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妊娠病脈證並治第二十--證三條方九首
師曰: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妊娠,桂枝湯主之。方見利中。於法六十日當有此證,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婦人平脈者,言其無病脈也;陰脈小弱,其榮氣不足耳。凡感邪而榮氣不足者,則必惡寒發熱,不妨於食。今無寒熱,妨於食,是知妊娠矣。妊娠者,血聚氣搏,經水不行,至六十日始凝成胚。斯時也,氣血化於下,榮氣不足,衛不獨行,壅實中焦而不能食;津液少布,其人渴。用桂枝湯益榮和衛。設有醫以他治,則更一月當化胎。若加吐下,復損其榮,土亦失去養育,條苓、白朮可也,芎、歸可也,參、芪可也。但要益榮生津,和中下二焦而已。
婦人宿有癥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為癥痼害。
宿有癥痼內結,及至血聚成胎而癥病發動,氣淫於衝任,由是養胚之血不得停留,遂漏不止;癥痼下迫其胎,動於臍上,故曰癥痼害也。凡成胎妊者,一月血始聚,二月始胚,三月始胎,胎成始能動,今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下血者,未成也。後斷三月,始胚以成,胎方能動,若血下不止,為癥未去故也。必當去其癥。《內經》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癥去則胎安也。桂枝、桃仁、丹皮、芍藥能去惡血,茯苓亦利腰臍間血,雖是破血,然有散、有緩、有收、有滲。結者散以桂枝之辛;肝藏血,血蓄者肝急,緩以桃仁、丹皮之甘;陰氣之發動者,收以芍藥之酸;惡血既破,佐以茯苓之淡滲利而行之。
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衄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癥不去故也,當下其癥,桂枝茯苓丸主之。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茯苓、牡丹去心、桃仁去皮尖,熬、芍藥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煉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此復申明胎成三月而後動也。上章以經斷三月而漏下不止,然胎已成,故雖漏下而胎動於上也。此章以六月動者,以前三月經水利時而成胎,胎雖成而血時下,至後三月始斷而和衃,是以妊娠六月而胎始動,蓋前三月因下血而胎失養,前三月與後三月之血下不止者,以其癥不去故也,當下其癥,此丸主之。
婦人懷娠六七月,脈弦發熱,其胎愈脹,腹痛惡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髒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髒方未見。
妊至六七月,筋骨堅強之時,若其脈弦,弦為虛、為寒;內格其陽於外而發熱,陰寒內逆而作脹;腹痛惡寒者,其內無陽,故子髒開,少腹如扇也。用附子湯復返其陽,以溫其髒。
師曰:婦人有漏下者,有半產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為胞阻,膠艾湯主之。
芎歸膠艾湯方
一方加乾薑一兩。胡洽治婦人胞動無干姜。
芎藭、阿膠、甘草各二兩、艾葉、當歸各三兩、芍藥四兩、乾地黃六兩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內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不差更作。
