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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至真要大论篇第七十四(一)1

《Huangdi Neijing Suwen详注直讲全集》 · 清·高亿


此言天地与人至真要道,各有从逆,当审其机也。

黄帝问曰:五气交合,盈虚更作,余知之矣。六气分治,司天地者,其至何如?岐伯再拜对曰:明乎哉问也!天地之大纪,人神之通应也。

帝曰:愿闻上合昭昭,下合冥冥奈何?
岐伯曰:此道之所主,工之所疑也。更,平声。[批]此六气司天在泉,分治四时之大要也。

注:五气,五常之气。阳常太过加以主运客运凑合者为盈,阴常不及而与司天在泉相反者为虚。六气解见前。纪,绪也。昭,明也。冥,幽也。主,宗也。

讲:黄帝问曰:五常之气有太过、有不及,即不胜复淫克而其气之交合也,为盈为虚更相代作,余已知其故矣。若夫六气分治四时,或上而司天,下而在泉者,其气至之时,又何如也?岐伯再拜稽首而对曰:明乎哉,帝之问也!彼六气之分治以司天地者,乃天与地之大纪,人与神之通应者也。黄帝曰:六气虽为天地之大纪,人神之通应,而其上合于昭昭以为司天之化,下合于冥冥以为在泉之化者,奈何?愿卒闻之。
岐伯对曰:夫所谓上合昭昭下合冥冥者,此阴阳气化之道所主,非至圣神明莫测其机,故工之所以难精而疑也。

帝曰:愿闻其道也。
岐伯曰:厥阴司天,其化以风;少阴司天,其化以热;太阴司天,其化以湿;少阳司天,其化以火;阳明司天,其化以燥;太阳司天,其化以寒。以所临藏位,命其病者也。

帝曰:地化奈何?
岐伯曰:司天同候,间气皆然。

帝曰:间气何谓?
岐伯曰:司左右者,是谓间气也。

帝曰:何以异之?
岐伯曰:主岁者纪岁,间气者纪步也。藏,去声。间,俱去声。[批]此六气司天在泉之化,以及间气相异之道也。

注:化,气化。三阴三阳之气化,在天则为风热湿火燥寒之六气。脏位,谓五脏之部位。地化六气,在泉之化也。司左右者,谓司天在泉左间右间之气也。纪,计也。岁,谓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也。步,谓六十日余八十七刻半也。

讲:黄帝曰:夫子言上合昭昭下合冥冥,为道之所主,不知其道,窃愿闻之。
岐伯对曰:如厥阴司天,其气化则以风;少阴司天,其气化则以热;太阴司天,其气化则以湿;少阳司天,其气化则以火;阳明司天,其气化则以燥;太阳司天,其气化则以寒。但司天之气于人各有所主之脏:风应肝,火应心,湿应脾,燥应肺,寒应肾。以六气所临某脏,或太过,或不及,因其盈虚而命其病者也。黄帝曰:六气司天之化,固如是矣,而其在泉之地化奈何?
岐伯对曰:地与天应亦与司天同其候耳,至若间气无不皆然。如厥阴在天之化为风,而在泉之地化与左右之间气,亦犹是也。由此推之,则三阴三阳不辨自明。黄帝曰:夫子言间气,不知间气者何谓也?
岐伯对曰:司天在泉之左右者,是谓间气。黄帝曰:夫子言司天同候,间气皆然,其气宜无或异也,而竟有异之者,不知其果何以乎?
岐伯对曰:其气之异者,以主岁与纪步,各有不同耳。彼司天在泉是谓主岁,主岁者,所以计三百六十五日有奇之岁也。司左司右是谓间气,间气者,所以计六十日余八十七刻半之步也。

帝曰:善。岁主奈何?
岐伯曰:厥阴司天为风化,在泉为酸化,司气为苍化,间气为动化。少阴司天为热化,在泉为苦化,不司气化,居气为灼化。太阴司天为湿化,在泉为甘化,司气为黅化,间气为柔化。少阳司天为火化,在泉为苦化,司气为丹化,间气为明化。阳明司天为燥化,在泉为辛化,司气为素化,间气为清化。太阳司天为寒化,在泉为咸化,司气为玄化,间气为藏化。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脏所宜,乃可以言盈虚病生之绪也。藏化,“藏”字平声。[批]此言主岁气化,以及间气之化。

