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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證經應錄》--卷四·婦女疾病門--癇

《臨證經應錄》 · 清·劉金方


(案1)海州吳(女),肝膽鬱熱已久,致生痰涎。漲漫厥陰少陽,是以抽搐時作時止,迄今半載有餘,症成癇恙。痰火根深,非頃刻可消除。先擬十味溫膽湯合清心法,再訂丸方,緩調為穩。

十味溫膽湯加蓮子心

丸方:虎睛、烏犀角、遠志肉、山梔、十三制軍、大貝、煉蜜為丸。

(金)按:陳無擇雲:癇病之發,其來猝至。由於驚嚇,髒氣不平,肝膽鬱熱,釀久成痰,痰涎瀰漫所致。應擬靈動鎮墜之品,毋使痰熱上乘,可保君主之官,以供神明之用。今選虎睛鎮心安魄,犀角入手厥陰,掃除鬱熱,君臣有化育之功,遠志寧神益志,梔子引三焦火屈曲下行,佐使無霸強之咎,協以制軍通肝經痰結,助以貝母為滌氣分痰蒙,外加煉蜜能留戀下焦,俾痰熱從二便解則神歸舍,肝膽相寧,脾胃健旺,庶免舉發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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