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五常政大论篇第七十5
讲:如流衍六丙之纪,是谓封藏。为时阳刚之水,专司其令,万物之化,皆寒气司之。无论上而天,下而地,莫非严凝之气以弥纶,兼水胜克火,而水所主之藏气以布,而火所主之长令不扬矣。言乎其化,则化凛;言乎其气,则气坚;言乎其政,则政谧;言乎其令,则主流注;言乎其气之动而为病也,则为漂泄,为沃涌;言乎其气之布而为德也,则为凝惨,为寒雰;至若其变,则为冰雪,为霜雹焉。兼之少阴与太阳并胜,其时之见于谷者,有豆与稷;见于畜者,有彘与牛;见于果者,有栗与枣;见于色者,有黑丹黅;见于味者有咸苦甘也。推之其象,则应乎冬;其经则属乎少阴太阳,其脏则应乎肾之与心;其虫则主乎鳞之与倮;其所成之物则为濡满;其病则总以水气之太过,而为胀焉。然而上羽者,上见太阳也,彼丙辰丙戌之岁,本为天符寒水太过,为水胜克火,而上羽司天之气化独布,故火所主之长气不化也,使其时兼不务德,乘其胜以克火,则火所生之土以主化气者,必为母复仇,而其气大举焉。化气既为之大举,土气胜矣,土胜则水受土克,前番克火之水,至是而受土之克,将见埃昏气交,大雨时降,邪气转为之伤肾矣,水之太过有如是也。合而观之,故曰凡木火土金水之五气,恃己阳刚之有余,以凌阴柔之不足,是谓不常其德。则五气阴柔之不足者,虽不能遽胜阳刚之有余,而五气所生之子必乘当胜之时,以为母复其仇焉。如五气各安其政,不肆威刑,是谓政常其理,将见四时之气,当时而至,既无太过,亦无不及,凌犯俱泯,何有胜复之变。虽间有所胜者,皆同乎五气之正化以为化,此岁运岁气,司天在泉,生克制化各当其时,各安其位之谓也。
帝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凉,地不满东南,右热而左温,其故何也?
岐伯曰:阴阳之气,高下之理,大小之异也。东南方,阳也,阳者其精降于下,故右热而左温。西北方,阴也,阴者其精奉于上,故左寒而右凉。是以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故适寒凉者胀,适温热者疮,下之则胀巳,汗之则疮已,此凑理开闭之常,太少之异耳。[批]此因地之高下,以明其气之不同,病之各异,而治之亦非一法也。
注:左右,以坐西北,面东南而言。西北地高,阴气常在,然正北为左,故气寒,正西为右,故气凉。天不足西北者,以天之气为阳,而寒凉却见于西北也。东南地下,阳气常在,然正东为左,故气温,正南为右,故气热。地不满东南者,以地之气为阴,而温热却见于东南也。且惟天之气为阳,东南方下,阳精下降,故南热而东温。惟地之气为阴,西北方高,阴精上升,故北寒而西凉。不可见地有高下,高者得阴,气以为凉,而其气常寒,下者得阳气以为温,而其气常热。独是凉寒则气收,故适高为凉寒之地者,腠理密而不疏,邪之中也,多内痞为胀。温热则气泄,故适下为温热之地者,腠理疏不密,邪之中也,多外泄为疮。胀宜下,疮宜汗。此治病者,所以当审其地之凉寒温热,而辨其气之甚不甚也。
讲:黄帝曰:五运之气,其平气与太过不及者,既得闻其详矣。然天下之地势,各有不同,岂其为病,亦无异乎?今以一方言之,如天之气,常不足于西北,而在左之正北,其气常寒,在右之正西,其气常凉。又如地之气,恒不满乎东南,而在右之正南,其气常热,在左之正东,其气常温。一方且如是矣,而况天下之大势乎?久矣,不知其何故也?愿卒闻之。
