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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二伤寒门--阴毒证三法

《泰定养生主论》 · 元·王珪


中阴毒之证,或病伤寒一二日,便结成阴毒,或服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变成阴毒。身重背强,腹中绞痛,喉咽不利,毒气攻心,心下坚强,短气不得息,烦躁不虚汗。或时郑声,郑者,言语之声,郑重难发。呕逆下利,身如被杖,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脉沉细紧数。仲景云:此阴毒之候也。五日可治,至六七日不可治。阴毒甘草汤主之。

阴毒甘草汤
甘草(半两) 升麻 当归(以上各半两) 雄黄 蜀椒(各一分)鳖甲(一两半) 桂枝(半两)

上㕮咀。每服五钱,水一盏,煎至七分,去滓,温服,如人行五里,须臾进一服。温覆取汗,毒当从汗出即愈,未汗者再服。

阴毒已深,疾势困重,六脉附骨,取之方有,按之即无,而一息八至已上,或不可数者,宜急用葱熨法,灼艾法于后。

灼艾法
上用净艾作炷,径三分,太小即覆穴不着,太大即侵烧生肉。或灼五十壮,多至三五百壮。脐下一寸名气海,二寸名丹田,三寸名关元,皆可灼之。如病家不忍为之,则缓不及事矣。

熨葱法
上用葱,以细索缠白上一束,如臂大,厚二寸许,即切去根须并叶,如饼之状。先于火上一面微热,勿令灼人,即以热面搭病人脐连脐下四围,以旧布拥隔火气,上用熨斗贮火,于葱饼上熨之,令葱饼中热气,郁郁然透其肌肉中。须臾葱坏,再易一枚。须先做三四枚,用尽或未几而病人渐醒,手足微有汗,即差。更服四逆汤温其内。《伤寒活人书》云:用尽此二法不回者,不可治也。

添手握法
又世俗一法,用之极效。以荜拨为末,姜和,热调,丸如大鸡子大二枚。两手各握一枚,并手夹在腹下两股之间,宁寝三两时,俟其四肢一身,渐渐温热,直待汗出即差。秘之。然病人昏迷者难用,必须用灼艾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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