瘧病脈證並治第四--證二條方六條
師曰:瘧脈自弦,弦數者多熱,弦遲者多寒。弦小緊者下之差,弦遲者可溫之,弦緊者可發汗針灸也,浮大者可吐之,弦數者風發也,以飲食消息止之。
今觀此篇,雖未盡《內經》諸篇論瘧之詳,然亦取其一二,立方以明其治。此條敘脈,固亦未盡瘧脈之變,然舉其自弦,則自之一字,已該其脈之要。何則?弦者,少陽甲木之象也,瘧邪客於榮氣之間,與衛合而病作寒熱者,正隸少陽半表半里之分,所以少陽為瘧之舍,故弦乃瘧之自家脈也。於是少陽引邪,退而就陰,陰則寒,寒則遲;進而就陽,陽則熱,熱則數。寒用溫而熱用涼可知矣。此明表裡進退,乘其虛實而調之者也。復言小緊與弦緊、汗下之者,此又明表裡之有實邪而攻之者也。浮大者,以明病不在表裡而在上者也,非若《內經》之謂瘧脈大虛者,斯因其浮而用吐也。弦數風發者,非前多熱之所云,此更論其熱之變,而木從火則風生,風得火則旺,旺則克土。火發木淫,必先實脾,實脾莫如資以飲食消息寒涼之味以止之,此乃明其病在中者也。仲景凡一言一字,皆立準繩,學者詳之。
病瘧,以月一日發,當以十五日愈;設不差,當月盡解;如其不差,當云何?師曰:此結為癥瘕,名曰瘧母,急治之,宜鱉甲煎圓。
鱉甲煎圓方
鱉甲十二分,炙、烏扇三分,燒、黃苓三分、柴胡六分、鼠婦三分,熬、乾薑三分、大黃三分、芍藥五分、桂枝三分、葶藶一分,熬、石韋三分,去毛、厚朴三分、牡丹五分,去心、瞿麥二分、紫葳三分、半夏一分、人一分、䗪蟲五分,熬、阿膠三分,炙、蜂窠四分,炙、赤硝十二分、蜣螂六分,熬、桃仁二分
上二十三味,為末,取鍛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斗,浸灰,候酒盡一半,著鱉甲於中,煮令泛爛如膠漆,絞取汁,內諸藥,煎為丸如梧子大。空心服七丸,日三服。
《內經》雲: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五日為一候,三候為一氣。然人之三陰三陽,上奉之而為之應焉。是瘧有發於月一日者,至十五日則一氣終,人氣亦更,故瘧氣隨變而散;設有未愈,則至月盡又歷第二氣,終其天之月,以應人之血,月再生魄,血亦更新,邪當從其更新而解矣。若又不愈,則是榮氣內著,不得流行與日月度數相應,而肝藏血,血並其邪,歸之於肝,是以瘧母多結左脅下,由是用柴胡行氣,鱉甲破血,為君,餘二十一味,佐之行血、補血、散結、導滯而已。雖然,天人氣候之相應者,大法如是。然人之稟質有強弱,邪中有重輕,質弱邪重,雖不內結瘧母,亦至連月者有之;質強邪輕,不待一候即差者,亦有之。然仲景此論,補《內經》未言耳。
師曰:陰氣孤絕,陽氣獨發,則熱而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若但熱不寒者,邪氣內入藏於心,外舍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肌肉。
《內經》雲:但熱而不寒者,陰氣先絕,陽氣獨發,則熱而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又云:肺素有熱,氣盛於身,因有用力,風寒舍於分肉之間而發,發則陽氣盛,盛而不衰,其氣不及於陰,故但熱而不寒,氣內藏於心,而外舍於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肌肉,故命曰癉瘧。此二者,一為先傷於風,一為肺素有熱,所感之邪雖不一,然並是陽盛。又《內經》雲:陽盛逢風,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少水不能制盛火,而陽獨治,如炙如火,當爍肉也。由是觀之,瘧之寒熱更作,因陰陽之氣互為爭並。若陰衰少,則離絕其陽,先自退處,不與之並,而陽亦不併於陰,故陽獨發,但熱而已。此總論二者之癉瘧。