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辨陰陽易差後勞復脈證
辨陰陽易差後勞復脈證
傷寒,男子新病差,而婦人與之交,得病名曰陽易;婦人新病差,而男子與之交,得病名曰陰易。言男女互相換易也。陰陽易之為病,其形相交,其氣相感,形交則形傷,其人身體重,氣交則氣傷,其人少氣。夫奇經衝任督三脈,皆行少腹前陰之間,前陰受傷故少腹裡急,或引陰中拘攣,或熱邪受三經而上衝於胸,髓海不足而為頭重不欲舉,精不灌目而為眼中生花,精不榮筋而為膝脛拘急者,以燒裩散主之。
【述】此言傷寒餘熱未盡,男女交媾,毒從前陰而入,傷奇經衝任督三脈,而為陰陽易之病也。
燒裩散
上取婦人中裩近隱處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婦人病取男子裩襠燒灰。
【張隱庵曰】:裩襠乃陰吹注精之的,蓋取彼之餘氣,卻彼之餘邪,邪毒原從陰入,復使之從陰以出,故曰小便利,陰頭微腫即愈。
傷寒大病差後,營衛氣血、陰陽水火始相調和而交會。若勞傷之而復作者,以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胃氣新復,運化不及,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此言新差病後有勞復、食復之證也。勞復者,病後無大勞,如因言語、思慮、梳澡、迎送之類,復生餘熱也。食復者,《內經》所謂多食則復,食肉則遺是也。若犯房則復者,名女勞復,華元化謂為必死,愚隨證以大劑調入燒裩散救之。
枳實梔子豉湯
枳實(三枚,炙)、梔子(十四枚,擘)、豉(一升,綿裹)
上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納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按清漿水是淘米水二三日外味微酸者,取其安胃,兼清肝火。一說取新淨黃土,以水攪勻,澄之,取其水之清者,蓋欲藉土氣以入胃耳。餘每用俱遵前說。
傷寒差已後,不因勞食而更發熱者,乃餘邪未盡而留於半表半里之間,宜轉其樞,以小柴胡湯主之。若脈浮,熱發在表也,以汗解之;若脈沉實者,熱發在裡也,以下解之。
【述】此五節,言傷寒瘥後,餘邪未盡,有虛實,有寒熱,有水氣,有在表者,有在裡者,有在表裡之間者,皆宜隨證而施治之也。按《尚論篇》雲:汗下之法,即互上條,汗用枳實、梔子之微汗,下用枳實、梔子加大黃之微下。存參。
太陽寒水之氣從下而上,運行於膚皮。今大病差後,太陽之氣不能通行周遍於一身,止逆於下焦,從腰以下有水氣者,以牡蠣澤瀉散主之,蓋腰以上屬陽陽,水當從外洩,腰以下屬陰,陰水當從下洩也。
【述】大病後用諸藥峻攻,何反不顧其虛耶?正因水勢未犯半身以上,急排其水,所全甚大。設用緩藥,則陰水必侵入陽界,治之無及矣。倘因大病後遽行溫補,豈知其後且有大患哉?
牡蠣澤瀉散
牡蠣、澤瀉、栝蔞根、蜀漆(洗去腥)、葶藶(熬)、商陸根(熬)、海藻(洗去鹹,以上各等分)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後服,日三服。
大病差後喜唾,是脾虛不能收攝津液,乃至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不能其行津液,以致涎沫湧出,當以丸藥緩緩溫之,宜理中丸。
【述】上節差後而得實證,此節差後而得虛寒之證,無虛虛實實,立論之章法也。
傷寒解後,氣血虛少,血少不能充肌肉滲皮毛,故形體消瘦而虛羸。中氣虛故少氣,上言胃土有寒則喜唾,此證胃中有熱則氣逆欲吐者,以竹葉石膏湯主之。
【述】上節言虛寒證,此節言虛熱證也。
竹葉石膏湯
竹葉(二把)、石膏(一斤)、半夏(半升,洗)、麥門冬(一升)、人參(三兩)、甘草(二兩,炙)、粳米(半升)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納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一升,日三服。
病人脈不浮、不沉,實為脈已解,脈解而病之解為真解矣。而日暮乃陽明之旺時,微煩,蓋以大病新差之人,強與以谷,脾胃氣尚弱,一時不能消谷,故令微煩。不必用藥消之,止須減損其谷,則能消化而愈,何以謂之損?少少與之,非不與也。
【述】此又結谷氣一條,以明病後尤當以胃氣為本,而胃氣又以谷氣為本也。損谷即是納谷之妙用,所謂以少許勝人之多許也。
凡病人起居坐臥,俱聽其自然,不可勉強,強則非所欲,反逆其性而不安矣,不特一食也。
