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卷三--經脈別論篇第二十一
經脈別論篇第二十一
馬雲:別。彼劣切。內言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之脈。各有分別。故名篇。吳雲:言經脈別有所論出於常譚之外也。簡按馬注五臟別論雲:別。如字。此乃五臟之別是一論。此解為是。而於陰陽別論。卻讀為彼劣切。乃與此篇並誤。
脈亦為之變乎 張雲:脈。以經脈血氣。統言之也。志雲:脈乃血氣之府。氣逆則喘。血液為汗。故帝問脈。而伯答其喘汗焉。
夜行則喘出於腎 吳雲:此下四條言喘。後五條言汗。氣血之分也。腎受氣於亥子。故夜行則勞骨損陰。喘出於腎。
淫氣病肺 張雲:淫氣者。陰傷則陽勝。氣逆為患也。肺腎為母子之髒。而少陰之脈。上入肺中。故喘出於腎。則病苦於肺。
有所墮恐喘出於肝 簡按恐。為腎志。王謂生於肝。未知何據。諸家亦欠詳。
度水跌僕 馬雲:度。渡同。跌。音迭。僕。音付。
搖體勞苦汗出於脾 吳雲:搖體勞苦。用力勤作也。脾主四肢。故汗出於脾。高雲:傷脾主之肌肉。
故汗出於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於肺主之皮膚也。
濁氣歸心 張雲:濁。言食氣之厚者也。如陰陽清濁篇曰。受谷者濁。受氣者清。是也。心主血脈。
故食氣歸心。則精氣浸淫於脈也。
行氣於府 吳。府上。增玄字。注云:毛屬肺氣。脈屬心血。毛脈合其精。則行氣於玄府。是為衛氣。
玄府。腠理也。志雲:血獨盛。則淡滲皮膚生毫毛。夫皮膚主氣。經脈主血。毛脈合精者。血氣相合也。六腑為陽。故先受氣。高雲:皮毛百脈。合肺輸之精。而行氣於六腑也。簡按馬張仍王注。以腑為膻中。其義雖詳備。以膻中為腑。經無明文。況下文雲:留於四髒。志高之義似是。故姑從之。吳添玄字。玄府。腠理也。大誤。玄府。汗空也。與腠理自異。
府精神明留於四髒 高雲:六腑之精。合心藏之神明。留於肺肝脾腎四髒也。馬雲:始行於手太陰肺經。通於心肝脾腎之四髒。而四髒之精。皆其所留是氣也。李雲:留。當作流。吳雲:四髒。形之四髒。一頭角。二耳目。
三口齒。四胸中也。簡按吳注誤。
歸於權衡 吳雲:言其平等。而無低昂也。高雲:權衡秤物。而得其平也。言脈之浮沉出入。陰陽和平。
氣口成寸 汪昂雲:此脈之所由來也。氣口亦名寸口。百脈之大要會也。馬注。與魚際相去一寸。故名成寸。張注。分尺為寸。按脈前為寸。後為尺。中為關。此雲成寸。蓋兼關尺而言之也。醫者由此察脈知病。
以決人之死生也。李雲:臟腑既平。必朝宗於氣口。成一寸之脈。以決死生也。
飲入於胃 馬雲:按飲入於胃以下。乃言飲而不言食。李東垣脾胃論。朱丹溪纂要書。不考上文為食。
乃改為飲食入胃。則於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之義。大背矣。殊不知上文之食。含蓄飲義。而下文之飲。必難以兼食也。何諸醫書皆宗李朱。而不考經旨矣。
遊溢 吳雲:遊。流行也。溢。湧溢也。張雲:遊。浮游也。
水精四布五經並行 張雲:水因氣生。氣為水母。凡肺氣所及。則水精布焉。然水名雖一。而清濁有分。清者為精。精如雨露。濁者為水。水如江河。故精歸五臟。水歸膀胱。而五經並行矣。五經。五臟之經絡也。
陰陽揆度 馬雲:五臟並行乎。水精真有合於四時五臟。及古經陰陽揆度等篇之常義也。志雲:揆度。度數也。總結上文。而言經脈之道。合於四時五行之次序。陰陽出入之度數。以為經脈之經常。