其少氣煩冤,肺主氣,肺受火抑故也;手足熱者,陽主四肢,陽盛則四肢熱也;欲嘔者,火邪上衝,胃氣逆也;內藏於心者,心乃五臟陽火之主,故陽盛則直隸而藏之,外舍分肉之間也;消爍肌肉者,消萬物者莫甚於火,火盛則肌肉爍矣。然此條固無治法,自後條治溫瘧者觀之,亦可治此癉瘧也。何則?白虎湯,退熱藥也,分肉四肢,內屬脾胃,非功於其所舍者乎?又瀉肺火,非救其少氣煩冤者乎?設其別有兼證,豈不可推加桂之例,以加別藥乎?仲景於此,雖不言方治,蓋可知矣。凡立一法,則是以比類用之。雖然,自其陰氣孤絕一語觀之,又足有可論者。夫陰陽之在身者,血與氣也,水與火者,內屬乎心與腎也。而寒本於陰,熱本於陽,以寒治熱,固可退陽而回陰也。然治病有輕重,豈一法而盡哉。小熱之氣,涼以取之;大熱之氣,瀉之於內,或反佐以取之。取之不衰,求其屬以衰之,謂壯水之主,以消陽光也。
溫瘧者,其脈如平,身無寒但熱,骨節煩疼,時嘔,白虎加桂枝湯主之。
白虎加桂枝湯方
知母六兩、甘草二兩,炙、石膏一斤、粳米二合、桂枝去皮,三兩
上銼,每五錢,水一盞半,煎至八分,去滓,溫服,汗出愈。
《內經》名溫瘧,亦有二。一者,謂先傷風,後傷寒。風,陽也,故先熱後寒;一者,為冬感風寒,藏於骨髓之中,至春夏,邪與汗出,故病藏於腎,先從內出之外,衰則氣復反入,是亦先熱後寒。二者之溫瘧,皆有陰陽往來寒熱之證,而此之無寒但熱,亦謂之溫瘧,以與《內經》不侔,然繹其義,一皆以邪熱為重而名之。夫陰不與陽爭,故無寒;陰陽不相爭,寒熱不往復,此痺於骨節,不與陽通,則骨節痛煩;火氣上逆則時嘔,用白虎治其陽盛也,加桂療骨節痺痛,通血脈,散瘧邪,和陰陽以取汗也。
瘧多寒者,名曰牡瘧,蜀漆散主之。
蜀漆散方
蜀漆洗去腥、雲母燒二日夜、龍骨等分
上三味,杵為散。未發前以漿水服半錢。溫瘧加蜀漆半分,臨發時服一錢匕。一方雲母作雲實。
心者,牡髒也,邪在心而成瘧,故曰牡瘧。何以言之?心肺居上,陽也,而心乃陽中之陽,今邪氣結伏心下,則心虛。《內經》曰:心虛者,熱收於內。則陽氣不行於外,故外寒;積聚津液以成痰,是以牡瘧反多寒也。用蜀漆和漿水,以吐所結痰邪,龍骨以療氣伏在心下者,雲母安髒補虛,以除內收之熱。若夫溫瘧,亦用是少加蜀漆治者,亦為邪氣結伏在心下,致陽氣不入於陰,反獨盛在外,以成熱而不寒,故亦以此去其所結也。
牡蠣湯
治牡瘧。
牡蠣四兩,熬、麻黃去節,四兩、甘草二兩、蜀漆三兩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蜀漆、麻黃,去上沫,得六升,內諸藥,煮取二升,溫服一升。若吐,則勿更服。
此與前牡瘧名同,故治亦同,略以有初感寒邪為異。牡蠣者,能軟堅消結,除滯血,今更佐之蜀漆,以理心下所結之邪,而甘草佐麻黃,非獨散寒,且可發越陽氣而通於外,陽通結去,其病即差。
柴胡去半夏加栝樓湯
治瘧病發渴者,亦治勞瘧。
柴胡八兩、人參、黃苓、甘草各三兩、栝樓根四兩生薑二兩、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二服。
《內經》謂:渴者,刺足少陽。此證胃土被木火之傷,則津液涸而燥渴,故用柴胡、黃苓治木火,人參、甘草補胃,栝樓生津益燥,姜、棗發越榮衛。若勞瘧由木火盛,榮衛衰,津液竭者,亦治以此。
柴胡桂薑湯
治瘧寒多微有熱,或但寒不熱。服一劑如神。
柴胡半斤、桂枝三兩,去皮、乾薑二兩、栝樓根四兩黃苓三兩、牡蠣二兩,熬、甘草二兩,炙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是瘧也,以寒多言之。若與牡瘧相類,以藥論之,則非也。牡瘧邪客心下,此風寒溼痺於肌表,肌錶行陽以溫分肉,痺則陽氣不得通於外,遂鬱伏於榮血之間,半表半里之分也。陽化氣熱,血滯成瘀,著於其處,遇衛氣行度,及之則病作。其肌表之邪,並之於裡,故多寒;裡氣由表之痺勝,不出與陽爭,故少熱。是用柴胡為君,發其鬱伏之陽;佐以桂枝、乾薑,散其肌表之痺;栝樓根、牡蠣為臣,除留熱,消瘀血;佐以黃苓助柴胡,治半表半里;甘草以和諸藥,調陰陽也。得汗則痺邪散,血熱行而病差耳。
