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墮胎
丹溪治一婦。有胎至三個月左右即墮。其脈左大無力。重取則澀。乃血少也。以其妙年只補中氣。使血自榮。時正初夏。濃煎白朮湯。調黃芩末一錢。服之至三四兩。得保全而生。
一婦年三十餘。或經住。或成形未具。其胎必墮。察其性急多怒。色黑氣實。此相火太盛。不能生氣化胎。反食氣傷精故也。因令住經第二月。用黃芩、白朮、當歸、甘草。服至三月盡。止藥。後生一子。
震按前案補氣以生血。此案清熱以養氣。不過芩、術二味。服又甚少。竟得保全。今恐不能也。然今有煎苧麻湯日服。間佐以二蠶綿灰。或南瓜蒂灰。或黃楝頭。亦有驗者。
一婦經住三月後。尺脈或澀。或微弱。其婦卻無病。知是子宮真氣不全。故陽不施。陰不化。精血雖凝。終不成形。至產血塊。或產血胞。惟脈洪盛者。胞不墮。
震按尺脈或澀或微弱。與尺脈微滑按之不絕者。其是胎非胎。從此分別。必於指下辨得清。方於腹中決得定。下案神色甚困。難與之藥。其尺脈必不滑。必按之無根也。後石山案兩尺浮弱。不任尋按。幾與此案脈同。竟以大補得保其胎。此又事之變者矣。
一婦腹漸大如懷子。至十月。求易產藥。察其神色甚困。難與之藥。不數日。生白蟲半桶。蓋由婦之元氣太虛。精血雖凝。不能成胎。而為穢腐蘊積之久溼化為熱。溼熱生蟲。理之所有。亦須周十月之氣。發動而產。終非佳兆。其婦不及月死。溼熱生蟲。譬之溝渠汙濁積久不流。則諸蟲生於其間矣。
石山治一婦。長瘦。色黃白。性躁急。年三十餘。常患墮胎。已七八見矣。診其脈皆柔軟無力。兩尺雖浮而弱不任尋按。曰。此因墮胎太多。氣血耗甚。胎無滋養。故頻墮。譬之水涸而禾枯。土削而木倒也。況三月五月。正屬少陽火動之時。加以性躁而激發之。故墮多在三五七月也。宜用大補湯去桂。加黃柏、黃芩煎服。仍用研末。蜜丸服之。庶可保生。服半年。胎固而生二子。
陳鬥巖治一婦。有胎四月。墮下逾旬。腹腫。發熱。氣喘。脈洪盛。面赤口臭。舌青黑陳診之曰。脈洪盛者。胎未墮也。面赤。心火盛而血幹也。舌青口臭。肝既絕而胎死矣。內外皆曰。胎墮久矣。複診色脈如前。以蛇蛻煎湯下平胃散加芒硝、歸尾一倍服之。須臾腹鳴如雷。腰腹陣痛。復一死胎墮下。病亦愈。
魏雲。產後氣喘脈洪。法在不治。此所以得生者。全在逾旬二字。若非胎未墮。決不能至逾旬。
陳仁甫治一婦。年近四十。稟氣素弱。自去其胎。五日內。漸漸腹脹如鼓。至心前。吐不能食。用補藥不效。診六脈微弱。但只叫脹死。此乃損傷脾氣而作脹。雖然當急則治其標也。若泥用丹溪方法。恐緩不及事矣。用桃仁承氣加樸、實。倍硝、黃煎。服四分。吐去其一。至次日早。仍不通。事急。又服琥珀丸三錢。至申時大通。脹減。但體倦四肢無力。口不知味。發熱。再用參、、歸、芍、術、陳、楂煎服。八劑而安。
魏雲。此用補不效。後案用破血益甚。宜參看。
薛立齋治一妊娠五月。服剪紅丸而墮。腹中脹痛。服破血之劑。益甚。以手按之。益痛薛曰。此峻藥重傷。脾胃受患。用八珍倍人參、黃、半夏、乳香、沒藥。二劑而痛止。數劑全愈。
魏雲。痛以手按之痛不痛分虛實。立齋以按之痛甚。竟作大虛治。非明眼不能。
震按此案是正法。上案是死證。急則治標。亦僥倖於萬一。