太陽髒獨至 高雲:三陽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謂之髒。張雲:此言髒氣不和。而有一髒太過者。
氣必獨至。諸證不同。針治亦異也。吳雲:獨見太陽脈象。下文象三陽而浮。是。
下輸 馬吳張並雲:膀胱經之輸穴束骨。腎經之輸穴太溪。高雲:太陽之脈。起於足小指之至陰。故當取之下輸。俞。輸穴也。
重並也 志雲: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陽明之獨至。是太少重並於陽明。陽盛故陰虛矣。
當瀉陽補陰取之下輸 馬吳張並雲:陽明之輸陷谷。太陰之輸太白。高雲:陽明之脈。起於足大指次指之厲兌。故當取之下輸。
前卒大取之下輸 馬吳張並雲:卒。猝同。下輸。謂臨泣也。高雲:少陽起於足小指次指之竅陰。故亦當取之下輸。
一陽之過也 馬雲:過者。病也。張雲:此釋獨至之義。為一髒之太過。舉少陽而言。則太陽陽明之獨至者。其為三陽二陽之太過可知也。一陽。少陽也。
五脈氣少 徵四失論雲:診不中五脈。吳雲:五臟皆受氣於脾而後治。若胃氣不調於脾。則諸脈皆失其母。無以受氣。故氣少也。
宜治其下輸 馬吳張並雲:補足陽明之陷谷。瀉足太陰之太白。
一陽獨嘯少陽厥也 馬張據新校正。一陽作二陰。少陽作少陰。張雲:獨嘯。獨熾之謂。蓋嘯為陽氣所發。陽出陰中。相火上炎。則為少陰熱厥。而陽並於上。故心肝脾肺四脈。為之爭張。而其氣則歸於腎。故曰獨嘯。志雲:夫氣激於喉中而濁。謂之言。氣激於舌端而清。為之嘯。蓋氣鬱而欲伸出之。簡按嘯。說文。吹聲也。詩箋。蹙口而出聲。唐孫廣嘯旨雲:氣激於舌而清。謂之嘯。王雲:耳中鳴如嘯聲。馬吳依之。於義不允。當從張注。
宜治其經絡 馬張並雲:太陽經穴崑崙。絡穴飛揚。少陰經穴復溜。絡穴大鐘。
厥陰之治也 張雲:治。主也。
真虛 心 張雲:肝邪獨至。真氣必虛。木火相干。故心為 痛。高雲:真虛。猶言真假。 。憂也。
言厥陰治之真假。當憂心以審之。即太陰之用心省真也。簡按 。與 (陰陽別論)之 同義。高注迂僻不可從。
調食和藥治在下輸 張雲:調和藥食。欲其得宜。用針治之。乃在下輸厥陰之輸。名曰大沖。愚按此篇何以知其皆言足經。蓋以下輸二字。為可知也。亦如熱論篇。傷寒言足不言手之義。又如諸經皆言補瀉。而惟少陽一陰不言者。以少陽承三陽而言。一陰承三陰而言。因前貫後。義實相同。虛補實瀉。皆可理會也。至若一陰調食和藥一句。蓋亦總結上文而言。不獨一經為然。古經多略。當會其意。
象三陽而浮也 張雲:太陽之象三陽者。陽行於表。陽之極也。故脈浮於外。志雲:象者。像也。三陽。陽盛之氣也。言太陽髒脈。象陽盛之氣而浮也。
一陽髒者滑而不實也 馬雲:少陽為陽之裡陰之表。所謂半表半里者。是也。其髒為陽之初生。故脈體滑而不實。象一陽之為初陽也。
象大浮也 馬雲:陽明雖為太陽之裡。而實為少陽之表。比之滑而不實者。則大而浮矣。彷彿乎太陽之浮也。
言伏鼓也 馬雲:太陰則入於陰分。脈雖始伏。而實鼓擊於手。未全沉也。
腎沉不浮也 馬雲:二陰雖相搏而至。然腎脈沉而不浮也。由是觀之。則厥陰為沉之甚。又非二陰比矣。張雲:詳此明言二陰之脈象。而前無二陰之至。前有一陰之至。而此無一陰之脈。信為古經之脫簡。而上文一陽少陽之誤。即此節也。○吳雲:此篇。自太陽髒獨至以下。言經脈證象。自是一家。故云別論。
馬雲:別。彼劣切。內言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之脈。各有分別。故名篇。吳雲:言經脈別有所論出於常譚之外也。簡按馬注五臟別論雲:別。如字。此乃五臟之別是一論。此解為是。而於陰陽別論。卻讀為彼劣切。乃與此篇並誤。
