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辨太陰病脈證篇
辨太陰病脈證篇
太陰氣之為病,太陰主地而主腹,故腹滿,為本證之提綱。然腹之所以滿者,地氣不升也,地氣不升,則天氣不降,不降故上者不能下而吐,食不下,不升則下者不能上,而自利益甚。太陰溼土主氣,為陰中之至陰,陰寒在下,而溼氣不化,故時腹自痛。若誤以痛為實而下之,則脾土愈虛,不能轉運,必於脾部之胸下結硬,此以氣而言也。更以經言之,足太陰脈入腹屬脾絡胃,手太陰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其義亦同,至以藏而言雖脾也,而肺亦屬焉。該於經氣之中,不復再贅。
此太陰證之提綱也。
太陰中風,風淫末疾,故四肢煩疼,其脈為浮可知矣。今輕手診其陽分則微,知風邪之當去矣。重手按其陰分則澀,知氣血之衰少矣。又統診其部位,上過寸,下過尺,而長者是脈絡相通,故為欲愈。
此言太陰腹滿之內證,轉而為四支煩疼之外證。微澀之陰脈,轉而為長之陽脈,由內而外,從陰而陽,故為欲愈之候也。按是後言太陰中風,未言太陰傷寒,至第六節方言太陰傷寒,學者當知仲景書互文見意。
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醜上,何也?太陰為陰中之至陰,陰極於亥,陽生於子,至醜而陽氣已增,陰得生陽之氣而解也。
此言太陰病解之時也。
【陳亮師雲】此言太陰病解之時,太陰坤土,其象為純陰,亥為陰之盡,與純陰相類,陰極則復,至子則一陽生,而為來複之時,四季皆屬土,而運氣以醜未為太陰溼土,子醜乃陽生之時,陰得陽則解,故主乎醜而不主乎未,以未為午後一陰主之時也。從亥言之者,陰極則陽生,故運類而及之也。
太陰內主藏氣,而外主肌腠,太陰病,脈浮者,病在肌腠也,可輕發肌中之微汗,宜桂枝湯。
此言太陰病之在外也。
【受業侄道著按】脈浮者,太陰之土氣運行也,可發汗者,太陰之地氣上而為雲也,桂枝湯在陽名為解肌,在太陰名為發汗,何以言之?蓋太陽以皮毛為表,太陰以肌腠為表也。
【王宇泰雲】病在太陽,脈浮無汗,宜麻黃湯。此脈浮當亦無汗,而不言者,謂陰不得有汗,不必言也,不用麻黃湯,而用桂枝湯,蓋以三陰兼表病者,俱不當大發汗也,須識無汗亦有用桂枝湯也。
【按】時說以桂枝湯為太陽專方,而不知亦陰經之通方也,又以為治自汗之定法,而不知亦治無汗之變法也。
太陰病,在外者,既有桂枝之治法矣。若病在內,自利不渴者,無中見之燥化,此屬太陰,以其脾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
此言太陰病之在內也,自利者,不因下而利也,凡利則津液下注,多見口渴,惟太陰溼土之為病不渴。
【受業黃奕潤按】以不渴一證認太陰,是辨寒熱利之金針。
【程郊倩雲】三陰同屬髒寒,少陰、厥陰有渴證,太陰獨無渴證者,以其寒布中焦,總與龍雷之火無涉。少陰中有龍火,水底寒甚則龍升,故自利而渴;厥陰中有雷火,故有消渴;太陽一照,雷雨收聲,故發熱則利止,見厥複利也。
【愚按】脾不輸津於上,亦有渴證,然卻不在太陰提綱之內。郊倩立言欠圓,然亦不可少此一論,為中人以下,開互證之法。
