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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人部--牙齿

《本草洞诠》 · 清·沈穆


人部
牙齿

两旁曰牙,当中曰齿。肾主骨,齿者骨之余也。味甘、咸,气热,有毒。主除劳治疟,烧灰用。近世治痘疮陷伏,称为神品,然不可无辨。夫齿者,肾之标也。痘疮毒自肾出,方长之际,外为风寒秽气所冒,腠理闭塞,血涩不行,变黑倒靥,宜用此物。以酒麝达之,窜入肾经,发出毒气,使热令复行,而疮自红活,盖劫剂也。若伏毒在心,昏冒不省人事,及气虚色白,痒塌不能作脓,热沸紫疱之证,只宜解毒补虚,苟误用此,则速之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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