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著至教論第七十五篇
下凡七篇,皆黃帝語於雷公。著至教者,雷公請帝著為至教,開示諸臣,傳於後世也。黃帝繼神農而立極,故曰上通神農。黃帝上通神農,神農上通伏羲,故曰擬於二皇。蓋伏羲知天,神農知地,黃帝知人,三才之道,一脈相傳,故曰而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且以知天下,何難別陰陽,應四時,合之五行。帝從雷公之請,著為至教,備言三陽如天,陰陽偏害之理。公未悉知,誠切研求,是以此下復有《示從容》,《疏五過》,《徵四失》,《陰陽類》,《方盛衰》,《解精微》,開示雷公,皆至教也。
黃帝坐明堂,召雷公而問之曰∶子知醫之道乎?
《黃帝素問》九卷,計八十一篇,上凡七十四篇,皆訪諸岐伯闡明醫道。此下七篇,則召雷公而證明其道也。
雷公對曰∶誦而頗能解,解而未能別,別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彰,足以治群僚,不足至侯王。
別,音逼,下俱同。誦而能解,知其義矣。由解而別,別而明,明而彰,可以互為闡明,今也未能。
但足以治群僚之平等,為之講論,不足以至侯王之尊貴,為之彰明也。
願得受樹天之度,四時陰陽,合之別星辰,與日月光,以彰經術,後世益明,上通神農,著至教,擬於二皇。
上古樹八尺之臬,參日影之斜正長短,以定四時,故願得受樹天之度,以定四時之陰陽。即以四時陰陽,合之星辰日月,分別明辨,以彰璣衡之經術。使後世益明四時陰陽日月星辰之理,此上天之道,自古為然。故曰∶上通神農,願得著為至教,不但上通神農,且擬於二皇,二皇伏羲神農也。此伏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一脈相傳,言大道也。
帝曰∶善。無失之,此皆陰陽表裡上下,雌雄相輸應也。而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以教眾庶,亦不疑殆,醫道論篇,可傳後世,可以為寶。
帝善其請,著為至教,因以名篇,故曰無失之。雌雄者,陰陽之謂也。陽在表,陰在裡,陽在上,陰在下,此皆陰陽表裡上下,猶之雌雄之相為輸應也。而陰陽之道,可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天文地理人事,其道相通,故可以長久。以此三才相合之道,教於眾庶,亦不疑殆。故著醫道之論以成篇。可傳後世,可以為寶,當守之而弗失也。
雷公曰∶請受道,諷誦用解。
請受天文、地理、人事之道,口諷誦而心用解,終身弗失。
帝曰∶子不聞陰陽傳乎?
傳,去聲。《陰陽傳》,上古書也。著之篇什,豈不聞乎?知《陰陽傳》,則知天文、地理、人事之道矣。
曰∶不知。
公欲受教於帝,故曰不知。
曰∶夫三陽,天為業,上下無常,合而病至,偏害陰陽。
陰陽之道,由陰而至於陽,從一而至於三。三陽者,太陽也。太陽為陽之極,極則無以加。故夫三陽,以天為業,業,功業也。三陽功業如天也。天氣在上,時行乎下,故上下無常。上下之氣,合而病至,則偏害陰陽,謂獨陽無陰,不得其平,陰陽偏害也。
雷公曰∶三陽莫當,請聞其解。
偏害陰陽,則三陽之氣,莫可以當。故曰三陽莫當,請聞其解。
帝曰∶三陽獨至者,是三陽並至,並至如風雨,上為巔疾,下為漏病,外無期,內無正,不中經紀,診無上下,以書別。
中,去聲。諸陽之氣,歸於三陽。故三陽為病,而三陽獨至者,是三陽合諸陽之氣而並至也。並至,如風雨之莫當,故並於上則為巔疾,而陽亢無陰。並於下,則為漏病,而陰盛無陽,不但上下莫當,其內外亦莫可當。並於外,則外無期,譬於墮溺,不可為期。並於內,則內無正,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正。內無期,外無正,則不中經脈之紀,上巔疾,下漏病,則診無上下。書猶志也。別,不同也。所以志別,而不同於尋常之病也。
雷公曰∶臣治疏愈,說意而已。