《內經》雲:太陰之上,溼氣主之,中見陽明,是以不得中見之化,則為髒寒之病。若中見太過,又為溼熱相併之病,此太陰之所以有寒,復有熱也。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而中見陽明之化也。陽明之熱,合於太陰之溼,即時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溼熱得以下洩,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又值陽明主氣之期,一得陽熱之化,正氣與邪氣相爭而暴煩,故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當自止。所以然者,太陰中見熱化,以脾家實,倉稟之腐穢當去故也。
此言太陰傷寒自利慾解之證也。
按成注云:下利煩躁者死,謂先利而後煩,是正氣脫而邪氣擾也。茲則先煩後利,是脾家之正氣實,故不受邪而與之爭,因暴發煩熱也。
論雲:傷寒脈浮而緩,手足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此言太陰寒證,外亦有熱證也。
又有太陽轉屬之證。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太陽之氣陷於太陰之地中,因而腹滿,時痛時止者,乃太陽轉屬太陰也,宜啟下陷之陽,以和不通之絡,以桂枝加芍藥湯主之。若滿甚而為大實常痛,不定以時者,此脾胃相連,不為太陰之開,便為陽明之闔,以桂枝加大黃湯主之,權開陽明之捷徑,以去脾家之腐穢。
此言太陽轉屬太陰之病也。
【受業汪桂小山雲】太陽標熱,誤下之,不特轉屬於太陰,亦轉屬於陽明也。腹滿時痛,脾氣不濡也,宜桂枝湯加芍藥,入太陰出太陽也;大實痛者,轉屬陽明也,桂枝湯加大黃者,入陽明出太陽也。
桂枝加芍藥湯
桂枝(三兩)、芍藥(六兩)、甘草(二兩)、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桂枝加大黃湯、即前方加大黃二兩。
大實痛,權借大黃芍藥之力,以行腐穢,固已。然脾胃相連,而脾氣又盜藉於胃氣也,胃之氣貫於脈,胃之強弱,徵於便之利不利。太陰為病,脈弱,其人陸續自便利,其胃弱可知矣。設或不得已而通因通用,當行大黃、芍藥者,亦宜減少其分兩而用之,以其人胃氣弱,大便易動故也。胃氣為生人之本,太陰然,即六經亦莫不然也。
此一節承上節而言,減用大黃芍藥者,以胃氣之不可妄傷也。
附錄:
【沈堯封雲】太陰陽明俱屬土,同主中州,病則先形諸腹。陽明為陽土,陽道實,故病則胃家實而非滿也。太陰為陰土,陰道虛,故病則腹滿,而不能實也。凡風燥熱三陽邪犯陽明,寒與溼二陰邪犯太陰,陽邪犯陽則能食而不嘔,陰邪犯陰則不能食而吐;陽邪犯陽則不大便,陰邪犯陰則自利,證俱相反可認。若誤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在陽邪則懊憹而煩,在陰邪則胸下結硬,倘再誤攻,必致利不止而死。此太陰病之提綱也,凡稱太陰,俱指腹滿言。
【柯韻伯雲】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嗌幹,此熱傷太陰,自陽部注經之證,非論中所云太陰自病也。仲景以太陰自病為提綱,因太陰主內,故不及中風四肢煩疼之表,又為陰中至陰,故不及熱病嗌幹之證。太陰為開,又陰道虛,太陰主脾所生病,脾主溼,又主輸,故提綱主腹滿時痛而吐利,皆是裡虛不固,溼勝外溢之證也。脾虛則胃亦虛,食不下者,胃不主納也。要知胃家不實,便是太陰病。
