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徵四失論第七十八篇
上編帝雲∶事有五過四德,汝知之乎?公曰不聞五過與四德。故上編疏五過,此篇徵四失。蓋德者,行道而有德於心,今不知四德,是為四失,四失之徵,所當謹也。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
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夫,音扶。雷公不聞五過與四德。故帝曰∶夫子所通之書,所受之事,眾多矣。今猶有未聞,試自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者何在?
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願聞其事解也。
公不明四德,是為四失。故言通書受事,乃循經受業也。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中復有未聞,而時有過失者,願請聞其事而解之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耶?將言以雜合耶?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示從容論》雲∶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今日子年少,猶言子豈年少,而智未及耶?抑所得所失,子將言之。得失並陳,以其雜合而難言耶!夫人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能十全者,精神不專一,志意不治理,不能內得於心,外應於手,外內相失,故時疑殆而未明。帝將語以四失而先為懲戒之。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試舉四失而明言之,診有陰陽逆從之理,醫不知之,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動,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更,平聲。師傳者道,自能者術。妄術為道,必遺身咎,治之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土之薄濃,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土,舊本訛坐,今改。別,音逼。貧與富,貴與賤,薄與濃,寒與溫,勇與怯,皆有比類之道。醫不知此,自亂不明,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卒,音促。中,去聲,下中同,凡飲食起居,憂患所傷,當未診先問。不先言此,而卒持寸口,妄言病名,治之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治數之道,從容之葆,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嗚乎!窈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為晦。
葆,保同。嘆世人不明大道之難知,所以懲創其心志也。世人之語,妄自誇張,是馳騖於千里之外,而不明於尺寸之論。診無人事,謂昧昧以診,不知人之病情也。無治數之道,不知救治之法也。無從容之葆,不知比類從容,而保全其身命也。坐,猶定也。持,即診也。寸口之脈,一定診之,雖診而不中五臟之脈,以及百病之所起,人孰無良,故始以自怨,咎有所歸,故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猶之棄術於市,妄行其志;病或時愈,而愚醫之心,即自得也。嗚呼!如是之醫,深可嘆也。精微之道,窈窈冥冥,而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高深可擬於天地,遠大可配於四海。今汝不知道之諭受,是猶以明為晦,汝其勉之。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
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夫,音扶。雷公不聞五過與四德。故帝曰∶夫子所通之書,所受之事,眾多矣。今猶有未聞,試自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者何在?
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願聞其事解也。
公不明四德,是為四失。故言通書受事,乃循經受業也。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中復有未聞,而時有過失者,願請聞其事而解之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耶?將言以雜合耶?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示從容論》雲∶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今日子年少,猶言子豈年少,而智未及耶?抑所得所失,子將言之。得失並陳,以其雜合而難言耶!夫人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能十全者,精神不專一,志意不治理,不能內得於心,外應於手,外內相失,故時疑殆而未明。帝將語以四失而先為懲戒之。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試舉四失而明言之,診有陰陽逆從之理,醫不知之,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動,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更,平聲。師傳者道,自能者術。妄術為道,必遺身咎,治之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土之薄濃,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土,舊本訛坐,今改。別,音逼。貧與富,貴與賤,薄與濃,寒與溫,勇與怯,皆有比類之道。醫不知此,自亂不明,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卒,音促。中,去聲,下中同,凡飲食起居,憂患所傷,當未診先問。不先言此,而卒持寸口,妄言病名,治之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治數之道,從容之葆,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嗚乎!窈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為晦。
