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血氣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人之有身,不離血氣;人之應物,不離形志。形者,血氣之立乎外者也。志者,血氣之存乎內者也。
血氣有多少,形志有苦樂,天人有常數,灸刺有所宜。此岐伯繼上編宣明五氣,而更為血氣形志之說也。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
人之常數,後天之數也。後天之數,從太而少,由三而一。太陽,三陽也,少陽,一陽也,陽明,太少兩陽相合而成也。太陽常多血少氣者,陽至於太,陽氣已極,陽極則陰生。血,陰也,陰生故常多血;氣,陽也,陽極故常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者,陽始於少,陽氣方生,陰氣未盛,故常少血;陽氣方生,莫可限量,故常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者,有少陽之多氣,有太陽之多血,以徵太少相合成陽明也。此言人之常數也。
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
先天之數,自少而太,由一而三也,言少陰自少而太也,次言厥陰,終言太陰。由一而三,先少陰,陰未盛,故常少血,少陰為生氣之源,故常多氣;厥陰肝脈下合衝任,故常多血,厥陰為一陰,而生微陽,故常少氣;太陰為三陰,陰極則陽生,故常多氣,陰極當衰,故常少血。夫由一而三,自少而太,此天之常數也;人之常數,而論三陽,陽予之正也,天之常數,而論三陰,陰為之主也。知天人陰陽之常數,則知人之血氣矣。
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足陰陽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心主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手之陰陽也。
三陽三陰,陰陽之六氣也,以陰陽之六氣,合人身十二經脈,則有足之三陽三陰,手之三陽三陰。
陽主表,陰主裡,知表陽之所在,即知裡陰之所在。故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足陰陽之六氣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心主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手陰陽之六氣也。此手足三陰三陽,合人身十二經脈之血氣,則知血氣之陰陽矣。
今知手足陰陽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後瀉有餘,補不足。
苦,猶病也。承上文手足陰陽表裡之義,而言今知手足陰陽之所病。血有形屬陰,氣無形屬陽;有形陰血,必先去,無形陽氣勿先傷,故凡治病必先去其血。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之病也。伺之所欲,窺伺其欲散、欲軟、欲緩、欲收、欲堅之意也。如是則知某經有餘,某經不足,然後瀉有餘補不足。瀉有餘補不足,即九候已備,後乃存針之意。
欲知背俞,先度其兩乳間,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半巳,即以兩隅相拄也。乃舉以度其背,令其一隅居上,齊脊大椎,兩隅在下,當其下隅者,肺之俞也。復下一度,心之俞也,復下一度,左角,肝之俞也,右角,脾之俞也,復下一度,腎之俞也。是謂五臟之俞,灸刺之度也。
前三度,音鐸,後四度,如字。五臟之俞,皆在於背,欲知背俞,先以草度其兩乳間,而對中折之,更以他草,亦度兩乳間,而去半已,即以其草左右兩隅相拄也。兩隅猶言兩邊,拄之乃舉以度其背。背,背俞也。其法令其一隅橫居於上,齊脊大椎,兩隅相拄,則兩隅在下,當其下隅,乃左右肺之俞也。復下一度,左右心之俞也。復下一度左角,則肝之俞也,右角則脾之俞也。復下一度,左右腎之俞也,此肺心肝脾腎,是謂五臟之俞,而為灸刺之度也。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
上文論陰陽血氣,而有灸刺之度,此下言形志苦樂,而有灸刺之度也。形見乎外,志存乎內,形樂則身體安和,志苦則內擾經脈,故病生於脈。脈者,心之所主也。治之以灸刺者,或灸以補之,或刺以通之。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形樂志樂,則過於安逸,無有動作。故病生於肉,肉者,脾之所主也。治之以針石者,或針以刺之,或石以砭之。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志樂,則情逸身勞,故病生於筋。筋者,肝之所主也。治之以熨引,使血脈榮養於筋也。
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甘藥。
咽主地氣屬陰,嗌主天氣屬陽,形志皆苦,則陰陽並竭,故病生於咽嗌。咽納水谷,胃所主也;嗌司呼吸,肺所主也,咽嗌皆病,肺胃鹹虛,故當治以甘藥。《靈樞·終始》節雲∶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如是者勿灸,即此義也。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數,音朔,驚恐,因驚致恐,志之苦也。經絡不通,勞其經絡,形之苦也,形數驚恐,經絡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病生於不仁者,恐傷骨,腎主骨,骨屬屈伸不利,故不仁也。治之按摩以通其經絡,醪藥以資其腎精。
是謂五形志也。
總結上文,而言形志苦樂。病生於脈,病生於肉,病生於筋,病生於咽嗌,病生於不仁,是謂五臟苦樂之形志也。