說,作悅。治,理也。疏,遠也。謂理治其言,疏遠愈甚,不過悅其大意而已。公為此言,欲帝彰明較著以為至教也。
帝曰∶三陽者,至陽也。積並則為驚。病起疾風,至如霹靂,九竅皆塞,陽氣滂溢,幹嗌喉塞。並於陰,則上下無常,薄為腸 。
陽至於三,極無以加。故三陽者,至陽也。諸陽之氣,歸於三陽,故積並則為驚。其病之起,有如疾風。
其病之至,一如霹靂,疾風霹靂,則九竅皆塞。陽氣滂溢,九竅皆塞而病於上,其嗌則幹,其喉則塞。陽氣滂溢而病於下,則陽並於陰,陽在上,並於陰,則上下無常,而薄為腸 。
此謂三陽直心,坐不得起臥者,便身全,三陽之病,且以知天下,何以別陰陽,應四時,合之五行。
三陽之氣如天,心為君主如日,此三陽積併為病,謂之三陽直心。三陽直心,亢害已極,故坐不得起臥。
不得起臥者,不能開闔也,不能開闔,便身全,三陽之病。蓋太陽主開,陽明主闔,少陽主樞,而司開闔。
是知直心之三陽,太陽也。不得起臥之三陽,太陽、陽明、少陽也。天下之大,陽氣主之,知直心之三陽,開闔樞之三陽,且以知天下,何難以別陰陽,應四時,而合之五行。帝為此言,著至教也。
雷公曰∶陽言不別,陰言不理,請起受解,以為至道。
至教之傳,非語言文本可盡。故言此以深求之。陽,猶明也∶陰,猶隱也。明言之,不能如黑白之別。隱言之,不能如經論之理,其中更有精微,請起受解,以為至道焉。
帝曰∶子若受傳,不知合至道,以惑師教。語子至道之要,病傷五臟,筋骨以消。子言不明不別,是世主學盡矣。
語,去聲。帝之著教,言淺旨深,皆至道也。故曰∶子若受傳,不知以餘言而合至道,心有所疑,以惑師教。此外慾更語子至道之要。必至病傷五臟,而筋骨以消,身且不保,何以授教。公雲陽言不別,陰言不理。故曰∶子言不明不別,是斯世主教之學盡矣。何以傳為,謂至教已著,無庸復言也。
腎且絕,惋惋日暮,從容不出,人事不殷。
從,音聰。餘篇從容俱同。史臣記雷公殫心帝教,而深思弗釋也。公聞帝教,既竭心思,求之不得,中心如焚,一似腎且絕,而不上濟其心者。惋惋,驚歎貌,驚歎至教之深。至於日暮,猶居明堂。從容不出,一切人事不殷,殷,猶勤也。此雷公殫心至教,而誠切研求也。
黃帝坐明堂,召雷公而問之曰∶子知醫之道乎?
《黃帝素問》九卷,計八十一篇,上凡七十四篇,皆訪諸岐伯闡明醫道。此下七篇,則召雷公而證明其道也。
雷公對曰∶誦而頗能解,解而未能別,別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彰,足以治群僚,不足至侯王。
別,音逼,下俱同。誦而能解,知其義矣。由解而別,別而明,明而彰,可以互為闡明,今也未能。
但足以治群僚之平等,為之講論,不足以至侯王之尊貴,為之彰明也。
願得受樹天之度,四時陰陽,合之別星辰,與日月光,以彰經術,後世益明,上通神農,著至教,擬於二皇。
上古樹八尺之臬,參日影之斜正長短,以定四時,故願得受樹天之度,以定四時之陰陽。即以四時陰陽,合之星辰日月,分別明辨,以彰璣衡之經術。使後世益明四時陰陽日月星辰之理,此上天之道,自古為然。故曰∶上通神農,願得著為至教,不但上通神農,且擬於二皇,二皇伏羲神農也。此伏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一脈相傳,言大道也。
帝曰∶善。無失之,此皆陰陽表裡上下,雌雄相輸應也。而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以教眾庶,亦不疑殆,醫道論篇,可傳後世,可以為寶。
帝善其請,著為至教,因以名篇,故曰無失之。雌雄者,陰陽之謂也。陽在表,陰在裡,陽在上,陰在下,此皆陰陽表裡上下,猶之雌雄之相為輸應也。而陰陽之道,可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天文地理人事,其道相通,故可以長久。以此三才相合之道,教於眾庶,亦不疑殆。故著醫道之論以成篇。可傳後世,可以為寶,當守之而弗失也。
雷公曰∶請受道,諷誦用解。
請受天文、地理、人事之道,口諷誦而心用解,終身弗失。
帝曰∶子不聞陰陽傳乎?