葆,保同。嘆世人不明大道之難知,所以懲創其心志也。世人之語,妄自誇張,是馳騖於千里之外,而不明於尺寸之論。診無人事,謂昧昧以診,不知人之病情也。無治數之道,不知救治之法也。無從容之葆,不知比類從容,而保全其身命也。坐,猶定也。持,即診也。寸口之脈,一定診之,雖診而不中五臟之脈,以及百病之所起,人孰無良,故始以自怨,咎有所歸,故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猶之棄術於市,妄行其志;病或時愈,而愚醫之心,即自得也。嗚呼!如是之醫,深可嘆也。精微之道,窈窈冥冥,而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高深可擬於天地,遠大可配於四海。今汝不知道之諭受,是猶以明為晦,汝其勉之。
同书章节
- 黃帝素問直解-序
- 黃帝素問直解-凡例九條
- 卷之一-簡介
- 卷之一-上古天真論第一篇
- 卷之一-四氣調神篇第二篇
- 卷之一-生氣通天論第三篇
- 卷之一-金匱真言論第四篇
- 卷之一-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 卷之一-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 卷之一-陰陽別論第七篇
- 卷之一-靈蘭秘典論第八篇
- 卷之二-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
- 卷之二-五臟生成篇第十篇
- 卷之二-五臟別論第十一篇
- 卷之二-異法方宜論第十二篇
- 卷之二-移精變氣論第十三篇
- 卷之二-湯液醪醴論第十四篇
- 卷之二-玉版論要論第十五篇
- 卷之二-診要經終論第十六篇
- 卷之二-脈要精微論第十七篇
- 卷之二-平人氣象論第十八篇
- 卷之二-玉機真髒論第十九篇
- 卷之三-三部九候論第二十篇
- 卷之三-經脈別論第二十一篇
- 卷之三-藏氣法時論第二十二篇
- 卷之三-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篇
- 卷之三-血氣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 卷之三-寶命全角論第二十五篇
- 卷之三-八正神明論第二十六篇
- 卷之三-離合真邪論第二十七篇
- 卷之三-通評虛實論第二十八篇
- 卷之三-太陰陽明論第二十九篇
- 卷之三-陽明脈解論第三十篇
- 卷之三-熱論第三十一篇
- 卷之三-刺熱篇第三十二篇
- 卷之三-評熱病論第三十三篇
- 卷之三-逆調論第三十四篇
- 卷之四-瘧論第三十五篇
- 卷之四-刺瘧篇第三十六篇
- 卷之四-氣厥論第三十七篇
- 卷之四-咳論第三十八篇
- 卷之四-舉痛論第三十九篇
- 卷之四-腹中論第四十篇
- 卷之四-刺腰痛篇第四十一篇
- 卷之四-風論第四十二篇
- 卷之四-痺論第四十三篇
- 卷之四-痿論第四十四篇
- 卷之四-厥論第四十五篇
- 卷之四-病能論第四十六篇
- 卷之四-奇病論第四十七篇
- 卷之四-大奇篇第四十八篇
- 卷之四-脈解篇第四十九篇
- 卷之五-刺要論第五十篇
- 卷之五-刺齊論第五十一篇
- 卷之五-刺禁論第五十二篇
- 卷之五-刺志論第五十三篇
- 卷之五-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 卷之五-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 卷之五-皮部論第五十六篇
- 卷之五-經絡論第五十七篇
- 卷之五-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 卷之五-氣府篇第五十九篇
- 卷之五-骨空論第六十篇
- 卷之五-水熱穴論第六十一篇
- 卷之五-調經論第六十二篇
- 卷之五-繆刺論第六十三篇
- 卷之五-四時刺逆從論第六十四篇
- 卷之五-刺法論第六十五篇
- 卷之五-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 卷之五-標本病傳論第六十七篇
- 卷之六-簡介
- 卷之六-天元紀大論第六十八篇
- 卷之六-五營運大論第六十九篇
- 卷之六-六微旨大論第七十篇
- 卷之六-氣交變大論第七十一篇
- 卷之七-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 卷之七-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 卷之七-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下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1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2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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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5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6
- 卷之九-著至教論第七十五篇
- 卷之九-示從容論第七十六篇
- 卷之九-疏五過論第七十七篇
- 卷之九-徵四失論第七十八篇
- 卷之九-陰陽類論第七十九篇
- 卷之九-方盛衰論第八十篇
- 卷之九-解精微論第八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