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陽,出氣惡血∶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也。
惡,去聲。此因三陰三陽,血氣多少而為刺法也。陽明常多血多氣,故刺陽明,出血氣;太陽常多血少氣,故刺太陽,出血惡氣;少陽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陽,出氣惡血;太陰常多氣少血,故刺太陰,出氣惡血;少陰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陰,出氣惡血;厥陰常多血少氣,故刺厥陰,出血惡氣也。此血氣有多少,形志有苦樂,天人有常數,灸刺有常度,而申明上編未盡之義者如此。
血氣有多少,形志有苦樂,天人有常數,灸刺有所宜。此岐伯繼上編宣明五氣,而更為血氣形志之說也。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
人之常數,後天之數也。後天之數,從太而少,由三而一。太陽,三陽也,少陽,一陽也,陽明,太少兩陽相合而成也。太陽常多血少氣者,陽至於太,陽氣已極,陽極則陰生。血,陰也,陰生故常多血;氣,陽也,陽極故常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者,陽始於少,陽氣方生,陰氣未盛,故常少血;陽氣方生,莫可限量,故常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者,有少陽之多氣,有太陽之多血,以徵太少相合成陽明也。此言人之常數也。
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
先天之數,自少而太,由一而三也,言少陰自少而太也,次言厥陰,終言太陰。由一而三,先少陰,陰未盛,故常少血,少陰為生氣之源,故常多氣;厥陰肝脈下合衝任,故常多血,厥陰為一陰,而生微陽,故常少氣;太陰為三陰,陰極則陽生,故常多氣,陰極當衰,故常少血。夫由一而三,自少而太,此天之常數也;人之常數,而論三陽,陽予之正也,天之常數,而論三陰,陰為之主也。知天人陰陽之常數,則知人之血氣矣。
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足陰陽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心主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手之陰陽也。
三陽三陰,陰陽之六氣也,以陰陽之六氣,合人身十二經脈,則有足之三陽三陰,手之三陽三陰。
陽主表,陰主裡,知表陽之所在,即知裡陰之所在。故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足陰陽之六氣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心主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手陰陽之六氣也。此手足三陰三陽,合人身十二經脈之血氣,則知血氣之陰陽矣。
今知手足陰陽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後瀉有餘,補不足。
苦,猶病也。承上文手足陰陽表裡之義,而言今知手足陰陽之所病。血有形屬陰,氣無形屬陽;有形陰血,必先去,無形陽氣勿先傷,故凡治病必先去其血。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之病也。伺之所欲,窺伺其欲散、欲軟、欲緩、欲收、欲堅之意也。如是則知某經有餘,某經不足,然後瀉有餘補不足。瀉有餘補不足,即九候已備,後乃存針之意。
欲知背俞,先度其兩乳間,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半巳,即以兩隅相拄也。乃舉以度其背,令其一隅居上,齊脊大椎,兩隅在下,當其下隅者,肺之俞也。復下一度,心之俞也,復下一度,左角,肝之俞也,右角,脾之俞也,復下一度,腎之俞也。是謂五臟之俞,灸刺之度也。
前三度,音鐸,後四度,如字。五臟之俞,皆在於背,欲知背俞,先以草度其兩乳間,而對中折之,更以他草,亦度兩乳間,而去半已,即以其草左右兩隅相拄也。兩隅猶言兩邊,拄之乃舉以度其背。背,背俞也。其法令其一隅橫居於上,齊脊大椎,兩隅相拄,則兩隅在下,當其下隅,乃左右肺之俞也。復下一度,左右心之俞也。復下一度左角,則肝之俞也,右角則脾之俞也。復下一度,左右腎之俞也,此肺心肝脾腎,是謂五臟之俞,而為灸刺之度也。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
上文論陰陽血氣,而有灸刺之度,此下言形志苦樂,而有灸刺之度也。形見乎外,志存乎內,形樂則身體安和,志苦則內擾經脈,故病生於脈。脈者,心之所主也。治之以灸刺者,或灸以補之,或刺以通之。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形樂志樂,則過於安逸,無有動作。故病生於肉,肉者,脾之所主也。治之以針石者,或針以刺之,或石以砭之。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志樂,則情逸身勞,故病生於筋。筋者,肝之所主也。治之以熨引,使血脈榮養於筋也。
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甘藥。
咽主地氣屬陰,嗌主天氣屬陽,形志皆苦,則陰陽並竭,故病生於咽嗌。咽納水谷,胃所主也;嗌司呼吸,肺所主也,咽嗌皆病,肺胃鹹虛,故當治以甘藥。《靈樞·終始》節雲∶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如是者勿灸,即此義也。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數,音朔,驚恐,因驚致恐,志之苦也。經絡不通,勞其經絡,形之苦也,形數驚恐,經絡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病生於不仁者,恐傷骨,腎主骨,骨屬屈伸不利,故不仁也。治之按摩以通其經絡,醪藥以資其腎精。
