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此承上編陰陽應象,而復論陰陽之離合也。應象者,陰陽之徵乎外也;離合者,陰陽之本乎內也。陰陽之理,本於太極,由陰而陽,故曰陰陽。離則有三,合則為一,從三而十百千萬皆離也;三陽歸於一陽,三陰歸於一陰,皆合也。開闔樞者,開則為陽,闔則為陰,舍合則不能為開,舍開則不能為闔,是陰陽互見,開闔並呈也。其曰陰之絕陽,是純陰無陽而歸於太極也,又曰陰之絕陰,是純陰無陰,而歸於無極也。陰陽之理,從無極而太極,太極而陰陽,所以申明陰陽之離合者如此。
黃帝問曰∶餘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
帝承上編陰陽應象之意,問天地日月陰陽營運,以成一歲,人之陰陽,亦與相應。今人身三陰三陽,有不應天地日月陰陽之處,其故何也?帝承陰陽應象之意,而探陰陽之根本也。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數,上聲;下可數,同勝,平聲。自陰陽之應乎外者言之,則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至於萬之大,尤不可勝數,然探其本原,則有要道,其要歸於一也。
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試以天地萬物言之,天覆於上,地載於下,而萬物方生。其萬物之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夫未出地而名為陰中之陰,則出地者,當命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
予,與同。長,上聲。藏,如字。萬物出乎陽,其體各正,是其正也,乃陽予之。萬物主乎陰,其性始成,是其主也,乃陰為之。陽正於外,陰主於內,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此天地陰陽收藏之常。若失常,則天地四塞,天地四塞,則覆載無從,而萬物不生。
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
天地萬物之陰陽,其變無窮,人身之陰陽,其變無窮,故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不啻十百千萬,數之可數,所以申明陰陽之至大,而為離者如此。
帝曰∶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
三陰三陽,有離則有合,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仍欲詳明不應陰陽之義。
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沖,太沖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陽根於陰,三陽根於三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陽也,後曰太沖,陰也,故太沖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是太陽之根於少陰也。故人身太陽之根,起於足小趾外側之至陰,結於目中央之命門,是雖太陽,而名曰陰中之陽,此太陽之根於少陰者如此。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前,名曰陽明,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故中身而上,亦名曰廣明,陽也,廣明之下,名曰太陰,陰也,太陰之前,名曰陽明,是陽明之根於太陰也。故人身陽明之根,起於足大趾次趾之厲兌,是雖陽明,而名曰陰中之陽。此陽明之根於太陰者如此。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少陽根於厥陰,故厥陰之表名曰少陽,人身少陽之根,起於足小趾、次趾之竅陰,是雖少陽,而名曰陰中之少陽。夫太陽根於少陰,則曰少陰之上;陽明根於太陰,則曰太陰之前;少陽根於厥陰,則曰厥陰之表,以明上下前後表裡,其義一也。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弗浮,名曰一陽。
摶,音團,餘篇同。論三陽之離合,自其離者而言之,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自其離而複合者言之,舍闔則不能開,舍開則不能為闔,舍開闔,則不能為樞。是三經者不得相失也。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浮,但命曰一陽。所以申明三陽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帝曰∶願聞三陰。
承上文三陽之意,而復願聞三陰,
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
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外者為陽,如南面而立,前曰廣明,中身而上,名曰廣明者是也;內者為陰,如後曰太沖,廣明之下,名曰太陰者是也。
然則中為陰,其衝在下,名曰太陰。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由外陽內陰之義而推論之,然則中為陰,中亦內也,太陰坤土在內,而居中也。衝,太沖也。其衝在下者,太沖屬少陰,在太陰之下,而其中則名曰太陰。故人身太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之隱白,名曰陰中之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太陰也。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少陰根起於湧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其衝在下,故太陰之後,名曰少陰。人身少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心之湧泉,名曰陰中之少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少陰也。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太陰主開,厥陰主闔,少陰主樞,有開闔,而始有樞。是先厥陰而後少陰,故少陰之前,名曰厥陰。
