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針解,解《靈樞》《素問》所言之針法也。針法始於一,終於九,上應天地,合於人身,故虛實之要,九針最妙,此帝首問九針之解,虛實之道,以為針解也。
黃帝問曰∶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刺法不外九針,九針必因虛實,故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
《九針十二原》論雲∶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故申明刺虛則實之者,候其氣聚,針下熱也,必氣聚而實,針乃熱也。
滿而洩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
又云滿則洩之,故申明滿而洩之者,候其氣聚而散,針下寒也,必氣散而虛,乃寒也。
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又云,菀陳則除之,故申明菀陳則除之者,出其瘀積之惡血也。
邪勝則虛之者,出針勿按。
又云,邪勝則虛之,故申明邪勝則虛之者,出針之時,隨針外洩,勿按針孔也。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
大要曰∶徐而疾,則實。故申明徐而疾則實者,針已得氣,徐出其針。針方出穴,而疾按之,此徐而疾,則補虛而實之之法也。
疾而除,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
又云,疾而徐則虛。故申明疾而徐則虛者,針已得氣,疾出其針。針既出穴,而徐按之,此疾而徐,則瀉實而虛之之法也。
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若有若無者,疾不可知也。
舊本,若無若有,今改。又云,言實與虛,若有若無,故申明言實與虛者,針下寒而氣少為虛,針下溫而氣多為實,是寒溫之氣有多少也。若有若無者,當寧靜以俟之,若躁疾,則不可知也。
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
又云,察後與先,若存若亡。故申明察後與先者,治病有先後,知之則能治之,當知病之先後也。
為虛為實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
又云,為虛為實,若得若失,故申明為虛為實者,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工當勿失其補瀉之法也。
若得若失者,衷無定見,離其補瀉之法也。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
為,去聲。又云,虛實之要,九針最妙。故申明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 針瀉陽氣,員針瀉分肉間氣,針按脈致氣,鋒針主發錮疾,鈹針主取大膿,員針主取暴氣,毫針主取痛痺,長針主取遠痺,大針瀉機關之水,為其九針各有所宜也。
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
又云補瀉之時,以針為之,故申明補瀉之時者,氣開則瀉,氣闔則補,針之補瀉,與氣之開闔相合也。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瀉也。
又云九針之名,各不同形,故申明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 針、員針、 針、鋒針、 針、員利針、毫針、長針、大針,針形不同,各窮盡其能當補瀉之用而制之也。凡此解《九針十二原》之說也。
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
《寶命全角論》雲∶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故申明刺實須其虛者,留針候氣,俟陰氣隆至,而針下寒,乃去針,陰氣隆至而去針,所以虛之也。刺虛須其實者,當陽氣隆至,而針下熱,乃去針,陽氣隆至而去針,所以補之也。
經氣已至,慎寧勿失者,勿更改也。
更,平聲。又云∶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故申明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守此經氣,勿使更改也。
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
又云∶深淺在志,遠近若一。故申明深淺在志者,病在內則刺深,病在外則刺淺,知病之內外認為深淺也。近遠如一者,深則遠,淺則近,其候氣之法,與深淺等,故曰深淺其候等也。
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患,無左右視也。
又云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申明如臨深淵者,兢兢業業,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堅貞不怯,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清靜其志,以觀病患,專一其心,無左右視也。凡此解寶命全角之說也。
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患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
邪,斜通。易,去聲,下同。九針十二原論雲∶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者病。夫正指直刺,無針左右,是義無斜下也。申明義無邪下者,針法欲端以正也。神在秋毫,屬意病者,是必正其神也。申明必正其神者,以我之神,正病患之神,故欲瞻病患目以制其神,神制則令氣易行也。
