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论标本
标本者,犹言枝干也,故《素问》六气司天云:标在上,本在下。盖每岁司天六气,加临于地之六气之上也。标本之义,其用不一,有六经之标本者,六淫之来者谓之本,六经之受者谓之标。有六气之标本者,太阳寒水,标热而本寒,是亦标在上,本在下也。阳明燥金,不从标本,而从乎中也。少阳相火,标本皆热。太阴湿土,标本皆阴。少阴君火,标阴而本热。厥阴风木,不从标本,而从乎中也。有内外之标本者,皮毛血脉肌肉筋骨,谓之标,心肝脾肺肾谓之本。有医人病人之标本者,以医人为标,病人为本。有五行制化之标本者,风为标,火为本。有脉候之标本者,手经为标,足为本。推而广之,则无所往而不在。余故言标本者,如长短轻重之权衡尺度也。读医书而不明此,则义无以通也。治百病而不明此,则无以识先后也。况乎名实内外彼此之异,散见诸书,据方之士,不得其传,而以为虚文。由是逆从、缓急、先后之治,不能不惑矣。惑而不敢妄治则是也,而其奈妄治何!
岐伯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为妄行。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此岐伯之叹辞也。
又云:“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固气。大小不利治其标,大小利治其本;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喻如所感之病,轻而变为重,则治其标也。所感之病重,而别增微外之疾,则治其本也。病势进退,则标本互施矣。
岐伯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为妄行。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此岐伯之叹辞也。
又云:“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固气。大小不利治其标,大小利治其本;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喻如所感之病,轻而变为重,则治其标也。所感之病重,而别增微外之疾,则治其本也。病势进退,则标本互施矣。
同书章节
- 《泰定养生主论》--前言
- 卷之一--养生主论
- 卷之一--论婚合
- 卷之一--论孕育
- 卷之二--论婴幼
- 卷之二--论童壮
- 卷之二--论衰老
- 卷之三--《素问》节要叙论
- 卷之三--论病家
- 卷之三--论医家
- 卷之四--正讹
- 卷之四--公论
- 卷之五--论运气
- 卷之五--论标本
- 卷之六--论阴阳
- 卷之六--论虚实
- 卷之六--论脉
- 卷之六--论病
- 卷之七--论证
- 卷之七--论治
- 卷之七--病机司属六气本标证治通例
- 卷之八--类方叙略
- 卷之八--婚合门
- 卷之八--孕育门
- 卷之八--产后一十八证病状歌
- 卷之八--醋煮大黄膏并治诸血证
- 卷之九--婴幼门
- 卷之十--婴幼门
- 卷之十一--童壮门
- 卷之十一--衰老门
- 卷之十二伤寒门--六经证形定例
- 卷之十二伤寒门--六经类证治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三阳合病证
- 卷之十二伤寒门--三阳合病下利
- 卷之十二伤寒门--少阴证七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厥阴证六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阴证阳证阴毒阳毒阴阳二厥辩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阳毒证三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阴毒证三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阳厥证三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阴厥证四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略论小柴胡汤
- 卷之十二伤寒门--略论五积散
- 卷之十三--五运时行民病证治
- 卷之十三--六气时行民病证治
- 卷之十四--痰证
- 卷之十五--杂治活法
- 卷之十六--历用得效方
- 卷之十六--古今明训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