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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卷-用药纲领下--用药参伍

《本草洞诠》 · 清·沈穆


用药纲领下
用药参伍

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按:单行者,独行不用辅也。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恶者,夺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两不相合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当用相须相使者,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旧方用药亦有相恶相反者,如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细辛;俗方玉石散用栝楼、干姜之类,然不如不用为良。半夏有毒,须用生姜,取其相畏相制也。相反深于相恶,乃彼我交仇,必不和合。今画家用雌黄、胡粉相近,即便黯妒,可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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