是謂五形志也。
總結上文,而言形志苦樂。病生於脈,病生於肉,病生於筋,病生於咽嗌,病生於不仁,是謂五臟苦樂之形志也。
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陽,出氣惡血∶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也。
惡,去聲。此因三陰三陽,血氣多少而為刺法也。陽明常多血多氣,故刺陽明,出血氣;太陽常多血少氣,故刺太陽,出血惡氣;少陽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陽,出氣惡血;太陰常多氣少血,故刺太陰,出氣惡血;少陰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陰,出氣惡血;厥陰常多血少氣,故刺厥陰,出血惡氣也。此血氣有多少,形志有苦樂,天人有常數,灸刺有常度,而申明上編未盡之義者如此。
同书章节
- 黃帝素問直解-序
- 黃帝素問直解-凡例九條
- 卷之一-簡介
- 卷之一-上古天真論第一篇
- 卷之一-四氣調神篇第二篇
- 卷之一-生氣通天論第三篇
- 卷之一-金匱真言論第四篇
- 卷之一-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 卷之一-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 卷之一-陰陽別論第七篇
- 卷之一-靈蘭秘典論第八篇
- 卷之二-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
- 卷之二-五臟生成篇第十篇
- 卷之二-五臟別論第十一篇
- 卷之二-異法方宜論第十二篇
- 卷之二-移精變氣論第十三篇
- 卷之二-湯液醪醴論第十四篇
- 卷之二-玉版論要論第十五篇
- 卷之二-診要經終論第十六篇
- 卷之二-脈要精微論第十七篇
- 卷之二-平人氣象論第十八篇
- 卷之二-玉機真髒論第十九篇
- 卷之三-三部九候論第二十篇
- 卷之三-經脈別論第二十一篇
- 卷之三-藏氣法時論第二十二篇
- 卷之三-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篇
- 卷之三-血氣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 卷之三-寶命全角論第二十五篇
- 卷之三-八正神明論第二十六篇
- 卷之三-離合真邪論第二十七篇
- 卷之三-通評虛實論第二十八篇
- 卷之三-太陰陽明論第二十九篇
- 卷之三-陽明脈解論第三十篇
- 卷之三-熱論第三十一篇
- 卷之三-刺熱篇第三十二篇
- 卷之三-評熱病論第三十三篇
- 卷之三-逆調論第三十四篇
- 卷之四-瘧論第三十五篇
- 卷之四-刺瘧篇第三十六篇
- 卷之四-氣厥論第三十七篇
- 卷之四-咳論第三十八篇
- 卷之四-舉痛論第三十九篇
- 卷之四-腹中論第四十篇
- 卷之四-刺腰痛篇第四十一篇
- 卷之四-風論第四十二篇
- 卷之四-痺論第四十三篇
- 卷之四-痿論第四十四篇
- 卷之四-厥論第四十五篇
- 卷之四-病能論第四十六篇
- 卷之四-奇病論第四十七篇
- 卷之四-大奇篇第四十八篇
- 卷之四-脈解篇第四十九篇
- 卷之五-刺要論第五十篇
- 卷之五-刺齊論第五十一篇
- 卷之五-刺禁論第五十二篇
- 卷之五-刺志論第五十三篇
- 卷之五-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 卷之五-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 卷之五-皮部論第五十六篇
- 卷之五-經絡論第五十七篇
- 卷之五-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 卷之五-氣府篇第五十九篇
- 卷之五-骨空論第六十篇
- 卷之五-水熱穴論第六十一篇
- 卷之五-調經論第六十二篇
- 卷之五-繆刺論第六十三篇
- 卷之五-四時刺逆從論第六十四篇
- 卷之五-刺法論第六十五篇
- 卷之五-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 卷之五-標本病傳論第六十七篇
- 卷之六-簡介
- 卷之六-天元紀大論第六十八篇
- 卷之六-五營運大論第六十九篇
- 卷之六-六微旨大論第七十篇
- 卷之六-氣交變大論第七十一篇
- 卷之七-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 卷之七-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 卷之七-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下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1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2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3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4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5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6
- 卷之九-著至教論第七十五篇
- 卷之九-示從容論第七十六篇
- 卷之九-疏五過論第七十七篇
- 卷之九-徵四失論第七十八篇
- 卷之九-陰陽類論第七十九篇
- 卷之九-方盛衰論第八十篇
- 卷之九-解精微論第八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