人身厥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三毛之大敦。厥陰為陰之盡,而曰陰之絕陽,言純陰而絕無陽也。名曰陰之絕陰,言純陰而絕無陰也,絕陽絕陰,是太極而歸於無極,所以申明三陰之厥陰也。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弗沉,命曰一陰。
若夫三陰之離合也,離則太陰為開,厥陰的闔,少陰為樞。離而複合,是三經者開闔相資,樞轉相濟,不得相失也。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沉,命曰一陰,所以申明三陰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陰陽HT HT ,積傳為一週,氣裡形表,而為相成也。
HT ,衝同。合上文三陽三陰而並論之,人身陰陽沖沖,沖沖,往來不絕也。積傳為一週,謂一週十二時,漏水下百刻,二刻一小周,積傳至百刻,則為日夜之一週也。氣裡形表,謂陰陽之氣行於裡,陰陽之形立於表,表裡形氣,互相資益,而為陰陽離合之相成也。
黃帝問曰∶餘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
帝承上編陰陽應象之意,問天地日月陰陽營運,以成一歲,人之陰陽,亦與相應。今人身三陰三陽,有不應天地日月陰陽之處,其故何也?帝承陰陽應象之意,而探陰陽之根本也。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數,上聲;下可數,同勝,平聲。自陰陽之應乎外者言之,則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至於萬之大,尤不可勝數,然探其本原,則有要道,其要歸於一也。
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試以天地萬物言之,天覆於上,地載於下,而萬物方生。其萬物之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夫未出地而名為陰中之陰,則出地者,當命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
予,與同。長,上聲。藏,如字。萬物出乎陽,其體各正,是其正也,乃陽予之。萬物主乎陰,其性始成,是其主也,乃陰為之。陽正於外,陰主於內,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此天地陰陽收藏之常。若失常,則天地四塞,天地四塞,則覆載無從,而萬物不生。
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
天地萬物之陰陽,其變無窮,人身之陰陽,其變無窮,故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不啻十百千萬,數之可數,所以申明陰陽之至大,而為離者如此。
帝曰∶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
三陰三陽,有離則有合,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仍欲詳明不應陰陽之義。
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沖,太沖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陽根於陰,三陽根於三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陽也,後曰太沖,陰也,故太沖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是太陽之根於少陰也。故人身太陽之根,起於足小趾外側之至陰,結於目中央之命門,是雖太陽,而名曰陰中之陽,此太陽之根於少陰者如此。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前,名曰陽明,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故中身而上,亦名曰廣明,陽也,廣明之下,名曰太陰,陰也,太陰之前,名曰陽明,是陽明之根於太陰也。故人身陽明之根,起於足大趾次趾之厲兌,是雖陽明,而名曰陰中之陽。此陽明之根於太陰者如此。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少陽根於厥陰,故厥陰之表名曰少陽,人身少陽之根,起於足小趾、次趾之竅陰,是雖少陽,而名曰陰中之少陽。夫太陽根於少陰,則曰少陰之上;陽明根於太陰,則曰太陰之前;少陽根於厥陰,則曰厥陰之表,以明上下前後表裡,其義一也。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弗浮,名曰一陽。
摶,音團,餘篇同。論三陽之離合,自其離者而言之,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自其離而複合者言之,舍闔則不能開,舍開則不能為闔,舍開闔,則不能為樞。是三經者不得相失也。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浮,但命曰一陽。所以申明三陽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帝曰∶願聞三陰。
承上文三陽之意,而復願聞三陰,
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
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外者為陽,如南面而立,前曰廣明,中身而上,名曰廣明者是也;內者為陰,如後曰太沖,廣明之下,名曰太陰者是也。
然則中為陰,其衝在下,名曰太陰。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由外陽內陰之義而推論之,然則中為陰,中亦內也,太陰坤土在內,而居中也。衝,太沖也。其衝在下者,太沖屬少陰,在太陰之下,而其中則名曰太陰。故人身太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之隱白,名曰陰中之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太陰也。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少陰根起於湧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其衝在下,故太陰之後,名曰少陰。人身少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心之湧泉,名曰陰中之少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少陰也。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太陰主開,厥陰主闔,少陰主樞,有開闔,而始有樞。是先厥陰而後少陰,故少陰之前,名曰厥陰。
