰定養生主論》--前言
- 卷之一--養生主論
- 卷之一--論婚合
- 卷之一--論孕育
- 卷之二--論嬰幼
- 卷之二--論童壯
- 卷之二--論衰老
- 卷之三--《素問》節要敘論
- 卷之三--論病家
- 卷之三--論醫家
- 卷之四--正訛
- 卷之四--公論
- 卷之五--論運氣
- 卷之五--論標本
- 卷之六--論陰陽
- 卷之六--論虛實
- 卷之六--論脈
- 卷之六--論病
- 卷之七--論證
- 卷之七--論治
- 卷之七--病機司屬六氣本標證治通例
- 卷之八--類方敘略
- 卷之八--婚合門
- 卷之八--孕育門
- 卷之八--產後一十八證病狀歌
- 卷之八--醋煮大黃膏並治諸血證
- 卷之九--嬰幼門
- 卷之十--嬰幼門
- 卷之十一--童壯門
- 卷之十一--衰老門
- 卷之十二傷寒門--六經證形定例
- 卷之十二傷寒門--六經類證治法
- 卷之十二傷寒門--三陽合病證
- 卷之十二傷寒門--三陽合病下利
- 卷之十二傷寒門--少陰證七法
- 卷之十二傷寒門--厥陰證六法
- 卷之十二傷寒門--陰證陽證陰毒陽毒陰陽二厥辯
- 卷之十二傷寒門--陽毒證三法
- 卷之十二傷寒門--陰毒證三法
- 卷之十二傷寒門--陽厥證三法
- 卷之十二傷寒門--陰厥證四法
- 卷之十二傷寒門--略論小柴胡湯
- 卷之十二傷寒門--略論五積散
- 卷之十三--五運時行民病證治
- 卷之十三--六氣時行民病證治
- 卷之十四--痰證
- 卷之十五--雜治活法
- 卷之十六--歷用得效方
- 卷之十六--古今明訓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