傳,去聲。《陰陽傳》,上古書也。著之篇什,豈不聞乎?知《陰陽傳》,則知天文、地理、人事之道矣。
曰∶不知。
公欲受教於帝,故曰不知。
曰∶夫三陽,天為業,上下無常,合而病至,偏害陰陽。
陰陽之道,由陰而至於陽,從一而至於三。三陽者,太陽也。太陽為陽之極,極則無以加。故夫三陽,以天為業,業,功業也。三陽功業如天也。天氣在上,時行乎下,故上下無常。上下之氣,合而病至,則偏害陰陽,謂獨陽無陰,不得其平,陰陽偏害也。
雷公曰∶三陽莫當,請聞其解。
偏害陰陽,則三陽之氣,莫可以當。故曰三陽莫當,請聞其解。
帝曰∶三陽獨至者,是三陽並至,並至如風雨,上為巔疾,下為漏病,外無期,內無正,不中經紀,診無上下,以書別。
中,去聲。諸陽之氣,歸於三陽。故三陽為病,而三陽獨至者,是三陽合諸陽之氣而並至也。並至,如風雨之莫當,故並於上則為巔疾,而陽亢無陰。並於下,則為漏病,而陰盛無陽,不但上下莫當,其內外亦莫可當。並於外,則外無期,譬於墮溺,不可為期。並於內,則內無正,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正。內無期,外無正,則不中經脈之紀,上巔疾,下漏病,則診無上下。書猶志也。別,不同也。所以志別,而不同於尋常之病也。
雷公曰∶臣治疏愈,說意而已。
說,作悅。治,理也。疏,遠也。謂理治其言,疏遠愈甚,不過悅其大意而已。公為此言,欲帝彰明較著以為至教也。
帝曰∶三陽者,至陽也。積並則為驚。病起疾風,至如霹靂,九竅皆塞,陽氣滂溢,幹嗌喉塞。並於陰,則上下無常,薄為腸 。
陽至於三,極無以加。故三陽者,至陽也。諸陽之氣,歸於三陽,故積並則為驚。其病之起,有如疾風。
其病之至,一如霹靂,疾風霹靂,則九竅皆塞。陽氣滂溢,九竅皆塞而病於上,其嗌則幹,其喉則塞。陽氣滂溢而病於下,則陽並於陰,陽在上,並於陰,則上下無常,而薄為腸 。
此謂三陽直心,坐不得起臥者,便身全,三陽之病,且以知天下,何以別陰陽,應四時,合之五行。
三陽之氣如天,心為君主如日,此三陽積併為病,謂之三陽直心。三陽直心,亢害已極,故坐不得起臥。
不得起臥者,不能開闔也,不能開闔,便身全,三陽之病。蓋太陽主開,陽明主闔,少陽主樞,而司開闔。
是知直心之三陽,太陽也。不得起臥之三陽,太陽、陽明、少陽也。天下之大,陽氣主之,知直心之三陽,開闔樞之三陽,且以知天下,何難以別陰陽,應四時,而合之五行。帝為此言,著至教也。
雷公曰∶陽言不別,陰言不理,請起受解,以為至道。
至教之傳,非語言文本可盡。故言此以深求之。陽,猶明也∶陰,猶隱也。明言之,不能如黑白之別。隱言之,不能如經論之理,其中更有精微,請起受解,以為至道焉。
帝曰∶子若受傳,不知合至道,以惑師教。語子至道之要,病傷五臟,筋骨以消。子言不明不別,是世主學盡矣。
語,去聲。帝之著教,言淺旨深,皆至道也。故曰∶子若受傳,不知以餘言而合至道,心有所疑,以惑師教。此外慾更語子至道之要。必至病傷五臟,而筋骨以消,身且不保,何以授教。公雲陽言不別,陰言不理。故曰∶子言不明不別,是斯世主教之學盡矣。何以傳為,謂至教已著,無庸復言也。
腎且絕,惋惋日暮,從容不出,人事不殷。
從,音聰。餘篇從容俱同。史臣記雷公殫心帝教,而深思弗釋也。公聞帝教,既竭心思,求之不得,中心如焚,一似腎且絕,而不上濟其心者。惋惋,驚歎貌,驚歎至教之深。至於日暮,猶居明堂。從容不出,一切人事不殷,殷,猶勤也。此雷公殫心至教,而誠切研求也。
同书章节
- 黃帝素問直解-序
- 黃帝素問直解-凡例九條
- 卷之一-簡介
- 卷之一-上古天真論第一篇
- 卷之一-四氣調神篇第二篇
- 卷之一-生氣通天論第三篇
- 卷之一-金匱真言論第四篇
- 卷之一-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 卷之一-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 卷之一-陰陽別論第七篇
- 卷之一-靈蘭秘典論第八篇
- 卷之二-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
- 卷之二-五臟生成篇第十篇
- 卷之二-五臟別論第十一篇
- 卷之二-異法方宜論第十二篇
- 卷之二-移精變氣論第十三篇
- 卷之二-湯液醪醴論第十四篇