注:风热湿火燥寒,气也。酸苦甘辛咸,味也。苍黅丹素玄,色也。动灼柔明清,藏化也。君火以尊不主气,故曰不司气化而曰居气也。

讲:黄帝曰:善哉,夫子之论矣!而所谓岁主者奈何?
岐伯对曰:夫所谓岁主者,以纪岁者也,如巳亥之岁,厥阴司天,其在天之化则为风;寅申之岁,厥阴在泉,其在地之化则为酸;厥阴之岁,司週年之六气,见于色则为苍。至于丑未之岁,厥阴为在泉之左间;子午之岁,厥阴为司天之右间;辰戌之岁,厥阴为司天之左间;卯酉之岁,厥阴为在泉之右间。凡属厥阴间气,偏生左右,其化为动摇也,皆各主六化分治五味五色等。知厥阴之气味色化,则少阴司天之岁所以为热化,在泉之岁所以为苦化,少阴君火分尊,所以不司气化,故值居气之岁,所以为灼化。太阴司天之岁,所以为湿化;太阴在泉之岁,所以为甘化;太阴司气之岁,所以为黅化;太阴间气之岁,所以为柔化。少阳司天之岁,所以为火化;少阳在泉之岁,所以为苦化;少阳司气之岁,所以为丹化;少阳间气之岁,所以为明化。阳明司天之岁,所以为燥化;阳明在泉之岁,所以为辛化;阳明司气之岁,所以为素化;阳明间气之岁,所以为清化。太阳司天之岁,所以为寒化;太阳在泉之岁,所以为咸化;太阳司气之岁,所以为玄化;太阳间气之岁,所以为藏化者,概可知矣。六气之司天在泉司气间气如此,故凡治病者必先明夫司天之六化,在泉之五味,司气之五色,间气之动灼柔明清藏,以察其病之所生与五脏之所宜,乃可以言太过而盈,不及而虚,以及病生之端绪也。

帝曰:厥阴在泉而酸化先,余知之矣。风化之行也,何如?
岐伯曰:风行于地,所谓本也,余气同法。本乎天者,天之气也,本乎地者,地之气也,天地合气,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故曰:谨候气宜,无失病机。此之谓也。[批]此言天地合气之妙,以明司天在泉之气化也。

注:本,从也。如厥阴司天则风从天化,厥阴在泉则酸从地化之类。是天地合气者,如在天为风,在地为酸之类是也。

讲:黄帝曰:如厥阴风木在泉,味从木化而为酸化之类者,余已知之矣。但夫子所谓厥阴在泉,风化之行于地也,何如?
岐伯对曰:前言厥阴司天,其化以风,是风本天气也。又曰:司天同候。可知地化亦与天同也,何言之?盖厥阴司天风行于天,厥阴在泉则风行于地,乃本于地之气而为风之化也,所谓本者,此也。其余少阴在泉则热行于地,太阴在泉则湿行于地,阳明在泉则燥行于地,太阳在泉则寒行于地,诸气皆同此法也。可知本乎天而化者,即为风暑火燥寒湿之天气;本乎地而化者,即为酸苦甘辛与咸之地气也。天地不诚合气哉?惟此天地合气,是以阴阳升降六节攸分而万物化生矣。故古语曰:谨候气之所宜,无失生病之机。正此之谓也。

帝曰:其主病何如?
岐伯曰:司岁备物,则无遗主矣。

帝曰:先岁物何也?
岐伯曰:天地之专精也。

帝曰:司气者何如?
岐伯曰:司气者主岁同,然有余不足也。

帝曰:非司岁物何谓也?
岐伯曰:散也,故质同而异等也,气味有薄厚,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此之谓也。[批]此言主病之义而以司岁备物发明其司岁与非司岁之道焉。

注:司岁备物者,如厥阴司岁则备酸物,少阴少阳司岁则备苦物,太阴司岁则备甘物,阳明司岁则备辛物,太阳司岁则备寒物之类是也。先岁物者,谓先岁司天在泉所化之物能制当岁之胜气,宜先备也。司气,谓司六气。主岁同者,与司岁备物相同也。非司岁物,言非其本岁气化所生之物也。

讲:黄帝曰:气化固如是已,其治病者又不可无所主,不知其主病者又当何如?
岐伯对曰:每岁各有所司,必因其司岁者以备药物则病无遗主矣。黄帝曰:夫子言司岁备物而物必取乎先岁者何也?
岐伯对曰:每岁司天在泉物从其化,先岁之物乃得天地之专精者也,故备之不可不先。黄帝曰:先岁之物,气聚力厚能制后岁当旺之胜气,故宜先备。而一岁有一岁之司气而所谓司气者,又何如也?
岐伯对曰:夫所谓司气者,司一岁之六气者也,与主岁司天在泉之气同。然司气为有余,异气为不足,其气不无增减也。黄帝曰:其有所谓非司岁之物者何谓也?
岐伯对曰:当司岁之物,得气精专,物肥力厚,而非司岁之物,则不得其精气而力薄,是气之散者也。故同一物也,其质本体虽同,而精有完全,气有偏散等,分为之各殊焉,何也?以其得天之气、地之味有厚薄之分,故其物之性、物之用有躁静之别。推之治邪气、保正气,其功有多少之殊,力所至、化所治,其效有浅深之异。此司岁备物,先圣早有是论也。