一婦素怯弱。四月生女。自乳。患疥瘡年餘不愈。遂至羸困。五月勉強執姑喪禮旬月。每欲眩臥。一日感氣。忽患心脾高腫作痛。手不可按。而嘔吐不止。六脈微細之極。醫以為脈雖虛而病形則實。誤認諸痛不可補氣。乃用青皮、香附、吳茱萸等藥而癒。繼復患瘧。且墮胎。又投理氣行氣之劑。病去。元氣轉脫。再投參、補劑。不應矣。六脈如絲欲絕。薛診雲。皆理氣之劑。損真之誤也。連投參、、歸、術、附子、姜、桂六劑。間用八味丸。五日眠食漸甘。六脈全復。薛雲。心脾疼痛時。即當服此等藥。瘧亦不作矣。
震按先前之痛已醫好。繼後患瘧半產。亦云病去。乃追咎先前之不用溫補。此豈人所能及。餘因是言而追思生平所見心脾痛證。有屢治屢愈。屢愈屢發。數年之間發漸頻。以至危殆者。安知不犯薛公所責耶。然屢發者。脈必弦小而堅。或更帶數。必非微細之極。若至如絲欲絕。亦誰不能溫補哉。
江應宿治汪鎬妻。三十五歲。厭產。服打胎藥。下血如崩。旬餘不止。或時鼻衄。諸藥不效。江診得六脈數而微弦。乃厥陽之火泛逆。投四物換生地。加阿膠、炒黑山梔、薄黃。一劑而愈。
江雲。內熱而虛。致墮者居多。蓋孕至三五月上。屬少陽相火。所以易墮。不然。何以黃芩、白朮、阿膠等。為安胎之聖藥。
孫東宿曰。侄婦戴氏。孕已五月。忽血大下。午後發戰。六脈俱數。左寸滑大。右關搏指。左關軟弱。予以白芍二錢。生地、阿膠、人參、蒲黃各一錢。柴胡、香附、地榆、荊芥各七分。甘草五分煎服。午後發寒熱。每夜凡三次。頭痛惡心。腹中塊硬。所下血塊甚多。心下怯力。此虛無疑也。以補中益氣加阿膠、炮姜、白芍、烏梅。下午。右眼白珠發一白泡光腫下垂。而面亦腫。此虛火遊行無制之證。其夜大發寒熱。指爪皆黑。唇白。汗大出。腹中作痛。牽引兩乳皆痛。仍以補中益氣加阿膠、白芍、桂枝、五味、麥冬。服後熱退汗止渴除。神氣少定。乃有生意。次日。咳嗽而胎墮。即以獨參湯繼服。其夜腸鳴。瀉二次。以參、術各三錢。炙草一錢五分。炮姜一錢。桂心、茯苓各五分。陳皮七分。蓮子、大棗煎服後因咳嗽。以四君加炮姜、五味、紫菀。調理而愈。
震按胎甫墮而即進獨參湯。一見瀉即用參術至三錢。蓋緣未墮之前已是虛證。雖新墮之後。何妨驟補。若庸流必主停參。且與消瘀矣。
張路玉治一婦。懷孕六月。因喪子悲哭動胎。醫用芩、術安胎藥二服。不應。改用枳殼香附、紫蘇、砂仁理氣一服。胎遂上逼心下。脹悶喘急。口鼻出血。第三日薄暮診之。其脈急疾如狂風驟雨。十餘至則不至。頃之復至如前。因諭之曰。此孕本非好胎。安之無益。不若去之以存母命。因思此胎必感震氣所結。震屬木。惟金可制。令以鐵斧。烈火燒紅醋淬乘熱調芒硝末一兩灌之。夜半。果下異胎。下後脈息微和。神思恍惚。所去惡露甚多。又與安神調血之劑。數服而安。
許裕卿治邵涵貞內子。孕十七月不產。不敢執意憑脈。問諸情況。果孕非病。但云孕五月以後不動。心竊訝之。為主丹參一味。令日服七錢。兩旬餘胎下。已死而枯。其胎之死。料在五月不動時。經十三月在腹。不腐而枯。如果實在樹。敗則必腐。然亦有不腐者。則枯胎之理可推也。張石頑曰。餘昔治馬雲生婦。孕十三月不產。脈來微結。為處十全大補湯。服至二十餘劑。而下枯胎色白。所治雖異。而胎枯則一也。
震按異胎如夜叉胎及蝌蚪蜥蜴之類。古書多有。若枯胎則向來未說。果癟在樹。其喻極是。曾閱後漢書載寶武之母產武。併產一蛇。送之林中。後母死。蛇亦來至柩前。盤繞俯仰涕血皆流。因想未產時。其胎之異若何。恐非望聞問切所能知也。又醫林史傳載潘、治二婦。一孕二歲。一孕十四月。診之曰。非孕也。疾也。作劑飲之。孕二歲者下肉塊百餘。孕十四月者下大蛇。二婦俱得活。此可謂善診者矣。