愚按:仲師太陰病脈證只有八證,後人謂為散失不全及王叔和之變亂。而不知八條中有體、有用、有法、有方,真能讀之,則取之無盡、用之不竭矣。所可疑者,中風證四肢煩疼,言其欲愈之脈,而不言未愈時何如施治。太陰病脈浮宜桂枝湯,而不言脈若不浮如何施治。惟於自利不渴髒寒證出其方曰四逆輩,凡理中湯、通脈四逆湯、吳茱萸湯之類皆在其中。又於太陽誤下轉屬腹時痛證,出桂枝加芍藥湯方,大實痛證出桂枝加大黃湯方;文以胃氣弱減大黃、芍藥為訓,此外並無方治。以為少則誠少矣,而不知兩節兩出其方,大具經權之道,宜分兩截看。仲景所謂太陰證,與《內經》人傷於寒為熱病腹滿嗌幹證不同。提綱皆言寒溼為病,以四逆輩為治內正法,桂枝湯為治外正法。自第一節至第五節,一意淺深相承,不離此旨,所謂經也,此為上半截。第六節言太陰溼土不與寒合而與熱合,若小便利則不發黃。若暴煩下利則腐穢當去,是常證之外略有變局,另作一小段,為承上起下處。第七節言太陽病誤下轉屬太陰,腹滿時痛,大實痛者,以桂枝加芍藥、加大黃為主治,一以和太陰之經絡,變四逆輩之溫而為和法,變桂枝湯之解外而為通調內外法,是於有方處通其權也;一以脾胃相連,不為太陰之開便為陽明之合,既合而為大實痛,不得不借陽明之捷徑以去脾家之腐穢。要知提綱戒下,原因腹時痛而言,此從正面審到對面以立法。又於暴煩下利十餘行自止節言愈尚未言方,此從腐穢既下後,、而想到不自下時之治法。是於無方處互明方意,以通權也,此為下半截。總而言之,四逆輩、桂枝湯及桂枝加芍藥、桂枝加大黃湯,皆太陰病之要劑。若不渴,則四逆輩必須;若脈弱,則芍、黃等慎用。脈浮有向外之勢,桂枝湯之利導最宜;煩疼當未愈之時,桂枝加芍藥湯亦可通用。
陳平伯謂:桂枝加芍藥湯為太陰經之和劑。又謂三陰皆有經病,仲景各立主方,太陰經病主以桂枝加芍藥湯,少陰經病主以麻黃附子細辛湯,厥陰經病主以當歸四逆湯。原文雖止八條,而諸法無有不具。柯韻伯等增入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白散、麻仁丸等方,欲廣其用反廢其活法。大抵未讀聖經之前,先聞砭剝叔和之語,謂非經文無不可以任意增減移易,致有是舉耳。
太陰氣之為病,太陰主地而主腹,故腹滿,為本證之提綱。然腹之所以滿者,地氣不升也,地氣不升,則天氣不降,不降故上者不能下而吐,食不下,不升則下者不能上,而自利益甚。太陰溼土主氣,為陰中之至陰,陰寒在下,而溼氣不化,故時腹自痛。若誤以痛為實而下之,則脾土愈虛,不能轉運,必於脾部之胸下結硬,此以氣而言也。更以經言之,足太陰脈入腹屬脾絡胃,手太陰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其義亦同,至以藏而言雖脾也,而肺亦屬焉。該於經氣之中,不復再贅。
此太陰證之提綱也。
太陰中風,風淫末疾,故四肢煩疼,其脈為浮可知矣。今輕手診其陽分則微,知風邪之當去矣。重手按其陰分則澀,知氣血之衰少矣。又統診其部位,上過寸,下過尺,而長者是脈絡相通,故為欲愈。
此言太陰腹滿之內證,轉而為四支煩疼之外證。微澀之陰脈,轉而為長之陽脈,由內而外,從陰而陽,故為欲愈之候也。按是後言太陰中風,未言太陰傷寒,至第六節方言太陰傷寒,學者當知仲景書互文見意。
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醜上,何也?太陰為陰中之至陰,陰極於亥,陽生於子,至醜而陽氣已增,陰得生陽之氣而解也。
此言太陰病解之時也。
【陳亮師雲】此言太陰病解之時,太陰坤土,其象為純陰,亥為陰之盡,與純陰相類,陰極則復,至子則一陽生,而為來複之時,四季皆屬土,而運氣以醜未為太陰溼土,子醜乃陽生之時,陰得陽則解,故主乎醜而不主乎未,以未為午後一陰主之時也。從亥言之者,陰極則陽生,故運類而及之也。
太陰內主藏氣,而外主肌腠,太陰病,脈浮者,病在肌腠也,可輕發肌中之微汗,宜桂枝湯。