帝曰:岁主藏害何谓?
岐伯曰:以所不胜命之,则其要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上淫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内,所胜治之。藏,去声。[批]岁主五脏有害,即木气淫则脾不胜,火气淫则肺不胜,土气淫则肾不胜,金气淫则肝不胜,水气淫则心不胜,以所不胜命之,则知害脏之要也。

注:上淫于下者,谓司天气胜,淫虐于下而脏病生也。外淫于内者,谓表邪过甚入淫于内而脏病生也。

讲:黄帝曰:岁气在天,五脏在人,而岁所主之气脏受之而即为害者,果何谓也?
岐伯对曰:六气内淫五脏,若人之脏气一虚,不能当夫邪气之胜,则在天之邪气,必乘之而入,而人身之脏气必因虚而受,以是知岁主脏害者,以己不胜者命之也。知己之所不胜,即知其邪之所以胜我,知邪之所以胜我,则知岁之所生为何气,邪之所害为何脏,而得其要也。黄帝曰:治之又当奈何?
岐伯对曰:如司天之气淫于下而脏病生,则以所胜者平之,如风证用金之类是也。如在外之邪淫于内而脏病生,则以所胜者治而去之,如寒胜用甘之类是也。亢害承制即此义也。

帝曰:善。平气何如?
岐伯曰: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批]此以调和阴阳寒热从反明治每岁平气为病之义也。

注:平气谓气之无太过无不及者也。谨察阴阳,谓细审其阴气阳气之偏胜也。正治谓补阴配阳、补阳配阴之类。反治如阳虚阳气外浮似火,反补以阴而热自除。阴虚阳陷于里恶寒,反补以阴,里足阳还而寒自止也。

讲:黄帝曰:夫子之论诚善矣。至若岁气之平而亦有所病者,何如?
岐伯对曰:阴阳者,治病之关键也,如主岁气平无上淫外淫之偏而亦有所病者则当谨察其阴气阳气之所在而调其有余不足。使之无偏无胜而以平和为期焉。但调之之法,当审其病之正与反也。如阴虚而阳不乘阳虚而阴不乘是谓正病。病正者,即阴虚补阴,阳虚补阳,从而正治之。若阴虚而阳反乘,阳虚而阴反乘,是为反病,病反者即抑阳扶阴,抑阴扶阳,从而反治之。

帝曰:夫子言察阴阳所在而调之,论言人迎与寸口相应,若引绳小大齐等,命曰平,阴之所在寸口何如?
岐伯曰:视岁南北,可知矣。

帝曰:愿卒闻之。
岐伯曰:北政之岁,少阴在泉,则寸口不应;厥阴在泉,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则左不应。南政之岁,少阴司天,则寸口不应;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诸不应者,反其诊则见矣。

帝曰:尺候何如?
岐伯曰:北政之岁,三阴在下,则寸不应;三阴在上,则尺不应。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三阴在泉,则尺不应。左右同。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之谓也。[批]此言诊寸口以尺之法,而以少阴君火明之也。

注:论言,即《灵枢经》论中之言也。《禁服篇》有云: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小,若是者,名曰平人。此言脉各归本位则脉平和矣。若少阴之在寸口,何以候之?言视岁之南北二政可知也。三阴,太、少、厥也。

讲:黄帝曰:夫子言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是必诊之于脉而后能得阴阳之偏胜也。然《灵枢·禁服》论中曾言:人迎主外,寸口主中,两脉相为呼应,一往一来,大则当大,小则当小,若引绳之大小齐等者,乃曰平脉。即如少阴君火也,其脉之在寸口者,当何如候之?
岐伯对曰:人君者,南面而听政者也。欲候少阴于寸口必视岁之南北二政,乃可以知其少阴之所在也。黄帝曰:愿卒闻之。
岐伯对曰:五运以甲己土运为尊,六气以六气少阴君火为尊,如甲己土运是为南政,其余乙丙丁戊庚辛壬癸俱为北政。北政者,臣位也。故北政之岁,少阴君火移于在泉,即属人身之寸口也,故寸口之脉不应。至若厥阴、太阴在泉之岁,则少阴移于左右之间,故厥阴在泉而右不应,太阴在泉而左不应也。至若南政司天之岁,君临正位其时,少阴司天,论之人身即在寸口也,故寸口不应。厥阴司天则少阴在右寸,故右寸不应。太阴司天则少阴在左寸,故左寸不应。诸不应者,则脉不应指又不应病,其何以知之?必也取南北政而反诊之,在寸取尺,在尺取寸,则病机自可得而见矣。黄帝曰:尺侯何如?
岐伯对曰:北政之岁,如少阴在泉则在寸之脉不应,少阴司天则在尺之脉不应。南政之岁,如少阴司天则在寸之脉不应,少阴在泉则在尺之脉不应,其在左在右,无不皆同也。故《六元正纪》云: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正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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