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
《本俞》論雲∶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故曰所謂三里者,乃下膝三寸,即巨虛上廉也。
所謂跗上者,舉膝分,易見也。
上,舊本訛之,今改。分,去聲。《本俞》論雲,中陽足跗上五寸陷中為原。故曰所謂跗上者,乃衝陽之動脈。舉膝分,則其脈易見也。
巨虛者,蹺足 獨陷者。
《本俞》論雲∶膝下三里, 骨外三里也。故曰巨虛者,蹺足 之間,其脈獨陷者是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本俞論雲∶復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下廉。故曰下廉者,乃下巨虛,陷下者也。凡此解本俞胃脈之說也。
帝曰∶餘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今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
伯解九針之言,故常復言九針。上應天地之四時陰陽,願聞其相應之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針法之常也。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
靈樞九針論,岐伯有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之說。故此言之,而言人之身形亦應之。至用針之法,各有所宜,故曰九針,此九針可傳於後世認為常也。
人皮應天。
所謂身形亦應之者,人皮包乎通體,一如天包地外,故人皮應天。
人肉應地。
人肉敦濃,一如地之廣濃,故人肉應地。
人脈應人。
人脈上法天時,下則地理,一如人之戴天履地,故人脈應人。
人筋應時。
人筋十二,足筋起於足指,手筋起於手指,手足為四肢,一如十二月分四時,故人筋應時。
人聲應音。
人聲清濁高下不同,一如五音分五行,故人聲應音。
人陰陽合氣應律。
人手足三陰三陽,陰陽合氣,相為表裡,一如陰律陽律之調和,故人陰陽合氣應律。
人齒面目應星。
人齒排列,面目光明,一如星之明朗排列,故人齒面目應星。
人出入氣應風。
人氣出入,編行周身,一如風之偏行六合,故人出入氣應風。
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
人有九竅,周身三百六十五絡,一如地有分野,復有山河道路,故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凡此申明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而人之身形亦應之也。
故一針皮。
所謂針各有所宜者,一曰 針,針皮。
二針肉。
二曰員針,針肉。
三針脈。
三曰 針,針脈。
四針筋。
四曰鋒針,針筋。
五針骨。
五曰 針,針骨。
六針調陰陽。
六曰員利針,主調陰陽。
七針益精。
七曰毫針,主益精。
八針除風。
八曰長針,主除風。
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
九曰大針,主通九竅,併除三百六十五節壅滯之氣。
此之謂各有所主也。
承上文而言,此之謂針各有所宜主也。凡此申明九針之各有所宜也。
人心意應八風。
三才相應,通變無窮,故以所應而推展言之,人之心意,一如風之變動無常,故人心意應八風。
人氣應天。
人身之氣,一如天之營運不息,故人氣應天。
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
人上發下齒,兩耳兩目,位同六合,以應六律,其五聲高下,以應五音。
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身陰陽之脈,血氣循行,一如地裡散殊而會通,故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肝,目應之。
舊本贅一九字,今移下作爛文。人之五臟,外合九竅,故人肝,則兩目應之。此處疑有缺文。此人身針刺之道,通貫三才,而合於天地之陰陽也。
九九竅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母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愈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洩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溼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王冰曰∶“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簡爛文,義理殘缺,莫可尋究,而上古書,故且載之,以 後之具本也”。愚按《素問》一書,論天人運氣之理,經脈俞穴之會,飲食輸瀉、血氣循行,惟生知之聖,開天立極,始能道之。今觀蠹簡爛文,存而不去,則素問傳自軒歧,確乎不爽。奈後儒不能探索,妄疑此書,非上古之文,乃戰國時人所。而戰國時人、未聞有如黃帝之聖者也,有如黃帝之聖,何難自名成倫,豈必假問答於軒歧,而故為隱晦若是耶。西晉王叔和,編次張仲景傷寒論,毫無所得。猶以己之序例,附於論中,稱第二卷,伊芳何人而甘自沒耶。若謂戰國時人,能作是論,則此人亦聖人矣。
若謂書傳上古,後人增飾,則爛文必刪去矣。孔安國序尚書雲∶伏羲、神農、黃帝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宋·林億序《素問》雲∶至精至微之道,傳之至下至淺之人,其不廢絕為已幸矣。由此觀之,則後儒不諳三墳,淺下妄疑,不亦宜乎。