岐伯对曰:所谓寒凉热温者,皆不外此阴阳之气也,所谓东西南北者,皆不外此高下之理也。试以阴阳之气,高下之理,为帝言之。今夫天气为阳,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故天之阳精下降,南常热而东常温;地气为阴,东南方下,西北方高,故地之阴精上升,北常寒而西常凉。且地之高者,得阴气以为凉,而其气常寒;地之下者,得阳气以为温,而其气常热。由此推之,不无大小之异也。彼一方之中,东南方,阳位也,凡居阳位者,其天之阳精,常降于下,故正南之右常热,正东之左常温;西北方,阴位也,凡居阴位者,其地之阴精,常奉于上,故正北之左多寒,正西之右多凉。所以地有高下之分,气有温凉之别,何也?盖高者其气寒,下者其气热也。寒凉则气收,故适当其寒凉之地者,腠理密而不疏,阴气凝滞,受邪必主内痞而为胀。适当其温热之地者,其气多开而少闭,阳气发泄,受病必主外泄而为疮。证之不同如是,治法岂能强同?必也以下法治胀而胀乃可消,以汗法治疮而疮乃可已。此腠理开闭之常也,治病者当审其地之寒凉温热,或盛或不盛,以别其大小之不同焉,可也。
帝曰:其于寿夭何如?
岐伯曰:阴精所奉,其人寿;阳精所降,其人夭。[批]此因地势之高下,以别人生之寿夭也。
注:奉,与也,又承也。阴精固则阳不妄泄,正气坚守故人寿,阳太过则气易耗散,发泄无度故人夭。
讲:黄帝问曰:寒热温凉既有高下大小之异矣。而东南西北之区,竟有天年永享而得寿,与寿命短促而为夭,却不因阴阳之气,而为灾福者,其故何也?
岐伯对曰:人之年寿,或修或短,一本乎阴阳而已。如阴精坚固,绝无妄泄则精足,自足以生气,气足自足以养神,神足自五脏无所亏,百体无所累,正气充周。虽不能与天地同其寿,亦可与造化争其权,是阴精所奉,其人必寿也。若不知守精,一任相火用事,则欲动情生,情盛心昏,心昏则气浊,气浊则神乱,神乱则气无所统摄,将见命门火起,淫欲无度,阳气即随之而发泄,阳精即因之而漏遗。无论天不与之以年,即寿注永久而精气不充,亦难保躯壳之长存,是阳精所降,其人必不寿而夭也。
帝曰:善。其病者,治之奈何?
岐伯曰: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故曰:气寒气凉,治以寒凉,行水渍之。气温气热,治以温热,强其内守。必同其气,可使平也,假者反之。[批]此言治病者,虽宜察其地气之寒凉温热以施治。然病有相反,又宜反治,不可拘守成说也。
注:西北之气,阴在外,故宜散;阳在内,故宜寒。东南之气,阳在外,故宜收;阴在内,故宜温。然必察其地气果寒,乃可治之以寒,以下其内之实热;地气果凉,乃可治之以凉,以清其内之余热;地气果温,乃可治之以温,固其气而微温之;地气果热,乃可治之以热,补其气而大热之。若假寒假热,似阳而实非阳,似阴而实非阴者,则又宜反以治之,不可拘执一法也。
讲:黄帝曰:夫子寿夭之辨,诚善矣。然其有病者,治之将奈之何?
岐伯对曰:西北之气阴在外,而阳在内,宜用散以发其在表之阴气,用寒以下其在里之阳气焉。东南之气,阳在外而阴在内,宜用收以固其表之阳气,用温以祛其在里之阴气焉。所谓东南西北,同得一病,治之当随其高下之宜,而异其法者,正此之谓也。故先师曰:气寒之地,热气在内治,宜以寒下之;气凉之地,有热不甚,治宜以清和之。其所谓以寒下,以清和者,谓行水以泄其内热之故也。地气温者,气不大泄,宜温补以固其气;地气热者,外大泄而里寒,宜温热以补其气。其温补温热者,正以强其内守,使气之得其和平也。至若假寒假热,外似热而内阴,外似寒而内阳,则又宜以寒治寒,以热治热,而反其治焉。四方之为病,其治法又如是也。
帝曰:善。一州之气,生化寿夭不同,其故何也?
