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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醫案》--吐血三

《沈氏醫案》 · 清·沈璠


常州江甸芳,幼時有夢遺之症,此肝火妄動,擾其精房而來。醫者俱以補腎澀精之藥澀之,其火不得下降,反以桂、附助其火,其火愈熾而上升,血隨火沸而衄血。今值純陽之月,內火與外火交相煽動,而胃中之血大吐不止,胸膈不寬,喉中作癢,此吐後不歸經之血留滯膈間,肝火鬱而不舒;脈息左手弦數,右手洪大有力,此胃中餘瘀未盡,肝火不靜。理宜消瘀清火理氣之藥治之,並宜清虛淡泊,一切醇酒厚味暫宜停止,俟胃中氣降火降,胸膈寬舒,然後議調補之法為善後計。

桃仁、歸尾、香附、山梔、牛膝、丹參、白芍、青皮、滑石、黃芩、茅根一兩,先服酒蒸大黃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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