一婦年三十餘。或經住。或成形未具。其胎必墮。察其性急多怒。色黑氣實。此相火太盛。不能生氣化胎。反食氣傷精故也。因令住經第二月。用黃芩、白朮、當歸、甘草。服至三月盡。止藥。後生一子。
震按前案補氣以生血。此案清熱以養氣。不過芩、術二味。服又甚少。竟得保全。今恐不能也。然今有煎苧麻湯日服。間佐以二蠶綿灰。或南瓜蒂灰。或黃楝頭。亦有驗者。
一婦經住三月後。尺脈或澀。或微弱。其婦卻無病。知是子宮真氣不全。故陽不施。陰不化。精血雖凝。終不成形。至產血塊。或產血胞。惟脈洪盛者。胞不墮。
震按尺脈或澀或微弱。與尺脈微滑按之不絕者。其是胎非胎。從此分別。必於指下辨得清。方於腹中決得定。下案神色甚困。難與之藥。其尺脈必不滑。必按之無根也。後石山案兩尺浮弱。不任尋按。幾與此案脈同。竟以大補得保其胎。此又事之變者矣。
一婦腹漸大如懷子。至十月。求易產藥。察其神色甚困。難與之藥。不數日。生白蟲半桶。蓋由婦之元氣太虛。精血雖凝。不能成胎。而為穢腐蘊積之久溼化為熱。溼熱生蟲。理之所有。亦須周十月之氣。發動而產。終非佳兆。其婦不及月死。溼熱生蟲。譬之溝渠汙濁積久不流。則諸蟲生於其間矣。
石山治一婦。長瘦。色黃白。性躁急。年三十餘。常患墮胎。已七八見矣。診其脈皆柔軟無力。兩尺雖浮而弱不任尋按。曰。此因墮胎太多。氣血耗甚。胎無滋養。故頻墮。譬之水涸而禾枯。土削而木倒也。況三月五月。正屬少陽火動之時。加以性躁而激發之。故墮多在三五七月也。宜用大補湯去桂。加黃柏、黃芩煎服。仍用研末。蜜丸服之。庶可保生。服半年。胎固而生二子。
陳鬥巖治一婦。有胎四月。墮下逾旬。腹腫。發熱。氣喘。脈洪盛。面赤口臭。舌青黑陳診之曰。脈洪盛者。胎未墮也。面赤。心火盛而血幹也。舌青口臭。肝既絕而胎死矣。內外皆曰。胎墮久矣。複診色脈如前。以蛇蛻煎湯下平胃散加芒硝、歸尾一倍服之。須臾腹鳴如雷。腰腹陣痛。復一死胎墮下。病亦愈。
魏雲。產後氣喘脈洪。法在不治。此所以得生者。全在逾旬二字。若非胎未墮。決不能至逾旬。
陳仁甫治一婦。年近四十。稟氣素弱。自去其胎。五日內。漸漸腹脹如鼓。至心前。吐不能食。用補藥不效。診六脈微弱。但只叫脹死。此乃損傷脾氣而作脹。雖然當急則治其標也。若泥用丹溪方法。恐緩不及事矣。用桃仁承氣加樸、實。倍硝、黃煎。服四分。吐去其一。至次日早。仍不通。事急。又服琥珀丸三錢。至申時大通。脹減。但體倦四肢無力。口不知味。發熱。再用參、、歸、芍、術、陳、楂煎服。八劑而安。
魏雲。此用補不效。後案用破血益甚。宜參看。
薛立齋治一妊娠五月。服剪紅丸而墮。腹中脹痛。服破血之劑。益甚。以手按之。益痛薛曰。此峻藥重傷。脾胃受患。用八珍倍人參、黃、半夏、乳香、沒藥。二劑而痛止。數劑全愈。
魏雲。痛以手按之痛不痛分虛實。立齋以按之痛甚。竟作大虛治。非明眼不能。
震按此案是正法。上案是死證。急則治標。亦僥倖於萬一。
一婦素怯弱。四月生女。自乳。患疥瘡年餘不愈。遂至羸困。五月勉強執姑喪禮旬月。每欲眩臥。一日感氣。忽患心脾高腫作痛。手不可按。而嘔吐不止。六脈微細之極。醫以為脈雖虛而病形則實。誤認諸痛不可補氣。乃用青皮、香附、吳茱萸等藥而癒。繼復患瘧。且墮胎。又投理氣行氣之劑。病去。元氣轉脫。再投參、補劑。不應矣。六脈如絲欲絕。薛診雲。皆理氣之劑。損真之誤也。連投參、、歸、術、附子、姜、桂六劑。間用八味丸。五日眠食漸甘。六脈全復。薛雲。心脾疼痛時。即當服此等藥。瘧亦不作矣。