岐伯曰:高下之理,地势使然也。崇高则阴气居之,污下则阳气治之,阳胜者先天,阴胜者后天,此地理之常,生化之道也。
帝曰:其有寿夭乎?
岐伯曰:高者其气寿,下者其气夭,地之小大异也,小者小异,大者大异。故治病者,必明天道地理,阴阳更胜,气之先后,人之寿夭,生化之期,乃可以知人之形气矣。[批]此举一州之生化夭寿,而悉辨之也。
注:一州,地之至小者也,然不无高下之分。高下势异,故阴阳气殊而生化之道有不同也,生化不同,是以寿夭各别,即不尽然。而治病者,要不可不明天道,察地理,审阴阳之更胜而辨其气之先后也。
帝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凉,地不满东南,右热而左温,其故何也?
岐伯曰:阴阳之气,高下之理,大小之异也。东南方,阳也,阳者其精降于下,故右热而左温。西北方,阴也,阴者其精奉于上,故左寒而右凉。是以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故适寒凉者胀,适温热者疮,下之则胀巳,汗之则疮已,此凑理开闭之常,太少之异耳。[批]此因地之高下,以明其气之不同,病之各异,而治之亦非一法也。
注:左右,以坐西北,面东南而言。西北地高,阴气常在,然正北为左,故气寒,正西为右,故气凉。天不足西北者,以天之气为阳,而寒凉却见于西北也。东南地下,阳气常在,然正东为左,故气温,正南为右,故气热。地不满东南者,以地之气为阴,而温热却见于东南也。且惟天之气为阳,东南方下,阳精下降,故南热而东温。惟地之气为阴,西北方高,阴精上升,故北寒而西凉。不可见地有高下,高者得阴,气以为凉,而其气常寒,下者得阳气以为温,而其气常热。独是凉寒则气收,故适高为凉寒之地者,腠理密而不疏,邪之中也,多内痞为胀。温热则气泄,故适下为温热之地者,腠理疏不密,邪之中也,多外泄为疮。胀宜下,疮宜汗。此治病者,所以当审其地之凉寒温热,而辨其气之甚不甚也。
讲:黄帝曰:五运之气,其平气与太过不及者,既得闻其详矣。然天下之地势,各有不同,岂其为病,亦无异乎?今以一方言之,如天之气,常不足于西北,而在左之正北,其气常寒,在右之正西,其气常凉。又如地之气,恒不满乎东南,而在右之正南,其气常热,在左之正东,其气常温。一方且如是矣,而况天下之大势乎?久矣,不知其何故也?愿卒闻之。
岐伯对曰:所谓寒凉热温者,皆不外此阴阳之气也,所谓东西南北者,皆不外此高下之理也。试以阴阳之气,高下之理,为帝言之。今夫天气为阳,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故天之阳精下降,南常热而东常温;地气为阴,东南方下,西北方高,故地之阴精上升,北常寒而西常凉。且地之高者,得阴气以为凉,而其气常寒;地之下者,得阳气以为温,而其气常热。由此推之,不无大小之异也。彼一方之中,东南方,阳位也,凡居阳位者,其天之阳精,常降于下,故正南之右常热,正东之左常温;西北方,阴位也,凡居阴位者,其地之阴精,常奉于上,故正北之左多寒,正西之右多凉。所以地有高下之分,气有温凉之别,何也?盖高者其气寒,下者其气热也。寒凉则气收,故适当其寒凉之地者,腠理密而不疏,阴气凝滞,受邪必主内痞而为胀。适当其温热之地者,其气多开而少闭,阳气发泄,受病必主外泄而为疮。证之不同如是,治法岂能强同?必也以下法治胀而胀乃可消,以汗法治疮而疮乃可已。此腠理开闭之常也,治病者当审其地之寒凉温热,或盛或不盛,以别其大小之不同焉,可也。
帝曰:其于寿夭何如?