今觀此篇,雖未盡《內經》諸篇論瘧之詳,然亦取其一二,立方以明其治。此條敘脈,固亦未盡瘧脈之變,然舉其自弦,則自之一字,已該其脈之要。何則?弦者,少陽甲木之象也,瘧邪客於榮氣之間,與衛合而病作寒熱者,正隸少陽半表半里之分,所以少陽為瘧之舍,故弦乃瘧之自家脈也。於是少陽引邪,退而就陰,陰則寒,寒則遲;進而就陽,陽則熱,熱則數。寒用溫而熱用涼可知矣。此明表裡進退,乘其虛實而調之者也。復言小緊與弦緊、汗下之者,此又明表裡之有實邪而攻之者也。浮大者,以明病不在表裡而在上者也,非若《內經》之謂瘧脈大虛者,斯因其浮而用吐也。弦數風發者,非前多熱之所云,此更論其熱之變,而木從火則風生,風得火則旺,旺則克土。火發木淫,必先實脾,實脾莫如資以飲食消息寒涼之味以止之,此乃明其病在中者也。仲景凡一言一字,皆立準繩,學者詳之。
病瘧,以月一日發,當以十五日愈;設不差,當月盡解;如其不差,當云何?師曰:此結為癥瘕,名曰瘧母,急治之,宜鱉甲煎圓。
鱉甲煎圓方
鱉甲十二分,炙、烏扇三分,燒、黃苓三分、柴胡六分、鼠婦三分,熬、乾薑三分、大黃三分、芍藥五分、桂枝三分、葶藶一分,熬、石韋三分,去毛、厚朴三分、牡丹五分,去心、瞿麥二分、紫葳三分、半夏一分、人一分、䗪蟲五分,熬、阿膠三分,炙、蜂窠四分,炙、赤硝十二分、蜣螂六分,熬、桃仁二分
上二十三味,為末,取鍛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斗,浸灰,候酒盡一半,著鱉甲於中,煮令泛爛如膠漆,絞取汁,內諸藥,煎為丸如梧子大。空心服七丸,日三服。
《內經》雲: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五日為一候,三候為一氣。然人之三陰三陽,上奉之而為之應焉。是瘧有發於月一日者,至十五日則一氣終,人氣亦更,故瘧氣隨變而散;設有未愈,則至月盡又歷第二氣,終其天之月,以應人之血,月再生魄,血亦更新,邪當從其更新而解矣。若又不愈,則是榮氣內著,不得流行與日月度數相應,而肝藏血,血並其邪,歸之於肝,是以瘧母多結左脅下,由是用柴胡行氣,鱉甲破血,為君,餘二十一味,佐之行血、補血、散結、導滯而已。雖然,天人氣候之相應者,大法如是。然人之稟質有強弱,邪中有重輕,質弱邪重,雖不內結瘧母,亦至連月者有之;質強邪輕,不待一候即差者,亦有之。然仲景此論,補《內經》未言耳。
師曰:陰氣孤絕,陽氣獨發,則熱而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若但熱不寒者,邪氣內入藏於心,外舍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肌肉。
《內經》雲:但熱而不寒者,陰氣先絕,陽氣獨發,則熱而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又云:肺素有熱,氣盛於身,因有用力,風寒舍於分肉之間而發,發則陽氣盛,盛而不衰,其氣不及於陰,故但熱而不寒,氣內藏於心,而外舍於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肌肉,故命曰癉瘧。此二者,一為先傷於風,一為肺素有熱,所感之邪雖不一,然並是陽盛。又《內經》雲:陽盛逢風,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少水不能制盛火,而陽獨治,如炙如火,當爍肉也。由是觀之,瘧之寒熱更作,因陰陽之氣互為爭並。若陰衰少,則離絕其陽,先自退處,不與之並,而陽亦不併於陰,故陽獨發,但熱而已。此總論二者之癉瘧。其少氣煩冤,肺主氣,肺受火抑故也;手足熱者,陽主四肢,陽盛則四肢熱也;欲嘔者,火邪上衝,胃氣逆也;內藏於心者,心乃五臟陽火之主,故陽盛則直隸而藏之,外舍分肉之間也;消爍肌肉者,消萬物者莫甚於火,火盛則肌肉爍矣。然此條固無治法,自後條治溫瘧者觀之,亦可治此癉瘧也。何則?白虎湯,退熱藥也,分肉四肢,內屬脾胃,非功於其所舍者乎?又瀉肺火,非救其少氣煩冤者乎?設其別有兼證,豈不可推加桂之例,以加別藥乎?仲景於此,雖不言方治,蓋可知矣。凡立一法,則是以比類用之。雖然,自其陰氣孤絕一語觀之,又足有可論者。夫陰陽之在身者,血與氣也,水與火者,內屬乎心與腎也。而寒本於陰,熱本於陽,以寒治熱,固可退陽而回陰也。然治病有輕重,豈一法而盡哉。小熱之氣,涼以取之;大熱之氣,瀉之於內,或反佐以取之。取之不衰,求其屬以衰之,謂壯水之主,以消陽光也。