脈亦為之變乎 張雲:脈。以經脈血氣。統言之也。志雲:脈乃血氣之府。氣逆則喘。血液為汗。故帝問脈。而伯答其喘汗焉。
夜行則喘出於腎 吳雲:此下四條言喘。後五條言汗。氣血之分也。腎受氣於亥子。故夜行則勞骨損陰。喘出於腎。
淫氣病肺 張雲:淫氣者。陰傷則陽勝。氣逆為患也。肺腎為母子之髒。而少陰之脈。上入肺中。故喘出於腎。則病苦於肺。
有所墮恐喘出於肝 簡按恐。為腎志。王謂生於肝。未知何據。諸家亦欠詳。
度水跌僕 馬雲:度。渡同。跌。音迭。僕。音付。
搖體勞苦汗出於脾 吳雲:搖體勞苦。用力勤作也。脾主四肢。故汗出於脾。高雲:傷脾主之肌肉。
故汗出於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於肺主之皮膚也。
濁氣歸心 張雲:濁。言食氣之厚者也。如陰陽清濁篇曰。受谷者濁。受氣者清。是也。心主血脈。
故食氣歸心。則精氣浸淫於脈也。
行氣於府 吳。府上。增玄字。注云:毛屬肺氣。脈屬心血。毛脈合其精。則行氣於玄府。是為衛氣。
玄府。腠理也。志雲:血獨盛。則淡滲皮膚生毫毛。夫皮膚主氣。經脈主血。毛脈合精者。血氣相合也。六腑為陽。故先受氣。高雲:皮毛百脈。合肺輸之精。而行氣於六腑也。簡按馬張仍王注。以腑為膻中。其義雖詳備。以膻中為腑。經無明文。況下文雲:留於四髒。志高之義似是。故姑從之。吳添玄字。玄府。腠理也。大誤。玄府。汗空也。與腠理自異。
府精神明留於四髒 高雲:六腑之精。合心藏之神明。留於肺肝脾腎四髒也。馬雲:始行於手太陰肺經。通於心肝脾腎之四髒。而四髒之精。皆其所留是氣也。李雲:留。當作流。吳雲:四髒。形之四髒。一頭角。二耳目。
三口齒。四胸中也。簡按吳注誤。
歸於權衡 吳雲:言其平等。而無低昂也。高雲:權衡秤物。而得其平也。言脈之浮沉出入。陰陽和平。
氣口成寸 汪昂雲:此脈之所由來也。氣口亦名寸口。百脈之大要會也。馬注。與魚際相去一寸。故名成寸。張注。分尺為寸。按脈前為寸。後為尺。中為關。此雲成寸。蓋兼關尺而言之也。醫者由此察脈知病。
以決人之死生也。李雲:臟腑既平。必朝宗於氣口。成一寸之脈。以決死生也。
飲入於胃 馬雲:按飲入於胃以下。乃言飲而不言食。李東垣脾胃論。朱丹溪纂要書。不考上文為食。
乃改為飲食入胃。則於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之義。大背矣。殊不知上文之食。含蓄飲義。而下文之飲。必難以兼食也。何諸醫書皆宗李朱。而不考經旨矣。
遊溢 吳雲:遊。流行也。溢。湧溢也。張雲:遊。浮游也。
水精四布五經並行 張雲:水因氣生。氣為水母。凡肺氣所及。則水精布焉。然水名雖一。而清濁有分。清者為精。精如雨露。濁者為水。水如江河。故精歸五臟。水歸膀胱。而五經並行矣。五經。五臟之經絡也。
陰陽揆度 馬雲:五臟並行乎。水精真有合於四時五臟。及古經陰陽揆度等篇之常義也。志雲:揆度。度數也。總結上文。而言經脈之道。合於四時五行之次序。陰陽出入之度數。以為經脈之經常。
太陽髒獨至 高雲:三陽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謂之髒。張雲:此言髒氣不和。而有一髒太過者。
氣必獨至。諸證不同。針治亦異也。吳雲:獨見太陽脈象。下文象三陽而浮。是。