震按先前之痛已醫好。繼後患瘧半產。亦云病去。乃追咎先前之不用溫補。此豈人所能及。餘因是言而追思生平所見心脾痛證。有屢治屢愈。屢愈屢發。數年之間發漸頻。以至危殆者。安知不犯薛公所責耶。然屢發者。脈必弦小而堅。或更帶數。必非微細之極。若至如絲欲絕。亦誰不能溫補哉。
江應宿治汪鎬妻。三十五歲。厭產。服打胎藥。下血如崩。旬餘不止。或時鼻衄。諸藥不效。江診得六脈數而微弦。乃厥陽之火泛逆。投四物換生地。加阿膠、炒黑山梔、薄黃。一劑而愈。
江雲。內熱而虛。致墮者居多。蓋孕至三五月上。屬少陽相火。所以易墮。不然。何以黃芩、白朮、阿膠等。為安胎之聖藥。
孫東宿曰。侄婦戴氏。孕已五月。忽血大下。午後發戰。六脈俱數。左寸滑大。右關搏指。左關軟弱。予以白芍二錢。生地、阿膠、人參、蒲黃各一錢。柴胡、香附、地榆、荊芥各七分。甘草五分煎服。午後發寒熱。每夜凡三次。頭痛惡心。腹中塊硬。所下血塊甚多。心下怯力。此虛無疑也。以補中益氣加阿膠、炮姜、白芍、烏梅。下午。右眼白珠發一白泡光腫下垂。而面亦腫。此虛火遊行無制之證。其夜大發寒熱。指爪皆黑。唇白。汗大出。腹中作痛。牽引兩乳皆痛。仍以補中益氣加阿膠、白芍、桂枝、五味、麥冬。服後熱退汗止渴除。神氣少定。乃有生意。次日。咳嗽而胎墮。即以獨參湯繼服。其夜腸鳴。瀉二次。以參、術各三錢。炙草一錢五分。炮姜一錢。桂心、茯苓各五分。陳皮七分。蓮子、大棗煎服後因咳嗽。以四君加炮姜、五味、紫菀。調理而愈。
震按胎甫墮而即進獨參湯。一見瀉即用參術至三錢。蓋緣未墮之前已是虛證。雖新墮之後。何妨驟補。若庸流必主停參。且與消瘀矣。
張路玉治一婦。懷孕六月。因喪子悲哭動胎。醫用芩、術安胎藥二服。不應。改用枳殼香附、紫蘇、砂仁理氣一服。胎遂上逼心下。脹悶喘急。口鼻出血。第三日薄暮診之。其脈急疾如狂風驟雨。十餘至則不至。頃之復至如前。因諭之曰。此孕本非好胎。安之無益。不若去之以存母命。因思此胎必感震氣所結。震屬木。惟金可制。令以鐵斧。烈火燒紅醋淬乘熱調芒硝末一兩灌之。夜半。果下異胎。下後脈息微和。神思恍惚。所去惡露甚多。又與安神調血之劑。數服而安。
許裕卿治邵涵貞內子。孕十七月不產。不敢執意憑脈。問諸情況。果孕非病。但云孕五月以後不動。心竊訝之。為主丹參一味。令日服七錢。兩旬餘胎下。已死而枯。其胎之死。料在五月不動時。經十三月在腹。不腐而枯。如果實在樹。敗則必腐。然亦有不腐者。則枯胎之理可推也。張石頑曰。餘昔治馬雲生婦。孕十三月不產。脈來微結。為處十全大補湯。服至二十餘劑。而下枯胎色白。所治雖異。而胎枯則一也。
震按異胎如夜叉胎及蝌蚪蜥蜴之類。古書多有。若枯胎則向來未說。果癟在樹。其喻極是。曾閱後漢書載寶武之母產武。併產一蛇。送之林中。後母死。蛇亦來至柩前。盤繞俯仰涕血皆流。因想未產時。其胎之異若何。恐非望聞問切所能知也。又醫林史傳載潘、治二婦。一孕二歲。一孕十四月。診之曰。非孕也。疾也。作劑飲之。孕二歲者下肉塊百餘。孕十四月者下大蛇。二婦俱得活。此可謂善診者矣。
同书章节
- 古今醫案按--自敘
- 古今醫案按--凡例
- 卷一--中風
- 卷一--類中
- 卷一--傷風
- 卷一--中寒
- 卷一--傷寒
- 卷二--溫熱病
- 卷二--瘟疫
- 卷二--大頭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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