溫瘧者,其脈如平,身無寒但熱,骨節煩疼,時嘔,白虎加桂枝湯主之。
白虎加桂枝湯方
知母六兩、甘草二兩,炙、石膏一斤、粳米二合、桂枝去皮,三兩
上銼,每五錢,水一盞半,煎至八分,去滓,溫服,汗出愈。
《內經》名溫瘧,亦有二。一者,謂先傷風,後傷寒。風,陽也,故先熱後寒;一者,為冬感風寒,藏於骨髓之中,至春夏,邪與汗出,故病藏於腎,先從內出之外,衰則氣復反入,是亦先熱後寒。二者之溫瘧,皆有陰陽往來寒熱之證,而此之無寒但熱,亦謂之溫瘧,以與《內經》不侔,然繹其義,一皆以邪熱為重而名之。夫陰不與陽爭,故無寒;陰陽不相爭,寒熱不往復,此痺於骨節,不與陽通,則骨節痛煩;火氣上逆則時嘔,用白虎治其陽盛也,加桂療骨節痺痛,通血脈,散瘧邪,和陰陽以取汗也。
瘧多寒者,名曰牡瘧,蜀漆散主之。
蜀漆散方
蜀漆洗去腥、雲母燒二日夜、龍骨等分
上三味,杵為散。未發前以漿水服半錢。溫瘧加蜀漆半分,臨發時服一錢匕。一方雲母作雲實。
心者,牡髒也,邪在心而成瘧,故曰牡瘧。何以言之?心肺居上,陽也,而心乃陽中之陽,今邪氣結伏心下,則心虛。《內經》曰:心虛者,熱收於內。則陽氣不行於外,故外寒;積聚津液以成痰,是以牡瘧反多寒也。用蜀漆和漿水,以吐所結痰邪,龍骨以療氣伏在心下者,雲母安髒補虛,以除內收之熱。若夫溫瘧,亦用是少加蜀漆治者,亦為邪氣結伏在心下,致陽氣不入於陰,反獨盛在外,以成熱而不寒,故亦以此去其所結也。
牡蠣湯
治牡瘧。
牡蠣四兩,熬、麻黃去節,四兩、甘草二兩、蜀漆三兩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蜀漆、麻黃,去上沫,得六升,內諸藥,煮取二升,溫服一升。若吐,則勿更服。
此與前牡瘧名同,故治亦同,略以有初感寒邪為異。牡蠣者,能軟堅消結,除滯血,今更佐之蜀漆,以理心下所結之邪,而甘草佐麻黃,非獨散寒,且可發越陽氣而通於外,陽通結去,其病即差。
柴胡去半夏加栝樓湯
治瘧病發渴者,亦治勞瘧。
柴胡八兩、人參、黃苓、甘草各三兩、栝樓根四兩生薑二兩、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二服。
《內經》謂:渴者,刺足少陽。此證胃土被木火之傷,則津液涸而燥渴,故用柴胡、黃苓治木火,人參、甘草補胃,栝樓生津益燥,姜、棗發越榮衛。若勞瘧由木火盛,榮衛衰,津液竭者,亦治以此。
柴胡桂薑湯
治瘧寒多微有熱,或但寒不熱。服一劑如神。
柴胡半斤、桂枝三兩,去皮、乾薑二兩、栝樓根四兩黃苓三兩、牡蠣二兩,熬、甘草二兩,炙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是瘧也,以寒多言之。若與牡瘧相類,以藥論之,則非也。牡瘧邪客心下,此風寒溼痺於肌表,肌錶行陽以溫分肉,痺則陽氣不得通於外,遂鬱伏於榮血之間,半表半里之分也。陽化氣熱,血滯成瘀,著於其處,遇衛氣行度,及之則病作。其肌表之邪,並之於裡,故多寒;裡氣由表之痺勝,不出與陽爭,故少熱。是用柴胡為君,發其鬱伏之陽;佐以桂枝、乾薑,散其肌表之痺;栝樓根、牡蠣為臣,除留熱,消瘀血;佐以黃苓助柴胡,治半表半里;甘草以和諸藥,調陰陽也。得汗則痺邪散,血熱行而病差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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