下輸 馬吳張並雲:膀胱經之輸穴束骨。腎經之輸穴太溪。高雲:太陽之脈。起於足小指之至陰。故當取之下輸。俞。輸穴也。
重並也 志雲: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陽明之獨至。是太少重並於陽明。陽盛故陰虛矣。
當瀉陽補陰取之下輸 馬吳張並雲:陽明之輸陷谷。太陰之輸太白。高雲:陽明之脈。起於足大指次指之厲兌。故當取之下輸。
前卒大取之下輸 馬吳張並雲:卒。猝同。下輸。謂臨泣也。高雲:少陽起於足小指次指之竅陰。故亦當取之下輸。
一陽之過也 馬雲:過者。病也。張雲:此釋獨至之義。為一髒之太過。舉少陽而言。則太陽陽明之獨至者。其為三陽二陽之太過可知也。一陽。少陽也。
五脈氣少 徵四失論雲:診不中五脈。吳雲:五臟皆受氣於脾而後治。若胃氣不調於脾。則諸脈皆失其母。無以受氣。故氣少也。
宜治其下輸 馬吳張並雲:補足陽明之陷谷。瀉足太陰之太白。
一陽獨嘯少陽厥也 馬張據新校正。一陽作二陰。少陽作少陰。張雲:獨嘯。獨熾之謂。蓋嘯為陽氣所發。陽出陰中。相火上炎。則為少陰熱厥。而陽並於上。故心肝脾肺四脈。為之爭張。而其氣則歸於腎。故曰獨嘯。志雲:夫氣激於喉中而濁。謂之言。氣激於舌端而清。為之嘯。蓋氣鬱而欲伸出之。簡按嘯。說文。吹聲也。詩箋。蹙口而出聲。唐孫廣嘯旨雲:氣激於舌而清。謂之嘯。王雲:耳中鳴如嘯聲。馬吳依之。於義不允。當從張注。
宜治其經絡 馬張並雲:太陽經穴崑崙。絡穴飛揚。少陰經穴復溜。絡穴大鐘。
厥陰之治也 張雲:治。主也。
真虛 心 張雲:肝邪獨至。真氣必虛。木火相干。故心為 痛。高雲:真虛。猶言真假。 。憂也。
言厥陰治之真假。當憂心以審之。即太陰之用心省真也。簡按 。與 (陰陽別論)之 同義。高注迂僻不可從。
調食和藥治在下輸 張雲:調和藥食。欲其得宜。用針治之。乃在下輸厥陰之輸。名曰大沖。愚按此篇何以知其皆言足經。蓋以下輸二字。為可知也。亦如熱論篇。傷寒言足不言手之義。又如諸經皆言補瀉。而惟少陽一陰不言者。以少陽承三陽而言。一陰承三陰而言。因前貫後。義實相同。虛補實瀉。皆可理會也。至若一陰調食和藥一句。蓋亦總結上文而言。不獨一經為然。古經多略。當會其意。
象三陽而浮也 張雲:太陽之象三陽者。陽行於表。陽之極也。故脈浮於外。志雲:象者。像也。三陽。陽盛之氣也。言太陽髒脈。象陽盛之氣而浮也。
一陽髒者滑而不實也 馬雲:少陽為陽之裡陰之表。所謂半表半里者。是也。其髒為陽之初生。故脈體滑而不實。象一陽之為初陽也。
象大浮也 馬雲:陽明雖為太陽之裡。而實為少陽之表。比之滑而不實者。則大而浮矣。彷彿乎太陽之浮也。
言伏鼓也 馬雲:太陰則入於陰分。脈雖始伏。而實鼓擊於手。未全沉也。
腎沉不浮也 馬雲:二陰雖相搏而至。然腎脈沉而不浮也。由是觀之。則厥陰為沉之甚。又非二陰比矣。張雲:詳此明言二陰之脈象。而前無二陰之至。前有一陰之至。而此無一陰之脈。信為古經之脫簡。而上文一陽少陽之誤。即此節也。○吳雲:此篇。自太陽髒獨至以下。言經脈證象。自是一家。故云別論。
同书章节
- 《素問識》--序
- 《素問識》--卷一--上古天真論篇第一
- 《素問識》--卷一--四氣調神大論篇第二
- 《素問識》--卷一--生氣通天論篇第三
- 《素問識》--卷一--金匱真言論篇第四
- 《素問識》--卷一--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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