經水與結胎,皆衝任也。衝任乃腎用事者也。腎屬坎,坎者時與離會,則血滿經水行,猶月之稟日光為盈虧也。精有所施,心神內應,血即是從,故丁壬合而坎離交,二氣凝結,變化衃胎矣。然持守其陰陽交合,長養成胎者,皆坤土資之也。陰陽抱負則坤土堤防,故不漏。若宿有瘀濁客於衝任,則陰自結而不得與陽交合,故有半產漏下不絕也。若妊娠胞阻者,為陽精內成胎,陰血外養胞,胞以養其胎,今陰血自結,與胎阻隔,不與陽和,獨陰在內,作腹中痛、下血,皆是陰陽失於抱負,坤土失其堤防,用此方皆治之。芎、歸辛溫,宣通其陽血;芍藥味酸寒,宣通其陰血;阿膠之甘溫,而牛皮乃土畜之屬金者。《內經》曰:肺外合皮毛。皮毛生於腎水。東垣謂其入於手太陰、足少陰、厥陰。嘗思坤土在身氣化成形,金石草木之藥,終不如血肉之質與其同類者以養之。此方用阿膠安胎補血,塞其漏洩宜矣;甘草和陰陽,通血脈,緩中解急;艾葉其氣內入,開利陰血之結而通於陽;地黃猶是補腎血之君藥也。調經止崩,安胎養血,妙理無出此方。然加減又必從宜。若脈遲緩,陰勝於陽,則加乾薑、官桂;若數大,則宜加黃苓。
婦人懷妊,腹中㽲痛,當歸芍藥散主之。
當歸芍藥散方
當歸三兩、芍藥一斤、茯苓四兩、白朮四兩、澤瀉半斤、芎藭半斤、一作三兩
上六味,杵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此與胞阻痛者不同,因脾土為木邪所克,谷氣不舉,濁淫下流,以塞搏陰血而痛也。用芍藥多他藥數倍以瀉肝木,利陰塞,以與芎、歸補血止痛;又佐茯苓滲溼以降於小便也;白朮益脾燥溼;茯、澤行其所積,從小便出。蓋內外六淫皆能傷胎成痛,不但溼而已也。
妊娠嘔吐不止,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
乾薑人參半夏丸方
乾薑、人參各一兩、半夏二兩
上三味,末之,以生薑汁糊為丸,如梧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
此即後世所謂惡阻病也。先因脾胃虛弱,津液留滯,蓄為痰飲;至妊二月之後,胚化為胎,濁氣上衝,中焦不勝其逆,痰飲遂湧,嘔吐出不已,中寒乃起。故用乾薑止寒,人參補虛,半夏、生薑治痰散逆也。
妊娠小便難,飲食如故,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
當歸貝母苦參丸方
男子加滑石半兩。
當歸、貝母、苦參各四兩
上三味,末之,煉蜜丸如小豆大。飲服三丸,加至十丸。
小便難者,膀胱熱鬱,氣結成燥,病在下焦,不在中焦,所以飲食如故。用當歸和血潤燥;《本草》貝母治熱淋。以仲景陷胸湯觀之,乃治肺金燥鬱之劑,肺是腎水之母,水之燥鬱,由母氣不化也。貝母非治熱,鬱解則熱散,非淡滲而能利水也,其結通則水行。苦參長於治熱利竅逐水,佐貝母入行膀胱,以除熱結也。
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灑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斤、茯苓三兩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則愈。
婦人妊娠,宜常服當歸散主之。
當歸散方
當歸、黃苓、芍藥、芎藭各一斤、白朮半斤
上五味,杵為散。酒飲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產,胎無苦疾。產後百病悉主之。
《內經》:陰搏陽別,謂之有子。尺脈搏擊者,由子宮之氣血相搏而形於脈也。精留血裹,陰陽紐合也。動搏則變化,而變化生於動;若靜而不動,則不生不化。是以妊娠之血不可以靜,靜則凝,凝則泣,泣則虧少而虛,皆不得與化胎之火相合。要其胎孕生化,必脈動搏。故調之者,先和陰陽,利其氣血,常服養胎之藥,非惟安胎易產,且免產後諸病。芎、歸、芍藥之安胎補血,如上條之所云。白朮之用有三:一者益胃,致胃氣以養胎;二者胎繫於腎,腎惡溼,能燥溼而生津;三者可致中焦所之新血,去腰臍間之陳瘀;至若胎外之血,因寒溼滯者,皆解之。黃苓減壯火而反於少火,則可以生氣於脾土。溼熱未傷及,開血之瘀閉,故為常服之劑。然當以脈之遲數虛實加減之,有病可服,否則不必也。藥者但宜攻邪扶正,不比米穀。性味偏而不正,不可久服。《內經》曰:味之所入,各歸所喜。攻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妊娠養胎,白朮散主之。