此言太陰病之在外也。
【受業侄道著按】脈浮者,太陰之土氣運行也,可發汗者,太陰之地氣上而為雲也,桂枝湯在陽名為解肌,在太陰名為發汗,何以言之?蓋太陽以皮毛為表,太陰以肌腠為表也。
【王宇泰雲】病在太陽,脈浮無汗,宜麻黃湯。此脈浮當亦無汗,而不言者,謂陰不得有汗,不必言也,不用麻黃湯,而用桂枝湯,蓋以三陰兼表病者,俱不當大發汗也,須識無汗亦有用桂枝湯也。
【按】時說以桂枝湯為太陽專方,而不知亦陰經之通方也,又以為治自汗之定法,而不知亦治無汗之變法也。
太陰病,在外者,既有桂枝之治法矣。若病在內,自利不渴者,無中見之燥化,此屬太陰,以其脾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
此言太陰病之在內也,自利者,不因下而利也,凡利則津液下注,多見口渴,惟太陰溼土之為病不渴。
【受業黃奕潤按】以不渴一證認太陰,是辨寒熱利之金針。
【程郊倩雲】三陰同屬髒寒,少陰、厥陰有渴證,太陰獨無渴證者,以其寒布中焦,總與龍雷之火無涉。少陰中有龍火,水底寒甚則龍升,故自利而渴;厥陰中有雷火,故有消渴;太陽一照,雷雨收聲,故發熱則利止,見厥複利也。
【愚按】脾不輸津於上,亦有渴證,然卻不在太陰提綱之內。郊倩立言欠圓,然亦不可少此一論,為中人以下,開互證之法。
《內經》雲:太陰之上,溼氣主之,中見陽明,是以不得中見之化,則為髒寒之病。若中見太過,又為溼熱相併之病,此太陰之所以有寒,復有熱也。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而中見陽明之化也。陽明之熱,合於太陰之溼,即時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溼熱得以下洩,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又值陽明主氣之期,一得陽熱之化,正氣與邪氣相爭而暴煩,故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當自止。所以然者,太陰中見熱化,以脾家實,倉稟之腐穢當去故也。
此言太陰傷寒自利慾解之證也。
按成注云:下利煩躁者死,謂先利而後煩,是正氣脫而邪氣擾也。茲則先煩後利,是脾家之正氣實,故不受邪而與之爭,因暴發煩熱也。
論雲:傷寒脈浮而緩,手足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此言太陰寒證,外亦有熱證也。
又有太陽轉屬之證。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太陽之氣陷於太陰之地中,因而腹滿,時痛時止者,乃太陽轉屬太陰也,宜啟下陷之陽,以和不通之絡,以桂枝加芍藥湯主之。若滿甚而為大實常痛,不定以時者,此脾胃相連,不為太陰之開,便為陽明之闔,以桂枝加大黃湯主之,權開陽明之捷徑,以去脾家之腐穢。
此言太陽轉屬太陰之病也。
【受業汪桂小山雲】太陽標熱,誤下之,不特轉屬於太陰,亦轉屬於陽明也。腹滿時痛,脾氣不濡也,宜桂枝湯加芍藥,入太陰出太陽也;大實痛者,轉屬陽明也,桂枝湯加大黃者,入陽明出太陽也。
桂枝加芍藥湯
桂枝(三兩)、芍藥(六兩)、甘草(二兩)、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桂枝加大黃湯、即前方加大黃二兩。