黃帝問曰∶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刺法不外九針,九針必因虛實,故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
《九針十二原》論雲∶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故申明刺虛則實之者,候其氣聚,針下熱也,必氣聚而實,針乃熱也。
滿而洩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
又云滿則洩之,故申明滿而洩之者,候其氣聚而散,針下寒也,必氣散而虛,乃寒也。
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又云,菀陳則除之,故申明菀陳則除之者,出其瘀積之惡血也。
邪勝則虛之者,出針勿按。
又云,邪勝則虛之,故申明邪勝則虛之者,出針之時,隨針外洩,勿按針孔也。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
大要曰∶徐而疾,則實。故申明徐而疾則實者,針已得氣,徐出其針。針方出穴,而疾按之,此徐而疾,則補虛而實之之法也。
疾而除,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
又云,疾而徐則虛。故申明疾而徐則虛者,針已得氣,疾出其針。針既出穴,而徐按之,此疾而徐,則瀉實而虛之之法也。
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若有若無者,疾不可知也。
舊本,若無若有,今改。又云,言實與虛,若有若無,故申明言實與虛者,針下寒而氣少為虛,針下溫而氣多為實,是寒溫之氣有多少也。若有若無者,當寧靜以俟之,若躁疾,則不可知也。
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
又云,察後與先,若存若亡。故申明察後與先者,治病有先後,知之則能治之,當知病之先後也。
為虛為實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
又云,為虛為實,若得若失,故申明為虛為實者,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工當勿失其補瀉之法也。
若得若失者,衷無定見,離其補瀉之法也。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
為,去聲。又云,虛實之要,九針最妙。故申明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 針瀉陽氣,員針瀉分肉間氣,針按脈致氣,鋒針主發錮疾,鈹針主取大膿,員針主取暴氣,毫針主取痛痺,長針主取遠痺,大針瀉機關之水,為其九針各有所宜也。
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
又云補瀉之時,以針為之,故申明補瀉之時者,氣開則瀉,氣闔則補,針之補瀉,與氣之開闔相合也。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瀉也。
又云九針之名,各不同形,故申明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 針、員針、 針、鋒針、 針、員利針、毫針、長針、大針,針形不同,各窮盡其能當補瀉之用而制之也。凡此解《九針十二原》之說也。
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
《寶命全角論》雲∶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故申明刺實須其虛者,留針候氣,俟陰氣隆至,而針下寒,乃去針,陰氣隆至而去針,所以虛之也。刺虛須其實者,當陽氣隆至,而針下熱,乃去針,陽氣隆至而去針,所以補之也。
經氣已至,慎寧勿失者,勿更改也。
更,平聲。又云∶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故申明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守此經氣,勿使更改也。
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
又云∶深淺在志,遠近若一。故申明深淺在志者,病在內則刺深,病在外則刺淺,知病之內外認為深淺也。近遠如一者,深則遠,淺則近,其候氣之法,與深淺等,故曰深淺其候等也。
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患,無左右視也。
又云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申明如臨深淵者,兢兢業業,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堅貞不怯,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清靜其志,以觀病患,專一其心,無左右視也。凡此解寶命全角之說也。
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患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
邪,斜通。易,去聲,下同。九針十二原論雲∶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者病。夫正指直刺,無針左右,是義無斜下也。申明義無邪下者,針法欲端以正也。神在秋毫,屬意病者,是必正其神也。申明必正其神者,以我之神,正病患之神,故欲瞻病患目以制其神,神制則令氣易行也。
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