人身厥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三毛之大敦。厥陰為陰之盡,而曰陰之絕陽,言純陰而絕無陽也。名曰陰之絕陰,言純陰而絕無陰也,絕陽絕陰,是太極而歸於無極,所以申明三陰之厥陰也。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弗沉,命曰一陰。
若夫三陰之離合也,離則太陰為開,厥陰的闔,少陰為樞。離而複合,是三經者開闔相資,樞轉相濟,不得相失也。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沉,命曰一陰,所以申明三陰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陰陽HT HT ,積傳為一週,氣裡形表,而為相成也。
HT ,衝同。合上文三陽三陰而並論之,人身陰陽沖沖,沖沖,往來不絕也。積傳為一週,謂一週十二時,漏水下百刻,二刻一小周,積傳至百刻,則為日夜之一週也。氣裡形表,謂陰陽之氣行於裡,陰陽之形立於表,表裡形氣,互相資益,而為陰陽離合之相成也。
同书章节
- 黃帝素問直解-序
- 黃帝素問直解-凡例九條
- 卷之一-簡介
- 卷之一-上古天真論第一篇
- 卷之一-四氣調神篇第二篇
- 卷之一-生氣通天論第三篇
- 卷之一-金匱真言論第四篇
- 卷之一-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 卷之一-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 卷之一-陰陽別論第七篇
- 卷之一-靈蘭秘典論第八篇
- 卷之二-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
- 卷之二-五臟生成篇第十篇
- 卷之二-五臟別論第十一篇
- 卷之二-異法方宜論第十二篇
- 卷之二-移精變氣論第十三篇
- 卷之二-湯液醪醴論第十四篇
- 卷之二-玉版論要論第十五篇
- 卷之二-診要經終論第十六篇
- 卷之二-脈要精微論第十七篇
- 卷之二-平人氣象論第十八篇
- 卷之二-玉機真髒論第十九篇
- 卷之三-三部九候論第二十篇
- 卷之三-經脈別論第二十一篇
- 卷之三-藏氣法時論第二十二篇
- 卷之三-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篇
- 卷之三-血氣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 卷之三-寶命全角論第二十五篇
- 卷之三-八正神明論第二十六篇
- 卷之三-離合真邪論第二十七篇
- 卷之三-通評虛實論第二十八篇
- 卷之三-太陰陽明論第二十九篇
- 卷之三-陽明脈解論第三十篇
- 卷之三-熱論第三十一篇
- 卷之三-刺熱篇第三十二篇
- 卷之三-評熱病論第三十三篇
- 卷之三-逆調論第三十四篇
- 卷之四-瘧論第三十五篇
- 卷之四-刺瘧篇第三十六篇
- 卷之四-氣厥論第三十七篇
- 卷之四-咳論第三十八篇
- 卷之四-舉痛論第三十九篇
- 卷之四-腹中論第四十篇
- 卷之四-刺腰痛篇第四十一篇
- 卷之四-風論第四十二篇
- 卷之四-痺論第四十三篇
- 卷之四-痿論第四十四篇
- 卷之四-厥論第四十五篇
- 卷之四-病能論第四十六篇
- 卷之四-奇病論第四十七篇
- 卷之四-大奇篇第四十八篇
- 卷之四-脈解篇第四十九篇
- 卷之五-刺要論第五十篇
- 卷之五-刺齊論第五十一篇
- 卷之五-刺禁論第五十二篇
- 卷之五-刺志論第五十三篇
- 卷之五-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 卷之五-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 卷之五-皮部論第五十六篇
- 卷之五-經絡論第五十七篇
- 卷之五-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 卷之五-氣府篇第五十九篇
- 卷之五-骨空論第六十篇
- 卷之五-水熱穴論第六十一篇
- 卷之五-調經論第六十二篇
- 卷之五-繆刺論第六十三篇
- 卷之五-四時刺逆從論第六十四篇
- 卷之五-刺法論第六十五篇
- 卷之五-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 卷之五-標本病傳論第六十七篇
- 卷之六-簡介
- 卷之六-天元紀大論第六十八篇
- 卷之六-五營運大論第六十九篇
- 卷之六-六微旨大論第七十篇
- 卷之六-氣交變大論第七十一篇
- 卷之七-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 卷之七-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 卷之七-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下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1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2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3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4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5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6
- 卷之九-著至教論第七十五篇
- 卷之九-示從容論第七十六篇
- 卷之九-疏五過論第七十七篇
- 卷之九-徵四失論第七十八篇
- 卷之九-陰陽類論第七十九篇
- 卷之九-方盛衰論第八十篇
- 卷之九-解精微論第八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