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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二伤寒门--阳毒证三法

《泰定养生主论》 · 元·王珪


阳毒之证,或病伤寒一二日,便成阳毒者,或服药吐下,或不吐下,后变成阳毒者。其证身重腰背痛,烦闷不安,狂言或走,或见鬼。或吐血,下利赤黄,其脉浮大而数,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吐脓血,五日可治,至六七日不可治。阳毒升麻汤主之。

升麻汤
升麻(二分) 犀角(屑,二分) 射干 黄芩 人参 甘草(以上各一分)

上为㕮咀。作一次用,水三升,煎取一升半,去滓,饮一汤盏,食顷再服,暖覆手足出汗。未解,再作咽痛者,玄参升麻汤主之。

玄参升麻汤
升麻 玄参 甘草(各半两)

上为㕮咀。每服五钱,水一大盏,煎至七分,去滓,温服。

甚者,或有逾垣上屋,阳毒已甚,脉洪大,内外结热,舌卷焦黑,鼻中烟煤,宜用水渍法。

水渍法
上以迭布数重,新水渍之,稍捩去水,搭于胸上,须臾蒸热,又渍冷如前,用仍数易新水,日数十易。热甚者,置病人于水中,热势才退则已,亦良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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