- 卷之二-玉版論要論第十五篇
- 卷之二-診要經終論第十六篇
- 卷之二-脈要精微論第十七篇
- 卷之二-平人氣象論第十八篇
- 卷之二-玉機真髒論第十九篇
- 卷之三-三部九候論第二十篇
- 卷之三-經脈別論第二十一篇
- 卷之三-藏氣法時論第二十二篇
- 卷之三-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篇
- 卷之三-血氣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 卷之三-寶命全角論第二十五篇
- 卷之三-八正神明論第二十六篇
- 卷之三-離合真邪論第二十七篇
- 卷之三-通評虛實論第二十八篇
- 卷之三-太陰陽明論第二十九篇
- 卷之三-陽明脈解論第三十篇
- 卷之三-熱論第三十一篇
- 卷之三-刺熱篇第三十二篇
- 卷之三-評熱病論第三十三篇
- 卷之三-逆調論第三十四篇
- 卷之四-瘧論第三十五篇
- 卷之四-刺瘧篇第三十六篇
- 卷之四-氣厥論第三十七篇
- 卷之四-咳論第三十八篇
- 卷之四-舉痛論第三十九篇
- 卷之四-腹中論第四十篇
- 卷之四-刺腰痛篇第四十一篇
- 卷之四-風論第四十二篇
- 卷之四-痺論第四十三篇
- 卷之四-痿論第四十四篇
- 卷之四-厥論第四十五篇
- 卷之四-病能論第四十六篇
- 卷之四-奇病論第四十七篇
- 卷之四-大奇篇第四十八篇
- 卷之四-脈解篇第四十九篇
- 卷之五-刺要論第五十篇
- 卷之五-刺齊論第五十一篇
- 卷之五-刺禁論第五十二篇
- 卷之五-刺志論第五十三篇
- 卷之五-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 卷之五-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 卷之五-皮部論第五十六篇
- 卷之五-經絡論第五十七篇
- 卷之五-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 卷之五-氣府篇第五十九篇
- 卷之五-骨空論第六十篇
- 卷之五-水熱穴論第六十一篇
- 卷之五-調經論第六十二篇
- 卷之五-繆刺論第六十三篇
- 卷之五-四時刺逆從論第六十四篇
- 卷之五-刺法論第六十五篇
- 卷之五-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 卷之五-標本病傳論第六十七篇
- 卷之六-簡介
- 卷之六-天元紀大論第六十八篇
- 卷之六-五營運大論第六十九篇
- 卷之六-六微旨大論第七十篇
- 卷之六-氣交變大論第七十一篇
- 卷之七-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 卷之七-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 卷之七-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下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1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2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3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4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5
- 卷之八-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6
- 卷之九-著至教論第七十五篇
- 卷之九-示從容論第七十六篇
- 卷之九-疏五過論第七十七篇
- 卷之九-徵四失論第七十八篇
- 卷之九-陰陽類論第七十九篇
- 卷之九-方盛衰論第八十篇
- 卷之九-解精微論第八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