大實痛,權借大黃芍藥之力,以行腐穢,固已。然脾胃相連,而脾氣又盜藉於胃氣也,胃之氣貫於脈,胃之強弱,徵於便之利不利。太陰為病,脈弱,其人陸續自便利,其胃弱可知矣。設或不得已而通因通用,當行大黃、芍藥者,亦宜減少其分兩而用之,以其人胃氣弱,大便易動故也。胃氣為生人之本,太陰然,即六經亦莫不然也。
此一節承上節而言,減用大黃芍藥者,以胃氣之不可妄傷也。
附錄:
【沈堯封雲】太陰陽明俱屬土,同主中州,病則先形諸腹。陽明為陽土,陽道實,故病則胃家實而非滿也。太陰為陰土,陰道虛,故病則腹滿,而不能實也。凡風燥熱三陽邪犯陽明,寒與溼二陰邪犯太陰,陽邪犯陽則能食而不嘔,陰邪犯陰則不能食而吐;陽邪犯陽則不大便,陰邪犯陰則自利,證俱相反可認。若誤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在陽邪則懊憹而煩,在陰邪則胸下結硬,倘再誤攻,必致利不止而死。此太陰病之提綱也,凡稱太陰,俱指腹滿言。
【柯韻伯雲】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嗌幹,此熱傷太陰,自陽部注經之證,非論中所云太陰自病也。仲景以太陰自病為提綱,因太陰主內,故不及中風四肢煩疼之表,又為陰中至陰,故不及熱病嗌幹之證。太陰為開,又陰道虛,太陰主脾所生病,脾主溼,又主輸,故提綱主腹滿時痛而吐利,皆是裡虛不固,溼勝外溢之證也。脾虛則胃亦虛,食不下者,胃不主納也。要知胃家不實,便是太陰病。
愚按:仲師太陰病脈證只有八證,後人謂為散失不全及王叔和之變亂。而不知八條中有體、有用、有法、有方,真能讀之,則取之無盡、用之不竭矣。所可疑者,中風證四肢煩疼,言其欲愈之脈,而不言未愈時何如施治。太陰病脈浮宜桂枝湯,而不言脈若不浮如何施治。惟於自利不渴髒寒證出其方曰四逆輩,凡理中湯、通脈四逆湯、吳茱萸湯之類皆在其中。又於太陽誤下轉屬腹時痛證,出桂枝加芍藥湯方,大實痛證出桂枝加大黃湯方;文以胃氣弱減大黃、芍藥為訓,此外並無方治。以為少則誠少矣,而不知兩節兩出其方,大具經權之道,宜分兩截看。仲景所謂太陰證,與《內經》人傷於寒為熱病腹滿嗌幹證不同。提綱皆言寒溼為病,以四逆輩為治內正法,桂枝湯為治外正法。自第一節至第五節,一意淺深相承,不離此旨,所謂經也,此為上半截。第六節言太陰溼土不與寒合而與熱合,若小便利則不發黃。若暴煩下利則腐穢當去,是常證之外略有變局,另作一小段,為承上起下處。第七節言太陽病誤下轉屬太陰,腹滿時痛,大實痛者,以桂枝加芍藥、加大黃為主治,一以和太陰之經絡,變四逆輩之溫而為和法,變桂枝湯之解外而為通調內外法,是於有方處通其權也;一以脾胃相連,不為太陰之開便為陽明之合,既合而為大實痛,不得不借陽明之捷徑以去脾家之腐穢。要知提綱戒下,原因腹時痛而言,此從正面審到對面以立法。又於暴煩下利十餘行自止節言愈尚未言方,此從腐穢既下後,、而想到不自下時之治法。是於無方處互明方意,以通權也,此為下半截。總而言之,四逆輩、桂枝湯及桂枝加芍藥、桂枝加大黃湯,皆太陰病之要劑。若不渴,則四逆輩必須;若脈弱,則芍、黃等慎用。脈浮有向外之勢,桂枝湯之利導最宜;煩疼當未愈之時,桂枝加芍藥湯亦可通用。
陳平伯謂:桂枝加芍藥湯為太陰經之和劑。又謂三陰皆有經病,仲景各立主方,太陰經病主以桂枝加芍藥湯,少陰經病主以麻黃附子細辛湯,厥陰經病主以當歸四逆湯。原文雖止八條,而諸法無有不具。柯韻伯等增入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白散、麻仁丸等方,欲廣其用反廢其活法。大抵未讀聖經之前,先聞砭剝叔和之語,謂非經文無不可以任意增減移易,致有是舉耳。