岐伯曰:阴精所奉,其人寿;阳精所降,其人夭。[批]此因地势之高下,以别人生之寿夭也。
注:奉,与也,又承也。阴精固则阳不妄泄,正气坚守故人寿,阳太过则气易耗散,发泄无度故人夭。
讲:黄帝问曰:寒热温凉既有高下大小之异矣。而东南西北之区,竟有天年永享而得寿,与寿命短促而为夭,却不因阴阳之气,而为灾福者,其故何也?
岐伯对曰:人之年寿,或修或短,一本乎阴阳而已。如阴精坚固,绝无妄泄则精足,自足以生气,气足自足以养神,神足自五脏无所亏,百体无所累,正气充周。虽不能与天地同其寿,亦可与造化争其权,是阴精所奉,其人必寿也。若不知守精,一任相火用事,则欲动情生,情盛心昏,心昏则气浊,气浊则神乱,神乱则气无所统摄,将见命门火起,淫欲无度,阳气即随之而发泄,阳精即因之而漏遗。无论天不与之以年,即寿注永久而精气不充,亦难保躯壳之长存,是阳精所降,其人必不寿而夭也。
帝曰:善。其病者,治之奈何?
岐伯曰: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故曰:气寒气凉,治以寒凉,行水渍之。气温气热,治以温热,强其内守。必同其气,可使平也,假者反之。[批]此言治病者,虽宜察其地气之寒凉温热以施治。然病有相反,又宜反治,不可拘守成说也。
注:西北之气,阴在外,故宜散;阳在内,故宜寒。东南之气,阳在外,故宜收;阴在内,故宜温。然必察其地气果寒,乃可治之以寒,以下其内之实热;地气果凉,乃可治之以凉,以清其内之余热;地气果温,乃可治之以温,固其气而微温之;地气果热,乃可治之以热,补其气而大热之。若假寒假热,似阳而实非阳,似阴而实非阴者,则又宜反以治之,不可拘执一法也。
讲:黄帝曰:夫子寿夭之辨,诚善矣。然其有病者,治之将奈之何?
岐伯对曰:西北之气阴在外,而阳在内,宜用散以发其在表之阴气,用寒以下其在里之阳气焉。东南之气,阳在外而阴在内,宜用收以固其表之阳气,用温以祛其在里之阴气焉。所谓东南西北,同得一病,治之当随其高下之宜,而异其法者,正此之谓也。故先师曰:气寒之地,热气在内治,宜以寒下之;气凉之地,有热不甚,治宜以清和之。其所谓以寒下,以清和者,谓行水以泄其内热之故也。地气温者,气不大泄,宜温补以固其气;地气热者,外大泄而里寒,宜温热以补其气。其温补温热者,正以强其内守,使气之得其和平也。至若假寒假热,外似热而内阴,外似寒而内阳,则又宜以寒治寒,以热治热,而反其治焉。四方之为病,其治法又如是也。
帝曰:善。一州之气,生化寿夭不同,其故何也?
岐伯曰:高下之理,地势使然也。崇高则阴气居之,污下则阳气治之,阳胜者先天,阴胜者后天,此地理之常,生化之道也。
帝曰:其有寿夭乎?
岐伯曰:高者其气寿,下者其气夭,地之小大异也,小者小异,大者大异。故治病者,必明天道地理,阴阳更胜,气之先后,人之寿夭,生化之期,乃可以知人之形气矣。[批]此举一州之生化夭寿,而悉辨之也。
注:一州,地之至小者也,然不无高下之分。高下势异,故阴阳气殊而生化之道有不同也,生化不同,是以寿夭各别,即不尽然。而治病者,要不可不明天道,察地理,审阴阳之更胜而辨其气之先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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