白朮散方
見《外臺》。
白朮、芎藭、蜀椒三分,去汗、牡蠣四分
上四味,杵為散,酒服一錢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藥;心下毒痛,倍加芎藭;心煩吐痛,不能飲食,加細辛一兩,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後,更以醋漿水服之。若嘔,以醋漿水服之;復不解者,小麥汁服之。已後渴者,大麥粥服之。病雖愈,服之勿置。
四味《本草》皆謂能去惡血,而此養胎,何也?蓋血聚而後成胎,少遇邪則所聚之血將宿而不運,反類瘀惡。必生新開陳,然後胎可養也。養胎不惟在血,而胎繫於腎,養之又在於胃,所以補其腎,調其胃;補腎固其精也,調胃和其中也。用術調胃;蜀椒開痺,痺開則陽精至;牡蠣治崩,崩止則陰精固;川芎下入血海,運動胎血,破舊生新。或陰血不利,肝木為害,在內抑屈而痛者,瀉以芍藥之酸通其陰;設衝遇而痛者,則散以芎藭之辛溫,宣通其陽。或挾瘀惡之氣,上逆於胃而胃吐,煩不能食者,用細辛溫中去痰下氣,半夏治心下急痛,和胃進食,止嘔逆。若嘔而不止者,由肝木不務德,捨己而妄動,用小麥飲養其本氣以安之,又且平胃下氣止煩,一舉兩得。大麥主消渴,益氣調中,故中氣不足而渴者用之。
婦人傷胎,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微利則愈。見《玉函》。
《內經》:諸腹脹大,皆屬於熱;諸溼腫滿,皆屬於脾。三焦病者,腹滿不得小便,溢則為水。心,上焦也,而不下行於腎;腎,下焦也,不得上和於心;脾,中焦也,心之熱獨炎於上,腎不得和,則太陰上下不交,谷氣無所輸,不得養其胎而成閉塞,上關不通,則溼熱並而為腹滿,下關不利,則腰以下如水狀。刺勞宮,心氣行矣;刺關元,腎氣化矣。手足少陰交,則小便利矣;便利則中焦之滿、下焦之重皆愈矣。
婦人平脈者,言其無病脈也;陰脈小弱,其榮氣不足耳。凡感邪而榮氣不足者,則必惡寒發熱,不妨於食。今無寒熱,妨於食,是知妊娠矣。妊娠者,血聚氣搏,經水不行,至六十日始凝成胚。斯時也,氣血化於下,榮氣不足,衛不獨行,壅實中焦而不能食;津液少布,其人渴。用桂枝湯益榮和衛。設有醫以他治,則更一月當化胎。若加吐下,復損其榮,土亦失去養育,條苓、白朮可也,芎、歸可也,參、芪可也。但要益榮生津,和中下二焦而已。
婦人宿有癥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為癥痼害。
宿有癥痼內結,及至血聚成胎而癥病發動,氣淫於衝任,由是養胚之血不得停留,遂漏不止;癥痼下迫其胎,動於臍上,故曰癥痼害也。凡成胎妊者,一月血始聚,二月始胚,三月始胎,胎成始能動,今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下血者,未成也。後斷三月,始胚以成,胎方能動,若血下不止,為癥未去故也。必當去其癥。《內經》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癥去則胎安也。桂枝、桃仁、丹皮、芍藥能去惡血,茯苓亦利腰臍間血,雖是破血,然有散、有緩、有收、有滲。結者散以桂枝之辛;肝藏血,血蓄者肝急,緩以桃仁、丹皮之甘;陰氣之發動者,收以芍藥之酸;惡血既破,佐以茯苓之淡滲利而行之。