《本俞》論雲∶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故曰所謂三里者,乃下膝三寸,即巨虛上廉也。
所謂跗上者,舉膝分,易見也。
上,舊本訛之,今改。分,去聲。《本俞》論雲,中陽足跗上五寸陷中為原。故曰所謂跗上者,乃衝陽之動脈。舉膝分,則其脈易見也。
巨虛者,蹺足 獨陷者。
《本俞》論雲∶膝下三里, 骨外三里也。故曰巨虛者,蹺足 之間,其脈獨陷者是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本俞論雲∶復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下廉。故曰下廉者,乃下巨虛,陷下者也。凡此解本俞胃脈之說也。
帝曰∶餘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今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
伯解九針之言,故常復言九針。上應天地之四時陰陽,願聞其相應之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針法之常也。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
靈樞九針論,岐伯有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之說。故此言之,而言人之身形亦應之。至用針之法,各有所宜,故曰九針,此九針可傳於後世認為常也。
人皮應天。
所謂身形亦應之者,人皮包乎通體,一如天包地外,故人皮應天。
人肉應地。
人肉敦濃,一如地之廣濃,故人肉應地。
人脈應人。
人脈上法天時,下則地理,一如人之戴天履地,故人脈應人。
人筋應時。
人筋十二,足筋起於足指,手筋起於手指,手足為四肢,一如十二月分四時,故人筋應時。
人聲應音。
人聲清濁高下不同,一如五音分五行,故人聲應音。
人陰陽合氣應律。
人手足三陰三陽,陰陽合氣,相為表裡,一如陰律陽律之調和,故人陰陽合氣應律。
人齒面目應星。
人齒排列,面目光明,一如星之明朗排列,故人齒面目應星。
人出入氣應風。
人氣出入,編行周身,一如風之偏行六合,故人出入氣應風。
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
人有九竅,周身三百六十五絡,一如地有分野,復有山河道路,故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凡此申明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而人之身形亦應之也。
故一針皮。
所謂針各有所宜者,一曰 針,針皮。
二針肉。
二曰員針,針肉。
三針脈。
三曰 針,針脈。
四針筋。
四曰鋒針,針筋。
五針骨。
五曰 針,針骨。
六針調陰陽。
六曰員利針,主調陰陽。
七針益精。
七曰毫針,主益精。
八針除風。
八曰長針,主除風。
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
九曰大針,主通九竅,併除三百六十五節壅滯之氣。
此之謂各有所主也。
承上文而言,此之謂針各有所宜主也。凡此申明九針之各有所宜也。
人心意應八風。
三才相應,通變無窮,故以所應而推展言之,人之心意,一如風之變動無常,故人心意應八風。
人氣應天。
人身之氣,一如天之營運不息,故人氣應天。
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
人上發下齒,兩耳兩目,位同六合,以應六律,其五聲高下,以應五音。
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身陰陽之脈,血氣循行,一如地裡散殊而會通,故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肝,目應之。
舊本贅一九字,今移下作爛文。人之五臟,外合九竅,故人肝,則兩目應之。此處疑有缺文。此人身針刺之道,通貫三才,而合於天地之陰陽也。
九九竅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母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愈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洩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溼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王冰曰∶“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簡爛文,義理殘缺,莫可尋究,而上古書,故且載之,以 後之具本也”。愚按《素問》一書,論天人運氣之理,經脈俞穴之會,飲食輸瀉、血氣循行,惟生知之聖,開天立極,始能道之。今觀蠹簡爛文,存而不去,則素問傳自軒歧,確乎不爽。奈後儒不能探索,妄疑此書,非上古之文,乃戰國時人所。而戰國時人、未聞有如黃帝之聖者也,有如黃帝之聖,何難自名成倫,豈必假問答於軒歧,而故為隱晦若是耶。西晉王叔和,編次張仲景傷寒論,毫無所得。猶以己之序例,附於論中,稱第二卷,伊芳何人而甘自沒耶。若謂戰國時人,能作是論,則此人亦聖人矣。
若謂書傳上古,後人增飾,則爛文必刪去矣。孔安國序尚書雲∶伏羲、神農、黃帝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宋·林億序《素問》雲∶至精至微之道,傳之至下至淺之人,其不廢絕為已幸矣。由此觀之,則後儒不諳三墳,淺下妄疑,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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