傷寒,男子新病差,而婦人與之交,得病名曰陽易;婦人新病差,而男子與之交,得病名曰陰易。言男女互相換易也。陰陽易之為病,其形相交,其氣相感,形交則形傷,其人身體重,氣交則氣傷,其人少氣。夫奇經衝任督三脈,皆行少腹前陰之間,前陰受傷故少腹裡急,或引陰中拘攣,或熱邪受三經而上衝於胸,髓海不足而為頭重不欲舉,精不灌目而為眼中生花,精不榮筋而為膝脛拘急者,以燒裩散主之。
【述】此言傷寒餘熱未盡,男女交媾,毒從前陰而入,傷奇經衝任督三脈,而為陰陽易之病也。
燒裩散
上取婦人中裩近隱處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婦人病取男子裩襠燒灰。
【張隱庵曰】:裩襠乃陰吹注精之的,蓋取彼之餘氣,卻彼之餘邪,邪毒原從陰入,復使之從陰以出,故曰小便利,陰頭微腫即愈。
傷寒大病差後,營衛氣血、陰陽水火始相調和而交會。若勞傷之而復作者,以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胃氣新復,運化不及,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此言新差病後有勞復、食復之證也。勞復者,病後無大勞,如因言語、思慮、梳澡、迎送之類,復生餘熱也。食復者,《內經》所謂多食則復,食肉則遺是也。若犯房則復者,名女勞復,華元化謂為必死,愚隨證以大劑調入燒裩散救之。
枳實梔子豉湯
枳實(三枚,炙)、梔子(十四枚,擘)、豉(一升,綿裹)
上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納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按清漿水是淘米水二三日外味微酸者,取其安胃,兼清肝火。一說取新淨黃土,以水攪勻,澄之,取其水之清者,蓋欲藉土氣以入胃耳。餘每用俱遵前說。
傷寒差已後,不因勞食而更發熱者,乃餘邪未盡而留於半表半里之間,宜轉其樞,以小柴胡湯主之。若脈浮,熱發在表也,以汗解之;若脈沉實者,熱發在裡也,以下解之。
【述】此五節,言傷寒瘥後,餘邪未盡,有虛實,有寒熱,有水氣,有在表者,有在裡者,有在表裡之間者,皆宜隨證而施治之也。按《尚論篇》雲:汗下之法,即互上條,汗用枳實、梔子之微汗,下用枳實、梔子加大黃之微下。存參。
太陽寒水之氣從下而上,運行於膚皮。今大病差後,太陽之氣不能通行周遍於一身,止逆於下焦,從腰以下有水氣者,以牡蠣澤瀉散主之,蓋腰以上屬陽陽,水當從外洩,腰以下屬陰,陰水當從下洩也。
【述】大病後用諸藥峻攻,何反不顧其虛耶?正因水勢未犯半身以上,急排其水,所全甚大。設用緩藥,則陰水必侵入陽界,治之無及矣。倘因大病後遽行溫補,豈知其後且有大患哉?
牡蠣澤瀉散
牡蠣、澤瀉、栝蔞根、蜀漆(洗去腥)、葶藶(熬)、商陸根(熬)、海藻(洗去鹹,以上各等分)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後服,日三服。
大病差後喜唾,是脾虛不能收攝津液,乃至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不能其行津液,以致涎沫湧出,當以丸藥緩緩溫之,宜理中丸。
【述】上節差後而得實證,此節差後而得虛寒之證,無虛虛實實,立論之章法也。
傷寒解後,氣血虛少,血少不能充肌肉滲皮毛,故形體消瘦而虛羸。中氣虛故少氣,上言胃土有寒則喜唾,此證胃中有熱則氣逆欲吐者,以竹葉石膏湯主之。
【述】上節言虛寒證,此節言虛熱證也。
竹葉石膏湯
竹葉(二把)、石膏(一斤)、半夏(半升,洗)、麥門冬(一升)、人參(三兩)、甘草(二兩,炙)、粳米(半升)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納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一升,日三服。
病人脈不浮、不沉,實為脈已解,脈解而病之解為真解矣。而日暮乃陽明之旺時,微煩,蓋以大病新差之人,強與以谷,脾胃氣尚弱,一時不能消谷,故令微煩。不必用藥消之,止須減損其谷,則能消化而愈,何以謂之損?少少與之,非不與也。
【述】此又結谷氣一條,以明病後尤當以胃氣為本,而胃氣又以谷氣為本也。損谷即是納谷之妙用,所謂以少許勝人之多許也。
凡病人起居坐臥,俱聽其自然,不可勉強,強則非所欲,反逆其性而不安矣,不特一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