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衄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癥不去故也,當下其癥,桂枝茯苓丸主之。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茯苓、牡丹去心、桃仁去皮尖,熬、芍藥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煉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此復申明胎成三月而後動也。上章以經斷三月而漏下不止,然胎已成,故雖漏下而胎動於上也。此章以六月動者,以前三月經水利時而成胎,胎雖成而血時下,至後三月始斷而和衃,是以妊娠六月而胎始動,蓋前三月因下血而胎失養,前三月與後三月之血下不止者,以其癥不去故也,當下其癥,此丸主之。
婦人懷娠六七月,脈弦發熱,其胎愈脹,腹痛惡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髒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髒方未見。
妊至六七月,筋骨堅強之時,若其脈弦,弦為虛、為寒;內格其陽於外而發熱,陰寒內逆而作脹;腹痛惡寒者,其內無陽,故子髒開,少腹如扇也。用附子湯復返其陽,以溫其髒。
師曰:婦人有漏下者,有半產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為胞阻,膠艾湯主之。
芎歸膠艾湯方
一方加乾薑一兩。胡洽治婦人胞動無干姜。
芎藭、阿膠、甘草各二兩、艾葉、當歸各三兩、芍藥四兩、乾地黃六兩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內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不差更作。
經水與結胎,皆衝任也。衝任乃腎用事者也。腎屬坎,坎者時與離會,則血滿經水行,猶月之稟日光為盈虧也。精有所施,心神內應,血即是從,故丁壬合而坎離交,二氣凝結,變化衃胎矣。然持守其陰陽交合,長養成胎者,皆坤土資之也。陰陽抱負則坤土堤防,故不漏。若宿有瘀濁客於衝任,則陰自結而不得與陽交合,故有半產漏下不絕也。若妊娠胞阻者,為陽精內成胎,陰血外養胞,胞以養其胎,今陰血自結,與胎阻隔,不與陽和,獨陰在內,作腹中痛、下血,皆是陰陽失於抱負,坤土失其堤防,用此方皆治之。芎、歸辛溫,宣通其陽血;芍藥味酸寒,宣通其陰血;阿膠之甘溫,而牛皮乃土畜之屬金者。《內經》曰:肺外合皮毛。皮毛生於腎水。東垣謂其入於手太陰、足少陰、厥陰。嘗思坤土在身氣化成形,金石草木之藥,終不如血肉之質與其同類者以養之。此方用阿膠安胎補血,塞其漏洩宜矣;甘草和陰陽,通血脈,緩中解急;艾葉其氣內入,開利陰血之結而通於陽;地黃猶是補腎血之君藥也。調經止崩,安胎養血,妙理無出此方。然加減又必從宜。若脈遲緩,陰勝於陽,則加乾薑、官桂;若數大,則宜加黃苓。
婦人懷妊,腹中㽲痛,當歸芍藥散主之。
當歸芍藥散方
當歸三兩、芍藥一斤、茯苓四兩、白朮四兩、澤瀉半斤、芎藭半斤、一作三兩
上六味,杵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此與胞阻痛者不同,因脾土為木邪所克,谷氣不舉,濁淫下流,以塞搏陰血而痛也。用芍藥多他藥數倍以瀉肝木,利陰塞,以與芎、歸補血止痛;又佐茯苓滲溼以降於小便也;白朮益脾燥溼;茯、澤行其所積,從小便出。蓋內外六淫皆能傷胎成痛,不但溼而已也。
妊娠嘔吐不止,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
乾薑人參半夏丸方
乾薑、人參各一兩、半夏二兩
上三味,末之,以生薑汁糊為丸,如梧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
此即後世所謂惡阻病也。先因脾胃虛弱,津液留滯,蓄為痰飲;至妊二月之後,胚化為胎,濁氣上衝,中焦不勝其逆,痰飲遂湧,嘔吐出不已,中寒乃起。故用乾薑止寒,人參補虛,半夏、生薑治痰散逆也。
妊娠小便難,飲食如故,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
當歸貝母苦參丸方
男子加滑石半兩。
當歸、貝母、苦參各四兩
上三味,末之,煉蜜丸如小豆大。飲服三丸,加至十丸。
小便難者,膀胱熱鬱,氣結成燥,病在下焦,不在中焦,所以飲食如故。用當歸和血潤燥;《本草》貝母治熱淋。以仲景陷胸湯觀之,乃治肺金燥鬱之劑,肺是腎水之母,水之燥鬱,由母氣不化也。貝母非治熱,鬱解則熱散,非淡滲而能利水也,其結通則水行。苦參長於治熱利竅逐水,佐貝母入行膀胱,以除熱結也。
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灑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斤、茯苓三兩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則愈。
婦人妊娠,宜常服當歸散主之。
當歸散方
當歸、黃苓、芍藥、芎藭各一斤、白朮半斤
上五味,杵為散。酒飲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產,胎無苦疾。產後百病悉主之。
《內經》:陰搏陽別,謂之有子。尺脈搏擊者,由子宮之氣血相搏而形於脈也。精留血裹,陰陽紐合也。動搏則變化,而變化生於動;若靜而不動,則不生不化。是以妊娠之血不可以靜,靜則凝,凝則泣,泣則虧少而虛,皆不得與化胎之火相合。要其胎孕生化,必脈動搏。故調之者,先和陰陽,利其氣血,常服養胎之藥,非惟安胎易產,且免產後諸病。芎、歸、芍藥之安胎補血,如上條之所云。白朮之用有三:一者益胃,致胃氣以養胎;二者胎繫於腎,腎惡溼,能燥溼而生津;三者可致中焦所之新血,去腰臍間之陳瘀;至若胎外之血,因寒溼滯者,皆解之。黃苓減壯火而反於少火,則可以生氣於脾土。溼熱未傷及,開血之瘀閉,故為常服之劑。然當以脈之遲數虛實加減之,有病可服,否則不必也。藥者但宜攻邪扶正,不比米穀。性味偏而不正,不可久服。《內經》曰:味之所入,各歸所喜。攻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妊娠養胎,白朮散主之。
白朮散方
見《外臺》。
白朮、芎藭、蜀椒三分,去汗、牡蠣四分
上四味,杵為散,酒服一錢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藥;心下毒痛,倍加芎藭;心煩吐痛,不能飲食,加細辛一兩,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後,更以醋漿水服之。若嘔,以醋漿水服之;復不解者,小麥汁服之。已後渴者,大麥粥服之。病雖愈,服之勿置。
四味《本草》皆謂能去惡血,而此養胎,何也?蓋血聚而後成胎,少遇邪則所聚之血將宿而不運,反類瘀惡。必生新開陳,然後胎可養也。養胎不惟在血,而胎繫於腎,養之又在於胃,所以補其腎,調其胃;補腎固其精也,調胃和其中也。用術調胃;蜀椒開痺,痺開則陽精至;牡蠣治崩,崩止則陰精固;川芎下入血海,運動胎血,破舊生新。或陰血不利,肝木為害,在內抑屈而痛者,瀉以芍藥之酸通其陰;設衝遇而痛者,則散以芎藭之辛溫,宣通其陽。或挾瘀惡之氣,上逆於胃而胃吐,煩不能食者,用細辛溫中去痰下氣,半夏治心下急痛,和胃進食,止嘔逆。若嘔而不止者,由肝木不務德,捨己而妄動,用小麥飲養其本氣以安之,又且平胃下氣止煩,一舉兩得。大麥主消渴,益氣調中,故中氣不足而渴者用之。
婦人傷胎,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微利則愈。見《玉函》。
《內經》:諸腹脹大,皆屬於熱;諸溼腫滿,皆屬於脾。三焦病者,腹滿不得小便,溢則為水。心,上焦也,而不下行於腎;腎,下焦也,不得上和於心;脾,中焦也,心之熱獨炎於上,腎不得和,則太陰上下不交,谷氣無所輸,不得養其胎而成閉塞,上關不通,則溼熱並而為腹滿,下關不利,則腰以下如水狀。刺勞宮,心氣行矣;刺關元,腎氣化矣。手足少陰交,則小便利矣;便利則中焦之滿、下焦之重皆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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